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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完全信息討價還價;不完全信息下的討價還價等進行講述,包括了納什討價還價、有限期輪流出價、無限期輪流出價、低效用買方很多的情況、討價還價是博弈論中動態博弈的一種情況,它包括完全信息討價還價和不完全信息討價還價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關鍵字]博弈論,討價還價,博弈樹
[論文摘要]本文闡述了博弈論在討價還價方面的應用理論。主要在完全信息與不完全信息下,進一步針對不同的情況,綜合地介紹討價還價理論模型以及應用。
現實經濟中充滿了“討價還價”的情形,大到國與國之間的貿易協定,小到個體消費者與零售商的價格商定,還有廠商與工會之間的工資協議、房產商與買者之間關于房價的確定、各種類型的談判等等。這實際上是兩個行為主體之間的博弈問題,也可以把討價還價看作為一個策略選擇問題,即如何分配兩個對弈者之間的相互關聯的收益問題。討價還價作為市場經濟中最常見、普通的事情,也是博弈論中最經典的動態博弈問題。
一、完全信息討價還價
(一)納什討價還價
假設討價還價主體為兩個人:小張和小王,二人共同努力完成了一個項目并獲得收益10000元,現在二人將針對每個人將獲得多少而展開討價還價博弈。為解決此類問題,納什則做出了一系列研究并得出納什討價還價解。當達不成協議時,參與雙方可以有不同的效用水平,而且效用函數可以是分配比例的非線性函數。
(二)有限期輪流出價
1、無貼現
假設條件:回合T為奇數(設T=3),小王先出價。由于回合數為奇數,對于小張來說,接受或拒絕沒有差異,因此所有的均衡都是弱的。這些均衡結果只決定于小張最后決定接受的時間。因為在奇數回合中,小王享有最后一期的出價權利,當他要求得到全部收益時,即使小張拒絕,小張仍然一無所獲,小王則獲得全部收益。若此博弈只有一輪,那么小張根本沒有機會提出反駁意見?,F在假設小王仍然先出價,但是回合數為偶數時,博弈的結果就是小張將得到全部收益。在此例中,很明顯看到一個最終行動者優勢的存在,這就是后動的博弈優勢。
2、有貼現,且貼現對等
有貼現的情況就是討價還價每多進行一個回合,由于談判費用和利息損失等,雙方的利益都要打一個折扣。假設條件雙方折扣率均為σ(0<σ<1),回合數T=3。
對于此種三回合情況可用下面方式加以描述:第一回合:小王的方案是自己得X1,小張得10000-X1。小張若接受,二人收益分別為X1和10000-X1,談判結束。如果小張拒絕,則開始第二回合談判。第二回合:小張的方案是小王得X2,自己得10000-X2。小王若接受,二人收益分別為σX2和σ(10000-X2),談判結束。如果拒絕,則開始第三回合談判:小王自己得X,小張得10000-X,此時小張必須接受,最后二人的實際收益分別為σ2X和σ2(10000-X)。這三回合中雙方所提出的X1、X2和X都是0到10000之間的任意金額,因此可以認為由于X1、X2和X都有無限多種,所以這個討價還價博弈是一個無限策略的動態博弈。
3、有貼現,但不等
假設小王的折扣率為σ1,小張的折扣率為σ2,0<σ2,σ1<1并且兩人知道對方的折扣率,回合數T=3。
此類博弈和貼現相等情況是很類似,用逆推歸納法來分析這個博弈。第三回合:知道雙方的收益分別為σ12X和σ22(10000-X)。第二回合:小張在第二回合會出能讓小王接受的,也是可能使自己得益最大的X2,應滿足使小王得益σ12X=σ1X2,即X2=σ1X,則小張得益就是σ2(10000-X2)=σ2(10000-σ1X),由于0<σ2,σ1<1,所以σ2(10000-σ1X)>σ22(10000-X)。第一回合:小王只要令10000-X1=σ2(10000-σ1X),即X1=10000-σ2(10000-σ1X)即可。這樣第一回合與第二回合小張的得益相同,而小王的得益X1=10000-σ2(10000-σ1X),比第二、三回合得益更大。
因此這個博弈,小王會在第一回合出價X1=10000-σ2(10000-σ1X),小張會接受,最終二人得益分別為X1=10000-σ2(10000-σ1X)和σ2(10000-σ1X),這個就是這種有限奇數次討價還價有貼現情況的均衡解。
(三)無限期輪流出價
無限期討價還價博弈由于時間會持續很久,所以折扣是肯定會存在的,所以直接討論有貼現情況。
1、對等貼現
此情況逆推法無法應用。解決方法如下:
先假設整個博弈有一個逆推歸納解,小王和小張分別得益X和10000-X,即小王在第一回合出價X,小張接受。夏克德和薩頓曾提出無限期討價還價中,從第三回合開始還是從第一回合開始結果都是一樣的,本文直接引用這一結論來解決問題。所以根據這個理論,上述逆推歸納的解也應該是從第三回合開始的博弈的結果。即第三回合也是小王出價X,小張接受,而且這個結果也是最終的結果。
2、不等貼現
假設小王的折扣率為σ1,小張的折扣率為σ2,0<σ1,σ2<1。
小王想分得X1份額,并想使X1最大化,但他得考慮到小張,若X1過多而遭拒絕,則他的愿望就成為泡影。所以小王揣測將出價給小張X2。在第一回合討價還價中,小王要保證給小張的10000-X1不小于他還價后的10000-X2貼現到現在的價值,這時小王可根據小張的X2和觀察可解出X2,故先要價X1。之后第二輪討價還價開始,小張出價為X2,而且也考慮到小王會還價,所以他也要保證小王將再出價貼現為現值不小于小張的還價,又要盡量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化,這時他可根據推測的X3求出X2,所以出價X2。小王第三回合再出價時,就會重復開始的過程,所以由此可知小張獲得的收益與自己的折扣率呈增函數關系,而與對方的折扣率呈減函數關系。這就是Rubinstein針對此問題曾提出的解。
