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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理論研究
當前的國有企業運行是以現代的企業經營制度與模式為基礎,將企業的經營權與所有權將分離,從而為相關活動的進行提供資金支持。財務管理需要運用股權以及債務資本進行融資管理,同時對經濟風險進行有效的管理,做好防范措施,保證企業經濟效益,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滿足全球化發展。
1.1財務監督理論研究企業的財務監督是針對企業的財務工作進行系統、連續、全面的監督檢查,包括對企業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工作的檢查,從而發現財務工作中的紕漏,對財務信息的不實情況和偏差進行糾正,對在財務工作中的造假進行查處,依法處理舞弊違法行為,從而保障財務工作的合理運行。從理論上講,財務監督主要是為了解決兩個方面的問題:
(1)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利益沖突;
(2)監督者與被監督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企業的財務監督源自于監督方與被監督方的信息并不對稱,從而導致財務信息的不透明度加深和財務信息的可信度降低。財務監督主要為了解決兩方的矛盾和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1.1.1財務監督的必要性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以企業領導者的意愿為主。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者對財務信息進行加工從而獲得利益,這樣造成了財務信息的失實。建立企業的財務監督,能夠促進財務工作的合理運行,從而保證財務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實性。大部分國有企業并沒有財務管理經驗,內部也沒有保證財務信息真實性的監督機制,甚至在企業內部形成了“兩本賬本”,造成了監管工作和稅收工作的損失。這樣的情況并不是少數,因此建立外部財務監督機制,既是保證企業發展的手段,也是為了保證國家經濟秩序合理運行的方法,對國民經濟進行保護。隨著我國民營經濟的不斷發展,國有企業的主體數量和復雜性都大大增加,由于市場調節具有滯后性,所以必須采用財務監督的手段掌握到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的發展現狀,從而為國家的宏觀調控提供數據支持,保證國民經濟的發展。從我國企業發展的現實來說,財務監督不可或缺。
1.1.2財務監管的現實意義財務監督包含對財務有效的工作本身進行直接監督和利用財務信息對企業的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財務監督部門通過財務人員進行監督管理,財務工作人員在監督的過程中,有向監督部門如實提供財務資料的義務。而監督部門通過對財務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對,按照規定對造成財務信息不實的工作人員進行處理。
1.2財務監管的現實基礎
(1)財務管理工作是企業現代化管理的重要內容,因此對于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對企業的合理化運行和現代化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在國有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財務人員會因為企業或是私人的原因以權謀私,進而損害企業的利益。為了對財務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管理,財務監管工作需要對國有企業以及財務工作人員進行合理的監管,防止財務管理過程發生偏差。
(2)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企業的部門、人事結構都會發生轉變。怎樣在轉變的過程中保障財務工作的正常進行,是財務監督存在的意義。通過財務監督的執行,使企業的財務工作能夠保持穩定的發展,不因企業的結構變化而發生改變。同時由于國家對企業財務監督頒發的政策法令,需要監督部門對企業財務人員的學習進行評估,從而保障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跟得上時代的發展。
2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的現狀解析
隨著國有企業的發展,財務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來。財務監督可完善民營經濟的財務核算工作,進而保證國有企業現代化轉變,建立起完整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我國的財務監督現狀還遠遠不容樂觀,關于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工作是由于監督力量薄弱和監管力度不夠等原因而造成當今的監督現狀。
2.1企業內部財務監督和審計不足在國有企業發展的過程中,財務人員具有財務工作管理的義務,但是由于國有企業的領導集權嚴重,導致了財務管理缺乏規范和科學的內部管理《。財務法》規定“,財務對本單位實行監督”。國有企業內部的財務工作開展情況并不理想,關于財務的稽查制度、財務清查制度以及成本核算制度等相關制度也沒有合理地建立起來,在監督方面依然存在很大的問題。而且在國有企業的經營過程中,內部審核制度相對傳統,缺乏對財務監督再監督的審計制度的重視,受到國有企業家族式經營的影響,內部的審計制度也難以發揮真正的作用,導致企業在市場競爭處于不利地位。
2.2企業外部監管不健全我國的國有企業財務監督制度并不完善,而監督工作的執行則顯得不夠公平。在實行的過程中,對企業資金進行審計監督的稅務、審計和財務等部門中執法人員的職業素質有待提高,執法隨意性較大。同時對于企業的監管并不到位,影響了財務監督職能,不健全的財務監督制度影響了財務監督的執行。國有企業財務政府監管的工作并不完善,根據《財務法》第七條的規定,財政部門實施對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審計工作,而且稅務部門對國有企業的稅務管理等相關問題展開監督審計工作。但是實際工作中,財政部門主要負責財務人員的培訓,稅務部門主要對國有企業的稅務信息展開稽查,政府審計部門主要針對的是國有企業。這導致了雖然在每個職能部門在監督中各司其職,但是監督信息相互獨立,不能夠對國有企業財務工作形成全面的監管。
