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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合作經濟的起源來看,最初受社會主義思想的影響很大,或者是與社會主義思想同步發展的。在資本主義剝削的殘酷事實下,人們希望建設一個和諧社會,來擺脫資本主義的壓迫和剝削。有人說,合作經濟是窮人的經濟,筆者深有同感,它是在個人力量弱小之時,能夠團結集體的力量來克服困難,實現自己的利益。本文就美國、日本和法國合作經濟的發展狀況,探討其對我國的借鑒意義。
一、合作經濟的內涵及其組織特征
合作經濟是勞動群眾聯合起來、自愿結合、使用共同占有的生產資料,共同勞動的經濟形式。其目的就是維護自身的經濟利益,以改善自身的生活條件和生產條件。合作經濟具有兩重性,既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生產企業或經營企業,又是勞動群眾組合起來的服務性社團組織。我們通常所講的合作社經濟也就是合作經濟。作為勞動者集體所有的合作社經濟組織,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第一,合作社實行勞動聯合與資本聯合相結合。即勞動群眾為了克服個體經濟的局限性或者為了抵制大資本的盤剝,解決他們在生產經營上的困難,為了在社會競爭中取得較為有利的地位,共同出資,共同勞動組織起來的互助合作組織。在合作社里既有資本的聯合,又有勞動的聯合,出資者與出勞動者融為一體。
第二,合作社實行民主管理,勞動控制資本。合作社的社員地位不因出資多少而有所差別。與資本控制勞動的企業不同,勞動者不是處于資本控制下的雇傭,而是控制資本的主人。合作社內部不是按資本多少來決定其權利與義務,而是按照民主管理原則,采取一人一票的原則,民主決定合作社的經營內容、經營方式以及收益分配。為了確定民主管理原則,合作社對社員入社股金有上限和下限控制。
第三,合作社實行按勞分配為主。合作社進行生產經營必然需要一定數量的資金,所以合作社要廣泛籌集資金,除了借貸資金與社會贊助資金和國家扶持資金以外,合作社的主要資金來源是社員入社股金。對社員入社股金,合作社一般采取固定股息的辦法。合作社收益扣除成本和有關稅費以后,除支付社員股息和提取一定積累外,其余大部分按社員的勞動貢獻或者業務交易量進行分配。
合作經濟不隸屬于哪種經濟制度,相反在資本主義國家,合作經濟組織相當普遍,農業合作的理論與實踐發展迅速。其實,追溯一下就可以知道合作經濟組織是在資本主義制度內部產生的。在此,介紹一下美、日、法農業合作經濟發展概況。
(一)日本。日本在農業經濟合作方面,最典型的就是“農協”。“農協”是“農業協同組合”的簡稱。1947年日本頒布施行了農業協同組合法,根據此法,建立了農民互助合作組織,經過戰后幾十年的發展,形成了目前的農協。農協具有基層農協,到都、道、府、縣農協,以及全國農協三級農協組織系統。農協主要職能有:
1、生產指導:農協對農民的生產指導非常全面,包括生產技術的提高、生產計劃的安排制定、種植業結構調整等。農協利用自身優勢,進行農產品的開發,使農民獲得經濟效益。
2、農產品銷售:銷售是農產品實現其價值、農民獲得生產收益的關鍵環節。農協銷售的農產品包括大米、蔬菜、花卉、水果等;銷售方式有超市銷售、批發市場銷售和直接銷售。
3、集中采購生產生活資料:農協為減少生產資料流通中的環節和降低成本,根據會員的需要,組織農用生產資料的集中采購,由農協統一向生產廠家訂貨,再分售給各會員。對加入農協的農民日常生活用品,農協也組織統一購買,可以享受廠價或批發價。
4、信用合作:日本的法律規定農協可以自辦信用事業。日本農協從組建后就抓自己的金融系統,它以獨立于商業銀行的方式組織農協會員手中的剩余資金開展以農協會員為對象的信貸業務。
5、共濟和社會福利:日本農協建立風險基金制度,號召會員發展互助協作精神,共同解決面臨的問題,并確保農民由于意外災害或事故遭受損失時能得到一定補償,提高了農業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二)美國。美國的農業合作經濟主要有兩類:一類是接近于傳統合作社經濟的合作社;另一類是各種專業協會,他們各自在美國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是美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主要有銷售和加工服務、供應服務、信貸服務。
