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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將對中國財政產生深遠而廣泛的影響,并且會經歷一個由弱到強,再由強到弱的過程。從各方面對分析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所發生的收益和成本,并且就此給出了具體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世界貿易組織財政收入財政支出
1加入wto對我國財政的影響
1.1對中國財政收入的影響
(1)從總量上分析,加入WTO促進了整體經濟的增長,它對財政收入的影響也是積極的。2005年財政收入將有輕微的提高,但由于關稅削減和出口增加導致退稅增加的因素,財政收入的增加幅度將小于GDP的增加幅度。在2005年關稅平均稅率約削減40%,但由于進口增加16%,關稅收入將減少約30%。進口增加也相應導致進口增值稅收入的增加,2005年它將比基準情景提高11.8%,由于增值稅率較低的農產品的進口增加較多,所以進口增值稅收入的增加幅度小于進口增加幅度。
(2)從結構上分析,由于生產的擴張和居民收入的提高,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和其他稅收收入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企業所得稅收入則有輕微的下降。這主要是因為加入WTO取消各種非關稅壁壘后,一些國有貿易公司將不能借助其壟斷地位而獲得相應的尋租機會,其利潤將相應減少,從而導致總的企業所得稅收入的輕微下降。出口的大量增加也會導致出口退稅支出的增加,出口退稅支出和企業生產補貼作為總的負收入將要增加2.3%。
以上收入變化的結構特征導致對中央財政收入和地方財政收入產生完全不同的影響。由于關稅收入是中央財政收入,而出口退稅也由中央財政支出,因此,加入WTO對中央財政的影響是負面的。在2005年,地方財政收入將提高0.91%,而中央財政收入將下降0.31%。
(3)從地緣上分析,加入WTO可能導致地區財政收入差距的進一步擴大。我國對外貿易的絕大部分由沿海地區的省份實現,其中僅廣東省就占40%以上。在這種外貿格局下,我國加入WTO所導致的貿易擴張,將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區,而且,沿海地區的貿易擴張對內地經濟的輻射能力很弱,對內地需求的擴張帶動力很小,相反,它將促使更多的生產要素由內地流向沿海地區。這將導致沿海和內地間經濟發展差距的進一步擴大。而且,由于沿海地區相對優越的基礎設施、人力資本條件,以及人口較為集中,從而具有較強的市場輻射力,加入WTO后外資的流入也會更多地集中在沿海地區。因此,沿海地區將是加入WTO的主要受益者,而內地省份,特別是一些主要的農業省份,可能會受到較大沖擊。
1.2對中國財政支出的影響
雖然關稅水平有較大幅度削減,但整體的財政收入并不會由于加入WTO而減少。相對于財政收入而言,加入WTO對我國財政的更大挑戰是在支出方面。無論是在加入WTO的過渡期還是在過渡期之后,我國經濟都會因此處于重大的調整和改革進程之中。政府在改善經濟環境、調整經濟關系和促進社會公平方面所起的作用和承擔的責任也將越來越強。這將大大增加政府在行政管理、社會保障和收入分配調整方面的支出負擔。
加入WTO對財政支出規模和結構以及中央與地方財政關系都提出了新的挑戰,顯然,它要求一個覆蓋貿易改革、國內稅收改革和財政支出體制改革的綜合的改革計劃。這樣的一個綜合的改革不僅有助于加入WTO的平穩過渡,也將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促進經濟的長期持續增長。
2我國應采取的政策建議
2.1推進制度創新,為中國經濟參與全球化競爭創造制度基礎
2.1.1大力推進宏觀資源配置體制的改革
一是要堅決清理并逐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切實轉變政府職能。重點應放寬企業登記注冊限制,減少價格干預,堅決清理并減少那些明顯帶有計劃經濟特征、不利于公平競爭和限制企業經營自主權的審批項目。對于確有必要保留的行政性審批項目,要按照WTO規則要求,簡化手續,提高透明度,明確規定審批內容、標準、權限、程序和時限,并予以公示。嚴格禁止各地方、各部門違規增設行政性審批項目,或在審批過程中濫用自由裁量權。
二是要加快投融資體制改革步伐。真正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原則,徹底改變目前這種籌資拿錢的不分配資金、分配資金的沒有責任和風險、投資效益好壞與組織實施者沒有直接利益關系的現象。建立財政投融資體系,對政府直接投資、政策性銀行信貸、財政貼息、技改貸款等實行統一規范管理;逐步將國有企業投資審批制改為登記備案制,減少行政性審批造成的效率損失;對非國有投資實行宏觀引導、自主決策原則,政府原則上不進行干預;進一步改革融資管理辦法,引入BOT、TOT、經營權轉讓、聯合融資、擔保融資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擴大投資需求;逐步完善投資工程評審制度,提高項目概算的準確性,硬化預算約束;在工程發包和設備采購方面,廣泛引進招投標制度;建立項目后評估制度,加強工程質量監督,強化跟蹤問效機制。
2.1.2積極支持微觀企業制度創新
一是通過吸收國際國內資本,引進先進管理方式,對國有企業實行改組和改造,逐步建立起既適合我國國情、又與國際規范接軌的法人治理結構,積極推進企業制度創新。
二是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國退民進”戰略,使國有經濟逐步退出非關國計民生的競爭性領域。同時大力支持民營經濟發展,逐步將更多的投資領域向民營經濟開放,并努力使民營經濟在工商管理、稅收、貸款等方面和國有經濟享受同等待遇。2.2積極推進財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財政框架
2.2.1優化財政支出結構
國家財政要逐步減少在競爭性領域的直接投資,加強對科技、教育、衛生、公共安全、社會保障、基礎設施建設等公共需要的保障程度。同時適應政府職能轉變的需要,逐步規范公共財政支出范圍,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職能相適應的財政支出結構。
