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部丰满熟女富婆视频,托着奶头喂男人吃奶,厨房挺进朋友人妻,成 人 免费 黄 色 网站无毒下载

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保險公司法律基礎論文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保險公司法律基礎論文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保險公司法律基礎論文

一、引言

2004年,農業保險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試點,相互保險公司這種互助共濟的組織形式成為開展農業保險試點的一個重要方向。2005年1月11日,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以下簡稱陽光公司)的橫空出世,開始了相互保險公司在農業保險領域的率先實踐。

二、我國相互保險公司運行的法律困境

目前,我國法律缺乏對關于相互保險公司法律地位的確認,構成了相互保險公司運營的最大障礙。我國《保險法》只是明確規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組織形式,雖然也有“其他性質的保險組織,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的條款,但這樣的規定無疑過于籠統,不能確定相互保險公司的合法地位,所以迄今為止我國仍沒有任何涉及相互保險公司的專門法律法規。陽光公司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保監會)批準設立。但是保監會只是國務院授權的商業保險主管部門,并沒有制定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權力,因此,保監會批準設立陽光公司的行為無疑有越權之嫌。關于相互保險公司的立法雖早已被提上日程,卻一再難產,陽光公司也只能一直在無法可依的尷尬中運營。有關調研顯示,雖然陽光公司屬于相互保險組織形式,但是在實際運營中由于無法可依,工商、稅務等部門在其年檢、納稅過程中只能以股份制公司的規定要求其資本充足率和納稅等,為其正常運營造成障礙。[1]因此,完善相互保險公司的法律架構,成為在我國進一步發展相互保險公司的一個重要前提。

三、我國相互保險公司法律制度的建構

我國在修改《保險法》時,應明確規定相互保險公司是同股份保險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并列的保險企業的法定組織形式之一,專設“相互保險公司”一章,對相互保險公司的特有問題作出原則規定,并在不同的章節中體現有關相互保險公司的內容。

(一)相互保險公司的設立

1.設立的實體條件

相互保險公司設立的實體條件是指設立相互保險公司所應達到的能承擔責任的物質標準和其他標準。

(1)資本金或基金。相互保險公司的資本金或者基金的實質是投保人預交的保險費。相互保險公司的資本金或基金既是其從事經營活動的基本保障,也是構成其償付能力的關鍵因素。美國、德國、日本等國的相互保險公司有著較長時間的歷史,既有足夠的盈余資金退還股東,也有足夠的保單維持公司正常運轉,所以均未對此予以特殊的規定。例如,日本保險業法規定,“保險公司的資本金或者基金總額必須達到10億日元以上,公司的組織形式應為股份有限公司或相互公司”[2]。目前我國只有一家相互保險公司,且尚處于起步階段,因此,我國在設定相互保險公司的市場準入條件時不能盲從發達國家的規定,而要經過充分的論證研究,結合我國的實際,規定一個符合相互保險實際情況的最低資本金數額。由于相互保險公司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中小企業中,因而筆者認為,相互保險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可以適當低于股份有限公司500萬元的規定,可以限定為300萬元,否則可能會不利于人們自發設立相互保險公司。另外,由于相互保險公司在成立后可能兼營非相互保險業務,因而在立法時應當考慮到這種情況。為保障相互保險公司非成員投保人的利益、提高其償付能力,法律應規定相互保險公司兼營非相互保險業務的,最低資本金應當不低于股份保險公司的最低要求。資本金或基金必須以現金形式支付。公司的經營收入優先用于支付創立費用和業務費用,只有在盈余扣除準備金后仍然高于創立資本金或基金時,才可以向出資人還本付息。

(2)具有公司章程。相互保險公司的章程必須包括以下內容:第一,公司的名稱,必須包括表明其性質的詞組,即必須含有“相互保險”的字樣;第二,公司所在地;第三,公司的基金總額和繳納方式;第四,公司成員資格的取得;第五,公司的經營范圍,即將要經營的險種;第六,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方式及權限;第七,盈余分配和虧損承擔的方式。以上內容屬于公司章程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必須經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并且由保險監管機構批準才能產生法律效力。

2.設立的程序條件

相互保險公司設立的程序條件是指設立相互保險組織依照法律規定所應遵循的程序方面的要求。相互保險公司設立的程序與股份制公司基本相同。基本程序如下:

(1)申請籌建。欲設立相互保險公司的人或組織應當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籌建申請,并提交如下材料:第一,設立相互保險公司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相互保險公司的名稱、注冊資本、業務范圍等。第二,設立相互保險公司的可行性報告。第三,擬設立相互保險公司的籌建方案,包括籌建基金來源、籌集人員、籌集時間等。第四,擬設立相互保險公司投資人的基本資料及擬任職的高級管理人員名單及本人認可證明。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對收到的籌建申請進行審查,并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答復。不批準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籌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內完成籌建工作,籌建期間不得從事保險經營。

