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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網絡文化有兩方面的含義:網絡的文化特性和文化的網絡形態。網絡文化存在著技術與人文、一元與多元、開放與封閉、自由與規范、民主與集中、虛擬與實在、理性與價值、神性與物性、傳統與創新、個人與社會等要素之間的張力,構成了一系列本質性的悖論和困境。要解決這些悖論和困境,需要采取經濟、技術、社會、法律、倫理、文化等多種手段。
【關鍵詞】網絡文化/悖論/開放/自由/虛擬
所謂“網絡文化”有兩方面含義:一是網絡不僅是一種技術與社會現實,更是一種文化現實,網絡本身就是一種新興文化形態;二是文化是以網絡的形態存在和發展的,人無時無刻不生活在文化之網中,網絡文化是人類文化發展的網絡化形態的最典型體現。簡言之,就是“網絡的文化(特性)”與“文化的網絡(形態)”。
網絡的文化特性有三方面含義:一是網絡的形成和發展有一種文化動力和文化支柱,即人們內在的文化需要和文化精神——互相交流、獲取信息的“文化本性”——推動著網絡的發展;二是網絡產生了各種新的文化現象,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文化形態;三是網絡中蘊含著獨特而豐富的文化價值和文化精神,并對其他文化形態產生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沖擊和影響,促進其他文化形態的變革。
文化的網絡化形態有兩方面含義:一是外向的網絡化,即特定文化形態與其他文化形態及整個外部環境形成一個網絡系統,特定文化形態在與其他文化形態及外部環境的互聯互動中存在與發展;二是內向的網絡化,即同一文化形態內部表現為一個由主體、客體和中介等不同要素組成的網絡系統,文化就是一張網,把人、自然、社會、歷史網在一起。從人類文化發展的歷史趨勢看,文化發展程度越高,文化的開放性就越高,不同文化之間的交流互動就越發達,同一文化內部的層次結構也越復雜,文化內部不同要素和層次之間的互動也就越發達。一句話,文化越先進,其內外兩方面的網絡化程度就越高。
網絡文化方興未艾,遠未定型,很難做系統的、定性的研究。不過,在令人眼花繚亂的現象背后,我們還是能夠發現它的一個最突出也是最根本的特點:存在著許多“悖論”(二律背反)現象,即在多層次、多方面具有二元因素的沖突、對立、混雜、互補的特點。盡管在表面上,它消解了或試圖消解其他文化形態中的二元對立和中心意識形態,但它并不能真正擺脫二元沖突對立,只是使之具有了更新的形態,并為對立面的互動與融合提供了新的挑戰和機遇。通過對網絡的現象考察和價值分析,我們可以歸納出網絡文化的最典型的十大悖論。
一、技術與人文
這一對矛盾是網絡文化的最根本矛盾。毫無疑問,網絡首先是一種技術,它從誕生那一刻起到發展的每一階段,都帶有濃重的技術色彩。然而,任何一種技術,從它走出實驗室走向社會的那一刻起,就具有了“文化”的色彩。而文化從根本上說就是人化,其首要特性就是人文性。網絡一旦進入社會、進入生活,就成為一種新文化,具有了人文性,網絡的技術性與人文性必然產生張力和沖突。其實,技術與人文的張力和悖論不是網絡時代的專利,自從技術在人類社會出現以來,二者的張力和悖論就與生俱來。特別是工業社會以來,對技術與人文、人與機器的關系的反思始終是思想家們的重要課題,只不過在網絡文化中,這一悖論更加突出和復雜。
技術之所以重要,不僅在于它對社會文化的推動作用,更在于它可以為任何人所用,可以用于任何可能的目的,人們常說技術是一把雙刃劍,就是這個意思。因此我們如何選擇和應用技術,對人類未來的生存與發展將起決定性的作用。“技術在現代的、充滿活力的文化現實中占據著重要地位。人們愈發廣泛地承認,現代技術是現代文化得以建立的基礎。在很大程度上,我們文化的未來將被技術控制和決定”(注:E.舒爾曼:《科技文明與人類未來》,李小兵等譯,東方出版社1995年版,第1頁。)。技術到底是人類的圣杯還是潘多拉的盒子?都是,又都不是。海德格爾認為,現代機器的本質比人類創造的任何東西都更密切地滲透到人的存在狀態中。技術的危險在于人類存在狀態的轉變,技術進入到人類生存的最內在的領域,改變我們的理解、思想和意愿的方式。
