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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化經營中稅務風險的成因可以分為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兩大基本方面。
1.1主觀原因
(1)人力資源配備。
包括從事稅務風險管理的人員數量及其專業勝任能力兩個方面。充足的、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專職稅務人員是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工作有效、順利開展的關鍵保障。目前我國大企業普遍存在稅務管理人力資源不足的情況,需要引起企業管理層的足夠重視。
(2)管理風險。
第一,石油企業通常采用設立稅務部(處)的方式,但由于部門層級較低、從業人員數量較少且受專業背景的限制,缺乏對全集團國際經營活動進行稅務管理的能力。第二,稅務風險管理制度設計缺乏統籌性,企業各個部門之間需要更加有效的協調與配合。
1.2客觀原因
(1)有關國家稅法規定和征收管理辦法的差異。
我國石油企業國際化經營的業務活動發生在多個國家,每個國家又有各自的稅法體系,不同的體系之間有著較大的差異性,多重司法管轄導致石油企業的稅務風險成倍增長。在跨國經營的不同國家,計稅方法和征收管理辦法各有差別,為集團的稅務風險管理提出了重大的挑戰。因各國稅收管轄權限和對經濟行為性質認定的差異,企業同樣也常面對重復納稅問題。
(2)國內稅法體系調整與缺陷。
近年來,稅收政策作為一項有力的宏觀調控工具在我國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有關政策、法規出現了密集的調整,這無疑是政府對于其面臨不斷變化的經濟、社會形勢的積極適應,也是對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過程提出的更高要求。依據我國目前實施的企業所得稅稅法,企業取得的源于境外的所得征稅適用的是“分國不分項”原則對其境外負擔的企業所得稅進行抵扣,造成企業在部分國家的虧損不能得到及時、足額彌補。
2.應對國際化稅務風險的建議
(1)強化健全管理機制,推進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化。
對于集團涉稅經營管理工作進行規范統一的管理和指導,明確集團總部與國外子(分)公司或事業部之間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內容范圍和職責劃分。完善稅務風險管理系統,使涉稅信息數據的記錄、分類和歸集等更加及時和準確,將涉稅人員的工作重點轉向容易出現稅務風險的事項。從源頭上把風險點找出來,生成風險清單,從而便于企業通過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對可能的稅務風險點進行管理和控制。保證風險信息能夠在企業不同層級之間迅速、有效交流,保障風險管理制度設計的有效使用。
(2)重視企業稅務人員配備,應對稅務管理工作。
在國際化經營的過程中,我國石油企業急需高質量的稅務專業人才分別在集團整體層面和境外子(分)公司層面對日常和特種業務相關的稅務風險進行有效管理。這就需要企業根據集團和境外業務規模設置與之匹配的稅務管理人員崗位,并篩選具有勝任能力的人員承擔相關工作。建立和完善企業稅務管理員的培訓制度,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能力,奠定稅務風險管理和控制的人力資源基礎。
(3)增強重視稅務風險管理的企業文化,營造合規守法經營氛圍。
風險管理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企業需要在整個企業集團的層面明確進行稅務管理的重要性和戰略意義。提高企業集團高管人員的在境內外市場開發、招投標、投資、資本運作和內部控制等全業務流程中的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并傳遞給企業員工,使得“依法經營、合規經營”的理念真正滲透到企業的經營、管理行為的各個節點,樹立“全員參與、全員控制”的風險管理思維和行動方式。
(4)完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網絡,與稅務、法律中介的高效合作。
稅收問題具有極高的專業性、復雜型和實效性。通過尋求專業化的外部中介機構合作,使企業對于自身稅務風險特別是特種業務稅務風險等有更加客觀的認識。權威性的稅務、法律機構的外部監控能夠更為專業、公正地發現和監督企業的稅收風險,并為企業提供更為科學、合理的解決方案。企業可以考慮同這些機構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對企業自身經營業務發展和擴展提供動態、連貫的智力支持,并在同時不斷提高自身的涉稅業務處理能力。
(5)加強企業與稅務機關的信息溝通與交流,建立良好稅企關系。
與國內和境外的稅務機關保持良好的溝通與互動關系,維護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在境外,充分尊重東道國的稅收法律,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其主管稅務機關達成一致,特別是在對特種業務或政策模糊地帶的處理方面,要首先獲得其認可,還可以與其達成“預約定價協議”,就其轉讓定價問題的處理獲取首肯。在國內,獲取稅收政策、法規方面的最新資訊和消息,加強與稅務機關指定稅收聯絡員的溝通與聯系,特別是與稅務機關指派的聯絡員及時溝通企業所發生的重大財務事項,協調稅務機關,積極解決爭議與問題。
(6)樹立正確的稅務籌劃意識,維護企業正當利益。
【關鍵詞】國際EPC項目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F285/F426
近年來,在國家“走出去”戰略的指引下,我院扎實推進國際優先發展戰略落地,不斷加大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EPC工程市場開拓。當前,我院已從業務單一的水電勘測設計企業初步轉型升級成為以技術和管理為核心能力的國際型工程公司。國際工程市場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但準入門檻低,市場競爭異常激烈,工程項目易受所在國政治、經濟、法律、風俗習慣等各方面因素影響,風險較大,這些給勘測設計企業傳統財務管理帶來了顯著挑戰。
一、勘測設計企業財務管理國際化面臨的挑戰
