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農民市民化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摘要:農民市民化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它既不僅僅是農民社會身份和職業的一種轉變(非農化),也不僅僅是農民居住空間的地域轉移(城市化),而是一系列角色意識、思想觀念、社會權利、行為模式和生產生活方式的變遷,是農民角色群體向市民角色群體的整體轉型過程(市民化)。農民市民化與農業現代化、農村城市化一樣將對我國城鄉一體化建設產生積極的重大影響。
關鍵詞農民市民化城市化非農化
一、問題的提出
農民市民化是傳統農民脫胎換骨走向現代文明的過程,是推動社會歷史進步和實現社會現代化目標的過程。其不僅是現代社會結構變遷的必然要求,而且將對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產生極其深遠的影響。近幾年來,“三農”問題與城市化議題已成為學術界和各級政府部門共同關注的重要課題和焦點問題,而這兩個問題的核心和根本所在就是農民的最終出路與角色轉型問題。早在民主革命初期,同志就曾指出中國革命的基本問題是農民問題,當前我國進行現代化建設的基本問題仍然是農民問題,而解決農民問題的根本出路又在實現農業現代化和農村城市化,把農民從對土地的單一性依賴中解脫出來,實現農民市民化。上海作為中國工商業最為發達的世界級大都市,進入21世紀以后,在城市化發展上開始邁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并率先提出了“城鄉一體化、農村城市化、農業現代化、農民市民化”的郊區發展戰略,為今后上海“三農”問題的最終解決和郊區城鄉發展指明了方向。可以說,上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戰略目標的實現,其決定性的意義就在于農村、農業、農民“三農”問題,而其中最為重要的又是農民的最終出路問題。然而,就在上海郊區許多地方實現城鄉一體化、農村城市化、農業現代化以后,如何進一步推進農民市民化問題,使農民真正成為享受現代文明的新型市民,卻是困擾上海城市化持續發展的一個棘手的問題,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項緊迫而艱巨的任務。
但是,由于歷史條件和具體發展道路的差異,有關農民市民化的研究,在中西方具有較大的差異。在典型的西方國家工業化和城市化過程中,傳統農民轉化為城市市民常常是通過剝奪農村居民的土地、將農村人口驅逐到城市,使之成為城市工廠中的工人而實現的,因為正是這一過程而保證了大工業擴張時期的勞動力供給和再生產。而在中國,不僅沒有出現西方工業化初期那樣將農村居民置于生存的臨界極限,相反,農民到城市就業大都是行動主體理性選擇和市場選擇的結果。盡管,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中國大陸曾經形成一股直到現在都沒有衰退的“民工潮”,但農民的進城和農村城市化并沒有產生相應的農民市民化的社會后果。因此,在有關農民市民化的研究中,盡管國外有著大量的研究資料,但由于歷史背景和具體國情不同,大多沒有可以直接借鑒的。而在國內,雖然迄今為止,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人口學中有關“三農”問題和城市化問題的研究已經相當多了,但在農民市民化問題上,可以說直到20世紀末仍然是一個難以啟動的話題。因此,在目前的中國學術界,談論“城市化”與談論“市民化”的話題是嚴重不成比例的。筆者通過電腦檢索了進10年來國內所有有關“市民化”研究的資料,發現除了少數一些新聞報道式的文獻和簡短的研究論文以外,相關研究微乎其微,而有關“城市化”的研究卻多如牛毛。
從實際操作層面上來講,目前我國農民市民化的對象至少應該包括城市農民工(尤其是那些長期滯留在城市中,并具有穩定收入和固定住所的農村流動人口)和大城市郊區的農民(尤其是那些土地被征用并實現職業轉變的農民)。為突出重點,我們的研究對象只針對于城市郊區這類農民的市民化上,并主要是在上海郊區來展開一系列的調查活動的。我們知道,在上海郊區城市化的過程中,大量農民融入到了城市。從物質層面來看,2001年上海非農業人口(人口城市化)比例已經超過了75%,達到甚至超過西方一些發達國家城市化水平(見圖一)。而從事非農業生產的人員(非農化)比例達到了89.9%,已經接近西方發達國家的水平(見圖二)。許多農民的土地被征用以后,在身份和職業上轉變為了“市民”。但從社會和文化層面來看,戶籍的改變并沒有自動帶來農民“角色”內涵的完整轉型,土地被征用了也并沒有因此而讓農民真正過上城市文明的生活。這無疑是一個值得我們深刻反思的問題。由于本文只是一個階段性的成果,我們的許多探討仍然只停留在理論分析層面,主要目的在于厘清農民市民化的意義與內涵,并在此基礎上初步提出一些綱要性的對策建議。
二、農民市民化研究的現實意義
