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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國目前的科技管理體制已嚴重制約中國科技的進步,建立良好的科技體制是比具體科技大課題更重要的課題。在這種現實情況下,在理論上梳理科技體制歷史發展過程就很有必要了,這里試圖簡短回顧一下中國科技體制50年來的階段與性質,在問題意識的指引下,最終確認它與當今現實的聯系方式與意義。
關鍵詞科技體制歷史回顧
科技體制是指從事對科學技術的機構設置、管理研究、職責范圍、權利義務關系的一整套國家層面的結構體系和制度設置。從建國后形成真止意義上的科技體制至今,中國科技體制走過了新建與遭到破壞、重建與發展兩個階段,成就巨大,問題也很突出。
1階段與性質
50年的歷程,可以分為兩個階段。這里要特別提出的是,科技體制改革的50年和任何歷史進程一樣,是一個延續的過程。分階段只是為了研究方便而設的工具,每一時代的特色,可因分段而顯現,但是每一階段終究是承襲前一期,開啟下一期的轉變期。分階段是觀念上分析工具的一種,卻不是目的。
第一階段:1949~1977年
建國后,黨和國家將延安自然科學研究院與1982年國民政府建立的南京中央研究所,次年建立北平研究院,成立中國科學院,并于當年開始主管全國科學學術研究與日常管理,直至1956年國務院學科規劃委員會的成立,這便是新中國科技體制的建立。據資料記錄,建國時工業部門和高校的下屬科研機構數量為190個,其中農業科研機構有112個,醫衛有11個,地礦勘探有17個,建筑工程有32個,有一定成就的科學技術專家共865人。
1956年,國務院學科規劃委員會提出建立一套“十二年規劃”,它旨在建發作為當時的社會主義建設整體規劃的子部分的中國科技。該規劃具有濃厚的模仿蘇聯科技發展模式的色彩,具有強烈的計劃分配和行政長官主導的特征。根據該規劃提出的四條緊急措施,從1956年開始,一批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急需的研究機構相繼成立。該規劃的實行雖在后期遭到破壞,但在新中國科技體制的初建上仍是卓有成效的,基本形成了包括國防科研機構、國家級研究機構、高校研究機構、工業研發機構、地方級科研機構。以及以中國科學院為最高學術中心、國家科委為最高科技管理中心的體制格局。
20世紀50年代后期陸續進行的政治運動,如“三反”“五反”“”,一直到殃及全國上下的“”,嚴重阻礙和破壞了正常的科技體制發展和運行。但在這個政治動蕩的時期,中國仍然取得了一個個令世人矚目的重人科技成果,如原子彈氫彈爆炸,衛星上天,人工合成胰島素等。在這里,中國科技發展以一種特殊的形式表現出與政治因素緊密相連的特點。
第二階段:1977至今
1977年我國改革開放,中國科技體制隨之于20世紀80年代初期得到恢復重建。這一時期的體制突出特征是:首先,延用計劃分配模式。其次,采用政府行政主導模式。在科技研究與開發投入、科技重人項目實施過程中,政府占據絕對主體作用,企業、民間、個人力量弱小。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深入利國內國際科技發展,這種殘舊體制即對科技自身發展的限制日益明顯,科技體制改革就此提上議事日程。
中國科技體制改革依照時間順序可以劃分為三個時段①1982~1991年,起步階段。另外這一時期我們仿照國外,確立了科學基金制,這標志著我國科技體制向著國際化方向邁出了一大步。②1992~1997年,推進階段。這一段時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加速建立,市場大潮沖擊而來,科技投入不足,科技人員紛紛下海,科技人才流失狀況嚴重,基礎研究相對蕭條。③1998年至今,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時期。這一階段延續至今的改革,強調科技體制改革導向要與“市場經濟”結合,這樣一來確顯出了科技體制的滯斤性,再加上缺乏良好的研究環境與有效的評價機制,在科技界造成了一股延續至今的急功近利的浮躁風氣。2004年溫總理到中科院考察時,有針對性地強調“要從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地高度建立起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科技管理體制和國家創新體系”。
