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公正廉潔司法必定性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公平正義:制度創新的價值基礎
公正廉潔司法的實現必須落實到制度建設上司法制度的建構.根本的目的就在于實現社會公正.對各種各樣的社會不公進行糾正.以保證人類社會的穩定和進步。因此,公正是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靈魂。建設公正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進行制度創新.最為根本也是最為關鍵的還是制度本身的公正性:而制度本身的公正性.則在于制度的設計是否符合社會大眾對公正的期許.制度的正當性是否得到了全社會最廣泛的認同如果背離了這個基本要求.司法制度本身就會面臨困境,甚至遭遇認同危機。因此,如何建構出一種能夠取得民眾的認同的司法制度.這是實現制度創新的根本保證。值得欣慰的是。當今國人已經越來越認識到.現代司法中許多不公正的問題實際上是司法制度體系的不公正或者司法制度體系的欠缺和不完善引起的.這使得日益成熟的人們逐漸把追求公正的目光投向了司法“背景公正”,即司法制度框架體系的公正。
二、公眾認同:制度創新的內在機理
公眾認同作為司法制度創新的內在機理.是由司法本身的屬性決定的:一方面,對法治建設有極大影響的人的關系在交往中產生。交往是基本實踐活動之一.指個人、民族、國家之間相互交流、往來及其作用的過程,是社會關系的生成機制。它最初表現為族內的行為。其后由種族內部擴展到部落、地域之間.今天已經演變為全球性活動并生發出全球化趨勢其實.司法活動從本質上體現的是司法機關與民眾之間的交往.而這種交往如同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人之間的關系一樣.體現了國家與個人之間的社會關系.因此民眾認同是實現公正廉潔司法的必要條件。另一方面,司法是在社會的蕓蕓眾生之間自發地發生、存在的,因此司法具有鮮明的公共道德之屬性和意義。由此,司法孕育和承載了大眾司法法觀。但是,司法不是單純的道德生活.不是僅僅靠良心和輿論來表現的.而是直接導致社會沖突之解決和責任之分配的這決定了司法活動爭取民眾認同的現實性當司法真正取得民眾認同之時.司法不公和司法腐敗等現象也就相對被壓縮到了一個微小的空間。由此決定。在一個司法的價值觀念日趨復雜與多元化、司法的后果越來越不確定的時代,公正廉潔司法與其說是追求司法公正.不如說是尋找司法共識.也就是說,通過開放司法贏得民眾觀念上能夠接受的有關公正廉潔司法實現的方案
三、司法為民:制度創新的目標定位
作為制度創新的目標追求.司法為民不僅是“一切權利屬于人民”的憲法原則在司法中的具體體現.更是司法以人為本,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筆者認為.司法為民的根本就是司法公正.任何離開司法公正的司法為民活動。都是本末倒置的。畢竟。人的關系問題不僅是司法制度創新的基本問題.也是現代司法制度中最引人注目和最令人擔憂的問題現代司法以人為向度。人的發展會落實在司法目標實現上。社會關系合理.人的生活即使在相對清貧的環境里也可以安居樂業:社會關系不合理,富庶社會也會產生暴亂。
司法為民不是一個響亮的口號.而是司法中的一次次具體行動,它必須落實到保護人民、打擊犯罪、制裁違法、定紛止爭、化解矛盾的司法活動中,落實到依法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中去。而正是這種落實.使我們看到了它制度創新中的目標地位。筆者認為,制度創新既是一種社會理想,又是一種現實秩序。我們對制度創新的追求來源于對制度不公正或制度滯后的深刻反思。考察中國司法活動中大量的不公與腐敗現象.應該在經驗層面上具體考察司法制度形成的邏輯、制度背后隱藏的權力結構、利益訴求以及由此建立的制度環境。盡管司法不公的產生和繼續存在.司法組織與結構的人為性形成.司法活動的自利化.以及人的能力差異性等等,都將成為產生司法不公和司法腐敗的因素.而這些因素也都將融人到制度之中并在這些制度中定格但是司法脫離民眾則是形成不公正現象的深層的本質根源。所以司法為民應成為制度創新中的不懈追求。而司法為民的實現,又成為實現公正廉潔司法的一劑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