(2)開業申請。相互保險公司的籌建工作完成后,申請人具備成立相互保險公司條件的,可以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提出開業申請,并交下列資料:相互保險公司的章程;創立成員名冊及其基金份額;驗資報告書及資金到位證明;公司擬任職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符合資格的證明;公司擬經營的范圍和險種(擬兼營非相互保險業務的應當同時載明);公司經營場所及其他設施的資料;其他應提交的文件及資料。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開業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批準開業或者不批準開業的決定。決定批準的,頒發相互保險業務許可證,申請兼營非保險業務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同時批準其兼營非相互保險業務;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相互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程序。相互保險公司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但應當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并提交以下材料:設立相互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申請書;擬設立分支機構的經營計劃及范圍(應載明是否兼營非相互保險業務);擬任職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明材料。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相互保險公司設立分支機構的申請進行審查,并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的,頒發分支機構經營許可證,申請兼營非保險業務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同時批準其兼營非相互保險業務;不批準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4)設立登記。經批準設立的相互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憑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經營相互保險業務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相互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自取得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之日起六個月內,無正當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的,其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失效。

(二)相互保險公司的治理結構

1.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

成員大會應作為相互保險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由于相互保險公司規模不一,成員分布有別,成員人數眾多,每個成員都參與成員大會是不現實的,所以應當規定成員人數超過一定規模的相互保險公司應設置成員代表大會代行成員大會職權,但法律應對法定最低出席人數作出規定。選舉代表的方式可以將選擇權交給公司,由公司根據成員意愿靈活安排,并在章程中作出明確規定。相互保險公司的投保人是成員大會的當然成員,并有權被選舉為成員代表。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行使表決權采取一人一票制,不考慮其保費數量和保險金額的大小,同時應嚴格限制管理人員的投票權。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一年召開一次。在出現涉及公司成員重要利益或者公司重大經營事項的特殊情況時,經董事會或監事會提議,或者經1/5以上成員或成員代表提議,可以召開臨時大會。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對以下重要事項享有決策權:董事和監事的選舉權;變更組織形式、解散公司的決議權;利潤分配的決定權;其他重大事項決策權,包括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組織形式變更、增加公司資本金等。對于一般的決策事項應當經出席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的成員或成員代表的過半數通過;對于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組織形式的變更、公司解散等重大問題應經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半數以上成員或成員代表出席,并經出會的成員或成員代表3/4以上投票通過。

2.董事會和監事會

相互保險公司應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董事和監事由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其選舉方法及權限,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應適用公司法關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規定。除此之外,由于相互保險公司在治理結構上存在缺陷,成員往往對公司的經營狀況缺乏必要的了解,因而有必要在借鑒國外有益經驗的基礎上對相互保險公司治理結構進行改良。筆者建議在相互保險公司內部設立信息咨詢辦公室,定期向保單持有人提供公司的收入、支出等有關情況,解答他們的疑問,并聽取他們對公司經營和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另外,應在董事會設立獨立董事,其成員由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獨立董事有權對公司經營的重要事項提出建設性的批評意見。

(三)相互保險公司的運營

1.相互保險公司運營的原則

陽光公司成立后,以統一經營為原則,以保險社互助經營為支撐,實行雙層治理、雙層經營的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我國相互保險公司的運營模式提供了寶貴的經驗。我國相互保險公司在運營模式上可以采取陽光公司“防保結合”的模式,完善我國的防災減災體系。在保費繳納方面可以采取靈活的方式,既可以采取攤收保費制,也可以采取預收保費制或者永久保險制。究竟適用何種制度,可以將選擇權交給公司,但相互保險公司必須在章程中對保費繳納制度明確規定。陽光公司經營時間短,缺乏相關經驗,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我國可以對陽光公司探索出的有益的經營規則進行研究和總結,并進行相應的改進,使之能夠更加健康地運營,適應我國當前經濟社會生活的實際需要。

