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隱性貿易保護主義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摘要:貿易保護有顯性與隱性之分,隱性貿易保護因為其隱蔽性、匿藏性、不可防備性、多變性等特點而成為影響中國對外貿易、國際貿易之間自由化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而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在承認我國技術標準、福利水平與發達國家存在差距的同時,應積極在WTO規則框架內尋找政策突破口,有效應對對外貿易中的“隱性貿易保護”。
關鍵詞:隱性貿易保護國際貿易中國貿易對策
一隱性貿易保護
1.隱性貿易保護的含義
隱性貿易保護,旨在非理非法地限制自由貿易,假借勞工、環境、技術、安
全等措辭,行貿易保護之實。多以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形式存在,是非關稅貿易保護的范疇。與正當的貿易保護措施有本質的區別。其隱蔽、多樣、易變的本質特征極易附會正常的保護措施,在本國利益最大化的動機下被濫用而淪為一種貿易歧視的手段。
2.鑒別隱性貿易壁壘的主要判斷原則
①透明度原則
公平通知、及時披露信息,提供申辯機會等做法能大大降低公眾理解法規的難度,有助于進口商和外企準確把握此項限制措施的宗旨。同時也有利于相關行業對該措施實施后果做出合理的預期,以便及時調整應對。
透明度的要求可以將處于分散狀態的消費者集中起來表達自己的意志,因為消費者通常從低成本的進口貨中受益很大,國家樹立貿易壁壘,最終損害的將是本國消費者的權益。所以允許消費者在監管過程中表達自己的看法,提出質疑和建議,也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體現。
透明度原則只是一種程序上的要求,并不涉及實體內容,不會侵擾民族國家制定關于勞工、環境、衛生、安全的主權權利。
②科學根據原則
貿易保護措施的實施理由必須達到名正言順、以理服人。依照WTO的精神,任何政府都能夠進行它所認為正當的貿易保護,這是它行使主權權利的體現,只是這種權利的行使必須要保證不被貿易保護主義的目的所濫用,對國際貿易產生不必要的阻礙。任何保護措施必須在人類、動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限度內實施,不在情形相同或相同的成員之間構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視。
③一致性原則
一致性原則是從WTO非歧視原則與國民待遇原則中抽象出來的。通俗點說就是要保證做到“內外一致、外外一致”。“內外一致”要求各成員方要對外國商
品做到與內國商品一視如同仁。“外外一致”要求外國各方的商品都要受到同等的待遇。
④越境管轄限制原則
經濟決定政治,經濟上的強勢必然會帶來政治上的霸權。一個在貿易上占主動的國家很可能會以“公共利益”為借口,堂而皇之地實施某些貿易措施間接操控他國經濟,從而達到干涉他國內政、侵犯他國主權的目的。這樣一來,這項貿易措施便產生了域外效力。為此,強調公共利益必須與監管國自身的福扯直接相關,是防止越境管轄的關鍵。
二隱性貿易保護主義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1.反傾銷戰略更顯婆娑迷離
縱觀各國貿易保護主義的措施,其趨勢是越來越隱秘化,早期使用的是關稅保護,之后是非關稅保護,而這些問題已經被意識到,在GATT/WTO的歷次談判中這些問題已經逐一得到解決或正在解決。但是現有的反傾銷機制所形成的貿易保護,與之前的關稅保護和非關稅保護相比,是在合法性外衣之下,以維護公平貿易為幌子的保護,在內容到形式上都具有隱秘性,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反傾銷是“隱形保護”。這種保護越隱秘化,其打擊越具有隨意性、不確定性,而這種不可預期性對于自由貿易理念的實現和反傾銷發起國自身公平秩序的建立都是有極大傷害的。反傾銷不加區分的打擊低價行為,而且其調查程序明顯不利于被調查方。反傾銷調查不僅達不到公平競爭的目的,反而限制了市場競爭。可以說,反傾銷是以犧牲公共利益的方式來滿足少數集團利益,對反傾銷調查發起國而言,反傾銷是一種損人不利己的策略。
2.各組織紛紛出臺保護本組織的保護條件,不利于自由貿易的發展
歐盟于2004年4月30日出臺了《傳統藥品法》,規定:如果傳統草藥制品在歐盟成員國境內已經安全使用超過15年以上,同時提供該產品在歐盟以外的國家或地區使用了30年以上的證明,產品符合藥品質量要求,就可以通過登記注冊作為傳統藥品,在歐盟銷售和使用。歐盟各成員國將在藥品法生效后18個月內根據本國藥品法規加以實施。2004年5月到2011年4月為過渡期,在此期間現已上市銷售的傳統藥品將仍可按現行辦法繼續銷售,此后則必須按《傳統藥品法》注冊方可銷售。實際上,歐盟是利用了時間差對外國草藥進行隱性的貿易保護。要求在境內安全使用長達15年,并且只給出7年的過渡期。也就是說一種草藥要能順利地成為歐盟的傳統藥品,至今最少要在歐盟已經安全使用8年以上才有可能。這樣的時間限制,可見除了本土草藥之外,其他國家的草藥基本不可能實現。
韓國在水產品的貿易銷售中,規定除了活魚之外其他的水產品均需要原產地的標識。韓國人一向比較強調消費本國的產品,對產自其本國的商品情有獨鐘。這就意味著原產地標識實際成了隱性的貿易保護,起到了抑制韓國人消費進口產品的作用。而抑制韓國人消費進口產品也抑制了中國出口這些水產品,影響了中國的對外貿易。這樣的規定,無異于是對他國競爭的殘殺,沒有跨入門檻就已經被槍斃,這樣的隱形貿易保護不利于國際貿易自由化的發展,不利于全球經濟的競爭。
