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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性學習作為一種學習方式,它是一種學習的理念、策略,適用于學生對所有學科的學習。這種學習方式是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不把現成結論告訴學生,而是以問題為載體,創設一種類似科學研究的情境和途徑,指導學生自主發現問題、探究問題、獲得結論的過程。這是對研究性學習的廣義理解。
狹義的研究性學習作為一門獨立的課程,是指在課程計劃中有一定的課時數,教師在傳授給學生研究方法的基礎上,讓學生從社會、自然和生活中進行選擇和確立研究課題,在課題的研究過程中獲取知識、應用知識、解決問題。其特點是讓學生借助一定的方法,圍繞課題,通過自己收集、分析和處理資料,達到了解社會,學會學習,培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的目的。因此,狹義的研究性學習課程是指向于研究性學習方式的定向課程,是為研究性學習方式的充分展開所提供的相對獨立的、有目的、有計劃的學習活動。
近年來,研究性學習的理論與實踐探索都呈現出方興未艾之勢,研究性學習的試行范圍也由大學、高中擴大到初中和小學。研究性學習作為一種新的學習理念,是一種學習的變革,這種變革既包括學習目的、學習內容的變革,也包括學習過程、學習形式的變革,這種全方位的學習變革,必然要全方位地觸動教師,教師的角色地位將發生變化,教師的素質將面臨更高的要求與嚴峻的挑戰。高師院校作為培養基礎教育教師的“基地”,如何應對這種學習的變革,培養出適應音樂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需要的教師,這是高師音樂教育改革發展的重要課題。
研究性學習的試行和推廣,給教師素質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對高師音樂教育產生了重要影響。在研究性學習的環境下,高師音樂教育的改革,既要注意局部的微觀問題,如教學方法的改革、教學能力的培養等問題,更要重視課程設置、培養目標等全局性的問題。
一、轉變教育觀念,調整培養目標
教育觀念是教師從事教育活動的思想基礎,它直接影響著教師的教育態度和教育行為,進而影響教育的效果。轉變教育觀念,是高師音樂教育改革的根本保證。在傳統的分科教學中,學生的學習以接受式為主要學習方式,學生以繼承和接受前人積累的文化遺產,學習已有的知識為主要目標。而研究性學習的根本目的是讓學生在一種寬松的開放式的學習環境中,通過學生自身的實踐,獨立探索獲取一定的知識,從而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在研究性學習環境下,高師院校必須把培養學生的創新素質和實踐能力作為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標,把培養和造就一大批適應研究性學習需要的師資作為中心任務。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高師院校必須樹立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觀念。首先,應該徹底改變以知識為中心的教育質量觀,樹立起以發展學生的綜合素質為中心的教育質量觀。研究性學習使人類社會的學習方式和學習任務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博聞強記已不是人類大腦的主要任務,一個人重要的已不是記住了多少知識,而是學習、創造和應用知識的能力。因此,高師音樂教育應該走出“學科為中心”的誤區,要把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作為主要目標。其次,正確認識教師和學生的關系,確立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師為主導的教學觀,擺正教師與學生的關系,充分尊重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主體地位。教學過程中,教師要努力營造積極民主的教學氛圍,鼓勵學生的質疑精神和求異思維,激勵學生以獨立的角色、建設性的姿態與教師進行學術交流,從而真正做到教師和學生之間“相互學習、相互切磋、相互啟發、相互激勵”,為高師音樂學生將來更好地指導中小學生進行研究性學習奠定基礎。
二、完善課程體系,調整課程設置
