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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以農業銀行服務“三農”與商業化運作之間的矛盾為主要出發點,通過對相關問題的進一步研究,期望能夠為農業銀行商業化運作與服務“三農”的矛盾提供可行的解決方案,為解決“三農”問題提供堅實的理論基礎,為支援農村建設的政策提供更為科學的理論依據。
一農業銀行服務“三農”和進行市場化運作的必要性
(一)農業銀行服務“三農”是其歷史使命支持“三農”發展是新時期農業銀行的歷史使命。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了“發展壯大縣域經濟”戰略部署,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繼續發揮農業銀行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2007年年初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又明確提出“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的改革目標,即在面向“三農”的前提下,堅持商業運作,實現股份制改革,建立現代公司治理結構。中央、國務院對農行改革的安排部署和各項要求,為農業銀行的改革和發展已經指明了方向。當前,農村金融仍是我國金融體系中的最薄弱環節,農村金融服務總體供給不足,農村資金外流嚴重,“三農”貸款難問題突出,適用金融產品短缺,迫切需要農村金融組織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金融服務。作為唯一一家在全國所有縣(市)都設有分支機構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作為一家在農村金融市場上有明顯優勢并有多年服務經驗的商業銀行,應義不容辭地擔當起服務“三農”的責任,發揮在農村金融體系的主渠道和骨干作用。這是黨和國家實現戰略全局任務的必然要求和選擇,反映了國家資本的意志。
(二)農業銀行服務“三農”有利于其可持續發展面向“三農”也為農行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了空間。隨著城鄉聯系日益密切和農民收入的增加,農村的金融需求將迅速增長,農村金融服務的內涵將日益豐富。農業銀行應該抓住機遇,堅持面向“三農”的方向加快推進改革,使立足“三農”、服務“三農”的市場定位成為農業銀行的比較優勢并促進農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我國農村經濟正迎來快速發展的黃金時期,為農業銀行在農村金融領域里獲得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據統計,近年來中國農戶的融資來源中,平均來自銀行的比例為13.89%,來自農村信用社的比例為18.90%,來自民間私人借款的比例高達65.97%。這充分說明民間金融借貸活躍,對資金有著巨大的市場需求。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縣域經濟快速發展,2007年全國縣域經濟GDP增長率為14.28%,高出全國同期平均值2.73個百分點。特別是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隨著農村工業化、農業產業化、小城鎮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推進,縣域特色資源開發和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崛起,必將產生巨大的有效金融服務需求。同時,工行、建行、中行三大國有商業銀行股改后,縣域機構大幅度收縮甚至全部退出,經營重心逐步向大中城市轉移,雖然農業銀行也于去年進行了股改,但其它商業銀行的退出也為農業銀行縣域業務發展騰出空間。目前,農村金融市場仍是一個分割的賣方壟斷市場,銀行在客戶選擇、貸款定價等方面處于主動地位。當前,農業銀行加快業務經營戰略轉型步伐,支持新農村建設中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村城鎮化建設、優質中小企業等縣域內中高端客戶,既有利于農行有效運用富裕資金,也有利于農行鞏固縣域的傳統優勢,發揮縣域金融業務的主渠道作用,統籌城鄉業務的協調發展。
(三)農業銀行的公司治理結構要求進行市場化運作公司治理結構的特點是公司的目標僅為股東利益服務,其財務目標是“單一”的,即股東利益最大化。經歷了從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條件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管理層所構成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到解決股東及股東以外相關利益者的利益沖突的制度安排乃至治理機制之變化。農業銀行作為上市公司,新的治理結構要求維護股東的利益最大化和債權人的資產安全,因此農業銀行在經營中必須實行商業化運作。
