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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戰后,東南亞國家的貿易政策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80年代末90年代初開始,各國加快了貿易自由化的步伐。各國大幅降低關稅水平,減少非關稅壁壘,使之關稅水平和結構呈現新的變化。東南亞國家貿易自由化推動了進出口貿易規模的擴大,提升了貨物與服務的世界市場占有率,促進了產業部門尤其是制造業的出口貿易、勞動生產率和最終收入的增長,從而成為國內經濟增長的引擎。在世界性和區域性貿易自由化加速發展的背景下,東南亞國家貿易自由化的進程將有所加快。
關鍵詞:東南亞,貿易自由化,經濟增長
一、東南亞國家貿易自由化的進程
二戰以后,隨著東南亞國家工業化的進程,各國的貿易政策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20世紀50-60年代末,實施以進口替代為主的貿易政策;70-80年代,主要實施面向出口的貿易政策;80年代末90年代初開始,各國加快了貿易自由化的步伐。
(一)20世紀50-60年代末的進口替代工業化時期
50年代開始,東南亞國家相繼選擇和實施了時間長短不一的內向型進口替代戰略,其中主要的措施就是實行關稅保護,采取關稅壁壘和進口許可證、配額制度、信用證押金、繁雜的海關程序等非關稅壁壘來限制一些有可能對本國產業造成沖擊的商品的進口,尤其是一些消費的進口,以利用國內市場支持本國工業的發展,促進新興工業的成長。
這一時期,印尼的平均名義關稅率高達85%,直到70年代初消費品的平均名義關稅率仍有52.3%,中間產品和生產設備分別為22.5%和18.9%;馬來西亞采取了較低水平的保護政策,工業制成品的平均關稅率較低;菲律賓50年代中期受到管制的制成品約占所有進口制成品的99%,60年代末平均名義關稅率達84%;新加坡在60年代上半期實行進口配額制,到1965年中共有230種商品受到進口配額限制。1965年脫離馬來西亞后,新加坡繼續推行進口替代政策,但貿易政策有所調整,由進口稅取代配額制。它規定除88項商品(到1967年為72項)外,其他商品的進口限制一律廢除,同時擴大進口商品的征稅范圍。1965—1967年,征稅商品分別為183項、199項和229項。不過,新加坡制造業的保護率相對較低,1967年制造業部門的平均名義保護率為5%,平均實際保護率為6%;泰國1960年平均名義關稅率為非耐用消費品34.3%、耐用消費品42%、中間產品32.6%、生產設備19.3%。
(二)20世紀70-80年代的面向出口工業化時期
60年代末起,東南亞國家逐步轉向面向出口工業化發展戰略。為了促進出口,各國積極采取放寬關稅保護,調整匯率政策,提供出口獎勵。同時,設立出口加工區,大力吸引外國投資。這一時期,由于各國關稅政策的調整,使得整體關稅結構呈現階梯型,即對工業制成品的保護水平較高,中間產品和初級產品、原材料的關稅則逐級下降。
從1968年開始,新加坡率先實行面向出口工業的關稅政策。在提供出口獎勵的同時,縮小進口商品的征稅與限額范圍。1967—1973年,征稅的商品項目由295項減至197項,進口限額商品項目由72項減至3項。到80年代初,新加坡的工業制成品的平均關稅率降至0.4%,農產品的平均關稅率降至0.1%,所有產品的平均關稅率已降至0.3%。
70年代初,馬來西亞、泰國開始轉向面向出口工業化發展階段,政府降低了關稅保護水平,減少進口配額限制。到80年代初,馬來西亞的工業制成品的平均關稅率降至12.7%,農產品的平均關稅率降至4.3%,所有產品的平均關稅率已降至10.9%;泰國工業制成品的平均關稅率降至34.6%,農產品的平均關稅率降至26.3%,所有產品的平均關稅率已降至32.3%。
