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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7)05-132-02
一、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的必要性
當前,合同管理已經成為工程建設領域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其規范性將能夠有效地避免合同糾紛,促進投資節約。2010年5月5日,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制定的《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16號――合同管理》規定:“合同文本擬定完成后,企業應進行嚴格審核。”此項規定雖然對合同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但對應合同審核的主?w并未加以明確。黨的十四大以來,我國審計監督對于維護財經法紀,提高經濟效益,加強廉政建設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筆者認為審計部門工程施工合同審核工作應由審計部門來實施,但缺乏法律法規依據。名不正,則言不順。目前,審計部門只能將合同作為工程結算審計時求證的一項內容,對合同本身暴露出來的涉嫌濫用職權行為等問題缺乏有效的防治手段,不僅追不回已形成的損失,而且掩蓋了涉嫌職務犯罪的事實。因此,應當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由審計部門提前介入,在合同簽訂之前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核,對審核中暴露的問題進行審計評價,以實現合同管理規范化的目的。下面先通過幾則案例,說明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審計的必要性。
1.案例一:某醫院病房樓裝修工程結算審計。某醫院在發出的病房樓裝修工程招標文件中約定“發包人不付設計費”。但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該項目負責人王某收受了施工單位的好處,利用職務便利擅自決定在合同中添加支付設計費的條款。審計部門結算審計時,將這筆費用以“合同內容與招標文件背離”為由審減。施工單位不認可審減結果,并以建設單位不履行合同為由起訴。法院支持了承包人“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訴訟請求。該項目給醫院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項目負責人王某也因貪污被某檢察院立案偵查。
案例分析:《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審計部門據此對設計費予以核減是合法的。那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方利益,能否判定該合同為無效合同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凡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以支持。因此,即使該合同無效,法院也會支持承包人的訴訟請求。本案中王某為了一己私利不惜犧牲國家利益,固然可恨,但他為什么會有這樣的機會可趁就值得我們深思了。為什么一個人就能隨意在合同中增加條款并生效呢?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合同訂立過程中缺少了合同審核的關鍵環節,沒有建立強制性的工程合同審計制度,項目負責人利用手中不受制度約束的權力,為承包方謀取了不正當利益。因此,一個人的不當行為足以影響整個單位,損害的是國家和集體的利益。如果不建立強制性合同審計制度,類似循私舞弊的現象怎么能夠杜絕呢?
2.案例二:四川省南部縣北環公路工程結算審計。建設單位報審一個標段造價112.15萬元,審計部門核減額為58.64萬元,審減率為52.30%。承包方不認可審減結果,另外出具了由建設單位簽字認可的欠款憑證,一紙訴狀將建設單位告上法庭,要求還清欠款。法院復核了欠款憑證的真實性,沒有采信審計部門出據的審計結論,判決建設單位償還欠款。一審二審承包方均勝訴。后來上級管理部門根據審計中發現的該項目管理中的不正常現象,深挖出工程質量監理和技術負責人、工程指揮部負責人受賄且和施工方串通,虛報工程量,多套工程款等違法行為,將相關責任人移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案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承包合同案中雙方當事人已確認的工程決算價格與審計部門的工程決算價格不一致時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電話答復意見》明確指出:“審計是國家對建設單位的一種行政監督,不影響建設單位與承建單位的會談效力。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案件應以當事人的約定作為法院判決的依據,只有在合同明確約定以審計結論作為結論依據或合同約定不明確、合同約定無效的情況下,才能將審計結論作為判決的依據。”因此,施工單位如對審計結果不服時,往往是以合同糾紛為由,向建設單位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依據《民法》《合同法》及雙方簽訂的合同進行判決,大多數情況是判施工單位勝訴。由此案可以看出,一份未經審計的合同在糾紛產生時,審計是不受法律支持的,是站不住腳的,合同的效力遠遠超過了審計意見書。如果不對合同進行審計,并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確“以審計結論作為結論依據”條款,結算時審計部門僅僅能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復核,不能對合同的合法性提出異議,審計的作用就會變得微乎其微。
