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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有專家指出21世紀將逐步進入憲法時代比較憲法學作為一門特殊的憲法學與比較法學的分支學科,到底有何價值?本文從理論、實踐與時代性三個方面作以簡要分析。
論文關鍵詞:比較憲法學比較法學憲法學原理
憲法規定國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是一切公民和一切組織的最高活動準則,是人權保護的根本大法,其效力具上性。憲法學并非孤立的存在,而是一個體系,學界普遍把比較憲法學作為其中的重要成員。比較憲法學,就是從比較的角度,以憲法學原理為基礎,主要運用比較方法研究各國憲法的一門學科,它同時是憲法學與比較法學的分支學科。
一方面,比較憲法學屬于憲法學的分支學科。憲法學作為一門研究憲法現象的理論體系,一般包括本國憲法學知識、外國憲法學知識與比較憲法學知識。憲法體現的理念與具體制度是不同文化背景下人們感受的生活規則的提煉,憲法科學本身具有的開放性結構要求我們立足于本國,了解其他文化背景下的憲法制度與生活,即外國憲法制度結構與具體的運行過程。以本國的憲法經驗為基礎學習與研究外國憲法的過程中人們自然進入一個新的研究領域-一比較憲法。比較憲法學以本國憲法學、外國憲法學為基礎立足比較,以比較為視角與主要方法,其它憲法學分支學科則不然。另一方面,比較憲法學屬于比較法學的分支學科。比較法學形成于l9世紀,之后迅速向法學的各個領域深入發展,比較憲法學由此產生,“并且在各部門比較法學中更為突出,更受重視”。比較法學學科體系包括比較憲法學與比較法學總論、其它部門比較法學,比較法總論主要是比較研究各個法系或作為整體的法律制度,其他部門比較法則是對部門法及憲法之外公、私法的比較研究。西方國家通常有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之分,二者的主要差別與它們所屬國家的憲法較少有直接聯系,但與其他部門法都有不同程度聯系。可見,比較憲法學是一門相當特殊的比較法學。
關于比較憲法學的價值問題,學者們己提出了各種不同的學術主張,從多個角度解釋了比較憲法學的學術與實踐價值。我們可以從理論、實踐與時代性三個方面分析比較憲法學的基本價值。
一、比較憲法學的理論(學術)價值
(一)比較憲法學有助于人們建立開放性的專業化的憲法學知識體系
如前所述,憲法學作為一門研究憲法現象的具有實踐價值的理論體系,一股包括本國憲法學知識(憲法原理、憲法史學)、外國憲法學知識與比較憲法學知識。憲法體現的理念與具體制度是不同文化背景下人們感受的相互關系原則、生活規則、行為規范等的提煉,學習與研究憲法以認識本國憲法的環境為前提。世界是各國的世界,知識文化更無國界,作為學科的憲法并非孤立存在的,憲法科學本身具有的開放性結構要求我們立足于本國,了解他國文化背景下的憲法制度與生活,即外國憲法制度結構與具體的運行過程,最后通過比較、分析、學習借鑒,進而推動憲法理論與實踐。這種以本國的憲法經驗為基礎學習與研究外國憲法的過程本身,即為比較憲法學的界域。另外,憲法學體系中的各分支學科實際上是以比較憲法學的知識和分析方法為基礎的,特別是憲法社會學和憲法解釋學直接運用了比較憲法學的研究成果。
(二)比較憲法學有助于憲法學學科發展所需背景知識的積累
憲法學的成立以比較憲法學的研究成果為基礎,即理論憲法學和應用憲法學基本范疇與理論體系的建立與發展均以比較憲法學知識與方法作為必要的條件。憲法學作為一個龐大的知識體系,其內部的不同學科間可以相互吸收研究成果。
(三)比較憲法學提供憲法學學科發展所需的必要知識分類方法
比較憲法學以其知識的多樣性滿足人們了解外國憲法制度的基本要求,使各種研究方法的運用得到現實的條件。同時,對憲法制度的超越特定空間和時間的了解中可以逐步地改善己有的知識結構,確立科學的知識分類體系。
(四)比較憲法學有助于人們在比較中認識與感受憲法制度的共性及規律性
通過比較憲法的學習我們可以發現外國憲法產生與發展的歷史軌跡、遵循的共同原則與具體的運用過程等這些規律性東西。比如美洲國家(除美國、加拿大外)憲法缺乏正常運行的環境與程序的充分保障,使這些憲法的正式條文經常是一紙空文,沒有一個政治集團相信它的對手遵守它們,掌權的人歪曲憲法原則,未掌權的人則認為憲法、選舉等是由掌握政府的人控制的,只有等待時機,武力解決。
(五)比較憲法學有助于在國際化時展憲法文化之間的交流及營造有益的共同研討環境
二、比較憲法學的實踐價值
(一)比較憲法學的研究對于一個國家的憲政制度、憲政立法產生重要的影響
