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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情況
根據市審改的要求,結合我局職權的實際情況,全面清理辦理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的申報材料,重新梳理一次性告知單,取消兜底性條款,優化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流程,精簡重復審核或功能雷同的審批環節,對照行政審批事項的承諾時限,結合審批辦理實際情況,減少審批環節和層級,進一步梳理審批和服務事項辦理環節行政審批事項開展自查。
1、涉及精簡材料的事項(2項)
分別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服務(含5個子項)的“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參保登記服務”、養老保險服務(含9個子項)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服務”
2、涉及精簡申報材料的各稱(2項)
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3、審批事項材料“瘦身”情況
完成梳理數量共計27項。
4、“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情況
四批共計上報“最多跑一趟”事項38項,“一趟不用跑”1項。
(二)行風整改措施
1、進一步精簡申報材料。全面清理辦理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及相關證照所需的申報材料。一是沒有法律法規規章或省政府規范性文件依據的,原則上予以取消;確需提供的要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履行論證、聽證程序。二是上一個審批環節已經收取的申報材料,下一個環節不再要求提交;三是申報材料為本部門或本系統發放的證照或批準文書,可要求只提供批準文件名稱、文號、編碼等信息供查詢驗證,不再提交證照或批準文書原件或復印件;四是能夠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可不再要求提交;五是探索“告知+承諾”辦理模式,由審批部門告知申請人應當符合的條件和虛假承諾應負的責任,申請人知曉條件要求并書面承諾保證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承諾承擔違約責任后,審批部門可先予辦理相關手續,同時相應加強事后核查和監管。
2、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限。優化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流程,精簡重復審核或功能雷同的審批環節,努力實現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辦理“零超時”。對照行政審批事項的承諾時限,可結合審批辦理實際情況,減少審批環節和層級,進一步壓縮承諾辦理時限,提高辦事效率。
為了切實推進商標戰略,積極打造著名商標方陣,不斷增強我省企業市場競爭力,努力使商標品牌經濟成為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柱。根據《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的規定,省著名商標認定工作辦公室決定今年繼續開展省著名商標認定工作,并對年認定的省著名商標進行復查。現將組織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的范圍和條件
凡在省范圍內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且其商標經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并符合《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相關規定,均可自愿申報認定省著名商標。
二、申報的時間和程序
申請認定省著名商標的,申請人可通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下載《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表》。并將填寫好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一份,裝訂成冊)報所在地州(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省局直屬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所在地工商局應嚴格按照《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的規定,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認真進行審查、核實,認為符合省著名商標條件的,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于年5月10日前報送省著名商標認定工作辦公室,對不符合省著名商標條件的,應將審查結果通知申請人。
