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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怎樣選拔人才:如何利用任職資格選拔人才,人才與崗位的匹配程度如何?如何確立這種選拔人才的方式與方法?
二是組織的繼認要求:組織中的崗位如何繼任,如何繼任?
三是職位的培訓需求:如何利用職位的任職需求開發出該崗位的培訓要求,要培訓哪些內容?具體如何操作?
四是怎么判斷候選人資格:在任職上如何判斷員工是否符合該崗位,當需要晉升的時候又有哪些依據可以判斷其適合晉升?晉升的方式又有哪些?
五是怎么評價員工:在績效管理上過去是對員工工作結果的總結,現在是如何評價員工在該崗位上的貢獻?
六是怎樣回報:員工在企業中的表現如何體現在他的薪酬福利等回報中?
在構建任職體系管理之初,最先要的條件就必須對企業人力管理的主體結構進行變更與調整,傳統的人力模塊過去的中國企業一直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言必稱“六大模塊”。在企業人力資源的架構中都是以模塊為企業的人力資源工作分類。事實上,看起來模塊化的工作分類有利于人力資源專業化的工作,但長此以往形成了各大模塊的獨自發展,無法權衡到企業人力資源的整體協調,有時候某一個模塊變得很強,其他模塊就變得開始配合此模塊,這對企業來說是非常不利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因以人才發展為核心,而不是模塊工作為核心。因此,為了擺脫這種困境,任職管理體系便是以職位管理與資格管理為核心,重新定義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將人力資源管理模塊重新融合,根據市場需要整合成四個主要工作內容既任職聘用與調配、定級調薪、職位晉升選拔、技能提升培訓(如圖1)。
任職聘用與調配:改變了過去的招聘的模塊,將招聘的具體工作明確到了崗位任職上,這樣針對崗位面試管有了更加明確的人員與崗位的匹配,可以利用結構化或者非結構化的面試,尋找到求職者與該崗位的匹配程度。擺脫過去人為的、主觀的選人模式。
定級調薪:將薪酬福利調整為定級調薪,對員工來說,任職資格的評定就意味者對其在企業中薪資級別的評定,員工可以根據任職表現達到一定匹配后可以進行調級與調薪,使得企業的調薪更加客觀、明確也顯得更加公平。
職位晉升與選拔:改變了過去傳統的職位晉升,建立起各崗位的職位發展雙通道,員工可根據自我發展的需要選擇晉升,擺脫了過去只有管理層晉升而技術層無法晉升的尷尬局面,并且在人才的選拔上建立任職評估中心,針對人才晉升有了更加合理的、客觀的評估系統,能較為全面的體現員工的價值,對人才的選拔與培養有著極大的影響。
技能培訓提升:改變了過去傳統的培訓模式,以匹配崗位為基礎的技能培訓。過去的培訓以員工想要什么培訓就做什么培訓為主,而任職資格體系下的培訓而是該崗位需要員工哪些技能就培訓哪些,并合理評估員工與該崗位的任職差距,做出合理的員工培訓計劃,有針對性的進行培養。這樣既讓培訓有了明確的指導性、又讓培訓效果大大增強,使得培訓變成員工工作中所必備的項目。
在任職管理體系建立上,企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對任職資格構建的進行了雙向的定位:即崗位任職管理體系與員工任職標準體系。崗位任職管理體系構建分為三大框架:
職業發展通道:即建立企業職類、職群體系,將企業各崗位進行分類與歸類,并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建立職級、職等體系;明確員工雙通道發展等問題。
任職資格標準:以員工任職資格為基礎,涵蓋員工的工作經驗、學習經驗、核心素質等方面的內容,與企業任職崗位所匹配。
資格等級認證:以員工晉升、提拔以及技能提升等級為基礎,對員工進行合理話的評估并列舉員工的客觀可依據的數據,實現員工能力可數據化。
通過上述的描述,我們可以清晰的梳理出一般企崗位任職管理體系的架構(如圖2)。
主動服務自偵辦案。我院深入學習貫徹《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執行職務規則》和《__省檢察機關司法警察協助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實施細則》,不斷建立健全檢察官與司法警察相互協作、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司法警察在查辦職務犯罪工作中的職能作用。