相比較投身國際市場較早的施工類工程企業,勘測設計企業轉型較晚,財務管理工作轉型隨之較慢。從上世紀80年代起,海外工程行業對勞務的渴求帶動了我國施工類企業的國際化發展。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對資本和技術的輸出更為迫切,在此背景下,勘測設計企業順應時代的發展潮流,積極探索轉型升級,財務管理模式也在不斷推陳出新。
國際工程地處境外,業主為外國政府、私人公司或上市公司,資信或支付能力各異,加之工程本身不確定因素較多、周期長、風險大,致使國際工程財務管理工作較為復雜。當前,勘測設計企業傳統財務管理需要應對以下挑戰:
(一)境外工程財務管理模式的構建
國際工程面寬點散,廣闊的市場空間讓勘測設計企業有機會在世界各地獲得項目。但出于對項目所在國經濟政策或稅收法規等制度的片面認識,商務團隊往往忽視了合同投標、談判及簽訂過程中對境外工程財務管理模式的構建和對業主決策的互動反饋,未選擇合適的商業模式為項目后期執行帶來較大的財務管理工作不確定性。
(二)外匯及境外資金管理難度大
境外工程結算一般涉及外匯(如美元或歐元等)和當地幣,外匯的獲取往往與信用證關聯,專業性強。外匯匯率風險防范是境外工程財務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各種外匯避險工具由于勘測設計企業缺乏外匯理財專業人才而未輕易嘗試,外匯敞口風險仍較大。在經濟稍好的國家或地區,境外資金管理一般與發票管理緊密相連,資金流與貨物流(勞務流)匹配,需票款兩清,導致境外工程往往需要墊資,但所在國融資難度大。此外,資金跨境調配還需獲得中外兩國外匯管理部門的許可,導致境外資金管理難度。
(三)境外財務核算風險及稅收風險大
境外工程為滿足國內和境外規定需設置兩套賬,即內賬和外賬。境外項目員工能嚴格按照勘測設計企業國內財務規定收集整理票據報銷或結算,但對于所在國有關核算規定或要求則不能很好地適應,不能及時索取合規票據,甚至可能會出現違規購票以填補所在國賬套資金缺口的現象。各種不規范操作增加了當地財務報表不能順利通過境外審計的風險或對真實成本大打折扣,增加稅收成本。此外,境外稅務局可能就不合規事項進行罰款等,加大了稅收風險。
二、勘測設計企業國際EPC項目財務管理內容
國際EPC項目是目前國際市場上流行的項目管理模式,即“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強調項目的全過程管理,一般采用里程牌式進度結算。在從項目的投標、合同談判、合同簽訂、項目實施到項目竣工決算整個項目生命周期中,財務管理工作貫穿始終,并隨項目周期變動而變化。在項目不同階段,財務管理側重點各有不同。國際EPC項目財務管理的目標為以項目為載體,樹立“現金為王”理念,緊密圍繞項目,靈活運用財務管理各種手段,合理配置資源,防范項目財務風險,實現項目利潤最大化。財務管理內容主要包括項目籌資管理、項目營運資金管理和項目利潤分配管理等。
(一)在國際EPC項目前期階段,精細測算項目現金流,優先實施項目籌資管理,構建適合項目的財務管理模式
在國際EPC項目四大類64個風險因素研究中,除政局不穩和政府信用風險兩項風險外,業主資金能力風險排名第三。因此,資金的持續供應保障資金流不斷裂是國際EPC項目成功實施的關鍵點。在項目前期策劃階段中,需充分做足所在國人、機、物的詢價工作和國內分包的詢價工作,根據工程的進度計劃,精細測算項目實施期間的現金流,提早發現資金供應緊張期,預先準備項目籌資。積極運用境內境外兩個市場融資,尋找低利率資金,合理運用信用證、商業信用等手段延期付款降低資金短缺壓力,不斷降低資金成本。融資EPC項目則對市場資金的利率更為敏感,事關項目成敗。在項目前期理清各項成本后,可積極與業主協商,將境內外的外匯政策及稅費政策融入項目商業策劃中,實施稅收策劃、轉移定價等財務管理手段,構建符合項目特點的財務管理模式。
(二)在國際EPC項目實施階段,執行資金預算管理,分類管理境內外資金,強化境內外現金流策劃,防范外匯風險,合理控制所在國貨幣支出
國際EPC項目資金預算管理是項目財務管理的重心,是財務管理過程控制的重要手段。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執行資金預算管理,需要項目落實收入預算與支出預算,結合項目實際執行情況,需滾動調整項目各期的現金注入和流出情況,準確預計資金缺口和資金富余金額,為項目融資或資金調配提供有力支持。國際項目境內資金主要來源于外匯和出口退稅收入,對外匯收入可適時運用金融產品防范匯率波動風險,可使用遠期結售匯匹配未來支出,確保境內現金流良性循環、滿足生產需要;對出口退稅收入,需認真研究采購策劃、貨運報關出口策劃與出口退稅策劃三者協調統一,爭取盡早退稅實現效益最大化。國際項目境外資金主要來源于業主預付款和結算款,所在國貨幣的收付需緊密融合所在國稅收法規和操作慣例,將所在國的現金流管理與稅收籌劃相結合,合理控制所在國貨幣支出或經營當期以支定收,力爭在不影響項目正常實施情況下,實現項目所在國稅費負擔最小化。
(三)在國際EPC項目竣工移交階段,加快回收項目各類保函及臨時進出口押金,積極催收應收賬款,清理各類債務,實現利潤的貨幣轉化
國際EPC項目合同在生效前,一般需向業主開具預付款保函和履約保函,保函期限需覆蓋項目驗收移交日,保函效期則隨工程工期的延長需要更新。一般業主要求的保函條款苛刻且金額巨大,項目往往容易忽視保函的日常維護和保函的違約賠付責任。在出現保函索賠情況下,將對企業造成難以彌補的經濟與信譽損失。因此,在項目竣工移交階段,需嚴格履行商務合同條款,加快回收項目各類保函,充分釋放保函的潛在財務風險。加快退回臨時進出口押金,促使現金及時回籠。積極催收應收賬款,降低壞賬風險,加快應收賬款現金轉化,進而實現利潤的貨幣轉化,提高收益質量。另外,認真清理各類債務,做好后續資金安排,持續跟蹤項目質量保函并及時收回注銷。
三、勘測設計企業EPC項目財務管理持續改進
國際EPC項目財務風險因所在國環境復雜多變而各有所異,勘測設計企業實施國際EPC項目面臨的困境更大。作為知識密集型企業,勘測設計企業優勢更多集中在知識創新與經驗的系統集成,在國際EPC項目上則體現為較強的資源整合能力,在資金方面更顯優勢,在項目管理上更具特色。為在國際EPC市場培育較強的盈利能力,實現國際業務的可持續發展,仍需在以下方面持續改進:
(一)重視國際EPC項目前期財務籌劃工作,評估項目投標報價風險,以項目利潤管理為出發點規劃項目商業模式,構建滿足項目需求的財務管理模式
國內項目在合同未簽之前可先行進場實施或合同簽訂后仍可與業主協商調整或變更合同模式,國際EPC項目與之不同,合同簽訂后具有前期工作不可逆特性,需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履約。這要求勘測設計企業在承接國際EPC項目前需充分掌握所在國政策法規、市場要素價格水平等,研究標書條款,全面預估工程各項內容,避免出現投標漏項。因此,勘測設計企業需高度重視項目的投標報價評審工作,通過評估既可加深對項目技術與商務招標規定和要求的理解,查漏補缺,也可檢驗投標報價的可行性與全面性,實現投標報價經濟適用。通過評審獲得國際EPC項目的成本概算,統籌考慮所在國經濟法、稅法、海關規定等商業要素,以項目利潤管理為出發點再評估建筑工程、設備工程與技術服務的產值分配,結合外匯政策、轉移定價和不平衡報價等方式謀劃項目商務條款,嵌入滿足項目需求的財務管理模式。
