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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當前銀行信貸集中的表現形式;信貸集中的主要成因;信貸集中的有利方面和負面影響;對策建議等進行講述,包括了經營資金的集中、信貸管理權限的集中、信貸投向的集中、中小企業融資的外部環境沒有太大的改變、基層國有商業銀行用資金的減少和經營策略的轉變,限制了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信貸風險追究責任制制約了基層商業銀行貸款的積極性等,具體資料請見:
【摘要】銀行信貸集中既有有利的一面,又會帶來負面影響,如何解決和處理好銀行信貸集中問題,更好的發揮信貸資金效用,支持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值得我們認真加以思考。
【關鍵詞】銀行信貸集中表現形式影響對策建議
近幾年,雖然我國經濟得到平穩較快發展,但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沿海與內陸,發達與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的差距仍然在拉大。經濟增長與信貸增長呈正相關關系,經濟增長離不開信貸支持,銀行信貸投向趨利性客觀上要求信貸投放向發達地區和優勢行業集中。
一、當前銀行信貸集中的表現形式
1、經營資金的集中。經營資金的集中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存款向國有及股份制商業銀行集中,地方性金融機構存款市場份額占比較小。調查顯示,2008年末,遼寧轄區國有及股份制商業銀行各項存款占比75.2%,地方金融機構各項存款占比24.8%。二是商業銀行存款由基層行向上級行集中。金融機構通過實行二級準備金,以優厚的系統內上存利率,把基層行的資金逐級集中。轄區商業銀行系統內二級準備金的比例由1.89%~4.32%不等,比例內上存資金利率多數高于法定存款準備金利率,最高的高出法定存款準備金利率4.23個百分點。超比例上存資金利率更高,中國銀行最高達到5.9%,高于一年期存款利率3.65個百分點,2008年轄區縣域新增存款18.2億元,占全市新增存款的27.8%,其中上存市行資金9.5億元,占新增存款的52.2%。三是存款向發達地區集中。2008年末,遼寧轄區沈陽、大連、鞍山等3個發達城市金融機構存款占全省14市金融機構存款總量的65.9%,阜新屬于全省經濟最落后地區,僅占1.8%。
2、信貸管理權限的集中。隨著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完成,集約化經營模式基本固定,國有商業銀行普遍實行了集權式的信貸管理模式,貸款權和審批權逐步上收于總行和一、二級分行,總、分行直貸規模不斷擴大,基層銀行的經營自主權基本喪失。多數基層行僅有少量小額質押貸款的權力,如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二級分行企業貸款無論額度大小,全部由總、省行審批,市級分行負責貸前調查和相關材料申報工作,縣支行只存不貸。
3、信貸投向的集中。一是向優勢行業集中。調查統計,2008年阜新轄區各家商業銀行新增貸款47.3億元,其中電力、煤碳等二大優勢行業4戶企業貸款28億元,占全部新增貸款的59.6%,如工商銀行集中向華能阜新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和阜新發電有限公司投放貸款17億元,占該行新增貸款的92.3%。二是向大中型骨干企業集中。2008年轄區各商業銀行新增貸款中,前20戶企業占89.4%,主要投向白音花海州露天煤礦有限公司、大唐國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阜新振隆土特產有限公司等骨干企業,某行10家企業新貸款占全部新增貸款的89.6%。三是向信用程度高的企業集中。2008年轄區商業銀行新增貸款投向AAA級以上企業占6%,投向AA級企業占72.6%,投向A級企業占12.6%,A級以下的占8.8%。四是向經濟發達地區集中。由于國有商業銀行資金基本上由總、省行統一集中使用,并實行“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點客戶和發展重點產品的‘四重’戰略”,致使信貸投放向經濟發達地區集中。2008年,遼寧轄區沈陽、大連、鞍山三市金融機構新增貸款占全省金融機構新增貸款的65.5%,從阜新轄區信貸投放情況看,近5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停止對縣域企業發放貸款,在縣域的分支機構只存不貸,2008年縣域金融機構新增貸款僅占全市新增貸款的19.2%。
二、信貸集中的主要成因
1、中小企業融資的外部環境沒有太大的改變。一是在現行的融資體制下,大企業、大集團可以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形式籌集資金,而對于中小企業來說,由于受許多條件的限制,很難從二級市場上籌集資金。二是現行的融資體制不完善,像國外那樣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貸款擔保組織、貸款擔保基金、中小企業同業協會等沒有建立和完善起來,給中小企業的融資造成一些障礙。目前阜新僅有一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且財政僅投入1000萬元,僅能起到一定的引導作用,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2、基層國有商業銀行用資金的減少和經營策略的轉變,限制了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各家國有商業銀行都明確金融服務的對象是重點產業、重點行業、重點企業,與此相適應,普遍實行了集權式的信貸管理模式。信貸資金大量向上集中,支持重點產業、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基層行只有推薦權而沒有審批發放,中小企業申請貸款要通過對其提供的抵押物進行評估、確認、登記等程序,這中間手續麻煩,環節較多,時間較長,難以適應企業對貸款需求的季節性和及時性特點,進而影響了國有銀行與中小企業的合作。
3、信貸風險追究責任制制約了基層商業銀行貸款的積極性。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包括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都普遍實行了貸款風險責任追究制度,要求新發放的貸款要達到本金、利息百分之百按期收回,否則停發工資、下崗清收。因此,導致一些基層行寧可不放款,也不愿承擔風險,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企業取得貸款。