80年代初,世界石油市場價格暴跌,使得長期倚重石油天然氣的印尼經濟深陷困境,迫使印尼在80年代中期轉向面向出口工業化發展階段。印尼開始推行以發展非石油產品生產與出口的工業化戰略,促進輕紡工業的迅速發展。80年代中期,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經濟自由化政策與措施,其中關稅制度的改革成為重要的內容。1985年3月,印尼對關稅結構進行了調整,最高關稅從225%下調到60%,絕大多數的稅率調整到5%—35%,關稅等級的數量也由25個減少到11個。隨后,政府取消或放寬了約占進口37%的商品的進口限制,1200種進口商品中的半數幾乎消除了非關稅壁壘。到90年代初,印尼的工業制成品的平均關稅率降至18.3%,農產品的平均關稅率降至13.6%,所有產品的平均關稅率已降至17%。
(三)80年代末90年代初開始貿易自由化的擴展時期
80年代末90年代初,全球性和區域性的貿易自由化迅速興起。世界貿易組織的全球多邊貿易體系的建立,90年代初以來東盟自由貿易區進程的一再加速,大大推進了東南亞國家的貿易自由化。各國積極調整經濟發展戰略,逐步放寬貿易管制,大幅降低關稅水平。東南亞6國(文萊、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均為WTO成員國Q),在烏拉圭回合中均承諾削減關稅與非關稅壁壘。1996年11月,為實現亞太經合組織(APEC)的貿易與投資自由化的目標,東南亞6國還曾確定了各自的單邊行動計劃,并于1997年1月起實施。
印尼在80年代中期關稅水平與結構調整的基礎上,1995年5月政府提出一項為期9年的削減關稅計劃,其目標是在2000年前將進口關稅及附加稅合計為20%或以下的制成品,均取消附加稅,并分階段削減進口稅,最高稅率為5%;進口關稅及附加稅合計超過20%的制成品,取消附加稅,并在1998年前和2003年分別將稅率減至20%和10%;2004年前取消98項非關稅壁壘。
菲律賓1991年政府頒布了第470號總統行政令,全面調整關稅政策和改革貿易體制。它規定,到1995年,除某些敏感性農產品和幼稚工業中間成品的關稅率仍為50%外,其余商品的關稅稅率分別降至3%、10%、20%和30%。1995年7月,政府頒布了第264號總統行政令,繼續推行關稅結構的調整。1995年8月至2003年,菲律賓的關稅結構進一步簡化為兩重關稅結構,取消中間產品與制成品之間的關稅差別。從2004年起,菲律賓實行統一關稅稅率,除某些敏感性農產品外,所有進口商品的關稅稅率均降至5%。
泰國在1995年1月開始實施關稅改革,大幅降低關稅水平。政府逐步削減了資本貨物和原材料的進口關稅稅率,將23種農產品由非關稅措施轉為關稅措施。改革后,泰國的實際平均關稅稅率由1994年的30%降至1997年的17%。同時,政府還設立了專門機構,研究和修訂關稅減讓的時間表,進一步開放農產品市場,逐步規范進口稅和降低非關稅壁壘。
二、東南亞貿易自由化的新進展
近年來,隨著全球性貿易自由化進程的加速,東南亞國家加快貿易自由化的步伐。各國大幅降低關稅水平,減少非關稅壁壘,使之關稅水平和結構呈現新的變化。
(一)東南亞的總體關稅水平與結構
1997年金融危機以后,東南亞國家開始重新審視自己的經濟發展戰略,對關稅政策進行了較大的調整。目前,各國的關稅水平大致可以分為三種類型,即接近零關稅的新加坡、文萊,馬來西亞、泰國,印尼、菲律賓的關稅相對較低,而越南、老撾、柬埔寨和緬甸仍然維持較高關稅水平。
