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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定崗定責、盡職免責、失職問責的信貸管理機制,促進審慎經營,提高信貸管理水平和資產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省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基本制度》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信貸工作盡職是指在整個信貸業務流程中各崗位工作人員應盡的職責。
第三條 本辦法是信貸人員履行職責和失職問責的依據,適用于全省農村信用社(含農村合作銀行,下同)。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四條 受理崗職責:負責受理客戶申請和對客戶的主體資格、借款資料、貸款條件等進行初審。
第五條 調查崗職責。調查崗包括信貸調查人員、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
(一)調查人員職責:負責調查評價工作,對調查報告和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調查部門負責人職責:負責審核調查報告,對調查程序的合規性、公正性、合理性和評價方法的正確性負責。同時應直接參與轄內大額信貸業務的調查評價工作。
(三)分管領導職責:負責審定信貸調查報告,對調查報告的整體質量負責。同時應組織或直接參與轄內集團客戶和重大項目的信貸調查評價工作。
第六條 審查崗職責。審查崗包括信貸審查人員、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信貸審查專員。
(一)信貸審查人員職責:負責按規定的審查內容對信貸業務的合規合法性、可行性和資料完整性進行審查,有效識別和充分揭示風險,提出是否同意支持的意見和防范控制風險的措施。
(二)審查部門負責人職責:負責審核審查報告,對審查程序的合規性、公正性、合理性和審查方法的正確性負責。同時應直接參與對大額信貸業務的審查工作。
(三)分管領導職責:負責審定信貸審查報告,對審查報告的整體質量負責。
(四)信貸審查專員職責:負責按規定的審查內容對信貸業務的合規合法性、可行性和資料完整性進行獨立審查,有效識別和充分揭示風險,提出是否同意支持的意見和防范控制風險的措施。
第七條 信貸審批崗職責。信貸審批崗包括信貸審批委員會(以下簡稱貸審會)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以及有權作出信貸決策的其他人員。
(一)貸審會委員職責:負責審議信貸業務,并對信貸業務進行表決。
(二)貸審會主任委員職責:負責貸審會工作,按規定審議信貸業務。
(三)聯社理事長職責:負責行使一票否決權。
信用社信貸審批小組組長及成員職責比照本條規定執行。
第八條 放款操作崗職責。放款操作崗包括放款操作人員、法律審查人員、會計人員和放款部門負責人。
(一)放款操作人員職責:負責按照要求落實貸前條件和用款條件,辦理放款手續,登記錄入人行征信系統,收集、整理和移交客戶檔案資料。
(二)法律事務崗職責:負責在放款前對信貸業務的合同文本、法律文書及相關憑證等資料,進行合法性、合規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審查。
(三)會計崗職責:負責依據信貸審批表和放款通知書,審核信貸人員辦理的信貸業務是否經有權部門批準,按規定對信貸業務進行賬務處理。
(四)放款部門負責人職責:負責組織和管理放款環節的相關工作。
第九條 貸后檢查崗職責。貸后檢查崗包括貸后檢查人員和部門負責人。
(一)貸后檢查崗人員職責:負責按規定的頻率和內容對借款人、擔保人、抵(質)押物進行貸后檢查,對貸后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或提出處理建議報告部門負責人;按時發送貸款本息催收通知書,及時收回貸款本息和確保訴訟時效。
(二)貸后檢查部門負責人職責:負責組織和管理貸后檢查工作,對貸后檢查人員報告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同時應直接參與大額信貸業務的貸后檢查工作。
第十條 風險管理崗職責。風險管理崗包括風險管理人員和部門負責人。
(一)風險管理人員職責:負責對貸后檢查部門發現的風險預警信號進行識別,并提出化解風險建議。
(二)風險管理部門負責人職責:負責對風險管理人員提出的化解建議及時進行處理或提交風險管理委員會決策。
第十一條 資產保全崗職責。資產保全崗包括資產保全人員和部門負責人。
(一)資產保全人員職責:負責對不良信貸客戶的管理,對問題類客戶的法律訴訟;負責接收、管理和處置抵債資產。
(二)資產保全部門負責人職責:負責資產保全工作,重大資產保全事項提交風險管理委員會決策。
第十二條 檔案管理崗 職責:檔案管理崗包括檔案管理人員和部門負責人。
(一)檔案管理人員職責:負責接收、登記信貸業務資料和整理、裝訂、保管、交接信貸檔案,對信貸檔案的完整性負責。
(二)部門負責人職責:負責組織和督促檔案管理人員按照規定進行收集、整理、保管、借閱和移交信貸檔案。
第十三條 盡職調查崗職責。盡職調查崗包括盡職調查人員和盡職調查部門負責人。
(一)盡職調查人員職責:負責對信貸工作人員在辦理信貸業務工作中是否盡職進行調查,并提出責任認定建議。