三、信貸集中的有利方面和負面影響
1、信貸集中的有利方面。
(1)有利于重點企業和基礎項目在經營發展過程中獲得充足的資金。如地區電力、煤炭、農產品加工等行業和企業在銀行信貸的大力支持下,對地方經濟發展的貢獻率穩定提高,約占地區經濟總量的38.7%。
(2)有利于優化信貸資源配置,提高金融資產質量。信貸集中是商業銀行短期內改善經濟效益的理性選擇,信貸資金投向經濟效益高、市場發展前景好的行業與企業,有利于充分發揮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益,實現信貸資金的良性循環。
(3)有利于銀行防范金融風險。由于國家重點企業基本不存在倒閉風險,不易對銀行造成較大金融風險,降低了風險隱患。
2、信貸集中的不利影響。
(1)信貸的過度集中,導致貨幣政策傳導不暢。一方面由于實行二級準備金,資金逐漸向上級行集中,削弱了基層行的放貸能力,對區域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的中小企業的支持甚少,造成區域經濟的資金供求失衡,對微觀經濟造成不利影響。另一方面大量資金投向少數企業、行業,使這類企業因輕易獲得銀行大量信貸資金產生投資高風險和行業沖動,一定程度上將助長某些行業和企業的非理性擴張,導致經濟泡沫的形成,降低全社會的資金使用效率。
(2)形成商業銀行風險隱患。一是經營風險。信貸集中使得銀行信貸客戶固定,收入主要依賴于個別行業甚至個別企業,經營風險進一步集中化,企業經營狀況一旦惡化或市場發生變化,銀行經營的穩定性和效益性就會受到影響。二是管理風險。由于商業銀行信貸人員受知識水平和行業分析能力的限制,無法對大型企業的經營狀況、發展前景做出準確判斷。基層行沒有授信權,承擔決策失誤的責任較小,對風險的關注程度則較低;上級行又難以及時準確地了解和掌握企業的各項變化情況,導致貸后風險增加。三是財務風險。目前銀行的經營收益主要來源于利息收入,貸款過度集中使得銀行的經營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少數大企業的經營狀況。
(3)挫傷了基層行的經營積極性,不利于商業銀行的發展。信貸集中導致信貸營銷缺乏積極性,基層行不能主動培養和選擇客戶,難以開拓新的信貸領域和發展中間業務,使銀行缺乏其發展的新增長點。信貸功能的逐步喪失,使金融組織體系出現結構性缺陷,直接影響到金融機構的長遠發展,在某種程度上助長了無序的民間借貸的不斷擴大。
(4)拉大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的距離。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中的重要而活躍的力量,信貸資金向大企業,大客戶的集中,導致一般客戶尤其是中小客戶取得信貸支持的難度增大。
四、對策建議
1、加強中央銀行政策窗口指導。中央銀行要充分發揮窗口指導作用,利用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商業銀行合理配置和投放信貸資金,保證貨幣信貸政策的貫徹執行。一是出臺相應政策,引導國有商業銀行總分行增加欠發達地區以及中小企業貸款比例,增加對信譽優良、具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的有效信貸投入。二是適當增加對金融機構特別是中小金融機構的再貸款投入和再貼現額度。三是要對商業銀行的系統性和區域性的信貸集中進行預警預報。中央銀行應發揮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作用,定期對銀行貸款投向進行分析。同時利用信貸登記咨詢系統通報有關信息,加強各行之間的信息溝通與合作,推廣銀團貸款,避免因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系統性風險。
2、建立行業風險預警體系。商業銀行應建立對信貸集中行業、集中客戶的授信風險預警線,定期進行集中客戶授信風險分析和評級,重點了解集中客戶所處的行業發展趨勢、實際經營能力等有關情況,研究制定對大企業的授信政策,防止信貸風險的出現。同時,要建立對企業預期市場供求、價格變化預測等為主要依據的監測體系,建立信貸退出機制,及時主動退出無效或低效的信貸市場,有效規避風險。
3、完善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一是建立科學的授權授信管理體系。各商業銀行應建立貸款分層決策管理體系,依據系統運行實際,對基層進行實績分類和等級劃分,對不同地區的分支行確定不同的貸款審批權限。在對所有的客戶在評級的基礎上,對每一家客戶包括中小企業給予相應的授信額度,在授信額度之內,由基層行審批發放貸款,既可增加對中小企業的有效信貸投入,也可減少信貸集中帶來的風險。二是完善信用審批操作流程。根據各地經濟發展規模和基層行的經營管理水平,因地制宜,適當下放中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審批權,減少中間環節。三是完善業務考核獎懲機制。建立切實可行的激勵與約束、風險與收益相對應的激勵機制,制定合理的獎懲辦法,激勵信貸人員的主觀能動性。
4、進一步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一是大力促進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解決中小企業擔保難的問題,解除銀行投入的后顧之憂。各級政府要積極協調、引導和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籌建,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運作機制,合理劃分信用擔保機構與金融機構承擔風險比例,維護并促進擔保機構的健康發展,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難的問題。二是要推動企業債券一、二級市場的發展,建立和健全企業股權、債券柜臺交易制度,實現企業投資主體的多元化,開辟多種形式的風險投資資金的籌資渠道。
5、加強信用建設,完善金融生態環境。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地區為長期保持吸引商業性資金投入的能力,應加快金融生態環境的完善。
通過以上方式,把企業信譽、政府信譽、銀行信譽有效結合,為商業銀行的經營創造一個良好運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