3、無貼現、有成本
現假設小王或小張每個回合出價時貼現變為了成本,設為C1和C2,且C1=C2=C。
(1)C1這種情況下回合期限越長,小張的損失就會越大,但是除了會降低二人總體收益之外,并不會改變二者的博弈地位。此時,博弈可以看作是靜態的。因為不論經過多少回合,在二人看來,博弈與初期相同。仍然用逆推歸納法,在第T回合若是小張出價分給小王X,則在第T-1回合,小王就會出價分給小張10000-X-C2,而自己保留X+C2;在T-2回合,小張則會分給小王X+C2-C1,自己保留10000–X-C2+C1。依次類推,不斷前推結果是:小王可以得到比小張高任意γ(C2-C1)倍收益。因此博弈一開始,小張就會放棄討價還價接受0分配。
(3)C1>C2
小王作為先行動者,他的份額受限于成本C2,因為他明確知道小張會在第二回合出價為自己保留10000,所以他會在第一期提出自己分配C2,小張得益為10000-C2,這樣小張就會接受,而不會進入到第二個回合了。
二、不完全信息下的討價還價
Fudenberg和Tirole二人則對這類問題作了研究?,F假設有一個買方和一個賣方,買方類型有兩種:B100和B150,其中買方為B100的概率為γ,為B150的概率為(1-γ)。博弈的過程是,賣方先出價P1,買方接受則博弈結束,買方拒絕則賣方再出價P2,買方再決定是否接受。
(一)低效用買方很多的情況
先假設γ=0.5,即買方是低效用者的可能性很高;σ=0.9。第一回合,B100類的買者在P1≤P(B100)1=100時,就接受這個價格;B150類的買者在P1≤P(B150)1=105時接受。第二回合,B100類的買者在P2≤P(B100)2=100時,就接受這個價格;B150類的買者在P2≤P(B150)2=150時接受。
賣方在非均衡路徑的信念是:如果買方拒絕P1,則他是B100類買者的可能性為γ。均衡的結果是,買方出價P1,并且買方接受。這個均衡就是完美貝葉斯均衡。賣方知道,即使105,他仍然可以將貨物賣給B150類型買者。但是如果他這么做,就有可能在第一回合賣不出去,他將延期得到收入。
因為100>105(1-γ)+100σγ=97.5,即賣方更愿意拿到穩定的現期收入100,而不愿意在現期收入105和將來的100之間碰運氣。
(二)低效用買方很少的情況
1、均衡(混合策略下的分離均衡)
假設γ=0.05,即買方是低效用者的可能性不高;σ=0.9。博弈結論是分離均衡將出現,對應的均衡策略為混合策略。
第一回合P1=150,B100類型的買者會在P1<100時接受之;B150類型的買者以概率m(P1)接受P1,在第二期,如果賣方認為買方類型為B100的概率小于1/3,則P2=150;否則P1=100。B100買方當P2<100時接受之,B150買方當P2<150時接受之。均衡結果為:P1=150,有時會被B150買方接受,P2=150,被B150買方接受,B100買方則不接受任何一種出價。
第二期的策略十分簡單,買方當價格低于效用時則接受,賣方在穩定的100收益,以及在0和150的賭博間權衡。當100=0*Prob(B100)+150*(1-Prob(B100))……⑤時兩者等價。由此得出Prob(B100)=1/3。如果無人接受第一期的出價,第二期的信念將是Prob(B100)=γ,這里假設為0.05,因此第二期的價格將會是150。第一期的策略十分復雜。B150在第一期沒有采用接受P1=150的純策略。因為如果他一味接受,賣方看到有人拒絕P1=150就能斷定其類型為B100,因而在第二期降低價格。預期到價格會下降,B150就會在第一期拒絕P1=150,同前面提到的降價理由產生矛盾。
2、非均衡路徑上的行為
以上論述只涉及了分離均衡的一部分。完整的描述必須針對博弈數每個節點,在給定前面的情況下,明確每個參與者的行為方式。其中包括一開始就偏離均衡的非均衡路徑的情況,例如P1=140。若賣方出價P1=140,可供選擇的非均衡性為范圍是很廣的。
先考慮賣方在第一期出價P1=140的情況。與P1=150理由相同。均衡不可能采取純策略。非均衡子博弈上的均衡策略是,B150在接受和拒絕之間建立混合策略;賣方在P2=100和P2=150之間建立混合策略。與均衡路徑不同,賣方必須建立混合策略。否則,買方將強烈偏好于接受140,而不去等150。而賣方愿意混合的前提是,他相信買方屬于B100的概率恰好是1/3。從而在賣方的策略中,m(150)=0.89。設在賣方混合策略中,P2=100的概率為μ。它必須滿足條件,使得買方在接受與拒絕之間的效用無差異,即150-P1=0.9μ(150-100)+(1-μ)*0……⑦,解得μ=10/3-P1/45,或者當P1=140時,μ=0.22。
四、總結
本文主要討論了討價還價博弈的幾種情況解。討價還價是博弈論中動態博弈的一種情況,它包括完全信息討價還價和不完全信息討價還價。本文簡要、系統的介紹了討價還價的相關模型。作為博弈論的一個重要分支,討價還價理論在現實生活中有著廣泛的應用領域,并且理論的實際應用也會進一步促進理論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