在網絡時代,以信息網絡技術及生物工程技術為代表的新技術對人類社會影響的力量之強、速度之快、范圍之廣都是前所未有的,人們一方面享受著新技術帶來的種種便利,一方面不自覺地陷入技術崇拜甚至技術統治的境地,導致許多社會、心理、文化困境,甚至導致人的新型“異化”?!熬W絡幽閉癥”、“網絡成癮癥”就是典型的例子。技術的發展已經對人的自由、尊嚴、信念等根本價值提出了挑戰。凱文·凱利說得好:
由于網絡經濟的性質為不均衡、分散、不確定、動蕩和相對主義埋下了種子,意義和價值就失去了根底。簡單說,用技術手段不能解決的問題,我們也根本無法解決……在意義的巨大真空里,在無言的價值的沉默中,在沒有比自我更偉大的事物可景仰的空虛里,技術——不論是好是壞——將形成我們的社會。
由于當今缺乏價值和意義,技術將代替我們做出決定。我們將聽從技術,因為我們現代人的耳朵再也聽不進別的,再沒有其他堅定的信仰。想象一下技術需要的是什么,我們就可以想象出我們文化的發展方向。(注:凱文·凱利:《網絡經濟的十種策略》,廣州出版社2000年版,第224~225頁。)
《圣經》中的上帝用痛苦的勞作來懲罰人類偷吃了自由和智慧的“禁果”,但他完全沒有想到,人既然因為違反“不可做”的第一戒律而獲得了自由和智慧,那么就能不斷突破“不能做”的界限。他決不會安于上帝強加給他的痛苦命運?!艾F代科技專家只充當了‘半個上帝’……即如何像全知全能的上帝那樣創造出前所未有的工程或奇跡。而那本古老《圣經》的另一半,那與人的文化遺產、生活意義、生墊目標和價值有關的另一半,反倒成了與現代生活無關的、陳舊的東西”(注:李河:《得樂園·失樂園:網絡與文明的傳說》,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93頁。)。技術只關心“有沒有能力做”,而不考慮“可不可以做”、“應不應該做”,而后者正是關乎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更根本問題。
所有這些都要求我們以理性精神和人性關懷對技術至上觀念進行反省。然而,我們不可能因為技術的種種負面后果就拒斥技術,正如我們不可能因為技術的巨大成功就消解人文精神一樣。這就是網絡時代技術與人文的悖論。我們只能在發展技術的同時,加強對技術的選擇、應用和控制,也就是對技術的人文規范和控制,這在技術決定論日益盛行的今天尤其是當務之急。
未來的前景是人的技術化,還是技術的人性化?這的確是個問題。如果我們不想成為機器人,那么,技術的統治越強大,人文的控制就越緊迫。“人腦的可能性,至少目前為止,還遠勝于電腦的可能性。也許人類應該做的是在對技術的信仰和對人類自身的信仰之間,尋找一個平衡的支點”(注:尼葛洛龐帝:《數字化生存》譯者前言,胡泳、范海燕譯,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
二、一元與多元
一元與多元是一對相對的概念,任何文化形態的價值觀念和價值取向都是一元與多元、共性與個性的對立統一。人類文化從相對一元走向相對多元是不可阻擋的必然趨勢。與改革開放前封閉保守的一元價值觀相比,近年來我國文化發展呈現出顯著的多元化格局。中國、西方、前現代、現代、后現代等多種文化共時并存于當代中國,真正出現了“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格局。網絡成為文化多元化的催化劑,一方面消解了傳統的文化邊界和價值壟斷,使個人價值得到前所未有的突顯和發揮;另一方面又使整個社會價值體系極度分化,其內部出現多元化、分層化格局,呈現出極其豐富多彩的面貌。1.網絡文化主體——網民的多元化。網民是多量和多質的集合體,不同性別、年齡、職業、階層、受教育程度、趣味的人,都有權利、有能力進行文化創造、價值判斷和價值評價。較之從前的單一文化價值體系,無疑是一大進步。2.網絡文化客體的多元化。網絡文化客體指人們的文化活動的對象——自然、社會與人自身。在網絡時代,網絡文化客體主要指信息,而信息本身的內容呈現出多元化、分層化的格局。3.網絡文化中介的多元化。網絡文化的中介主要是經濟的、技術的、社會的、道德的、觀念的各種力量。網絡技術的應用和普及使這些力量在數量上極大豐富,在質量上極大提高。4.不同文化形態的多元化。網絡為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與互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工具,文化呈現出全球化、一體化格局。但這并沒有消除不同文化的差別和特性,相反,由于文化交流工具的便捷,文化的民族特性更加突顯,不同文化之間的沖突也有加劇的可能。
