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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馬曉琴作者單位:寧夏社會科學院
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傳承的現狀及面臨的困境
(一)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及保護的現狀
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維持人類文化多樣性和文化創造力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性,在當下世界范圍內掀起的搶救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熱潮中,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工作也隨之全面展開。
1.政府部門的努力。政府部門對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工作,主要集聚在寧夏。作為全國唯一的省級回族聚居區,寧夏在搶救和保護回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制定和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政策和法規。2005年8月,寧夏政府成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寧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全面啟動;2005年9月,寧夏政府印發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實施方案》,開始在全區范圍內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2006年9月,寧夏政府頒布實施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和保護工作有了法律保障;2007年3月,寧夏政府公布了31項首批列入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2007年7月,寧夏政府印發了《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辦法》,標志著寧夏回族自治區初步建立了地方一級的名錄申報體系[13]。在制定相關保護法規的同時,政府部門還支持民間資本于2005年在寧夏永寧縣建立中華回鄉文化園,并于2006年在回鄉文化園建立了大型回族博物館,集中展示回族伊斯蘭文物,宣傳回族歷史及其文化。另外,校園的傳承保護工作也被提上政府日程,迄今為止,寧夏教育部門和文化部門已在寧夏的西吉、海原、鹽池等縣的農村小學課堂教唱瀕臨消失的“山花兒”,對50名音樂老師進行培訓使其具備唱“花兒”的能力,而“花兒”專家編寫的《簡編花兒教程》也已下發到寧夏各農村中小學[14]。
2.學者的努力。在搶救和保護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學者們積極有為,記錄和出版了大量相關資料。眾所周知,對回族口承文化進行整理、研究工作肇始于20世紀初的北大歌謠運動,這時期主要體現在對回族花兒的關照。新中國成立后至改革開放前,受全國范圍內第一次大規模的民間文學采風工作的影響,回族歌謠、敘事詩、傳說、故事、諺語等口頭傳統的搜集和整理也初見成效,這為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奠定了基礎。改革開放之后至今,回族口承傳統的搜集、整理與選編獲得了豐碩成果,寧夏在這方面作出了歷史性的卓越貢獻,編輯出版了大量回族民間故事集或作品選、敘事詩集以及回族民間文學概要等著作[8];編輯出版了“回族民間文學三套集成”;為數不少的相關研究論文也發表在各類期刊。2005年,寧夏大學回族研究中心建立了全國第一家回族文物展館,其中包括對回族口承文化遺產的收集與保存。
(二)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面臨的困境
雖然相關方面的工作成就明顯,但毋庸諱言,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保護仍然面臨諸多困境。
1.回族口承文化面臨現代經濟發展的沖擊。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在特定的社會和地理環境中產生和存在的,其區域屬性往往會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逐漸改變,從而使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失去生存的土壤[15]。回族口承文化是回族人民長期生產生活智慧的結晶,其主要靠回族民眾生活的需要而產生,靠回族民眾口耳相傳而生存,靠回族民眾代代沿襲而傳承發展。然而,隨著現代經濟的不斷發展,人民物質需求的不斷高漲,傳統的生產生活方式的不斷變遷,尤其伴隨著電視機、多媒體、互聯網等現代化媒介傳播產品的普及,回族群眾非物質文化遺產逐漸被淡忘、遺忘。在社會發展大潮中,人們對傳統文化失去了熱情和信心,從而使得口承傳統的空間越來越窄,口承傳統賴以產生和發展的社會環境、生態環境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2.回族傳統口承文化面臨社會轉型的沖擊。在參與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中,中國社會正經歷著社會轉型,城市化作為社會轉型的一個表征,對回族社會產生巨大的影響。在此背景下,一方面越來越多的回族年輕人甚至中年人到城市打工,另一方面現代交通和通信媒體的發達,縮短了回族民眾與城市及城市文化間的距離。與城市的頻繁接觸使越來越多的回族年輕人強化了作為“農民”或“少數民族”的身份意識。他們認為城市生活或現代文化是先進的、有趣的,而鄉村傳統的文化則是落后的、土氣的。在此認知心理中,傳統口承文化已無多大吸引力。我們知道,以口傳心授為主要傳承方式的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其生命力在于代際相傳和人心所向的民間風俗,一旦失去具有文化認同的傳人,一旦失去集體互動的民風,就可能迅速地消亡。
