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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系xx鄉xx村xx屯農民,全家(幾)人,現有泥磚房x間,約xx平方米,其中一間廚房,一間房間.
自建房至今,已有x年,加上年久失修及連續幾年遭遇風雨自然災害。自(年份)年起,房屋出現了許多裂縫,房頂上的瓦片經常出現漏水現象。目前房屋已經搖搖欲墜,墻體開裂、傾斜、梁柱霉爛脫節、房頂透亮,瓦片脫落,險象環生,已經成了危房,不能住人了,危及全家生命安全。所以想我是多么想把我家的住房改造一下,可以讓我的家人住進比較安心的房子,不必要每天擔心房子倒塌的問題。
3、我全家(你還可以把自己家里的具體情況寫上去,還可以加上自己的想法,等等),家中十分貧困,是貧困戶,一年除了種地收成和我一個人外出打工,沒有什么經濟來源。老父老母已八十高齡,年老多病,已不能下地勞動上山干活。兒女現在雙雙讀書,供讀艱難。可是由于家里真的十分困難,沒有多余的錢來改造我家的住房,我自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沒有經濟條件來改善我家的住房條件,讓家人住的安心,由于經濟困難,無法重新建房。
現欣聞政府的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和有關惠民政策,及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讓多少風雨飄搖中擔驚受怕度日的危房戶遠離危險,喜極而泣!所以我想請求補助,懇請村委及鄉政府及時核查危房險情,幫助向上級申請給予危房改造救助資金為盼。我保證,我申請的補助只是為了改善我家的住房問題,絕對不進行其他與這無關的事情,懇請領導批準!特此申請。
4、此致
敬禮
申請人:
xx鄉xx村xx屯某某
一、項目名稱
區2020年貧困戶住房加固維修項目
二、建設內容
全區25個貧困戶片區鎮、生態指揮部對排查出住房安全穩定性不高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采取拆除重建、加固維修改造方式,解決農戶住房安全問題。并按照動態監管機制,實行常態化巡查,及時消除新出現的各類住房安全隱患,做到發現一戶、改造一戶、銷號一戶。
三、資金來源及數額
資金為省級扶貧專項資金(統籌整合涉農資金),共下達140萬。
四、建設和補助標準
(一)建設標準
1.質量標準。嚴格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農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設要求(試行)》《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術導則》以及當地抗震設防標準,做到建筑面積適當、主要結構安全、基本功能健全。
2.住房面積。重建住房的建筑面積原則上1至3人戶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且1人戶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戶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戶不低于4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戶人均建筑面積不超過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對于兜底改造的房屋面積按下限標準控制。
(二)補助標準
改造補助資金從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統籌整合涉家資金)中列支,補助標準按照改造方式進行差異化補助,加固維修0.8萬元/戶,拆除重建2萬元/戶為上限進行補助。排查新增的改造戶按標準執行。
五、實施步驟
1.申請。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農戶,自愿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改造申請書》,并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和一折通復印材料及《農戶家庭住房基本情況登記表》;
2.評議。村委會接到申請后,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議定符合改造條件的對象并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上報鎮政府。對公示有異議的,應及時調查原因,并向有關方面說明情況。
3.審核。鎮政府接到村委會的申報材料后,應上門逐戶進行核查確認。經核查符合條件的,在村內進行公示,公示后報區住建局審批。
4.審批。區住建局接到鎮報送的材料后,在進行復核抽查的基礎上完成審批工作,審批結果下發至各村進行公示。