在東南亞,新加坡的經濟發展水平和開放程度最高,其關稅水平則最低。至2001年,新加坡99.9%的產品都已實現了零關稅,含酒精的進口貨物成為新加坡唯一的征稅對象,而且除口香糖,武器等少數商品外,新加坡也一直不設進口限制。新加坡的目標就是到2010年時將所有稅目的關稅稅率降到0%,其關稅削減的進度超過了烏拉圭回合的承諾。作為世貿組織成員,新加坡也在WTO協議下制定了約束稅率,但是約束比率仍然較低(僅有70.5%的征稅項目被納入約束稅率),而且約束稅率也遠遠高于實際現行稅率,所以其作用并不明顯。同時,新加坡的非關稅壁壘也最低,沒有任何的自愿出口、進口限制安排、進口數量限制等非關稅措施。
文萊對外奉行自由貿易政策,進口關稅普遍較低。2000年,文萊的80%商品進口關稅已為0%,簡單算術平均關稅率為1.98%。某些商品征收5%—30%關稅,但機動車的進口要征收40%-200%的關稅。有些商品也征收從量稅,其中包括香煙、石油產品以及酒類等。政府還承諾,到2020年將廢除關稅和實現貿易自由化。由于文萊國內的大部分僻求來自進口,它的非關稅措施保留了有關保障衛生、安全、環境、宗教等要求,其他方面沒有任何措施。
馬來西亞長期實行自由貿易政策,關稅保護水平二直相對較低。2000年,馬來西亞的簡單算術平均關稅率為9/18%,按貿易額加權的算術平均關稅率為2.99%。目前;馬來西亞60%以上的商品已不再征收進口稅,農產品和工業制成品的60%的稅目已經免稅。同時,馬來西亞還放寬了進口原料和零部件的進口稅,對生產所需要的設備和用于環保、維護、質量控制、水處理等設備免征進口稅和銷售稅,非從價稅在所有征稅項目中實施的比重由1997年的4.5%下降到2001年的0.7%。馬來西亞的非關稅壁壘也相對較低,只有少數商品實施酌情進口許可,農產品的非關稅已按WTO農業協定的有關要求予以關稅化。
金融危機后,泰國加快實施貿易自由化政策,不斷降低各種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政府規定,從1997年10月起實際進口關稅在5%以上的進口商品項目的最高稅率不得超過10%。泰國政府還分別在1998年的8月、2000年的7月10月和2001年1月降低了國內不能生產的一些資本類商品、原材料、機械和化學產品的進口關稅。1999年末泰國的實際平均稅率為3.8%,2000年末為3.6%,2001年末已降至2.5%。不過,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截至2003年泰國仍然有26.1%未實行約束稅率,主要包括食鹽、燃料、化肥、木漿、交通工具、橡膠制品和鋼鐵產品。泰國對多數農產品進口沒有數量限制,但對一些制成品實行進口許可管理。
印尼政府在金融危機后對國內經濟政策進行了大規模調整,一系列關稅減讓措施的實施使其關稅水平和關稅結構都發生了較大改變。1998-2000年,印尼的實際平均稅率分別降至為9.34%、8.64%、7.27%,2002年再降至7.2%。2003年1月新的稅則分類實行后,在總共7540個征稅項目中,實際稅率水平在0—10%的商品占83.85%,大于25%的僅占0.99%。目前,印尼93.2%的征稅項目都已在烏拉圭回合協議和1997年信息技術協議下實行了約束,內容包括了農產品的全部和制造業的94.6%,農產品約束稅率浮動范圍為0—210%,制造業為0-150%。印尼還計劃到2005年將其簡單平均約束稅率降至37.6%。此外,政府還增加了關稅政策的透明度,公開征稅范圍和標準,但對一些敏感性商品(如大米和糖)則采取以從量稅代替從價稅,達到對此類產品的保護。印尼在10多個領域采取非關稅措施管理,但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已承諾在2004年前取消98種非關稅壁壘。
