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部丰满熟女富婆视频,托着奶头喂男人吃奶,厨房挺进朋友人妻,成 人 免费 黄 色 网站无毒下载

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發達國家保險制度管理模式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發達國家保險制度管理模式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發達國家保險中介人制度模式的特點;發達國家保險中介人制度模式的比較;發達國家保險中介人制度對建立我國保險中介人制度的啟示等進行講述,包括了英國保險中介人制度模式的特點、美國保險中介人制度模式的特點、日本保險中介人制度模式的特點、保險人制度模式的比較等,具體資料請見:

保險中介人制度是典型的“舶來品”。了解保險業發達國家保險中介人制度的特點,比較分析不同制度模式下保險中介人制度的運行效率,有助于建立健全我國的保險中介人制度,促進我國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

在發達國家的保險中介人制度中,英國、美國和日本的保險中介人制度各具特色,代表著三種不同類型的保險中介人制度模式。本文將在介紹這三個國家的保險中介人制度的基礎上,對保險中介人制度模式進行比較,并分析其對我國建立保險中介人制度的借鑒意義。

一、發達國家保險中介人制度模式的特點

(一)英國保險中介人制度模式的特點

英國的保險業歷史悠久,其保險中介人制度經過長期的發展,形成了鮮明的特點:

1,英國保險中介人制度的典型特點是以保險經紀人為中心。由于英國是現代海上保險最古老、最發達的國家,國民的風險觀念和保險意識強,在英國立法及國民習慣等的影響下,保險經紀人先于保險人、保險公估人產生,進而形成了以保險經紀人制度為中心的保險中介人模式。英國的保險經紀人制度最為完善,在國際保險市場上影響巨大。

2.在保險業務的市場分割上,保險人充當了壽險市場上的主要角色,而在非壽險領域,則是保險經紀人控制了約2/3的市場,尤其是再保險業務和勞合社承保的業務,都是保險經紀人在運作。同時,英國的保險中介人制度采用了兩極化原則,即壽險人與經紀人二者不能兼營,保險經紀人只能從事保險經紀業務,而保險人則只能從事保險業務。

3.對保險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的宏觀監管力度不同。英國的法律對保險經紀人的監管最為嚴格,適用的法律主要有1977年頒布的《保險經紀人(注冊)法》、《保險經紀人行為法》、英國保險人協會的《實務法》及《金融服務法》等,其中對保險經紀人的資格、職業行為、授權范圍等有詳盡的規定。對壽險人的監管則相對而言較為寬松,例如無特別的規定限制壽險人銷售非壽險產品等。另外,保險公估業務在英國法律上不屬于保險監管范圍,而受一般的法管制。

4.保險中介人的行業自律較強,且行業自律組織分工較細。英國政府的貿工大臣享有對保險業實行全面監督和管理的權力,其監管機構側重于對保險公司的管理,而對勞合社則依據專門立法賦予其自律的權利。保險經紀人協會不僅配合國家立法機關對保險經紀人的行為進行監督,還代表保險經紀人參與同政府、其它保險組織及商業機構進行的談判。此外,保險人與保險經紀人的行業自律組織嚴格分開,保險公估人則由英國特許公估師學會監督管理。

(二)美國保險中介人制度模式的特點

美國的保險業在發展初期受英國的影響較大,但其后逐漸形成了自身的發展模式,其保險中介制度模式也與英國的模式不同。美國的保險中介人制度模式有以下特點:

1.美國的保險中介人模式是以保險人與保險經紀人相結合,并以保險人為主的模式。很多保險經紀人都是從保險人發展而來的。

2.在保險業務的市場分割上,壽險業務主要由保險人辦理,保險經紀人的作用在海上保險中最為重要,在財產與責任保險中次之,在壽險中又次之。

3.保險人和經紀人沒有嚴格分開。在美國,保險人和保險經紀人有時難以區別。例如,有些人壽保險業務中的保險經紀人本身就是保險人,之所以稱他們為保險經紀人,是因為他們將業務安排給多家保險公司。而且,壽險人既可以是專用人,也可以是獨立人。

4.在保險中介管理方面,既強調政府監管,也重視行業自律,全國注冊的人和經紀人協會、保險協會、公估師學會等自律組織都對保險中介行業發揮著重要作用。

(三)日本保險中介人制度模式的特點

與英國和美國等主要依靠保險人和保險經紀人的力量獲取業務的做法不同,日本的保險市場主要是依靠公司外勤職員和店制度,保險經紀人的作用不大。其中,外勤職員活躍于人壽保險市場,店制度則主要應用于損害(財產)保險市場??梢哉f,日本是以保險人為主,同時引進保險經紀人制度的中介制度模式。但在1994年保險法修訂之前,日本保險市場上進行營銷的中介人僅僅是保險人,這也是日本保險中介制度明顯區別于英美保險中介制度之所在。隨著20世紀90年代初保險市場的開放和保險主體的增加,日本也引進了保險經紀人制度,但保險經紀人目前在日本保險市場上的作用仍然非常有限。日本的保險中介制度已開始受英美模式影響,但在嚴格監管方面又明顯區別于后兩者。主要表現在:日本在保險監管方面強調政府管理,其管理機關是大藏省,從事保險中介活動要經過保險監管機關批準,監管較嚴。相對而言,英國保險經紀人只需在保險經紀人注冊理事會注冊即可。還有在經營方面,日本對保險人與保險經紀人嚴格進行區分,兩者不可兼營。