農民市民化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應用價值。從理論上講,在農村現代化發展階段中,非農化、城市化和市民化應該是三位一體、共同推進才是較為理想的過程,而在我國農村現代化的實際發展過程中,它們卻表現為一種特有的時序模式(即先有非農化,再有城市化,最后才是市民化),而且彼此之間的發展也十分不平衡。我們認為,在農村現代化與城市化的發展階段中,市民化才是最終的落腳點,是解決“三農”問題,實現農村現代化的攻堅階段,也是最為重要的一個階段。因為從某種意義上說,農村和農業的問題更多地表現為物質形態上的問題,它受政策、技術和經濟因素的影響較大,當經濟與技術發展到一定階段且制度上的條件也可達成的時候,農業和農村的問題相對比較容易解決。而農民與市民的問題更多地表現為一種社會文化問題,除了制度和政策上的約束之外,它受文化傳統和社會價值觀的影響較大。因此,當我國在完成農業現代化和農村城市化之后,可能還有很長一段農民市民化的道路要走。如何在逐步實現農村城市化、農業現代化和城鄉一體化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農民市民化,不僅是社會經濟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趨勢,也是城市化的必然要求和終極目標。其對我國的現實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農民市民化是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重大戰略舉措。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為今后20年中國社會的發展指明了方向。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關鍵在農村和農民。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是最大的群體,但近年來農民的收入提高較慢,成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個瓶頸。因此,農村能否完成建設小康社會的各項任務,對全國來說舉足輕重。我們必須把解決“三農”問題放在優先位置加以考慮,切實在建設和投入上向農業傾斜,給農民實惠。只有讓大多數農民盡快富富裕起來,才能說中國真正富了起來,才能最終完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
2、農民市民化是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有效途徑。我國的基本國情是農村人多地少,存在著大量的剩余勞動力,而解決這些剩余勞動力的根本出路在于向城市轉移,變農民為市民。這一方面使轉移出來的農村勞動力依靠城市非農產業,增加收入,逐步實現脫貧致富。另一方面又通過農民市民化大幅度減少農民,把置換出來的土地資源適度集中到農民手中,提高農業勞動力人均土地資源占有量和農業勞動生產率,以獲取更多的農業收入,這是實現農村勞動力轉移和提高生產率的有效途徑。可以說,讓大多數人居住在農村,擠在有限的農業生產上,分享著有限的自然資源,中國現代化是不可能實現的。
3、農民市民化與農村城市化和農業現代化是“三位一體”的整體推進過程。改革開放后,我國農村的工業化運動實際上是將一個完整的城市化進程劃分為三個環節:首先是實行職業轉變,即離土不離鄉,將人口從農業轉向非農產業,實現非農化;其次是實現地域轉移,即離土又離鄉,將人口從農村引入城市,將分散居住遷移到城鎮集居起來,實現人口城市化。三是實現角色轉型,使農民在社會屬性各個方面真正轉變為城市市民,現實農民市民化。遺憾的是,盡管農民市民化的轉變已經引起了政府有關部門的關注,但直到現在都還沒有真正啟動過,職業的轉變(非農化)和地域的轉移(城市化)并沒有直接帶來農民市民化的結果,反而將同為國家公民的農民與市民置于兩個完全不同的權利群體中,從而在整體上制約了中國現代化進程。因此,必須在實現農村城市化和農業現代化的同時,穩步推動農民市民化的進程,以共同促進城鄉一體化的發展。這是當前中國最優的選擇,或者說是必須補上的一課。
4、農民市民化是提高農民文明素質,促進農民全面發展的必由之路。文明素質是人的現代化的基本要求,而提高農民的文明素質,實現農民現代化,在農村本身的地域范圍內是很難實現的,也是不現實的,必須借助于農村城市化和農民市民化來促進農民的全面發展和人的現代化進程。近幾年來,上海農民素質雖然有了不少提高,但總體上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尤其在文化素質方面還有相當的差距。根據我們2002年的抽樣調查,目前上海郊區農民中只有18.8%的人具有高中或中專以上文化程度,81.2%的農民文化程度在初中及初中以下(見表一),顯然難以適應現代化大都市的發展要求。農民市民化以后,進入到開放的現代化城市接受城市文明的洗禮,其在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心理結構、言行舉止、競爭意識等方面都將要發生深刻的變化,產生質的飛躍。