由此看來,網絡文化似乎已經實現了多元化、民主化、平等化,人們似乎已經進入了自由、平等、多樣性的文化伊甸園。然而網絡在促進文化的共享化、平等化的同時,是否構成對其他文化形態的壓制和排斥?只要冷靜、理性地思考,就會發現,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這就是網絡文化的多元與一元的二律背反:在多元的外表下隱藏著一元的秘密。網絡文化的主體、客體、中介與過程都要服從技術和市場的邏輯(技術效用最大化和市場利益最大化原則)。技術與市場的標準事實上已經成為文化先進與落后的標準。技術力量越強大,市場經濟越發達,價值就越大,文化就越“先進”。網絡文化的一元化具體表現在:1.網民的相對一元化。不論網民的背景如何迥然不同,他們的網絡行為方式、交往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都要符合網絡本身的規范。2.網絡文化客體的一體化。網絡上的信息雖然內容多種多樣,但形式是基本一致的,在同樣的軟硬件條件下,信息具有相同的面孔——即數字化的“比特”。3.網絡文化創造和實現手段的一元化。網絡已經成為政治經濟文化的統一體,主要是技術和市場的力量推動和主導著網絡的發展。網絡文化的創造和實現必須服從技術和市場的邏輯。網絡主體要求的多樣性與網絡文化創造和實現手段的單一性之間存在深刻的矛盾。4.全球文化的相對一元化。網絡本身就是美國文化的產物,網絡文化至今仍帶有顯著的美國文化色彩。網絡上的信息內容90%以上是英語,網絡的硬件、軟件、協議、語言都是以美國為主導的,全球80%的網民都在用微軟公司的IE瀏覽器瀏覽網頁,很難想象他們不受美國文化價值觀念潛移默化的影響。在網絡社會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階段,經濟和文化間的交流是“單向”的,即發達國家向不發達國家單向傳輸自己的科技和文化。而“落后”民族則處于一種尷尬的兩難局面:要么拒絕網絡的深入,從而游離于信息社會之外;要么任由強勢民族的文化把自己改變成新的“世界公民”。如果說工業時代的文化沖突曾經表現為殖民化與反殖民化、侵略與反侵略等暴力方式,網絡時代的文化沖突也許會表現為對信息的操縱與反操縱、滲透與反滲透的“虛擬戰爭”的形式。民族間的沖突也許不會出現血淋淋的場面,但這種意識形態和文化價值的沖突是關系到本民族文明是生存與發展,還是被同化與消亡的關鍵問題,因此沖突的激烈程度恐怕比以往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果說以前本民族的文化尚有地域作為主要邊界的話,那么網絡將無情地摧毀這道防線。當民族國家的“地域防線”不存在時,“民族特點”何以為生?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根源還在文化的技術化和市場化。網絡打破了文化交流的技術障礙,同時也打破了本土文化的自然屏障,在同等條件下,文化資源會流向技術更強、市場更發達的地方,導致文化傳播上的“馬太效應”,強的更強,弱的更弱。雖然網絡為弱勢文化提供了發展的空間,但更為強勢文化的全球傳播和建立文化霸權提供了手段。有人稱之為“網絡上的文化帝國主義”(culturalimperialismonnetwork)和網絡霸權主義。