2.相互保險公司的經營范圍

相互保險公司應該嚴格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準的業務范圍進行經營,原則上不得兼營人身相互保險業務和財產相互保險業務。但是,由于相互保險公司地域性、專業性較強,經營范圍較為狹窄,加之保費較低,所以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往往受到限制。陽光公司為獲得進一步發展所需資金,在穩步經營農業財產相互保險的同時,2005年向保監會申請開辦機動車商業險,并獲得批準。由于相互保險公司經營其他險種屬于新的探索和嘗試,保監會對此非常慎重。①幾年來,陽光公司商業車險及交強險業務經營勢頭良好,為陽光公司的快速發展提供了資金。2009年,陽光公司又申請在廣東設立了分公司,經營區域突破了黑龍江省的局限,分公司也同時經營車險和交強險,形成了農業相互保險和其他直接保險相得益彰的局面。我國《保險法》在規定相互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時,應當規定相互保險公司可以經營短期他種非相互保險業務,但是應當具備相應條件,比如資本金要同時滿足股份保險公司關于資本金的最低限制、非相互保險業務要與相互保險業務分別核算等,并必須經過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3.相互保險公司的盈余分配、虧損承擔

我國《保險法》應明確成員的盈余分配權,并且應規定只有經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出會的成員或者成員代表的過半數通過,才能決定相互保險公司的盈余分配方案,同時應規定盈余分配的方式:要先行支付投保人資本金的利息,如尚有剩余,則轉入公積金、準備金或者分配給公司成員及經營者。為保證相互保險公司盈余分配的公正、均衡和公司經營的穩健,應對盈余分配的內容、順序和各種公積金、準備金的提取范圍(最高值和最低值)等作出嚴格的限制。當相互保險公司出現虧損時,應首先動用公積金、準備金及剩余金填補。若仍不足時,對于采用確定保費制的公司,采取削減一部分保險金的辦法加以解決。對于采用不確定保費制的公司,則由保單持有人分攤保險費予以彌補。為穩妥起見,應當要求相互保險公司將盈余分配方案報請保險監督管理機關批準方可實施。

4.相互保險公司組織形式的變更

當今國際保險市場既存在股份保險公司的相互化,也存在相互保險公司的股份化。各國保險法對保險組織形式的變更大都作了相關規定,其中日本法規定得最為細致全面,對我國最具借鑒意義。我國對相互保險公司組織形式變更進行規定時應當全面,既要有相互化的規定,又要有股份化的規定,允許保險組織根據自身發展的需要選擇適合自己的組織形式。

(1)股份公司轉變為相互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變更為相互保險公司時須編制組織變更計劃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決議若獲得通過,則必須在該決議通過之日起15日內將決議內容及資產狀況進行公告,并分別向股東及股東名單上記載的質權人通報決議的內容。董事會必須將組織變更的有關事項報告給投保人大會或投保人代表大會。在投保人大會或投保人代表大會上,除作出有關章程及組織機構改革的決議外,必須同時選出相互保險公司的董事及監事。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在需要籌集組織變更后的相互保險公司的基金時,必須在投保人大會或投保人代表大會結束后,立即對所需要的金額進行籌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在接到該籌集款項后,必須立即召集第二次投保人大會或投保人代表大會。組織變更必須經保險監督機構批準,否則不發生效力。保險監督機構在接到請求批準的申請時,必須審查其是否符合下列標準:組織變更后的相互保險公司有足夠的財產基礎以保證其保險業務的健康開展;組織變更不會損害投保人的現有權益;組織變更不會妨礙公司業務健康地運作。組織變更為相互保險公司后必須立即將其組織的變更進行公告,并且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在公司總部或主要事業所在地、20日內在分公司或營業所在地,對組織變更前的股份保險公司進行注銷,并對組織變更后的相互保險公司進行設立登記。

(2)相互保險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險公司在進行組織變更時應當制作組織變更計劃書,且必須經過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相互保險公司在進行組織變更決議時,從該決議通過之日起15日內,應當將決議的內容及公司資產狀況進行公告。相互保險公司尚有未償還的基金時,必須在組織變更以前,按照組織變更計劃書的規定償還全部金額。按照組織變更的規定,相互保險公司的成員可以接受組織變更后的股份保險公司的配股。以上組織的變更應得到保險監督機構的批準,未取得批準的組織變更無效。相互保險公司在進行組織變更時,組織變更前的相互保險公司應進行解散登記,組織變更后的股份保險公司應當進行設立登記。