(二)以執行《建造合同準則》為契機,提升項目成本預算管理,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適時調整預計總成本,加強國際EPC項目財務管理的過程控制
勘測設計企業實施國際EPC項目需執行《建造合同準則》,以此對國際EPC工程進行會計確認、計量與披露。建造合同預計總成本是基于工程技術方案、項目經營策劃方案、資源配置方案、分包方案等情況的價值計量,是提升項目成本預算準確性的重要抓手,也是衡量成本合理性的重要依據。對預計總成本的適時調整是基于工程實際情況的成本預算調整的動態管理,是加強國際EPC項目財務管理過程控制的重要內容,是對工程價值量化的準確把握和適時糾偏。執行《建造合同準則》有助于及時發現國際EPC項目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或困難,通過制定改進或管控措施,加強項目成本管理,可防范項目財務風險,提升項目財務管理水平。
(三)聘請項目所在國經濟適用的會計中介機構,嚴格執行所在國的財經稅收法規,結合稅收籌劃合理設置國際EPC項目內賬與外賬,降低稅務風險
根據國際EPC工程規模及遵循經濟合理原則,可在所在國聘請經濟適用的會計中介機構或資深會計師開展項目的外賬工作,以其審核后的票據為依據進行項目內賬與外賬核算,除進行稅收籌劃安排的經濟事項外,均應以外賬為基礎,通過定期移交、索引編號等方式確保外賬與內帳一致或可調整一致,降低外文票據的合規風險。加強項目票據經辦人與會計中介機構或會計師的溝通與交流,使其掌握所在國票據的相關規定,嚴格執行當地的財稅法規,從源頭上索要合規票據,為執行稅收籌劃夯實基礎。聘請當地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對會計中介機構的成果進行檢查和復核,防范會計中介機構的核算風險。積極開展項目稅務風險評估工作,不斷深化對所在國稅收的認識,培養并提升項目稅費節約的意識,適時調整經營方式或方法開展稅收籌劃工作,節約稅收成本,降低國際EPC項目的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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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海外工程技術服務;風險管理
中圖分類號:F28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5)010-000-01
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增長和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對能源的需求量在不斷增加。雖然能源結構正在逐步轉變,但石油、天然氣能源仍然會長期占據主導地位,在國內油氣產量無法大幅提高的情況下,開發海外油氣資源就成為了中國石油企業的戰略重點。
海外工程技術服務是中國石油企業海外開發的一項重要內容,與國內工程技術服務項目相比,承擔海外項目投資回收期長、不確定性高、地緣風險大,項目的運行效果不僅取決于公司經濟、技術實力,更取決于公司整體管理水平,特別是風險管理水平。因此,對海外工程技術服務項目的風險管理研究,對中國石油海外工程技術服務發展有著一定的指導意義。
大慶鉆探經過十幾年在海外工程技術服務市場的打拼,目前主要服務于蘇丹、南蘇丹、伊拉克、蒙古、印尼等國家的油氣開發市場,在各項工程技術服務項目運行中,主要面臨的風險有如下幾類:
(一)政治風險
石油能源對于任何一個國家都是重要的戰略資源,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各國都在盡全力獲取更多的油氣資源。
因而,各個資源國制訂的制度和政策都更多地偏向本國的油氣企業,采取各種手段維護本國的利益。另外,資源國的政局和政策穩定性很難預測和控制,政治的穩定性往往直接影響到石油工程技術服務企業所進行國際石油項目進展的成敗。例如資源國關于石油勘探開發的政策變動會影響對石油勘探開發的投資,進而影響到工程技術服務項目的運行。
(二)經濟風險
海外工程技術服務項目所面對的經濟風險包括利率風險、稅收風險、資金移動風險和匯率風險等。其中利率和稅收風險是指匯率和稅收方面等不確定性因素影響項目預期收益的可能性;匯率風險是指因匯率的變動給外匯持有者帶來的經濟損失。大慶鉆探海外工程技術服務項目通常工期較長,匯率的變化又不可知,在結算時往往因業主延期結算、匯率變動影響到企業的利潤。
另外,市場方面各種不確定因素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工程技術服務項目的投資收益,例如,目前石油價格的持續走低,已經達到50美元左右/桶,甚至低于某些國家的原油開采價格,從而導致石油開發項目虧損。大量的油氣公司不得不削減勘探開發項目投資,通過降價、裁員等方式減少成本支出。在這樣的環境下,作為工程技術服務項目承包商的企業利潤就被大幅壓縮,甚至虧損,大大影響了項目的投資收益。
(三)法律風險
海外工程技術服務項目所面臨的法律風險主要是指工程技術服務企業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所涉及到的與資源國公司法、稅法、油氣資源法、知識產權、勞動法、環境保護法相關的會產生法律后果的風險,這會極大的影響企業的名譽,帶來后續一系列的市場和經濟損失。造成法律風險的原因很多,除了企業的外部經營環境外,很大程度來源于企業本身各級管理制度、流程、管理者素質等等。
(四)安全風險
安全風險是海外工程技術服務項目執行過程中最重要的風險之一,目前,大慶鉆探很大一部分市場是在中東、北非等國家,這些國家正是恐怖活動的重災區,社會安全形勢極其嚴峻。在這樣危急的局勢下,大慶鉆探伊拉克北部和中部地區只得暫停項目運行,緊急對人員進行疏散和撤離。這樣的安全形勢一是損害企業的資產安全,二是阻礙了項目的運行進度,從而大大提高了項目的運營成本。
(五)技術風險
設備方面主要是包括設備不配套或者不合格、生產所需材料供應不及時或不合格、維修保養不當等;研究方面主要是研究方法不恰當、基礎數據不夠準確等原因導致的分析結果有誤或者技術水平不達標等情況。工程技術服務項目是高風險的項目,在技術方面的失誤很可能會造成重大事故,給企業造成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
綜上,大慶鉆探海外運行工程技術服務項目的風險存在于項目運行過程始終,所導致的負面影響也始終存在。對海外工程技術服務項目進行風險管理的目標就是要控制風險事件的發生,減少其負面的作用,這樣可以最大程度減輕對項目預期收益的影響,使其負面影響的后果減少至最低。風險雖然可以被控制,但無法全部消除,因此在我們無法控制風險事件發生的情況下,減輕損失,減少影響,控制其發展。一般而言,對于風險通常采取回避、控制、自留、轉移等方式來處理。
