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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98-2005年,國有贏利企業合計贏利額近五萬億元,虧損企業合計虧損額一萬多億元,但贏利部分并沒有上交國家財政,國家財政反而不斷為國有企業投入和補貼,造成國家財政的嚴重負擔,以及國有商業銀行為國有企業轉制承擔巨大代價。現存國有企業隨著不斷“做大做強”,壟斷地位不斷強化而贏利能力增強,有必要考慮其如何“為人民謀利益”。
【關鍵詞】:國有企業贏利虧損銀行壞帳政府職能國民利益
——八年來,贏利的非金融類國有企業贏利額近五萬億之巨,超過1999-2001年三年合計的國家財政總收入,卻根本沒有上交過國家財政作為國民的公共開支。
——八年來,國有虧損企業虧損額一萬多近兩萬億元,相當于1997和1998兩年合計的國家財政總收入。
——多年來,國有商業銀行為國有企業轉制承擔巨大代價形成巨額不良貸款,需要3萬億元人民幣(3600多億美元)才能幫助銀行全面紓困。
不可否認的是,我國財政收入主要來源于國有企業,從經濟恢復時期到“五五”時期(1950-1980年)合計,國有企業利潤上交國家財政占國家財政收入的一半;被譽為改革開放元年的1978年,國有企業利潤上交國家財政571.99億元,占國家財政收入的50.5%。但到了1985年,國有企業利潤上交國家財政下降為43.75億元,只占國家財政收入的2.2%,反而需要國家財政補貼企業虧損507.02億。1993年,國家財政補貼國有企業虧損411.29億,國有企業利潤上交國家財政僅49.49億,僅占4349億國家財政收入比例1.2%。從1994年起,國有企業就同非國有企業一樣只繳納稅金,再沒有將利潤上交給國家財政。
近年來,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國有企業資產中涉及數額巨大的虧損項目核銷以剝離包袱,不斷“做大做強”并強化壟斷地位等,利潤不增加。本文以1998-2005年八年來的相關資料和數據分析:
一、國有企業的利潤、虧損與財政補貼
2005年國有企業利潤總額9047億元(國有企業利潤總額為贏利企業贏利額減虧損企業虧損額,而且不包括金融類國有企業,下同),同比增長25%,再創歷史新高。其中中央企業就占6413億,占國有企業利潤總額的七成以上,而且大部分是壟斷性企業。以中國石油為例,繼2004年利潤總額1100多億元后,2005年利潤總額達1756億元,占中央企業實現利潤總和的27%,其上市公司以1333.6億元凈利潤,成為亞洲最賺錢的公司。地方國有企業實現利潤總額2634億元,同比增長20%。2006年上半年中央企業實現利潤3516.5億元,增長16%。
2003年4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以來,國有企業不斷要“保值增值”和“做大做強”,利潤不斷攀升,2003年實現利潤總額5000億元,2004年實現利潤總額7368.8億元。從1998-2005這八年,國有企業的利潤總額合計3萬多億元。如果分開算,則這八年來,虧損企業虧損額一萬多億近兩萬億元(相當于1997和1998兩年合計的國家財政總收入),贏利企業贏利額就近五萬億元(超過1999-2001年三年合計的國家財政總收入)(表1)。
表1、全國國有企業贏利虧損狀況(單位:億元)
年份企業戶數(萬戶)贏利企業贏利額虧損企業虧損額利潤總額
199823.83280.23066.5213.7
199921.73290.72144.91145.8
200019.14679.81846.02833.8
200117.44804.71993.62811.2
200215.95588.81802.53786.3
200314.67589.12819.84769.4
200413.610429.43060.67368.8
20052.9747310269047.0
合計----47135.717759.931976
說明:1、1998-2004年的數據來源于《中國財政年鑒2005》。
2、2005年的數據為國家統計局網站公布的資料,其中贏利企業贏利額和虧損企業虧損額并非是全部國有企業,只是2.9萬戶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而9047.0億元利潤總額是全部國有企業。
3、加上其它非金融國有贏利企業的贏利額,則可推算出八年來全國國有贏利企業贏利額將達五萬億元。