3.案例三:長江堤防建設資金侵吞案。湖北荊州市長江渠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副局長楊平與某工程公司經理劉某,代表各自單位簽訂了虛假的水下拋石施工合同。長江水利委員會界牌工程代表處職工蘇勇私刻“嘉魚縣高鐵鎮九嶺山采石廠”印章,簽訂了虛假的供料合同,并用假印章在銀行開戶,得手后分到40萬元。楊平等人要求湖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職工別某等人按照其提供的數據繪制假的工程竣工圖,繪制完成后,工程公司支付設計院職工技術協會設計費4萬元,別某等人當即提走勞務費及獎金2萬元。楊平與湖北省水利水電工程咨詢中心洪湖長江干堤加固工程監理處總監魏某簽訂了虛假的水下拋石工程監理合同。魏某在沒有任何監理記錄的情況下出具了虛假監理報告,并收受工程監理費2萬元存入個人賬戶。最后,楊平以洪湖分局名義邀請湖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等領導、專家11人組成驗收小組對這個子虛烏有的工程進行了假“驗收”。楊平等人利用整個項目共侵吞長江堤防建設專項資金206.4萬元。
案例分析:荊州市長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副局長楊平、長江水利委員會界牌工程代表處職工蘇勇等人相互勾結,瘋狂造假,通過簽訂假合同、繪制假圖紙、提供假供貨、實施假監理、編造假驗收等手段,侵吞長江堤防建設專項資金。一個超級滑稽的影子工程竟能如此步步順暢,粉墨登場,原因有很多,筆者認為權力缺乏監督,工程施工合同簽訂過于隨意是該項目得以實施的中心環節,是造成國家利益遭受嚴重損失的主要原因。如果審計部門提前介入,假施工合同、假供料合同、假監理合同,這其中只要有一個被及早識破,就不會有后來完整利益鏈條的形成。由此可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已經到了非建立不可的地步了,只有在法律中明確規定“未經審計部門審定,合同不得生效”,才能有效防止腐敗案件的發生,才能把權力真正關在制度的籠子里。
從上述幾則案例可以看出,缺乏監管的工程施工合同很可能成為當事雙方惡意串通、謀取私利的工具。因此,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已成為實現合同監管的必要條件。應當從法規層面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強制性規定施工合同必須經審計后才能生效,明確審計部門在工程施工合同審計中的合法主體地位,以實現審計部門對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法監督。
二、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的具體措施
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資金投向投量的重要參考依據,也是建設工程得以實施的重要法律保障,其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直接關系到工程的施工、結算、驗收并交付使用的全過程,直接影響著建設工程項目成敗。因此,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應相應從合同文本審計、合同訂立過程審計、合同履行過程審計三個方面入手。
(一)合同文本審計
合同文本審計是建設施工合同審計的重點和關鍵,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并出具正式的審計意見書。發包方與承包方應當遵照審計意見書執行。
1.審查合同主體資格。主要審查承包方單位名稱是否與評標報告、中標通知書上的名稱一致,審查施工資質情況、施工組織能力、財務狀況等,審查是否存在借用資質或非法轉包情況,所承包的專業工程是否超越其資質能力等現象。
2.審查合同施工內容。主要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參照住建部、國家工商總局于2013年聯合使用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對其進行擬定;審查合同所包含施工內容是否經發包方管理層會審并授權;合同所述施工內容是否與設計圖紙、施工方案相一致。
3.審查合同語言表達。主要審查合同語言表達要做到清晰和嚴謹,減少或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審查合同條款是否與招標文件要求相統一,注意審查在招投標過程中形成的書面答疑、澄清文件和承諾書等是否是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有無背離其實質。
4.審查合同潛在風險。審查合同雙方承擔的有關清單工程量增減、材料價格浮動等風險是否對等,是否承擔了不應有的風險;審查違約責任條款是否明確、具體、有效,違約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和計算方式是否合理、合法,具有操作性。
5.審查合同計價條款。主要審查合同計價方式是否符合工程特點,對預付款、進度款撥付的約定是否清晰、合理,是否與國家有關規定相違背;對于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施工合同,重點審查計價條款是否符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審查結算價款部分是否注明“以審計結論作為結論依據”;審查合同金額是否與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形成評標報告中標金額相一致,是否另行訂立了與合同實質不一致的其他協議。
(二)合同訂立過程審計
1.審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過程的合法性。主要審查合同訂立過程是否符合《合同法》關于合同訂立的相關規定,有無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給當事一方造成損失的行為,審查當事雙方代表是否為法人本人或由其授權的人,合同專用章名稱是否與中標通知書上中標單位名稱一致。
2.審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過程的規范性。審查合同簽訂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審查合同文本是否按照審計意見書進行了調整,審查合同簽訂是否經有相應權限領??審批,合同專用章是否由專人保管,合同各頁碼之間是否加蓋騎縫章。
3.審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過程的真實性。主要審查合同約定施工地點原貌是否與總平圖相吻合,有無先施工后簽合同的現象。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自愿,有無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被迫簽字的現象,訂立過程是否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三)合同履行過程的審計