2.3監督對象缺乏針對性財務監督的對象是企業的財務行為,主要是針對企業的財務人員的監督。但是由于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與經營者密切相關,因此還需要對企業的管理層進行有效的財務監督。在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的過程中,針對企業管理層的監督缺失,導致財務工作的難度增大,使監督工作處于滯后的狀態。在對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中,需要將管理層的監督納入到監督體系中。
2.4財務監督制度有待完善針對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行為主要是基于《財務法》的解釋與相關規定,但是現階段財務監督法律法規并不完善,針對企業的內部監管要求、監督對象的確立都缺乏明確而有效的規定。在企業法以及企業財務制度中已經就財務審計監督進行了規定,但是對于制度的有效執行卻缺乏有效的解釋。國有企業財務監督審計行為的法規缺乏全面性與系統性,對違反監督審計行為的企業規定不足,導致財務監督工作相對滯后,造成了較為嚴重的問題。而且對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的行為缺乏專職的政府機構,財務監督中的稅務、審計、監察等部門信息不能共享,缺乏對財務信息的全面監督。
3加強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策略
完善企業財務監督的有效執行的前提是構建以內部監督為基礎,政府監督為主體,社會審計監督為保障的財務監督體系,明確財務監督的行為以及財務監督的主體。在財務監督體系中,監督的主體是企業的產權,政府監督包括立法監督以及行政監督工作。將政府監督與社會監管相互結合對國有企業財務工作進行管理,政府監督以公共管理為主,社會監管主要針對財務工作人員,行業自律則以市場和內部的監督為主,三者在監督過程中相互協作,保障財務監督行為的正常進行。
3.1加強政府的財務監督關于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工作,依然是以政府的審計、財務、稅收等部門為主。政府監督工作主要有兩個方面需要加強:
(1)對財務師事務所的審批建設嚴格把關,通過對注冊財務師的管理,使注冊財務師了解到國有企業財務監督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注冊財務師在監督中所起的作用,對于社會監管不力的注冊財務師進行處罰;
(2)在對于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工作中,確保信息共享,從而針對財務監管進行全面性監管。針對國有企業財務監督中建立專職的監督部門,使監督人員能對企業的財務信息進行實時監督,確保財務監督的執行,對監督工作中的行為作為糾偏以及處罰。
3.2加強企業社會監督對于企業的監管工作起重要作用的是注冊財務師,因此注冊財務師通過對財務人員和企業的財務信息進行社會監管,從而對國有企業起到社會監督的目的。在財務監督的過程中,注冊財務師事務所要對國有企業的財務師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同時要做好財務師的教育培訓工作,使企業內部財務師財務專業能力提升,熟悉相關規定與標準,具備對企業進行內部監管的能力。由于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尚未建成合理的體系,內部監督力量相對較弱,因此注冊財務師事務所可以就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進行,從而對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進行內部監督和審計,保證財務工作的合理運行。內部審計監督可以就企業的相關市場信息進行分析,從而促進企業的生產行為,也可以建立企業的自我約束,加強企業的財務監督工作。
3.3對財會報表和財務科目進行調整當前的財務報告內容之間存在矛盾,為了消除矛盾,在財務報告中應當對相關的內容進行調整,從而保證報告的實用性與真實性。其中財會報表是財務信息的通用語言,為了將財務信息的基本只能發揮出來,需要不斷地完善報表體系。當前的財會報表應該與國際財務信息慣性相結合,從而保證財務信息合理有效,構建以國際通用報表為核心的報表體系,對于我國財會報表改革具有重要的意義。在報表工作中,完善“累計折舊”的定義以及應用方面,避免財務賬面虛高的現象,能夠完善對企業經濟活動的計量管理,實現對實際耗用和支出進行分攤,以及保證年度支出的均衡。
3.4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相結合注冊財務師事務所的監督工作相對專業,而政府的財務監督工作具有更大的實權。將政府的財務監督工作與注冊財務師事務所的社會監督相互結合,從而對財務工作進行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督,將日常監督與執法監督結合起來進行監督管理。財務師事務所對國有企業的企業人員進行管理,做好日常檢查,使國有企業的財務工作得到持續的監管,促進企業的內部財務監督建立。而行政監督則從法律層面上保證了企業的財務工作正常運行,使財務失誤影響不至于擴大化。以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結合的財務監督,形成了尊重財務制度并且加以執行的監督氛圍。
4結語
國有企業財務監督的主要功能是對企業的財務核算和財務信息披露等工作進行有效的管理,從而促進財務管理規范化發展。我國現階段的國有企業監督工作存在著監督不力,監督體系不健全的現狀。為了加強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加強行政監督,建立規范化的財務監督程序,利用相應的法律規范進行財務監督,對財務監督中的不法行為進行及時處理;
(2)加強社會監督,利用注冊財務師的管理功能對企業的財務師進行管理,并且對企業的外包財務監管工作進行合理化設計,使企業的財務工作能夠健康運行;
(3)將行政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從法律手段和日常監管兩方面來促進國有企業財務監督。
作者:楊天佑單位: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