5.驗收。改造項目竣工后,要按照《農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設要求》,由區住建局會同鎮政府逐戶逐項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驗收不合格的要責令限時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全額撥付補助款項。
6.發放。對竣工驗收合格的改造戶,區財政局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補助資金通過惠農直發系統足額發放到戶。實施統建的可在明確改造標準、征得農戶同意并簽訂協議的前提下,將補助資金直接支付給施工單位。
7.標識。驗收合格后,要在改造住房的顯著位置懸掛住房安全標識牌。
六、工作要求
1.對有財政供養人員、購買商品房、有消費性汽車、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或私營企業主的“四類人員”,原則上不得將其納入改造補助對象范圍,并由各鎮按時限要求完成整改。
我們強調“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關鍵要做到對癥下藥、精準到戶,在扶貧對象、產業項目、資金安排和規劃措施等方面,要做到因人、因地、因致貧原因,有針對性地精準扶貧。
自加入保德縣脫貧攻堅戰以來,駐村工作隊先后與保德縣委、南河溝鄉政府、貧困戶簽訂了單位幫扶責任書、脫貧攻堅責任書,并在村內成立了駐村工作隊脫貧攻堅辦公室。
一、村級資料
在精準識別方面:填寫2016、2017年度扶貧手冊一式三份,貧困戶申請書、農戶家庭經濟收支測算表、貧困戶登記表、“回頭看”摸底表、貧困戶信息采集表、精準識別入戶普查表、貧困戶基本信息表、收入測算表、脫貧目標任務計劃表、五保貧困戶名單、60歲以上貧困戶名單、取水點照片、戶主與其安全住房合影、戶脫貧目標任務表、退出花名分批計劃表、脫貧情況統計表、產業增收幫扶項目入戶摸底調查表、發展特色產業種植以村逐戶核實統計表、低保兜底申請審核表、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摸底表、參加新型合作醫療貧困戶名單等扶貧資料的方式,對貧困戶進行了詳細的調查,掌握了貧困戶的真實信息。
在精準幫扶方面:針對以上貧困戶致貧原因,我們按照政策兜底、產業幫扶、異地搬遷、生態扶貧、教育扶貧,“五個一批”幫扶項目首先制定了村脫貧計劃、村幫扶措施、戶脫貧計劃、戶精準幫扶措施、年度扶貧計劃、脫貧攻堅三年規劃,補充了體現農戶幫扶措施及成效的整村退耕還林信息表、發放種羊信息表、農機具補貼表、貧困戶銀行卡信息等證明幫扶收入的相關資料。
在精準退出方面:完善了體現“兩不愁、三保障”的危房整改圖片、每戶供水點圖片、村醫療衛生室照片等信息。以及整村退出登記表、戶退出登記表、戶退出申請書、民主評議會議紀要及簽到表。
政協委員幫扶貧困戶記實
去來**村
“窮親”不再窮
“只有把貧困戶當作自己的‘親人’,他就會把你當‘家人’,就能夠贏得相互理解、共同成長。”這是市政協委員**在幫扶路上總結出來的經驗,她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
“安姐,過幾天來我家吃泡湯肉啊!”想起去年春節前夕,在幫扶戶**家院壩臨別時的場景,**常常感懷不已。幫扶戶自然和善的笑容和熱情真誠的邀請,代表了她已經被他們認可和接納!
**年12月底,**到何壩鎮**村魚塘組走訪結親對象戶——**。那次**并不在家,只見到了他妻子徐順明和兩個女兒。那段時間,村里正在宣傳動員貧困戶辦理“特惠貸”,由于怕擔風險,村里干部好說歹說他家就是不愿辦理。在了解這一情況后,**與**妻子講起了“特惠貸”的優惠政策,**妻子卻半開玩笑半當真的說:“怕被坑!到時去找誰?你們一天扶貧,都是走過場?”這種明顯不信任、不指望的態度,給了**當頭一棒,心里五味雜陳,很不是滋味。從此,這樣的一家人,就和她連在了一起,開始了她的漫漫扶貧路。
辦理“特惠貸”
享受分紅
當了解到**一家主要是因為前幾年家屬、孩子生病,又因為缺技術和資金導致家庭貧困時,**與**妻子拉起家常,閑聊中,給**妻子談了辦理“特惠貸”入股分紅的好處,以及她的一些初步想法和打算,并承諾**家不管有什么事,她一定盡其所能幫忙解決,或許是覺得**有誠意,又或許是因為她們年齡相當的緣故吧!彼此之間的“陌生感”逐漸消除,**妻子便親熱的稱**為“安姐”。
接下來的日子里,**時不時的打電話問**家的近況、女兒學習情況等,隔三差五地到**家走一走、看一看,與**拉家常、給**一家講解相關優惠政策、商討一年的發展計劃,每次去時她都順便帶點米、食用油、水果等物品,有時為其女兒送去書包、文具以及衣服;農忙時節并為**家送去農用化肥,希望他搞好生產,早日改善生活條件。或許是**把他們當親人般的走動,她逐漸得到了**一家人的認可,有什么事都愿意跟她說。
以心換心,**與幫扶戶**一家建立起了深厚的真情,**相信**是真心實意的想幫他家擺脫困境。當**再次提起辦理“特惠貸”時,**毫不猶豫的說:“安姐,咱們一家人不說兩家話,以前我真的怕錢沒得,倒背一屁股賬。既然你都說這個“特惠貸”是專門為農村貧困農戶提供的信貸產品,3年期以內低利率、低成本、無需擔保抵押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而且不用承擔任何經營風險,每年有4XX元的入股分紅。我相信你是為我好,我馬上寫申請去辦。”**很順利地辦理了“特惠貸”,拿到了4XX元的入股分紅,感激之情難于言表!