2兩個核心問題
科技體制改革進行20多年來,紛繁復雜,在實踐和理論研究中也許我們應該特別抓住那些一再出現的核心問題。問題。惟有問題才是改革的綱,綱舉目張,提綱挈領,在這個前提下,再來討論改革思路和指向才是有意義的。我們認為,這兩個問題就是:
2.1科技體制改革是否是“永恒的主題”
之所以一直聽到科技體制改革的呼喊,是因為體制現狀不盡如人意。改革,從一開始不是少數精英分子在前面“振臂一呼”,后面人眾“云集跟上”的模式,在正式的體制改革開始之前,在基層已經積聚了很大的改革勢能,改其實是被逼的。
曾有不同時期的兩位科學院副院長聲稱,科技體制改革是“永恒的主題”,這話固然不錯,但更關鍵的是:怎么改,改成什么,改的操作性和實際效果有多少?筆者私卜接觸了不少科研院所人員,他們都反映,改革的合法性大旗飄揚在各部門各單位,遮掩住了很多實踐中的問題。改革落實效果堪憂。
針對此種狀況,我們認為,科技體制改革:
(1)必須有量化的目標和相應的期限。我國科技體制改革的宏觀目標已經在國家文件里寫明,但從宏大理論跨越到細密實踐還必須搭建多層次的操作化平臺,用科學社會學家R·默頓的術語來表述,就是“中層理論”,意即能夠直接指導實踐的理論細則。比如,我國科技體制改革就缺少一系列的操作和考評條例,改革的階段性目標是什么,長遠目標的達成是否應與短期目標相對應,各目標的期限如何?這些問題都是現行科技體制沒有涉及到的部分。理想再高,這些看似“小”“細”的問題解決不了,就步伐不穩,凌空蹈虛。
(2)科技體制應該配套。科技體制改革是一項綜合的系統工程,針對不同的改革對象,應有不同的層次。因此在實踐中,各部門的改革應首先符合系統的整體大目標,其次遵循相互協調的原則,即改革對象應在內容;措施、層次上相互協調,在步驟上相互銜接,從而避免因任期、人事、部門出現的改革“效果抵消”亦即“零和”的現象。
(3)改革應有明確的考評指標。改革的總體目標、分階段的目標,改革的權利義務承擔者,改革手法的運作空間,改革所達到的實際效果等等,都應當有一個明確的考評指標體系。設立這一指標體系的目的,是為了明確權責,避免出現“責任人逃逸”的情況,而這種現象是常常出現的。
(4)改革并非永恒主題,應有完成的標志。科技發展史告訴我們,科技的突破進展都是經過相當長一個社會環境的孕育而發生質的突變的。改革本質上是對環境的優化改造,是為了科技主體更好的發展而服務的,因此要在階段目標之間形成相對穩定的環境,不能朝令夕改總是處于不穩定狀態。改革完成階段目標后相當長一段時間要保持機構、政策、運行的相對延續性。處于兩階段目標之間的漸變過程更多的不是要去“改革”,而是在體制內“演變”(相當于改良),這在實踐中有利于減小既得利益者阻力,降低改革成本,所以更易于被接受。
2.2科技體制與經濟體制、政治體制的關聯
科技體制作為一種社會存在,是與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意識形態體制、教育體制等社會子系統一起包容在社會大系統之內的,它們之間也有著密切相關的關系,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因篇幅所限在此只論述前兩者。
