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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噪聲污染;防治
中圖分類號:X121 文獻標識碼:A
目前,城市環境噪聲污染問題越來越突出,特別是近年來,隨著城市經濟的不斷增長,汽車人均擁有量不斷提高使得交通噪聲不斷增加,城市建設的不斷加快、建筑噪聲越來越多,社區活動的日益豐富也帶來了很多噪聲,把本應安靜的社區變成了嘈雜的鬧市,嚴重影響了周邊環境和居住人群的居住水平。因此,治理城市噪聲染污已經刻不容緩。本文主要針對交通噪聲、工業噪聲、社會生活噪聲、建筑施工噪聲等幾個方面提出防治建議。
1 道路交通噪聲的防治措施
1.1 道路交通噪聲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現階段,道路交通噪聲監管中存在幾個問題:
1.1.1 管理部門不統一,存在多頭管理的問題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賦予了環保、公安、交通、文化、工商等部門環境噪聲監管職責,各部門的部分管理職能移交給了城管局,出現管理交叉、執法主體不明確的情況。
1.1.2 環境監察、監測能力建設滯后
環境監察、監測能力建設滯后,也未能建成城市噪聲自動監測點,市級環境監察、監測部門很難兼顧鎮、鄉、村社等地的聲環境管理。建議進一步加強基層環保部門的噪聲污染監察監測能力建設,基層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機構應配置相應的人員、設備。
1.1.3 機動車數量增速加快
機動車數量增速加快,交通噪聲的影響范圍和強度逐年加大。噪聲污染調查取證難,反復性大,給現場執法帶來困難。
1.1.4 噪聲標準體系、城市噪聲環境監測網絡需進一步完善
目前我國已建立了基本的噪聲標準體系,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噪聲污染的種類也發生了新的變化,許多新領域的噪聲問題越來越突出,聲源控制標準較發達國家尚有很大差距,特別是一些重要環境噪聲源控制標準的協調性、可行性尚有明顯不足。一些聲源如何定義、歸類等都需要做出新的調整。城市噪聲監測網絡尚未完全建立,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建設進展較慢。
1.2 加強道路交通噪聲監管的對策
1.2.1 合理規劃布局
加強對新建道路建設的規劃管理,合理規劃道路和敏感建筑物集中區之間的防護距離。控制噪聲污染措施投資納入工程預算,在道路建設的同時同步實施噪聲治理。合理規劃道路兩側用地功能,提高道路兩側噪聲敏感建筑物建筑外窗隔聲性能,使道路兩側新建居住區室內聲環境質量達到國家相關標準,開發商在售房前公布有關部門認定的建筑物所在地的聲環境狀況及建筑隔聲情況。
1.2.2 加強噪聲源的控制
加強機動車輛噪聲排放控制和交通組織管理。實施汽車定置噪聲檢測,嚴格控制并逐步降低機動車特別是大、重型車輛的噪聲排放水平。對處于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的道路,合理劃定重型、大型貨運車輛行駛路段或時間,實施限速、禁鳴等措施,對公交車、重型載貨車等高噪聲車輛的排氣、剎車等部位進行降噪治理。行駛的機動車輛,應當裝有消聲器和符合規定的喇叭,并保持性能良好。整車噪聲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機動車噪聲排放標準。對違反前款規定的車輛,不得發給行車執照,不準通過年檢。特種車輛安裝、使用警報器,必須符合公安部門的規定,在執行非緊急任務時或者在禁止使用警報器的地段,不得使用警報器。
1.2.3 加強交通噪聲管理
為防治交通噪聲污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規定禁止機動車輛、船舶行駛及禁止鳴笛(喇叭)的地段和時間。拖拉機進入市區,必須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并在規定的路線和時間內行駛。禁止機動車在有禁止鳴號標志的地段和地區鳴放喇叭。
2 工業噪聲、社會生活噪聲及建筑施工噪聲的防治措施
2.1 工業噪聲的防治
嚴格按照城市環境噪聲功能區管理各類企業廠界環境噪聲,城市建成區內的各類企業廠界噪聲全部達標排放。對于城市建成區內有固定邊界的其他單位,其邊界噪聲也應按照相應環境噪聲功能區的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達標排放。
2.2 社會生活噪聲處理
結合“和諧社區”建設和管理重心轉移,鼓勵社區業主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和物業管理者配合政府部門加強對居民裝修和居民區內秧歌、跳舞、健身等群眾性文體活動的管理,有效降低社會生活噪聲影響。加大對商業、餐飲娛樂等噪聲擾民的整治,嚴格控制一、二類聲環境功能區內的商業噪聲擾民現象,開展居民住宅公用配套設施低頻噪聲、固體聲的治理。對汽車防盜報警器進行規范管理,加強對居住區內居民室內裝修的管理,防止居住區內噪聲擾民。
2.3 建筑施工噪聲防治
嚴格管理施工工地噪聲。推廣應用低噪聲混凝土振搗棒、低噪聲空壓機與動力機組、低噪聲裝卸工藝、建筑工地隔聲和建筑聲屏障等施工工藝和機械設備,隔聲降噪有關費用納入工程預算。在中、高考等特殊時段,限制或禁止特定區域內的施工行為。進一步規范夜間施工許可證的發放程序和條件,嚴格控制夜間施工,加大夜間無證施工違法行為的查處。在保證市政重點工程進度情況下,嚴格控制建成區范圍內夜間施工。
2.4 加強城市環境噪聲監管的建議
環境噪聲監督管理涉及部門多,協調難度大。環境噪聲污染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包括交通、工業、各種商業、飲食業和娛樂業等。按照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環保、公安、交通等部門都具有各自不同的監督管理職責,相關部門各管一片,難以形成合力。對此,提出以下建議:
2.4.1 適時修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進一步明確部門分工,完善噪聲綜合管理體系。對環境噪聲污染的分類管理及內容進行明確界定,解決管理部門協調難度大問題。按照城市行政管理處罰權相對集中的現狀,將建筑施工夜間噪聲擾民違規處罰、社會娛樂噪聲擾民處理、住宅裝修噪聲擾民處理等權力分配到相關部門,明確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2.4.2 進一步完善噪聲標準體系
建議進一步完善噪聲標準體系,推動城市噪聲監測網絡建設。已經出臺的《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推動完善了我國環境噪聲標準體系建設。下一步可擴大標準適用范圍,進一步解決低頻噪聲和城市以外區域噪聲控制要求缺失等問題,明確標準適用對象。出臺如室外施工機械、低頻噪聲等專門的噪聲標準。對于城市噪聲監測網絡建設予以政策和資金支持。
2.4.3 大力倡導和支持各類噪聲控制技術的研究與投入
建議大力倡導和支持各類噪聲控制技術的研究與投入,出臺扶持和優惠政策,推動噪聲治理企業形成規模化。通過集中建設一批技術先進、效果可行的噪聲污染控制治理示范工程、項目,帶動相關科研和產業發展,形成較好的環境效益及推廣示范效應。
3 需要加強工作力度的幾個方面
3.1 加強規劃引導,嚴格聲環境準入
各級環保部門將聲環境質量改善作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在業務辦理、審核等各個環節中嚴格聲環境準入,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要設立噪聲污染防治章節,建設項目環評要明確改善聲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嚴格項目環境噪聲“三同時”驗收管理,未通過驗收的噪聲排放項目,一律不得投入運行。
3.2 加強重點源監管,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
督促各級環保部門對于本轄區內確定的交通、建筑施工、社會生活和工業等領域的重點噪聲排放源,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格實施噪聲污染期限治理,確保實現重點噪聲污染源排放達標。同時,要將鄉村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納入日常環境管理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查處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
3.3 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噪聲污染防治認識
廣泛開展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各級環保部門和人民群眾對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認識,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突出解決城鄉環境噪聲污染問題,建立環境信息通報制度,加大噪聲違法的輿論監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徑的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設安靜舒適的城鄉環境。
參考文獻