(一)政治風險
對于政治風險,通常可以采取回避、保險、談判特許和組織投資四種措施。作為工程技術服務企業而言,除了所在國家已經發生戰爭、國有化等極端情況而停止投資,一般都采取有限度的風險回避方式,設法從其他方面獲得相應補償。保險是目前最有效的規避政治風險的方式,通過投保戰爭險、國有化險等險種,可以使得企業集中精力進行經營活動。使得所經營的項目對企業的服務和市場渠道產生依賴,提高項目所在國政府征用項目資產的成本,由此減輕可能的政治風險。
(二)經濟風險
對于經濟風險,最重要的就是對外匯風險的管理。在大慶鉆探海外工程技術服務項目執行中,可以采用優化貨幣組合、提前或者延后支付保值、與業主簽訂保值條款、投保匯率險、進行套匯交易等來轉移風險。
(三)法律風險
對于法律風險,大慶鉆探目前服務的主要國家市場法律法規相對不夠健全,很多項目執行的細節無法可依。針對這樣的局面,企業首先應該盡可能詳細了解目前項目所在資源國對外資企業的立法形式和內容,以便合法合規的在海外從事工程技術服務項目;其次也應該合理利用所在國法律法規中的不完善為項目的發展和運行提供便利。
(四)安全風險
對于安全風險,安全始終是企業的生命線,對于項目所在資源國極其嚴峻的安全形勢,在不發生極端情況的狀況下,企業將大力投入安保成本,保障項目人員和財產安全。除了做好安保工作,企業還要為員工投保人身安全險等保險,進而轉移企業面臨的安全風險。
(五)技術風險
CFO(總會計師)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最高人員,對企業財務架構發揮著重要作用。企業財務管理能不能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保障和支撐,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CFO(總會計師)的能力模型和戰略洞察。
那么CFO(總會計師)可以從哪些方面出發構建適合“一帶一路”建設的企業財務管理架構呢?
一、積極構建多層次的融資體系
首先,要充分利用開發性金融機構提供的資金。“一帶一路”重點關注的交通或能源基礎設施的建設具有初始投資高、開發周期長、現金流不確定等特征,因此,前期爭取開發性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十分重要。特別要重視從亞投行、絲路基金等開發性金融機構獲取資金。
其次,以傳統商業金融機構為融資主體。中國金融機構在這方面具有明顯優勢,在適應各國政治、文化和法律框架并有效開展務實經濟合作方面,積累了大量經驗。據商務部統計,2004-2013年10年間,中國與沿線國家貿易額年均增長19%;對沿線國家直接投資年均增長46%,大幅高于同期對外貿易、對外直接投資年均總增速。2013年,與沿線國家貿易占中國對外貿易總額的1/4;對沿線國家直接投資占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總額的16%;在沿線國家承包工程營業額占中國對外承包工程總額的一半。應該說,在過去與沿線國家的經濟、金融往來中,中國金融機構始終是直接的參與者和實質上的主力軍,積累了大量因地制宜開展合作的經驗。中國企業要重視傳統商業金融機構這個主體,與其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以便為企業建立穩固的資金來源保障。
二、積極應對差異與變化,防控收風險
(一)扎扎實實做好稅務調研
兵馬未動,糧草先行。中國企業“走出去”,幾乎每一步都會涉及稅收問題。在向“一帶一路”國家進行投資之前,進行扎實的稅務調研,不僅可以為項目財務模型的建立提供更為準確的稅務參數支持,還能為后續的稅務管理提供充足的“糧草”,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由于各國的稅收制度不同,中國企業不僅需要研究和熟悉項目所在國及我國的稅法,還應當了解并進一步利用項目所在地可能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可適用的稅收協定優惠條款,盡量實現利潤最大化。當前,許多“走出去”企業對稅收協定比較陌生,對可以幫助企業降低整體稅負的抵免制度、饒讓制度、協定優惠稅率等缺乏足夠了解,以致在境外享受到稅收協定待遇的企業比例較低。
部分國家稅種繁多且稅制復雜,可能在中國并沒有與其對應的稅種,在進行稅法調研時很容易將其忽略。例如,某些國家規定了與企業所得相關的“最低替代稅”,如果納稅人按照一般納稅規則計算出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小于其賬面利潤乘以按照某個適用稅率計算出的納稅額時,則需繳納最低替代稅。最低替代稅的稅額超過按照一般納稅規則計算出的企業所得稅的部分,或可以抵扣在隨后若干年內應支付的所得稅。美國、印度、巴基斯坦、菲律賓等國即存在“最低替代稅”的規定。再以肯尼亞征收的“補償稅”為例,該稅種旨在確保股息不會從未納稅的利潤中進行分配,對于未足額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利潤,在以股息形式向股東進行分配時,需要繳納補償稅。如果企業的經營活動能夠適用某些所得稅優惠政策,在未進行扎實調研的情況下,可能會忽略相關利潤未來在以股息形式進行分配時需要繳納的補償稅,從而在低估項目整體稅負的同時產生對利潤的高估。
部分國家的稅收征管方式也與中國存在差異。例如,某些國家不僅對于向非居民企業付款時需要代扣代繳預提稅,在向居民企業或個人支付某些款項時也需要代扣代繳預提稅。采取這種預扣稅機制的國家有印度尼西亞、印度、俄羅斯、哈薩克斯坦、阿爾及利亞、阿根廷等。
EPC工程承包項目投資是一種較為常見的海外項目類型。很多國家對外國工程承包商采取核定利潤征稅,或先按照核定利潤的辦法征稅,在項目結束時再根據實際利潤據實征收辦法,采用這類征稅方式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有印度尼西亞、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肯尼亞等。在這類征稅方法下,應盡量優化商業合同架構及供應鏈安排,優化工程項目整體稅負。對此,對項目所在國稅法進行扎實的調研和稅負測算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當然,很多“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是發展中國家,其稅收法規和征管實務不盡完善。對于法規規定不明確或存在空白的事項,還需要進一步細致調研,了解稅務機關、納稅人或者稅務法院等各方的立場及企業慣常或同行的做法。
(二)積極追蹤稅法變化
