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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和發展,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商品房市場逐步確立和完善,居民自己購買房屋已成為普遍現象。與之相適應,傳統的行政福利型房屋和單位自行管理已逐漸為現今的專業化物業管理所取代。物業管理作為房地產經營管理的一種專業化、社會化、企業化的模式已漸漸走入千家萬戶,為人們所接受。在物業管理中,調整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關系的重要依據是物業服務合同。正確認識物業服務合同的性質和內容,明確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權利和義務,是正確解決物業糾紛,保障業主利益的關鍵。
一、物業服務合同的性質和特征
物業服務合同,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小區業主或業主委員會的聘任和委托提供物業服務,業主支付服務費用的書面協議。它明確了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各自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是建立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關系的法律文件,提供了當事人雙方活動的范圍和準則,是業主的權利保障書,在整個物業管理活動中處于核心地位。正確認識物業服務合同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對每位業主都很重要。
1、物業服務合同的性質
在我國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實行的是福利分房,由政府房屋主管部門統一管理這些公有房屋,也有各單位自己投資建設,由單位安排專人管理房屋的情況,都帶有極為厚重的行政管理色彩。用戶與房屋管理者之間一般是所屬關系,處于被管理和被領導的地位。
隨著住房制度的改革,房屋所有權轉歸個人所有,享有了自主選擇管理人的權利。物業管理企業通過合同獲得物業管理的權利,為全體業主提供服務。根據合同,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相應的服務,而業主要支付對應的物業服務費用。從這一方面來說,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之間是民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平等的主體,享有相當的權利和義務。[1]兩者之間成立的是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民事法律關系的基本原則:平等、自愿、公平、等價有償和誠實信用原則。所以,物業服務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成立的民事合同,適用合同法的一般原則。
摘 要: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勞動合同法》也在不斷地改革,實現新的發展和創新。與此同時,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各項標準也得到了發展和完善。作為新時期市場經濟的主體,我們也要增強自身的風險意識,在工作中注重風險防范,提高自身的待遇和保障。我們依據從事不同行業的主體的差異,將市場經濟主體大致分為企業勞動者、事業單位勞動者以及從事其它工作的勞動者。以《勞動合同法》為基礎研究各市場經濟主體在該法律規定下得到的保護以及有待提升的方法建議。
關鍵詞:勞動合同法;市場經濟主體;保護研究;企業勞動者;事業單位勞動者
《勞動合同法》明確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在《勞動合同法》下企業用工、事業單位用工以及從事其它工作的勞動者在一些方面得到了一定的保護。《勞動合同法》為企業用工、事業單位用工等構建出了一個規范性的體系,在分析了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它工作在《勞動合同法》下得到的保障措施之外,提出有待提高的解決建議。
一、《勞動合同法》對于企業勞動者的保護研究
(一)對于企業規章制度制定的影響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企業規章制度對于企業發展的作用越來越被人們所重視。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應以《勞動合同法》為依據,但目前有一些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卻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由此便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在企業規章制定的規制方面,也存在著基層員工缺少話語權的情況,這使得規章制度很難體現用人單位基層勞動者的意志,容易挫傷基層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此外,一些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嚴重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此,企業應該根據《勞動合同法》,合理、合法制定規章制度。企業在制定規章制度時應該注意:在維護自身利益的同時,也要注重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要因為一時的利益而無視法律從而陷入糾紛。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要注重立足于法律,靈活變通又要注重嚴謹,避免相關的法律漏洞。
一、法律知識學習是工程管理專業的要求
1.專業培養目標與方案的要求
高等學校工程管理專業指導委員會1999年7月編制的《工程管理專業本科教育培養目標和培養方案》中明確,工程管理專業(四年制本科)畢業生應具備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1)掌握土木工程技術知識;(2)掌握相關的管理理論和方法;(3)掌握相關的經濟理論;(4)掌握相關的法律、法規;(5)具有綜合運用上述四個方面的知識從事工程管理的基本能力;(6)具有閱讀工程管理專業外語文獻的基本能力;(7)具有運用計算機輔助解決工程管理問題的能力;(8)具有初步的科學研究能力。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與方案,設置了四個專業平臺,這些專業平臺是工程管理各個專業方向都必須學習的基礎課程。其中,法律平臺是與技術、管理、經濟并列的四大平臺之一。
2.土木專業畢業生調查反映的結果