[1] 羅勇,滕春芝.論道路交通噪聲污染及防治對策[J].廣東科技,2009(07).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環境噪聲污染的防治,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應當遵循全面規劃、合理布局、預防為主、源頭控制的原則。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環境保護規劃,推行清潔生產,淘汰污染嚴重的工藝、設備和產品,鼓勵、支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公安、交通、鐵路、民航等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對交通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機動船舶和其他水上設施環境噪聲污染的防治,由海事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六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科學劃分和調整本行政區域內各類聲環境質量標準以及適用區域,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城市人民政府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編制城市規劃時,應當充分考慮聲環境質量的要求,合理規劃交通干線走向和各類功能區域。
第八條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設項目,其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國家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的規定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并報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應當包括該建設項目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申報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后,應當按照建設項目所在地聲環境質量標準和有關規定及時批復。
第九條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并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需要拆除或者閑置的,應當提前十五日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的十日內批復;因拆除或者閑置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加重污染的,不得批準。
第十條排放偶發性強烈噪聲的,必須事先向當地公安部門申報排放的原因、時間、地點、影響范圍、可能造成的危害、聲源基本情況和防治措施。
公安部門應當在接到申報后十日內批復。批準排放的,應當向社會公告,并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不批準排放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建立環境噪聲監測網絡,定期環境噪聲監測公告。
環境監測機構應當加強對各類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域環境噪聲的監測,并定期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監測數據。
第十二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設置環境噪聲污染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進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現場檢查時,應當出示有效執法證件,并為被檢查者保守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被檢查者應當接受檢查,并如實反映情況。
第十四條對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檢舉和控告。接到檢舉、控告的部門應當在三日內處理或者移交處理;污染程度嚴重的,應當立即處理或者立即移交處理。
第三章工業噪聲污染防治
第十五條在下列區域內不得建設、使用產生噪聲污染的工業設施:
(一)住宅區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區;
(二)醫院、療養院、學校、圖書館、幼兒園、老年公寓、機關、科研單位所在的區域;
(三)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野生動植物保護區;
(四)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重點保護區域。
第十六條因使用工業固定設備、流動設備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應當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造成污染的設備種類、數量、安裝位置圖、運行時間、噪聲值、防治措施和相關技術資料。
前款申報事項有重大改變的,應當提前十五日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屬于突發性的重大改變致使環境噪聲污染加重的,應當在改變后三日內重新申報。
第十七條從事工業生產以及在城市建成區內從事金屬、非金屬、食品等加工項目的,應當符合廠界環境噪聲標準。
第十八條在居民住宅區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區內,不得從事下列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工業生產活動:
(一)機械切割鋼材、鋁合金等金屬材料;
(二)機械加工石材、木材等非金屬材料;
(三)其他嚴重干擾居民正常休息的工業生產活動。
第十九條工業產品產生噪聲的,生產者應當在產品說明書中如實載明排放噪聲的強度。超過噪聲限值的,不得生產、銷售和進口。
第四章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
第二十條進行建筑施工作業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開工十五日前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期限、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二十一條進行建筑施工作業的,應當采取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并不得超過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超過噪聲限值并嚴重污染環境的,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限制其作業時間或者責令其停工治理。工程搶修、搶險除外。
第二十二條在城市建成區內進行建筑施工作業的,除受特殊地質條件限制外,不得使用蒸汽樁機、錘擊樁機等噪聲嚴重超標的設備。確需使用的,不得在夜間和午間作業。
第二十三條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產生噪聲污染的夜間建筑施工作業;但因特殊需要必須在夜間連續施工作業的,應當有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進行前款規定的夜間施工作業的,應當提前三日公告噪聲污染影響范圍內的居民。
第二十四條在中、高考等特殊期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對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時間作出限制性規定,并提前七日向社會公告。
第五章交通噪聲污染防治
第二十五條新建、擴建、改建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及高架和輕軌道路穿越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建設單位應當采取設置聲屏障等措施,有效控制交通噪聲污染。
第二十六條在已建成或者將要建成的鐵路和城市交通干線兩側建設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確定間隔距離,并采取設置聲屏障、安裝隔聲門窗等減輕、避免交通噪聲影響的措施。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輛超過噪聲限值的,不得在城市市區內行駛,公安部門不得為其辦理登記或者通過年度檢驗。
第二十八條公安部門應當根據噪聲污染程度和城市聲環境質量的要求,劃定機動車輛禁鳴區域、路段以及大型貨車、拖拉機、摩托車禁行路段、時間,并設置明顯標志。
第二十九條機動車輛駕駛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在禁鳴區域、路段鳴喇叭;
(二)在非禁鳴區域、路段長鳴喇叭;
(三)在城市公共場所調試喇叭。
第三十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安裝警報器的,必須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除執行緊急任務外,禁止使用警報器。