三、申報材料
(一)基本情況:1、申請人概況、企業發展史;2、企業規模、資產、主要經濟指標及發展趨勢等情況;3、申報商標所指主要商品或服務的生產經營情況;4、商品質量和市場信譽、相關公眾認知程度等情況;5、企業誠信、環境保護、企業用工和社會勞動保障等情況;6、商標注冊、管理和打假維權、廣告宣傳等情況。
(二)主體合法性證明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資格證明復印件;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3、稅務登記證。
(三)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有關材料:
1、申請認定省著名商標的《商標注冊證》,商標申請人與商標持有人不相一致的要出具證明材料;2、商標實際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標標識與《商標注冊證》上核定的商標圖形、文字、商標使用范圍等相一致的證明材料;3、商標最早使用和連續使用的證明材料;4、商標在國外、境外注冊情況的證明材料。
(四)證明該商標宣傳、促銷工作的有關材料:
即與該商標有關的企業商品廣告宣傳和企業形象宣傳,包括宣傳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反映廣告投入的發票、合同等證明材料。
(五)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
1、商標標注商品產銷量同行業排名等有關證明材料;2、商標標注商品在國內銷售或服務區域及專賣專營網點分布情況證明材料;3、商標標注商品出口銷售情況證明材料;4、反映公眾對該商標標注商品知名度、美譽度、信任度的有關證明材料;
(六)證明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
1、企業對商標保護重視程度及商標管理機構、人員和商標管理工作情況的證明材料;2、商標被假冒侵權程度和范圍及受保護的記錄有關證明材料。
(七)證明該商標知名的其他證明材料:
1、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兩年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發展變化情況證明材料;2、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兩年利潤、稅收變化情況證明材料;3、出口企業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出口創匯情況證明材料;4、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質量監管、食品衛生監管部門組織的統檢、抽檢、定期和日常監督檢查中的檢測結論證明材料(免檢產品應提供免檢證明);5、商標市場信譽與省級以上獲獎情況;6、屬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有效證明材料。(近兩年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要與上報統計部門或稅務部門的數據相一致,稅收情況要出具稅務部門的證明材料。)
(八)證明依法承擔社會責任的有關材料:
1、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勞資糾紛等問題證明材料;2、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證明材料;3、嚴格執行國家和環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環保糾紛問題證明材料;4、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衛生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證明材料;5、近兩年來沒有發生重大消費者權益糾紛的證明材料。(上述證明材料要出具相關主管單位認可的書面材料)
(九)其他相關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提高對認定省著名商標工作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專人負責,切實做好省著名商標的組織申報工作。
1、要進一步加大商標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尤其要做好新頒布的《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88號)的學習、宣傳活動,把創立著名商標活動的意義和作用宣傳到每個企業,引導企業提高商標意識,指導企業正確運用商標戰略和商標策略開拓、占領市場,鼓勵爭創省著名商標,積極幫助企業做好省著名商標的申報工作。