幫修新房
圓夢新居
**一家四口人居住在只有不到80平方米的老木屋里,由于木屋年代長久,整個房屋有些傾斜,遇到下雨天,家里就開始下小雨,這讓**非常苦惱,修建新房是他最大的夢想。在得知**的這一想法后,**通過多方咨詢,了解到**家可享受危房改造優惠政策,并委托村里幫助**家寫了危房改造申請書,同時幫**聯系了何壩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前去測量了地基,辦理了審批手續。
“地基已經審批,一般貧困戶可享受XX.X萬元的危房改造補助。你家大女兒任遠琴上學可以享受生活費及寄宿制補助……”**在電話中告訴**,讓他安心修房子,有困難一起想辦法。**在電話哪頭一個勁的說著感謝,同時告訴**,他已經開始挖房屋基礎了,這幾年打工結余的錢和危房改造補助的錢湊起來還差點,**找親戚朋友們借了一些,估計在10月份新房就能修好了。
功夫不負有心人,10月底,**家房屋如期完工,由于縣里對貧困戶硬化院壩有一定補貼,**又動員**把院壩全部硬化。可修房已用完全部積蓄,還欠了外債,**很為難的說:“安姐,說實話,我目前實在是沒錢硬化院壩了。”**了解他家的處境,便與村里商量,為**協調了硬化院壩所需的水泥和石子,讓其院壩得了硬化,改變了新房的環境。
后來,**利用到**村去采訪的機會,順路去了一趟**家,實地查看了水源地,詳細問了需要多大型號的水管?**知道,一個農村家庭,新修了房子、又硬化了院壩,實在是拿不出錢買水管了。回到縣城,處理完當天的工作,**就徑直去了五金店,購買了850米長的水管以及3個水籠頭和2個接管。第二天一大早,**便請單位同事幫忙,一起把水管送到**家。
當時**上坡干農活去了,只有其妻徐順明在家,徐順明說:“安姐,我們都不好意思了,哪時都在麻煩你,我們準備等明年有錢了才去買水管來拉水。”
**開玩笑說:“新房修好了、院壩也硬化了,拉自來水的費用不用愁了,現在就等住新房了。”同時,**又提醒徐順明要做好房屋前后的衛生治理,隨時保持干凈整潔的衛生環境。
徐順明卻一個勁兒的說著感謝話,其實,**內心有種酸酸的滋味。
禮物珍貴
情緣難舍
20**年1月6日中午,下班剛回到家的**手機響了起來,拿起電話一看,原來是幫扶戶**打來的。“姐,你忙不?在上班嗎?我有事找你。”當時,**以為**真有什么要緊事找她,就問**在哪兒?當她找到**,問他有什么要緊事時。**笑著說:“就是這個事,沒得那樣拿的,這是我們一家人的心意!”說著便指著手中的雞蛋和一只雞,**傻眼了。拗不過**,只好收下了這“貴重”的新年禮物。
可沒過幾天,**又打來電話:“姐,你忙不,我有急事找你。”正在審新聞稿子的**問他有什么急事,**卻說見面了再細說。**放下手中的稿子急沖沖下樓,只見矮瘦的**提著一個飼料袋子從單位對面斑馬線上走過來,見到**便把袋子往她手里塞,說:“就是這個事。”
還沒等**反應過來,**已轉身離去。**打開袋子一看,一塊新鮮的豬肉,原來是**家殺年豬了特意給她帶來的,此時**心頭暖暖的,便記起前些日子,她給**兩個女兒送棉衣時,**便盛情邀請她過幾天到家吃泡湯肉,當時**借故工作忙、沒有時間委婉的拒絕了,沒想到**卻把肉送到單位來了。望著**匆忙離去的背影,**眼淚很不聽話的流了出來,不知道是激動還是愧疚。
這樣的事不勝枚舉,想起**9歲的女兒頂著烈日為她送花生的情景……**的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滿情自信
“窮親”不窮
所謂扶貧必先扶智,要是人的生活勇氣沒有了,努力的方向錯失了,就好像人沒有脊柱一樣,就是軟肉一堆。
**十分認同**的觀點,也照著這樣去做了。
春節前,**為**家置辦了一些年貨送去,并詢問了**一家年后的打算。**說:打算讓妻子出去打工補貼家用,他自己留在家照顧兩個女兒,搞好家里的生產,抽空時把新房裝修好。3月初,**妻子徐順明與同村的人一起前往浙江打工,并順利的進了廠,打來電話告訴**在浙江很好,進了一家服裝廠,工資每月2000多元,也不是很累。
“安姐,吃飯沒有?好久沒聯系了,問哈你最近忙不?有空來家里耍……”5月初的一天中午,**打來電話,高興地告訴**他們家一切都很好,娃兒聽話成績優異,他在家一邊忙生產,一邊忙新房的裝修,年底將搬進新房。
雖然**的電話吵醒了正在午休的**,可**的心里卻非常的激動,這是一個多么重感情的人啊!**告訴**現在不在電視臺上班了,調到縣編委辦工作了,因為工作的調整,**家現在幫扶責任人不是她了!**卻說:“哦,安姐,我就是想問哈你最近忙不?不管你還幫不幫我家,我們永遠都不會忘記你。”
第一條(立法目的)為了加強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安全使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已建成使用的各種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物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名詞解釋)本辦法所稱的房屋安全管理,是指為保障建筑結構使用安全而進行的管理,包括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鑒定管理、危險房屋管理。
第四條(管理原則)房屋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屬地化管理、依法使用、定期檢查、防治結合、確保安全的原則。
第五條(主管部門)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以下簡稱房屋安全行政管理部門),市轄區、縣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轄區內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
規劃、建設、公安、工商、發展改革、公安消防、城管執法及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房屋安全使用的相關管理工作。
第六條(房產部門職責)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宣傳房屋安全使用知識,加強對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檢查,及時制止和查處危害房屋安全的行為。
第二章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第七條(所有人使用人義務)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當保障房屋的整體結構安全,按照房屋設計的結構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影響毗連房屋的安全。