這是高師音樂教育應對研究性學習挑戰的核心問題。長期以來,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課程設置有失師范教育的培養目標。其主要表現在:一是課程設置過于強調學科本位,門類過多,追求單科課程的系統性和完整性,課程之間缺乏橫向聯系、滲透整合,課程比例失調。二是重技能,輕理論;重技能小課,輕技能大課;重單科領域的高、精、尖,輕專業知識技能的均衡性和通用性。三是重專業學術水平,輕教育學科理論和教育實踐以及綜合人文素質的養成。這種課程設置,導致了課程體系的單一化和僵硬化,致使培養的音樂教師規格單一,知識面狹窄,科研能力和綜合教育素質也較差,不適應基礎音樂教育的需要。特別是當前中小學音樂教育根據音樂課程標準所實施的種種教育教學改革,對高師音樂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而高師卻沒有及時進行相應的改革。高師音樂教育的滯后現象是阻礙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致使造成音樂師范生在大學期間不了解中小學音樂教學實際,課堂上學到的用不上,該用的沒學到,實際上是高師音樂教學的失敗和遺憾。
針對高師音樂課程存在的問題,在具體的高師音樂教育課程改革中,需加強以下課程的設置:首先,加強綜合性課程設置。研究性學習的最大特點是突破了原有的以單科性為主的課程框架,是一門具有綜合性、社會性、實踐性特點的新型課程,這樣就要求音樂教師具備多元化的知識結構。為此,高師音樂課程應優化核心課程,建立少而精、容納量大、實用性強的主干課;擴大選修課程范圍,確立擴展課程;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藝術和社會實踐,形成隱性課程;三種課程相互配合、相互補充、相互促進,形成新的具有現代音樂師范教育特征的課程體系。依據中小學課程標準所設立的四個教學領域,高師音樂教育應當有與之相適應的課程,即音樂審美類課程、音樂表現類課程、音樂創造類課程、音樂與相關文化類課程、音樂教育類課程五大類課程。以音樂審美為統領,音樂表現為載體,音樂創造、音樂文化為兩翼,音樂教育為基礎,形成各有側重、互相關聯、互相貫穿的課程體系。其次,加強師范性課程設置。長期以來,高師院校體現師范特點的教育理論課所占的比例較小,一般為教育學、心理學和學科教學法“老三門”。這三門教育理論課程已遠遠不能滿足高師生將來從事音樂教育教學的要求,因此,高師院校必須進行研究性學習的試行和推廣。因為,研究性學習無論是作為一種學習方式還是作為一門課程,都需要音樂教師具有較強的音樂教育理論修養與教學技能。只有加強師范性課程的設置,才能更好地領會研究性學習的意義。第三,加強信息技術教育課程設置。研究性學習的開放性特點,使得學生獲取信息的方式趨于多元化,學生除了從書本上獲取信息外,還往往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來進行知識信息的獲取,如利用互聯網查閱資料。
除此之外,研究數據整理、資料信息的儲存等,都可能利用計算機等現代化的工具進行。因此,要求音樂教師必須掌握現代教育技術的相關學科知識,具備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的能力。高師院校要加強信息技術教育課程的設置,必須把這方面的教學內容列為所有音樂高師生的必修課程,并且還應逐步加強。第四,加強實踐性課程設置。研究性學習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它的目的就是通過學生親自實踐探索,獲得相應的知識,它強調的是過程而非結果。因此,高師院校要加強實踐性課程的設置,必須把培養高師生的實踐能力擺到重要地位。高師音樂教育的實踐課包括
教育見習、實習、作業、演講比賽、五項基本功比賽(說、寫、彈、唱、跳)、舞臺實踐、社會實踐、畢業匯報演出、寫畢業論文等。通過實踐課程,真正培養學生對知識的應用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社會適應能力。
三、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完善評價體系
教師隊伍是高師音樂教學改革的主體,是音樂基礎教育賴以發展的基礎,是決定音樂教育質量的關鍵因素。任何辦學方針與教學設想都必須通過教師創造性的教學實踐來體現,可以說是音樂教學改革可持續發展的關鍵。目前,高師院校音樂教師隊伍狀況還遠遠不能滿足高師音樂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存在著許多不適應的問題,如學歷結構偏低,高級職務中年齡結構偏大,中青年教師不穩定等。為此,高師院校應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首先,在音樂教師配備上,要堅持原則,量才錄用,嚴格把好用人關。要把那些思想好、作風正、素質高、業務精的教師推上教學一線,讓其真正有用武之地;對那些整體素質差、教學能力弱、學生反映差的教師,要堅決撤換。要為教師提供良好的工作學習條件,創造一個拴心留人的舒適環境。音樂教學要想搞好,離不開必要的教學用具、設備和有關資料,在這方面學校要舍得投入,使教師講起課來心情舒暢、得心應手。