近年來,菲律賓加快了關稅與非關稅制度改革的步伐。盡管1999年初菲律賓曾一度提高了714個征稅項目的稅率(同時承諾將于2001年恢復到1997年的水平)而導致了整體關稅水平的上升,但只是暫時性調整政策。1999年末,菲律賓的實際平均稅率雖達10%,但其中一半以上征稅商品的實際關稅已降至3%,總體浮動范圍在0-65%。2002年和2003年菲律賓政府進一步推行其未完成的關稅改革計劃,目的就是逐步削減實際關稅稅率,實現到2004年1月前除某些敏感性農產品外,其所有征稅產品稅率統一于5%的目標(波動范圍不超過5%)。雖然菲律賓取消了對部分產品的非關稅壁壘,但有些非關稅措施仍然存在,如大米的數量限制等。
越南、老撾、柬埔寨和緬甸的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國內保護水平也高,平均進口關稅率都在15%以上。除柬埔寨剛剛加入WTO外,其余國家均尚未成為WTO成員國。多數國家的關稅結構尚不健全,分類也不明確,進口稅率偏高,仍采取進口限制安排、進口數量限制等非關稅措施。不過,加入東盟自由貿易區以后,4國均加快了消減關稅的步伐。2000年,越南的簡單平均關稅率已降為15.95%,并開始實施WTO的關稅估價協定。
(二)農產品的關稅調整
除新加坡外,東南亞國家均為傳統的農業國,因而農業部門受到不同程度的保護,也是各國不愿意開放的領域。不過,近年來東南亞國家對農業部門的關稅政策進行了調整,逐步較低農產品的進口稅率。
在泰國的農業部門,1999年的實際平均稅率達32.7%,2003年已降至25.4%。實行較高關稅保護的農產品主要涉及一些肉類、新鮮水果、蔬菜以及豆制品,保護程度最高的成品食物實際進口關稅達40%—50%。
馬來西亞在1997年后的農產品進口中做出了較為明顯的關稅減讓,尤其是對于某些敏感性農產品。2000年,除了將136種食品(鮮、干和加工食品)的實際進口關稅從5%-20%降低到2%—12%外,還大幅降低了精細糧食、蔬菜、精致/腌制水果、堅果、果汁、意大利面食和各種海產品的進口關稅。但是,仍有一些高價值產品維持較高關稅,如水果罐頭、快餐食品等的關稅達20%—30%。
與前兩國相比,印尼的農業及相關產品的進口關稅較之1998年只是略有降低。2002年農業原料的實際平均稅率僅由4.2%降至4.0%,浮動范圍在0—20%;食品部門的實際平均稅率由4.4%降至4.2%,浮動范圍在0-15%;飲料仍是征收高關稅的對象,實際平均關稅達108.9%,浮動范圍也在0—170%。
菲律賓實施了對農業投入物的進口免征關稅,其他農產品的稅率也不斷下調。2000年,鮮牛肉和冷藏牛肉的實際稅率由1999年的20%降至10%;玉米、卷心菜、咖啡的配額內和配額外稅率也在2004年降至30%,其他非敏感產品降至5%。但總體來看,菲律賓對農業的保護程度仍然較高,各種;配額和復雜的管理程序被應用于谷物、牲畜、肉類產品、糖、咖啡和蔬菜等敏感性產品,而且為防止進口激增對本國農產品市場的破壞,2000年8月10日生效的《保障措施法》進一步加強了對農產品的一般和特別的保障措施。
(三)工業產品的關稅調整
由于東南亞4國(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和泰國)的工業結構大致相同,出口商品也很相似,它們在電子產品、紡織品、成衣、木材制品等的進出口上存在較大競爭。因此,為保護本國制造業的發展,近年來東南亞4國在工業產品的減稅幅度并不十分明顯,其中機動車、紡織品和成衣等均為實施保護的重點。
在這些國家,泰國1998--2002年紡織類產品的實際平均關稅僅由24%降至22%,運輸設備的平均實際稅率還由26%升至27.5%。到2003年末,工業產品的平均實際稅率仍有12.9%;印尼2002年工業部門實際平均稅率水平有所下降,但某些化學制品和運輸設備仍維持了60%-70%的高關稅。其中,化學產品最高關稅可達170%,運輸設備的實際平均稅率雖由1998年的33.1%降至15.2%,但總體浮動范圍仍在0-80%;馬來西亞關稅保護在機動車方面體現的較為突出,2001年馬來西亞整裝轎車的實際稅率達到140%—300%,組裝轎車為80%;整裝貨車的實際稅率為42%—140%,組裝貨車為40%;整裝摩托車的實際稅率為80%—120%,組裝摩托車為30%。