于是,一方面是高度發達的傳播媒介構成的信息網絡統一體,另一方面是許多信息的內容并沒有被真正理解;一方面是由網絡和衛星電視等等造就的地球村,另一方面則是村里的人雖然相互認識卻感到交流困難;一方面是許多落后民族有了自己獨立的聲音,另一方面美國的文化霸權卻不斷加強。按照目前的發展趨勢,網絡時代一元與多元的文化沖突還會繼續演變下去。如何應對文化一元化與多元化的悖論帶來的挑戰,是關乎人類未來生存與發展的重大問題之一。
三、開放與封閉
開放性是網絡的根本特性之一,也是網絡的基本價值之一。開放與共享一脈相承。網絡在現實發展中始終貫穿著開放與共享的精神。以目前的軟件為例,在使用方式上主要有四種:(1)收費軟件,以營利為目的;(2)共享軟件(shareware),作者擁有版權,可以要求使用者付款,也可以不要求付款,買前試用;(3)免費軟件(freeware),版權一般僅限于讓其傳播版權擁有者的名字,使用者隨便使用,隨便拷貝,但不得對軟件的程序進行任何的修改;(4)公共軟件(PublicDomainSoftware),不具備版權,允許任何人自由使用、修改。網絡的共享性給傳統的知識產權觀念提出了很大挑戰。
但是,在開放和共享的背后,仍然存在著封閉和壟斷。絕大部分網絡的硬件和軟件產權及其核心技術掌握在少數幾家美國公司手中,網絡信息內容也存在“贏家通吃”的現象,美國文化在網絡上占據著越來越顯著的壟斷地位。美國的意圖很明顯,控制了Internet,就能通過覆蓋全球的網絡來控制世界上每個人的衣食住行和喜怒哀樂,控制財富和知識的源泉——信息,從而控制全世界。
網絡的開放性與網絡安全之間也存在著矛盾。網絡的價值在于信息共享,而要實現信息共享就需要網絡保持一定的開放性,但是越開放的網絡,它自身的安全性受到的挑戰就越大。有人認為,最安全的網絡就是自我封閉的網絡。因而開放和安全之間就構成一對矛盾,從理論上說,網絡的安全性和開放性是呈反比的。要解決這一矛盾,不但要發展網絡安全技術,更需要建構全新的網絡倫理規范。
四、自由與規范
自由是網絡的基本價值之一。自由包括個體自由(個體意志的自決)與“一切個體的同等自由”(西方意義上的“正義”),兩者結合,進一步引申為通過人與自由、人與人關系的互動而達到的精神自由。
自由與規范之間存在著矛盾:網絡的迅速發展和廣泛應用為個人自由提供了手段和工具。但是從技術手段里面不會自動生長出現實的自由。比如在交往過程中,自由的實現還需要法律條件(對自由的限度、自由與紀律、自由與責任的關系等的法律界定)和道德條件(交往主體相互之間對基本權利的尊重和信任)。有什么樣的法律和道德條件,就有什么樣的社會自由。網絡主要是自發產生和發展的。目前個人網絡行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很不明確,缺乏規范,導致網絡秩序的混亂。另一方面,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自由仍然是有限的自由?!疤柗Q自由公開的互聯網,正是在市場經濟的工業生產線上制造出來的,其最終出路也不可避免地走向商業目的——現實的商業目的……互聯網絡中的自由,也許正如互聯網經濟一般,也是一個泡沫。網絡并非是自由的,它受商業利益和信息富有者的控制”(注:“有缺齋主人”:《網絡絮語》,載“有缺齋”網站,/yqz/hh/wen/wlxy.htm。)。
自由與自然之間也存在矛盾:自由使人脫離動物界,擺脫自然條件的束縛。人的自由來源于制造工具者,這些者使人越來越自由。人的技術、人的世界、人的文明和人的自由是同步發展的。然而,人是一種從不滿足的動物,人所擁有的一切并不能使他滿足,他總是追求自由的最大值。因為他一旦擁有,對他來說也就失去意義了。當人的大部分活動都被工具之后,他與工具相比反而成了一個有缺陷的有機體。安德爾斯說:“在形態學方面,人的身體沒有變化;從工具的角度看,人是保守的、沒有進步的、陳舊的、不可修改的,是工具進步中的一個累贅。簡言之,自由的和不自由的主體變換了——物是自由的,人是不自由的?!?注:轉引自李河《得樂園·失樂園:網絡與文明的傳說》,第128頁。)當工具只能部分取代人的活動時,它只是人的者,當人獲得有限自由時,自由對他才有意義;如果工具全面取代了人的活動,它就是人的替代者,也就是說,當人想獲得全部自由時,這種對自由的追求就可能把他自己全部吞噬——這就是工具與自由的悖論(注:李河:《得樂園·失樂園:網絡與文明的傳說》,第129頁。)!
