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農業產業化經濟前途和稅費改革一點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中國的三農問題現在已經成為中國政治上的重大問題,中國有9億農業人口,如何解決好9億農民的衣食住行,保持農業的穩定,發展好農業經濟,農村經濟,對于中國的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都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現在最主要的也最為有效的辦法是想盡一切辦法來提高農民的收入,從根本上來解決三農問題,讓9億多的農民真正的富起來,解決三農問題的話題由來已久,現行的主要的方式有:
農業產業化,其主要是通過正面的途徑來提高農民的收入。
進行農村的稅費改革,其主要是通過減輕農民的負擔的方式來從側面提高農民的收入。
政府通過這兩種主要方式,使得很多的農民從中得到了實惠,也使得不少農民走上富裕的道路。但是隨著農村的變化發展,我認為這兩種辦法是遠遠不夠的,至少存在著以下的不足:
一、就農業農業產業化而言
1、就農業的產業化來說,由于其產業化生產在知識運用上和技術上的要求,使得農民被真正地排斥在相關的產業之外。農民在農業產業中所扮演的,僅僅是一種產品的原料供應者的角色。他們從農業相關產業中所得到的收入僅僅是該相關產業中的原料的成本費用。而從中得到最大實惠的是那些農業產業組織的企業家或是投資商們,這與農業的產業化的初衷是向背離的。再者,農產品價格因素是農民收入增長的重要因素之一。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后,國家對糧食、油料、畜產品的多次調價,對于解決農產品的供求矛盾,調動農民生產的積極性,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增加農民收入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然而,農產品價格的上升空間并不是無限的。目前,我國大多數農產品的價格已經接近甚至超過了國際水平,而且消費結構和消費需求約束也制約了農產品價格的繼續上揚,特別是加入WTO和農產品貿易自由化的大環境下,國家大幅度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已不大可能,因此,繼續依靠農產品提供來增加農民收入已經不現實。上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北大教授吳樹青認為,從1997年起,農民收入增長連年下滑,1996年,農民收入增長曾達9%;
1997年,這個數字驟減為4.6%;1998年4.3%;1999年3.8%;2000年2.1%;2001年,因糧價上升,回升為4.2%,2002年增長4.8%。(數據來源:國務院研究發展中心2002.12)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農民從農業中獲得的純收入的劇減,其結果是9億農民無錢消費,支撐不起國家拉動內需的需要。
2、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自從1982年以來已有20年的歷史,相關政策指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至少50年不變”,這樣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可以延續到2034年。但是隨著農村人口的急劇膨脹,農村人口以家庭為單位所占有的土地越來越少,這種減少的現狀或是趨勢仍然在加劇。這可以從咸寧的初步調查數據看出個大概:1997~2002年,我市鄉村勞動力由187.36萬人增加到200.94萬人,年均以1.4%的速度遞增,與此對應,農民家庭所擁有的耕地、每個勞動力占有耕地都在逐漸減少。農民家庭擁有耕地由1997年的4.14畝減少到2002年的3.89畝,每個勞動力占有耕地也由1997年的1.99畝下降到2002年的1.81畝。來自“湖北農調信息網孝感市農調隊”。這樣,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在長期內對農產品或是對農產品的加工產品的無限需求從而對直接的農產品或是對農產品的加工產品的原料的無限需求與由于單位家庭所占土地的減少從而對農產品或是農產品的原料的有限供給形成了尖銳的矛盾;而如果在原有的基礎上想要將農民的收入提高一個檔次,其空間是很有限的,至少在家庭聯產承包制的50年內是有限的。
二、就稅費改革而言