第三十一條鐵路機車駛經城市市區以及機動船舶航經城市市區的港口和航道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使用聲響裝置。
第六章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條在居民住宅區從事商業貿易、餐飲娛樂、體育以及組織旅游、培訓等活動使周圍居民受到環境噪聲影響的,應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超過噪聲排放標準的,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在一個月內進行治理;經治理仍不符合噪聲排放標準的,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關閉或者搬遷。
第三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建成區內實施下列行為:
(一)在夜間和午間高聲喊叫;
(二)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過其它高噪聲的方式招攬顧客;
(三)未經公安部門批準使用車載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四)在午間和夜間從事產生噪聲污染的裝飾裝修、貨物裝卸、生產加工等活動;
(五)飼養動物產生噪聲干擾他人正常休息、生活。
第三十四條在經營活動中安裝使用空調器、冷卻塔、抽風機、鼓風機、發電機、水泵等產生噪聲污染設備的,其邊界噪聲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限值。
第三十五條使用伴唱機、樂器、健身器材等進行家庭娛樂活動、身體鍛煉或者其他活動的,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不得對周圍環境造成噪聲污染。
安裝家用空調器室外機的,應當符合房間空氣調節器安裝規范。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工業生產、建筑施工作業以及其他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噪聲或者其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標準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限期治理,并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限期治理期間嚴重超標的,應當責令其停業治理。限期治理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經限期治理仍不符合場界環境噪聲標準的,應當由當地人民政府責令其關閉或者搬遷。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作業時限或者停工治理決定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違反作業時限,拒不改正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封存產生噪聲污染的器材或者設備。
前款規定的封存的期限,不得超過三日。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部門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經批準排放偶發性強烈噪聲的,給予警告;造成嚴重污染后果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二)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過其他高噪聲的方式招攬顧客,
或者擅自使用車載高音喇叭巡回播放,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進行家庭娛樂、身體鍛煉以及飼養動物產生噪聲干擾他人正常休息生活,或者在午間和夜間從事產生噪聲污染的裝飾裝修、貨物裝卸、生產加工等活動,或者在夜間和午間高聲喊叫,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給予處罰的行為,國家法律、法規和《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有規定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其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接到檢舉、控告后不按規定處理或者移交處理的;
(二)對申報的事項不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批的;
(三)不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對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設項目、建筑施工作業、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有關設施、設備實施監督管理的;
(四)泄露被檢查者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
(五)為超過噪聲限值的機動車輛辦理登記或者通過年度檢驗的;
(六)利用職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七)未履行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職責的。
第四十一條受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加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發生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糾紛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因違反本條例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的,不免除其消除污染、排除危害和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八章
第四十二條本條例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偶發性強烈噪聲,是指偶然排放的、峰值高于所在區域聲環境質量標準既定數值的強烈噪聲。超過上述標準的既定數值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二)午間,是指北京時間十二時至十四時之間的期間;
(三)夜間,是指北京時間二十二時至次日六時之間的期間;
(四)建筑施工,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遷工程的施工。
摘要:隨著城市房地產行業的突飛猛進,房地產行業已經成為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一環。但房地產開發項目帶來的環境問題也日益突出。因此,必須抓好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本文根據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特點,闡述了房地產開發項目在施工期和營運期所帶來的環境問題,并提出了防治措施,為實現房地產的開發與區域環境保護的雙贏提供參考。
關鍵詞: 環境影響評價;噪聲污染;空氣污染;防治措施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urban real estate industry by leaps and bounds,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But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project brings environmental problems were also increasingly. Therefore, we must pay special attention to th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projects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work.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proje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project during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period brings the environment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ntrol measures for the realization of th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and region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in-win reference.