對于國有企業近年利潤大增,根本原因就是能源資源價格的持續高漲和對市場的高度壟斷。2004年國有贏利企業贏利額10429.4億元中,僅6家國家壟斷的石油石化和電信行業就占贏利額的70%。去年僅汽油漲價一項,消費者就多掏了427億元給中石油,占其全年利潤的近1/3,如果加上柴油、航空煤油和天然氣,那么中國石油1333.6億利潤中有近600億元是下游企業和老百姓貢獻的[1]。中石化和中石油兩大巨頭擁有國內原油90%的開采權,集開采、進口、加工、批發、零售于一身,是承擔著“政策性功能”并給予行業壟斷特權的企業,擁有絕對的壟斷地位。
國資委李榮融主任在論證石油、電信、電力等國企“幾乎沒有壟斷”時,有一段著名的話:“國有企業搞了半天,它是國家的,它是人民的。所以,它所獲得的盈利都是為人民謀利益的”。然而,這八年來,國有贏利企業的利潤就近五萬億元,相當于1999-2001年三年合計的國家財政總收入,卻沒有上交國家財政來為人民謀利益。反而,這八年來,國家財政支出主要用于國有企業的增撥企業流動資金、挖潛改造資金和三項費用、填補企業虧損補貼合計就達一萬億元(表2)。
表2、國家財政用于企業的支出(單位:億元)
年份增撥企業流動資金挖潛改造資金和三項費用企業虧損補貼小計
199842.36641.18333.491017.03
199956.41766.05290.031112.49
200071.06865.24278.781215.08
200122.71991.56300.041314.31
200218.97968.38259.601246.95
200311.951092.99226.381331.32
200412.441243.94217.931474.31
合計235.96569.341906.258711.49
資料來源:《中國財政年鑒2005》P337、P342
說明:1、2005年沒有具體數據資料,但不會低于2003年的幅度,則合計就達到一萬億元。
2、挖潛改造資金和三項費用也有用于非國有企業,其它兩項全部用于國有企業。
二、國有商業銀行為國有企業轉制承擔巨大代價
鐘偉(2004)分析出:國有企業運用廉價資金,給中國銀行體系帶來的損失每年在1500-1700億之間。這還不包括本應由市場定價,但卻被作為國債建設項目配套資金而占用的銀行資金的損失部分。合計存款人損失和銀行損失兩項,資金定價和配置的非市場化至少帶來了每年2000億左右的直接損失。
隨著轉軌過程中的國有企業的效益不斷下滑,導致銀行的大量貸款沉淀形成巨不良貸款,但由于社會保障機制尚不健全及相關政策,國有企業不能大面積破產,國有商業銀行還得承擔著大量政策性或準政策性業務,繼續維持企業生存。1994年為例,四大國有銀行當年的貸款總額為四萬億元,其中70%以上貸給了國有企業,即銀行向國有企業的貸款額為2萬8千億元。[2]
國有銀行的貸款對象一向有以所有制性質劃分的傳統,國有銀行貸款給有國家及政府背景的國有企業覺得較為“安全”,而且以非國有為主的企業大多為中小企業,難以形成放貸的“規模經濟”效果,再加上近年來隨著國有企業的贏利能力加強,國有銀行也實行商業化改革,建立起以利潤指標為核心的多目標考核制度,其貸款對象則重點以國有企業特別是(壟斷)贏利企業為主。以短期貸款為例,2001-2004年國有獨資企業短期貸款在占國家銀行短期貸款總額比例平均為73%(表3)。國有銀行對國有企業貸款的傾斜在此可見一斑。
表3、國家銀行對國有企業短期貸款及比例
項目20002001200220032004
國家銀行短期貸款總額49242.143679.845800.6747987.4646164
其中國有企業短期貸款合計34041.833911.534673.5334746.0732691.41
(1)工業貸款15657.715763.216745.3817639.0717400.71
(2)商業貸款16958.516463.515760.1215168.8314079.9
(3)建筑業貸款1425.61684.82168.031938.171210.8
國有企業貸款占短期貸款比例69.1%77.6%75.7%72.4%70.8%
說明:1、資料來源:《中國金融年鑒2005》(國家銀行人民幣收支情況表)。
2、根據林毅夫(2003)的研究,年鑒對短期貸款進行詳細分類,包括工業貸款、商業貸款、建筑業貸款、農業貸款、鄉鎮企業貸款、私營企業及個體貸款、三資企業貸款和其它短期貸款八項。認為前三項之和即工業貸款、商業貸款、建筑業貸款合計基本上可以代表“國有獨資企業貸款”。