任何一個國家的立法都需要借鑒其它國家的法律制度,吸收其有益的內容,在確定本國立法規劃、進行立法工作時首先要了解國外立法的動態與經驗,并根據自身情況合理地確定立法內容與具體步驟。特別是有關憲政立法更需要借鑒外國的有益經驗,各國在制定憲法或對憲政體制進行重大調整時首先要積極地吸收比較憲法的動態與研究成果,盡可能在各種憲政體制的認識與比較中評價憲政的意義,選擇合理的憲政體制方案與思路,以避免憲政實踐中的失誤。除憲政立法外,在司法、執法及其權力結構的監督等方面外國憲法的知識亦能夠提供理論依據和可行的方案。
(二)比較憲法學有助于為和諧的國際交往提供法律和理論依據
經濟全球的一體化,使得憲法在國家的對外政策制定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我們可以通過對多個國家憲法制度、規則的了解、對比研究,進而確定合理的有針對性的外交政策,為本國對外政策的調整服務。
(三)比較憲法學有檢測已建立的理論命題與假設的社會價值
憲法學作為一種社會科學,學者們提出的觀點與命題并不必然具有實踐的正當性,需要通過各種實踐途徑和形式的檢測。在定歷史時期,比較憲法學是在為憲法學的各種命題提供個案和經驗事實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從一般意義上講,在憲法實踐發展的過程中比較憲法學所提供的研究成果經過了實踐的檢測,在定程度上說明了它的社會價值。
(四)比較憲法學有助于我們在社會現實中理解與體驗憲法的價值,拓寬觀察憲法問題的視野
在遇到某種憲法問題時,研究者往往首先依賴于己有的比較憲法學知識,在相關的判例中得到啟發。學習和研究比較憲法學能進一步了解和改善本國的憲法環境,為憲法修改、憲法解釋與憲法政策的調整提供經驗與教訓。對于憲政的發展而言,通過比較研究而得到的成功的經驗與失敗的教訓是同等重要的,特別是失敗的教訓對于憲政實踐在正常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五)比較憲法學有助于法學教育的發展,有助于提高人們的憲法素養和適應當代社會的能力
三、比較憲法學的新價值——時代性(價值)
近年來,多數學者認同了作為憲法學體系重要要素的比較憲法學的時代價值。2l世紀,“和諧中國”、“法治中國”等諸多說法漸入人眼。有專家指出,法律實施的時代背景,大致經歷人類社會早期的“刑法時代”,后來的“民法時代”,以及現代的“憲法時代”三個階段;中國長期處在“刑法時代”,20世紀80年代進入“民法時代”,2l世紀應逐步進入憲法時代。另有專家認為,中國的法學理論研究事業從刑法學到民法學至行政法學,目前已經進入了“準憲法學時代”,正在迎接憲法學作為法學顯學時代的到來。
具體體現在:憲法與民眾的距離拉近、憲法日益受到國家領導的重視及大眾的關注。憲法的核心是人民權利,主權在民是憲法的保障。憲法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僅被稱為國家法、政治法、根本大法,僅僅被視為具有抽象性、原則性、間接性。這些觀念多少疏遠了憲法與民眾的距離,客觀上影響了憲法的生機與活力。憲法當然是極其重要的,但社會真正需要的是“活著的憲法,是融入大眾日常生活、保護大眾基本權利的憲法。2004年“人權”入憲,這意味著國家治國理念的重大轉變,憲法有了靈魂和精神。我國更加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權,走入了依法治國的一個新的時代。2l世紀以來,中國領導人在憲法、法律領域的幾個事件、舉措即為明證。2002年l2月4日,以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隆重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20周年,發表了他作為最高領導人以來的第一個重要講話,即《在首都各界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緊接著l2月26日,主持新一屆政治局第一次集體學習,學習憲法。2004年3月31日,總理在國務院集體學習憲法時指出,依法治國、依法行政,最根本的是依憲治國、依憲行政。2008年吳邦國委員長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中明確使用“憲政”,認為2004年修改憲法“成為我國憲政史上又一重要里程碑”。
比較憲法學的價值是多方面的。除上述價值外,比較憲法學還能繁榮與拓寬憲法學研究領域、確立合理的憲法學思維、預測憲政制度發展的趨勢、更新人們的知識結構為不同學科之間的對話與交流提供了知識與分析工具等。總之,比較憲法學的理論、實踐與時代價值集中地表明了憲法存在的合理基礎與社會意義。隨著法治國家進程的發展,特別是國際化與科學技術的進步,比較憲法學將會得到社會更廣泛的關注。開放的社會需要開放的憲法理論,而開放的憲法理論需要在比較中形成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