5、農民市民化是確保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穩定是推進改革,擴大開放,加快發展的前提和保證。確保社會穩定涉及面廣,牽扯的問題多,是需要上下努力、多方配合的社會系統工程,其中加快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加快已轉移農民的市民化過程,對確保城鄉社會穩定乃至國家的長治久安具有重大意義。從某種意義上說,正是因為城市化推進速度不快,農民進城難,即使進城后也無法變市民,其公民權利遭到侵害,人格地位得不到尊重,才會產生許多針對城市和城市居民犯罪的現象涌現。這不能不說是引起社會不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
三、農民市民化的內涵及影響因素
同“城市化”概念側重于國家、區域、社會結構、物質層面的變化相對照,“市民化”概念主要是指社會成員角色的轉型。從上海郊區農民的現狀看,大致可以分為三個群體:一是已經獲得非農化職業,不再從事農業生產,但在戶籍意義上還是農民的人;二是完全從事傳統農業生產的全職農民;三是介于這兩者之間,在從事非農職業的同時也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如果從農民最為重要的生產資料——土地的被征用狀況來看。第一部分的農民往往是土地完全被征用的農民,他們一般居住在離城市中心較近的地方,身份正在或即將被改變而成為戶籍意義上的市民。第二部分的農民土地還沒有被征用,仍然在傳統的農村、農業框架中生產生活,他們一般居住在遠離城市中心的地方。第三部分的農民是正在發生變化的農民,他們的土地往往被部分征用,既難以在傳統的農業框架中生存,也難以在城市的框架中生活,是處在“夾縫”中生存的群體。農民市民化不僅是針對于第一部分即將或正在進行戶籍轉變的農民,也要考慮到第二甚至第三部分農民的發展。因此,農民市民化是一個非常復雜的過程,“農民”不再是一個同質性的群體,農民內部的不同群體之間,其市民化的難易程度是不一樣的,比如已經非農化的農民在市民化上可能要比另外二類群體的農民(指上述第二、三部分農民)容易些,最起碼他們已經有了穩定的非農經濟來源與基本的生活保障,已在物質基礎上斬斷了與傳統農業、農村的直接聯系。
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到農村的未來發展,我們至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農民市民化”這一概念:從狹義的角度來看,“農民市民化”主要是指農民、城市農民工等在身份上獲得作為城市居民相同的合法身份和社會權利的過程,如居留權、選舉權、受教育權、勞動與社會保障權等。在中國,最明顯的標志就是獲得所在地的城市戶口及其相應的社會權利。這些可以被認為是與國家、政府相關聯的技術層面上的農民市民化過程。而從廣義的角度來看,“農民市民化”是指在我國現代化建設過程中,借助于工業化和城市化的推動,使現有的傳統農民在身份、地位、價值觀、社會權利,以及生產生活方式等各方面全面向城市市民的轉化,以實現城市文明的社會變遷過程。這些可以被認為是與國家、政府相對應的社會文化層面上的農民市民化過程。很顯然,完整的農民市民化應該包括這兩個方面的內容。
當然,要全面地把握農民市民化的內涵,我們還必須先對“農民”與“市民”的角色屬性差異進行類型化比較。在傳統農業社會,農業為單一產業,“農民”(farmer)作為一種社會角色隨著其職業的穩定性而相對固定不變。而“市民”的概念卻要復雜的多。在西方國家的文字中,“市民”(citizen)一詞不光是指在城里居住的人,而且是特指具有市民權的人,是有身份自由、享有充分權利、城市共同體的正式成員。根據國內外對“農民”和“市民”特質的類型化比較和中國的實際情況,我們以社會學中的社會角色理論為指導,在比較“農民”和“市民”兩類角色群體特質的基礎上,依據科學性、適應性、系統性、可行性、可比性和計量化原則,可以設計一套符合城市化和市民化發展方向的指標體系,以此來作為農民市民化的影響因素和發展目標,其在描述性層面上至少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人口素質。人口素質是衡量農民和市民群體質量的集中體現。它包括身體素質、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三個方面。在農民與市民兩個群體屬性差異上,科學文化素質的差異表現最為強烈,也是農民市民化首先面臨的挑戰。因為,表現在“農民”與“市民”兩個群體上的諸多差異,許多都與人口素質有關。只有當農民的綜合素質提高以后,才會逐步帶來思想觀念和行為方式的改變,并不斷適應市民化的內在要求。
2、思想觀念。城市是個多元社會,是不同思想觀念的交融點;城市又是個開放系統,每天都要進行大量的對外交流,市民的觀念也更具有彈性和適應性。同時,城市市場經濟發達,各個領域充滿競爭,優勝劣汰,適者生存。這些對長期居住在農村的人口來說,都是必須要面對的現實問題。為在城市的激烈競爭中求得良好的生存條件,市民化的農民必須改變傳統的人生態度、價值觀念,在思想上走向開放,感情上富有理性,擁有積極的心態和進取的精神。