2000年之前,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情況被視為機密,從未對外披露。但事實上,被稱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成本的國有銀行不良資產,在上世紀末已形成了一個驚人數字——1999年不良貸款余額高達25027.47億元,因而在1999年為啟動國有銀行商業化改革鋪路,成立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并且剝離14291億的四大銀行的不良資產;2003年一次性注資450億美元外匯儲備給國有銀行,年底在對中、建兩行注資進行股份制改造時,核銷了建行569億元、中行1400億元損失類貸款;2004年將建行1289億元、中行1498億元的可疑類不良貸款以50%的價格剝離給信達資產管理公司;2005年5月中旬工商銀行2460億元損失類不良貸款被等值剝離給華融資產管理公司;2005年6月工商銀行4590億元可疑類貸款按地區分為35個資產包,出售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施華強,2005)。這樣,陸續通過注資、核銷和剝離的資產合計近3萬億元。
然而,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承擔處置銀行剝離的巨額不良資產的責任,具有濃厚的政策性背景,對于國家財政或國有資產來說,始終還是“左袋轉右袋”,正如以往建立股市主要為解決國有企業困境一樣,結果卻還未達到初衷目的。
2005年的審計報告更暴露出處置不良資產存在的問題,其中包括違規剝離和違規收購不良資產、違規挪用資產處置回收資金為職工謀利或公款私存,造成回收資金損失等。這次對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抽查審計中,抽查資產5544億元,共查出各類違規、管理不規范問題和案件線索資金715.49億元,占抽查資金的13%。[3]根據各資產管理公司公布的資料計算,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已承接的不良貸款共11806億元,根據中國銀監會公布的數據,至2006年一季度末已處置不良資產8663.4億元,現金回收率20.46%,回收現金僅1766億元,資產(包括非現金資產)回收率24.2%(表4),那么,不良資產損失則是6567億元。如果按已承接的11806億元不良貸款計,則只能回收現金2400多億,資產損失則是近9000多億;如果按不良貸款余額25027.47億元計,則只能回收5000多億,資產損失將近20000億元。
表4: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情況表(單位:億元)
資產處置情況2004年末2005年末2006年一季度末
累計處置6750.68397.58663.4
其中:現金回收137017661805.6
階段處置進度53.96%66.74%68.61%
資產回收率25.48%24.58%24.20%
現金回收率20.29%21.03%20.84%
說明:1.累計處置指至報告期末經過處置累計回收的現金、非現金和形成的損失的總額。
2.階段處置進度指累計處置總額占購入貸款原值的比率。
3.資產回收率指回收的現金及非現金占累計處置總額的比率。
4.現金回收率指回收現金占累計處置總額的比率。
資料來源: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網站2006-04-24。
/mod_cn00/jsp/cn002013.jsp?itemid=9&type=1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施華強的研究結果表明,如果從剔除政策性剝離因素和分類方法等影響后的不良貸款余額來看,2000年達到3.7萬億元的高峰,在此后的5年里,一直在3.6萬億元的高位徘徊,也沒有明顯減少。這表明,1999年以來,賬面不良貸款率和不良貸款余額的明顯下降在很大程度上應歸功于兩次政策性剝離(施華強,2006)。中信銀行行長陳小憲指出:“根據最接近現實的估計,幫助銀行全面紓困,需要3萬億元人民幣,該數字相當于國內生產總值的30%。這將使中國的財政狀況嚴重惡化,政府舉債總規模將會從目前相當于國內生產總值30%的較低水平,上漲到70%。如果將養老金欠賬包括在內,全部政府借債的總規模將達到國內生產總值的135%”。[4]而據標準普爾估計,中國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若要沖銷呆壞帳,所涉及的開支可能達6000億美元。
從以上數據可知,國有商業銀行為國有企業的虧損和轉制承擔巨大代價所形成巨額不良貸款的嚴重影響。2007年,我國銀行業即將全面對外開放,國有金融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顯得更為迫切,巨額不良貸款成為最大問題之一。
三、國有壟斷企業的“剝削”