在現代社會,稅收還是政府實施調節功能的重要手段。稅收從來都是不斷演進和變化的,政府會根據經濟形勢和政策導向的變化,不斷修改稅收制度和稅收規定。因此,企業在基于前期調研進行稅務合規申報和執行稅務籌劃方案的同時,還應積極追蹤項目執行過程中稅法的變化,并結合企業自身的情況進行靈活應對。
首先,要積極關注投資東道國與企業經營活動相關的稅收制度的變化,在新法規出臺后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以某中資企業在印度的園區開發項目為例。印度的間接稅由多個聯邦稅種、邦級稅種和地方稅種構成,極其復雜繁瑣。在醞釀多年后,一項全國統一的貨物與服務稅(GST)制度預計將從2017年7月1日開始生效,GST將替代現有的大部分間接稅稅種。雖然法規終稿還未頒布,但目前已了貨物與服務稅法的范本草稿,同時還了關于發票、付款和申報管理等事項的法規草稿。對于中資開發企業而言,需要借此機會重新評估已經制訂的稅務籌劃方案和商業計劃,把握新的GST帶來的潛在的優化稅收策略的機會,比如可以根據稅改前后對于房地產銷售和租賃的不同征稅規定,重新評估未來房產建成后用于銷售和租賃的比例。而對于同一項目的工程施工方而言,如果能夠及時了解到稅收改革的相關信息,評估間接稅改革對于EPC合同的潛在影響,也可以在必要的情況下,以合理的轉讓定價政策為基礎,及時調整EPC項目的相應安排、優化項目整體稅負。
其次,需要關注國際稅收規則的發展動向以及投資東道國稅收協定的變化情況,以在適當的情況下優化投資項目的稅務策略,提高投資回報率。例如,某中國企業兩年前投資一個俄羅斯項目,采用中國公司直投架構,即中國公司是俄羅斯項目公司的直接股東。俄羅斯國內稅法規定的俄羅斯企業向外國公司股東分配股息的預提稅稅率為15%,根據中國與俄羅斯的稅收協定,符合條件的中國企業可申請適用10%的股息預提稅優惠稅率。在項目經營過程中,2016年俄羅斯與中國香港的稅收協定簽訂并生效,根據這一協定,如果香港公司作為俄羅斯企業股東的直接持股比例不低于15%且為股息的受益所有人,則有望申請適用5%的股息預提稅優惠稅率。由于中國香港采用地域征稅原則,對于來源于香港以外的股息收入不征稅,因此如果能夠對投資架構進行調整,通過中國公司的香港子公司投資于俄羅斯項目,則可以有效降低未來股息匯回的稅負。當然,在決定是否改變投資架構時,還需要綜合考慮未來退出的稅務影響、俄羅斯對于“受益所有人”的規定、反避稅規定以及香港公司的職能安排、股權投資架構進行調整的交易成本,等等。
(三)積極準備同期資料報告
同期資料指根據各國及地區的相關稅法規定,納稅人在關聯交易發生時按時準備、保存、提供轉讓定價相關材料或證明文件。
同期資料準備的目的是向稅務機關證明企業所使用的轉讓定價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同期資料中的“同期”是首要關鍵點,主要指保存的資料與關聯交易發生的時間一致,必須在一個納稅年度里記錄該年度的關聯交易定價方法。OECD大部分成員國及其他一些國家共計60多個,在相關稅收法律中一般都規定納稅人負有同期資料的準備義務。根據國稅發[2009]2號文,同期資料的內容包括企業組織結構、生產經營情況、功能風險分析、關聯交易情況、轉讓定價方法的選擇、可比性分析、特殊經營因素分析等內容。
BEPS第13項行動計劃《轉讓定價同期資料和分國別信息披露指引》對同期資料報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BEPS13要求同期Y料分為主文檔、本地文檔、國別報告。主文檔披露的內容包括集團組織構架、集團企業經營情況、集團擁有的無形資產等;本地文檔披露的內容包括企業組織架構概述、重大受控交易信息、經濟分析、可比及功能分析、轉讓定價方法的選擇等;國別報告披露的內容包括集團收入分配、稅負及業務活動概況、稅前利潤(虧損)等。目前中國也積極參與BEPS計劃,對于“走出去”企業,面對BEPS轉讓定價同期資料準備文檔的最新要求,企業需要結合自身情況進行評估,確定科學而合理的文檔準備策略,平衡控制文檔準備成本和降低稅務風險兩方面的要求。
(四)在合規基礎上進行稅務優化
目前來看,“一帶一路”項目中大型投資項目占了相當大的比例,企業應在考慮各方面稅務和商務影響的基礎上進行整體規劃。比如,可以考慮對投資架構、融資安排、商業合同架構、業務運營模式和全球范圍內供應鏈管理進行適當的稅務優化。然而,不少“走出去”企業對于海外項目稅務優化的范圍認識還不夠全面,認為海外項目的稅收規劃僅僅是對外投資股權架構的規劃。一些企業在安排對外投資股權架構時,盲目跟風模仿,缺乏對自身業務和架構是否符合各國協定享受資格的事前分析研究,常常因事前考慮不周而遭遇反濫用稅收協定措施,從而無法適用協定優惠。
很多大型基礎設施項目以PPP項目模式開展。以此類項目為例,其項目投資額一般較高、項目持續時間長、參與方多,因此設計一套周全的稅務管理和優化方案顯得尤為重要。企業需要充分考慮對各類關聯方交易做出合理的安排和定價,避免被相關國家稅務機關質疑甚至調整的潛在風險。因此,大型項目的稅務規劃工作可以說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只有事先做好周全的稅務規劃,才能為后續工作的展開提供行動綱領。
(五)熟悉“走出去”企業涉稅爭議解決途徑
“走出去”企業在東道國遇到涉稅爭議,主要可以通過以下兩個途徑保護自己的利益。
一是通過參考稅務部門的“一帶一路”國家稅收指南或借助了解東道國稅收法律的稅務中介第三方的力量,與東道國稅務機關加強溝通與合作。
二是尋求法律層面的救濟,首選可以向東道國稅務機關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其次企業按稅收協定中相互協商程序條款的規定,請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向東道國提起相互協商程序。“走出去”企業按照《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實施辦法》(國家稅務總局2013年第56號公告)和《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國稅發[2009]2號)的要求及時、完整、準確地提供有關資料并向省級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報國家稅務總局與締約方主管稅務當局通過互相協商程序解決問題,爭取最大限度地確保“走出去”企業的稅收利益。
目前國家稅務總局提出要加強涉稅爭議雙邊協商,對于企業提出的相互協商申請要及時受理。在國家稅總的帶動下,各地方國家稅務機關也在積極幫助企業解決涉稅爭端,維護本國企業的利益。
(六)加強稅務風險預警和防范
