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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對以下四點中學語文教學的“不等式”(作文不等于文學;寫字不等于書法;語文教師不等于全能冠軍;自己下水不等于別人會水)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作文不等于文學
自打小學低年級像模像樣地寫作文以來,幾乎百分之百的語文教師都這樣對我們說,寫好作文,要看文學名著,多讀文學作品。而在實際批閱、“針灸”我們的作文時,挑的毛病也大多以“文學性不強”為主。比如,“描寫不夠細膩”、“表達不具體”、“過渡不自然”、“前后不呼應”、“中心不突出”、“可讀性不強”等等。輪到自己身為人師時,同樣是“誤入塵網中”,一過好幾年。但是畢竟要冷靜思考一下了。作文與文學真的是一回事嗎?我不知道古今中外那些文學大師們的學生時代作文是否都優秀,全精彩,但有一點眾所周知:很多文學天才是連學也沒得上的,別提作文了。這至少說明文學天才不一定是從作文訓練中訓練出來的。我個人認為,文學作為一種強調獨創性的語言文字藝術,容不得太多的技巧訓練。這跟繪畫又完全是兩回事。繪畫模仿原作達到惟妙惟肖時仍不失為一件藝術品,但沒聽說哪部小說抄襲別人一字不差被發現后還能流傳下去。我覺得,作文應強調“作”而文學則強調“獨創”。這樣,一篇作文盡管文學性不強,但只要合乎命題要求,中心突出,字數足夠,表意充分,我們就要在考卷上批上恰當的“切入分”,而據我所知,大部分“文學性強”的作文不過比“切入分”高5——10分而已。可是一篇走題的文章,一篇文體不清或不合要求的文章,一篇字數嚴重不夠的文章,則無論你的文學性多強,還是會被一棒子打到不及格隊伍中去的。基于此,我呼吁:作文教學應給“文學”降降溫!條件允許的話,在中學語文作文課開設“文章學”講堂不見得是什么多余、落后之舉。
二.寫字不等于書法
如果說當前中學生的寫字也有“斷乳期”的話,那么這“斷乳期”就斷得過早以至于中學生寫字嚴重營養不良。就筆者對十幾所高中、初中、小學寫字教學的抽樣調查估計,在農村,中小學的寫字教學幾乎是一片空白。在城市,除了小學三、四年級時寫過一年半載的毛筆字以外,五、六年級就直奔重點初中的應試教育主題了。偶爾有小學生在寒暑假進少年宮學學書法班也是出于一種學生的自我興趣或家長的望子成龍夢想。至于高中,如果哪些人膽敢弄個書法班,哪怕是興趣小組什么的,一旦某次小型考試考砸了,該組織者恐怕要被“雙規”了。不過,有諷刺意味的是,國內許多省份都有所謂的“書法實驗學校”不時的向全國匯報一下最新教學成果,我覺得這很悲哀——書法,她就是語文的一部分啊(無論中外),干嘛還要“實驗”呢?非要等到實驗成功以后,全國各地才把書法作為中小學的必修課嗎?怎么我們比古人還不如?!
我之所以強調“寫字不等于書法”實際上是針對目前中學生寫字極差,現行教育體制對中學生寫字重視太少的現狀而做出的退一步說法、活法——寫字已經如此之差,何談書法?!要解決中學生的寫字問題,我認為至少要做好以下幾點:第一,從小學抓起。無論硬筆字還是軟筆字,首先要求語文教師在正楷上過得去。我甚至偏激地認為,一個合格的小學語文教師,板書必須是規范的正楷,最好精通一家一體。因為孩子模仿階段的肌肉訓練幾乎全由教師引導啊(盡管一些小學語文教科書上有硬筆書法家的正楷示范,但遠不如教師的板書重要、有效)。順便提議一點,在中國的孩子中國拼音都學不會或干脆不教,中國的孩子漢字都寫不好或干脆不練時,是不是先把“雙語教學”的高溫降一降?當然,這又是教育體制上的問題了。第二,在書寫工具上,注重筆與紙的選擇。多數專家指出,蘸水筆能穩定書寫者的書寫肌肉,因此,提倡中小學生多用鉛筆或鋼筆,盡量少用圓珠筆之類過于圓滑的硬筆。可以說,除了書法大師外,我們很少看到有多少硬筆書法家是用圓珠筆練成的。即便硬筆書法大師,也多用鋼筆書寫。除了少用圓珠筆外,紙的選擇上,那種過于光滑的、質地堅硬的紙也應在排除之外,以免寫起來油滑、字不成形。第三,拋棄寫字等于書法的傳統陋見,把寫字的時間還給學生。少說什么書法簡史、“永”字八法、中鋒用筆等書法標準,當務之急是先寫好字。由學校硬性規定的面向全體的寫字訓練,比起單憑個人興趣愛好的只有少數人的書法特長來說,在今后一定時期內國人的總體寫字水平提高上看要好得多。第四,至少保證在小學三、四、五年級;初中一、二年級;高中一年級設立正規的寫字課。我這種思考并不影響任何重點初中、高中“素質”(應試)教育目標的實現,而又對學生正確書寫習慣的養成至關重要。小學三、四、五年級可以把語文教師作為主要寫字教師,初中一、二年級、高中可酌情配備專業寫字教師。
不難看出,傳統觀念的“書法”意識在某種程度上剝離了大多數孩子參與寫好本國文字的權利,他們以為“書法”寫得好只是身邊少數學生的事。而現在素質教育關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的諸多舉措中,對寫字訓練關注卻明顯不夠。柳公權說“心正則筆正”,我們可不可以反過來說,“筆正則心正”呢?我甚至以為,沒有比讓學生安安靜靜地寫幾十分鐘字更簡便、有效、更面向大眾的平衡心理壓力方式了。因為它不像音樂、體育等學科對場地、器械的要求那么高,又不像心理咨詢(也許沒咨詢的病得更重!)那么個人化、排他性。只要學生安坐在課桌上寫寫字,抄抄古詩詞,何樂而不為呢?