協助參與追逃工作。我院司法警察部門與相關部門相互協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研究和探索追逃工作的特點和規律,不斷提高追逃工作實效。
積極服務刑檢辦案。建立和健全司法警察服務刑檢辦案工作制度,完善司法警察保護公訴人出庭安全的工作措施,努力為刑檢辦案提供警力保障。
大力開展警務協助。不斷建立健全上下聯動、左右互動警務協助工作機制。進一步規范警務協助內容、程序,確保警務協助依法、規范進行。
狠抓辦案安全保障。我院深入開展辦案安全防范教育,不斷強化司法警察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增強司法警察安全防范工作主動性、自覺性;健全辦案安全防范機制,堅持行之有效的安全預案、風險評估等制度,不斷總結完善安全防范新舉措,提高辦案安全防范/,!/的針對性、實效性;建立警務巡查制度,對司法警察規范履職行為、落實辦案安全責任制等情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辦案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積極參與處置突發事件,維護檢察機關的辦公、辦案秩序。
大力加強業務培訓。我院抓好授予、晉升警銜培訓,嚴格按照省院規定的培訓對象、培訓時間、培訓內容組織訓練,做到應訓必訓,培訓不合格者不得辦理授予、晉升警銜手續;抓好新任司法警察培訓,對新進人員加強應知、應會知識的學習,使其盡快熟悉崗位職責及警務技能,以適應司法警察履職工作需要;抓好業務骨干培訓,組織司法警察部門負責人、各類技能骨干培訓,努力提高組織、管理、協調能力,努力培養一批技術能手、專業尖子。
大力加強崗位練兵。我院按照《全省檢察機關司法警察開展崗位練兵技能比武實施方案》的要求,廣泛深入開展崗位大練兵活動,努力提升全體司法警察的技能水平和實戰能力。
按時做好警銜晉升工作。我院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察警銜條例》、《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警銜工作管理細則》,嚴格審核,嚴格把關,做到符合晉升條件人員的晉升手續當年辦結。
注重新進人員質量。我院對擬授予警銜人員,嚴格執行高檢院、省院規定的年齡、體能、健康條件,杜絕遷就照顧;從其他警種調入檢察機關擬擔任司法警察的,嚴格執行審批程序,未經省院批準,不得更換警銜標志手續;暢通補員渠道,補充司法警察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考錄用,努力改善隊伍年齡、知識結構。
規范辦案工作區建設。我院認真貫徹落實高檢院《人民檢察院辦案工作區設置和使用管理規定》,辦案工作區布局合理,功能完備,設施配套。已建成辦案工作區尚不規范、設施設備不完善的,及時整改、規范,消除安全隱患。抓好辦案工作區使用管理,不斷健全完善辦案工作區使用、管理、維護以及安全檢查、檢醫聯動、檢警配合等規章制度。總結推廣辦案工作區使用管理經驗,不斷推進辦案工作區使用管理工作規范化。
加強警用裝備的配備、管理。我院認真貫徹落實《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裝備配備暫行規定》,按照保障必需、逐步完善、實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則,配齊、配全警用裝備,并根據相關規定及時更新、換代。建立健全警用裝備管理、使用、檢查、維護工作制度,提升警用裝備保障能力。
【關鍵詞】 專業人員 培訓 機制 方法
員工教育培訓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前提。一個企業、尤其是現代化的電力企業,員工教育不僅成為企業管理、完成生產目標的最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也是企業提高員工素質的主要途徑。隨著電力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大面積推廣應用,電力企業對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素質的要求越來越高。企業雖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培訓,但培訓成效與企業的期望還存在較大差距。究其原因,既有培訓機制的問題,也有培訓方法的問題。