相比國際上大型跨國公司先進而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和體系,大部分中國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狀況急需提升。德勤近期對54家大型國有企業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顯示,69%的受訪企業沒有完整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和專門的稅務風險管理崗位。在落實“一帶一路”倡議進行全球化運營的過程中,中國企業如未對其稅務風險管理給予足夠的重視,將會對中國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打造真正的現代化跨國企業集團形成較大的制約。由此可見中國企業在全球化過程中提升稅務風險管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企業在“一帶一路”倡議下進行全球化布局,其稅務管理工作的基礎就是建立和執行適當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這是企業自身管理的需求,也是各國稅務機關對企業納稅人的期望。具體來看,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稅務風險管理制度。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將以整體稅務風險管控為目標,通過信息化工具支撐稅務風險管理的落地,輔助企業從業務到稅務“端到端”的各個管理環節打通,幫助企業稅務管理部門在管理層級上實現從下至上的全流程覆蓋。通過信息化、自動化及數字化的企業稅務管理系統的分步實施,確保集團企業在“一帶一路”全球化布局的過程中提升全局集中管控能力,完善多維度分國別稅務合規,有效降低稅務風險,合規節約稅收成本,穩定提高全球化稅務規劃能力。
二是全球稅務申報監控系統。“一帶一路”倡議下企業全球化布局,對其在各個國家和各個稅種的納稅申報進行合規監控是其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企業可按需求通過信息技術的運用,建立個性化的全球稅務申報監控系統,方便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團隊在該系統里進行申報提醒、相關數據計算與核查工作。
三、強化并購管理
中國企業在海外并購中面臨諸多挑戰,我們應該采取什么樣的戰略措施?面對多元的困難中國企業該怎么做?前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總裁伊琳?若詩(LA ROCHE Elaine)女士提出并分析了中國企業海外并購的七個問題。這些問題有助于CFO(總會計師)在并購管理中做出更加明智的建議和決定。
(一)中國企業海外并購的理由是什么
一個企業海外并購是出于政治原因、金融原因、戰略原因還是資本原因?這個問題極為重要。很多中國企業就在這一點上很不清晰,這種狀況下會導致很多問題,包括未來的企業合作問題、運營問題等。
(二)如何鎖定并購目標
在戰略目標、戰略理由制定之后,如何鎖定并購目標?并購目標在鎖定過程之中,是否了解并購內容、是否足夠清楚自己內部和外部的資源及供應商?在并購過程中是主動出擊還是消極等待?這也是需要準確思考并且定位的問題。
(三)想要買什么
買市場準入、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管理知識、品牌效應,還是什么都沒有?這一點也很重要。如果它清晰的話,基本上可以知道公司短期、中期、長期的戰略目標是什么,短期可能是實現一部分目標,中期實現另外一部分目標,而長期是實現一個綜合的、全面的多元目標。
(四)如何做盡職調查
搞清楚前三個問題后就進行著手盡職調查了。不同的對外投資應該采取不同的策略。
在綠地投資中,應該從東道國、項目可行性與社會團體三個維度來對可能的風險點進行偵查與判別,就東道國維度而言,應從政治制度、法律政策體系、當地居民的宗教文化信仰等角度來調研;就項目可行性而言,應從技術、環境、盈利與成本預測來進行判斷;此外,還應該關注當地力量較大的社會團體,如工會、環境保護團體等,謹慎評估,合理投資。
在跨國并購中,除了對以上事項的調研外,還應該對并購標的公司進行詳盡的調研,例如并購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與管理狀況,包括資產與債務,近三年的經營狀況、稅務狀況、公司管理組織構架等。中國企業海外并購的主要目標是技術尋求,在此情況下還應關注并購標的公司的知識產權是否到期,其技術優勢是否可獲得等問題。
此外,盡職調查可分為兩部分:財務部分和非財務部分。非財務部分社會盡職調查十分重要,它可以反映出當地的法律環境、企業的文化環境、利益相關方的特質和特點,包括人力資源管理問題、勞工問題、工會問題等。
(五)如何接觸并購企業
并購的目標制定之后如何清晰地做好事前時腹ぷ鰨懇亮鍘と羰接觸大量公司之后發現,中國很多企業在這方面幾乎沒有什么想法,也沒有幾個人能夠真正提供清晰的方案步驟。特別是在談判過程中,給并購方或者是合作方提出什么樣的戰略問題,什么樣的操作問題,怎么樣進行談判,都沒有概念。如果這些這些問題不弄清楚,談判的效率不可能很高。
(六)如果對方不付款怎么辦
海外并購過程中的價格和付款時間是不能忽視的重點問題。如果在并購過程中遇到對方改變主意,你是否知道由此帶來的代價?有沒有能力、有沒有意愿對這種代價進行承擔?這是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七)企業并購成功的標準是什么
什么是成功的并購?如何評價這個并購是否成功?我們每個人都要思考,成功是指銷售額嗎?還是市場份額、產品創新、市盈率、利潤還是資本回報率?這些應該成為每一個企業高層人員的思考,特別是CFO,必須要清楚這些問題。
四、做好匯兌風險管理
“一帶一路”背景下企業“走出去”面臨嚴重的匯兌風險挑戰,企業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考慮應對。
(一)重視風險事前控制
首先,要堅持“外來外用”的原則,即美元的收入與美元債務相匹配,風險敞口是自然對沖的;舉債時,比如發債券或者銀行借款,也是和這個項目未來美元收入或各個幣種收入相匹配,對于實業企業來說,這是自然的風險匹配,這種安排可以在匯率大幅波動時對沖匯率風險。
其次,收到二類貨幣時,要盡量轉換成一類貨幣。一些企業在收到當地貨幣時貪圖當地利率較高,沒有及時轉化為目標貨幣,結果在當地貨幣貶值后公司損失慘重。所以,從減少公司經營風險的角度考慮,在收到二類貨幣時要盡量換成一類貨幣。
最后,建立整體的風險管理模型,以測評匯率風險。
(二)活用避險工具
目前,國內企業除了即期外匯交易外,還越來越多地使用了外匯遠期、掉期及期權(組合)等多種工具對外匯敞口進行匯率保值。不僅如此,監管已逐漸放開了企業進行外匯期權等復雜衍生品交易的限制:2014年8月開始,外匯局放寬了企業開展人民幣外匯期權業務,銀行可根據企業客戶的真實需求,為客戶辦理包括兩個或多個期權的組合業務,促進了套期保值市場發展。