菲律賓從90年代起全面降低工業部門的關稅保護,簡化工業部門的關稅結構。1995年8月至2003年,菲律賓的關稅結構進一步簡化為兩重關稅結構,取消中間產品與制成品之間的關稅差別。原材料的進口關稅將分階段降至3%,制成品與零部件進口降至10%。
(四)東盟“共同有效特惠關稅”
1992年,東盟6國正式簽署了《共同有效優惠關稅協定》(AgreementontheCommonEffectivePref-erentialTariffSchemeforAFTA,簡稱CEPTScheme),標志著東盟自由貿易區的進程正式啟動。東盟的《共同有效優惠關稅協定》,確立了各成員國降低關3稅的商品范圍和時間表,是東盟自由貿易區的最主要的運行機制。自1993年1月1日起,《共同有效優惠關稅協定》減稅計劃分快速減稅和正常減稅兩種方式實施。
由于東盟自由貿易區進程的一再加速,實施的CEPT減稅計劃中,要求列入CEPT清單產品的平均關稅稅率也進一步下降。同時,把未加工農礦產品納入CEPT,將其劃分為立即加入、暫時除外和敏感產品三類,并不斷減少例外清單和敏感清單的稅目以擴大CEPT列入清單的稅目。東盟自由貿易區的最終目標是,原有6個成員國在2010年前實現零關稅,新成員國的最后期限為2015年。作為過渡措施,各成員國要求在2003年之前把60%的產品關稅降為0%。到2003年9月,東盟10國實施的CEPT減稅清單中87.85%的產品關稅已降至0—5%。其中,東盟原有6個成員國實施的CEPT減稅清單中99.6%的產品關稅已降至0~5%,平均關稅稅率降至2.39%;東盟新成員國納入CEPT降稅清單的產品增至77.22%,CEPT減稅清單中60.64%的產品關稅已降至0—5%,平均關稅稅率降至6.22%。
三、貿易自由化與經濟增長:實證研究
20多年來,世界性和區域性的貿易自由化浪潮此起彼伏,東南亞國家深受當今貿易自由化巨浪的影響而為浪潮所裹挾。這些年,國際經濟機構和學者十分重視對貿易自由化與經濟增長關系的研究,東南亞的貿易開放與經濟增長也成為關注的一個熱點。
早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國際經濟機構和一些學者就對貿易自由化與經濟增長的關系進行了較為深入地研究。近年來,關于貿易自由化與經濟增長關系的研究取得新的進展,主要涉及跨國計量經濟研究、國別案例研究和產業水平及公司水平的分析。它們的研究綜合起來表明,貿易開放對勞動生產率和人均收入的提高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貿易自由化有助于經濟增長。
1978年,克魯格爾(Kmeger)在《自由化的嘗試與后果》(LiberalizationAttemptsandConsequences)一書中,考察了多個國家貿易自由化與經濟穩定化之間的關系。80年代中期,世界銀行考察了阿根廷、智利和烏拉圭在經濟穩定條件下實行貿易自由化的經驗。1986年世界銀行進行了另一個考察貿易自由化政策的時間和順序安排的研究項目,該項目對19個國家或地區的37段自由化時期進行了研究,建立了貿易自由化指標,以對各時期貿易政策的變化進行綜合性衡量。1987年,世界銀行考察了1963-1985年期間41個發展中國家或地區的貿易戰略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它按貿易戰略性質分類,將各國或地區分為堅定外向型、一般外向型、一般內向型和堅定內向型。其中,新加坡屬于堅定外向型國家,馬來西亞、泰國屬于一般外向型國家,印尼在1963-1973年期間屬于一般外向型,而1973—1985年屬于一般內向型,菲律賓則屬于一般內向型國家。該項研究表明,實行外向型貿易戰略的國家或地區經濟增長率大大高于實行內向型貿易戰略的國家或地區。