1、以前農村稅費制度的主要特征是稅輕費重,費大于稅。農民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稅費包括農村的各種稅收,如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和屠宰稅等,也包括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繳納的“三提五統”費。“三提”指向村繳納的三項提留,包括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五統”指向鄉繳納的五項統籌,包括鄉鎮辦學、計劃生育、優撫、民兵訓練、修建道路等。此外,還包括在土地承包合同以外負擔的各種攤派、集資以及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等。從2000年起,中央決定首先在安徽省全省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按照中央的要求,農村稅費改革的目標是“減輕、規范、穩定”。“減輕”即通過改革切實減輕農民的實際負擔;“規范”即要加快形成農村規范的稅費政策和征收辦法;“穩定”即新的農村稅費政策、征收辦法及農民的實際負擔水平要保持穩定。農民形象地將稅費改革稱為“一道稅、一口清”。從農村稅費改革在安徽全省的試點來看,起到了規范農村稅費制度和征收方式,有效地遏制農村“三亂”,減輕農民負擔的作用。據安徽省統計,實行稅費改革后,農民負擔水平減輕了四分之一。
農村的稅費改革雖然對減輕農民身上的負擔有積極作用,但是這一制度治標不治本,減少稅對農民是杯水車薪,并未對農村經濟產生活力。如禮泉縣稅改后農業稅1210萬元,特產稅3964.1萬元,對農戶來說,農業稅僅是小頭,而特產稅按畝產值計算仍是農戶納稅的大頭。石泉村稅改前,農業稅、鄉、村統籌人均57元,全村應交5萬元,稅改后,按耕地面積計算,農業稅3.2萬元,減少1.8萬元,人均減少21元;特產稅稅改前畝158元,全村11萬元,稅改后畝120元,全村納10.8萬元。稅改前全村共納16萬元,稅改后全村納14萬元,減2萬元,人均減少只是農業稅的21元。據對大溝村52戶調查,貧困戶33戶,占70%,共欠外債60多萬元,其中23戶特困戶欠外債47萬元。全村23戶湊合著生活,從1998年后,果品一路下滑,效益不斷下降,農戶無錢就借就貸,貸款還不起就清息轉貸。如:村民張振發累計欠外債6萬多元,其中:村修路時貸款3000元加上自己零星借貸,連年清息轉貸,已累計到4萬多元;為完特產稅在基金會貸款3000元,已累計2.5萬元。全村因蓋房負債35%,因學生負債25%,因就醫負債5%。要使農民真正富裕起來,我想,除了改變外在的環境外,更重要的應該是對其內因加以改變。使得內因起主要的作用,如果農民真正的富裕了,不但可以不要稅費改革,還可以增加國家的稅收。當然,在這一過程中,稅費改革是必需的。而且,稅費改革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需要我們進行深入思考并尋求解決的辦法。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第一,農民負擔累退性增強,負擔不均衡現象較為嚴重。具體來說,就是經濟條件較好的負擔輕,而較差的負擔重。根據農業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農民可大至分為純農戶、半農戶、非農戶。純農戶和半農戶都要負擔涉農稅費,非農戶則不需要負擔,而純農民多是一些無技術特長的農民,大多很貧困,這部分人無論負擔多少稅收都顯得很重。另一方面,經濟相對比較發達的農村,人均耕地少,農業稅增量小,負擔增加不多,而一些經濟相對比較落后的產糧區,人均耕地多,負擔反而增加得多。
第二,鄉鎮財政出現困難。目前,鄉鎮財政是最困難的一級財政。實行農村稅費改革后,鄉鎮財政困難狀況將更加突出。從近期看,取消鄉統籌、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面向農民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以及屠宰稅以后,將導致鄉鎮財力大幅度減少。1999年,山東省鄉統籌費收入35.21億元,農村教育集資5.34億元,屠宰稅1.15億元。根據初步測算,實行農村稅費改革后,全省鄉鎮財政減收17億元左右。從長遠看,實行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業稅成為鄉鎮財政的主要收入,這項稅收在一定時期內將保持相對穩定,而且很容易受自然災害影響,農業稅大幅增加的可能性很小,而鄉鎮財政支出卻逐年呈剛性增長。如此以來,鄉鎮財政困難將進一步加劇。
第三,部分區域性公共品的供給面臨挑戰。公共品的有效供給需要有相應的收入做保證。稅費改革后,基層政府由于收入減少了很多,無暇顧及這部分產品的提供,因此,這部分公共品的供給就成了一個問題。比如一些跨流域水利工程,由于其外部性較強,受益區域已不僅僅是一個鄉、一個村,而是涉及幾個鄉,甚至幾個縣。這些公共品在改革后會供給嚴重不足。
縱觀這些事實,現在的農民在經濟狀況上雖然比以前有所進步,但是進步也不是很大,而且如果就只是停留在現有的解決辦法上,提夠農民收入的空間并不是很大。都說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稅費改革是中國農村的第三次革命,農民也的確從中嘗到了革命的果實。但是,隨著農村的變化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現實向我們提出了新的挑戰,那就是如何在原有的成果上再造一次輝煌,我們不能總是守著以前革命所留下的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