Keywords: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Noise pollution; Ai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近年來,房地產行業的突飛猛進的發展,使得房地產業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中非常突出了一環。房地產在開發中雖然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但是也帶來了不少環境問題。因此,環境保護管理部門也對房地產行業開發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提出越來越明確的要求。房地產開發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是指房地產開發項目在施工期和營運期對環境產生的物理性、化學性或生物性的作用及其造成的環境變化和對人類健康及福利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系統分析和評估,并提出減少這些環境影響的防治措施。做好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為實現房地產的開發與區域環境保護的雙贏具有重要意義。
1工程示例
1.1工程概況簡介
(1)地理位置:本地塊位于城郊,本區地勢復雜,東高西低,南側相對平坦,區內大量破舊民房和單位用房,規劃要求全部拆遷。
(2)建設規模:本項目總投資6991.30萬元人民幣,總用地面積23600.00m2,是集休閑廣場,商業街,居住小區,大型地下超市和地下停車場與一體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如下:總占地面積:23600.0m2(其中還建用地面積7543.0m2);總建筑面積:75156.0m2(不含地下室面積)。
1.2環境保護目標主要有
(1)擬建項目區域內的還建居民、新搬住戶;
(2)小區北面約20m處的物資局住宅區;
(3)小區東面約30m商業門店和建行辦公樓及金鳳園住宅區。
1.3小區保護級別如下
(1)項目周圍區域的聲環境質量,執行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
(2)項目周圍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執行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
(3)擬建項目周圍區域地表水環境質量,執行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三級標準。
2房地產開發施工期的環境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
2.1房地產開發施工期的環境影響分析
(1)噪聲污染
在建設施工過程中,主要噪聲源為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施工過程發生的噪聲與其他噪聲有一定的區別:其一是噪聲由許多不同種類的設備發出的;其二是這些設備的運作是間歇性的,因此所發噪聲也是間歇性的和短暫的。
施工期間對周邊的小區和賓館的噪聲污染嚴重,特別是原住戶的影響最大,噪聲值超標7.2~14dB,而且施工周期長,因此在施工過程中加強噪聲的控制特別重要。另外因地處市中心,施工現場周圍均為大于二層的樓房,隔音效果明顯,對沒有直接面對施工現場的地區噪聲影響較小。
房地產施工噪聲主要是施工機械設備噪聲、物料裝卸碰撞噪聲及施工人員人為噪聲。因為施工階段一般為露天作業,無隔聲與削減措施,故傳播較遠,受影響面比較大,施工各階段主要源的聲級一般在80~90dB(A)。
(2)空氣污染
房地產項目施工對空氣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排放的尾氣。施揚塵主要來自以下幾個環節:①施工開挖:建筑物的基礎開挖,地基處理,土地平整等。開挖的土方堆放如遇大風天氣,會造成粉塵、揚塵等大氣污染;②水泥、砂石、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如動榆、裝卸、倉庫儲存方式不當,可能造成泄漏,產生揚塵和大氣污染;③混凝土的拌和加工會產生揚塵、粉塵;④施工所需建筑材料數量較大,施工將增加車流量,加之建筑砂石、土、水泥等泄漏,會增加路面起塵量。
項目在平整場地,土方開挖,物料裝卸及車輛運輸時產生大量揚塵,其濃度與施工現場條件、天氣狀況等諸多因素有關,難以定量分析。
同時,施工期燃油機械和車輛會產生廢氣,主要污染物為總懸浮物微粒、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及氮氧化物等.根據統計,每噸燃油產生的主要污染物SO2為4.57kg,NOx為2.94kg,CO為1.73kg,THC為1.70kg。