國有企業一方面通過壟斷獲取不斷攀升的利潤,另一方面卻存在巨大的資產損失。在2003年,中央企業就共申報核銷資產損失3178億元人民幣。這相當于9.2萬億元資產總額的4%左右,3.2萬億元凈資產的9.9%。加上財政部已核準的近1000億元損失,央企共計核銷損失達4000多億元。而在過去幾年中,四大商業銀行也共計核銷損失接近2萬億元[5]。2004年中央企業清產核資共清出各類資產損失高達3521.2億元。對此,專家學者認為這只是全部國資損失中的冰山一角......[6]。2005年,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虧損企業的虧損額再創歷史新高,虧損額1026億元。
另外,從1994年的財政稅收體制改革起,國有企業已經沒有向國家財政上交利潤,其依據是1993年底頒發1994年實施的《國務院關于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規定,“作為過渡措施,近期可根據具體情況,對1993年以前注冊的多數國有全資老企業實行稅后利潤不上交”的辦法。[7]但實施起來卻是所有國有企業和其他非國有企業一樣只繳納稅金,所得利潤甚至是通過行政壟斷所得利潤就沒有上交作國家財政收入。
而對于非公有制企業的財政貢獻,“從‘十五’末年稅收數據看,公有制經濟(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及聯營企業中的國有控資企業、股份公司中的國有控股公司、涉外企業中的國有控資企業)完成稅收收入13235.90億元,占全部稅收收入的43.7%”。[8]則非公有制企業占全部稅收收入超過一半。
一方面是多年來國有企業的巨額資產損失和國有商業銀行為國有企業的虧損和轉制承擔巨大代價,需要屬于國民的公共財政資金填補漏洞;另一方面是壟斷的國有企業利潤額大增,卻已經和其他非國有企業一樣,只按法律法規上繳稅收而沒有上交利潤給國家財政;再一方面是由代表投資者及所有者(國民)的管理部門制定壟斷措施由投資者及所有者(國民)的高價消費來獲取所謂的“高額利潤”,出現企業所有者的企業“剝削”企業投資者及所有者的現象;再另一方面是非公有制企業受不平等的“國民待遇”,及壟斷的國企行業職工待遇高于其他行業造成的收入不均。而且對于包括像兩大石油巨頭的國有(控股)等資源性壟斷企業因在境外上市,中國的資源性收益還流出境外,利潤卻沒有分給最大股東(國民)。因此可以這樣說:用投資者自己的投資,開采投資者自己的資源,再以壟斷高價賣給投資者,獲得的壟斷利潤投資者卻不能全部分享,出現企業所有者的企業“剝削”企業所有者的現象。[9]
現存的國有企業要靠政府庇護下成為享有特權的企業,通過非市場的手段獲得稀缺資源進行壟斷經營,則會傷害其他市場主體及國民的利益,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就難以確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也許會停滯不前,政府也因此難以從對市場的干預中脫身,實現真正的職能轉變。
四、國有企業及其政府部門的職能錯位
在計劃經濟時代,我們的全部財政收入都來自于國有經濟,不過結果并沒有將中國經濟帶上快速運行的通道,反而成為財政難以承受之重,上個世紀90年代,國家財政對國有企業的虧損補貼一度占全國財政收入的20%(1985年企業虧損補貼507.02億,占當年財政收入2004.82億的25%;1989年企業虧損補貼598.88億,占當年財政收入2664.90億的23%),從1985年—2004年,國家財政支出用于企業虧損補貼共6357.4億元。如果國有企業在一般競爭性領域有比較強的贏利能力,也許就不會輕言痛苦的“國退民進”了。
1990年代中期以前,我們一直采取代價高昂的靠養企業來養人的思路,采取的是低工資高就業的方法,并對失去活力的企業輸血,需要國家給予財政補貼和形成銀行巨大不良貸款,始終需要國民來共同承擔。直到90年代后期才開始實施下崗分流,減輕企業負擔,但卻沒有同步建立起與之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讓這些對國家做出貢獻的下崗職工在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利益受損。所以,“和教育、醫療衛生領域的情況一樣,這樣的問題與其說是由于把國有企業職工推向了勞動力市場,不如說是由于社會保障體系的發育不夠。指望靠維持國有企業來防止職工下崗失業,其實不過是主張繼續使用一種低效率的補貼制度而不是轉向另一種效率更高一些的補貼制度”(張春霖,2006)。事實上,國有企業將下崗職工推向市場減負后的利潤大增,卻沒有以此建立更高水平的社會保障機制,這并非是國有企業改革之錯,而本身是政府公共服務與公共治理方面的缺失。
