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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阿Q正傳》,《狂人日記》就是魯迅最出名的小說了。這片短短的小說在今天被定義為新文化運動向舊禮教挑戰的檄文,對“仁義道德”的虛偽性最有力的揭露,連同幾十年來的標準講解一起,放在中學課本中,成了每一個中國人的必讀物、必修課。我們一定不能忘記,我們所學到的并不是《狂人日記》本身,而是老師給我們對《狂人日記》的講解。這之間是有一些差別的。假如我們不肯自己下功夫,去除一切先入為主的東西,用自己的良心與良知,再細心讀它一遍,就不能說已經了解這篇小說,就不能說已經了解了此時的魯迅。我現在就試著用我個人的良知與良心解讀一下這篇如此出名的重要文學作品。
結構
《狂人日記》是作者用“魯迅”的筆名發表的第一篇小說,屬于他最早的作品之一。盡管如此,此時的作者已經是一個風格、技巧非常成熟的小說作家了。這首先可以從它的結構得到印證。
《狂人日記》不長,一共分成十三段。他已開始就用了“日”、“月”、時辰這些歷來帶有象征意義的東西為全篇氣氛的暗示:第一段還是“很好的月光……精神分外爽快”。但是,此時已經暗藏了危機,“須十分小心”了。第二段就“全沒月光”而“知道不妙”了。第三、四兩段還知道有“早”、“晚”,第六段就“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了。第十段則突然成了“大清早”,而第十一段則徹底變成“太陽也不出,門也不開”了。通過后邊的分析,我們可以知道這些天氣與時辰全是有意設置的。
文章從第一段的精神爽快,很快就進入了第二、三兩段“陰謀”的發現。從“街上的女人”要“咬孩子幾口”,和狼子村的佃戶來告吃了“大惡人”,發現了自己將要被吃的危險境地。
人們何以竟要置我死地,甚至吃我呢?翻開歷史一看,雖然上邊歷歷寫著“仁義道德”,但“吃人”其實從來就有,而且很普遍。換句話說,就是被人吃了,也不過是很普通事情,沒有人會因此大驚小怪。所以,境地尤其絕望無救了。
“吃人普遍”這個“事實”在后邊屢屢出現,是這篇小說的“主部主題”。而這個“主部主題”在接來的幾段中不僅一再重復,而且越演越深,越嚴重,越嚴峻,越緊迫。以至于不僅歷史上的、書本里的、傳說中的、遠的、近的、趙貴翁、街上的人、打孩子的女人、兩個醫生、狼子村的佃戶,甚至自己的親哥哥、親娘也是吃人的,末了,連自己也未必沒有吃過人。
既然自己的被吃已經成了定勢,也就不再那么可怕了,說的話、做的事全有絞架上的幽默的味道。
第十段終于出現了與“主部主題”相頡頏的“副部主題”:吃人是錯誤的,不管因為什么理由,處在什么境地,全是錯誤的!而且,將來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但是,這個絕望的呼喊終于是很無力的,被架回屋里,關進黑暗,而且被萬分的沉重壓得不能動彈。這個“副部主題”出現時很明快,是“大清早”,而終于重新陰暗下去。最后,他又會回光反照了一下:“可是偏要說,‘你們立刻改了……’”。
等到這一線希望也完全沉下去了,才知道考慮自己是沒有任何意義了,而想到了未來,想到了孩子。可以算做兩個主題斗爭之后的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