1.工程前期審計。審查建設單位資金來源及到位情況,審查賬戶科目設置及內控制度的建立情況;審查施工單位是否按合同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審查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代表到位情況;審查施工單位管理班組是否為投標文件中承諾的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為投標單位內部人員,有無私自分包、轉包等現象;審查工程是否按合同約定開工,建設單位承諾的三通一平條件是否具備,施工單位承諾的機械、塔吊等輔助施工設備是否到位。
2.工程中期審計。審查施工單位已完成合同部分的工作量,建設單位是否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有無違反合同約定超額支付或提前支付的現象;審查隱蔽工程是否經過監理單位鑒證與驗收,是否按設計要求完成;審查主要材料設備是否為施工單位投標時承諾的品牌和型號,是否具有相應的品牌證書和合同證書;審查暫估價設備和材料采購方式是否合理,是否經過市場詢價,合同雙方確認的價格是否符合當地市場情況;工程需要變更時,審查建設單位是否嚴格按程序進行申報并得到批準,審查變更的必要性,審查施工單位申報變更價款的合理性。
3.工程后期審計。審查工程是否按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交工。如未按時交工,施工單位是否及時提交延期申請,延期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及時得到回復;審查建設單位是否按規定適時組織竣工驗收,審查施工單位是否按時完成對驗收中發現問題的整改。
4.工程結算審計。依據建設單位提供合同、招投標文件、評標報告、工程圖紙、變更簽證、暫估價設備和材料價格確認單、驗收報告等資料,對單位工程結算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意見書。
5.工程決算審計。審查建設單位是否按工程結算審計結論支付工程尾款,是否足額扣留質保金,審查建設單位資金使用情況、財務核算情況及內控制度執行情況;審查工程竣工決算編報是否及時、正確、完整;檢查竣工決算報表數據是否真實,各表之間的勾稽關系是否正確。
關鍵詞:新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1999版工程施工合同的頒布與施行,對于規范承發包雙方的經濟行為、處理糾紛以及引導建筑工程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發揮了較大的實際作用。但是隨著市場經濟形勢的不斷變化,法律法規逐漸完善,1999版的工程施工合同早已不再與當前的建筑市場狀況相匹配、不再與現行的法律法規相適應。而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效解決了這些問題,且在施行過程中必定會對合同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一、《2013版施工合同》概述
《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借鑒了國際上流行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款,并嚴格遵循合法性原則、創新性原則、先進性原則、實踐性原則以及適度引導性原則。與1999版施工合同相比,2013版施工合同增添了雙向擔保制度、合理調價制度、缺陷責任期制度、工程系列保險制度、商定與確定制度、索賠期限制度、雙倍賠償制度以及爭議評審解決制度等八項新的合同管理制度。新增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重新調整和完善了合同結構體系,進一步對承發包雙方的權責關系進行了明確,創新了以監理人為工程施工管理與文件傳遞核心的合同體系,切實提高了施工管理的效率和科學合理性。此外,2013版施工合同中的某些條款集中體現了《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以及《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的核心思想,對合同價格類型做出了進一步的完善,更能適應工程計價模式發展的要求與工程管理實踐發展的需求,更加注重與現行法律法規的銜接,更加注重對承發包雙方的市場行為進行引導。
二、以新合同示范文本為導向開展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加快推行《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多年的工程施工實踐經驗為依托,結合了國內外先進的合同要點,同時對合同構架做了全面的梳理,對合同要素做了進一步的完善,提出了八項具有創新性的合同管理制度。《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全面實施后,相關企業應積極開展關于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的宣貫培訓,不斷加快推行新版示范文本的使用,嚴格防止合同中出現漏項、不平等款項等現象,確保承發包雙方在風險責任承擔上的公平公正。此外,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合同履行的效率,做到糾紛事件處置規范化、程式化。2.合同備案管理制度制定有效的合同備案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是提高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在辦理相關工程質量監督與施工許可證等手續之前,應首先做好施工合同備案工作。各管理機構在某一項工程施工開始之前,必須對已經完成備案的工程施工合同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的重點放在合同實質內容上,一經發現有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合同條款應及時進行清查糾正,不斷強化施工合同主題內容的法律性,不斷規范施工合同簽訂的行為,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3.