第八條(備案申請制度)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實行依申請備案制度。
第九條(禁止行為)房屋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未經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礎結構;
(二)拆除承重墻或者在承重墻上開挖壁柜、門窗洞口;
(三)超過設計標準增大荷載;
(四)在樓面結構層開鑿洞口或者擴大洞口;
(五)為增加房屋使用空間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標高;
(六)拆改商場、賓館、飯店、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體功能的非承重結構。
前款行為,依法應當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申請提交材料)申請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拆改結構申請書;
(二)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權屬登記證明,申請人是使用人的還應當提交房屋所有人同意房屋結構變動的證明;
(四)涉及共用部位的,應當提供共用人同意變動的證明;
(五)房屋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方案。申請拆改事項不涉及建筑主體的梁、柱、板等支撐結構和基礎結構且又沒有設計方案的,可以提供由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可行性評估報告。
設計單位、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對其出具的方案負責。
第十一條(核準程序)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查勘,并給予是否批準的答復。批準的,核發《房屋結構變動核準書》;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
《房屋結構變動核準書》可作為申請使用個人賬戶公積金等專項資金的有效依據。
第十二條(相關單位義務)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售房單位、房屋產權單位、區、縣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其服務和管理的房屋安全使用進行監督,發現違法使用和裝修房屋的,應當予以勸阻,并及時向房屋安全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發現安全隱患應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報告房產行政管理部門。
第十三條(相關單位義務)售房單位應當將房屋的主體結構、承重結構、抗震防火結構和房屋的設計使用年限等事項書面告知購房人,并按規定將房屋建筑資料移交前期物業服務企業。
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建筑資料妥善保管,并依法將房屋使用中需要經過申請變更的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業主委員會成立后或者物業服務企業發生更換時,應當依法將建筑資料移交。
第十四條(轉讓、出租人義務)房屋再次轉讓或者出租時,轉讓人或者出租人應當將房屋的主體結構、承重結構、抗震防火結構和房屋的設計使用年限等事項書面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
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改造、裝修房屋前,有權向售房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出讓(租)人或者城建檔案機構查詢房屋的主體結構、承重結構、抗震防火結構和房屋的設計使用年限,被查詢人有義務配合查詢。
第十五條(檔案管理)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并組織相關部門定期對轄區內的學校、幼兒園、敬老院、醫院等重點單位和商場、賓館、影劇院、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房屋安全進行檢查,做好房屋安全檢查記錄。
物業服務管理單位對所管理或使用的房屋及附屬設施應當及時做好房屋安全維修檢查記錄,建立房屋安全使用檔案。
第十六條(投訴處理)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接到違法使用或者裝修房屋的報告、投訴后,應當及時受理、查處,并將處理結果答復報告人或者投訴人。
第三章房屋安全鑒定管理
第十七條(鑒定機構設立)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設立房屋安全鑒定機構(以下簡稱鑒定機構),具體從事全市房屋的安全鑒定工作,并統一使用“房屋安全鑒定專用章”和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監制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標準文書。
第十八條(申請鑒定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房屋安全鑒定:
(一)房屋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
(二)公共場所用房使用5年未作安全鑒定的;
(三)發生自然災害出現異常后仍需繼續使用的;
(四)遭受人為破壞出現異常后仍需繼續使用的;
(五)進行隧道和樁基工程,開挖深基坑、爆破等工程施工,施工區周邊房屋可能被損壞的;
(六)房屋無報建手續或者無施工許可證已投入使用的;
(七)其他依法應當進行鑒定的房屋。
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六項的鑒定,由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委托;第三項的鑒定由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屋所有權人及使用人委托;第五項的鑒定由建設單位在施工前委托。經鑒定,施工影響周邊房屋安全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及時將鑒定結論書面告知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應當采取安全措施,消除隱患。