“一帶一路”是劃時代的偉大戰略,中國企業大有可為。但要在“一帶一路”建設中取得成功,必須修煉好內功。企業財務管理是企業的重要內功,“走出去”的中國企業必須建立與“一帶一路”建設相適應的財務管理體系,以適應更加多變的競爭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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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紅力.金融引領與“一帶一路”[OL].財新網,2015-4-17.
【關鍵詞】 高校; 涉稅風險; 涉稅管理
中圖分類號:F234.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14-0081-03
高校作為獨立的經濟組織,其納稅義務主體在法律上雖得以明確,但在實際工作中,高校的稅收管理卻存在諸多問題,一些學校的管理者及財務人員認為自己是事業單位,是吃財政飯的,依法納稅的意識不強,對相關的稅收法律法規缺乏必要的學習和了解,對一些涉稅事務未能及時正確處理。高校暴露的涉稅問題日益增多,已引起稅務部門的重視。
一、高校主要涉及的稅收類型
為了彌補教學經費不足,充分發揮高校服務社會的功能,高校也會從事一些經營活動。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規則,依法納稅是每個單位、公民應盡的義務,高校也不例外,它涉及的稅收類型主要有:
(一)營業稅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高校涉及營業稅的經濟業務主要有舉辦的各類非學歷教育、技能培訓收入,橫向科研收入,教師公寓租金收入,體育館、會議室等臨時性場地費收入,文化服務中心打字復印費收入,食堂對外營業小餐廳的營業收入等。
(二)增值稅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高校涉及增值稅的主要經濟業務有校學報對外銷售的期刊、學報,文化服務中心銷售的文化用品,一些實驗室對外提供的有償加工服務,食堂對外銷售的加工食品等。
(三)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指我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及非居民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其生產經營所得為課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所得稅。高校作為獨立經濟核算的事業單位,也屬于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范圍。國家為支持高校的發展,給予高校許多稅收優惠政策,大部分收入為不征稅收入,如財政撥款、按核定標準收取的學費、住宿費等,以及免征所得稅收入,如學校收取的全額納入學校預算管理的培訓班、進修班收入,高校服務于各業的“四技”收入(技術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因此,高校發生的經濟活動,除不征稅收入及免征收入外,取得前述營業稅、增值稅有關業務的收入以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都屬于應該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收入。
(四)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雖然是應由教師個人承擔的稅金,不作為學校的直接稅負,但學校財務部門卻負有及時代扣代繳的責任與義務,而學校教師的收入來源構成相對繁雜,除正常的工資性收入外,還有班主任津貼、課時費、超課時酬金、科研津貼、監考費、評審費、兼職講課費等,扣繳不當極易對學校產生不良影響甚至風險。
(五)其他稅種
高校涉及的其他稅種主要有:(1)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這三項稅費在需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及營業稅時才會實際產生,是一種“稅上稅”。(2)關稅,是指國家海關根據法律規定,對通過其關境的進出口貨物課征的一種稅收。與高校有關的主要是進口教學儀器設備,屬于關稅的課稅范圍。 (3)房產稅,它是為中外各國政府廣為開征的古老的稅種,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以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根據我國的相關稅收政策,高校用于正常的教學、科研及其他教學配套用房產均免征房產稅;而對外出租和校辦企業使用的房產則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4)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土地面積為課稅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征,屬于以有償占用為特點的行為稅類型。高校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若用于出租或經營用,則需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高校涉稅存在的主要問題及風險
我國高校的主要業務是從事教學和科研活動,涉及的經營活動不多,涉稅業務相對企業而言較少,但在稅務處理上仍存在一些問題及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納稅意識薄弱,對涉稅業務方面的問題把握不準
高校系預算撥款單位,其主要經濟業務很少涉及稅務處理問題,加之相關部門對高校稅法宣傳不到位、稅收咨詢不到位,致使高校不用納稅的觀念根深蒂固,自覺納稅的意識薄弱。許多高校管理人員及教師也缺乏相應的納稅意識,除個人所得稅外,認為高校的其他收入均不涉及稅收問題,因此在承接一些課題項目、技能培訓任務時沒有考慮相關的稅收成本,產生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二)對收入性質認識不清,票據使用不規范,存在混淆開票的現象