二、發達國家保險中介人制度模式的比較

(一)保險人制度模式的比較

英國保險的模式是兩級結構。形成這一模式的直接原因是英國實行的兩極化原則,即在人壽保險領域,保險中介人必須在能受理所有保險公司商品的經紀人與專屬單一公司的保險人中任選其一,不能兼任。兼業人也是英國保險制度較有特色的一個方面。兼業人的來源很廣泛,銀行、行業協會、事務所等機構及律師、會計師等均可能成為兼業人,這些機構及個人只須經過簡單的培訓,熟悉基本的保險知識及出售保險單的一些必要手續即可。兼業人正以其低廉的成本、方便的運作受到越來越多保險公司的青睞。

而美國的制度盡管在各州要求不一致,但并不是嚴格的兩級結構,即保險人和經紀人區別不甚明晰。一般而言,其保險人制度可分為機構制(總制、分公司人等)與無機構制(專用人、獨立人等)。無論哪種制度,人的授權均從兩方面獲得:一是根據合同;二是根據法律所默許的權力(即公開授權原則)。美國的保險制度很完備,并擁有龐大的人隊伍,目前有近100萬的人活躍在保險市場上,充當了保險市場的中心角色。美國務州都有負責保險人監管的保險監管部和保險監督宮,還有專門的法律子以管理。值得一提的是,美國多層次的業務培訓體系(如行業協會及教育培訓機構)造就了較高素質的保險人。

盡管日本的保險業在發展初期受到美國的影響,但其后卻建立了與美國不同的保險人制度——店制度。店在性質上是兼業,并實行以經營規模、業績、業務技能等為標準的等級制度。與英國、美國的保險人主要進行壽險展業不同,日本的保險店主要應用于損害(財產)保險領域,業務量約占損害(財產)保險業務量的90%。

(二)保險經紀人制度模式的比較

英國、美國和日本三國有關經紀人的法規都對保險經紀入的資格認定(含資格考試制度)、組織形式、經營范圍、執業標準、繳存保證金或勞務報酬、財務稽核等制度作出了規定,并對保險經紀人領取傭金、獨立展業等權利予以保障。但仍有以下的不同:

1.各國的監管權力集中程度不同。在英國,由于其保險監管偏重于行業自律,因此,保險經紀人的行業組織具有相當的監管權力,如英國保險經紀人注冊委員會(IBRC)根據1977年頒布的《保險經紀人(注冊)法》,對保險經紀人進行審核,勞合社則對勞合社的經紀人執業資格有一套更高的要求。美國對保險經紀人的監管機關是州保險監管部,各州有一定的立法權。在日本,保險經紀人的監管權集中于內閣總理大臣,通過保險經紀人資格考試的申請人必須向大藏省銀行局保險部注冊,經過嚴格審核批準后方可經營。

2.組織形式不同。英國、美國和日本均允許保險經紀人以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存在,但英國和美國還允許保險經紀人以合伙組織經營。英國以合伙制為保險經紀入主要的組織形式,如勞合社;美國以保險經紀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為主,例如威達信保險經紀公司和怡安保險(集團)公司分別是目前世界上名列第一、第二的保險經紀公司。而日本是在1994年后才允許保險經紀人進入保險市場,主要采取的是個人經紀人的形式。

3.在激勵保險經紀人就業的機制上,英國采取了比較寬松的規則,即保險經紀人的傭金率由保險人和保險經紀人協商,監管機構不規定傭金率的幅度。美國則規定對于不同的險種有不同的傭金率。日本的規定與美國相似。

另外,英國的保險人往往會授予保險經紀人訂約權,對保險金額有一定的限制。但美國和日本的保險人和保險經紀入之間一般是通過協商自愿交易。

(三)保險公估人制度模式的比較

英國是公估業的發源地。隨著英國保險公估人制度的發展與完善,它對世界其它地區保險公估業的產生和發展起到了直接或間接的推動作用。由于保險公估人只是保險合同的輔助人,不銷售保險,而且他們的業務有時也會延伸到非保險業,因而保險公估人沒有納入專門的保險監管之列,而是受制于三方面的約束:一是普通法的監管,包括一般的法;二是市場的力量,只有素質高的保險公估人才可能獲得保險人的委托;三是行業自律,如英國特許公估師學會、英國公估師學會等。在英國的保險市場上,還有不少兼業人通過英國特許公估師學會對取得公估師資格的公估人行為進行監管,這是英國保險公估人制度的一大特色,它使英國的保險公估人在世界上獲得了高度評價。