(二)部門負責人主要職責:負責審核盡職調查報告,并提出初步認定意見。同時應直接參與大額信貸業務的盡職調查。
第十四條 本章規定的職責,如果由同一部門或人員履行多個部門或多個崗位的職責,則由其部門負責人和崗位責任人承擔相應職責。
第三章 盡職調查
第十五條 當信貸業務出現下列情況時,應進行盡職調查。
(一)當貸款劣變時(進入不良貸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除外),應對貸款調查、審查、審批和貸后管理行為進行盡職調查;
(二)當對貸款進行以資抵債處理時,應對貸后管理、風險管理行為進行盡職調查;
(三)當貸款進入損失形態時,應對風險管理、抵債資產管理行為進行盡職調查;
當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進入損失形態時,應對調查、審查、評級授信、放款、貸后管理等各環節進行盡職調查;
(四)當核銷貸款時,應對損失貸款的管理行為進行盡職調查;
(五)在信貸業務合規性檢查工作中,發現有違規行為的,必須進行盡職調查。
第十六條 通過調查,對存在未盡職行為的,應進行責任認定和責任追究。
第四章 責任類型及責任認定
第十七條 責任類型
(一)完全責任:故意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業務操作規程,并由于其個體行為致使其他當事人做出錯誤判斷、無法預見或控制信貸業務風險的;
(二)主要責任:在信貸業務操作中嚴重失職或非故意違規,對存在的風險未能識別的;
(三)次要責任:因工作疏忽等原因未能識別信貸業務中存在的風險。
第十八條 責任認定
(一)調查、審查與審批
1.調查人員未按規定完整收集借款人資料的;對收集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未進行調查核實的;調查人員承擔主要責任,調查部門負責人承擔次要責任。
2.調查人員未對借款人申請貸款的必要性、用途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的,調查人員承擔主要責任,調查部門負責人承擔次要責任。
3.調查人員未對保證人進行實地核保,對保證人的代償能力、資信情況了解、分析不徹底,造成第二還款來源無法得到保障的;調查人員未調查核實抵(質)押物的權屬、價值及實現抵(質)押權的可行性、合法性,造成第二還款來源無法得到保障的,調查人員承擔主要責任,調查部門負責人承擔次要責任。
4.調查評價報告中未反映和充分揭示集團客戶及關聯客戶的有關信息的,調查人員承擔主要責任,調查部門負責人承擔次要責任。
5.調查報告的內容不完整、分析方法不正確、調查結論不準確的,調查人員、調查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共同承擔主要責任。
6.調查人員按領導授意進行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的,調查人員承擔完全責任;調查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明知屬按領導授意調查的,與調查人員共同承擔完全責任。
7.調查報告未按規定反映客戶的主要風險點和提出風險防范措施的,調查人員、調查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共同承擔主要責任。
8.調查人員與客戶弄虛作假而形成調查報告誤導審查和審批決策的,調查人員承擔完全責任,調查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應發現而未發現問題的,承擔主要責任;若調查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明知是弄虛作假形成調查報告的,與調查人員共同承擔完全責任。
9.調查環節的相關人員在調查報告上簽注的意見不明確的,視同同意上一崗位的所有意見,共同承擔相應責任。
10.審查人員未按規定的程序和內容進行審查的,審查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11.審查報告未按規定全面反映審查內容的,或審查報告的分析方法不正確、審查結論不準確的,審查人員、審查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共同承擔主要責任。
12.審查同意了不符合產業政策、信貸政策和信貸基本條件的信貸業務;審查人員、審查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共同承擔完全責任。
13.審查人員按領導授意進行審查的,審查人員承擔完全責任;審查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明知屬按領導授意進行審查的,與審查人員共同承擔完全責任。
14.審查人員故意提供虛假審查報告的,審查人員承擔完全責任,審查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應發現而未發現問題的,承擔主要責任;若審查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明知是弄虛作假形成的審查報告,與審查人員共同承擔完全責任。
15.信貸審查專員未按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對信貸業務進行審查的,承擔主要責任。