由于網絡的過度技術化,有可能在自由的旗號下扼殺人的靈性?!懊刻斓睦淠娜藱C對話中人也會變得冷漠,會失去對五彩繽紛的生活的感受力,從而在無數的‘程序’和‘系統’中喪失掉無拘無束的自然靈性”(注:周能友、朱曉蘭編著:《Internet集中營》,中國城市出版社1998年版,第274頁。)。
五、民主與集中(分權與集權)
網絡文化的發展無疑為民主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手段,但并沒有自動帶來政治民主和經濟民主。早在20世紀80年代,托夫勒就曾指出:世界已經離開了依靠暴力與金錢控制的時代,而未來世界政治的魔方將控制在擁有信息強權的人手里,他們會使用手中掌握的網絡控制權、信息權,利用英語這種強大的文化語言優勢,達到暴力和金錢無法達到的目的。
尼葛洛龐帝樂觀地認為網絡時代的“數字化生存”有四個特質:分散權力、全球化、追求和諧和賦予權力?!拔铱吹酵瑯拥姆謾嘈膽B正逐漸彌漫于整個社會之中,這是由于數字化世界的年輕公民的影響所致。傳統的中央集權的生活觀念將成為明日黃花。”(注:尼葛洛龐帝:《數字化生存》,第270頁。)然而,丹·希勒指出了網絡的另一面:“互聯網絕不是一個脫離真實世界之外而構建的全新王國,相反,互聯網空間與現實世界是不可分割的部分。互聯網實質上是政治、經濟全球化的最美妙的工具。互聯網的發展完全是由強大的政治和經濟力量所驅動,而不是人類新建的一個更自由、更美好、更民主的另類天地?!?注:丹·希勒:《數字資本主義》,楊立平譯,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89頁。)如果不改變目前不合理的世界經濟、政治秩序,真正民主化和權力分散仍然不可能實現。另一方面,為了國家安全、防止網絡犯罪、規范網絡秩序,對網絡的集中控制又是非常必要的。于是,無論在國家范圍內還是在全球范圍內,網絡用戶對民主和分權的要求與政府管理、控制網絡的需要之間總是存在著程度不同的矛盾。
六、平等與差異
追求社會平等,消除社會差異,是人類共同的文化傳統,是人類永恒的社會理想。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就是這一社會理想的集中體現。
平等性是網絡的根本原則之一。約翰·諾頓認為,“計算機世界是我所知道的惟一真正把機會均等作為當代規則的一個空間……但是互聯網上沒有形式上的權力,并不意味著沒有權威。萊西格的全體共用地位的原則使該空間對個人保持開放,他們能得到的不是權力,而是權威。一個人要得到這個權威,不是靠一個組織說‘你是最高權威’,而是靠全體公眾最終承認誰能寫出真正有用的編碼”(注:諾頓:《互聯網:從神話到現實》,朱萍等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72頁。)。
網絡文化一方面消除了人與人之間的傳統界線,降低了技術應用的門檻,大大提高了廣大勞動人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在社會平等方面前進了重要一步;另一方面,由于網絡技術和網絡文化發展的不平衡,國家與國家、個人與社會、個人與個人、社會各階層之間的差異與矛盾有加大的趨勢。王小東指出信息技術可能造就“貧窮人海之中的一個個高科技群島”:
如果我們排除起作用的其他因素,只考慮信息技術社會所帶來的影響,21世紀的世界地圖很可能就是這個樣子:在全世界浩瀚的貧窮人海之中,散布著一個一個的高科技群島,在這些群島里面,是一片安寧、舒適、雅致,科技精英們居住在里面,思考著“無限的可能性”,而在群島之外,則是骯臟、貧窮、罪惡、流血爭斗、疾病、污染,其中最小的那些島很可能真是用玻璃罩起來的,島與島之間則用高速通訊線路相聯,通過這些線路,島民們可以相隔萬里卻親密無間,而近在咫尺的島外卻與他們沒有什么關系。(注:王小東:《信息時代的世界地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2頁。)