3.回族口承文化面臨現代教育的沖擊。現代的、標準的學校教育,對于回族文化的傳承來說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其為回族民眾獲得更廣闊的知識提供了良好的機遇,但另一方面,其又以新的知識體系將回族民眾和本民族文化隔離開來。現代的學校教育,通過一套為適應現代生活的、權威的知識體系,將受教育者納入到現代公民的身份認同中去,使得回族孩子在接受現代教育知識的同時遠離了地方傳統和本民族的日常生活經驗知識。作為家長的回族民眾在現代教育模式的影響下,認為將孩子送進學校接受現代教育,能夠使孩子有更多的機會脫離農村進入城市,成為“有知識”的人。因此,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傳承危機在所難免。
回族口頭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的對策
非物質文化遺產搶救與保護工作的開展以及相關保護措施的出臺,給回族口承文化的傳承與保護帶來新的希望,采取進一步的措施正當其時。
(一)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
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保護工作是一項公益事業、公共事業,國家和政府在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并擔負著義不容辭的責任。竊以為,在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傳承、保護中政府應有以下作為:一是應該通過積極引導,把握保護工作的方向,進行指導和規范;二是應該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建立完善的保護體系;三是應當從財政上予以支持,并通過各種途徑積極引進社會資金用于回族口承文化的保護和開發;四是在發揮主導作用的同時,要清醒地認識到文化主體的地位,能夠做到尊重文化主體,不能反客為主。
(二)對回族口承文化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查,進行科學認定、立檔和保存
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非再生性,一旦消失就會成為歷史的遺憾。因此,面對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式微,調查與摸底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在普查過程中,可以邀請相關理論研究專家,進行普查方法的指導,開展人員的專業培訓,培養專業的普查人員;在具體方法上,應當采取全面摸底式的清查,以鄉為單位,在“踏查”基礎上確立普點;采用基層逐級上報和學者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另外,需要對收集到的回族口承文化進行科學的認定、立檔和保存,如建立完整科學的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字檔案;拍攝完整的關于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人類學紀錄片,并制作成光盤,以方便長期保存和傳承之用;建立“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庫”,使各種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現物質化、文本化;發揮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文化機構的作用,在條件成熟時可設立專門的博物館或展示廳。
(三)建立健全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機制
傳承人在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傳承過程中至為重要,就如學者所言:“非物質文化遺產總是與人的活動息息相關,如果從事民間藝術和技藝的人日益減少,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會出現斷脈,甚至斷絕。”[16]因此,建立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傳承機制首先要建立良好的傳承人機制。這需要對傳承人給予物質和精神上的鼓勵,給他們發放資助金,鼓勵他們繼續進行創作和積極主動地招收傳人。邀請傳承人在學校、廣場或其他公共場合進行口承文化的現場藝術表演。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回族民眾保護非物質文化的文化自覺觀念和意識;將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納入到回族地區的中小學及高校課程中,讓年輕一代參與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行動中。
(四)加大對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的理論研究
學者對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具有研究基礎和理論優勢,故此可聘請相關專家參與到搶救和保護工作中,為保護工作提供理論支持和指導。在以下方面,學者可以有所作為:一是不斷深化對回族口承文化傳承與變遷規律等方面的理論研究,分析和總結口承文化遺產自身發展的內在規律,積極探索保護與傳承口承文化遺產的新方式和新手段;二是發揮專家學者在回族口承非物質文化遺產認定、保護方案可行性分析以及在名錄專業性程序方面的指導監督作用。無可否認,學者在遺產普查、名錄申報和實時保護的具體工作中,有不言而喻的前瞻能力和學術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