16.信貸審查專員審查同意了不符合產業政策、信貸政策或不符合信貸基本條件的信貸業務,承擔完全責任。
17.信貸審查專員故意提供虛假審查報告,或按領導授意進行審查并形成審查報告的,承擔完全責任。
18.審查環節各相關人員對所審查信貸業務的審查意見不明確的,視同同意上一崗位信貸人員的所有意見,共同承擔相應責任。
19.超權限、超比例審批信貸業務的,或通過對關聯方提供授信的方式化整為零超權限、超比例提供貸款的,信貸審批人員(包括聯社貸審會和信用社貸審小組投同意票人員,下同)承擔完全責任。
20.對不符合信貸政策和信貸基本條件的借款人同意授信或貸款的,信貸審批人員承擔完全責任。
21.在借款人還未取得相關批準文件的情況下,同意授信或發放貸款的,信貸審批人員承擔完全責任。
22.在擔保人不具備擔保資格或擔保實力的情況下同意授信或發放貸款的,以及不按抵(質)押折扣率確定貸款額度的;信貸審批人員承擔完全責任。
23.違反國家有關不得以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規定,同意貸款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和增資擴股的,信貸審批人員承擔完全責任。
24.違反國家有關不得以貸款從事股票、期貨、金融衍生產品等投資規定,同意貸款從事股票、期貨、金融衍生產品等投資的,信貸審批人員承擔完全責任。
25.違規決策發放跨區域貸款的,信貸審批人員承擔完全責任。
26.違反信貸審批程序或減少審批程序、逆程序同意授信或貸款的,信貸審批人員承擔完全責任。
27.指示、授意下級部門或工作人員違規辦理信貸業務,或以個別談話等方式影響有關信貸人員或貸審會委員獨立發表意見的,指示、授意人承擔完全責任。
28.聯社理事長未按規定行使一票否決權的,承擔完全責任。
29.未按照上級管理部門的風險提示意見辦理信貸業務的,由有權同意人和具體經辦人共同承擔完全責任。
(二)放款程序
1.在不滿足“審批結論”設定的放款條件下辦理了放款手續的,放款人員與放款部門負責人共同承擔主要責任。
2.辦理擔保貸款手續不合規、不合法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或者部份無效的,放款人員承擔主要責任,部門負責人承擔次要責任。
3.對借款合同、法律文件及相關憑證審查不嚴,致使存在的法律瑕疵危及農村信用社債權行使的,法律審查崗承擔主要責任,放款人員承擔次要責任。
4.未按規定及時辦理抵(質)押權利憑證的入庫保管手續,或違反有關規定辦理釋放抵(質)押品手續的,同意人和具體經辦人承擔完全責任。
5.放款人員按照領導授意, 不按規定落實貸前和用信條件而辦理信貸業務手續的,放款人員、部門負責人與授意領導共同承擔完全責任。
(三)貸后檢查
1.未按規定的內容和頻率進行貸后檢查并形成檢查報告的,貸后檢查人員承擔主要責任,部門負責人承擔次要責任。
2.貸后檢查報告未反映借款人的經營及財務變化情況,未分析其變化情況對農村信用社信貸資產的影響的,貸后檢查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3.對于發生影響客戶風險級別及還款能力的重大事件未及時報告的,貸后檢查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4.對保證人的保證能力發生變化,抵押物出現轉移、毀損、變質等情況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或未及時進行書面報告的,貸后檢查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5.未按規定保管抵押物、質押物的權利憑證,或未按規定保管質押物,致使有關權利憑證或質押物毀損、遺失的,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
6.未及時向借款人及保證人發送逾期貸款催收通知書,導致訴訟時效喪失的,貸后檢查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7.通過展期、借新還舊等方式掩蓋資產質量導致風險進一步加大的,相關人員共同承擔主要責任。
8.貸后檢查人員故意隱瞞借款人、擔保人發生的重大變化情況的,或編造虛假貸后檢查報告的,貸后檢查人員承擔完全責任,部門負責人應發現而未發現問題的,承擔主要責任。
9.按領導授意不真實反映信貸資產風險的,貸后檢查人員和授意領導共同承擔主要責任。部門負責人明知屬領導授意而未阻止的,承擔主要責任。
10.貸后檢查部門未及時將出現風險預警信號的信貸業務報告風險管理部門的,貸后檢查部門負責人承擔主要責任。
11.未對貸后檢查部門報告的風險預警信號進行風險識別并及時制定處置方案進行處理,或未按規定程序報告的,風險管理人員和風險管理部門負責人共同承擔主要責任。
12.未按風險管理部門意見及時進行處置的,貸后管理人員或資產保全人員及其部門負責人共同承擔主要責任。
(四)資產保全
1.以資抵債申請材料(包括申請報告、債權債務合同或協議、抵債資產權屬憑證等)不真實、不完整的,資產保全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2.未按規定接收抵債資產的,資產保全人員、審查人員和審批人員共同承擔主要責任。
3.接收抵債資產違反審批程序或超權限審批的,審批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4.取得抵債資產過程中與借款人、擔保人串通,使抵債資產價值高估、難以變現或變現損失巨大的,直接責任人承擔完全責任。
