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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人合一”工夫論
儒家創始人孔子把’“天”表述為“天命”或“天道”形成了“天道觀”,在那個時候,“天道”被賦予了兩個層面涵義,一方面把“天”看成類似命運的一個有意志的人格神,具有支配事物的“超自然”力量,主張尊“天命”“與命與仁”(《論語•子罕》);另一方面,他又把“天”看成是客觀規律的自然之天。孟子進一步發展了孔子的“天道觀”,孟子認為的“天”不僅僅是自然存在的本體,孟子把“天”理解為人格化的天,提出了盡心、知性、知天和存心、養性、事天的思想,所謂知天就是認識天的規律和法則,事天則是要按照天的法則處理人與天的關系。不任是把“天人合一”當作人格理想境界,還是今天人們處理人與生態環境的關系,都顯得尤為重要。正如張載所說:“民,吾同胞,物,吾與也”(《正蒙•乾稱篇第十七》)。誠如陸九淵所說“萬物森然于方寸之間,滿心而發,充塞宇宙,無非此理”(《陸九淵集》)。我想此心此理不管是對人類和自然界都是一樣的。我們都應該以“天地之德曰生”的理念平等對待大自然中的一切物種。
倫理學始于人與人的相互交往,這就是所謂的傳統倫理學,也稱人際倫理。傳統倫理學主張,在人與人之間存在必然的聯系,而在人與自然界之間是不存在什么倫理關系的。在這樣的一個背景之下,生態倫理學孕育而生。傳統倫理學認為自然只是一種資源,初看起來,下列說法是正確的:我們只對人有義務,而水、空氣、礦藏、河流和大地只是實現這種義務工具。但是,當我們探尋的不是資源,而是根源的時,我們就上升到生態倫理學的高度。人類必需認識到這一點自然界是從無機界逐漸發展而來的,并不是一開始就是人類主宰著一切。人類社會進入近代以來,過分強調物質實踐,不惜一切代價改造世界、改造自然,在功利地向大自然索取。人類幾乎達到一種忘乎所以的程度,忘記了自己也是大自然界的一部分。人類文明發展到今天面臨一系列的生態環境問題。水資源被污染、空氣被污染、土地荒漠化以及現代工業制造的污染。現在的我們呼吸的空氣是含有有害物質,喝的水是有問題的。試想一下這樣下去,人類文明還能持續多久呢?20世紀50年代來,萊切爾•卡森的《寂靜的春天》向人們描述了一幅由于技術濫用的危害生物,人和環境的慘烈圖景,拉開了現代環境運動的序幕,也預示了生態倫理學的開端。在傳統倫理學中,人類是唯一值得道德尊重的具有內在價值的物種,以自身的利益作為唯一的尺度去對待自然界的物種,凌駕于其他物種之上。而生態倫理學主張增加對生命的尊重。
法國著名哲學家施韋策提出:“倫理的到基本原則是敬畏生命”,人對自然界中的一切生命負有責任,要平等地敬畏自然界的任何生物。把道德關懷擴大到地球上的千萬物種。我們應該認識到一切物種都是生物系統中重要的一成員,在這里我們不得不重申人與自然的關系,人類不是也不應該是自然界的統治者和征服者,人類應該成為這個大家庭中平等的成員。因此人與自然界的關系,不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征服者與被征服者的關系,而是一種特別親密平等的關系。正確處理這種關系,有利于人類及生態系統的可持續發展。美國生態學家B•德沃爾在《深刻的生態學運動》一文中說:“人既不是在自然界之上,也不在自然界之外,人是不斷創造的部分。”人關心自然,尊重自然,熱愛并生活在自然之中,是地球家庭中的一員,要聽任自然的發展,讓非人的自然沿著與人不同進化的過程發展觀。我們應該用一個全新的視角看待人與自然的關系,按照現代生態倫理學的理念,我們應該肯定自然界和一切生命有內在價值,人應該尊重生命,尊重自然界物種的權利。同時我們也應該意識到內在價值必須通過工具價值得以實現,這是自然界存在的根本意義。但是我們不能盲目不加節制的去實現工具價值,而忽視了自然界的內在價值。同時,人又,有主觀能動性,能夠改造自然。恩格斯說:“我們統治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樣—相反地,我們連同我們的肉血和頭腦都是屬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中,我們對自然界的整個統治是在于我們比其他一切動物強,能夠認識和正確運用自然規律。
三、兩者關系
天人合一觀與生態倫理學,由于各自產生的背景不同之處從而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天人合一觀產生于農業落后的社會,是農耕時代生產方式的反映,那時候人類對世界的思考是經驗的、直觀的,并且不可避免地帶有天人感應的原始宗教色彩。生態倫理學的誕生實際是生態失調的一種體現,是人類反思的理論成果,具有舉足輕重的現實意義。天人合一觀與現代生理學具有一定的相契合之處。首先,在自然觀層面上,它們都表現出一種整體主義的思維方式,強調人與自然和諧一致,反對人與自然的對立。我們應該深刻地認識到,人與自然的關系,這不僅有深刻的理論意義還是現實的迫切需求。
作者:寧艷花單位:江西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