3、行為方式。農民市民化在生活方式與行為方式上的適應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的轉變上:(1)生活的散漫性和無序性轉變為有節奏性和條理性;(2)生產的季節觀念轉變為嚴格的工作時間觀念;(3)以血緣、地緣為主的人際交往轉變為以業緣為主的人際交往。(4)面對面的直接交往為主轉變為間接的通訊傳媒信息溝通為主。(5)農業生產的固定性轉變為職業角色的易變性。
4、社會權利。由于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城鄉分治”和“一國兩策”的政策,其結果造成了“農民”與“市民”兩個完全不同的權利群體。農民市民化就是要在社會權利上實現平等對待,給他們同樣的公民待遇。市民化的農民一方面要熟悉并嚴格遵守各種規范,另一方面要能夠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利,爭取與市民同等的社會權利。
5、生活質量。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是農民市民化的重要內容,也是最根本的目的。農民市民化說到底是為了打破農村與城市、農民與市民之間的差異,讓農民真正享受城市化、現代化所帶來的幸福生活。因此,生活質量的提高對農民市民化具有特別的意義。它不僅是農民市民化追求的根本目標,也是衡量農民市民化實現程度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標準。
6、社會參與。社會參與度不僅能夠反映出一個群體的性格和關注點,而且也在某種程度上標示出了其社會地位的狀況。長期以來,由于種種原因,農民一直被安全地限制在有限的社會參與空間,缺乏一種有效的利益表達途徑,這實際上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農民作為一個最大的群體,其社會地位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農民市民化就是要改變農民的這一傳統的慣習,通過廣泛的社會參與,不僅可以保障農民市民化以后的社會權利,而且也是提升和確保農民社會地位的重要手段。
總之,從農民變為市民,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既要解決思想觀念、行為方式的問題,又要解決提高素質、社會權利的問題,還要解決提高生產生活質量和社會普遍參與的問題。如何根據上海城市發展的實際情況,將“農民”和“市民”兩種屬性差異類型化,并置于一個“傳統—現代—后現代(traditional-modern-postmoderncontinuum)”和“農村—城市(rural-urbancontinuum)”的連續體之中,通過類型化的比較,進一步確定影響農民市民化的各種因素,以便為農民市民化確定一個相對穩定的內容和可操作化的發展方向,這是我們今后上海社會發展工作中必須解決一個關鍵問題,也是一個難點問題。
[NextPage]
四、農民市民化的途徑與政策建議
隨著上海城市化程度的進一步提高和郊區農民職業、身份的非農化,農民的思想意識、行為方式以及社會需要的提升已成為必然的趨勢。但是,由于歷史的原因和農民自身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們很難相信僅僅依賴農民自身的內在因素就能完成農民市民化過程。因此,外在的制度導入和政策扶持不僅是必要的,而且在農民市民化的初期將起主導作用。對此,筆者認為至少可以從三個不同層面來進行考察:
一是從宏觀歷史和制度變遷的層面入手,來探討農民市民化的制度途徑。該途徑可以制度變遷理論為指導,著重于考察工業化、城市化過程中所產生的城鄉比較差異在“引導”農民市民化時受到的制度約束及其變遷的可能路徑。
二是從中觀的社會網絡與社會資本的層面入手,來探討農民中哪些可利用的社會資本和組織網絡有助于農民的市民化。該途徑可以社會資本理論為主,著重分析農民市民化過程中的社會網絡及關系資源,尤其是在城市社會的關系資源、職業經歷、生活體驗對農民市民化的影響。
三是從微觀的人力資本層面入手,來探討哪些人力資本有助于農民市民化的轉變。該途徑以人力資本理論為基礎,著重分析文化教育、年齡性別、經濟狀況、知識技能、生活方式對農民市民化的影響。