合同履約行為監督檢查為促進建筑施工市場向健康有序方向發展,嚴格防止出現拖欠工程款或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出現,應盡快成立專門的組織或機構,對各項工程的施工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廈門市建筑條例》以及《廈門市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等文件為確定監督檢查辦法提供了重要依據,應將檢查工作的重點放在施工合同是否已經按照標準辦理了備案,是否另外簽訂了背離招、投標文件主題內容的其他款項和協議,相關工程管理人員是否在崗履職,工程的進度款以及工人的工資是否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進行支付等方面上,確保承發包雙方能夠切實履行合同規定的各自職責。對于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或沒有完全履約責任的單位,應及時責令整改。4.完善工程擔保管理制度《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創新性地增加了雙向式擔保制度。承包方與發包方互為擔保制度不僅能夠體現施工合同的公正性、對等性,更有利于平衡雙方的合法權益,對于確保工程在規定工期內順利完工、保證施工質量以及切實解決拖欠工程款或拖欠工人工資問題具有實際意義。發包方應在要求承包方在期限內完成工程、按照質量等級來施工的同時,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工程錢款;同樣,承包方也要在要求發包方及時支付完整的工程款的同時,按照合同規定的工期以及質量標準來完成工程。5.建立施工合同爭議評審制度在國內,各地的法院以及仲裁機構每年都會受理很多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并且案件數量呈增長趨勢,究其原因無非是我國以前的法律體系尚未建立施工合同爭議解決機制。如果在施工合同的執行過程當中發生糾紛,只能通過法院訴訟或仲裁的方式解決,然而多數情況下不能確保法院和仲裁機構具有必要的專業知識,可能會出現處理結果不合理的現象。而2013版施工合同中創設了爭議過程評審制度,這對于國內盡快與國際在解決爭議的前置程序上實現接軌以及減少施工合同訴訟案件具有重要作用。
三、結語
綜上所述,對于國內的廣大建筑施工企業和各工程發包方,一定要仔細理解、切實掌握好合同示范文本,在簽訂合同之前要做足準備工作,全面認識合同條款。在履行合同的過程當中,應自覺規范市場行為,減少雙方發生糾紛的可能性,促進工程順利完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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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院建筑;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管理措施
隨著醫院現代化建設步伐的加快,醫院基本建設任務逐漸繁重,施工管理作為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關系到工程的質量,更是提高建筑施工企業市場競爭力的有效手段。而施工合同管理是保證工程質量、按時完成建設任務的前提,因此增強合同管理意識、加強合同管理至關重要。
一、醫院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現存問題
(一)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體系
當前,針對醫院建筑工程施工,在合同管理上還欠缺完善的管理制度。以施工企業角度來說,部分施工企業在合同管理上僅僅制訂了一套籠統的管理要求,只是對管理內容進行簡單說明,并沒有細化具體的管理內容,還有部分施工企業合同管理規章制度較為落后,難以滿足實際工作需要,有的甚至是為了應付上級部門檢察,實際使用價值不高;從醫院角度上來說,醫院現存的涉及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也并不健全,合同記錄不全,存在漏記、錯記、合同重名、欠缺編號、專職人員混亂等現象,這些都是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所導致的。
(二)缺少專業施工合同管理人員
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需要相關人員具備相應的專業管理技能,如工程造價管理和合同專職管理能力,并且同時還要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識,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而當前,許多建筑施工企業都缺少專業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通常都是由其他崗位的人員兼職,或直接交由檔案管理人員進行管理,大大降低了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質量和效率。相對于醫院建設方來說,一般都是由財務人員或其他管理人員來負責,專業合同管理人員也較為欠缺,使管理質量難以達到要求。
(三)合同管理內容落實有待加強
通常醫院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內容都是由醫院方來確定,因而其內容往往更加注重強調建筑施工企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建筑施工企業的建設風險,使得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工作難度增大。此外,部分施工企業因合同具體內容制定不嚴密而導致合同履行過程中工程量的計量、進度款支付以及工程結算時缺少依據,極易產生合同糾紛,使合同條款難以得到有效落實。而一些建筑施工企業為了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自行對合同內容進行變相處理,在施工過程中也并未依照合同內容嚴格執行,使醫院建筑施工質量存在一定隱患。
二、加強醫院建筑施工項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制定健全的施工合同管理體系
為了確保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質量,需在結合施工單位和醫院建筑施工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制定一套健全、規范的施工合同管理體系。針對施工企業與醫院進行合同簽訂、建筑施工、工程驗收和違約賠償等環節制定詳細規章制度,實現一切施工“有法可依”。同時,對于工程承包的招投標管理審核、合同簽訂、施工期間安全管理、工程價款支付、工程結算審核、責任落實管理等環節都應制定細化的具體制度,并做好責任落實,實現“人人有責,事事可尋”,進而促使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工作實現規范化管理。