高校使用的票據主要是財政票據,有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學生收費專用收據、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憑證、捐贈專用收據等,也有因業務需要,從稅務局購入的稅務稅控機打發票。有些業務人員認為只有開具了稅務發票才會產生納稅義務,不開稅務發票則無需納稅,于是存在對有些經營性收入開具財政票據,而不開稅務發票的現象,孰不知納稅義務的產生與否不是看開具的票據種類,而是應分析收入的不同性質,區分是不征稅收入還是免稅收入,或是應納稅收入,正確使用不同票據,避免產生可能的稅務風險。如學校舉辦的各類非學歷培訓,雖屬于免稅范疇,但稅務規定必須先申報后退稅,最終對高校不產生實際稅負,有些財務人員就進行簡單處理,直接開具財政收據,沒有準確核算應納稅款,極易被舉報罰款,給學校帶來風險。
(三)會計核算不清晰
目前高校會計制度仍以收付實現制為核算基礎,隨著高校資金來源的多元化,收付實現制核算方式已無法適應其經濟業務核算的需要。真實完整的會計信息是準確納稅申報的基礎,也是稅務部門進行稅款征收與稅務稽查的主要依據。高校現行的會計科目涉稅科目用途模糊,不明確,不便于其他人員復核、稽查,一旦發生錯誤,旁人很難發現,可能發生多繳稅或少繳稅的情況,給學校造成負面影響及經濟損失。
(四)財會人員涉稅事務管理能力欠佳
高校財務多專注于教學、科研經費的管理與核算,涉稅業務接觸少,忽視了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學習,加之我國稅收法規、條例的復雜性與多變性,直接導致財會人員涉稅事務管理能力欠缺。在處理涉稅經濟業務時,由于對相關稅收政策理解上的偏差,以為符合規定,而實際已造成事實上的偷稅漏稅,給學校帶來納稅風險。另外,財務人員若對稅收政策關注不多,不能及時掌握一些相關優惠政策,何談對學校稅務進行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因此,財會人員涉稅管理能力不強,缺乏必要的節稅技巧,客觀上也會加大高校的稅收負擔。
三、加強高校涉稅風險管理的幾點建議
為降低高校涉稅風險,提高學校財稅管理水平,推進高校財稅工作的健康發展,本文提出以下建議:
(一)增強依法納稅意識,倡導誠信納稅理念
“意識指導行為”,高校應積極倡導遵紀守法、誠信納稅的理念,對高校相關領導及管理人員應進行必要的稅法知識宣傳與培訓,財務人員在處理涉稅業務時,也要對報銷人員進行耐心解釋與宣傳,而不是簡單回答不合格、要交稅。可采取發放稅法知識宣傳單,對涉稅業務較多的部門及教師進行專門講座,告之不合規行為的涉稅風險及可能產生的不良后果。只有廣大教職員工的納稅意識增強了,才能變被動管理為主動管理,實現遵從納稅、誠信納稅。
(二)設置稅務管理崗位,提高涉稅管理能力
隨著高校收入渠道的擴展,應稅項目越來越多,稅務機關對高校的稅收稽查也不斷加強,因此在高校財務崗位中設置2-3個崗位(以保證工作的相互復核、審核)以處理涉稅業務是十分必要的,稅管崗位人員需定期參加稅務機關及專業培訓機構舉辦的稅務政策解讀及稅務知識培訓,梳理學校涉稅經濟業務,熟知涉稅環節,承擔學校的納稅申報、稅款繳納、涉稅資料的準備與保管等,以保證涉稅事項和流程的合法合規性,降低學校的涉稅風險,提高學校稅務管控能力。
(三)區分收入性質,準確使用各類票據
我國是一個“以票控稅”的國家,在稅務稽查實踐中,經常發現納稅人在發票使用、管理中由于不懂稅務相關管控政策,從而補稅、繳納罰款等。單位使用的票據主要分為財政收據與稅務發票,高校應分清各項收入的性質,正確使用各類票據。學校涉及的征稅(含免稅)收入項目,如技能培訓、成教非學歷短期培訓收入、橫向課題收入、場館租金等,應使用稅務發票;對不征稅收費項目,如物價部門核定標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應使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準印的學生收費收據;學校收到的上級部門撥入的縱向科研收入,可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準印的事業性收費收據;單位內部結算、往來款項等則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準印的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四)重視稅收籌劃應用,減少稅費開支
高校應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對其開展的經濟活動進行合理的稅務籌劃,以達到降低稅負,提高稅后收入水平之目的。然而許多人簡單地認為稅務籌劃是財務部門的事情,孰不知一項經濟活動的涉稅與否在它啟動的那一刻就產生了。以個人所得稅為例,在高校,教師的各項收入涉及的部門有:教務部門(負責核定教師的教學課時工作量)、科研部門(核定教師科研津貼標準、計算方法)、設備處(核定教學實驗工作量)、各院系二級部門(歸納匯總每個教師的各類工作量)、人事部門(對學校的總工作量進行核定)、財務部門(負責具體發放等)。可見一名教師的收入牽涉多個部門,至于考核標準、計算方法、核定時間以及是按月預發還是每學期末考核發放,或是年終一次性發放,則需各部門統籌考慮,合理安排。按月預發,教師的個人所得稅負擔低,但工作相對復雜;每學期考核發放則個人所得稅負擔重,考核工作相對簡單。再如:對于各院系開展的成人短訓、技能培訓等,則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將全部收入上交學校(有些高校將這部分收入直接分配,余額上交學校),并作為預算外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由學校統一核算并開具稅務發票,此項免稅收入稅務會嚴格稽查,因此會計核算上也必須符合規定,以免被稅務認定不符合規定,不作為免稅收入,增加學校稅費負擔。
(五)加強校稅溝通,減少納稅風險
高校正逐步成為稅收監管的重點,作為高校應主動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交流,建立良好的關系,既有利于納稅人在最短的時間里獲得切實可行的稅務信息,如稅收優惠信息、稅務部門內部掌握的核定標準等,對于納稅人而言受益匪淺,又可對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探討,取得稅務部門的支持從而最大限度減少稅務風險。如果關系處理得當,稅務人員還能為單位提供“免費”稅務業務咨詢,甚至可能在稅法許可范圍內打球,為學校稅收籌劃出謀劃策,最大限度地實現學校稅后收入最大化。
總之,高校在涉稅事務處理時,要改變觀念,善于學習與運用稅收法律知識,安排專業人員處理業務,在知法、懂法、守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前提下,加強涉稅事務管理,從根本上避免高校的稅收風險,提高學校財稅管控效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