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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中國金融市場開放的深化已成為大勢所趨,這已不是一種政府完全自主的相機抉擇,而是必須履行世貿組織開放的承諾,自動地參與到金融全球化的潮流中,按WTO的統一規則和制度框架來實施,這對我們這個發展中國家而言,既是同世界接軌的一個契機,但同時也給我們帶來了風險與挑戰·如果不能意識到面臨的風險,預見性地找到正確、合適的對應策略,我們必將在這把“雙刃劍”前付出慘重的代價。
一、我國金融市場開放深化面臨的主要風險
1·外部沖擊更大,金融監管更加困難
金融市場開放不斷深化,勢必要求我國對資本轉移限額的要求放寬,對外商企業屬于資本項目的外匯管制和居民在國外持有的外匯資產額度的管制也得放松。若長期資本的大量流入而得不到有效合理的配置,極有可能導致國內經濟出現“泡沫”,筆者認為,目前中國股市狂熱與之不無關系。在金融監管與金融法規不健全的情況,大量的國際“熱錢”(短期投機資本)必將在這種脆弱的時機趁虛而入,造成金融秩序混亂甚至金融恐慌。
2·銀行競爭加劇,中資銀行經營更加困難
隨著金融市場開放的不斷深化,勢必會有更多的外資銀行進軍國內市場。根據WTO的協議,2006年以后我國將取消所有對外資銀行的所有權、經營權的設立形式,包括所有制的限制,允許外資銀行向中國客戶提供人民幣業務服務,給予外資銀行國民待遇。目前,外資銀行來勢洶洶,花旗銀行、渣打銀行、東亞銀行、匯豐銀行、恒生銀行、德意志銀行、韓亞銀行等外資銀行高發牌在即,全速“發動引擎”。這些在中國內地注冊的外資法人銀行不久后將向中國境內居民提供包括存貸款在內的全面人民幣業務。這意味著他們將與中資銀行進行全方位的較量。然而,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的中資銀行與發達的外資銀行相比在許多方面都不具備競爭優勢,甚至可以說處于劣勢。首先,在資本充足率、管理水平、內部控制等方面無法與外資銀行相提并論;其次,我國銀行業的金融品種盡管在近年有了長足發展,但相對于成熟完善的西方國家相比,仍相對落后;再次,中資銀行在服務意識、服務手段、服務效率等方面與發達的外資銀行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將限制中資銀行的市場競爭力,導致其經營更加困難。
3·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受更大挑戰,宏觀調控更加困難
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是調節一國宏觀經濟(包括內部經濟與外部經濟)協調的主要手段,隨著國內金融市場的開放,資本流動性加強,貨幣政策協調外部沖擊能力減弱,其有效性也會大打折扣。當國內經濟出現“泡沫”時,過去政府管慣用的手段是中央銀行適時的實行緊縮性的貨幣政策,調高利率是一個有力的工具,但利率的提高,會吸引國際資本的大量涌入,造成流通中貨幣供應量的增加,這會抵消中央銀行緊縮性貨幣政策的效果,導致貨幣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失效”。
二、應對金融市場開放深化風險的政策與建議
1·繼續推進銀行體制改革,提高中資銀行的競爭力
展望即將到來的國內銀行與外資銀行的“貼身肉搏”,盡快提高自身競爭力成為共識,目前國內銀行綜合競爭力較弱、金融產品比較單一、營銷手段比較簡單、市場競爭同質化現象嚴重、缺乏品牌效應。這些差距若不能很好的得以解決,那么隨著開放的深化,競爭的加劇,我們遲早會嘗到它所帶來的苦果。因此,我國應繼續推進銀行體制改革,包括:(1)繼續推進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使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可以考慮借助市場力量,適當允許非國有資本甚至國外資本參股,有助于提高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能力和業務能力;(2)加強國內銀行的內部控制管理和資本充足率管理,增進國內銀行業的安全發展;(3)借助企業競爭力概念框架和借鑒利益攸關者理論,激勵理論等主要觀點構建商業銀行競爭力評估指標體系,促使國內銀行改進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提高其競爭力。
2·繼續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建立穩健的國內金融體系
我國的金融市場目前尚處于初級發展階段,總體規模小結構不完善,金融創新產品匱乏,這些特點決定了我國必須選擇漸進式的開放戰略。為此,我們應做好大量工作,建立一個穩健的國內金融體系,確保繼續開放后我國宏觀經濟的穩定運行。(1)積極推進人民幣的匯率改革,一方面,要完善匯率形成機制,改變過去單一盯住某一貨幣的做法,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另一方面,要合理調整匯率水平,在保證金融市場的平穩運行的前提下,可考慮適當擴大匯率波動幅度;(2)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我國應借鑒美日等發達國家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成功經驗,并結合我國實際,采取先外幣后本幣;先貸款后存款;先長期大額后短期小額的漸進式模式。正確處理好利率市場化改革與金融穩定以及金融業健康發展的關系;(3)穩妥推進資本帳戶開放,在保證資本市場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放寬境內機構對外直接投資限制和逐步放寬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于境內的限制,同時放松境外機構和企業在境內資本市場上的融資限制,但仍可以根據情況對投機資本予以適當限制,以確保金融市場在穩定的基礎上,發揮其效率;(4)更加注重財政與貨幣政策的合理有效搭配,提高兩大政策駕馭和調控宏觀經濟的能力,確定宏觀經濟運行的穩定。
3·加快金融法規建設,完善金融監管
金融監管是金融監督與金融管理的復合稱謂,它是促使金融機構依法穩健經營,保證金融體系安全健康運行的保證。完善金融監管,重點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1)確立合理的金融監管目標,現階段我國金融監管的目標應強調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促成建立和維護一個穩定、健全高效的金融體系;(2)加快金融立法,放眼全球,任何一個WTO成員方的金融開放,毫無例外地都是從制定或修改其相關國內法律開始的。我國應加快出臺外資金融機構的立法,根據“透明”的原則,對其進行規范和管理;(3)除了金融監管當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授權監管外,還應建立金融機構內部控制與稽核的自律性監管,同業組織的互律性監管,社會中介組織和輿論的社會性監管,必要時應與國際合作,建立聯合金融監管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