盡管這種看法過于悲觀,但也絕非杞人憂天。網絡的發展只是為社會差異的消除和社會平等的實現提供了技術條件,要真正實現社會平等的理想目標,還需要政治、經濟、倫理、文化各方面的努力。
七、虛擬與實在
虛(擬)與實(在)一直是人類文化中的一對矛盾。網絡時代的“虛擬實在”技術正在徹底改變人們的實在觀,改變著“虛”與“實”的關系?!半娮蛹夹g提供的虛擬現實正在淡化著我們在傳統生活中形成的那種實實在在的‘現實感’。這并不表明人們開始進入‘非現實’的時代,而恰恰說明‘現實’的含義發生了巨大變化”(注:李河:《得樂園·失樂園:網絡與文明的傳說》,第118頁。)。在傳統的實在觀中,所謂“實”是指具有客觀現實性(也就是現在存在)或物質性的事物,“虛”是指只具有未來可能性或者精神性的事物,兩者的界限是分明的,非實即虛。但是,虛擬實在從根本上消解了“現實性”與“可能性”、“現在”與“未來”、“實”與“虛”、“物質”與“精神”的界限,事物的價值不在于它是否“現存”,而在于它的可能效用;事物的界限不在于事物本身,而在于人的想象力;人們“虛擬”地學習事物可以比“現實”地學習事物更有效;人們“虛擬”地實踐某件事情可以比“實際”地實踐某件事情更有意義。
然而,虛擬實在在使人們自由穿梭于虛實之間的同時,有可能使我們的生活世界空洞化,甚至使人自身空心化。也就是沉溺于“虛擬實在”中,把“現實”當成“虛擬”,又把“虛擬”當成“虛幻”,把事物的虛擬的替代物當作事物本身?!疤摂M世界可以威脅人為經驗的完整性……我們需要學會時不時地抑制虛擬實在。無限多樣的世界呼喚心智健全,呼喚與現實的聯系,呼喚形而上學的基礎”(注:邁克爾·海姆:《從界面到網絡空間:虛擬實在的形而上學》,上??萍冀逃霭嫔?000年版,第135~136頁。)。
人為什么容易沉迷于虛擬世界中呢?學術界大致有三種解釋,第一種是弗洛依德心理分析學的解釋。弗洛依德認為人格有三重,“超我”、“自我”和“本我”,“超我”是按照社會的倫理規范所形成的“我”;而“本我”是按照自我快樂的原則來行為的;“自我”夾在這兩個“我”中間。他認為文明越發展,可能對人越壓抑,就是用“超我”的人格特征來壓抑“本我”的人格特征,表現為“自我”的人格。但是虛擬世界給了人們表現“本我”人格的機會,虛擬的環境是人自由地表現“本我”的一種狀態。第二種是后現代的解釋。由于在現實的社會中,社會和文化的發展使我們對某些問題的思考,有了一些固定的模式,網絡則是對這種既有模式的一種消解和顛覆。第三種是批判理論的解釋。認為現實的問題解決不了的時候,才到幻想中去解決,電腦游戲給人們提供了一個逃避現實的途徑。有資料表明,網癮或者游戲癮中毒比較深的、狀況比較重的,大多是一些在社會上遭到各種壓抑或排擠的所謂有問題的孩子。
八、理性與價值
理性與價值是人類文化的一對固有矛盾,兩者對于人的生存和發展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一般而言,理性關注和解決的是實然問題,而價值關注和解決的是應然問題,只有兩者結合,才能形成必然問題。現代技術的支柱是工具理性,只進行事實判斷,不進行價值判斷。