5.未按規定辦理抵債資產過戶手續,導致抵債資產權屬出現爭議或其他影響抵債資產處置的,根據當時未辦理手續的具體原因,分別界定相關人員的責任,屬內部原因造成的,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
6.取得抵債資產后未及時建立臺賬,或保管的檔案資料發生缺損的,經辦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7.保管人員未按規定對抵債資產定期進行檢查、核對,導致帳實不符,抵債資產出現毀損、滅失的,保管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8.處置抵債資產違反審批程序或超權限審批的,審批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9.未按規定程序和要求處置抵債資產而損失農村信用社利益的,經辦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審批人員承擔完全責任。
10.對經法院判決后債務人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因未及時申請強制執行導致喪失執行時效的,資產保全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五)資產損失核銷
1.在借款人或擔保人仍具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未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追償,導致債權核銷的,相關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2.對未認定責任或未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的資產損失進行核銷的,相關的核銷審查與審批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3.采用編造、偽造相關證明材料的方式對不具備核銷條件的資產申請核銷的,經辦人承擔完全責任;審查與審批人員未能對相關資料進行有效甄別,導致核銷申請通過的,審查與審批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4.為逃避責任追究,對資產損失隱瞞不報、長期掛帳的,相關信貸人員、部門負責人及決策人共同承擔主要責任。
5.對追索類已核銷資產未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導致未及時發現債務人資產線索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追索的,資產保全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6.對追索類已核銷資產,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因未采取有效的催收措施,導致追索權喪失的,資產保全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7.對已核銷資產的臺賬未按規定及時進行更新的,管戶的資產保全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六)檔案管理
1.相關部門的經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移交信貸資料的,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
2.未按規定對信貸資料進行歸檔、登記、裝訂、移交和管理的,相關人員承擔主要責任;部門負責人未督促移交和按規定進行監交的,承擔主要責任。
3.未按規定進行檔案管理,造成信貸檔案資料遺失或有檔案涂改、拆換、損毀和遺失等問題的,檔案管理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十九條 對失職行為的處罰方式:
(一)經濟處罰。包括罰款、賠償損失等。
(二)紀律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
(三)其他處理。包括批評教育和組織處理。批評教育主要包括口頭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等;組織處理主要包括調離原崗位、解聘職務、解聘專業技術職務、取消授信資格、停止信貸審批權、停職離崗收貸、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等。
第二十條 處罰標準
(一)對承擔次要責任的,給予責任人200-500元(以每筆計算,下同)的經濟處罰,同時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組織處理。情節嚴重或損失較大的,給予責任人紀律處分。
(二)對承擔主要責任的,給予責任人500-1000元的經濟處罰和記大過以上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或損失較大的,給予責任人開除留用以上紀律處分。