(二)提高管理人員綜合業務素質
合同管理人才是實現項目高效、優質管理的根本保證。優秀的合同管理人員不僅精通工程技術,而且能熟練掌握和運用各種法律、法規,要想提高管理質量首要任務便是提高管理人員綜合業務素質。具體可從三方面進行:首先是通過公開招聘方式,借助優勝劣汰模式選拔出優秀的管理人才;其次,是對于在崗管理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定期對其開展職業教育,或組織他們到優秀企業進修學習,進一步提升管理人員專業管理能力;最后,是制定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合同管理人員具體責權,并制定對應激勵機制,對于合同管理工作人員提出相應要求,達成者予以一定獎勵,促使合同管理人員主動提升自身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明確內容統一雙方權利義務
結合建筑施工企業以往合同管理中常見問題,提出針對性的措施,最大程度上確保建筑施工企業和醫院雙方的具體權利和義務。在與醫院簽訂合同前,必須要在相關法律要求和雙方實際情況基礎上,對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實現建筑施工企業和醫院雙方在具體權利和義務上的統一,培養雙方責任風險控制意識,防止在進行合同管理過程中發生法律糾紛。并且,施工企業還應深入分析合同內容,避免出現風險控制問題給自身帶來經濟損失。
三、結束語
綜上,施工單位應與醫院建設單位簽訂詳細而又嚴密的施工合同,做到合理合法,有憑有據,并配有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這樣才能在技術復雜和工期緊張的情況下,高質量完成關乎民生的醫院建筑工程,確保醫院建筑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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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引言
隨著我國建筑業的不斷發展,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研究工作將會越來越被重視和普及。建設工程合同是承發包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并獲取合理利潤的源泉,同樣也是發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加強合同管理是保證承發包人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是確保實現建設目標(質量、投資、工期)的重要手段。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務及意義
合同管理的任務是簽訂好分包合同、各類物資的供應合同及勞務分包合同;給項目經理、項目管理人員和所屬的分包商在合同關系上以幫助。對工程實施進行有力的合同控制,保證項目部正確履行合同,保證整個工程按合同、按計劃、有步驟、有秩序的施工,防止工程中的失控現象。及時預見和防止合同問題,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種責任;向各級管理人員和業主提供工程合同實施的情況報告,提供用于決策的資料、建議和意見。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當前,很多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企業之間通常都訂立一些經濟合同,多是根據不同情況,有選擇地按照特定標準簽訂的一定范圍內的產供銷類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監督管理企業生產的需要,建筑企業全部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根據工程承包合同來進行。沒有建筑合同,就無法實施與監管后續的生產活動,而合同一經簽訂,企業所有的生產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都隨之納入承包合同的規范之中。建筑企業實行的總包、分包、內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與建設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擔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來確定劃分的,其內、外合同的關系不但一脈相承而且標的、權責也高度一致。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主要問題
3.1簽訂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合同文本不規范,致使合同有失公正
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另外,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致使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3.2沒有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書內容簽訂施工合同
招標文件的要約是指建設單位向施工企業提出訂立施工合同的要求。投標書的承諾是指施工企業完全接受要約中的全部條款,向建設單位作出的按要約簽訂經濟合同的意思表示。招標文件的要約和投標書的承諾,是簽訂施工合同的主要內容之一。但在一些建設單位中存在著一味強調造價一次性包死,又不計風險包干費,對施工合同周期內的政策性價款調整不承認,使最后所簽訂的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投標書的內容不相符。
3.3合同監管機構不健全,職能分工不明確