其次,要注意抓好教師隊伍的培養,提升教師的學歷結構,使專任教師研究生化,提高教師專業化水準和全面素質。比如可以采取“請進來”的辦法,特邀一些專家、學者為教師講課或輔導;還可以采取“走出去”的辦法,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去學習、觀摩、進修、深造等等。更重要的是要提高教師的科研素質,所謂教師的科研素質,是指教師從事科研工作所必需的知識儲備、學術品格和思維方式等的總和,是一種本質上的自我創新能力。
音樂教師的科研素質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不斷獲取新知識的能力。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日益呈現出高度綜合化和縱深化的趨勢,使人類知識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規模急劇增長,知識更新周期不斷縮短,在這種條件下,“一勞永逸”的一次性學校教育顯然已經無法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要求。所以,具有較強的繼續學習能力,是高師音樂教師從事科研工作的基本前提。二是獨立思考的學術品格和批判精神。任何科學研究總是建立在對已有科研成果進行批判繼承的基礎之上的,對于他人所做出的結論,決不能無條件地兼收并蓄,而必須大膽懷疑,堅持獨立思考,不盲從權威,不隨波逐流??梢哉f這正是科研工作的靈魂,如果沒有獨立思考,就不可能有創新,更談不上科學的進步。三是科學的思維方法??茖W研究的任務不是簡單地羅列事實或數據,而是在對現象材料進行思維加工的基礎上提升到一般理論和普通原則的層面。因而,具備科學的方法論修養,是從事科研的必要條件。只有在科學的方法論的指導下,才能突破自然主義或經驗主義的思維模式的桎梏,超越具體思維的狹隘性和樸素性,高屋建瓴地分析問題、解決問題,達到對研究客體之本質和規律的理論把握,提出具有創新意義的新觀點。培養教師的科研素質,要在學術與理論研究方面提出一個明確的要求,督促他們朝著這個方向努力。
再次,創新教師管理模式,提高教師隊伍管理法制化、科學化水平。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積極推行聘任制,采取競爭上崗、優勞優酬等措施,充分調動教師的教學積極性和創造性。
最后,要進一步完善教學評價體系,制定科學合理的、能反映高師音樂教育教學全貌的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在評價原則上,應堅持指導性、激勵性原則,使評價貫穿整個音樂教育教學過程,通過評價使教師明確教育教學改革的目的和意義,充分發揮教師教的積極性和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在評價內容上,重點應側重師生的態度和能力,多進行過程評價,看師生是否最大限度地發揮積極性,是否全身心投入到學習、培養和研究中,自身的潛能是否有效發揮,創新意識和能力是否增強。在評價機制上,應體現評價的開放性、多樣性和主體性,不要強求結論的標準化、唯一化,只要有利于高師生綜合素質的提高就行。在評價方法上,應采取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法,并以形成性評價為主??傊D變原有的評價思想,使教學評價真正發揮診斷、激勵和發展功能。
四、鼓勵學生參與科研活動,培養科研能力
研究性學習是以“研究”為基本的實施方式。教師在指導研究性學習時,對教師的科研能力有相當高的要求,高師院校應重視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首先,重視將科學研究引入教學過程。高師院校的音樂教師,要轉變觀念,在課堂教學過程中,不僅要向學生傳授學科的基本知識,而且還要重視向學生介紹學科前沿的知識,開闊他們的知識視野,以培養他們發現、探索、解決問題的能力。特別是師范類音樂課程的教學不僅傳授音樂教育理論知識,介紹先進的音樂教育思想和世界音樂教育改革現狀,還應讓學生參與音樂教學領域熱點問題的討論,培養其具有對音樂教育改革問題進行深入分析的能力。其次,學校應盡量多組織學術講座,介紹最新學術動態,開闊學生的學術視野。再次,高師院校要鼓勵學生參與科研項目的研究。目前,高師院校的教師自身都非常重視科研水平的提高,但很少引導、吸納學生參與科學研究,因此,高師院校應制定相應的措施,鼓勵教師讓學生參與科研活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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