(四)農業銀行面對銀行業的激烈競爭必須進行市場化運作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后,銀行業的經濟運行將只能按國際通行的貿易原則和市場機制推進,銀行業的競爭加劇了。但是由原來的國有體制轉化為現代企業的農業銀行和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被賦予了其不應該承擔的社會發展的任務,經常被要求承擔與它自身經營相矛盾的義務,使之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我國農業銀行在管理水平、服務質量、產品開發、人員效率等方面本來就與國外銀行有不小差距,如果再必須執行服務“三農”的政策性業務,那就無異于雪上加霜。所以,農業銀行在農村經營必須實行商業化運作。
(五)農業銀行只有進行市場化運作才能符合培育完善成熟的農村金融市場要求解決服務“三農”問題不能只依靠政府的行政命令和行政安排,如果要求農業銀行服務特定的人群或產業,那么政府就要為其經營失敗負責,包括為其剝離不良資產和注資。而這一做法會導致銀行本身會構成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致使其經營失敗,而造成農業銀行發展受阻,形成一個如果沒有政府扶持就無法存在的畸形的農村金融組織。所以,農業銀行在農村經營只有進行商業化運作,才能符合培育農村金融市場要求。
二服務“三農”與市場化運作實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
(一)農業銀行經營管理人員的思想認識問題市場經濟活躍后,農村信貸市場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小農經濟時期的小額生產、生活費用等貸款已經逐漸退出農貸舞臺。近年來,隨著縣域經濟蓬勃發展,民營經濟異軍突起,小型工商企業以效益高、回報快,迅速得到各方青睞。農業銀行經營管理人員普遍認為,商業性質大額貸款投放項目好,資金需求量大,投放速度快,管理集中,同時效益產生快;而“三農”產業弱小,并且相對來說管理難度大,筆數多,涉及千家萬戶,貸款效益產生慢,與目前農業銀行的人力資源短缺狀況難以適應。在這樣的經營環境下,大部分的農業銀行經營管理人員傾向于市場化經營。
(二)金融市場激烈競爭下的市場化經營和服務“三農”的效益沖突問題農業銀行是金融企業,必須以追求利潤、防范風險為自身的經營管理最終目標。近年來,由于涉農業務經濟效益低,農業產業投入時間長、收益低,農業信貸資金的管理成本高,有的貸款由于投入周期長,造成結息困難,到期還貸率普遍偏低,特別是由于我國的金融環境實施的是利率管制,同時由于“三農”貸款擔保難題未能得到真正解決,所以操作風險很大。而市場化經營的貸款周轉快,效益產生明顯,抵押率高,基本能夠做到按期結息還貸。農業信貸在市場化經營下產生的高效益面前無可比性。為了自身的經濟效益和在市場競爭中有立足點,特別是金融市場退出機制的日漸完善,農業銀行面臨的效益問題將更加突出。
(三)國家對農業銀行的“三農”貸款缺乏相關配套政策在當前農業銀行的改革階段,國家有期限地對其降低了營業稅稅率、減免了企業所得稅、置換了部分不良貸款等優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農業銀行的歷史包袱,促進了改革發展。但是,農業銀行作為金融企業,在過去很長時間里已經存在歷史包袱過重、經營風險過大、不良資產占比過高的情況下,國家仍要求農業銀行支持高風險的農業產業,同時又沒有相應的優惠配套政策,風險補償機制缺位,就更增加了政策性經營風險,加劇了市場化經營和服務“三農”的矛盾。
(四)“三農”金融需求與農行市場化運作要求之間的矛盾金融機構作為特殊的企業,應該以安全性、效益性與流動性作為其經營的基本原則。由于在過去一直充當專業銀行的角色,國家實行的“統收統支”政策,致使農行積累了大量不良資產,遠遠無法達到其基本原則的要求。為了實現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國家在進行金融體制改革中要求農行必須把市場化改革作為首要目標。市場化要求農行必須按照市場經濟規律運行,以利潤最大化原則為經營目標,建立信貸投資配置的市場化機制。隨著我國金融業開放程度的加大,大量外資銀行進入中國,農行要想在激烈的國內國際競爭中取勝,提高金融核心競爭力,加強資本管理是必要的。同時,農行作為金融中介,希望通過利用規模經濟來降低其交易成本實現利潤最大化也是必然的。這些都是農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求生存和謀發展的競爭性戰略的內在要求。但是農村金融需求具有資金需求量小、點多面廣的分散性、經營成本高、風險不可控等特點,如果按照市場化機制和市場化運營必然促使農行經營戰略重心的調整,即由面向農村經濟向面向城市經濟的轉移。在實際操作中,農行經營機構的撤、并、改和農村網點布局調整、信貸投資結構的調整、信貸投資項目領域的調整以及所屬的分支機構的信貸權限上收等一系列調整就充分體現了這種轉移。許多從農村農民處吸納的儲蓄資金,由于按照市場化原則配置給了非農企業,導致了農業資金外流,農村金融支持作用被大大削弱了。
三解決農業銀行市場化經營與服務“三農”矛盾的對策建議和措施