在美國,從業的保險公估人需要領取從業執照,但在英國卻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只是要求從業的公估公司負責人必須有特許公估師學士資格,以此來保證公估的職業水準。日本的保險公估人資格由日本損害(財產)保險協會認定,注冊后即可從業。這種公估人的資格認定制度是一種封閉式的,所認定的資格并非公認的資格。英國和日本分別按各自的標準對公估人進行了等級劃分。

另外,在公估的內容上各國的側重點有所不同。英國的保險公估人主要解決保險問題,也包括技術問題。美國的公估人以保險內容為主,工作需要時另指定技術專家協助處理。日本的保險公估人主要是估損和價值評估。

三、發達國家保險中介人制度對建立我國保險中介人制度的啟示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英、美、日三國的保險中介人制度各具特色,都極大地推動了本國保險業的發展。對這些國家保險中介人制度模式進行比較,可對我國保險中介人的制度建設提供如下啟示:

(一)應根據保險營銷環境發展適合本國特點的保險中介人制度

雖然美國和日本的保險中介人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都受英國保險中介人制度的影響,但最終都根據本國國情進行了不斷的改進,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保險中介人制度模式。特別是日本,由于重視民族保險業的發展,對國內保險市場長期采取保護政策,外資保險公司數量少,并在傳統習慣的影響下建立了外勤職員的營銷體系。

概括地說,保險市場營銷環境是指一切影響或制約保險企業營銷活動的最普遍的因素,其中影響保險中介人制度模式的主要因素是:

1.國民保險意識和經濟發展水平。國民保險意識決定著保險中介人的需求類型。當一國國民的保險意識較弱時,宜優先發展保險人;反之,應發展保險經紀人。而經濟發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到國民的保險意識。

2.保險監管類型。保險監管的重點決定了對保險中介人的需求類型。若一國強調償付能力監管,則對保險經紀人的需求較多,如英國;若強調市場行為監管,尤其是費率、險種等由監管部門統一制定,經紀人選擇保險公司的余地小,應以發展保險人為主,比如1994年以前的日本;若監管內容以上兩者并重,可同時發展保險人和經紀人。

3.保險公司狀況。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條件下,一國或地區的保險公司數目、市場競爭激烈程度,都極大地影響到保險中介人的展業空間。在由少數保險公司壟斷的市場上,保險經紀人選擇保險公司的空間小,發展保險人較為適宜。

4.國際保險發展趨勢。典型的是日本在國際開放保險市場的背景下,實行了費率自由化,引進了保險經紀人制度,改變了保險中介人的結構。

(二)系統而有效的法律法規體系是保險中介人制度良性發展的必備條件

為了規范保險中介人的行為,英、美、日三國都制定了相應的或嚴格或寬松的法律法規與行為準則。有關保險中介人的法律法規一般包括了全面具體的執業管理規定、嚴格的資格審查制度、保險中介人業務范圍的界定、健全的保險中介人培訓制度、完善的保險中介人手續費和傭金制度等。例如日本現行法律中以保險業法、日本商法及勞動標準法三者共同約束保險中介人,法律賦予了大藏省制定規定、守則的主要權力,大藏省廣泛使用不成文準則來實施對保險中介人的控制。另外,各國的保險中介法規體系呈現以下的共性:保險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的法律法規分立;法律和行業的公約緊密結合等級的立法。

(三)應高度重視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

從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對保險中介人的監管中,各國或地區的行業協會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英國保險經紀人協會配合國家立法機關對保險經紀人行為進行監督,形成了在法律指導下由政府監管部門領導的保險經紀人行業自律管理方式,對英國保險經紀人行為的規范化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四)健全保險中介人組織的內控制度是微觀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

保險中介人機構屬于商業企業,國外的保險中介人組織都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相應的內控制度,從財務、中介人素質(用工制度和培訓制度)、企業管理等方面實施監督管理,這無疑是從微觀上加強了對保險中介人的管理。

主站蜘蛛池模板: 安龙县| 沙坪坝区| 宜章县| 和顺县| 乌审旗| 安西县| 夏邑县| 黄大仙区| 遂昌县| 枞阳县| 隆回县| 屯门区| 晋中市| 凤山市| 姜堰市| 贵溪市| 厦门市| 平邑县| 长葛市| 莱西市| 宜都市| 谷城县| 丽水市| 额尔古纳市| 资阳市| 江门市| 临邑县| 广德县| 黑河市| 河北区| 博客| 新竹市| 罗山县| 安新县| 博乐市| 泽普县| 海南省| 瑞安市| 顺平县| 开封市| 临洮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