2.2房地產開發施工期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1)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噪聲對人體的損害主要是聽力損傷,干擾正常的生活和睡眠,并使人激動、易怒甚至失去理智。噪聲在從聲源到受聲點,因素的影響,會產生衰減,采用如下近似計算模式工中各噪聲源對環境的影響:A聲級傳播衰減計算公式:
LA(R)=Laref(ro)-(Adiu+Abar+Aatm+Aexc)
式中:LA(r)表示距聲源r處的A聲級;Laref(ro)表示參考位置ro處的A聲級;Adiu表示聲波幾何發散引起的A聲級衰減量;Aatm表示聲屏障引起衰減量;Aatm表示空氣吸收引起的A聲級衰減量;Aexc表示附加衰減量,上限為10dB(A)。
由以上計算公式可以得到噪聲防治的主要措施:噪聲源控制即設法降低Larwf(ro),傳聲途徑控制即設法增大Adiu、Adar、Aatm和Aexco.(1)噪聲源控制.選用低噪聲設備,可從根本上降低源強,低噪型運載車在行駛過程中的噪聲聲級比同類水平其他車輛低10~15dB(A),不同型號壓路機噪聲聲級可相差5dB(A)。要加強檢查、維護和保養機械設備,保持,緊固各部件,對脫焊和松動的架構件,要補焊加固,以減少運行震動噪聲.整體設備應安放穩固,并與地面保持良好接觸,有條件的應使用減振機座,降低噪聲。要合理安排設備位置。機械噪聲強度達80dB(A)的設備運行點應盡量布設在敏感點50m以處,運行噪聲達90dB(A)的,運行點應盡量布設在100m范圍以外。
(2)傳聲途徑控制
設立聲屏障,機械運行場界達不到施工場界噪聲限制的機械設備,附近應設聲屏障或隔聲棚.因施工時間短,隔聲屏、隔聲棚不宜采用植樹綠化措施,可選用磚石料、混凝土、木材、金屬、輕型多孔吸聲復合材料建造.當采用木材、多孔吸聲材料時,應作防火、防腐處理.隔聲棚的尺寸高應超過設備1.5m以上,墻長要能使噪聲敏感點阻隔在噪聲發射角以外,頂部可用雙層石棉瓦加蓋。
合理安排時間,夜間22:00至次日7:00在敏感區附近應禁止強噪聲機械施工。
(3)個人防治措施
個人防治措施以戴個人防噪聲用具為主。高噪聲設備附近工作的施工員,可配備耳塞、防聲頭盔等防噪用具,從而可分別衰減噪聲15~30dB(A)和30~50dB(A)。
(4)環境空氣污染防治措施
①工程開挖防塵。工程開挖土方應集中堆放,縮小粉塵影響范圍,及時回填,減少粉塵影響時間.多棄土根據總體布置盡量回填于凹,注意土方挖填平。開挖棄土堆充分灑水,避免產生揚塵;
②砂石骨科與混凝土系統粉塵消減與控制。水泥和混凝土運輸應采用密封罐車.采用敞篷車運輸時,應將車上物料用篷布遮蓋嚴實,防止物料飄失,避免運輸過程產生揚塵。混凝土攪和過程中應加強管理,減少粉塵產生量;
③燃油廢氣的消減與控制。施工期間燃油機械設備較多,對固定的機械設備較多,對固定的機械設備,運行點在敏感點上風向50m范圍以內,需安裝煙塵除塵設備。對燃柴油的大型運輸車輛、推土機,尾氣排放量與污染物含量均較燃汽油車輛高,需安裝尾氣凈化器,尾氣應達標排放。運輸車輛禁止超載;不得使用劣質燃料。對車輛的尾氣排放進行監督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汽車排污監管辦法、汽車排放監測制度、施工運輸車輛排放氣監測辦法等;
④交通粉塵消減與控制。施工道路應保持平整,設立施工道路養護、維修、清掃專職人員,保持道路清潔、運行狀態良好。在無雨干燥天氣、運輸高峰時段,應對施工道路適時灑水,有條件可購置或租用灑水車噴水降塵;
⑤材料他庫物料管理.材料倉庫和臨時材料堆放場應防止物料散漏污染。倉庫四周應有疏水溝系,防止雨水浸濕,水流引起物料流失。運輸車輛應入庫裝卸,臨時堆放場應有遮蓋篷遮蔽,防止物料票鐵污染環境空氣;
⑥勞動保護.粉塵、揚塵和燃油產生的污染物對人體健康有害,對受影響的施工人員應做好勞動保護,特別是材料加工、運輸粉塵較大的施工場地更應做好防治措施,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
3房地產開發營運期的環境影響分析及防治措施
3.1房地產開發營運期的環境影響分析
(1)噪聲污染
該區處于城區主干道,其值超過GB3096-93《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2類及4類標準,而小區建成后,人口高度集中,增加了兩條消防通道,和新建一條濱河路,大型地下停車場的使用,更增加了小區的車流量,這將進一步加大該區的噪聲污染,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
根據同類資料顯示,小區建成后,晚飯后廣場內噪聲可達到70dB左右,對低層住戶有一定影響,其衰減可按面源計算,另外小區外側還有交通噪聲,可按線源衰減,兩者疊加。
由此,建成后對廣場周邊的低住戶有一定影響。