霍克海默和阿多爾諾在《啟蒙辯證法》中認為技術崇拜使以理性為基礎的技術非理性化了,理性的技術本身已經成為一種非理性的信仰,理性本身開始扮演傳統上由價值和信仰所扮演的角色。價值作為理性的對立面和反思者其作用大大減弱,導致了兩者的嚴重失衡?,F代社會工具理性的僭越使傳統的價值、情感、直覺、精神、意志等非理性因素被越來越沉重地擠壓和控制,必然在某種條件下以歪曲的形式爆發出來。這就是在現代社會科學昌明、理性至上、技術進步的情況下,人的情感需要、心理病癥、宗教信仰越來越多的原因之一。網絡時性與價值的沖突非但沒有消除,反而更加嚴重。
理性只告訴我們真和假,但不能告訴我們什么是善和惡,什么是美和丑。原子彈是“理性的”,因為它是能夠制造的,但同時它是惡的,因為它在價值上是不合理的。克隆人在技術上是完全能夠做到的,但它不符合人類的倫理道德??档略缇涂吹嚼硇院蛢r值的悖論,他要為理性和價值“劃界”,二者各司其職、互補互動。要真正做到這一點很難,但為了我們健康的生存和發展,必須盡力而為。
九、創新與傳統
創新性是網絡文化的基本特性之一。不斷創新、不斷超越是網絡之所以始終保持旺盛的生命力的根本。網絡文化在多方面否定、批判和超越了傳統文化,具有明顯的“后現代”意味。所謂“后”的意義就意味著超越。超越所遵循的是“比較級法則”:沒有最新,只有更新;沒有最快,只有更快;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我們在無窮的追求中進入了一個“比較級時代”。求新、求變、求快、不斷升級已經成為網絡時代的基本原則,甚至成為新的“崇拜”。
但問題在于:第一,創新并不總是有意義的。許多現有的產品在性能仍領先的情況下就被更新的產品所取代。比如許多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升級”都不是實質性的,而是為了獲取市場利益、控制市場份額。第二,社會文化的發展永遠跟不上技術的加速度發展,必然在社會結構、倫理道德、文化心理方面產生許多斷裂、錯位和沖突,許多人無法適應社會的飛速變化。第三,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的沖突和矛盾日趨激烈。真正屬于我們自己的網絡文化應是在揚棄傳統文化的基礎上,汲取西方現代文化的優秀成果的產物。只有這樣的網絡文化,才是活生生的、有無窮創造力的新時代文化。如何在大力推進和保持創新能力的同時,保持文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如何在向數字化和網絡化轉化的同時,保持自己的民族特色,如何在向西方學習先進的科技文明的同時,弘揚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精華,將成為中國網絡文化發展的重大課題。
十、個人與社會
個人與社會的矛盾是人類文化的基本矛盾之一,二者之間的張力和矛盾推動了人類文化的不斷超越和發展。在網絡文化中,這一對矛盾主要表現為個人隱私與社會監控的矛盾。隱私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合理的個人隱私權應當得到有效的保護,網絡文化從本質上是鼓勵個性化的。但是社會安全和社會監控又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前提,也應該得到保護,這樣兩者之間就會產生一定的沖突。在傳統社會中,個人隱私與社會安全的矛盾并不很突出,但是在網絡社會中,個人隱私在很大程度上得不到完整有效的保證。由于信息網絡技術的發達,人的活動通過網絡來完成,信息數據的搜集、儲存、處理和交換技術特別發達,可以把人在網絡上的活動的每一個細節都記錄下來,儲存之后可以很方便地找到行為的過程和用戶的身份。除了用戶自己有意提供的數據外,還存在其他搜集用戶信息的手段,比如系統本身的安全漏洞以及“曲奇餅”(cookies)。