1 準確把握成人學習特點
企業員工培訓屬于成人培訓范疇,因此其培訓機制與方法必須符合成人學習的特點和規律。
1.1 成人學習動機明確
現階段,我國成人的學習動機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一是有利可圖,通過學習提升自身的價值,拓展自我發展空間,獲取更多的勞動報酬;二是現實應急,學習短缺技能,應付手頭工作,解決面臨問題;三是滿足興趣,通過對新知識的掌握,獲得精神上的愉悅。上述三個方面中,有利可圖、現實應急占主導。
1.2 成人學習自我導向性強
成人學習是一個在環境分析的基礎上針對自身實際選擇性的學習過程,追求自我決定、自我負責、自主學習,對外部強行施加的學習安排、內容、方式往往不愿接受,應付、排斥心理傾向嚴重。受自我導向作用影響,自主學習與被動學習在過程和結果上形成巨大反差。
1.3 成人學習具有明顯的階段性特征
成人學習行為發生的根本誘因在于各種動機的驅動,而動機的產生則與具體的職業發展階段密切相關,因此,不同的職業發展階段具有不同的學習特征。新進廠畢業生,最初動機是希望通過自己優異的表現,盡快獲得企業認同,以便立好腳、起好步,所以學習的熱情最為高漲。對已走上專業管理崗位上的員工,隨著對崗位業務掌握的日漸嫻熟,及地位、身份的日趨穩定,學習的激情會慢慢淡化,甚至懶于學習。
2 培訓的思路與框架
了解成人學習特點,就可以有的放矢的確定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的思路與框架。
2.1 用機制激發學習的熱情和動力
成人學習功利性的特點,決定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必須與其個人發展、薪酬收入相掛鉤。在實踐中,可以圍繞“晉升機制”、“淘汰機制”、“激勵機制”做文章。通過“晉升機制”、“淘汰機制”的建立和運作,可以使專業技術人員學習的習慣長久保持,將學習貫穿到職業生涯全過程中;通過“激勵機制”的建立,可以端正專業技術人員接受培訓的態度,變“要我學”為“我要學”。
2.2 用方法保證學習的效率和質量
成人自我導向性強的學習特點,決定了應盡量減少強制性、灌輸式培訓方法的使用。下圖描述了職業發展階段與培訓方法的對應關系(如圖1):
可以看出,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貫穿在專業技術人員職業生涯的全過程中,是一個綜合性的大系統。在這一大系統中:崗位職責描述是基礎,明確培訓方向和內容;崗前技能學習、在崗能力提升是日常培訓的重心所在,需要正確的方法做支持;選拔上崗、績效評價、崗位晉升、薪酬獎勵是培訓工作的推動力、加油站,是培訓工作持續運轉的重要保證。
3 配套機制的實施
3.1 晉升機制
晉升機制有效實施的前提是每一名專業技術人員都能準確了解自己技術水準達到一定標準后能夠觸及到的崗位高度,且這一高度是與其努力程度密切相關的。與晉升機制配套的措施是公開選拔,分兩步進行:第一步是推薦人選,被推薦人選要有廣泛的群眾基礎;第二步是公開競聘,以競聘大會的形式進行,參加投票的人員要覆蓋到各相關層面,既要包括主管領導、本專業技術專家、技能專家,也要包括一線班組長、操作人員等。
3.2 淘汰機制
淘汰機制是一種強制、震懾機制,如果在崗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素質和工作績效不能持續滿足崗位需求,則有被崗位淘汰的可能。在實踐中,因淘汰機制的直接結果是崗位人員崗位丟失、收入薪酬下降,所以與晉升機制的建立與實施相比,其難度往往更大,這主要是我們長期形成的“能上不能下”的思想在作怪。但此機制不能有效建立,慵懶、不思進取的工作氛圍就會蔓延。具體到淘汰的比例,可以在綜合考慮企業的需求、現有崗位人員整體技術水平、后備人才的多寡等多種因素后確定。
3.3 激勵機制
隨著人力資源管理理論的發展和實踐經驗的總結,如何
防止公共權力的濫用和權力的腐敗,如何提高公務員的工作效率,調動公務員工作積極性和創造力,如何建設高素質、高水平的公務員隊伍,如何建立科學、操作性強的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體制等問題已成為學者和政府工作人員討論的焦點之一,而解決這些問題的重要途徑之一就是完善公務員的激勵機制,雖然目前我國公務員的激勵機制已經形成一定的規范,也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這些激勵機制相對制度化,缺少人性化,也就是說還沒有完全從以人為本的角度出發,沒有真正激發公務員積極工作的內驅力,因此現行的公務員激勵機制還需要進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目前我國公務員激勵機制的主要方法及其存在的缺陷