3.技術性貿易壁壘甚囂塵上
技術性貿易壁壘區別于關稅與其它非關稅壁壘,技術性貿易壁壘具有基于市場失靈和經濟利益保護的雙重性質。在糾正負外部效應或信息不對稱導致的市場失靈這一合法目標的過程中,技術壁壘不可避免地導致國內市場與外部競爭的某種隔離,從而事實上構成對本國產品一定程度的保護。
然而,技術性貿易壁壘目前也往往被政府用來對國內某些產業提供基于經濟利益的保護,使其獲得相對于外國競爭者的戰略優勢,發達國家則借技術貿易壁壘實行貿易保護主義,增加貿易成本,限制和阻礙正常貿易,扭曲貿易地區和商品結構,從而在主觀上成為一國進行貿易羈絆的手段,這種保護成分無疑是不合理的貿易限制。
三隱性貿易保護對中國對外貿易的影響
1.我國農產品出口面臨的隱性貿易保護
近年來,由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經濟發展水平、技術條件等方面存在差異,為保護國內市場和生產者利益,發達國家經常以環境保護和福利標準為借口,對發展中國家出口產品設置隱性貿易保護的障礙。隨著我國出口貿易的不斷擴大,我國出口產品也屢遭阻擊。其中,農產品出口遭遇的隱性貿易保護主要有“綠色保護”和動物“福利保護”。保護生態環境,維護正常“綠色貿易”是所有國家的應盡責任。但是,由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經濟發展水平等方面的差異,發達國家通常扮演規則制訂者的角色,因此,他們有機會通過對正常“綠色貿易”標準的過分使用達到貿易保護的目的。隨著我國農產品出口的增加,發達國家通過綠色技術標志、綠色環境標志、綠色包裝標志、綠色衛生檢疫制度、綠色補貼等手段削弱我國出口農產品競爭優勢,尤其在畜牧業、水產業和水果產業方面,“綠色保護”已對我國產生較大影響。
“福利保護”是近幾年我國畜禽出口中遇到的新問題,是“道德保護”在動物生產標準方面的具體體現。由于生產條件不同以及民族文化的差異,導致不同國家對“福利”的認知和關注程度各不相同。目前,我國許多品種的禽畜養殖加工數量已居世界前列。隨著農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發展禽畜養殖已被我國政府確定為農產品出口的一個重點領域,可以預計,“福利保護”將會成為我國農產品出口的一大障礙。
2.對紡織業的影響
目前世界上最具權威性也是影響最廣的紡織品環保態標準標簽要算Oeko-TexStandrad100&Eco-Textile,很多國家都使用這兩種標簽作為技術壁壘限制別國紡織品進入本國市場
與Oeko-TexStandrad100&Eco-Textile兩種紡織品環保標簽相比,一些隱蔽的技術壁壘給我國紡織品帶來的損失卻常常被我們忽視了。比如將包裝物回收責任歸于生產商的“德國包裝廢棄物包裝法令”;要求產品從開發、設計、加工、流通、使用、報廢處理到再生利用整個周期都要達到標準要求的環境管理系統技
術標準體系ISO14000等。這些標準都直接或間接地對我國紡織品的出口設置了障礙,對我國紡織品的出口造成了直接的影響。
四我國應對隱性貿易保護的對策
1.正確認識世界技術貿易環境
要正確應對國外環境技術貿易措施,就要對其正確分析,判斷出哪些是合法的貿易措施,哪些是不合法貿易壁壘,對于不合法的環境技術貿易壁壘我們要積極申訴,爭取我們自己的權利,對于那些合法的環境技術貿易措施,我們要積極研究對策,找出差距,采取各種措施以減少對我國的影響。
2.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
遭遇“特保措施”對于涉案企業和行業來講畢竟是一種潛在的經營風險,所以我國的大型出口企業應該建立出口市場預警機制,為中國的對外貿易設置安全閥。這類企業在從事貿易時,應當保持高度警覺,密切關注本企業出口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變動情況,對出現的一些不利情況可以采取一些預防措施,對存在的隱性貿易保護措施要防患于未然。同時更為重要的是我國出口企業應該加強對進口國市場的監控,建立宏觀預警機制。通過對重點產業、重點產.鉆,以及我國進出口情況等重要參數變化的監測、整理和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地預警信息,實現對外貿易保護工作的前置化,如發現進口國有提起特保措施調查的傳聞,一經核實,需積極與當地生產者聯系、磋商,力爭將案件扼殺在搖籃中。
3.熟悉進口國國內的調查程序
國內各方對進口國國內調查程序的了解程度直接決定了在應訴“特保措施”過程的順利與否和最終的結果。就目前而言,對我國提起“特保措施”調查并且最具攻擊效果是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因此,對美國國內法律、法規執行的程序、過程應該進行透徹、詳細地分析與研究。
4.優先考慮發展和建立區域經濟組織以實現我國經貿利益
研究國際貿易集團化的趨勢和特征,優先考慮利用優惠性貿易安排改善我國在國際競爭中的地位,確保我國際貿易利益的實現。此項工作應作為貿易部門未來的一項重要職能工作。加強與具有地緣經貿關系和互補經貿利益國家的溝通。研究與這些國家建立自由貿易區和關稅同盟以及其他經濟合作區域組織的可行性,在確保我國利益、發展互惠互利關系的基礎上,加大力度、積極推進此項工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