近年,許多跨國計量經濟研究認為,貿易開放度是人均實際GDP水平和增長率的重要解析變量,不同國家在人均收入的差異性與其開放度密切相關。”根據Dollar和Kraay的研究結果所作的附圖揭示,對于那些在20世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貿易份額增長最快的發展中國家(所謂的“全球化國家”),其中包括馬來西亞、泰國和菲律賓,它們的人均收入在90年代的平均增幅大大高于那些非全球化國家。(見圖1)既便在考慮了決定經濟增長的一系列其他因素,以及考慮了經濟增長促進貿易增長的可能性(逆因果關系)之后,貿易量的變化仍是經濟增長變化的重要決定因素。
從國別案例的研究表明,貿易自由化能帶來重要的收益。對20世紀70-80年代貿易自由化進行的多國研究表明,在貿易自由化之前實行的進口替代體制產生了高度扭曲性。與此相反,強勁和持續的貿易自由化促進了出口和實際GDP的快速增長。
從產業和公司層次上的研究說明,貿易開放通過不同渠道促進出口、勞動生產率和最終收入的增長。新興產業需要保護的論點一直未得到實證支持,但被保護的產業往往比其他產業成長得更慢。使用進口資本貨物有利于知識的傳播,有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進口競爭不僅增加了國內公司的退出數量,也增加公司的進入數量,從而刺激了創新的發展。
盡管貿易自由化并不是一顆“魔彈”,但各國的實踐表明貿易開放是一國改革的一項特別重要的組成部分。與其他改革的相關性證明,貿易開放對改革的其他方面會產生重要而積極的擴散效應。例如,與跨國公司的競爭將會使低效率的產業政策暴露出來,貿易還可以提高其他改革的邊際產出(較好的基礎設施會使出口部門的表現更好)。貿易自由化通過進一步的改革贏得更廣泛的支持,激勵機構改革和減少腐敗。
從國際比較研究看,一國貿易自由化推動了進出口貿易規模的擴大,而對外貿易的增長又成為經濟增長的引擎。東南亞國家貿易開放推動了進出口貿易規模的擴大,提升了貨物與服務的世界市場占有率,促進了產業部門尤其是制造業的出口貿易、勞動生產率和最終收入的增長。
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東南亞國家加快了貿易自由化的進程,使得各國的進出口貿易規模的迅速擴大,對外貿易的依存度不斷提高,1980-2~2年東南亞10國的進出口總額從1376.05億美元增至76~.73億美元,增長4.5倍。目前,各國的進出口貿易額與GDP的比重分別為:印尼77%,馬來西亞218.1%,菲律賓101.1%,新加坡345%,泰國124.5%,越南112.5%。2002年,各國的人均貿易額分別為:印尼570美元,馬來西亞8341美元,菲律賓973美元,新加坡73785美元,泰國2478美元,越南467美元。因此,進出口貿易增長成為推動國內經濟增長的一個主要因素,而貿易開放度則是影響經濟增長的重要變量之一。
東南亞國家的貿易自由化帶動了各國對外貿易飛速發展,它們在世界貨物和服務貿易中的地位日益提升。2002年,東南亞10國貨物的出口、進口貿易分別占世界總額的6.3%和5.3%,服務的出口、進口貿易分別占世界總額的4%和4.5%。東南亞6國的貨物和服務貿易相繼被列入世界貨物和服務貿易的前50位、前40位,有多種商品列入世界農產品和工業制成品貿易前15位。據統計,1980-2002年期間,東南亞的農產品在世界農產品出口的比重從4.8%上升至5%,工業制成品的出口比重從1.1%上升至4.9%,其中辦公設備和通訊器材從5.5%上升至18.5%,化工產品從0.6%上升至2.5%,紡織品從0.7%上升至3.2%,成衣從2.3%上升至5%。東南亞的貨物與服務在世界市場的占有率的上升,也意味著各國經濟的競爭力的增強。
