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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中國成立以來,軍事法制建設歷經曲折和艱難,取得了輝煌的成就。本文回顧了新中國成立以來軍事法制建設的歷程,以標志性事件為分界點,將新中國軍事法制建設的歷程劃分為起步時期、曲折發展時期、恢復時期和快速發展時期。在此基礎上,總結了主要經驗和啟示,包括:始終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這一根本原則;堅持依法從嚴治軍,促進軍隊的正規化建設;高度重視依法維護軍人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軍事法制建設;歷程回顧;經驗啟示
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創新發展依法治軍理論和實踐,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化法治水平。”系統回顧新中國軍事法制建設的歷程、總結主要經驗和啟示,對于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形勢下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一、新中國軍事法制建設的歷程回顧
新中國成立60多年以來,軍事法制建設在國家法制建設大背景之下一同歷經曲折和艱難,取得了輝煌的成就。以1949年新中國成立、1954年第一部憲法出臺、1976年“”結束和1991年依法治軍方針確立等標志性事件為分界點,筆者將新中國軍事法制建設的歷程劃分為以下四個時期:
(一)軍事法制建設的起步時期(1949年-1953年)
新中國成立前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起到了臨時憲法的作用,揭開了新中國軍事法制建設的序幕。《共同綱領》規定了國家軍事制度、國家武裝力量等內容,奠定了國家軍事領導體制的基礎。這一時期,國家和軍隊還出臺了《革命殘廢軍人優待撫恤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兵組織暫行條例》等一批軍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
(二)軍事法制建設的曲折發展時期(1954年-1976年)
1954年9月20日,新中國第一部憲法誕生,這在新中國的法制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1954年憲法對國家的軍事權、軍事機關和國家武裝力量等作出了規定。195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和新中國第一部兵役法先后頒布施行。此后軍隊還制定了一批條令條例,軍事法制建設一度有過短暫輝煌。但是,20世紀50年代后期至1967年“”結束之前,由于受“”等因素的影響,軍事法制建設受到重創。
(三)軍事法制建設的恢復時期(1977年-1990年)
“”之后,軍事法制建設進入了恢復時期。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鄧小平領導了我國新時期的民主法制建設,并提出了依法從嚴治軍的思想。鄧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為軍事法制建設奠定了堅實的思想理論基礎。1982年12月4日,新中國第四部憲法出臺。以此為契機,國家和軍隊制定或修改了一大批軍事法律法規。這一時期,國務院、中央軍委根據《兵役法》的規定,制定了《征兵工作條例》和《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
(四)軍事法制建設的快速發展時期(1991年至今)
1991年,中央軍委正式把依法治軍確立為軍隊建設的指導方針,軍事法制建設步入快速發展時期。1992年和1996年,中央軍委分別下發了“八五”期間立法規劃和“九五”期間立法規劃,增強了軍事立法工作的計劃性。1997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獲得通過,這是指導、規范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母法”。1998年以后,軍事立法速度明顯加快。黨的十六大和十七大分別提出“健全軍事法規體系”和“完善軍事法規”,軍事法制建設發展不斷加速。2003年4月,中央軍委頒布《軍事法規軍事規章條例》,規范軍事立法工作,軍事立法體制逐步完善,軍事立法質量顯著提高。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軍事法規體系不斷發展完善,為依法治軍方針的貫徹落實提供了基本的法規制度遵循。
二、新中國軍事法制建設的經驗啟示
新中國軍事法制建設積累了十分寶貴的歷史經驗,為當前進一步貫徹依法治軍方針、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提供了借鑒和啟示。
(一)始終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這一根本原則
我軍是黨領導下的人民軍隊,因此,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是軍事法制建設必須始終堅持的根本原則。《國防法》第19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將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這一政治原則上升為國家法律規定。只有始終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才能永葆人民軍隊的性質、宗旨、本色,才能確保軍事法制建設的正確方向。
(二)堅持依法從嚴治軍,促進軍隊的正規化建設
依法從嚴治軍是當代國家加強武裝力量建設的一般規律。我軍建設的總目標是建設一支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軍隊。軍隊的正規化建設,從一定意義上講就是法制建設。我軍從創建之日起就十分注重法制建設。以、鄧小平、、和為代表的黨的領導核心有過許多關于依法從嚴治軍思想的重要論述。黨的十八大以來,站在時展和戰略全局的高度,指出“建設一支聽黨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良的人民軍隊,是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并強調“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是強軍之基”。
(三)高度重視依法維護軍人的合法權益
新中國成立以后,黨和國家先后制定了一大批維護軍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軍隊及時頒布了相關軍事法規,內容涉及軍人優撫、退役安置、住房、醫療、保險等各個方面。國家和軍隊還建立了相關職能部門以保證軍事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落實。2012年4月27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確立了包括軍人傷亡保險、退役養老保險、退役醫療保險和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保險在內的軍人保險制度。它的頒布實施,填補了我國軍人保險領域的立法空白,標志著我國軍人保險事業正式邁入法制化軌道。此外,《關于進一步加強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等一大批軍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的出臺,對于維護軍人的合法權益、解決軍人的后顧之憂、鼓舞軍人士氣和提高部隊戰斗力,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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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婧婧,李華,周志霞 單位:武警后勤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