(一)理順農行經營管理者的思想認識問題農行經營管理人員必須全面領會國家對農行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總體原則。農行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首先鞏固低端市場、基礎市場,才能向高端市場發展,就是在堅持市場化取向、商業化運營的同時,不能弱化農村市場的業務鞏固,也不偏廢城區和其他市場的拓展。歷史證明,農行的發展只有立足農村,提高為“三農”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在自己“生長”、“成長”和熟悉的農村領域發揮應有的作用,才有能力開拓城區和其他市場,參與市場競爭,實現進一步發展。也就是說農行只有以服務“三農”為基本市場定位,才能謀求自身更長遠的發展。因此,應該清楚認識到:沒有“三農”作為基礎和支撐,農行市場化、商業化運營將有如大廈失去根基一樣,沒有發展壯大的空間。
(二)在培育“三農”市場方向尋求新的效益增長點長期以來,農業銀行以支持農業為主,但效益不高,究其根源在于農業項目弱小,沒有競爭力,方向偏散、偏雜。在我國現階段,建設現代農業的根本出路在于農業產業化。作為農村金融主力軍,農業銀行要有意識的引導信貸資金向農業產業化發展投入。農行應當通過市場的優勝劣汰來選擇培育高效農業、特色農業,重點支持發展農業產業化項目的種養企業和農產品深加工的中小企業,培植利用當地資源、經營發展潛力大、帶動力較強的農業企業發展壯大,然后建立“資金+公司+基地+農戶”的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帶動科技農業、高效農業的發展。在加快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同時,借助農業產業化增效創利,并作為未來更具發展潛力的新的利潤增長點。也就是說信貸資金注入“三農”市場要增強其造血功能,找到效益增長點。
(三)準確定位,找準服務“三農”與商業化經營之間的最佳結合點目前,國民經濟已經進入了快速增長期。縣域龍頭企業、農業產業化企業不斷涌現。為農行的發展提供了很好的外部環境。農行有國家信用基礎,有長期服務“三農”的品牌和信譽,農行只要在主動營銷客戶、細分市場、強化服務,實行信貸業務、中間業務和負債業務綜合營銷,充分發揮其在縣域金融主渠道的優勢和農村金融體系中的骨干作用,就能夠在面向“三農”的市場定位中實現長效發展,在以縣域為基礎的經營中大有作為。
(四)國家要加強對農行服務“三農”和商業運作的政策支持國家應盡快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或成立商業性保險機構。農業銀行擔負了高風險的政策性服務“三農”任務,國家應當建立“三農”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來減少農業銀行的信貸風險。政府可以對農戶種養業貸款實行貸款貼息或補貼,并且只有在銀行回收貸款后農戶才能享受該筆貸款的政府貼息或補貼,對農行支農形成的損失,國家也要建立相應的補償機制。同時,農業保險是農村經濟穩定發展的有效保證,農業生產特別是種養業的風險特點決定了有許多領域需要依賴政策性農業保險支持,也有許多領域可以推行商業性農業保險。我們可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組建專門的政策性農村保險機構或引導組建商業性的農村保險機構,實行低保率、高補貼的政策,專門辦理農業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在農民遇到各種經營風險時,有足夠的能力使生產得以迅速恢復,從而減少農行的政策性支農風險。另外還可以爭取稅收補貼政策,對農行在指定地區的網點要按照網點的數量給予定量補貼。同時,中央政府要協調地方政府,對農行在指定地區的機構,可以免征營業稅。
四結語
從表面上看,農業銀行服務“三農”與市場化運作存在矛盾,并且歷史上農業銀行經營農村業務過程中有過很多失敗的教訓,但在今天的社會背景下,農行服務“三農”有其必然性,也同樣具有很強的可行性。作為唯一一家在全國所有縣(市)都設有分支機構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并且在農村金融市場上有明顯優勢和多年服務經驗的商業銀行,服務“三農”是農業銀行脫身“紅海”,開拓“藍海”市場的明智選擇,是農業銀行真正進行商業化經營的一條有效出路。服務“三農”與市場化運作互為因果,相輔相成。面向“三農”與商業化經營應該辯證地看待和理性地分析,而不能對立起來。新改造后的農業銀行是一個全新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是要為股東負責任的商業銀行,它的股東包括國家和其他戰略投資人。如果不遵循市場化經營的游戲規則,服務“三農”和面向“三農”就不能保證連續性,當然也就不具備持續發展的可能,這既不符合國家對農業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造的初衷,也不符合其他戰略投資人的利益要求,農業銀行的股改也就不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