再從產業部門看,東南亞的貿易自由化通過不同渠道促進了產業部門的出口貿易、勞動生產率和最終收入的增長。例如,各國的貿易開放大大推動了制造業的出口規模、勞動生產率和增加值的增長。據統計,1980-2000年期間,東南亞5國的人均制造業出口額,印尼從42美元增至224美元,增長4.3倍;馬來西亞從413美元增至4121美元,增長約9倍;菲律賓從69美元增至482美元,增長約6倍;新加坡從6971美元增至33106美元,增長3.7倍;泰國從101美元增至956美元,增長8.5倍。人均制造業增值額,除菲律賓從210美元降至188美元外,印尼從51美元增至216美元,增長3.2倍;馬來西亞從338美元增至1369美元,增長3.1倍;新加坡從2277美元增至5498美元,增長1.4倍;泰國從197美元增至715美元,增長2.6倍。
當然,東南亞貿易自由化對國內經濟增長也存在一定的負面影響。由于各國對外貿易的依存度較高,易于受世界市場波動的沖擊,直接影響宏觀經濟的穩定性;貿易開放使國內產業的保護程度降低,對國內新興產業和中小企業形成較大沖擊;國內服務部門的開放,增加了潛在的金融風險,導致跨國公司壟斷國內一些服務行業等。
四、東南亞貿易自由化的趨勢
盡管東南亞國家的工業化水平和發展戰略不盡相同,但貿易自由化所帶來的經濟增長和福利增加仍成為各國的共識。在世界性和區域性貿易自由化加速發展的背景下,東南亞國家貨物貿易自由化的步伐將有所加快,各國關稅與非關稅壁壘會繼續降低,尤其是區域自由貿易區部的關稅減讓相對于區外則要快得多。
(一)東南亞貿易自由化進程將有所加快
近年來,東南亞國家對貿易體制和關稅政策進行了較大的改革與調整,進一步推動了貿易自由化的發展。作為WTO成員國的東南亞6國,在實施烏拉圭回合中承諾的削減關稅與非關稅壁壘的同時,也進行了各自單邊的關稅減讓行動;在加快經濟開放的條件下,越南等后進國家的關稅與非關稅壁壘大幅降低。目前,新加坡的簡單算術平均關稅率和按貿易額加權的算術平均關稅率均為0%,2000年文萊的簡單算術平均關稅率為1.98%;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和印尼的簡單算術平均關稅率普遍低于10%,按貿易額加權的算術平均關稅率也都低于5%;越南、柬埔寨、老撾和緬甸的平均關稅率都在15%以上。在取消非關稅壁壘取得較快進展,許多國家逐步消除進口許可證、配額制度等非關稅壁壘措施。
東南亞國家已經認識到,貿易自由化對國內經濟增長和產業升級的促進作用。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過低和不加保護的貿易政策,在一定時期內會威脅新興產業的發展;而過高的關稅保護則造成一個缺乏競爭的環境,同樣不利于新興工業成長產業技術升級。盡管某些時期一些國家實施了某些貿易保護措施,但這不影響東南亞貿易自由化的總體發展趨勢。在東南亞金融危機時。菲律賓曾采取了特別關稅措施,提高了720種進口商品的稅率,但到2001年就恢復到1997年的水平。馬來西亞為避免危機對國內汽車工業的不利影響,將在東盟自由貿易區降低汽車部門關稅的承諾延遲到2005年實施。不過,從2004年起,馬來西亞開始將東盟組裝車的進口稅調低至25%,非東盟組裝車的進口稅調低至35%;將東盟整裝車的進口稅調低至70-190%,非東盟整裝車的進口稅調低至80-200%。因此,東盟組裝車的降稅幅度在0-10%,整裝車的降稅幅度在40-120%;非東盟組裝車的降稅幅度在5-20%,整裝車的降稅幅度在60-130%。