(2)水環境污染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投入營運后,因人口密度增加,增加了大量生活污水,產生的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機污染物,若不處理直接排放,會對周圍的水體造成污染。
3.2房地產開發營運期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1)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建成后對廣場周邊的低住戶有一定影響,室內采用良好的隔音材料,可使室內聲級減少20分貝左右,對居民影響不大。
(2)水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為有機污染物、氮、磷等,可修建化糞池進行處理,經處理后排放,可減輕對周圍水體的污染。因污廢分流,污水進入下水道,廢水通過地埋式污水處理池后排入下水道,進入污水處理場,可減少污染。雨水通過雨水管排入水體。
4結語
總之,房地產在開發中雖然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但是也帶來了不少環境問題。環境影響評價是環境保護的一項重要工作,在房地產開發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過程中,必須針對項目的特點及周圍的環境狀況,全面、綜合的考慮分析房地產開發所帶來的主要環境問題,進而為項目建設單位提供合理化、科學化的防治措施。這樣才能減少或避免環境污染,以實現房地產的開發與區域環境保護的雙贏。
關鍵詞: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城市環境噪聲首先是噪聲的一部分。從物理學意義上來講,噪聲是一種不同聲源的無規律混合的振動,其頻率和振幅具有復合性和無規律性的特點; 從環境保護角度而言,凡是人們所不需要的、使人厭煩并妨礙人們生活和生產的聲音都可稱為噪聲。
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活動產生了過多的聲音,包括正常的工業生產噪音、生活噪音和建筑噪音,也包括不良好的商業活動經營方式,使得城市充滿了各種機器噪音、鳴笛聲、音樂聲、賣聲等生源。城市環境噪聲已然成為城市環境中的普遍問題,成了噪聲污染。噪聲污染同時具有污染范圍廣、影響時間長、對居民影響直接的特點,為居民反映最直接的一類環境污染,有關噪聲的環境投訴事件占到環境投訴的50%以上,居環境投訴事件的首位[1]。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調查顯示,噪聲污染與大氣污染、水污染并稱為城市環境的三大公害[2]。
一、噪聲來源及危害
(一)噪聲來源
城市環境噪聲即城市噪聲污染,污染源可分類為交通噪聲、工業噪聲、社區生活噪聲和施工噪聲,城市聲環境也可以分類為城市區域聲環境、城市道路交通聲環境、城市功能區聲環境等。
據文獻報道,我國城市噪聲源中,(1)30%以上來自交通噪聲(國外統計資料交通噪聲占70%)[4],噪聲源是汽車、火車、飛機等交通工具。由于機動車輛數目一直在急速增加,道路交通噪聲成為影響最廣泛的污染。(2)在工業噪聲和施工噪聲約占我國城市噪聲源的27%,主要來自生產過程和市政施工中機械振動、摩擦、撞擊以及氣流擾動等[4]。(3)社區生活噪聲在城市噪聲中約占40%左右,包括流動叫賣、商業經營活動、戶外兒童喧嘩、汽車的啟動、家用電器等。
(二)噪聲危害
城市聲環境是人居物理環境的主要因素之一。噪聲對環境的影響屬物理污染,已成為現代化城市的公害之一。噪聲對人、動物、儀器儀表以及建筑物均構成危害,其危害程度主要取決于噪聲的頻率、強度及暴露時間。噪聲對人體最直接的危害主要是聽力損傷,包括暫時性聽閾偏移(聽覺疲勞)、永久性聽閾偏移(噪聲性耳聾)和爆震性耳聾;給人體其它系統帶來的危害包括:噪聲會使人產生頭痛腦脹耳鳴、失眠、全身疲乏無力以及記憶力衰退等神經衰弱癥狀和消化系統功能紊亂、腸胃病和潰瘍病等生理疾病;同時也會影響人的注意力和工作效率。研究表明[3]噪聲超過85dB(A),會使人感到心煩意亂,無法專心工作。噪聲也會對動物的聽覺系統、視覺系統、內臟系統造成病理性病變化,噪聲對動物的行為有一定的影響。噪聲還會影響到儀器設備和建筑物,當超過150分貝時,會嚴重損壞電阻電容晶體管等元件,超過140分貝,對輕型建筑開始有破壞作用[5]。
二、噪聲防治措施
噪聲污染對人類的危害,主要表現為對聽力的損傷、對身體健康和生活質量的影響。因此要預防和控制噪聲污染就顯得尤為重要。構成噪聲污染有聲源、傳播途徑與接受器三個要素,控制噪聲污染也可以從這三個方面著手:在聲源處抑制噪聲,降低聲源噪聲級,這是最根本的措施;對噪聲傳播途徑加以控制,這是噪聲控制中的普遍技術,包括隔聲、采用多孔吸聲材料等措施;對接收器的保護,對于人,可佩戴耳塞、耳罩、有源消聲頭盔等,對于精密儀器設備,可將其安置在隔聲間或隔振臺上。
(一)法律法規標準