2.2.2積極推進稅費改革
通過清理整頓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規范政府分配行為和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建立以稅收收入為主、規費收入為輔的政府財政收入體系。
2.2.3改革預算管理制度,提高財政透明度
一是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借鑒國際先進管理經驗,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的現代國庫管理制度;二是實施部門預算,推進預算科目改革,細化預算編制,使預算能夠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所有收支活動;三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制度;四是加強財政監督,堅決查處財政分配中的違規違紀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2.3完善財政政策體系,進一步發揮財政宏觀調控職能
2.3.1逐步完善財政的自動穩定器功能
財政的自動穩定器功能通常包括三方面的政策內容:一是個人所得稅;二是失業救濟金和各種福利性支出;三是農產品價格保護政策。目前,我國財政的自動穩定器政策中,只有農產品價格保護政策比較成熟;個人所得稅雖已開征,但稅制尚不完善,作為地方稅種,其現有稅基較窄,相關的征管和監督措施也不夠完備;社會保障稅尚未開征,失業救濟和各種福利性支出很小。當前我們應在繼續完善農產品價格保護政策的同時,對個人所得稅制要進行適當調整,盡快建立起覆蓋全部個人收入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同時,針對加入WTO后結構性失業人數趨于增加的形勢,借鑒其它國家的經驗,盡快將社會保障收費改為社會保障稅,為社會保障制度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
2.3.2轉變財政對各產業的支持方式
在WTO有關原則和協議允許范圍內,通過制度創新加大對企業支持力度。一是適應WTO規則要求,將目前以區域性為主的財稅優惠政策改為以產業導向為主,實行保護重點產業的稅收政策;對農業、基礎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及其它具有重大國家利益而需要扶持的行業,實行重點支持;二是根據WTO允許政府在治理環境、技術進步方面對企業進行補貼的規定,對受沖擊大且確需國家政策保護的國有企業,實行減免稅等優惠政策;三是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逐步實現增值稅由生產型向消費型的轉變,以鼓勵企業進行技術設備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四是大力支持國有企業進行改組改造,剝離社會服務機構。進一步落實并完善國有大型企業集團改組、改制的有關優惠政策,支持科技創新,激勵企業加大技術開發費和新產品試制費提取比例。
2.3.3利用WTO的“綠箱”(不引起貿易扭曲的政策)和“黃箱”(產生貿易扭曲的政策)政策支持農業發展
一是適當提高以國產農產品為原料的國內農業產業化企業的增值稅抵扣率;二是加大對農業科研和農業科研成果推廣方面的投入;三是支持農業結構調整,加大對"種子工程"、優質飼料、區域性優質農產品基地、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退耕還林還草等項目的財政投入;四是增加對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及生態環境建設的投入,加大對農產品檢測檢疫和不發達地區農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增加對農業自然災害、農民轉業和農產品市場風險的補助支出。
2.4完善稅收制度,為企業公平參與國際競爭創造條件
2.4.1統一內、外稅制,對所有企業實行統一的國民待遇
一是合并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法(條例),實行統一的所得稅法。并根據近年來企業的實際稅負水平,適當降低企業所得稅稅率;二是采取切實步驟,逐步消除內外資企業及個人在適用其它稅種、稅率等方面的差異;三是逐步統一對內外資企業的進口稅收政策。今后,應使內外資企業進口設備不予免稅進口的目錄逐漸靠攏,在不太長的時間內大體統一這兩個目錄。隨著我國進口關稅的逐步降低和國產設備質量的不斷提高,在時機成熟時;取消對進口設備大面積免稅的政策。
2.4.2改變現行對合伙制企業既征收企業所得稅又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雙重征稅”做法按照國際慣例。
2.4.3采取適當的關稅策略
一是調整關稅稅率結構。利用WTO規則允許保護國內幼稚產業的例外條款,結合國內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政策,合理調整關稅稅率結構,實現關稅稅率由上游產品向下游產品的合理"關稅稅率升級"機制。二是研究制定"緊急關稅條款"。利用WTO的保障條款,借鑒有關國家的做法,研究制定"緊急關稅條款",為在必要時通過大幅度提高關稅的措施保護國內產業提供法律依據。
2.4.4完善有關非關稅保護措施
一是對以進口為主、并對國內產品有很強替代性的個別最終消費品,通過適當調整消費稅政策,在關稅壁壘降低的情況下,發揮一定的補充替代保護作用;二是盡快出臺關稅配額的管理辦法,在WTO規則范圍內,靈活運用各種配額分配方式;三是建立有效的反傾銷工作協調機制,積極利用反傾銷、反補貼等保障措施,阻止國外企業對我國市場的低價傾銷,保護國內相關產業的發展。
2.5加強征管,打擊偷漏騙稅現象
一是統一出口退(免)稅辦法、完善出口退稅機制,合理調整出口產品的退稅率,并對大部分征收出口關稅的產品,繼續實行零稅率或較低的出口關稅稅率;
二是加大稅收征管的硬件投入,加快完成"金稅"工程,提高稅收征管水平,減少偷漏騙稅現象;
三是積極研究有關“電子商務”的稅收措施,為入世后電子商務的迅速擴大做好稅收征管上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