美國的農業協會最有特色的就是五花八門的專業協會。如美國新奇士橙種植者協會、馬鈴薯協會、加州杏仁協會、棉花協會、森林協會、肉類出口協會等都是有廣泛影響的。
這些協會基本都是以某一種或一類農產品為經營范圍,屬于專業性質。協會主要提供產后銷售服務,同時也提供產前、產中服務。其資金來源主要靠果農資助。政府對協會采取不干預態度,一般從法律方面扶持。如美國政府每年將巨額的農業補貼輸送給這種民間協會,既巧妙地避開了政府干預市場的不正當競爭的嫌疑,又避免了將補貼交給政府機構運作的無效性。
(三)法國。法國在歐洲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合作社在法國有悠久的歷史,主要為農民提供生產、加工、銷售等方面的服務。與美國農業合作社有共同之處就是專業化程度高,如有供貨合作社、收購合作社、加工合作社等。
法國也有農業協會,是一個農業職業性機構。它以保護法國農民的利益為目的來干預政府(主要是農業部)、議會及其他行政機構的各種政府行為,并代表法國省級和大區級農會在歐盟委員會占有一席之地。
法國農協有兩項主要職能:第一,農協是農民和農業界的利益代表。農協是農民和農業界在向法國政府及歐盟提出各項要求時的代言人;在法國政府及歐盟制定各項有關農業政策時提出各自的立場;在經濟結構、規劃、教育及研究、領土管理、衛生及社會事務方面做出適當的干預。第二,向農民提供各項服務。主要包括經濟研究和前景分析、向企業提供建議、研究開發和試驗、促進項目的實施、幫助農民與外界聯系并提供信息、對農民進行各種職業技術培訓。
三、各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對我國的啟示
我們了解其他國家的情況,就要將別國的經驗用到自己國家的發展當中。通過以上論述,筆者認為有以下幾點值得借鑒:
第一,建立一個中介性質的農業技術經濟合作組織,加快農業技術轉變為生產力。在法國,在新技術產生以后,農協會在一定范圍內進行試驗,得出可行性結論,然后再推廣應用。農協中有各方面的專家,在農業技術方面有相當的權威。美國同樣也很重視農業技術的推廣。美國有一個“新一代合作社”的經濟組織,主要職能就是讓社員能夠盡快的使用最新農業技術成果。我國科學技術本來就不發達,如果新的科技成果再得不到應用,是一種很大的浪費。所以,我們應該努力探索,建立一個以技術推廣為主要職能的經濟合作組織,農民可以以入股的方式作為應用先進技術的投入。
第二,政府要加強引導,發揮好自己的職能。各國農業經濟合作的發展都離不開政府的支持,特別是要重視經濟合作組織的作用。我們現在倡導的農業合作是一種新型的農業合作,它不是要求農戶無償的投入,而是在明晰產權的情況下幫助農民實現利益的最大化,為他們的生產、經營進行指導和幫助。政府應當做好宣傳工作,將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倡導農民建立自己的合作組織。
第三,加快相關法律的制定。法律法規是社會有條不紊地運行的必不可少的部分。同樣,對于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也是如此。特別是在農業經濟合作組織建立的原則、職能、入會方式、保障措施方面,要有相應的法律規范。否則,農民不會有加入合作組織的積極性,怕一旦自己遭受損失,沒有任何法律條文保護自己的利益。
第四,要作好基層農民的工作。我國經濟發展部平衡,城鄉差別很大,在思想文化上也有差距。我們應當做好農民的思想工作,向他們宣傳加入農業合作組織的優勢,讓他們充分認識到自己可以得到的實惠,以積極的心態加入進來。這中間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強迫,以致造成農民群眾的反感,更不容易進行后面的工作。同時要提高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要改變農民的落后思想還要從根本上入手。
第五,探索適合中國的對農民進行經濟扶持的方式。說到底,我國農業缺少的還是資金支持。國家對農業一向重視,但資金有限,不能照顧到各個方面,這就要靠合作組織來集中有限的資金將其合理利用。現在,我國農村信用社經過歷次改革,成功的經驗不多,主要還是從一開始就沒有按照自愿的原則組建,導致后來許多的問題。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還要繼續探索,積極改革,使得對農民的經濟支持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