目前,較多建筑施工企業和監理公司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建設,不設置合同管理機構,不明確合同管理程序,不制定合同監管制度,不明確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能。同時,缺乏對合同的審查和評估,缺乏對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建設,缺乏合同歸檔管理,使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對合同管理的信息采集、存儲、加工和維護手段同樣相對落后,合同管理流程比較混亂,缺乏合同管理軟件的開發、應用,合同管理手段仍比較落后。建筑施工企業也不重視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完善可行的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具體的操作流程,缺乏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評估和總結,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缺失。建設項目內部資源沒有得到有效開發和利用,合同履行的手續不健全,使得合同制度執行不力,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較低,從而降低了合同管理水平。
3.4不重視合同的歸檔管理,管理手段落后
對于目前的一些建設項目合同的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的狀態,合同的歸檔程序及要求沒有明確的規定,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嚴格監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沒有全面評估和總結。目前,很多單位簽訂合同后,對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儲存加工和維護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沒有按照現代項目管理理念對合同流程進行重構和優化,沒能實現項目內部信息資源的有效開發和利用,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4.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
4.1提高建筑施工單位的法律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
施工企業必須加強企業全體的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尤其是建筑行業的合同管理人員應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掌握專業技術知識,提高法律意識,對所簽施工合同的標的、標準、質量要求、價款支付方式以及合同的履約期限、違約責任等做出具體明確的解釋,準確表達出真實意思。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嚴密合同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避免出現歧義,減少由于理解偏差而產生合同糾紛,增強合同的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注意做好與各利益相關方的往來公函、會議紀要、開竣工報告、變更及其他結算資料的簽發與保存,保證相關資料的完整、嚴謹、有效,同時,為了確保所有可能作為索賠證據資料的證明力和有效性,所有這些資料的份數在形成時至少要兩份,以確保其中一份原件歸施工單位持有和保存,為必要時啟動訴訟程序收集好相關證據。
4.2重視招投標階段的合同管理,從源頭上把好關,嚴格維護招投標成果
施工合同與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兩項工作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因此,必須對施工合同與招投標關系有正確的認識。工程招投標的過程是施工合同的談判和訂立過程,不要把施工合同與工程招投標管理割裂開來,真正按工作性質科學、合理設置機構及確定職責。使施工合同與招投標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在招標文件備案時,招投標管理部門應對其中的合同主要條款嚴格審查,對條款中不合法、不合理、帶有不正當競爭或損害他人利益的內容,應立即提出修改意見,若等中標后訂立合同了就很難監管。合同備案管理主要是審核合同價是否與中標價吻合,合同條款是否與招標文件一致,有沒有附加一些不合理的補充條款,嚴格控制在備案階段就產生“陰陽合同”,維護招投標成果,切實保證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
4.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體系,完善合同管理機構
建筑企業應結合企業的實際需要和實際情況,建立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強化合同管理職能,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堅持合同的審查制度,審查合同簽訂的條件、內容以及條款等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范標準,是否具有完備的手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應定期對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檢查考核制度,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應及時進行分析與糾正,使合同管理規范化。這將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避免合同糾紛的發生,并且便于查閱、檢索以及執行合同。
與此同時,行政部門應設立專門合同管理機構和配備合同管理人員,對建設工程合同實施登記、審查等監督管理,建立合同臺帳,并進行統計、檢查,加強合同備案制度。建筑企業應深入研究合同管理工作在不同階段的具體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側重點等問題,建立企業的監督保障機制,完善合同管理的組織機構,建立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各層次的合同管理機構,監察和考核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表現和業績,加強合同管理制度的剛性約束效力,嚴厲打擊和查處各種違法、亂紀和失職行為,保證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貫徹。