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檢查發現房屋有前款所列情形,而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建設單位等未申請房屋安全鑒定的,應責令限期提出申請;逾期不提出申請的,由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指定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鑒定費用由上述應委托的單位(人)支付。
第十九條(毗鄰者權力)異產毗連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認為相鄰房屋的不當使用危及自有房屋安全的,或者認為正在施工的工程可能損壞自有房屋的,可申請房屋安全鑒定。
第二十條(委托)鑒定機構可接受行政、司法機關委托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第二十一條(鑒定提交材料)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屋安全鑒定委托書;
(二)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與被鑒定房屋有相關民事權利的有效證明;
(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條(鑒定程序)鑒定機構必須按照下列程序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一)接受委托;
(二)開展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狀;
(三)現場查勘、檢測、記錄各種構件損壞數據和情況;
(四)復核驗算,整理技術資料;
(五)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提出處理建議;
(六)出具鑒定結論文書。
第二十三條(鑒定期限)鑒定機構應當在受理房屋安全申請鑒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查勘,現場查勘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出房屋安全鑒定報告,鑒定報告有效期不超過1年。
第二十四條(鑒定要求)進行安全鑒定,必須有兩名以上鑒定人員參加,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阻撓鑒定人員進行正常的房屋安全鑒定活動。對特殊復雜的鑒定項目,可由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委派專家進行鑒定,并可邀請有關部門派員參與鑒定。
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及其鑒定人員對其作出的鑒定結論負責。鑒定文書文本由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印制。
第二十五條(鑒定收費)鑒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應按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收取鑒定費。
鑒定費的收取遵循誰申請、誰承擔的原則。當事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鑒定文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重新鑒定。重新鑒定時,鑒定機構應另行指定鑒定人員。重新鑒定申請人應預交鑒定費用,鑒定結論一致的,鑒定費用由鑒定申請人負擔。
第二十六條(鑒定標準)房屋安全鑒定有國家標準的,執行國家標準;尚未頒布國家標準的,執行行業標準。對工業建筑、公共建筑、高層建筑、文物保護建筑等安全鑒定的,還應當參照有關專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
第四章危險房屋管理
第二十七條(鑒定結果告知及報送)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及時將鑒定報告告知房屋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并同時將鑒定報告報送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及時向房屋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發出《危險房屋通知書》,并提出是否暫停使用或治理的意見。
第二十八條(危房分類管理)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當根據鑒定報告,對危險房屋分別采取下列治理措施:
(一)觀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觀察的房屋。
(二)處理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適用于已無維修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體拆除。適用于整幢危險且已無維修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毗連危險房屋的各所有人,應當依法共同履行危險房屋的治理義務。
第二十九條(危房治理)區、縣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及時治理危險房屋,并對危險房屋修繕加固和排險的結果進行檢查、記錄。
第三十條(危房強制治理)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對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險房屋拒不治理的,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止使用危險房屋,必要時可以作出強制治理決定,采取加固、修繕、拆除、改建等治理措施,相關費用由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擔。