2、要嚴格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對商標所有人申報的材料和商標使用、管理進行認真細致的審查核實,按照規定時間上報。重點推薦上報使用該商標商品的產量、銷售額、市場占有率等主要經濟指標在本省同行業中居于前列、銷售(服務)區域和廣告在省境內的投放覆蓋范圍較廣,在相關公眾中有較高的認知程度并符合省著名商標條件的商標。
3、要認真做好滿兩年省著名商標的復查工作。年省政府以政〔〕12號文件認定的“藍天(圖形)”等14件省著名商標已滿兩年(附件3),各州(地、市)工商局及省局各直屬分局做好復查,由企業據實填寫復查表(附件2),復查表請各地做好存檔。對不符合條件的上報省局,由省局提請省著名商標認定機構撤銷其著名商標資格。
4、結合省局《關于年度全省工商系統深入推進商標戰略工作的實施意見》(工商商〔〕7號)的要求,積極推進商標戰略實施工作,大幅提升商標注冊量,大力培育知名品牌群體,把著名商標的申報、推薦工作當作扶持本地產業,促進本地經濟發展的大事來抓。指導企業整理申報材料,認真審核,嚴格把關,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可靠、有效,并及時上報省局,以確保省著名商標認定工作的順利實施。
筆者作為食品生產許可證國家注冊審查員,在對《食品生產許可證》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時發現企業在填報申請材料時存在資料不齊全、失效或不符合要求等問題。有些問題如果在現場核查時才發現的話,將判定為嚴重不合格項目,導致不予行政許可的結論。因此,如何正確地填報《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材料是企業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首要任務。
1、發(換)證企業申報材料存在的一些問題
1.1 填寫方面的問題
(1)企業申報材料中的企業名稱、地址與營業執照不一致。《食品安全法》實施后,把申領生產許可證作為食品生產企業合法經營的前置條件,設立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先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后,方可辦理工商登記。因此,對新建立的食品生產企業在申報生產許可材料前,應當首先到工商管理部門預先核準企業名稱,并取得生產經營場地合法使用證明(如:產權證明、經營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臨時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等) ,確定好企業名稱及地址才能填報食品生產許可材料。在實施過程中就發現有企業剛領證,由于生產地址與當地行政區域劃分不符,領不到營業執照,再去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求生產地址變更。耽誤了食品生產加工時機。換證企業變更信息不完整,如第一次以第一分廠的名義領證,換證時以總公司名義領證,但沒有說明二者的關系。
(2) 申報單元及產品類別的分類錯誤或沒完全按照審查細則順序填寫。有的企業對產品工藝不了解,產品實施細則研究不透徹導致申報的單元與類別完全不符合細則內容。要研究產品實施細則、對照工藝流程,還要查找相關的產品標準進行分類。
(3) 缺少實施細則所規定的必備生產設備或檢驗設備,必備生產設備或檢驗設備的精度等級標注不準確或未達到檢驗方法標準的要求,有的設備超過檢定有效截止期。應建立生產設備及檢驗設備臺帳,及時掌握設備檢定有效期,防止非預期使用。填報設備表格時,按相應細則中規定的必備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的順序結合實際的工藝流程進行填寫,精度等級應符合細則規定,或產品檢驗標準規定的要求。
(4) 申報原材料內容不齊全,未包括送檢產品配料成分。原材料執行標準錯誤或過期;有些原材料使用的是衛生標準而不是產品標準。應關注標準的現行有效性;執行企業標準的產品,一般可按照企業標準中所述原輔料填寫。來源于國外的原輔料需提供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合格證明復印件。畜禽肉等應經獸醫衛生檢驗檢疫并提供合格證明,豬肉等需提供生豬定點屠宰證;復配(合)添加劑要展開,并關注復配(合)成分是否符合GB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能添加入該產品。食品添加劑焦糖色需標注加工方式。原材料提供企業名稱及生產許可證編號要正確,要有需要的獲證內容。
(5) 關鍵控制點在工藝流程圖上未標注關鍵設備及參數。可以參照細則中所述關鍵控制環節確定關鍵設備及參數。
1.2 申報材料與所附資料不符合要求