目前我國在公務員人力資源管理中采用比較普遍的激勵機制主要有:薪酬制度、晉升制度、考核制度、福利制度、培訓制度等,下面重點闡述這幾種制度。
(一)薪酬制度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公務員的薪酬標準也隨之上調,從《公務員法》的具體規定中,可以看到,現行的公務員工資由級別工資和基本工資兩個部門組成,而且對每項工資的標準也有具體的規定和說明。由于公務員工資相對穩定,福利也較好,這就吸引了社會各界人士紛紛參加公務員考試,以便能進入公務員隊伍,這些都有利于公共部門廣泛吸納優秀人才,提高公共部門的人才儲備量,從而提高公共部門的工作效率。雖然這些都能產生積極的作用,但對于激勵公務員積極性方面,還存在一些有待完善之處:首先,公務員工資雖然穩定但不高;其次,平均色彩比較濃厚;再次,公務員工資提升的速度相對滯后。
(二)晉升制度
起實施的《公務員法》設立了公務員“職務晉升”與“職級晉升”并重的晉升制度,從這個規定上可以看出,即使公務員的職務沒有得到晉升,也可以通過職級晉升來提高自己的待遇,同時也開拓了公務員的晉升渠道,減小了職務晉升所帶來的壓力。但是,隨著新公共服務理念不斷深入人心,中國的行政改革的不斷探索,公共部門結構扁平化趨勢也就日益突出,這就使得公共部門中的公務員的晉升計劃受到限制,從而導致了一個不利的后果:“由此造成公務員工作積極性不高,行政效率不高,從而影響了政府部門目標的實現。”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晉升不是很容易的事,還不能成為公務員職業生涯中的一個寬渠道,這就可能在一定程度會影響公務員們的上進心、積極性。
(三)考核制度
公務員考核制度主要是指國家公共部門對公務員的思想道德水平、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果等進行考察,并最終以量化的形式做出評價。我國現行的公務員考核制度,是在吸收了我國古代考核制度以及國外人事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再結合現代公共部門的工作實際而確定下來的,包含了考核公務員的具體項目、考核的原則、考核的標準、考核的方法、考核的程序等各項的規定與說明。不可否認,這些考核結果有參考價值,對公務員也有一定的激勵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不盡人意之處:第一,考核標準與內容不夠具體。這就造成在對公務員的實際考核中,缺乏詳細和具體化規定,從而造成考核的結果不盡人意,影響了考核結果的有效性。第二,績效考評與原宗旨相悖。進行績效考評原意是為了監督公關員的工作,防止公共權力被異化,激勵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然而某些不正之風,使考核成為結交好友的機會,績效評估沒有發揮原本的作用。另外,績效考評是被動的監督,缺少自覺性。以上的不利因素都是考核成為了例行公事的“走過場”,缺乏真實性和有效性,不能在真正成為公務員的激勵機制。
(四)福利制度
我國公共部門公務員享受的福利制度也有相當長一段時間了,好的福利和就業壓力是“萬眾齊心”考公關員的一個重要因素。目前我國的公務員享受醫療、衛生等多方面的福利,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醫療改革、住房改革、企業改革等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入,公務員福利制度方面的優勢就日趨不明顯,與社會大環境存在一定不和諧,因此現行的福利制度還不足夠適應當前的新形勢、新體制。以福利分房制度的改革為例,公務員這項福利制度在無形中失去,而工資水平又跟不上房價水平,這就在一定程度上無形地降低了公務員原來所享受的福利待遇,也就挫傷了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
(五)培訓制度