而在國資委成立以來,“要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國有企業‘做大做強’”,并且提出“央企不能在規模上進入本行業前三位,就要進行重組。”出現強化國企壟斷地位的動作,國資委的權力和國有企業正迅速“膨脹”,不斷擴張的國有壟斷企業及其節節攀高的壟斷利潤,影響著中國經濟的“生態”。但是,國有企業及其政府主管部門,從職能上應該要保障國民的利益,國有企業出現虧損需國家財政補貼,國有企業及其政府主管部門通過非市場的手段獲得稀缺資源進行壟斷經營獲取壟斷利潤,會傷害其他市場主體及國民的整體利益,不能保證國民利益最大化,存在政府部門及國有企業職能的錯位問題。
現代政府一個公認的職能,是建立和維護支撐市場機制的制度基礎設施,為市場主體公平競爭提供公平的環境,難道多年來國有企業改革最終結局就是要形成壟斷性國有企業?政府如何實現真正的職能轉變?
五、國有企業的效益指標及利潤去向問題
我國的國有企業一直擁有龐大的經營資產,2004年資產總額達21.6萬億元,但一直以來,效益并不理想,如1998年合計的凈資產利潤率為0.4%,銷售利潤率為0.3%,總資產利潤率更低至0.16%,多年來國有企業的虧損面平均超過45%(表5)。
表5:全國國有企業效益指標(單位:億元)
主要指標1998年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
匯編戶數(萬戶)23.821.719.117.415.914.613.6
資產總額134779.9145288.1160068179244.9180218.9199709.8215602.3
凈資產總額50370.753813.257975.661436.266543.170990.876763.2
銷售收入64685.169136.675081.976355.585326100160.9120722
利潤總額213.71145.82833.82811.23786.34769.47368.8
盈利面(%)31.346.549.348.850.147.448
資產負債率(%)65.565.4666564.865.965.7
總資產利潤率(%)0.160.791.771.572.12.393.42
凈資產利潤率(%)0.42.14.94.65.76.79.6
銷售利潤率(%)0.31.73.83.74.436.1
資料來源:《中國財政年鑒2005》P384
雖然國有企業的效益并不理想,但其龐大的資產及所產生的利潤對經濟的影響不能忽視。多年來,國有企業存在的行業,一般是政府頻頻干預管理及限制準入的行業,人為制造出短缺與過剩。每當宏觀經濟增長速度加快后,出現能源、原材料、交通運輸等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的“瓶頸”約束,產業結構出現嚴重失衡。這種局面的出現,有技術方面的原因,如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投資需求量大、周期長等,但更多的還是體制問題。一方面,這些行業內的國有企業不能對需求作出積極而正確的反應,這一點與其他行業內非國有企業的市場反應行為相比較時會看得很清楚;另一方面,這些行業仍在較大程度上處在行政性壟斷之下,行業外的能夠作出積極反應的投資者難以進入(劉世錦,2005),形成不斷的“短缺——加大投資——過剩——壓縮投資——再短缺”的循環,既造成周期性的經濟過熱和經濟起伏的原因之一。
近年來隨著國有企業資產中涉及數額巨大的虧損項目核銷及其它負擔的包袱剝離,并提出“要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國有企業‘做大做強’”,不斷擴張國有壟斷企業,其利潤相關效益指標也節節攀高,國有贏利企業贏利額由1998年的3280.2億增加到2004年的10429.4億。但利潤主要集中在石油、石化、電信、煙草等國家壟斷行業。如2004年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寶鋼集團、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等7家公司實現的利潤,就占到了全部中央企業利潤的78%,其中6家是國家壟斷的石油石化和電信行業。其中盈利繼續向中央企業集中,如2005年中央企業實現利潤6413億元,占國有企業利潤總額的七成以上,利潤排序前10名的中央企業實現利潤占全國國有企業利潤總額的55%。