4.4加強合同及相關文件歸檔管理工作,為合同順利履行創造條件
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同屬于重要的法律文件,合同簽訂之后應及時建賬并妥善保管,重視合同文本而不重相關資料歸檔的情況在建設領域普遍存在,由于建設項目周期長,設計專業多,面臨情況復雜,在經過一個長時間的建設過程后,很多具體問題要依靠相關資料予以解決。所以,做好資料歸檔工作絕對不是簡單的文檔管理問題,應專人負責,負責到底。除此之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時應用先進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條件,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5.結束語
綜上所訴,做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對提高施工質量、提升工程效益起著重要作用。只有充分認識到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才能從根本上做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從而促進我國建筑施工市場的平穩、健康、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在工程建設管理中, 工程合同是控制工程工期進度、工程質量和投資價格的法律約束, 是保證工程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文件。加強和保證合同公正、準確的實施, 不僅可以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的權益, 同時有利于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 有利于加強工程建設的科學管理。
一、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問題
1、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
(1)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
(2)合同文本不規范。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
(3)“陰陽合同”充斥市場,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有些業主以各種理由、客觀原因,除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外,私下與承包商再簽訂一份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的“陰合同”,在內容上與原合同相違背,形成了一份違法的合同。
2、 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一些建筑施工企業始終未能形成一整套嚴謹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及操作流程,對合同的審核、簽訂、履行、變更、中止或終止、解除及合同的監督考核全過程未能實現系統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的管理。合同歸檔制度及信息分析管理相當薄弱。
3、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與其他行業相比, 建筑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對于承包商來說是一種保護自己、維護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手段。但由于建筑市場的不正當競爭, 不平等合同條約等問題, 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 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 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 受損傷者往往是承包商。
二、解決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主要措施對策
1、 建立和健全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業合同管理的組織網絡和制度網絡。組織網絡,是指企業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機構(包括專職機構和兼職機構),使企業合同管理覆蓋企業的每個層次,延伸到各個角落。制度網絡,一是指企業要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業各層次都應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總部要建立和健全總的合同管理制度,項目經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補充。施工企業一般比較重視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過程,但對合同的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等往往重視不夠。每一個建筑企業都應該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每周工作報送制度。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則是指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時間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工作小組,明確其工作范圍和責任,通過合同任務的層層分解將任務落實到人,協調各方面積極配合共同實施合同。而每周工作報送制度要求各職能部門將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及未來一周的工作計劃報送到合同管理處,能夠確保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工程信息,對各種問題做出正確決策。