(三)對承擔完全責任的,給予責任人1000-20xx元的經濟處罰和開除留用以上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或損失較大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以下未盡職行為,給予責任人100-1000元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應進行組織處理。
(一)受理崗無正當理由拒絕客戶申請的;對客戶的主體資格、借款資料、貸款條件等未進行初審的;對收集的客戶資料未按規定加蓋相關印章的;
(二)受理、調查、審查等各部門負責人未及時安排人員或直接從事相應工作,造成各環節超過規定時間的;
(三)未按規定程序和方式擅自出具或不出具信貸業務退件通知的;
(四)未按規定移交信貸資料的。
第二十二條 具體處罰由稽核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根據《***省農村信用社稽核處罰辦法(試行)》、《***省農村信用社工作人員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本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存在問題:檢查中發現,個別農村信用社再貸款投向非農業,此類現象不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再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條“再貸款應集中用于發放農戶貸款,重點解決農民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及農副產品加工業、儲運業和農村消費信貸等方面合理資金需求”的要求。
整改情況:接到《通報》以后,聯社對再貸款使用投向不準的信用社,及時下發了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涉及問題的信用社在200X年12月底之前整改完畢,并給予了通報批評。對問題較為突出的順店社,要求該社盡快出臺整改意見報聯社計劃信貸科,聯社將視情況作進一步處理并監督整改,確保支農再貸款投向的合規性。
二、臺帳設置及使用不規范,未能明確反映借款人有關情況的整改情況
存在問題:檢查中發現,個別信用社沒有設置臺帳或臺帳與借據不符。
對支農再貸款臺帳登記、發放和歸還情況,只是逐戶登記金額和日期,未能真實反映出各個借款人的詳細使用狀況。
整改情況:要求各信用社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對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操作,利用每月1號會計例會時間,加強對再貸款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實現統一的帳務處理方法,明確反映借款人再貸款的使用及歸還情況,真實反映再貸款的使用進度,達到支農再貸款帳務管理的規范化和科學化。
三、貸款存在逾期,致使支農再貸款形成風險的整改情況
存在問題:部分貸款存在逾期現象,個別信用社為完成年度其他各項工作任務,在支農再貸款方面疏于管理,使部分貸款沒有換據或沒有及時收回。
整改情況:對貸款出現逾期的現象,已專項向領導作出了匯報,現已協調資產科出臺了以下意見:一是對200X年以來新發放形成不良的貸款必須收回,否則按照**農信聯〔200X〕142號文件規定嚴肅處理。二是要對**年以來新發放貸款到期必須收回,發現1筆形成不良的,信用社主任就地免職。三是對于賬面中隱含的大量不良貸款,要求各信用社必須迅速行動,該換據的換據,該的,爭取在年底前解決這部分問題。
四、對再貸款發放使用中存在壘大戶現象的整改情況
存在問題:在檢查中發現,個別信用社為逃避監督,簡化貸款審批手續,把大額貸款化整為零壘大戶,增加了支農再貸款的風險。
整改情況:這種現象的發生,主要是以前年度信息系統不對稱及監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今后,聯社業務科將嚴格把關,審查一筆貸款,先通過“信貸咨詢系統”查詢把關,無質疑的,再建議審批備案。對一戶多筆、壘大戶等以逃避聯社審批為目的發放的貸款,聯社業務科在加強監督的同時,將積極協調稽核部門進行后續稽核,凡出現此類情況的信用社,一經發現,將給予嚴肅處理并督促整改。
五、貸款發放手續不完善的整改情況
存在問題:檢查中發現,個別信用社發放支農款時手續不規范。
如借款合同中還款計劃沒有正常登記,缺乏對貸戶的還款約束;調查報告流于形式;借款用途與調查報告用途不符;借據與合同要素不全等。
一、正確把握和處理存款與貸款的關系
存款是發展業務的起動器,貸款就是業務發展的助推器,沒有存款就沒有貸款,沒有貸款也就沒有效益。存款和貸款是一種相互依存又相互促進發展的關系。在處理和把握這種關系上,首先,要杜絕人為地以貸款派生存款的做法,防止產生泡沫性存款,動搖存款的真實基礎,形成貸款單一調控存款的不穩固行為,從而降低和破壞存款自然和健康增長的能力。其次,要增強存款營銷意識和效益觀念,爭取銀企雙贏的局面,杜絕那種只為企業貸款而不考慮結算和存款的做法,從而弱化貸款業務的功能作用。第三,要杜絕為了存款而不惜降低貸款標準的做法,防止一些企業以存款為誘餌換取銀行貸款,從而放寬貸款審批的條件,造成新增貸款質量的“先天性”低劣,形成信貸風險。第四,要杜絕以存款為借口,生拉硬拽讓企業貸款的做法,防止企業貸款以后無人管理,銀行貸款打水漂、貸款企業有意逃廢銀行債務的風險發生。