但是,從1994年的財政稅收體制改革起,根據有關規定國有企業就沒有上繳利潤作國家財政收入。既然國有企業利潤沒有向國家分紅,則所獲利潤主要去向就是轉為所有者權益留在企業里,即除了部分作流動資金和支付非國有股東股息(如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333.6億元凈利潤,支付非國有股東股息為14.86億)[10],以及部分作企業內部的(高)福利后,大部分用作新增投資。以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為例,從2000-2003年,四年的凈利潤合計為954億元,但2004年的固定資產卻比2000年增加了934億,[11]這就說明了大部分的利潤轉為固定資產投資,國有壟斷企業既然具有來自壟斷所帶來的高投資回報率的“超額利潤”,又不用上繳,轉為固定資本投資是主要渠道。表5數據可知,全國國有企業戶數從1998年的23.8萬戶減少到2004年的13.6萬戶,但凈資產增加了2.6億元,資產總額卻增加了8萬多億元。
多年來國有經濟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投資比例一直最高,1995年占54.4%,2000年是50.1%,均超過一半,2001-2004年分別是47.3%、43.4%、39%和35.5%,[12]雖然未過半但仍占比例最大。2005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88604億元,其中,城鎮投資75096億元,僅在城鎮投資中,國有及國有控股投資就達40047億元,占全部城鎮投資的53.3%,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45.2%,比1999年多出近3萬億元。2006年1-7月,我國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實際完成44771.01億元,其中國有及國有控股是20878.50億元,占46.6%,[13]這兩年國有及國有控股的固定資產投資正在膨脹。
筆者根據《中國財政年鑒2005》和國家統計局的資料計算,1998-2005年,國有贏利企業贏利額合計近5萬億之多,這些相當部分轉為投資,國有企業利潤轉化為投資是造成投資率過高主要原因之一。
根據《公司法》規定,企業利潤在企業內擁有自由支配的權利,那么國有企業屬于國民的資產收益就可能被企業化、部門化,甚至那些境外上市的資源性企業,會導致中國的資源性收益還流出境外,侵蝕全體國民的利益。而事實上國有企業不可避免地出現“內部人控制”現象,將利潤隱藏或以工資福利及獎金等形式分配,形成國有企業職工普遍的高福利。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字,電力、電信、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等行業的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職工平均工資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資外收入和福利待遇上的差距,實際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間,[14]導致社會收入差距過大。特別是壟斷國有企業,通過壟斷方式而并非通過市場競爭獲取壟斷收益,造成社會收入分配的不公平。
六、國有企業分紅充實社保基金
筆者認為,由于目前存量的國有資產中,一是來源于國有土地和礦產資源,二是對農村“剪刀差”的積累,三是以往從現收現付的保障機制轉向基金積累制前的退休和參加工作未退休的職工,他們在過去的工作年限所積累的養老金及相關貢獻實質上是轉化在存量的國有資產中。國有企業資產既然屬于全民所有,則必須為全體國民服務。社會保障是典型的公共物品,政府也必須提供。雖然個人自我保障解決了大部分養老問題,但政府的養老金歷史欠賬依然有幾萬億之巨,這還僅僅是對工人的欠賬,如果把對農民的欠賬也統計在內,則政府的隱性負債將會是一天文數字。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已成為現在經濟持續發展的最大障礙。[15]國有企業利潤承擔對全民社會保障的義務,具有現實可能和意義。
現在,我國中央企業大約有12萬億資產,2004年全國13.6萬戶國有企業實現利潤總額7368.8億元,其中中央直管企業集團實現利潤4673.1億元,占全部國有企業的63.4%。2005年我國國有企業實現利潤突破9000億元,比上年增長25%,兩年翻了一番。中央企業實現利潤6413億元,占國有企業利潤總額的七成以上。因此有必要也有條件將部分利潤上繳,充實全國社保基金,并建立全國統一的覆蓋包括農村居民的全國性基礎養老金保障制度。