(1) 申請材料內容不完整。分裝企業需要附供方QS 證的沒有附QS 證復印件或附上已過期的生產許可證書復印件,或所附的證書獲證范圍不符合要求,食品企業申領分裝證書,提供原料供方也是分裝資質。
(2) 企業標準中檢驗項目與申報產品實施細則規定的檢驗項目不一致,缺少項目或標準中指標不符合細則要求。在填報申請材料時需對照產品細則中發證檢驗項目以及企業標準要求及時修改標準。
1.3 同一個企業不同單元上報材料沒有按一個單元一套材料上報;同一個企業同產品類別不同品種或加工方式沒有按一套材料上報。
1.4 企業平面圖生產場所各功能間標注不清楚,例如不在一個平面上原輔料庫、化驗室不標注。
2、變更申請材料存在的問題及注意事項
(1) 獲證企業單純企業名稱變更或行政區域調整導致企業生產地址名稱變化需提供“食品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表”、并附變更前后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工商變更證明原件、并提供原獲證證書原件、復印件。
(2)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增加新種類產品或申證單元產品變更,檢驗方式、設備有變化或生產設備、工藝有重大變化,以及企業遷址、擴建變更申請,均需要進行現場核查。因此,除按首次申請材料要求申報外,還需增加變更申請表。食品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表裝訂在申請書的首頁。
3、食品生產許可資料填報過程應注意的政策事項
3.1 產業政策事項生產糖、味精、白酒的1999 年9 月1 日后的新建企業不予受理; 凈含量為125ml 以下含125ml的碳酸飲料的生產能力小于100 瓶每分鐘的不予受理。
3.2 生產飲用天然礦泉水的企業須附上取水證、采礦證、水源評價報告和水源水質跟蹤監測報告等復印件。生產飲用天然泉水的企業須附上取水證復印件。生產飲用天然礦泉水和飲用天然泉水的企業的年需求量不能超過取水證取水量。
3.3 藥食同源食品企業應根據衛生部《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食品不得加入藥物;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食藥兩用的物質,可以作為食品的原料或配料在食品中使用,但不得宣傳、標注治療功效。食品生產企業禁止使用藥品名稱或可能引起消費者誤以為是藥品的名稱命名食品。“健字號”的膠囊、口服液、片劑、沖劑等產品暫不納入市場準入發證范圍,衛生部已有批復按新資源、普通食品管理的除外。
東城區政府統計部門圍繞全市“誠信統計”建設主題,為加強全區調查單位統計基礎建設,提升統計工作水平,增強統計服務意識,2012年,組織開展了“走百家企業,樹十佳典型”主題活動,以百家調研為切入點,推進基層企業誠信建設,在深入企業調研、政府統計部門推薦與企業自薦相結合、綜合評估的基礎上,評選出了具有推廣意義的10家企業作為全區統計工作“十佳單位”。
這次主題活動歷時半年時間,27個調研小組共完成了對135家企業的調研,摸清了企業基層基礎建設的現狀。東城局隊還確定了《企業基層基礎建設的現狀分析及提高途徑研究》的課題項目,并申請通過了2012年全市統計系統的重點課題項目。目前,課題研究已通過全市的結項驗收,取得良好的評價。
2013年,新一屆統計工作“十佳單位”評選活動已正式啟動。相比上年,今年的評選標準進一步提高,設置的評選標準共計五大項十七個小項,“十佳單位”認定有效期仍為兩年,期滿后,企業應向東城局隊提出有效期限延續申請,重新認定后符合評選標準的企業予以延期。
申報方式:各相關科(所)依據本部門所掌握的統計工作情況推薦自愿參加統計工作“十佳單位”評選的單位候選名單,并由推薦單位提供申報材料。自行申報單位向局隊法規科遞交書面申請書和申報材料。
評選時間:2013年3月開始至12月結束,分為五個階段。(1)3~5月總結上年統計工作“十佳單位”先進經驗并進行廣泛宣傳;(2)6~7月為企業報名階段;(3)8~9月為初評階段,篩選出符合評選條件的企業進入正式評選;(4)10~11月完成評選及公示;(5)12月完成對統計工作“十佳單位”的表彰。
評選表彰:授予統計工作“十佳單位”稱號,免除其兩年統計執法檢查,并在區統計信息網公布。
咨詢電話:65262951
海淀區“統計誠信單位”評選簡介
2013年,為深入營造依法統計、誠信統計的良好社會氛圍,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提升政府統計部門的服務能力和水平,海淀區統計局、調查隊根據市局總隊《關于開展統計調查單位誠信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在認真總結以往開展統計誠信建設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決定開展“統計誠信單位”評選活動。
目前,海淀局隊正在積極探索,研究建立并不斷完善適合本地區實際的統計誠信單位建設工作機制,科學制定推進誠信建設的工作制度,明確工作標準,嚴格工作程序,確保統計誠信建設工作的公信力。
申報方式:由統計調查單位自愿申報,或者經相關部門引導,由統計調查單位自行申報。
評選時間:4~5月為宣傳動員、企業申報階段;6~7月為初選階段;8~11月為實地檢查、全面評估階段;12月為表彰和公布階段。