(二)各國的關稅水平和結構的不平衡發展
由于東南亞國家處于工業化的不同階段,經濟開放的時間和程度也不相同,各國關稅水平和關稅結構呈現明顯的不平衡性,它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經濟發展水平使得各國間關稅的絕對水平仍存在較大差距。一般說,一國的經濟發展程度與其關稅水平直接相關。目前,新加坡、文萊的稅率水平幾乎為零,馬來西亞、泰國,印尼、菲律賓的關稅相對較低,而越南、老撾、柬埔寨和緬甸仍然維持較高關稅;(2)各國經濟發展程度和關稅初始水平的差異導致關稅削減速度不盡相同。近年來,除新加坡和文萊外,印尼、菲律賓的關稅削減速度相對較快,馬來西亞因非關稅措施關稅化使平均關稅水平不降反升,越南等后進國家關稅削減速度相對較慢些;(3)各產業之間和具體產品之間關稅水平的不平衡。現階段,各國農產品,尤其是像大米等敏感性商品的保護程度明顯高于其他商品;工業產品中運輸設備、化學制品的關稅水平也居高不下,紡織品和成衣也是各國關稅傾斜的重點。
(三)區域性自由貿易區的關稅減讓相對較快
東南亞區域性自由貿易區的關稅減讓相對于區外要快,所承諾開放的程度超過了世界貿易組織的框架。不過,在各種區域性自由貿易區中,東盟自由貿易區的關稅減讓速度最快,各國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關稅減讓速度次之,東盟與中國、印度、日本的自由貿易區的關稅減讓速度較慢些。
由于東盟自由貿易區進程的一再加速,區內的平均關稅稅率已降至較低水平,明顯低于對其他WTO成員國的最惠國稅率。東盟自由貿易區的最終目標為零關稅,原有6個成員國實現零關稅的最后期限為2010年,新成員國的最后期限為2015年。目前,在CEPT減稅計劃中的商品稅目已占東盟總稅目的90%以上,已有近90%的CEPT產品關稅降至0—5%,平均關稅率降至3.11%。
東南亞國家已簽署了多個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新加坡已與新西蘭、日本、歐洲自由貿易協會、澳大利亞、美國、約旦正式簽訂了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泰國也與印度、澳大利亞正式簽署了雙邊自由貿易協定。隨之,各國雙邊的關稅減讓進展較快,所承諾開放的程度超過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之間的協議范圍。例如,在新加坡與日本自由貿易協定下,能享有免稅優待的產品占雙邊貿易的98.5%,而世貿組織協定的規定只須覆蓋65%左右;在世貿組織的協定下,新加坡和日本所承諾的免稅產品比率分別為70%和34%,而在雙邊自由貿易協定下的承諾分別提高到100%和77%。
相對東盟自由貿易區和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東盟與中國、印度、日本的自由貿易區的進程要慢得多。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印度—東盟自由貿易區、日本—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成時間均為10年,建成時間分別是2010年、2011年、2012年。由于3個自由貿易區涉及的成員國較多,發展水平差距較大,所得利益不盡相同,因而它們關稅減讓的談判與實施過程將相對較長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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