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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郭鳳英作者單位:福建省福州市聾啞學校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教育發展委員會編寫的《學會生存》在定義“終身教育”時指出:“終身教育變成了由一切形式、一切表達方式和一切階段的教學行為構成一個循環往復的關系時所使用的工具和表現方法。從今以后,教育不能再限于那種必須吸收的固定內容,而應被視為人類的進程,在這一進程中通過各種經驗學會如何表現他自己,如何和別人進行交流,如何探索世界,而且學習如何繼續不斷地——自始至終地——完善他自己。”聾生是一個較為特殊的受教育的群體,他們的言語能力是幫助他們學會與人交流的重要渠道。
語言問題是聾生區別與健聽學生的主要方面,幫助聾生解決如何表現自己,如何和別人進行交流,如何學習繼續不斷地、自始至終地完善自己的問題,就要求在聾教育的過程中不間斷地將言語康復訓練的工作堅持下去。聾校“音樂”課程的教學目標是通過器樂口風琴的吹奏學習,幫助錯過最佳語言康復期的學齡階段的聾生學會正確地使用他們的呼吸和發聲器官,為他們最終學會使用語言進行交流做好準備。
陶行知曾經說過:“培養教育人和種花木一樣,首先要認識花木的特點,區別不同情況給以施肥、澆水和培養教育,這叫‘因材施教’。”針對每個聾生在聽力損失程度、接受知識的能力等方面的不同水平,因材施教地幫助他們在聾校“音樂”課程的教學過程中進行語言康復的基礎訓練,需要從三方面入手。
一從了解聾生的聽力損失程度入手
醫學界、教育界都將聽力障礙程度重的叫“耳聾”,輕的叫“重聽”。聾是指兒童用或不用助聽裝置,透過聽覺處理語言訊息的能力有了障礙;“重聽”是指兒童佩戴助聽器后,可有殘余聽力以處理語言訊息。將每個班級的聾生的聽力損失情況進行分類后發現,學齡階段的聾生很大一部分按照我國制定的聽力障礙標準都是屬于聾的這個類別,也就是聽力損失在71~90分貝或91分貝以上的情況,具體表現為可聽取一尺內的大聲音,可聽辨環境的聲音,可能聽辨母音及部分子音。有說話和語言缺陷并且可能變質。或者表現為可能聽到一些大的聲響,但多是聽到振動而非音調(聲音);在與人溝通時多依賴視覺。有語言和說話缺陷并且可能變質。每個班級幾乎都會有“重聽”的孩子存在,也就是聽力損失在27~70分貝之間的[即能夠理解3~5厘米(面對面)的說話,但對課堂上的討論如果聲音細微或視線之外的,就可能有50%漏聽],可能存在語匯限制及說話異常現象的孩子。在音樂課的教學過程中可以按照聾生的聽力損失程度進行分組教學,當然這種分組教學不是將他們按照聾和重聽進行分類,而是在分組時每個組都安排有不同程度的孩子,在學習過程中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以達到共同進步的目的。例如,在新樂曲的學習過程中,重聽的孩子接受知識的能力就較聾孩子來得快,在他們較好地掌握新知識之后,可以讓他們充當“小老師”的角色,幫助學習新知識存在障礙的孩子,最終讓孩子們都能夠掌握新知識。對聽力損失程度不同的聾生所制訂的教學目標也不盡相同。例如,對損失程度較輕的,在對樂曲進行吹奏時對氣息、節奏、連貫性相對要求就更高些;而損失較嚴重的,則只要求他們能夠正確地吹奏出樂音,氣息的控制相對連貫即可。
二從吹奏來改變聾生的呼吸方法入手
一般的呼吸可以分為三種類型:上胸式呼吸、腹式呼吸和胸腹式聯合呼吸。
上胸式呼吸是一種上胸控制呼吸的方法,也叫做鎖骨呼吸法。這種呼吸方法,吸氣量少而淺僅及肺的上部,使膈肌與腹肌不能有效地參加工作。由于它的氣息淺,依靠上胸支持,支點高,容易造成喉頭與頸部周圍的肌肉緊張,發出逼緊、干癟、缺乏彈性的直聲。如吸氣時,只挺起上胸,聳起雙肩,頸部肌肉僵硬,呼氣時容易塌胸、漏氣等。胸式呼吸時的肺活量小,肺組織利用率低。聾孩子通常所發出的聲音都屬于使用上胸式呼吸發出的,因而常常會聽到比較刺耳的聲音。這是一種需要糾正的、不好的呼吸方法。