評選表彰:由海淀局隊授予“統計誠信單位”榮譽稱號并公布,將所授予榮譽稱號情況記入全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同時在三年內免予統計執法檢查。
咨詢電話:88487182
豐臺區“誠信統計單位”評選簡介
為充分調動廣大統計調查單位真實統計、準確統計的積極性,營造依法守信的統計氛圍,不斷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和統計公信力,豐臺區統計局、調查隊于2012年3月正式啟動了豐臺區誠信統計單位評選工作。豐臺局隊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將誠信統計單位評選首次列入局隊年度“折子工程”內容,并要求評選全過程要堅持公正、透明、嚴謹的原則,力求在全區范圍內選拔出忠于《統計法》、精于統計業務的調查單位。
2013年4月11日,豐臺局隊召開誠信統計單位評選工作推進會,對2012年評選出的四家“誠信統計單位”進行表彰,并開展了統計工作經驗交流。2013年,局隊的工作目標是將誠信統計單位評選打造成一項具有豐臺特色的統計服務產品,助力更多的統計調查單位參與評選活動,要讓企業能夠積極展現自身統計工作的優勢特點,有力證明自身數據質量的真實可信。局隊在大力宣傳推廣誠信典型的同時,將繼續拓展工作思路和方法,讓誠信榮譽切實轉化成企業看得見、基層統計人員碰得到的好處,激發調查單位主動參與的熱情。
申報方式:調查單位采取自我推薦方式并填寫 《北京市豐臺區誠信統計單位申報表 》,由豐臺區評選領導小組進行申報資格的初步審核。
評選時間:2013年3月開始至11月底結束。(1)3~5月為準備階段;(2)5月完成企業申報及資格審核;(3)6~9月進行實地核查;(4)10月完成評選及公示;(5)11月底完成表彰及通報。
評選表彰:授予“誠信統計單位”榮譽稱號并公布,授予榮譽稱號情況記入全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同時在兩年內免予統計執法檢查。
咨詢電話:63629548
門頭溝區“統計誠信單位”評選簡介
為更好地服務基層統計調查單位,樹立誠信榜樣力量,確保統計數據質量,營造良好統計公信力氛圍,2011年,門頭溝區統計局、調查隊制定并啟動了“統計調查單位星級信用評價體系”。該評選堅持“五統一”原則:統一評級范圍;統一評級標準體系;統一評級組織和實施程序;統一信息披露;統一評后監督和跟蹤監測。將本區域內規模以上統計調查單位作為評價對象,將其統計行為納入評價范圍,從而推進統計工作發展,擴大統計影響力。
2013年,門頭溝局隊將以北京市統計調查單位誠信建設工作為指導,開展“統計誠信單位”評選活動,通過門頭溝區統計信息網、北京市統計數據聯網直報平臺、統一通信短信平臺等媒介,對轄區單位進行廣泛的宣傳動員。“統計誠信單位”評選更加細化,評選流程更加合理。目前,此項評選活動已經拉開序幕。
申報方式:企業根據申報條件自愿報名,各報名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報名表,并遞交申報材料。
評選時間:組織實施(2013年3~11月),總結表彰(2014年1~3月)。
評選表彰:門頭溝局隊將對評為“統計誠信單位”的企業進行表彰,免除其兩年統計執法檢查。
咨詢電話:69836545
密云縣“統計誠信單位”評選簡介
2013年,密云縣統計局、調查隊決定在全縣統計系統內首次開展“統計誠信單位”評定活動。活動旨在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工作,教育和引導區域內各統計調查單位和綜合統計部門自覺遵守統計法律法規,堅持依法統計,營造依法守信的統計氛圍,努力提高政府統計的公信力,全面提升統計工作質量,樹立誠實守信的統計行業風尚。
為推動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密云局隊設立了統計誠信單位評定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誠信統計單位評選的各項工作,并制定了“統計誠信單位”評定實施方案。密云局隊還將通過監督、回訪、調研等方式,積極開展法律宣傳、業務培訓和指導以及各類咨詢,認真聽取調查單位的需求和意見,努力解決調查單位的實際問題,實現統計誠信建設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高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申報方式:統計調查單位自愿申報,或者經相關部門引導,由統計調查單位自行申報,并遞交書面申請表。
評選時間:申報時間為每年的8月底前。
一、實行并聯審批運行機制
建設項目審批方式一律改“串聯審批”為“并聯審批”,采取“統一收件、牽頭辦理、同步啟動、并聯審批、限時辦結、加強監督”的運行機制。
(一)統一收件、牽頭辦理。凡建設項目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審批的或以其他部門的審批結果作為本部門審批前置條件的,都實行并聯審批(以下簡稱“聯辦件”)。由項目業主向市行政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提交書面申報材料(附電子文本),由中心業務科(導辦臺)統一收件,并將文件存入中心網上審批系統,責任部門牽頭辦理。參與并聯審批的各單位窗口在網上審批系統內同步對申報材料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審查、補辦、受理、審核、審批等相應操作,逐步推行審批全程電子化。各審批部門不再單獨受理項目業主的申請。
