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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國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的實踐
隨著小額信貸的不斷發展,小額信貸保險應運而生。目前,小額信貸保險在我國部分地區進行了試點探索,取得了初步的實踐經驗。
1.1大慶市肇源縣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的實踐
自2012年5月銀保合作以來,大慶市信用社為使農民享受到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與中國平安財險公司大慶支公司經過協商,將新站、營業部、二站、三站等肇源縣的部分信用社作為試點,就《平安抵押物綜合保障計劃保險》形成全面業務協議并在全縣進行推廣。小額信貸保險推行后,肇源縣農村信用社作為大慶市規模最大的縣級農村信用合作社,其小額信貸保險發展的深度和廣度最佳。近年來,肇源縣農村信用社的放款量及放款量的增長率一直呈上升趨勢。截至2013年4月,放款金額由575.22萬元上升到28853.48萬元,參保農戶數量從5.4萬上升到9.4萬,增幅達174%。肇源縣小額信貸保險的推廣降低了農村信用社的貸款風險,增加了農村信用社的業務收入,提高了其放貸積極性。
1.2甘肅省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的實踐為服務“三農”
推進農村現代化建設,甘肅省保險業積極探索農村金融合作模式。自2008年起,甘肅省以農村信用社為依托,大力開展“安貸寶”(保險責任為貸款人的意外身故或殘疾)等農村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并逐步推廣。截至2012年,保險公司共實現保費收入3606.7萬元,累計37.76萬人投保,為甘肅省農村信用社提供的風險保障資金達140億元,賠付總額超過600萬元。目前,甘肅省已有9個市區開辦了該項業務,承保人數由2009年的1.6萬人迅速增加至2011年的23.38萬人,保險覆蓋面迅速擴大。同時,甘肅省向農民發放的貸款總額在2008年到2011年這三年內增加了近一倍,充分體現了小額信貸保險的推廣提高了農民貸款及農村信用社放貸的積極性。
2我國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發展的制約因素
雖然農村小額信貸保險在我國已陸續開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大慶市肇源縣和甘肅省小額信貸保險的實踐可以看出其在某些方面仍存在問題,制約著我國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的發展。
2.1政策支持不到位
政府的財政支持主要體現在使農民擺脫“用錢難”的困境和為辦理小額信貸的農村金融機構提供有效的風險保障上。而目前為止,我國小額信貸保險缺少相關優惠政策(如保費補貼和稅收減免),農民還貸風險大,保險公司無法規避這部分經營風險,導致其開展業務的積極性較低。
2.2產品缺乏創新性
目前各地開辦的農村小額信貸保險大部分只與人身保險相結合,針對貸款人的意外傷害或死亡進行賠付,而與農業項目有關的財產保險相結合的少,并且保險公司缺乏專業人才,難以設計出創新性產品。同時,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該業務操作尚不熟練,一旦出險,理賠效率低、賠付時間長,不能及時化解金融機構和農戶的風險,導致保險公司在小額信貸保險上難以取得突出成績。
2.3農民認知度較低
農民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且保險公司的宣傳力度不夠,加之又缺少政府的保費補貼等政策支持,農民的投保積極性不高,不利于小額信貸保險在農村開展。
2.4市場競爭機制有待完善
保險公司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為獲取更大的市場份額,往往會采取不正當的競爭手段,造成保險市場秩序混亂,因此政府亟須完善保險市場的監管機制。
二國外小額信貸保險的發展對我國的啟示
農村小額信貸保險是隨著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的不斷發展而出現的新興險種。近年來,包括我國在內的100多個發展中國家都在農村設立了小額信貸保險試點,進行了一系列的探索與實踐,實踐成果惠及近10億農民。其中,印度、菲律賓、孟加拉國等國的發展較為成功,對我國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的發展起著借鑒作用。
1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小額信貸機構
近年來,印度保險監管機構不僅將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的營銷范圍擴大到非政府組織、互助組織及普通小額貸款機構,還鼓勵保險公司在營銷上與互助保險機構和小額信貸機構相互合作;菲律賓政府為開展農村小額信貸保險,專門成立了菲律賓農業研究和發展中心,菲律賓保險委員會還特別成立了互助社,兩國都取得了顯著成效,對加快我國小額信貸保險發展、探索我國特色小額信貸服務平臺起到借鑒作用。
2采取農戶聯保或合作模式
菲律賓和日本采用合作社模式,由貸款人組成合作社并選出代表,為所有貸款人提供資金信貸服務;孟加拉國和泰國實行農戶“聯保”模式,農戶間成立互相監督的聯保小組,以小組為單位共同承擔償還貸款的壓力,減輕了單個農戶承擔的還款風險。結合我國的農村現狀,實行聯保合作模式將增加農民的貸款量、降低還款風險。