(1)科技體制與經濟體制的關聯。科技體制與經濟體制的關系是我國科技體制改革的關鍵問題,也是改革者和理論界研討的重點。改革開放后我國引進市場經濟機制,近來又加入WTO卷入全球化浪潮中,科技體制相較之下更顯滯后,與經濟體制日益“脫節”。這表現為兩方面:一是科技成果轉化難,“走不出去”,在市場上產生的經濟效益少:二是實業界沒能和科技界“搭橋”,科技界作為“智囊團”的作用發揮不夠。對于此類現象,政策理論界分析有兩種觀點:一是以政府和實業界人十所持的“技術論”。他們的主要觀點是,問題主要出在技術本身的熟化與配套設施不夠,“我們所定義的成果,一般都是從純科研水平上來判斷的”,但除了科學上的可行性外,還應該考慮工藝、裝備、技術和工程研發的可行性,經濟效益的可行性,后面這些甚至制約力更強。還有一種觀點是以科研院所人士所持的“市場需求論”。他們的主要觀點是,“中國當前科技供需關系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經濟發展對科技需求不足”。所以實業界主要還是追求短期效益,在科技成果轉化鏈條中總是消極的“等靠要”,所謂“交鑰匙工程”。這兩種觀點各有道理,分別從各自的方向“現象化”了科技體制存在的問題。
總體上,科技與經濟體制的關聯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可以理論歸納為三方面:①是科技體制有其自身規律,以市場為導向是需要的,但在什么程度上由現行的“研究—市場”計劃模式轉向“市場—研究”市場模式,還是要詳細研究和考證的未竟之事。②是科技研發的風險制度和回報機制尚未建立。③是經營環境和制度環境不規范。
注重市場是針對應用研究與開發的,基礎研究尤其是純基礎研究,需要突出的是創造性和自由探索,而不一定首先考慮市場,更不應以市場為導向。從這個角度來講,技術利市場需求不應簡單等同,這樣可能會導致科技發展失落其白身規律性,成為市場的奴仆,而科技史證明很多經濟發展的契機正是由于科技的突破所帶動和開辟的。科技體制與經濟體制的關系最終應達成有機結合狀態。
(2)科技體制與政治體制的關聯。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政治體制是國家政權的構成和組織形式,科技發展最終要造福于國家與社會,要能實現國家目標,要得到國家與社會力量的支持。同樣科技體制改革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政治體制的影響與制約。
以上是從一般意義上論述政治體制對科技體制的影響,但在中國,這個問題有著特別的重要性。中國科技體制發展的最根本問題植根在此領域,仍未解決甚至也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和認真的考慮,所以我們聽到了尖銳的“科技與政治分離”的呼聲:中國科技管理目前仍然停留在“人治”階段,社會和科技界的人際政治在多個層面起重要或主導作用,而科技的專業優勢在現有體系不能發揮合適的作用。‘這種人治模式部分來自中國的歷史傳統,部分來自照搬蘇聯模式。其特征有二:計劃管理與長官意志。在科技界最明顯的表現就是,行政權力過大,直接掌握大課題甚至直接就是非專業的官員和中層行政人員主導計劃的,也就是所謂的“處長政治”,在這樣的制度安排下,項目和經費的取得直接取決于研究人員是否和科技官員有更好的“合作”關系。還有,因為對科研行政考評認識片面,出現單純追求SCI論文數目之類的現象,使得“有些人可能只做一些小的容易發表的文章,而不敢或避免去攻克有重要意義但非常艱難的科學問題,浮躁,急功近利,這樣發展下去只會導致科學研究低水平重復”,比如最近寧波大學又冒山個“SCI教授”。關于現有科技規劃制定也不乏“行政色彩過濃”的質疑。因為科學和部分含有原始創新的技術都有相當程度的不可預見性,并不是政府說有科技經費,科學界馬上就有大課題,科技發展不是“表格道道”能規劃出來的。目前我國經濟政治體制改革已各自取得較人進展,科技體制改革相對滯后,因而,如何正確認識并處理好科技體制改革與經濟、政治體制的關聯,是推進我國科技體制改革往縱深方向發展所面臨的一項重要挑戰。
參考文獻
1饒毅,魯白,鄒承魯等.中國科技需要的根本轉變:從傳統人治到競爭優勝體制[J].自然·中國之聲,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