全程電子化后,審批部門需要書面存檔的,待審批結果出來后,由申請人提交一份完整的書面申報材料,發放正式批件。同一項目在不同審批階段的并聯審批由中心管理層確定一個部門為責任部門,配合中心管理層協調該階段的并聯審批。
(二)同步啟動、并聯審批。中心管理層在網上發出聯辦件收件通知,各相關部門窗口及時對所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受理,需補件的或不符合相關規定需作退件處理的,應在3日內將補件或退件理由詳細地反饋給中心管理層,匯總后統一轉交給申請人,并書面或在網上告知其他相關審批部門窗口,等待申請人補件后再啟動并聯審批程序(符合容缺預審制條件的除外)。
項目需召開聯席會議或進行現場聯合踏勘的,責任單位應在正式收件后5日內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及項目業主代表進行,并形成聯席會議或踏勘紀要;責任單位應在會后3日內出具紀要,同時抄送中心管理層,各有關單位必須按紀要執行。
(三)限時辦結、強化監督。聯辦件審批程序正式啟動后,各相關審批部門窗口必須在承諾時間內辦結,并將審批結果及時反饋中心管理層。進一步強化對聯辦件的監督,健全電子監督系統,實行收件提醒、快到期黃燈預警、超時紅燈警示等審批全程電子監督。中心管理層對項目落地前期情況及審批過程進行全程跟蹤督查,并對并聯審批過程中的問題進行協調,確保聯審機制落實到位。
(四)明確各相關審批部門職責
市發改委為政府投資(政府性資金)項目建議書(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的并聯審批責任部門;市規劃局為方案設計(含總平圖)聯審的審批責任部門。需進行初步設計審批以及可將方案設計(含總平圖)與初步設計合并審查的項目以市發改委為責任部門;現場聯合選址由中心負責召集;需要召開評估論證會或審查會的,由責任單位負責組織,有關行業和相關專業主管部門參與論證審查,行業和相關專業主管部門不再另行組織召開行業審查會。以上項目應統一在中心辦理,嚴禁脫離中心監管的體外循環。
涉及并聯審批項目的責任部門和各相關審批部門要按照各自分工、明確職責、密切配合的原則,確保聯審流程高效運作。
1、責任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是受理聯辦件的申請,告知申請人該項并聯審批過程、審批部門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報材料。
二是組織聯合踏勘、認證評估會、審查會等聯審會議;書面向中心管理層提交聯審會議報告單;匯總聯審單位意見,并及時出具聯審會議紀要或聯辦意見并及時抄送中心管理層。
2、責任部門和聯審部門的共同職責
一是告知項目申請人具體、詳細的申辦程序,并引導申請人到中心導辦臺統一收件。
二是按照中心管理層的告知,做好申報材料的接收、審核、受理,并將審核意見和辦理結果在規定時限內反饋給中心管理層。
三是按時參加聯合踏勘、聯審會等。會前認真預審項目材料,授權參會人員在聯審會上出具具體明確的有法律依據的書面意見。
四是在中心電腦網絡系統上完整記錄并保存審批過程、審批理由、審批結果。
3、行政服務中心主要職責
負責并聯審批的管理、協調、督辦,召集聯合現場踏勘,參與聯審會議、聯合驗收等。
(五)規范聯辦件的操作程序
1、啟用并聯審批電子網絡系統
聯辦件的受理、抄告、審核、反饋,必須按新開發的并聯審批電子網絡系統要求,在網上進行規范操作,做到網上流轉、快速聯動、無縫銜接。
2、規范退回件運作
并聯審批各部門在聯審過程中,對申請事項按規定不予受理、需作退回件處理的,應將整個聯辦件作退回件處理,并聯審批流程中止。如申請人提出要求其他部門給予辦理單項審批的,部門可另按單件的形式予以受理及審批。
3、關于超時默認的規定
啟動并聯審批程序后,各相關審批部門在規定時限內沒有反饋意見,或超時且對催辦沒有回應的,或沒有派人也不說明原因不參加聯審或聯合踏勘的,一律視為默認同意。
4、關于收費的規定
聯辦件中按規定需收費的,各相關審批部門應在聯辦件辦理的相應環節出具繳款通知給申請人,告知其繳費詳細地點、金額、時限等。
(六)并聯審批聯審會議的紀律要求
1、參加聯審(踏勘)會議的部門、單位接到通知后,要認真預審項目材料,需本部門集體研究的事項,應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并填寫《聯席會議項目審核意見表》,在聯審(踏勘)會議結束前交給責任部門。
2、聯席會議或評估論證會及審查會,各參會部門應指派主管審批的領導或窗口負責人及授權經辦人員出席。在會議上,各部門均應對涉及本部門的審批審核項目提出明確意見;對持否定意見的,需充分說明理由和提供法律法規及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的依據,會后另行再提的意見,中心一律不予采納。