二、正確把握和處理調查與審批的關系
貸款調查和審批是前臺和后臺的關系,沒有前臺的真實基礎和精工制作:就沒有后臺的認真審核和高效運轉。因此,我們應該注意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真實、客觀地反映貸款企業的財務經營狀況,為審批提供具有真實可靠基礎的調查報告,提高上會率;二是要準確、全面地分析和判斷貸款企業的財務報表數據(包括發生異常和共他非財務因素影響的數據等),為審批提供說服力很強、高質量的調查報告,提高通過半;三是要按規范流程認真撰寫申報材料,為審批提供標準化的調查報告,提高審批率;四是要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在確保授信質量的前提下,簡化程序、縮短時間,加快審查環節的流轉速度,對一些重要、重大和急需辦理的貸款項目要特事特辦,開辟“綠色通道”;五是要加強調查與審批的互動與配合,一方面審查與審批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信貸政策和貸款條件公正、公平、客觀地受理和評價每一筆授信申請,急支行之所急,想客戶之所想,認真把好審批關,保證新增貸款不出現大的問題,另一方面支行和調查貸款的營銷員要以對貸款負責任的態度,客觀、真實、準確地報送過得硬的送審資料,增強與審查審批部門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只有把對貸款的嚴格規范管理和對支行一線的優質服務有機結合,才能開創管理和發展齊頭并進的良好局面。
三、正確把握和處理發放與管理的關系
貸款的發放與管理歷來是一對矛盾。目前,重存輕貸、重放輕管、重貸輕收仍然是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發展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因此,如何從源頭控制風險,如何加強貸后管理,正確把握和處理貸款發放與貸后管理的關系,也是信貸管理中應把握的重點環節。一是要解決好貸款調查與實際情況相脫離的問題,杜絕授信調查不深入,調查報告不準確,上報資料不齊全和提供虛假報表,材料不實的情況發生,提高信貸人員的工作質量和業務水平;二是要解決好貸款調查與審查崗位相脫節的問題,杜絕調查只管調查、審查只管審查,調審分離、相互推接、情況不明、作風不實的情況發生,增強調查和審查工作有機結合的透明度,變被動審查為積極主動地創新工作;三是要解決好公正審貸與人情審貸的問題,杜絕靠關系,找領導、跑部門,為企業說情的情況發生,提高審查工作的質量標準。按照信貸管理的要求,更加科學、更加規范、更加嚴格、更加嚴密地做好每一筆業務的審查工作;四是要解決好集體審貸和個人授貸的問題,杜絕因個人意志決定投信決策的情況發生,充分發揮貸審會集體審議、專家審貸的作用,還要根據實際需要建立貸款決策專家咨詢委員會,從組織程序上提高信貸決策的科學性和制度化;五是要解決好超授權審批和合規授信的問題,杜絕接信審批隨意性和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明確樹立授信工作授權有限、風險防范責任重大的觀念,堅持銀行系統內部分級授權下的授信責任制,堅持照章辦事,杜絕違規行為發生;六是要解決好貸款后責任管理的明確界定和劃分問題,堅持誰調查誰負責、誰貸款誰管理、誰審批誰負總責、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的有效制度,提高各級信貸人員和部門的責任意識、管理意識和防范風險的意識;七是要解決好貸后監控與檢查問題,杜絕監控流于形式、檢查粗糙不細的情況發生,營銷、接信、風險三部門要對審批的貸款按責任劃分實施跟蹤監管,有重點、有計劃、分階段、有步驟地組織全行性的投信檢查和專項稽核監查,包括“三查”制度執行情況、授信審批條件落實情況、貸審會制度的規范和執行情況等,通過檢查,找出隱患,查出問題,改進工作;八是要解決好責仔追究與獎懲考核的問題,杜絕責任不分、追究不嚴、獎懲不明的情況發生,要堅持完善貸款第一責任人追究制度,明確樹立誰的貸款出題就嚴厲追究誰,誰的貸款管理的好就獎勵誰的貸款有責、質量優先觀念,通過建立獎懲分明的有效激勵機制來確保全行貸款質量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四、正確把握和處理對公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的關系
積極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既符合國家擴大內需政策,也是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發展的新領域。從目前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的發展現狀來看,遠遠落后于對公信貸業務,還難以適應當前個人消費貸款市場發展的需要。因此,商業銀行應該充分重視和做好個人信貸工作,著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更新觀念,而向新興大眾市場,把業務發展的注意力逐步轉移到以發展私人業務和中間業務這個大市場上來,克服傳統的只做批發、不做零售,只求越大越好、不管市場有無變化,只顧眼前沒有長遠的陳舊經營觀念,進一步調整和改善現有的貸款結構,促進資產業務的多元化增長;二是結合開展個貸業務,進一步創新金融品種。目前商業銀行推出的個貸產品不適應居民消費的多樣化,因此必須加強對消費市場的分析研究,加大對個貸業務產品的開發力度,應根據市場變化和居民生活需求的提高,為老百姓設計出包括在、食、住、行、用、娛樂、消費等享受性具有個性化的個人貸款產品,來更好地滿足不同層次客戶對銀行的服務需求。同時,要加快個貸業務辦理的速度,合理簡化操作手續,加緊開發個貸業務自動化應用程序,提高效率;三是要樹立以對公貸款帶動個人消費貸款營銷的理念,要充分利用對公信貸業務營銷網絡發展個貸業務,通過對公貸款帶動企業的職工個人消費貸款,把對公與對私捆綁營銷,并通過個貸業務的發展鞏固和發展對公信貸市場,做到對公對私聯動、相互協調發展。同時,要加強營銷,加大業務宣傳力度,特別是對一些行政事業機關單位、大專院校和一些大的中央直屬單位,要積極上門推銷個貸業務,通過工資擴展個貸業務,努力開拓個貸市場。