腹式呼吸是一種依靠軟肋擴展,小腹鼓起和收縮的呼吸方法。它吸氣比上胸式要深,但也有其局限性。由于吸氣過深,氣息往往不流暢,影響發聲的部位,中、低聲區音色沉悶,聲音缺乏靈活性,并出現發音偏低的現象。有個別的孩子存在這種情況。
胸腹式聯合呼吸是一種較為科學的合乎生理機制規律的呼吸方法。它是由膈肌(橫膈膜)與兩肋、小腹聯合操作的方法。這種方法在呼氣的過程中始終保持吸氣的狀態,讓吸氣肌肉群有組織地、慢慢地放松,使氣息通暢無阻地輸出,直至氣息結束,且能夠讓呼出的氣息均勻、有節制,避免出現時多、時少、時猛的現象。呼氣時以吸氣時下降的膈肌及下肋骨兩側為支點,但保持的力量不在肋骨上,而是在橫膈膜上。
在吹奏口風琴時多數運用的是胸腹式聯合呼吸的方法,具體有兩種方式,一是快吸慢呼式,即突然被嚇到的感覺,倒抽一口氣停止在這種狀態上,幾秒后慢慢呼出。二是慢吸慢呼式,即感覺像聞到花香一樣,胸廓自然向前、向上抬起,而肋肌包括腰部同時向四周擴張,而后將腹部以下的肌肉放松送氣。吹奏樂句時需要采用慢吸慢呼的方法才能將樂句吹奏連貫流暢。單一的呼吸練習是比較枯燥乏味的,結合呼吸練習引進吹奏樂器口風琴的學習,可以讓聾孩子的呼吸能力在學習吹奏的過程中不自覺地得到鍛煉,從而逐步地改變原本固有的上胸式呼吸的方法。當然,每個孩子的具體情況不同,在學習的過程中改變呼吸方法的程度也會不同。因此,在教學前應對聾生的氣息控制能力進行簡單的測試,并根據測試的結果做出分類,再視聾生的具體情況根據他們的認知差異提出不同的任務要求,制訂不同的教學計劃,由易到難層層深入,可以用相同的教學內容制定不同的完成要求,使得所有的孩子都能夠完成任務,從而培養他們的學習興趣和成就感。
三從“讀”譜入手來培養聾生的表達能力
“音樂”的學習離不開樂譜的學習,樂譜的認知是學習口風琴的基礎。聾生對于樂譜的學習,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視唱能力的培養。與健聽學生的區別就在于,他們不可能唱出正確的音高,但是他們同樣可以“唱”譜,可以邊打拍子邊“讀”歌詞。聽力有障礙的孩子的發聲器官大部分都沒有什么問題,他們不會發聲的原因是因為聽覺能力的缺失導致他們無法通過聽覺獲取聲音信息,從而影響了他們的發聲能力。
針對“重聽”的聽障兒童可要求他們使用相對清晰的語音來將樂譜的唱名“唱”出來,將樂曲的歌詞有節奏地“讀”出來;針對“聾”的聽障兒童則降低對他們的發聲要求,只要求他們能夠通過運用正確的呼吸方法和正確的口型盡量地發出聲音。最后讓他們一起來“讀”,來“唱”,并通過老師的肯定來建立他們的自信心,培養他們的學習興趣。例如,在樂曲《劃船歌》的學習過程中,有這樣一段:(略)。
這段樂句的學習可以根據聾生的具體情況,要求聽力損失程度較輕的聾生較清晰地邊打拍子邊“讀”樂譜、“讀”節奏和“讀”歌詞;要求聽力損失較嚴重的聾生只要能盡量使用正確的呼吸方法找到發聲位置,尋找發聲的感覺就可以了。通過完成這些要求來培養他們養成用語言表達音樂知識的習慣,進而培養他們養成使用語言進行交流的習慣。
在聾校的“音樂”課堂教學過程中,只有從每個聾生的認知水平、聽力損失程度和學習能力等具體情況入手,選擇合適的教學方法,發揮他們的長處,彌補他們的不足,才能培養他們對“音樂”學習的興趣,使他們的呼吸和發聲能力在對“音樂”的學習過程中有所提高,從而幫助他們的語言能力得到更好的康復,拉近他們與健聽人之間的距離,為最終融入主流社會,成為真正對社會有用的人打下堅實的基礎。當然,如何在聾校的“音樂”課堂教學中更好地做到因材施教,還需要在教學實踐中不斷地歸納總結經驗,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們會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