3、聯席會議上經協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由中心管理層和責任部門報市政府審定。
4、各部門要認真執行聯審會議決定的事項,對敷衍了事、推諉扯皮、頂著不辦、無故缺席、未經同意遲到早退的單位和個人,由監察局或效能辦按規定給予處理。
二、投資項目審批實行容缺預審
建設項目具備可研報告、選址符合規劃(含城市規劃、用地規劃、用林規劃、用海規劃)、限制類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資金證明等4個基本要件,在申請單位作出相應承諾后,實行容缺預審,具體表現為受理告知承諾制和審批告知承諾制。受理告知承諾制是指主件齊全,僅缺副件材料,在申請人作出承諾后,先予以受理;審批告知承諾制是指項目基本符合審批條件,在申請人作出承諾后先予以審批通過。容缺預審遵循“依法行政、寬進嚴出、分步實施”的原則,堅持簡化事前審批與強化事后監管相結合,加快投資項目的審批效率,提高投資項目審批質量,為改善我市投資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行政審批服務。
(一)實施范圍
1、在以下項目中試行實施受理告知承諾制:項目建議書、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基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審批部門為市發改委;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部門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為市環保局;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部門為市水利局;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審批部門為市建設局。
2、在以下項目中試行實施審批告知承諾制:項目建議書、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基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審批部門為市發改委;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部門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范圍為位于規劃環評已獲批的工業園區內的具體建設項目和園區外對環境影響較輕的項目),審批部門為市環保局。上述審批事項,申請人作出承諾后,行政審批部門均要作出審批決定,出具審批文書。
3、為了進一步拓展實施告知承諾制,其他項目參照本意見實施。有關部門要對照本意見,結合實際情況,把要求實施告知承諾制的事項報中心。
(二)實施條件
實施容缺預審的事項,審批部門要明確必須具備的條件,方可與申請人簽訂告知承諾書,再由責任部門予以受理或先予審批通過。有關部門要把實施容缺預審的條件,按統一表式要求報中心并向社會公布。
(三)實施方式和相關內容
投資項目實施容缺預審,依托審批部門中心窗口進行,窗口負責事前咨詢告知,發放相關資料并簽訂告知承諾書。
1、告知的主要內容:
(1)實施審批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技術規范規定。
(2)審批應當具備的條件、標準和要求,包括審批程序,申請人應當提交的申報材料、收費依據和標準等。
(3)尚缺的申報材料(受理承諾制)要求在規定期限內補齊;尚缺的審批條件(審批承諾制),要求在規定期限內達到。
(4)與審批部門聯系的途徑、方法以及咨詢、投訴、申訴的途徑和方法。
(5)審批部門對審批獲準后的日常監督管理要求。
(6)審批部門認為應當告知的其他內容。
2、承諾的主要內容:
(1)申請人對審批部門告知的內容表示知曉和理解,承諾達到審批部門告知的條件、標準和要求。
(2)承諾在達不到審批部門告知投資項目的條件、標準和要求時,需立即停止并作整改。
(3)承諾在投資項目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規范的規定,并接受審批部門的監管。
(4)承諾所作陳述真實、合法,是本人真實意思表示,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實施程序
1、受理告知承諾制的實施程序:
(1)審批部門中心窗口受理時,對申請人申報材料進行審查。
(2)若業主申報的材料不齊全,但主件已具備,符合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條件,則告知申請人受理時可以實施告知承諾制,并說明告知承諾制有關情況和注意事項。
(3)申請人認為能夠作出承諾,并愿意簽訂告知承諾書的,在申請人簽訂告知承諾書后,窗口先予以受理,項目進入下一個程序。
(4)審批部門對已申報的主件材料進行審核后,項目符合審批條件的,在申請人補齊所有申報材料后,出具審批決定文書。
2、審批告知承諾制的實施程序:
(1)審批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
(2)若項目基本符合審批條件,可以實施告知承諾制的,則告知申請人項目審批可以實施告知承諾制,并說明告知承諾制的有關情況和注意事項。