Cookies是由網絡服務器(網站)置于用戶計算機之內的一種程序,自動記錄你在該網站上的一些活動信息,比如你訪問過哪些網頁、停留時間長短、瀏覽偏好、個人資料等等。好處是可以使你以后更快地瀏覽該網站,也可以簡化某些登錄程序等,但壞處更明顯,你不能保證你的個人信息不被泄露、扭曲、多手傳播甚至惡意利用。另一方面,政府和商業機構為了防止日益猖獗的網絡犯罪及其他社會問題,有必要對網絡上的個人行為進行一定的監控,這在客觀上就會侵害到個人隱私和言論自由,更不必說一些政府和商業機構有意地侵害個人隱私的行為。有報道說,美國政府監控著全球90%以上的電子郵件及電子商務信息,無論其目的如何,都不能不讓人感到恐懼。“在方興未艾的監視機器面前,我們面臨的并不是一個中性的技術發展過程,而是實用主義哲學家終于通過計算機而實現的一種社會模式,它沒有陰影,沒有秘密,更沒有神話,一切事物都變成了赤裸裸的數據”(注:羅斯托克:《信息崇拜:計算機神話與真正的思維藝術》,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1994年版,第175頁。)。一句話,信息網絡技術為合法和非法的權力濫用和權力控制提供了新的機會。
絕對的個人隱私是不可能的,除非你根本不上網。困難的并不是對每件事情保密,而是如何使用戶能夠自我控制有關個人的信息的流向以及制止他人濫用這些信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可以有技術和社會兩種手段。技術的手段就是開發一些隱私保護軟件,比如TRUSTe和隱私傾向選擇平臺(PlatroemforPrivacyPreferences),TRUSTe是一個對信息予以公開和核實的系統。它可以使用戶可靠地控制信息,即便此信息已為第二方所得。隱私傾向選擇平臺可以使用戶規定和控制有關自己的信息,并決定對任一特定的網站提供哪些信息。它們代表著一種自下而上的努力,目的是將權力分散,將規范和控制交由客戶來進行,使你能夠控制信息的流向,與此同時,它并不妨礙你享受信息交換的真正好處。社會的手段主要是法律和倫理。目前還沒有專門的網絡個人隱私保護法,只有一些相關的政策法規?;驹瓌t是:在保護用戶在網絡上的個人隱私權和言論自由權的同時,保留政府和其他法定機構為國家安全和防止犯罪而監控個人信息的權利,難點在于把握一個“度”。在倫理方面主要是盡快建立個人隱私和社會安全的雙重規范,對個人隱私的保護不能以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安全為代價,社會安全和監控也不能以侵害個人隱私和言論自由為代價。
網絡的未來應當朝著個人與社會、個體與群體、個性與共性之間分散而有張力的互動形態發展,從而實現個人的自由發展與社會共同體的健康發展的雙重目標。
總之,網絡文化存在著人與物、一與多、內與外、分與合、虛與實、真與假、理與情、新與舊、公與私等要素之間的張力,構成了一系列的悖論和困境。要解決這些悖論和困境,需要采取經濟、技術、社會、法律、倫理、文化等多種手段。比如改革不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建構具有適應性和靈活性的網絡社會結構、發展具有人性化的新技術、建構和完善網絡法律規范、建構具有現代網絡精神的網絡倫理、培養健康、全面的網絡人格等?!凹夹g的進步給了人們以更大的信息支配能力,也要求人們更嚴格地控制自己的行為。要建立一個‘干凈’的互聯網絡,需要法律和技術上的不斷完備,還需要網絡中每個人的自律和自重”(注:胡泳、范海燕:《網絡為王》,第35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