1.要積極的制定和完善強制性的城市噪聲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并徹底的落實,這是改善城市噪聲污染的關鍵性措施。制定了噪聲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GB 12523-2011)、《鐵路邊界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GB12525-90)、《建筑施工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2011)。城市合理的功能分區。城市合理的功能分區,以及完善的、分工合理的道路系統是整個城市區域具有良好聲環境的前提。
2.加大監管力度,嚴格控制噪聲污染行為。(1)強化車輛監督管理力度,針對不滿足城區行駛噪聲要求的車輛,必須禁止使用和銷售,并且還應當加強城區報廢和清理執行力度。及時對破舊機動車和高噪聲機動車進行清理,使噪聲能夠在根源上得到控制。(2)對城區商場以及娛樂中心等噪聲根源進行強化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商場和娛樂中心進行檢查,對違規情況必須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對群眾反映較為強烈的地區進行重點監管,甚至還應當通過強烈手段控制音響大聲叫賣等情況,并鼓勵他們盡可能通過文字、媒體等方式來進行廣告宣傳。(3)針對交通噪聲污染,則可通過實施限時、限行以及限速等方法來緩解交通噪聲污染。(4)工業噪聲則必須加強對企業的宣傳教育力度,嚴格執行噪聲排放標準,對超標的工業企業,必須進行及時整頓處理、整改,從聲源上控制噪聲污染。
(二)技術手段
1.源頭控制噪聲源,提高建設標準。(1)對道路交通進行優化和調整,使道路交通情況能夠得到有效改善,提高利用率,減少擁堵帶來的噪音量。加強對原有道路的路面使用新材料擴展和改良,降低機動車的摩擦噪音,有效控制機動車啟動頻率噪聲。加強綠色防護欄或隔音擋板的建設,在原有的敏感建筑物以及道路之間,加注綠色防護欄或隔音擋板,使城市污染能夠得到控制或者有效隔離。(2)對城市內的建筑工地,進行有效管理,從施工時間、施工過程中降低噪聲源的產生和對周圍居民的影響。
2.傳播途徑:增加傳播距離、增加吸能屏障。(1)聲屏障技術在降噪應用中是一種最簡單有效的方法。為了避免和減少交通噪聲的干擾,可以通過設置不同形式的聲屏障、障壁建筑物和優化的土地使用規劃來達到降噪的效果。控制噪聲就是在噪聲到達耳膜之前,采取阻尼、隔聲、吸聲、消聲器、個人防護和建筑布局等措施,盡量減弱或降低聲源的振動,或將傳播中的聲能吸收掉,或設置障礙使聲音全部或部分反射出去,減弱噪聲對耳膜的作用,以達到控制噪聲的目的[6]。(2)這就要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對噪聲進行控制,包括聲屏障、隔聲窗、綠化林帶及功能置換等,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一種措施或幾種措施并用,以達到降噪的要求。
3.從接受端降低和隔離噪聲,保護受體正常功能。(1)單體建筑設計和技術措施,從聲環境質量考慮建筑群的總體布局、單體建筑物的設計,乃至建筑物護結構材料和構造,都可以防止或減弱噪聲干擾。(2)合理規劃、布局。針對容易造成城市噪污染的企業,應當采取“退二進三”“出城入園”的方式來進行整體規劃,同時分層次、分時段、有重點、分區域的進行改造、搬遷或停產、關閉,同時各規劃部門還需對交通干線以及建筑物之間設置合理的防噪聲距離[7]。
三、結語
城市噪聲污染是城市化建設中的主要污染源,其對城市環境、居民健康等都存在明顯的影響。根據城市噪聲污染特點的分析,合理規劃城市發展,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影響因素,從最初階段將城市聲環境納入城市計劃,確定好噪音的控制方式,同時配合防治策略,降低城市噪聲污染對城市建設的影響力度,緩解噪聲污染對城市建設的危害,保障城市化建設的發展力度,加強城市化發展中的經濟控制,以免影響城市化建設。
【參考文獻】
[1]趙鵬濤,趙廣田.噪聲污染的危害及防治措施[J].大眾科技,2011(10):35-38.
[2]耿樺.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的防治[J].山西建筑,2007,33(28):339-340.
[3]樵地英.中國城市噪聲污染的危害及控制技術的探討[J].能源與節能,2013(04:)81-82+83.
[4]鄒飛.我國城市噪聲污染及其防控對策探討[J].北方環境,2011(21):150+163
[5]陳安,汪愛元,肖萌芳,彭藝.城市噪聲污染控制實例[J].環境技術,2015(04):23-25.
[6]張艷紅,韓少軍.城市環境噪聲污染的特征與防治對策[J].環境,2014(07):92-93+102.