2005年5月,世界銀行的研究報告指出,在一定假設條件下,按照目前的制度模式,2001年~2075年間,中國基本養老保險的收支缺口將高達9.15萬億元人民幣。[16]
2001年5月,國務院頒布《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減持辦法》),決定國家擁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共投資者首次發行股票時,均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減持國有股收入全部上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根據《減持辦法》,社保基金的主要來源是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股減持收入和彩票公益金收入等,但由于種種原因在同年10月被迫叫停,使社保基金失去了主要資金來源。
目前,僅養老金歷史欠賬就有幾萬億之巨,但是,隨著股權分置改革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其轉讓的主體主要為外資和民意企業,正加快企業國有產權的轉讓速度,如果全國社保基金不能從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獲得資金,將會失去一個重要的機會。因此,可以重新考慮國有股減持補充社保基金改為直接劃撥的辦法。
2005年我國國有企業實現利潤突破9000億元,如果按照一般國外的盈利水平的1/3折算,應該有4000億的紅利上繳;按2/3折算則有6000億。這些資金將彌補相當部分的基本養老保險的收支缺口。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已從“現收現付”的保障機制轉向基金積累制,但目前仍然存在社會保險覆蓋面過小而需保障面廣、城鄉差異懸殊和社保基金嚴重不足等問題,社會保障制度嚴重滯后,因此,有必要把準備減持的國有股直接劃撥給社保基金,社保基金作投資者直接(長期)持有,甚至可以將準備上市的國有商業銀行部分股份直接劃撥給社保基金,使社保基金成為戰略投資者,既避免國有股減持對股市造成沖擊,有利于保持重點國有股權的長期持有和改善國有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并獲得資本增殖和股息收入充實社保基金。長遠而言,也可考慮逐漸將所有的企業國有資本劃轉給社保基金持有,由社保基金行使國有資本的股東職責,并以此建立全國統一的覆蓋包括農村居民的全國性基礎養老金保障制度。
七、結束語
這八年來,全部國有企業贏利總額減虧損總額后所得的利潤總額為3.2萬億,贏利企業贏利額近5萬億元。按照1993年《國務院關于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在“配套改革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已經規定“逐步建立國有資產投資收益按股分紅、按資分利或稅后利潤上交的分配制度”,但十多年來卻一直沒有實施過。
多年來,國有企業巨額虧損需要國家財政填補,獲得的利潤(包括壟斷利潤)卻根本沒有上交過國家財政作為國民的公共開支,這是對“國有企業搞了半天,它是國家的,它是人民的。所以,它所獲得的盈利都是為人民謀利益的”的諷刺。因為事實是:國有企業“搞了”這十多年,所獲得的盈利根本沒有上交國家財政來為人民謀利益,反而為了維持國有企業和為國有企業轉制,國家財政不斷為國有企業投入和補貼,造成國家財政的嚴重負擔,國有商業銀行承擔巨大代價形成巨額不良貸款,嚴重影響國有金融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的推進。現有國有企業更有進一步強化其壟斷地位之勢,影響政府職能的進一步轉變。
國有企業既然是屬于全體國民所有的企業,則必然要為增加國民福利服務,而不能知識讓為少數人受益。對于包括金融行業的所有國有企業,歷年來究竟有多少資產損失?國有壟斷企業對國民整體福利影響究竟有多大?如何處置政府、國有企業利益與國民利益的關系?這些都值得進行具體的研究及制定具體的措施。
目前,國有企業利潤向國家分紅即將實施,但具體方案仍未決定。筆者認為,國有企業利潤完全應該納入國家財政收入之中,作為政府對國民的公共福利開支,這應該成為必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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