第三十一條(險情處理)房屋出現險情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應當采取安全治理措施。房屋出現重大險情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應當及時報告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和房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和房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排除險情。
第三十二條(危房改造)區、縣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危險房屋防治的監督檢查,對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成片房屋或者經鑒定為危險房屋并危及公共安全的,應當及時向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和房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報告,并提出具體處理方案,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排除險情。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對危險房屋采取排險措施,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礙。
第三十三條(危房租賃)房屋所有人治理房屋,需承租人臨時遷出的,承租人應及時遷出,危險房屋經治理解除危險后,所有人應繼續履行租賃協議,但租賃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危房代為治理)房屋所有人拒不治理危險房屋的.承租人可代為治理.治理費用可自租金折抵或依法訴請房屋所有人償付。
第三十五條(共有共用治理)異產毗連房屋經鑒定屬危險的,各所有人對共有、共用的部位和附屬建筑應共同治理,所需費用由各所有人按照建設部《異產毗璉房屋管理規定》規定的份額分別承擔。
第三十六條(責任劃分)房屋使用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超荷載使用致使房屋損壞,經鑒定屬危險房屋的,房屋使用人應負責治理。因施工、堆物、碰撞等行為致使他人房屋構成危險的,由行為人負責治理。
第三十七條(拆遷人義務)已列入拆遷公告范圍內的危險房屋,自房屋拆遷公告制發之日起,由拆遷人負責監護,采取防、排險措施。
第三十八條(鑒定后危房管理)經鑒定屬觀察使用或處理使用的危險房屋治理后,經鑒定機構驗收已解除危險的,可繼續使用;逾期未予治理或經驗收未解除危險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九條(禁止性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租或使用經鑒定屬整體危險并應整體拆除的房屋。
第四十條(重建手續)危險房屋需要拆除重建的,由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持房屋安全鑒定書和《危險房屋通知書》,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重建審批手續。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法律責任)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由房產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恢復原狀,并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法律責任)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十九條規定的,由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辦理房屋安全鑒定。逾期仍不委托鑒定的,由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設立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安全鑒定,鑒定費用由責任人承擔,并可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因拒不委托鑒定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依法進行賠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三條(法律責任)違反本辦法,拒不接受房屋安全檢查的,由市轄縣房產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并可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法律責任)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八條、三十六條規定的,由房產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治理,可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拒不執行處理決定,致使房屋倒塌.損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的,應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五條(法律責任)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由房產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履行職責,并可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六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