管理理念上提高思想認識
信貸風險控制不僅僅是管理層、風險部門以及信貸員的事,每位員工都應參與風險管理并履行職責。只有全員參與,人人都深刻認識“規避風險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才能形成機構合規經營。不斷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大力開展崗位操作和職業道德培訓,使全體員工對“合規經營”、“合規風險管理機制”等基本概念有清晰的認識、準確的理解,了解自己在操作中的職責邊界和風險點,培養責任意識,在行動上杜絕違規,防范風險。
信貸風險根源剖析
信貸風險主因是貸款的“三查” 制度執行不力,信貸管理中普遍存在“三查”制度流于形式或“三查”工作做得不夠深入的問題。貸前調查是風險控制的重要環節,調查人員須深入客戶查閱帳簿、憑證,核實數據,掌握企業的產品、生產經營及管理等各種情況,對大量的數據資料進行綜合的分析研究,形成客觀、公正、有決策價值的結論,而很多信貸人員沒有作出有深度的調查,不對相關的數字進行核實,只是根據企業提供的相關文字材料,對于企業提供的報表數據輕易采信和運用,按照銀行信貸管理的要求進行摘錄、整合,做出表面文章,造成貸前調查報告做出的結論失真使貸款失去了安全性。貸后檢查作為風險控制的關健環節,需要信貸人員深入企業監控其經濟活動和資金流向、認真分析其貸款風險變化情況。實踐中有的信貸人員對貸款企業后續管理不到位,很少到企業了解情況,無法隨時把握企業生產經營變化情況,貸后管理主要是為了應付日常制度檢查的需要,只要填好表格就行,這種檢查是企業報表數據的移位和憑印象做出的書面反映,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實際情況,失去了貸后檢查的真正意義,是造成貸款預警機制失靈的主要原因。
防控信貸風險的有效舉措
建設信用工程。信用工程建設可從某個區域甚至全社會倡導信用社會,結合全國征信宣傳活動的開展,大力進行農村地區的信用工程建設,顯得非常必要,一旦形成人人講信用光榮、不講信用可恥的良好氛圍,從全社會角度創舉良好的信用環境,為農信社防控信貸風險奠定信用社會基礎,特別是信用村、信用戶測評要抓緊抓到實處,充分發揮信用村、信用戶的優勢,保障農信社農村小額貸款額小、流動、分散、風險小的特色,歷史實踐證明小額貸款是農信社業務發展狀大進程中質量最好的資產。
貸款三查制度執行落到實處。信貸風險管理應當貫穿于整個貸款周期,在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管理的全過程,形成相應的風險防范理念和風險監控機制。
首先是加強貸前調查,出具真實全面的調查報告,做出正確決策。
查清客戶家底,看資產負債盤清客戶家底。對客戶的資產負債情況進行逐項核實,在工作底稿中詳細記載,如:貨幣資金余額多少;應收賬款余額多少,其中應收對象是哪些客戶(如果太多就列出前幾名大戶),分別列出賬齡及余額;存貨金額是多少,按類別記下進價;固定資產余額是多少,其中房地產有哪些,設備有哪些,車輛有哪些等等,一一列出明細。同樣,負債情況也要按上面要求列出明細及相應說明,然后初步算出該戶資產的負債率等相關情況。
查明客戶基本情況,包括法人代表個人品質、信用度、家庭基本情況,產品技術含量,經營管理方式,企業信用度、市場前景、發展后勁及經營管理能力。
查清客戶收入情況及經營狀況,首先逐項分析客戶收益情況。如果是企業客戶,要對其損益表進行調查核實,為此可以通過對客戶在各銀行間的結算與貨款回籠情況、水電費繳納情況、應付工資與實際用工人數是否匹配和工資是否發放到位情況、應繳稅款是否繳納情況等來分析損益表的相對真實性。如果是個人客戶還應列出家庭其他收入及開支,算出其可支配收入。
通過對以前經營業績及成果的調查可看出其歷年經營情況,并與同行業相比較,分析其所處行業地位及持續發展前景。
充分運用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現金流量指標來做好企業償債能力分析。
加強對企業的盈利能力分析,預測企業發展前景和趨勢。企業的盈利能力從長遠看,是決定貸款安全性的根本。
進行以上調查時,應要求客戶提供佐證資料來驗證數據及信息的直實性,為信貸人員出具真實的調查報告打下基礎,并據以作出正確的決策,將貸前風險防范降到最低。
其次是認真執行貸時審查。審查人對信貸員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主要審查資料的齊全性、合法合規性;審查該筆信貸業務是否符合法律法規、信貸政策及有關規定,對該信貸業務的整體風險進行評價,提出防范風險的意見,將審批資料提交有權人審批決策。
