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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解決市場信用缺失問題的最迫切最直接有效也是最根本的辦法是法律手段的有效構筑以及構筑之后的切實實施;建構整體互動的法規體系以履行;有關信用在經濟生活中的意義等進行講述,包括了對市場經濟條件下人性的具體審視從人的本質是社會關系的總和的基本理論出發、市場信用、通過對市場信用缺失的理性思考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關鍵詞:市場信用構筑
論文摘要:市場經濟的運作是建立在信用基礎之上的,正是從這一點上講,我們說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因此,對好的信用行為進行扶持和鼓勵,使其更好地發展,而對不講信用的行為要進行打擊、抑制,從而以法治的手段逐步建立起一個誠信、可靠、負責任的信用社會。
一、筆者認為,在當前解決市場信用缺失問題的最迫切最直接有效也是最根本的辦法是法律手段的有效構筑以及構筑之后的切實實施。從西方市場經濟發展已有的實踐經驗來看,我們必須認同“市場經濟既是法治經濟,也是道德經濟”的說法,這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所借鑒的一個基本思路。
對市場經濟條件下人性的具體審視從人的本質是社會關系的總和的基本理論出發,我們當然承認人性是一個多維的結構,因為我們的現實人性所處的社會關系是多維的。以這一理解來看,從經濟關系出發對人作“經濟人”的設定和從道德關系出發對人作“道德人”的設定無疑都是合理的。必須指出的是,從來沒有抽象的人性,一旦我們具體以市場經濟的現實關系來審視人性,那么一個不容置疑的事實就是,“經濟人”的角色是被市場經濟關系所首先預置的。也就是說,相比于“道德人”而言,“經濟人”更體現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人性之本質。我們認為,在市場經濟活動過程中對生產經營主體作過多的利他主義的道德教化是缺乏現實根基的,我們所要做的僅僅是,讓市場活動主體這種追求個人利益的行為不犯規。而這正是靠法律的段來完成的。法能夠以自己強制性和威懾力實行對“經濟人”行為的有效規范。道德的良知與覺悟在以謀利為天性的市場行為中往往顯得乏力,或者我們至少可以說,它缺乏普通的約束力。因此,我們強調對市場行為的法治約束。這可以說是我們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必須擁有的一個基本的法哲學理念。
我們今天所或缺的正是一種法治理念。只要我們透過市場信用缺失的諸多表象,就可以發現,從本質上講,我們的確太缺乏維護市場信用的法治理念了。因此,在國民教育中盡快確立這樣一種規范和限制人性的法治理念是我們解決市場信用失卻的認知前提。
二、建構整體互動的法規體系以履行
市場信用。從當前市場經濟實踐中凸現出來的問題看,要重建良好的市場信用,除了普遍確立限制人性的法治理念外,還需要一個充分體現這一理念的具體的比較完整的法規體系的互動組合。這個完整的互動的法規體系要具體地確立,主要涉及如下幾方面內容:
第一、必須進一步完善規范市場規制定者的法規。可以肯定地說,政府是市場規則的主要制定者,市場規則制定者的行為本身需要嚴格規范。政府組織,政府行為,政府工作程序等都需要法治化。在完整的市場經濟國家里,這方面的法規大致包括中央政府組織法、地方自治法、行政訴訟法、行政程序法、信息公開法、制規基本法、行業協會法等。我們強調這方面法規的完善是重要的,正如有學者指出的那樣,當前市場信用的缺失,首先往往表現在政府公信力還存在某些欠缺。而這方面的法規的欠缺對政府行為的信用問題就形不成制約。于是,暗箱操作、朝令夕改成為一些地方政府的家常便飯,有些地方政府的地方保護主義甚至直接加劇了信用缺失的局面。
第二、要進一步完善規范市場主體資格的法規。市場經濟活動的法律主體是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的在法律地位上完全平等和獨立的自然人或法人。在這方面需要加強和完善的法律有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獨資企業法、合作社法、中小企業促進法等。
第三、必須進一步完善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的法規。我們要制定和完善合同法、物權法、債權法、票據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動產擔保交易法、房地產交易法、期貨交易等。在當前尤其需要在市場法規中應當引入產品責任保險機制,充分發揮保險機制在防假打假中的作用。在這方面,國外的一些做法是很值得我們借鑒的。譬如在挪威等國家,藥品的生產者從法規上就規定必須強行加入藥品責任協會,投保藥品責任險。而且,這一要求同樣適用于藥品的進口者。政府通過頒布法規,規定對某種進口藥品的保險,或作出對進口的特別規定。也就意味著,從事銷售藥品的生產者和進口者,為了能從事這種生產與進El活動,必須依法加入藥品生產者和進口者協會。這一要求還適用于由于其開發藥品的工作而有義務規定投保的其他人。
第四、進一步完善規范市場秩序的法規。在當前急需要制定和完善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反傾銷法等。因此,不論其屬于哪個領域;盡可能地適用于所有從事商業性交易的實體,而不論其所有制和法律形式。法規要以保護自由平等的市場競爭為己任。它使市場的經濟主體在市場交易過程中具有限制著對方控制該市場中實行交易條件的能力。
三、有關信用在經濟生活中的意義,馬克斯.韋伯有一句著名的話“信用就是金錢”。因此,市場信用一直被視為市場經濟運作的基石,是市場有序化的基本保證。沒有信用就沒有市場。
通過對市場信用缺失的理性思考,筆者強調法治手段的構筑是當前解決這一問題的最有效手段。一是對“經濟人”行為進行法律限制理念的普通生成,這個理念的生成在當前尤其需要我們擯棄寄希望于道德良知啟迪之類不切實際的想法;二是通過對具體法規的完善和切實施行而對“經濟人”行為中諸種不講信用行為進行具體有效的扼制。從當今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來看,一方面一些人不顧一切地追求利益,破壞了市場信用,但另一方面,隨著經濟的發展,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更多的人又開始認識到市場信用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