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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國內大城市地鐵應急經驗概述;地鐵運營與地面交通應急處理模式研究簡介等進行闡述和分析,包括了基本策咯、地鐵應急協(xié)調機制、水平響應型:政府中沒有常設的應急機構、垂直響應型、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以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等善后處理的工作等,具體材料請見:
論文關鍵詞:地鐵公共交通應急處理模式
論文摘要:隨著城市軌道交通的日益發(fā)展,對地鐵運營與地面交通應急處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本文參考國內外相關城市的相關經驗,為發(fā)展中城市制訂相應的應急模式提供有益參考。
引言
地鐵一旦遭遇不可抗力,正常運營受到影響或中斷時,必將對于城市居民的正常出行產生影響。健全和完善的地鐵運營與地面交通應急機制與模式,有助于降低地鐵突發(fā)事件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國內外的一些城市,對此都日益重視,并陸續(xù)進行了一些探索性的研究和實踐。
一、國內大城市地鐵應急經驗概述
國內對于地鐵應急做出了一定的嘗試,如廣東廣州成立了城市軌道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實行首長負責制。還下發(fā)了一系列應急方案,增強地鐵應對突發(fā)事故的能力。這些模式的優(yōu)點:能夠實現應急接駁運力的集中投放,迅速疏散滯留乘客。存在的問題是:應急車輛完全依靠從既有的公交線路中抽調,高峰期的操作性和響應速度可能難以保證;應急接駁車輛只沿地鐵故障段開行,乘客可能需要經過多次換乘,才能到達目的地;只實現了滯留乘客的疏散,而忽視了公交對地鐵的功能補充;方案實施至地鐵滯留乘客疏散完畢,而沒有考慮滯留乘客疏散完畢,地鐵可能尚未恢復正常,居民的出行問題依然沒有得到緩解或解決;只對運力進行了重新分配,而總量供應沒有增加。
二、地鐵運營與地面交通應急處理模式研究簡介
在總結國內各城市地鐵應急經驗的基礎上,本文對國內各城市地鐵運營與地面交通應急處理模式進行了初步的研究和探討。
1.基本策咯
從以上國內各城市地鐵應急經驗中可以總結出相關的應急預案所必須涵蓋的構成要素包括協(xié)調機制和處理模式。
2.地鐵應急協(xié)調機制
清晰明確的機構設置和職能分工,以及上下暢達的響應機制,是地鐵應急協(xié)調機制高效的保障和支持。
①構成要素。一套完整的應急協(xié)調機制應包含“責任主體”、“責任分工”、“應急方案”、“啟動條件”、“協(xié)調機制”等五大基本要素。
②協(xié)調模式地鐵應急響應模式有三種基本類型:
a水平響應型:政府中沒有常設的應急機構。地鐵發(fā)生緊急事件后,一般情況下,地鐵公司是應急處置的主體,地鐵與其他相關應急單位或機構采取一對一的聯(lián)系模式。2000年以前的北京地鐵基本上是這樣一種形式;
b垂直響應型:政府設立有專門的地鐵應急指揮機構。專業(yè)常設應急指揮機構,作為緊急事態(tài)下的處理中樞,擔負著指揮協(xié)調的任務,運用政府強制力保障應急措施的到位。上海地鐵和廣州地鐵采取的是這樣一種形式;
c混合響應型:有常設的地鐵應急指揮機構。由應急指揮機構負責下達命令,并協(xié)調工作,但是地鐵突發(fā)事件下的地面交通緊急接駁,由地鐵公司與公交公司自行聯(lián)系,或交由自營巴士進行。北京地鐵、香港地鐵目前采取的是這樣一種方式。
③機構設置和職能分工
⑴軌道交通應急機構的設置應該遵循以下原則:
a成立獨立的常設機構,以應對隨時可能出現的突發(fā)事件;
b應急機構的成員,應涵蓋緊急事態(tài)或突發(fā)事件下可能涉及到的各職能部門和單位;
c由市一級的行政領導出任該應急機構的指揮,必要時以強力的行政手段保障應急措施的執(zhí)行效力。
⑵地鐵應急指揮辦公室的主要職能:
a制訂、審核和完善地鐵突發(fā)事件專項預案;
b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城市軌道交通特大事故和突發(fā)事件,指定現場總指揮統(tǒng)一指揮對特大事故和突發(fā)事件現場的應急救援,防止事故和事件蔓延和擴大;
c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以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等善后處理的工作;
d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各項特大事故和突發(fā)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每年組織領導重點防范單位進行一次應急救援的演練;
e建立應急救援信息網絡,向社會公眾信息,平息誤傳或謠言,保持社會安定。④地鐵應急響應機制
地鐵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響應機制,是指地鐵突發(fā)事件的事故現場(或災害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以及應急處理單位三者之間,在既定信息通道上的信息發(fā)送與反饋機制,具體包括:預測預警機制、預案啟動機制、指揮協(xié)調機制、信息機制等。
⑴預測預警機制。一套完整的預測預警機制包括:預警、報警、接警、通報和響應五個部分。
⑵事件報告機制。
當地鐵發(fā)生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地鐵控制中心值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將事故詳細信息、已經采取控制措施和控制效果等,通過專線電話,迅速上報至市地鐵應急指揮辦公室。具體上報程序、上報形式、上報內容等,參照市應急指揮中心要求和《運營分公司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執(zhí)行;
當達到需要啟動地面交通應急保障方案的條件時,地鐵控制中心值班主任應將如下內容通過電話,迅速上報至市地鐵應急指揮辦公室:
a中斷的開始時間,影響區(qū)段、方向
b預計影響的客運量;
c預計影響持續(xù)時間;
d需公交接駁的兩端車站的站名、接駁地點;
e其他有必要報告的信息。
市地鐵總公司在特大事故和突發(fā)事件發(fā)生后2小時內,必須按要求寫出書面快報,分別報送市委、市人民政府,抄送市相關部門,并根據要求,續(xù)報有關情況。
3.3應急處理模式
應急處理模式包括地面交通應急和站內乘客疏散兩個層面。站內乘客疏散的應急預案一般由地鐵公司自行制訂并完成,主要涵蓋的要素有:站內監(jiān)控、事態(tài)報告、信息、客流引導、進出站控制、地鐵運營調整。
制訂緊急情況下的交通保障方案,主要目的是快速、安全地應對出現的緊急情況,及時疏散地鐵滯留乘客和有效降低突發(fā)事件對城市公共客運體系的負面影響,減少地鐵停運對居民出行產生的干擾,工作內容包括兩個方面:①制訂不同等級突發(fā)事件情況下的交通保障方案;②提出相應的實施方案建議。
目前采用的交通應急保障模式主要有三大類:①疏運巴士;②出租車;③公交線路調整。其中,公交線路調整具體又分為:加密并行線路、開辟應急專線、線路延伸調整三種。
三、結束語
國內各個城市的交通應急保障模式各有優(yōu)勢,但是所采用解決方案單一,并且沒有產生新的運力,只是實現了運力轉移,缺口依然存在,平衡沒有恢復。因此,實際采用的交通應急保障模式,應針對不同的故障情況和事態(tài)發(fā)展,組合搭配三組分項方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