培訓是提升公務員素質和提高公務員行政效率的重要方法之一。目前,我國公務員培訓主要由以下幾種類型:“培訓分為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更 本文章共2頁,當前在第2頁 上一頁 [1] [2] 新知識培訓,培訓科目涵蓋了公共必修課、專業必修課和選修課等多個方面。”培訓主要是為了讓公務員熟悉工作內容、工作環境,增加新知識以提升公務員修養和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從根本目的上看,培訓也是一種激勵方法。但培訓內容不一定能跟得上時代的發展。另外,培訓制度和培訓體系還不健全,這些都使此種激勵方法不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同樣需要進一步的改良
和完善。
建立軟性激勵機制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以上所闡述的激勵機制都屬于外部的規章制度,具有法律性、強制性、外部性,或者說是“硬性的規定”。本文欲針對這一特點探索一種新的激勵機制——“軟性激勵機制”。相對前面闡述的幾種激勵機制而言,這種激勵機制是建立在人的心理基礎上,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而提出的,它的產生具有現實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具體如下:
首先,現有的激勵機制外部性。從上列的綜述中可以看出,目前在公務員人力資源管理中采用的激勵方法主要是物質上的補貼鼓勵,外在的監督管理,職位的升降激勵等,也就是說這些激勵方式都比較直接,具有誘惑力大,見效快的特點。而對公務員能產生潛移默化作用的文化心理,道德的熏陶和自我約束等面的激勵相對不夠重視,比如,公務員的家庭狀況,情緒波動、興趣愛好、民主參與,職業倦怠等。目前,隨著公務員制度的不斷完善,公務員隊伍的經濟收入水平提高、福利待遇有所改善,社會地位也逐步升高,這些都吸引了大量優秀的人才加入公務員隊伍,但進入后,這些公務員的優勢不一定能得到發揮,公務員的個性特點未必得到重視,也就是說,公務員在工作時不一定有發自內心的積極性和工作熱情,造成公務員工作效果與預期不相符合。而我們知道內因是改變事物的根本原因,因此要提高公務員的工作熱情,就應當從他們的心理出發,建立軟性的激勵機制。
其次,現行的激勵機制不夠成熟。當前激勵機制存在一些缺陷,會影響到公務員的工作情緒,因此建立新的激勵機制成為現實的必然。第一,滿足不了公務員的需要。雖然公務員可以通過晉升、加薪、培訓等滿足個人發展的需要,但是機會相對不多,而且這樣的機會是否可以通過公平的競爭取得,還有商榷的空間。這樣,公務員就容易對自己的能力產生懷疑,容易形成干好干壞都一樣,主要靠關系的錯誤觀念。抱著這樣的悲觀情緒,就不能使公務員積極投入到工作中。第二,家庭不被考慮在內。公務員的工作需要家庭來支持,因此家人的關懷也是很重要的。中國的傳統觀念是“舍小家為大家”,提倡為工作無私奉獻,但要每個公務員的所有家人都做到這一點是比較困難的,因此需要家庭成員了解其工作狀況以支持其工作。
再次,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使建立軟性管理機制成為必然。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就要求“以公務員的能力、特長、興趣、心理狀況等綜合性情況來科學地安排最合適的工作,并在工作中充分地考慮到公務員的成長和價值,使用科學的管理方法,通過全面的人力資源開發計劃和政府文化建設,使公務員能夠在工作中充分地調動和發揮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業績,為達成組織發展目標做出最大的貢獻。公務員是重要的人才資源,公務員本身必須得到尊重和公平的對待,如果得不到信任和關懷,他們很難在組織行政行為中同樣地對待公民。”也就是說要以人本的思想構建公務員的心理契約,從以事為中心的觀念轉為以人為中心,充分考慮公務員的個性特點,為其安排適合的職位,以充分調動其工作的積極主動性。構建和諧的行政文化和團隊合作精神,不斷提高公務員的工作能力和敬業精神,同時也滿足公務員對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和其他需要,激發他們的潛能,最終實現公務員的全面發展。
建立有效的軟激勵機制具體方法
(一)制定公務員心理契約
