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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成長初期,陣痛不斷。今年兩會又成熱議話題。據權威機構調查,中國近七成企業希望修改《勞動合同法》,相反,勞動者卻普遍對新法表示信心。勞資雙方一冷一熱的態度,但見兩會上前任女首富張茵對《勞動合同法》的炮轟,卻不見勞苦大眾申述。這部自出生即帶著保護弱勢性質的法律,在企業中推行難緩。
面對企業的質疑以及要求修改條款的聲音。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中,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孫寶樹在會上表示,目前勞動合同法實施還不足3個月,它不是一個修改問題,而是一個要認真貫徹執行的問題。
由《勞動合同法》掀起的波瀾,企業的集體反彈,真正的恐懼來源于心態,當一個企業以“規避”的心態來處理問題,把企業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通通視為“緊箍咒”,加諸各種手段希望擺脫“束縛”。那么,從心態上它就站在了新法的對立面。新法中許多條款也僅僅是歐美先進國家的一小步而已,中國企業就將這些視為扼住喉舌,似要斷了企業命脈的嚴苛條款。
任何企業的成功,都不是單純憑借縮減人力成本達到的,人力成本的縮減也絕不是克扣員工工資與減少保險。在中國,許多企業都以低人力成本作為企業核心競爭力,在中國經濟騰飛的當下,如果仍以低人力成本作為競爭力,明顯已經落后。
多數企業抗議《勞動合同法》,最主要原因即是用工成本增加的問題。相反,中國著名企業家萬科集團董事長王石在中國人力資源管理新年報告會上稱:早在新法實施之前,萬科人力資源管理中許多針對員工待遇的條款就遠超于新法規定。他們沒有想過去規避責任,新法實施后已完成順利過渡。面對高端企業的坦然與中小企業的集體躁動,高下立現。如果企業一貫遵紀守法,給與員工足夠的待遇,無論新法要求多嚴苛,又有什么可怕的呢?更何況新法只是一些很基本的約束。只有企業本身做得不夠,它才會怕,因為《勞動合同法》確實增加了企業的違法成本,斷了過去規避的手段。
在倡導社會和諧的時代,穩定有序的勞動關系也是企業安定、社會安定的重要環節。在這樣的環境中,企業應勇于承擔社會責任。
現任易才集團總裁助理、人力資源研發中心主任翟繼滿先生曾坦言:企業對《勞動合同法》最大的恐慌來源于無固定期限合同,而所謂無固定期限合同,是“沒有確定終止時間”的合同,絕不是鐵飯碗回歸。無固定期限合同只要在法定條件下無論時間長短均可終止或解除。
企業思想觀念需要轉變,合同的短期化不利于國家、企業及勞動者三方利益。長期化合同能令員工產生安全感,無后顧之憂,全身心投入工作。翟繼滿先生特別強調,企業的管理成于轉型,毀于規避,遵守及貫徹法律會為企業帶來更多收益。作為專業的人力資源外包公司,易才集團自勞動合同法頒布之初,便與社會勞動保障部合作,舉辦全國性質的高端論壇,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增進知識、答疑解惑,一起推廣及宣傳勞動合同法。
易才集團也一直致力于社會公益事業,組建華夏恩三社會責任促進委員會,在促進農民工、大學生及殘疾人就業等方面做出杰出貢獻。《勞動合同法》并不是偏袒勞動者的法律。它的立法目的是構建和諧的社會勞動關系,促進勞資雙贏。對于企業單方面熱鬧的反應,不知道中國企業在指責新法條款苛刻時,是否反省過自身所做有沒有達到標準。新法實施不足3個月,裁員、勸退、買斷工齡、珠三角地區倒閉潮、外資企業撤資。這些鬧劇反應的卻是《勞動合同法》在促進中國企業轉型上的確已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