3重視保險產品的宣傳和創新印度
保險公司根據印度的文化傳統、農民行為習慣等,設計出符合當地農民需求的創新性小額保險產品,同時運用宣傳片、墻體廣告等通俗易懂、傳播范圍較廣的方式加大宣傳,強化了農民的保險意識,拓寬了保險市場;在產品創新上,菲律賓保險公司采取全額貸款保險計劃,能支付百分之百的貸款給身故者的家庭及貸款機構,保障互助社成員機構能收回全部貸款。因此,我國保險公司應充分借鑒國外經驗,加快創新我國小額信貸保險產品。
4政府提供政策扶持
為扶持小額信貸保險的發展,印度政府采取了稅收減免和保費補貼等政策,如印度政府向壽險公司補貼10億盧比用于超額賠付。此外,印度政府還規定保險公司在農村開展業務收取的保費必須要占總保費的一定比例;同時,菲律賓保險委員會成立的互助社享受比普通保險公司更低的資本要求和更優惠的稅收政策,兩國小額信貸保險的經營機構業務量明顯提高。因此,我國政府應學習他國經驗,給予小額信貸保險更多的支持。
5建立有效的監管體制
2005年,印度保險監管機構頒布了小額保險監管條例,規定了小額保險的當事人、關系人、機構的權利和經營范圍;同樣,菲律賓政府為推動小額保險發展,創立了良好的監管環境,完善了投保人的權利保障體系,實現了保險業有序地發展。
三我國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發展的對策
2014年8月13日,國務院正式《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簡稱“新國十條”),要求各地根據自身實際,積極拓展“三農”保險的廣度和深度,支持保險機構提供保障適度、保費低廉、保單通俗的“三農”保險產品,積極發展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在此背景下,對我國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的發展提出以下對策:
1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第一,政府要加大宣傳力度。農民大多不了解小額信貸保險,政府應通過電視等媒介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民的參保意識,并利用微信、微博等官方公眾平臺建立全面、及時、準確的信息傳遞網絡,使農民了解到最新保險動態,培養農民的保險意識,增強認同感。第二,政府應綜合運用財政稅收、貨幣信貸、保費補貼等措施,將一定比例的財政投入轉化為保費補貼,發揮財政資金的最大效應,推動金融資源繼續向“三農”傾斜,解決低收入農民沒錢投保的困境,進一步擴大保險的保障范圍和保障程度。第三,政府需制定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各部門合作,創新監管體制,有針對性地解決農民遇到的問題,促進小額信貸保險持續發展。
2保險公司完善保險市場
2.1保險公司需創新保險產品
國內的小額信貸保險局限于小額信貸人身意外傷害險和定期壽險,保險期限一般為一年,與農作物不同的生長周期不對應,這增加了農戶的還款難度,保險公司也承擔著更高的經營風險。因此,保險公司應結合農業項目,針對農民的不同需求設計不同性質(如自然災害防范和保險期限)的保險,為農戶提供具有創新性的多層次小額信貸保險產品。
2.2保險公司需建立銀保合作機制
創新合作金融的制度平臺2009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建立農村信貸與農險相結合的銀保互動機制。金融機構要規范農戶信用等級的評定程序,對小額信貸保險客戶進行信用評級;保險公司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培養精通保險和農業的復合型人才,并根據金融機構的評級狀況和不同客戶的實際需求設計出不同費率和性質的保險產品。通過深化銀保機構的合作,金融機構的貸款風險能轉嫁給保險公司,在擴大銀行經營領域的同時也能提高保險公司的業務量及收入。
2.3保險公司需充分挖掘市場潛力,提高參與積極性
現今保險公司經營該業務的成本高,利潤低,還承擔著較高的賠付風險,積極性偏低。但根據推算,當前農村金融機構的平均年貸款數額占保險金數額的比重僅不到30%,存在著巨大的市場潛力。因而,保險公司應積極響應政府“新國十條”和“中央一號文件”的號召,加大對農村市場的調研,結合農民小額信貸資金的用途、農戶可支配收入狀況、農業生產特點以及農村經濟發展趨勢等定位小額信貸保險的發展趨勢,深入開發農村保險市場。
3我國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發展模式的現實選擇
由各地實踐可以看出,小額信貸保險能否順利發展取決于設計的保險產品是否符合實際。因此,我國東、中、西三個經濟區需要因地制宜發展該險種。東部地區經濟發達,農民對小額信貸保險的認知度較高且信用風險低。因此,針對農戶遭受意外傷害和農作物因自然災害所造成的不能足額還貸的問題,只需其在貸款時投保一份保額與貸款額度相當的小額信貸保險。中部地區經濟發展慢,農村人口占比高且多為外出打工回鄉的農民工。返鄉后的農民迫切渴望創業致富,但苦于經濟基礎薄弱缺乏資金,貸款需求極強。鑒于此,在中部農村推廣小額信貸保險時應與政府保費補貼相結合,降低農戶的貸款成本。西部地區經濟落后,雖然近年來國家大力支持西部發展,但地理位置閉塞及信用風險大等因素仍制約其發展。因此,貸款時應強制農民投保小額信貸保險,同時保險公司需給予費率優惠,金融機構也應適當放低貸款利率,減小農民的還款壓力,帶動農村經濟發展。
作者:劉瑋琳唐藝維單位:遼寧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