現代科學技術的高速發展,一方面給人們生活帶來了便利,在另一方面技術的附加產生物也可能帶來新的環境污染,這些成為人們需要解決的新問題。由于現代化進程的發展尚且不完善,人們沒有意識到環境對于人們生存和發展的重大意義,缺乏完備的環境保護意識,因此在日常生產生活中隨意的將有害物質不加處理就排放到環境中,長期的循環積累,對環境造成了嚴重的破壞,形成了各種各樣的環境污染和公害事件。目前對于環境污染和公害的防治我國也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規,包括水污染防治法、空氣污染防治法、噪聲污染防治法等,但是環境污染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潛伏期長、累積性等,很多環境污染和公害事件的最終爆發需要經過很長時間,因此法律法規的制定上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在實際的環境污染和公害防治措施的實施中,是環境污染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潛伏期長、累積性等,很多環境污染的最終爆發需要經過很長時間,因此法律法規的制定上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在實際的環境污染和公害防治措施的實施中,強制干預帶來的環境治理效果并不理想,沒有好好利用人們群眾監督的力量,造成了很多企業都是先污染后治理的情況,而且后期污染治理的效果也并不顯著。
2.常見的環境污染和公害問題
2.1空氣污染隨著現代化進程的不斷發展,空氣污染也越來越嚴重,工廠排放的廢氣粉塵、汽車尾氣、火力發電、化工廠廢氣排放、鋼鐵冶煉、城市垃圾焚燒等都是導致空氣污染嚴重的重要源頭。污染氣體的排放在空氣中會形成酸雨落下來,對于建筑物、農作物、樹木等都有嚴重的腐蝕性,同時也會造成水資源的污染。汽車尾氣中含有大量的氮氧化合物,經過長時間的光照容易形成光化學煙霧,對人的呼吸道和肺功能有很強的刺激性,長時間的吸入人體中,會對人的身體帶來很大的傷害。工業化的高速發展,使得越來越多不同種類的化工燃料的被廣泛使用,生產過程中燃燒排放的廢氣粉塵會讓大氣的能見度降低,粉塵顆粒漂浮在空氣中導致經常出現霧霾天氣,嚴重影響到城市的交通、人們的生活等。
2.2水污染現代工業化水平的不斷發展,促進了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同時也在生產的過程中,由于缺乏環境保護意識,任意排放了大量的工業廢水,而且濃度普遍較高、污染性強、擴散性大,這些工業廢水大多未經處理就任意排放到河流、湖泊等水體中,使得本來干凈的水源受到嚴重的污染。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快速發展,家庭排水量在廢水排放量中所占的比例也越來越高,并且由于城市污水處理技術與設備的不完善,這些日常的家庭排放通常也是直接排放到地下管道,再流向河流。鄉村郊區農業生產發達,但是由于過量的使用農藥、廢料以及大量養殖場的排泄物,隨著雨水的沖刷或者直接排放到地表水中,帶來嚴重的水體污染。
2.3噪聲污染由于工業的高速發展和城市人口數量的日益增多,噪聲污染也變的越來越嚴重,涉及到各個領域。目前噪聲污染已經成為四大污染之一,嚴重影響到人們的身心健康。噪聲污染的來源主要包括工業噪聲、交通噪聲、建筑噪聲、社會噪聲。由于社會的發展,機動車輛、飛機等大量運輸工具的使用,使得交通噪聲的污染變的日益嚴重,也成為噪聲污染的主要來源。而社會生活噪聲波及的范圍廣、來源復雜,雖然這些噪聲的噪聲級不高,但是因為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密切聯系,人們對此類噪聲十分敏感,甚至會嚴重影響人們的生活質量。
3.防治環境污染和公害的措施
3.1對于空氣污染的防治工業生產作為空氣污染嚴重的主要原因,應當加強在工業生產方面污染排放達標的監督,并且對在節能環保、回收處理廢氣污水排放做出貢獻的企業進行獎勵措施。對于常年污染性大、效益差的企業進行整頓,鼓勵企業不斷調整能源使用結構,從空氣污染的來源進行預防措施的實施。對于尾氣排放量大的機動車輛應當令其改裝,從而降低廢氣的排放量,并且應當加快汽車燃料和汽車新能源開發利用的研究進程,可以長期有效的改善汽車尾氣排放量大的問題。加強城市的植被綠化也是降低城市空氣污染的重要手段,應當在城市中多空氣污染的地段投入資種植易吸收污染的植物,做好城市的綠化工程建設。
3.2對于水污染的防治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是水污染防治的一條有效途徑。應當不斷完善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設備和提高污水處理技術,對于人們日常家庭生活排放的廢水進行統一處理排放,大大的減輕了水體自凈的壓力。在工業廢水排放方面,應當加強工業生產中無污染生產、清潔生產技術,以及工業廢水達標排放等措施,力求在工業生產的每個環節做到污染的最小化。對于污染型鄉鎮企業的應當大力推廣污染處理技術和設施,并且農業生產中呼吁減少化肥、農藥的使用,轉而使用有機肥料、天然肥料等。
3.3對于噪聲污染的防治對于噪聲污染的防治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包括噪聲污染的來源、噪聲傳播的途徑、噪聲的接受者。對于噪聲污染來源的控制是防治噪聲污染的根本途徑,在生產過程中進行工藝和操作方式的改進、生產設備設計的改善,降低機動車輛行駛過程中的噪聲等都可以在源頭上控制噪聲污染的產生。在傳播途徑上對噪聲污染進行防治也是十分有效的,可以科學規劃工業區、居住區的分布等,將噪聲級別大的工業生產設備遠離密集人口的地方,并且在噪聲傳播的途徑中采用隔聲、消聲、吸聲等有效防治技術。在噪聲污染接受者方面也應當做好自我防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使用隔音耳機以及在裝潢中使用隔音建筑材料等。
4.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