這種激勵方法已得到學者們的研究,我認為1962年萊文森等人(levinson,price,et.)的解釋比較具體明確,他們“心理契約”的解釋是“組織與員工之間隱含的、未公開說明的相互期望的總合”,這些期望都具有內隱特性,其中有些期望相對更加明確,比如工資;而有些期望更加模糊,僅僅是通過間接的揭示,比如長期的晉升前景。這與社會契約論有類似之處,社會契約論是政府與公民之間的契約,它也是隱含的,未公開說明的。公務員的心理契約則是公共部門與公務員之間的契約。也就是說公共部門與公務員之間存在一種穩定的契約關系。這種隱形的契約會對公務員的行為起到自我監督的作用,從內心來調整工作的狀態。而公共部門,也是根據這個契約來對公務員進行獎勵和懲罰。當然在實際操作中也會遇到一些困難,比如這個契約的內容有哪些,怎樣才合理等。因此具體做法是:先讓公務員根據自己的能力和需要,寫出個人近期目標和長期目標,同時公共部門也根據該公務員所在的職位,寫出公共部門對其要求,在公共部門與個人協商后,最終訂立公共部門與公務員之間的契約,同時盡量把目標與任務細化,并且允許他們有恰當的調整,一段時間后再根據這個契約來對該公務員進行評價和獎懲。這樣容易使公務員自身產生壓力而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
關鍵詞:績效考核事業單位應用研究
一、目前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觀念陳舊,認識不到位
目前,部分事業單位仍然停留在傳統人事管理階段,即使有了績效考核,也缺乏足夠的理解和認識。主要表現在領導層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業務工作上,年終臨時拼湊班子倉促考核,影響考核質量;被考核者在述職時,報喜不報憂,夸大成績;而群眾不了解考核的重要性,在評議中只說好話,民主測評敷衍了事,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二)考核內容形式化,缺乏標準規范
考核內容缺乏具體的量化標準,或量化指標不細致不系統,缺乏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平時的考核沒有資料積累,賬、卡不健全,使年終考核與平時工作脫鉤,無據可查。考核的等次不能嚴格按規定標準確定,大鍋飯傾向嚴重,講平均,搞平衡,優秀指標控制不嚴。
(三)指標設計流程過于簡單、量化不足
績效考核管理中,被考核方在績效計劃、衡量標準的確定等方面參與不足,讓被考核方覺得績效考核是一種監督和懲罰的手段。績效考核指標的制定過程往往是上級下達的績效指標,指標設置的合理性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指標制定后缺乏及時調整修訂,致使某些指標失去了績效考核的意義。
(四)缺乏對績效考核必要的培訓
在實際工作中,對職工特別是對具體參與績效考核的管理人員缺乏必要的知識培訓和輔導。績效考核不僅取決于評價系統本身的科學性與可靠性,還取決于評價者的評價能力,評價者的任何主觀失誤或對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的認識誤差都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評價的準確性,進而影響人力資源管理其它環節的有效性。
(五)不重視考核總結
考核工作結束后,不注意向考核對象反饋考核意見,沒有充分有效的利用和轉化考核結果,使考核作用不能充分發揮。
二、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工作的創新途徑
(一)重視和完善績效考核工作
1.提高對績效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與人力資源管理的其他職能相比,績效考核是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要通過宣傳、鼓勵,使單位領導、考核對象、廣大職工充分認識到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績效考核工作放在議事日程中去安排、督促和檢查,才能使績效考核真正發揮作用。