我們認為農民市民化基本上是在上述三個層面的主要力量相互交織下實現的,也就是在現代化和城鄉一體化過程中所產生的城鄉比較差異、制度條件和農民個體所擁有的人力資本、關系網絡、社會資本綜合作用下予以實現的。而在農民市民化的初期階段,政策選擇和制度引導將對農民市民化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但目前仍面臨重重障礙,如認識障礙、政策障礙、制度障礙、信息障礙和農民自身的素質障礙等。如何正確對待和解決這些障礙將是我們首先尋求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此外,在宏觀政策層面上,我們還務必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各級政府部門首先要改變觀念,從戰略高度認識到農民市民化的重要性。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是推進農民市民化的前提。政府有關部門可以通過多種形式對進城農民進行現代觀念、文明準則和城市意識教育,引導農民破除小富即安、小打小鬧的小農經濟思想,樹立進城干大事業、求大發展的創業精神;破除封閉保守、急功近利思想,樹立開放兼容、可持續發展的觀念;破除隨心所欲、自由散漫的思想,樹立遵紀守法、依法辦事的法制觀念;破除陳規陋習,樹立體現城市文明的規則意識、交通意識、衛生意識、生態意識以及城市人際關系意識、城市公共生活意識、城市文化意識等等,使思想跟上城市發展的步伐。
2、以提高農民素質和技能為重點,加快勞動就業制度的改革創新,擴大郊區征地農民的就業。農民的市民化重要前提是農民就業的市場化、非農化和充分化,順利實現就業是解決失地農民生活來源,加快其生產生活方式轉變和市民化進程的重要保證。應按照市場化原則,制定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就業政策,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就業市場,實現城鄉統籌就業。一是要引導和教育郊區征地農民轉變觀念,確立沒有技能、不提高技能就不可能穩定就業的新觀念,確立自謀職業、競爭就業的新意識。二是要加快經濟發展,多渠道、多形式擴大就業需求。三是建設以市、區勞動力市場為中心,以街道、鄉鎮勞動力管理服務站為網點的就業服務網絡。打破城鄉“藩籬”和所有制界限,取消對土地被征用勞動力在城市就業的種種不合理限制,變“戶籍門檻”為“素質門檻”。四是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勞動力素質。
3、加快郊區農民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創新,促進農民養老方式的社會化和市民化。郊區征地農民實際上已經是法律意義上的城市居民,理應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障待遇。但馬上為他們建立完全與城市居民相同的社會保障制度,還有一定的難度。現實的做法是,設計一個與城市居民相對接近、便于今后與城鎮社保體系相銜接的操作方案,先養老保險,后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例如,政府可以采取購買就業崗位的方式,將失業保險金用于安置進城農民企業的工資補助,并免費為企業培訓這些新員工,對安置進城農民的企業,實行稅收優惠,全部或部分免除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4、建立專門的領導機構負責和統一協調處理農民市民化過程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促進農村社會變遷和農民角色轉型。上海郊區征地農民雖然失去土地依附,進入城市成為城市居民,實現了身份和職業上的轉變,但要真正完成市民化的過程,卻還有相當一段路程要走,它更需要完成社會管理的轉變——即由農村村落的行政村管理向城市社區的居委會管理轉變;社會結構的轉變——即由農村單一的社會結構向城市多元的社會結構轉變;文化與生活方式的轉變——即由農村傳統的文化與生活方式向城市現代的文化與生活方式的轉變;群體內涵的轉變——即從農民群體的特質向市民群體的特質轉變。以共同促進“農村與城市”、“農民與市民”的社會文化交流,加快生活觀念和行為方式的更新。
5、改革傳統的城鄉二元治理體制,不斷優化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民市民化的環境。應將上海城鄉的發展協調起來,取長補短,各取所需。上海郊區發展的優勢在勞動密集產業,應將依托中小城鎮發展勞動密集產業提到發展戰略上來。以中小城鎮為基地,發展勞動密集產業,使工業化、城市化與農民市民化相互促進,共同推進。然而,盡管農民市民化的呼聲越來越大,但其仍然處在社會“邊緣狀態”,尤其在就業、教育、居住等方面常常受到歧視。因此,必須改革傳統的城鄉二元治理體制,在法律咨詢、就業服務、醫療保障、居住條件、子女教育等方面為農民市民化提供有力的幫助,建立有利于農民市民化的新體制,從根本上保障農民市民化后利益不受侵害。
6、加快城市化發展,以農村城市化、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民市民化。城市化是市民化的舞臺和載體,市民化是城市化的結果和目的。從外國的經驗看,農業的現代化、農村城市化實際上是資本進入農業生產和農村社會的過程,而這一過程必然會導致大量的小農失去土地,這是資本的邏輯使然。所以,農民市民化與農業現代化、農村城市化是相配套的一項艱巨工作,它必須要把失地或剩余農村勞動力妥善轉移到城市和非農產業中去。在一個市場經濟占據重要地位的國家,農業現代化、農村城市化的進展必然會帶動城鄉一體化和農民市民化的進程,但農民市民化程度的提高,卻還有賴于農村城市化和城鄉一體化以外的諸因素。也就是說,農業現代化、農村城市化并不能涵蓋農民市民化的全部內容。在推進城市化的同時,我們必須注重農民市民化的演進,這是“兩個文明”協調發展的應有之義,也是“以人為本”思想在城市化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具體體現。