(四)相互保險公司的監管

1.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管

(1)加強對相互保險公司經營決策流程的監管。第一,對決策機構的監管。如上所述,相互保險公司具有運營不透明的治理結構缺陷,相互保險公司發展壯大后,一般會將管理權和經營權移交給少數人,可能會產生“客大欺主”的現象,特別是在相互保險公司存在相互保險業務和非相互保險業務兼營的條件下,還存在如何平衡作為股東的成員投保人和非股東投保人的利益,保證非股東利益不受損害的問題。因此,一方面應完善相互保險公司決策的程序和規則,使相互保險公司的決策建立在合法有效的基礎之上;另一方面應完善信息定期披露制度,由董事會專門機構定期對公司的經營信息、資產狀況等重大事項向成員披露,加強相互保險公司決策的透明度,對不按期向公司成員披露信息或者故意向成員隱瞞重要信息,給公司成員造成損失的,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罰,并且責令其限期整改。第二,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監管。由于相互保險公司專業性強,所以對相互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的規定可以適當嚴于股份保險公司,如規定必須從事農業相關行業滿5年才能擔任農業相互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總經理等高級管理職務。相互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負有忠實和勤勉的義務。在召開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時,公司董事、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列席,并接受成員或者成員代表的質詢。董事、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給公司成員造成損害的,成員可依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相互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對相互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是各國保險監管的重要內容之一。如果償付能力不足,保險公司就無法履行其賠付的職能。加強對相互保險公司特別是兼營非相互保險業務的相互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防止成員投保人利用自身的成員優勢損害非成員投保人的利益,對于維護非成員投保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義。對相互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實際上也是相互保險公司早期預警系統的一部分。加強對相互保險償付能力的監管,應當規定相互保險公司應定期向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年度精算報告、資產損益表以及經專業審計機構審計的季度報告、年度報告。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一旦發現相互保險公司的認可負債高于認可資產時,應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相互保險公司采取矯正行為,防止其償付能力狀況繼續惡化:減少或者停止相互保險公司簽發新的保單;增加相互保險公司的資本金;暫停或限制相互保險公司向股東或保單持有人派發紅利;對相互保險公司的某些投資進行限制,或者禁止其進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認為不合適的投資。上述措施實施后,在規定的期間內相互保險公司仍不能擺脫財務惡化趨勢的,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可以依法對其進行接管。

2.保險行業的自律

行業自律是政府監管的延伸和補充。保險業具有專業性、技術性和法律性較強的特點,使得保險業自律具有政府監管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保險行業的自我管理已經成為許多發達國家保險監管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當前我國保險業自律機制還很不完善,所以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在總結上海、深圳等地方行業組織和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借鑒發達國家的相關做法,通過適當授權,例如將相互保險業的保險條款和費率厘定的職能授予行業協會行使等,賦予其對相互保險公司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權和對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權力,提高行業協會的權威性,以強化保險行業的自律力量。

3.保險公司內控

無論是保險監督機構的監管還是行業自律,都是對相互保險公司進行的外部防范和控制,具有間接性、滯后性的特點,監管的措施一般是在保險違法違規行為已經存在或已經發生時采取。雖然這種監管必不可少,但是也往往代價很高。在現代市場條件下,保險經營的特點決定了保險市場主體的經營狀況并不能及時、準確、全面地表現出來,所以外部監管總會有一些盲區。事實上,即便是再堅強有力的外部監管,再完備的保險法律和政策規范及行業規則,也只有內化為保險人的自覺行為,監管的目的才能實現。完善保險公司的內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點[3]:

(1)完善相互保險公司內控的各種制度。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力量對相互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分析,并對各種風險的防范與控制進行全面研究,制定出科學、富有操作性的內控規范,如制定《相互保險公司內控制度》等。

(2)強化相互保險公司的內控機制,充分發揮相互保險公司內控人員的監督作用。相互保險公司要建立健全監事會制度,確保公司董事會和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維護成員投保人的合法權利。同時,要切實保證公司的會計、審計、精算等內控機構和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明確其法律責任,發揮其對公司財務、費率、償付能力和資金運用等業務活動的監督職能。

(3)加強對相互保險公司員工尤其是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和管理,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相互保險公司的員工是經營活動的主體,他們的素質關系到保險經營的整體質量和效率。隨著我國保險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對外開放的擴大,對相互保險公司市場開拓、資金管理和風險控制等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國內外的實踐表明,完善的規則和制度既需要外部力量的強制推行,更有賴于主體的自覺遵守。相互保險公司只有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才能使內控制度有效地運作。

作者:石東洋袁冰單位:山東省陽谷縣人民法院

主站蜘蛛池模板: 日土县| 莱西市| 全州县| 白银市| 金湖县| 原阳县| 峨边| 明溪县| 井冈山市| 洛阳市| 苏州市| 大庆市| 东至县| 吴江市| 湟源县| 横山县| 南阳市| 朝阳市| 青冈县| 耿马| 平利县| 德化县| 新平| 钟山县| 嫩江县| 揭东县| 通化市| 蓬溪县| 文登市| 石渠县| 肥东县| 盈江县| 崇明县| 社旗县| 贵州省| 正镶白旗| 旬邑县| 淳安县| 什邡市| 西青区| 郑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