(3)申請人認為能夠作出承諾,并愿意簽訂告知承諾書的,在申請人簽訂告知承諾書后,審批部門必須在承諾時限內作出審批決定。審批部門出具的審批文書,要注上“容缺預審”字樣。
(4)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批”、“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和“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審查”,申請人補齊申報資料或按要求修改完畢,已達到完全符合審批條件的,行政審批部門要出具“已兌現承諾的證明”,并注明項目名稱和建設單位。
(五)事后監管
1、告知承諾書為簽約性文件,一經簽訂,審批部門和申請人均要嚴格遵守執行。
2、受理告知承諾制。申請人在承諾時限內未補齊材料的,審批部門可作退件處理。
3、審批告知承諾制。審批部門作出審批決定后,申請人在承諾時間內未達到標準和條件,或在限期整改的時限內仍未達到標準和條件的,后續審批將不予通過。如遇國家政策變化等特殊情況,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延期申請,經批準后可適當延期,但延期不能超過首次限定補齊手續期限。后續審批部門必須嚴格把關,具體監管辦法如下:
(1)“基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由市建設局在“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或發放“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把關。
(2)“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由市規劃局在發放“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時把關;對個別特殊項目,可在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把關。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批”由市發改委在“基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階段把關。
(4)“項目建議書審批”由市發改委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把關。
(5)“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由市發改委在“基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階段把關。
在上述把關環節,審批部門在審查申請人的申報材料時,對前置申報材料中有“容缺預審”字樣的審批文件,要審查申請人所作出的承諾是否兌現。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批”、“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和“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審查”,還要求申請人提供“已兌現承諾的證明”。否則,不予通過審批。
(六)法律責任
申請人應認真履行承諾,接受審批部門的檢查和監管。對不履行承諾所應承擔的相關法律責任,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其他后果,由申請人承擔。審批部門告知不明確或不按規定實施監管,造成審批失誤的,由監察部門按照《行政許可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實行綠色通道制度
(一)中心核發“綠色通道卡”。明確審批部門、經辦人員、收件時間、受理時間,辦結時限等相關內容,便于及時了解跟蹤服務。
(二)部門快速辦理流轉。項目投資者憑綠色通道卡與中心管理層聯系咨詢或申辦審批事項,由中心協調窗口收件,并啟動綠色通道網上管理信息系統,各相關部門根據“綠色通道卡”啟動內部辦理程序。窗口收件時系統自動提示,實行專項收件、專項流轉、專項管理,所有涉及窗口部門及工作人員隨到隨辦,辦完即轉。需現場踏勘的,原則上在收件后5日內進行,如需多個部門聯合踏勘或召開聯審會議的,由中心管理層會同責任單位牽頭組織。對需轉報審批的項目,部門應積極主動向上級溝通協調,并按投資者需求,指派專人協助投資者聯系上級相關部門辦理有關報批手續。
(三)中心跟蹤督辦。中心實行專人跟蹤督辦及網絡全程監督,協調解決運行中所碰到的困難。各有關部門必須在承諾時限前快速辦結相關審批手續,并將辦理結果反饋給申請人和中心。市效能辦、中心要切實加大力度,強化對審批運行全過程的跟蹤、監督。中心要加大對退、補件的實時督查,同時不定期地組織對辦事企業和群眾進行隨訪、電話訪問、召開座談會,及時聽取企業、群眾和有關部門的意見,確保并聯審批規范、高效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