再者是加強貸后檢查,建立風險預警機制。貸款發放后,如何進行貸后檢查,在資金投向跟蹤檢查,收集、整理、歸納導致變化的因素,形成系統化的預警信號,進行風險預報,可以為控制化解風險爭取足夠的時間與空間。在信用風險預警上,一般包括財務風險預警和非財務因素預警兩個方面。財務因素預警,通過對借款人財務會計數據關注,計算其財務指標值,并與標準值對比分析指標變化,揭示指標值變化隱含的實質。非財務因素預警,通過對借款人行業風險、經營風險、管理風險分析,總結歸納出影響貸款歸還的早期預警信號,并建立預警模型,形成風險預警提示報告制度。
提高信貸管理工作效率防不良
信貸管理工作的效率決定了信貸管理工作質量的高低,也直接關系著信貸資產的質量水平。由于缺乏復合型的信貸
客戶經理人才,一個信貸客戶經理要承擔一定數量客戶的貸前和期間管理的全部工作,工作種類多,任務繁重,無法有效地提高信貸管理工作效率。針對這種情況,一方面要按照業務的流程特征劃分單一性的崗位,一個客戶經理只負責辦理同一屬性的工作。另一方面采取派單式的工作方式,合理分配信貸客戶經理的工作量,才能充分發揮信貸管理人員風險防范
多種舉措化解不良貸款
(1)開展“小額不良貸款筆筆動”活動。對所有農戶、個體工商戶及其他自然人類小額不良貸款進行全面清理,分類采取清收保全措施,能收則收,應收盡收,逐戶上門,逐家見面,逐筆核對,不留死角,做到“筆筆動、戶戶到、村村清”,有收回可能的小額不良貸款,爭取盡量收回,對一時不收回的采取必要措施,延續時效,保住債權。
2011年11月11日,微貸中心人員難以忘懷的日子,一面印有“真心實意解燃眉,優質服務暖人心”的錦旗,由客戶直接送到了小貸中心辦公室。緊緊運行不到一個月,就得到了客戶如此肯定。那一刻,小貸中心所有人員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來自客戶的真誠感謝,一種責任,一種使命變得更加莊嚴與凝重。
丁利濤從2004年開始經營糧油批發零售生意,由于快到年關,需要大量進貨儲備,流動資金短缺,在聽到東方銀行微貸業務宣傳后,于2011年11月7日來到微貸中心申請貸款20萬元,并表示用款較急。東方銀行了解到情況后,立即安排客戶經理于第二天上門實地調查,調查之后經貸款會辦小組討論決定向其提供15萬元貸款,第三天客戶帶其保證人前來辦理簽字手續,第四天將15萬元資金放到客戶賬上,從申請到放款總共用了4個工作日,放款速度之快,服務質量之高 ,手續之便捷,費用之低廉,令丁老板難以置信,十分感動。他說:“想不到,都說現在銀行貸款難,手續繁,本想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沒想到僅僅過了4天貸款就拿到了,東方銀行確實是真心實意為客戶著想”。于是丁老板發自內心地為東方銀行送了一面錦旗。
東方銀行小微貸款中心自運行以來,以服務微小企業為己任,以建設特色品牌為目標,發揚“不怕苦、不怕累、不嫌煩、不嫌小”的精神,順應市場變化,滿足客戶需求,力爭做到“速度更快、范圍更廣、服務更好”。在微貸中心管理上,做到更加專業化、更加嚴格化、更加科學化。
微貸技術和人員――引進來
為了引進新的微貸技術,東方銀行與北京專業管理咨詢公司簽訂技術合作協議,由北京專業公司派培訓顧問,對該行微貸人員的招聘、培訓、業務開展前期準備和宣傳,管理架構的構建及業務具體運作進行全程指導。拓寬人才選拔渠道,面向社會,不限專業選拔綜合素質優秀人才,通過筆試和兩輪面試,最終從近170人中選出符合微貸業務特點的10名優秀人才。此后,由培訓顧問對10名微貸經理進行為期1周的培訓,內容主要包括產品特點、服務對象、準入條件、操作流程、營銷方式、調查方法和貸后管理等方面。與傳統的貸款調查、評估方法不同,微貸業務主要特點是以分析現金流為主、以分析擔保抵押為輔;以定量分析為主、以定性分析為輔,以實地核實信息為主、以口述信息為輔,對傳統的信貸業務運作來說,是一次飛躍、突破和創新。
微貸申請和管理――專負責
微貸中心的組織架構包括業務前臺、后臺、主管和總經理,分工明確,職責到位。前臺負責貸款營銷和調查;后臺負責微貸申請接待、合同簽訂、貸款發放和檔案管理;主管負責對微貸經理日常工作的安排和監督,以及和總經理共同組成貸審會,承擔對微貸業務的審查和決策責任。截止2011年11月末,微貸中心共接待申請198份,合同簽訂無一差錯,檔案填寫、排序、整理、裝訂、借閱和保護完全達標。
微貸營銷和調查――走出去
微貸營銷完全改變傳統貸款被動接受的模式,而是由前臺人員實施上門主動營銷,目前,微貸前臺人員秉著“寧愿多訪一戶,不愿漏掉一個”的原則,對新浦區商戶比較密集區域進行掃街式營銷,帶著我行微貸產品宣傳單,挨家挨戶進行講解和宣傳,讓客戶了解微貸產品,主動挖掘潛在客戶,經過兩個月的艱苦努力,新浦區越來越多的商戶知道東方銀行微貸產品,并據需要主動前來咨詢和申請,微貸中心目前每天接待申請量不低于5筆,高峰的時候高達10多筆。
微貸調查同樣顛覆了傳統貸款的調查方式,最大的特點是由微貸經理根據客戶提供真實的賬本、存貨單、對賬單和借據等材料,現場核實客戶的資產、負債、收入和成本以及費用,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對于無法核實的數據信息放在表外處理,計算出客戶的月可支收入,并針對客戶的營銷額和權益進行交叉檢驗,有效辨別客戶口述或材料的真偽性,將客戶的現金流作為貸款決策的重要依據。微貸經理秉著“不吃客戶一頓飯、不抽客戶一支煙,不多花客戶一分錢”的原則,發揚“不怕苦、不怕累、不嫌煩、不嫌小”的精神,用認真的態度、持久的耐心和滿意的服務征服了客戶,讓客戶盡所能配合客戶經理的調查,保證調查質量。截止目前,7名客戶經理已經上門調查146筆,足跡遍及新浦、海州各個大街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