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國際進程探析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摘要: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趨同是一個必然過程,長期股權投資準則作為我國會計準則中非常重要的篇章,其國際化趨同的進程更具代表性。本文通過回顧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制定及修訂過程,重點分析2014版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相關內容的借鑒,同時提出現階段下存在的問題及相應對策。
關鍵詞:長期股權投資國際趨同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在
我國會計準則中“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占據了非常重要的位置,是企業編制個別財務報表及合并報表中不可忽視的項目,同時亦是合并報表中的重點和難點。然而,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并沒有“長期股權投資”準則,長期股權投資準則是財政部根據我國特殊的國情制度單獨制定的對聯營和合營企業的會計處理準則。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全球一體化進程的加速,我國為保持會計準則的持續國際趨同,于2014年3月了《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通知》(財會[2014]14號,以下簡稱CAS2(2014)),借鑒了2011年《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單獨財務報表》(IAS27)、《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聯營和合營企業中的投資》(IAS28)修訂版以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業務合并(2008年修訂)》(IFRS3(2008)),將原散見于準則中應用指南、講解和企業會計準則解釋中的有關規定整合。CAS2(2014)的修訂是在結合我國實際國情的前提下,更多的借鑒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規定。然而,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及相關法律機制還不完善,資本市場還不夠成熟,修訂后的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在實際運用中還存在一定的困難。
一、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國際趨同進程
我國于1992年正式制定了企業會計準則,但并沒有制定投資準則。1993年財政部成立項目組著手研究制定投資相關準則,期間多次討論和征求意見。隨著我國經濟發展,證券市場的發展,財政部于1998年6月完成并公布《企業會計準則———投資》,規定在上市公司范圍內于1999年1月起施行。然而,該準則在實施期間出現了各種問題,最為嚴重的是上市公司利用公允價值的原則大規模地操縱利潤。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財政部不得不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改變相應會計準則,將采用公允價值計價計量非現金資產改為采用賬面價值的方法,而國際會計準則中對于非現金資產則全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這項差異是由于我國經濟正處于轉軌時期各方面均在探索階段導致的。因此根據我國特殊國情和市場發展階段的特殊需求,財政部于2001年1月18日對投資準則進行修訂,自2001年1月1日起執行,暫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財政部經過多次討論調研在2006年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以下簡稱CAS2(2006)),從2007年1月開始實施。直至2014年新的同名準則頒布前,其間又前后了6個《企業會計準則解釋》。這一階段的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修訂者已經開始重視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協調一致,逐漸樹立為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提供決策所需的高質量會計信息的理念。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促使全球各國著力提升會計信息透明度,建立高質量統一會計準則。在各國都支持趨同大勢的背景下,2010年我國財政部了《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趨同路線圖》,進一步深化會計改革。另一方面,伴隨著全球資本市場加速形成,我國企業快速融入世界經濟體系,國際合作和跨國兼并越來越頻繁,越來越多的企業走出國門,在國際經濟活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為企業提供高質量、可理解、可對比的會計信息準則,減少交流障礙的國際化會計信息的需求顯得尤為迫切。財政部順應國內外形勢,于2014年頒布新《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自2014年7月起執行,2006年頒布的同名準則廢止。
二、新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相關規定的比較
(一)重大影響的判斷。
根據IAS28(2011)的規定,若擁有該公司20%以上、50%以下的表決權即認為其具有重大影響。其中IAS28(2011)除公司通過其表決權發行普通股外,當行使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權、認購權或者期權購得股票時,應作為公司是否擁有重大影響而考慮的潛在表決權因素。CAS2(2014)在此方面借鑒了IAS28(2011)的規定,在判斷投資方對被投資方是否具有重大影響時,還應當考慮持有被投資方當期可轉換債券、當期可執行認股權證的其他投資方等潛在表決權因素,但根據我國國情特點并未對重大影響進行實質性修訂。
(二)合并直接相關費用的處理。