合同管理的組織網絡和制度網絡,構成企業合同管理體系。體系的運作,必須通過定期的檢查來保證。要檢查合同管理組織和制度是否適應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場需要。對不適應部分進行必要的調整。即對合同管理體系也應進行動態控制,及時調整,不斷完善。
2、 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規范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后,合同雙方就形成一定的經濟關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規定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濟責任、利益、權力和義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嚴格履行,不應違反。但從根本上來說,合同雙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導致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利益沖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雙方行為的不一致、不協調和矛盾。事實上,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中,違反合同的現象是屢見不鮮,部分當事人故意違反,以謀取某些不法利益,但更多情況下屬于當事人法制觀念不強,沒有把違反合同提到違法的高度來認識。合同履行作為質量控制、進度控制、造價控制的重要環節,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應采取積極主動管理,組織項目管理人員學習合同條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工程范圍,責任、權力與義務,分析各種違約的法律后果,有效利用合同保護自己的利益,限制和制約對方違約行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全部條款內容完全履行。
(1)必須協調和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使相關的合同和合同規定的各工程活動之間不相矛盾,以保證工程有秩序、按計劃地實施。
(2)加強對施工合同的監督和跟蹤,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做好增減、變更項目工程量的確認簽證工作,特別是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涉及工期、費用記錄清楚,減少因各種原因引起的糾紛,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3)嚴格遵守工程合同約定的標準的數量、期限、價格,進行保修條款的履行管理。
(4)做好工程簽證、記錄、協議、補充合同、備忘錄、函件、圖表等整理保存工作。
(5)應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計算機網絡,監控合同的履行情況,運用法律的手段,保證工程項目的質量、投資、工期、安全按計劃實現。
3、加強企業索賠管理意識
索賠是指未按合同約定費用而造成損失申請對方賠償的行為, 是正當的,合法的。施工單位必須拿起這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在多數施工單位不敢進行索賠。究其主要原因是法律意識不強, 索賠意識淺薄。另一方面困難原因是沒有證據, 沒有履約資料, 或者是資料管理混亂, 拿不出有力的索賠證據。國外許多施工企業家認為索賠管理就是效益。要加強和提高索賠管理意識, 首先是領導必須重視, 并且給項目責任人以責任目標, 有措施地監督項目人進行簽證, 爭取索賠。在日常工作中, 承包商應注重取得經濟活動的證據,保持完整的實際工程紀錄; 委派專人負責工程資料和其他經濟活動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有保證地滿足索賠管理的需要。
4、設置承發包合同簽約的管理機制, 使合同管理走向專業化。由城市建設管理部門建立或設置承發包合同簽約的管理機構是加強合同管理、促使合同管理走向專業化的有力措施。通過綜合管理, 逐步加強合同市場管理法制化建設, 創建公平、公正、合法的建設工程競爭環境, 重構工程項目管理系統, 建立更為科學的合同項目管理結構、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提高合同管理職能地位, 嚴把施工合同審查關,督促合同雙方嚴格按照建筑工程示范文本簽約, 避免不真實、不公平的違法條款出現, 確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化和嚴肅性。
5、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其中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約定,即草率簽訂,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都直接導致了工程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強合同及相關文件歸檔管理工作。為合同順利履行創造條件。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同屬重要法律文件,發生之后應及時建帳并妥善保存。重視合同文本而不重視相關資料歸檔的情況在建設領域普遍存在。由于建設項目周期長,涉及專業多,面臨情況復雜。在經過一個長時間的建設過程之后,很多具體問題要依靠相應資料予以解決。為此,做好資料歸檔工作決不是簡單的文檔管理問題,應專人負責,負責到底。
總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只有增強法律意識,加強合同管理 ,搞好施工合同的事前、 事中﹑事后管理和控制,才能在項目管理上不斷創新 ,從而不斷提高我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羅曉峰.淺談建筑工程項目中的合同管理[J]. 三峽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10(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