三.語文教師不等于全能冠軍
我不知道這個“全能冠軍”的桂冠(黑鍋?)是語文教師自我標榜的還是外界強加給他(她)的。我只知道我在中小學的語文教師就是“雜家”。主要雜在:不能寫錯一個字(眾所周知,幾年前某校就開除過一名寫錯別字的語文教師);不能讀錯一個音;要熟悉《新華字典》、《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現代漢語詞典》、《新華成語詞典》、《辭海》、《辭源》等常用小型、大型乃至巨型工具書上的所有字、詞、音、義,否則,就不配做語文教師;寫字必須好看,最好出過幾本字帖,辦過幾屆書法培訓班,否則,學生就瞧不起你;必須是地道的口才專家,能言善辯,最好曾經主持過大型歌舞晚會;精通古文,無論哪部古籍,只要學生拿出來叫你翻譯,必須張口就來,查字典辭書都沒水平,倘若敢搪塞說先與別的教師商量商量就快要下崗了;精通古典詩詞,通讀《全唐詩》、《全宋詞》等,最好會自作古詩詞,必須會寫對聯,否則,對不上學生的“刁對”還教什么書;精通外國文學,熟讀所有外國名著,各種主義、流派要如數家珍。最近幾年流行的當代外國文學如村上春樹、米蘭﹒昆德拉的書要讀,《哈利波特》、《達芬奇密碼》要看,否則,就不配;精通現當代文學,讀遍每一本學生愛看的暢銷書,如所謂的“80后”之類“小毛孩”寫的書;精通語言學,會說國內十幾個省市的地方話;精通修辭學;精通文字學;必須公開發表幾十篇以上的文章,最好出過書;能溝通學生,是最好的心理醫生;理科也至少要及格,否則易遭到學生的嘲笑;歷史、哲學等學科實際上就是語文教師的必修科;“為人師表”在某種程度上實際就單指語文教師……看看諸如此類的“全能”封號吧,如果有幾條沒能達標,可能快要告別教育生涯了。嗚呼!命苦啊,語文教師!
基于此,語文教師先要學會解放自我,拋棄“人是全才”的鬼話神話,先做好一個平凡的人,而不是以“超人”的面目出現在學生面前。其次要重點補課,外界強加給我們這一大帽子固然不舒服,但力爭向此看齊的確對搞好語文課堂教學很有效——其它學科教師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因此,先摘掉別人給的“全能冠軍”的帽子,再盡量在退休前爭當“全能冠軍”吧。但對于當不上的一棒子打死就不對了,那樣就不是對“人”的要求,就是在苛求別人全能的同時喪失了自己最基本的人性。
四.教師下水不等于學生會水
俗話說,自己吃飽不等于別人不餓。但最近幾年總有人叫囂語文教師“下水”,好像教師不會寫文章,學生就一定不會寫;教師不帶頭讀書,學生就不會讀書。教師寫的“下水”作文好丑不必說(可能不止我本人不會寫或寫不好那種應試作文吧),單就那種“示范性”就值得懷疑。眾所周知,時下流行“賞識教育”,那么作文講評課堂就應該讓最有典范性的學生作文說話,因為語文教師表現的機會已經夠多了。這種處處以為教師高學生一頭的觀念早該拋棄了(否則,教師示范什么?)。教師的主要作用在于引導學生學會“游水”而不是自己率先“下水”。讀書亦如此,一個語文教師就是把古今中外的所有名著都背下來,都講給學生聽,學生一本不看也是白費。因此,我呼吁語文教師先別下水,因為,弄不好就要成了真的“下水”,弄巧成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