IFRS3(2008)規定對于為進行企業合并而發生的與購并相關的所有其他成本均應費用化。CAS2(2014)也明確了“合并方或購買方為企業合并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中介費用以及其他相關管理費用,應當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三)運用金融工具計量。
CAS2(2006)中所有權益性投資都按照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并未引入金融工具的概念。CAS2(2014)則相應細化充分借鑒國際會計準則,明確規定“投資企業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資產的確認和計量》處理,這一規定更加符合會計的相關性、配比性及一致性等原則。
三、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國際財務
報告準則相關規定趨同的困境及對策我國長期股權投資準則根據不同階段的經濟發展狀況制定修改了多次,對我國經濟快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指導作用。然而,每個階段頒布的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在適應當前形勢的需要下,也會出現各種問題,CAS2(2014)雖然更加趨近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相關規定,但在我國經濟法律環境還不成熟的現狀下仍需要關注以下問題:
(一)公允價值難以確定。
在實務中,公允價值的確認技術較為復雜且有很強的主觀性,因此普遍存在被投資企業可辨認資產及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無法取得的情況。特別是一些國有企業,因投資時間早、合并分立改制等原因造成層級多、股權結構復雜等問題,導致以公允價值計量更加困難,核算更為復雜。公允價值的充分運用離不開一個成熟穩定的經濟市場。但因為我國市場經濟起步較晚、發展較慢的客觀因素導致引入公允價值的計量問題一直是我國會計準則中的一個難點。因此,引入公允價值并充分發揮其在經濟社會中的作用,還需要各方面一致大力發展完善經濟市場,早日與國際接軌。除此之外,政策制定部門應該制定加強完善公允價值確認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必須從法律的層面上對意圖隨意確定公允價值或者利用公允價值的核算達到非法目的的相關企業及人員予以規范制約,為成熟穩定的經濟市場做好保證。
(二)金融工具計量存在的風險。
根據CAS2(2006)規定按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項目,在CAS2(2014)規定下改為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計量,其公允價值為與賬面價值的差額,以及以后其公允價值變動,都直接體現在所有者權益中,這就為企業操控利潤提供了空間。例如企業有可能通過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轉出計入損益,以實現虛增盈利弄虛作假的目的。對于此類風險,相關部門應該加強對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及相關會計人員的監管,并且對長期股權投資核算中涉及金融工具的情況進行更加嚴格的審查,杜絕企業以金融工具粉飾經營業績。
(三)對于核定范圍判斷難以精準。
CAS2(2014)中對于長期股權投資的適用范圍縮小,但對投資范圍的認定則需要會計人員具備較高的職業判斷力,不少企業并未重視“實質重于形式”及“職業判斷”,并且相應的會計人員也不具備應有的知識儲備,這就會造成人為錯誤核定范圍導致信息失真或者操縱和調節會計報表的風險。對于這一問題,首先需要企業及相關會計人員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定范圍加以重視,摒棄按照準則生搬硬套的陋習,在結合實際的經濟交易下做出正確的判斷。其次,會計相關人員應該加強學習,提高自身執業能力,增強職業判斷能力。最后,企業或管理人員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除了鼓勵會計人員自學外,還應該積極提供相關培訓。綜上所述,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完善和國際化趨同是一個必然的過程,其對公司財務管理及可持續發展戰略產生深遠影響,但在實施的過程中也需要關注新準則給企業的風險管理、經營策略等方面帶來的風險。企業應當重視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修訂,保證新舊準則的平穩銜接。會計人員應該努力提高綜合素質,加強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確認的審核,提供更加精準的會計信息。政府機構則需要加強對企業的監督管理,促使修訂后的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能夠更有效地被運用于企業中,從而為投資者、決策者及政府機構提供更為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并確保我國會計準則平穩保持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進程。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S].2006.
[2]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S].2014.
[3]尤小雁,劉晨昕.公允價值計量面臨的困境[J].經濟問題探索,2007,(11).
[4]楊陽.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國際比較[J].山西財經大學學報,2008,(1).
[5]張凱文.我國會計準則國際趨同過程中的困境及對策分析[J].商業會計,2014,(2).
[6]胡映雯.由新《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引發的思考[J].新智慧(財經版),2014,(7).
[7]蔡志俊.新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之間幾點異同的分析[J].全國商情,2014,(43).
[8]黃偉.關于《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修訂的內容與意義[J].中國總會計師,2015,(138).
[9]黃浩嵐.長期股權投資新規解讀與實務例析[J].財會通訊,2015,(4).
作者:張鈺 單位: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