為了分析土木工程類專業畢業生進入建筑施工企業后,需要哪些方面的管理知識,美國曾于1978年、1982年、1984年三次對400家大型建筑施工企業的中上層管理人員進行調查,當時建筑管理方向28門課程的重要性排序。數據顯示建設項目相關法律一直被認為是土木工程專業畢業生最重要的課程。學習法律知識也是培養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途徑,但是法律意識的培養遠比法律知識的學習更艱巨,并不是設置一門課程就可以解決的,必須在課程體系中得到落實并長期貫徹。
二、工程合同管理課程必須強化合同法律意識的培養
第一篇
一、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的影響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真的可怕嗎?《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后再次續簽,就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這條可以看出,法律對于勞動關系持穩定化和長期化的態度。勞動合同法對于企業用工的規定更加嚴格,對勞動者的保護更加明顯,這從長期來看,有利于穩定勞資關系,但是也存在弊端。具體說來,本條規定會使勞動者產生了“保險箱”思想,認為“我已經與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企業無權解雇我”。企業也會片面的認為自己的員工只能進、不能出,沒有流動性,提高了用工成本。但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企業來說就真的這么可怕嗎?筆者認為,企業的擔憂是杞人憂天,勞動者的“保險箱”思想只是黃粱美夢。《勞動合同法》不但要保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樣也要促進企業生產發展。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代表不可解除合同,相反,所有解除條款都適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對于企業來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是什么洪水猛獸,只要企業具有完備的勞動規章制度和嚴謹的考核,對于憊懶的勞動者依然具有很強的制約力。
(二)人文關懷將成為企業管理的主旋律《勞動合同法》實行后,對于勞動者的保護日漸提高。如果企業出現違法行為,是否履行勞動合同的決定權在勞動者,而不是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對于單位的處罰也日漸提高,對于這種情況,簡單粗暴的以威脅解雇方式對待勞動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企業采用溫和的人文關懷式管理,才能真正贏得人心贏得勞動者的擁護和支持。企業的核心是其企業理念,企業的競爭力在于其人才儲備。從現實情況來看,只有采用人文關懷的企業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領一席之地。當今的市場競爭說到底是人才的競爭,人才的競爭不單單只是薪酬待遇的比拼,更好的工作環境,自身發展的平臺,企業的管理制度,企業所擁有的文化氛圍,這些都將是未來人才競爭的條件。在《勞動合同法》出臺后,對于高端人才的競爭也將白熱化,除了其他條件的競爭,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優厚條款也將是人才競爭的重要保證。在這種情況下,勞動合同中的人文關懷理念將發揮無以倫比的作用。
(三)精細化管理將是企業人力資源發展的方向。現在我國大部分企業都處于粗放型管理階段,勞動規章制度不健全甚至根本就沒有,辦事沒有履行民主程序甚至搞“一言堂”,該公開的項目不公開甚至背著職工搞暗箱操作。在勞動合同簽訂中的不嚴謹造成不簽合同或漏簽錯簽;企業處分員工存在隨意的問題;終止合同或解除勞動合同,存在不依法辦事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新法規定了相應的處理規定,企業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予以辦理,這從外部力量上逼迫企業從粗放型管理向精細化管理轉型。精細化管理將是未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發展的方向。
二、在勞動合同法的規范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應如何應對
摘要:自新勞動合同法出臺以來,關于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方面的規定更為細化了,而且還根據新的市場用工模式而針對相關內容進行了改變。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質量直接關乎到企業的工作環境的和諧度,是否能夠激發企業員工的工作熱情。這對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而言,勞動合同法所帶來的機遇是不言而喻的,同時也要面臨一些挑戰性問題。本論文針對勞動合同法下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展開研究。
關鍵詞:勞動合同法 企業管理 用工模式 人力資源管理
企業管理中,人力資源管理已經越來越重要,而勞動合同法是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據。在勞動合同法中的一些條例的改進和完善,使得勞動者的權力和義務得到切實的保護。中國自二十世紀90年代以來開始實施《勞動法》,由于中國的勞動力過剩現象的存在,導致勞動關系緊張,一些企業沒有按照規范建立完善的用工模式,甚至存在任意錄用勞動者,對勞動者隨意辭退的現象,使得勞動者的自身利益沒有受到保護。《勞動合同法》的出臺,更多的條款明確了勞資關系的同時,還針對一些用工不合理現象進行了法律保護。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在法制體系下運行,要創造科學合理的用工模式,就要熟悉勞動合同化,并能夠運用勞動合同法開展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以維護企業長久發展。
一、《勞動合同法》出臺前的企業用工情況
1.勞動合同期短導致人才流動頻繁。
根據2005年的中國勞動法的執行檢查結果,中國的《勞動法》實施以來,雖然要求用人單位不需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以短期的勞動合同居多。超過一半以上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會簽訂一年的合同,一些勞動合同甚至還不到一年。這樣就會導致用人單位的人才流動頻繁,而勞動者也不會對企業產生歸屬感,而不會持有長期為企業服務的觀念。一方面企業難以留住人才,另一方面勞動者的權益也不會有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