總之,農民市民化不僅僅是職業身份的轉變(非農化)和居住空間的轉移(城市化),更是農民社會文化屬性與角色內涵的轉型過程(市民化)和各種社會關系的重構過程(結構化)。戶籍轉變、地域轉移、職業轉換只是農民市民化進程的“外部特性”,而更為重要的是如何在角色群體的內涵上實現“農民市民化”真正轉型。根除城鄉差別的標志不僅表現在物質形態上,更體現在作為群體的人身上。未來的農民只有職業分工的不同,而在社會地位、權益保障、思想觀念、行為方式、生活質量、社會參與等方面與市民將不僅沒有本質性的差別,而且完全可能是一致的。這既是中國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最高目標,更是未來10多年上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由之路。
注釋:
2002年9-11月,筆者受中共上海市郊區工作委員會委托,參與主持“提高上海市郊區農民素質研究”的調查研究,先后對上海市郊區農民進行分類抽樣調查,樣本總數為800人,目的是全面了解上海市農民當前的綜合素質狀況。
事實上,這部分農民在非農化過程中,其職業、居住環境、生活方式、消費方式等方面與市民并沒有多大的區別,只是戶口還掛在原先的村里,目的是為了在征地時獲得貨幣補償。對于這部分農民來說,他們實際上是“準市民”的身份,只是由于政策約束的原因,他們在許多社會權益上還沒有享受到真正市民所應有的保障。
陳映芳.征地農民的市民化——上海市的調查[j],華東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3).
在城市社會學上,有許多關于“農民”與“市民”、“農村社會”和“城市社會”屬性差異比較的假說。雖然不同學者提出的具體考核指標不一樣,但內容大體是一致的,一般都涉及到地域、職業、環境、社會結構、社會流動、社會權益、生活樣式、價值觀等要素。陳映芳教授在2002年主持“上海市集體土地征用制度社會調查”課題研究時,曾使用這個方法,并較好地對“農民”與“市民”進行了類型化比較分析。
如果說職業轉變(非農化)主要是農民理性選擇和市場選擇的一種結果,地域轉移(城市化)主要是政府選擇的一種結果,那么,角色轉型(市民化)將是農民自我選擇與政府選擇共同作用、國家與農民互動的一種結果。
程建平.農村城市化與農民市民化[n].江西日報.2003-1-2.
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課題組.農民市民化的“六難”[j]
張忠法、沈和、黃華波.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與農民市民化進程政策建議[n],經濟參考報.2003-2-28.
由于傳統的農村社區是各種社會關系的舞臺和承擔者,各種生產關系、分配關系、消費關系、鄰里關系、交換關系等構成了縱橫交錯的社會網絡,也形成了一定的社會資本。但隨著城市化、市民化速度的加快,上述的各種社會關系不僅將逐漸斷裂或消失,而且還要根據新的社會形勢予以重構。究其原因,是由于原來農村社區賴以生存的物質條件改變了,尤其是作為農民最為重要的生產資料——“土地”被轉移后,農民之間最重要的生產關系也就消失了,最終將造成一個個農村共同體的解體和總結。
參考文獻:
[1]張聲華.上海流動人口的現狀與展望[m],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8.
[2]李凡.靜悄悄的革命:中國當代市民社會[m],上海:學林出版社,2000.
[3]辜勝阻.人口流動與農村城鎮化戰略管理[m],武漢:華中理工大學出版社,2000.
[4]柯蘭君.都市里的村民:中國大城市的流動人口[m],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1.
[5]李培林.農民工:中國進城農民工的經濟社會分析[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
[6]derekheater(1999)whatiscitizenship,newyork:blackwellpublishingltd.
[7]teodorshanined.(1971)peasantsandpeasantsocieties,penguinbooksltd.
[8]gregorye.guldin(1992)urbanizingchina,contributionsinasianstudies,number2,greenwoo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