2.明確考核內容,量化、硬化考核指標,增加績效考核的可操作性。從實際出發確定考核的內容,應以其承擔現職工作所需具備的素質和完成工作目標需具備的條件為基本依據。主要包含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在實踐中將德、能、勤、績分別細化出若干個指標,每個指標再分成若干個分值檔次,按總分值再劃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個考核等次,根據得分情況確定獎勵標準,這樣使績效考核更加直觀、通俗、易于掌握。
3.堅持考核原則,嚴格把關,使考核客觀、公正。只有堅持考核原則,做到層層把關,才能確保考核的科學性、公正性、嚴肅性,考核等次的確認才會被廣大職工接受并起到相應的激勵、促進作用。
4.重視平時考核工作。加強平時考核工作的資料記錄和積累,為年終考核提供可靠依據。充分考慮平時考核的比重,以解決年終考核與平時考核脫節問題。事業單位可采取以部室或科室為單位,每月進行一次考核,并將考核資料累積起來。全單位每季度考核一次,以拉開部室或科室之間的檔次,年終再進行總考核,評出部室或科室以及職工年終考核檔次。
5.充分重視民主評議和民主測評工作。被考核職工與所在部門的其他職工長期工作、學習和生活在一起,其他職工對被考核者的思想素質、學習情況、業務能力、工作業績、遵紀守法等有直接的接觸和了解,考核時可采取職工座談會、找有關人員面談等民主評議形式,充分聽取群眾的意見,避免以偏概全、主觀主義等問題。
6.考核工作要有專管部門及專人負責。不能把考核工作作為臨時性的工作,要由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承擔起來,并作為日常工作去做,要有專人負責。各部門要建立健全職工考核臺帳和檔案,并起到監督和督促考核者的作用。
7.做好考核工作總結,加強績效考核反饋環節。首先,考核工作結束后,應認真及時總結績效考核中的經驗、不足,以利于今后考核工作的改進。同時,根據考核結果,分析職工隊伍現狀,分類排隊,找出不足,提出整改意見。其次,加強績效考核反饋,使被考核者了解自身表現與組織期望之間的差距,給被考核者申辯說明或補充的機會,從而通過考核對被考核者起到激勵和鞭策作用。
(二)重視考核結果的應用
1.必須明確績效考核與“提薪”和獎金的關系。事業單位都建立了一整套工資標準,并采取“一年一考核,一年一晉級”的工資晉升方式,工資提升或調整,主要依靠單位統一進行。這僅是純粹的“晉升”概念,沒有“調薪”的概念,目前的日常考核與工資提升或調整無關。獎金作為超額勞動的報酬,代替了“提薪”的功能,獎金發放變得復雜繁重。而現代人力資源管理要求,薪資分配應遵守公平和效率的原則,必須對每一名職工的勞動成果進行評定和計量,按勞取酬,將績效考核結果作為決定職工報酬的主要依據。合理的薪酬不僅是對職工工作成果的承認,而且可以產生激勵作用,在單位整體形成進取和公平競爭的氛圍。應該通過考核,建立“提薪”新概念,運用提薪、獎金的杠桿,使每一位職工在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及時獲得提薪與獎勵。
2.必須明確績效考核與晉升、調動的關系。每個職工在基本需求得到滿足的同時,就會有更高的需求,希望進一步獲得單位的承認,會為在較好的職務上工作感到驕傲和自尊,也會為不能取得好的職位而惱火和不安。總之,職工希望晉升,而單位應開通這條“晉升”通路,滿足職工欲望,使之成為激勵杠桿。每個職務都要求有特定的知識和技能,每一個職工都有自己的優點和不足,用人要揚長避短。通過考核全面了解職工情況,為單位每一項工作、每一個崗位找到合適的人選,使職工更好地發揮自身優勢。以此相應的以“晉升”為目的的考核工作就可以納入日常工作的考核過程之中,也就是說將職工日常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和工作成績的考核結果,用于“提薪”和“獎金”的同時,也作為“晉升”的依據。
3.必須明確績效考核與教育培訓的關系。從主觀上講,事業單位教育培訓責任機構非常希望提高培訓教育的實效,然而,他們并不清楚單位中哪些部門、哪些崗位的哪些人是急需要接受培訓的,而這些人因為缺乏何種技能、知識和經驗,而不能充分發揮現有的能力,或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這些人又希望在哪些方面得到發展,在哪些方面得到教育幫助等等。教育培訓責任機構所清楚的是上級有何種指示,上級是如何要求他們進行普及教育的,諸如繼續教育合格率達到百分之多少、政治理論學習參加人數達到百分之多少,還有安全教育、普法教育等等。教育培訓的責任者所關心的和所追求的是上級的意圖是否得到貫徹,教育工作是否展開,花了多少教育經費等等,而不能真正解決教育培訓所應解決的根本問題。
改變這一切的起點是把教育培訓的責任轉移到各部門領導身上,使現場監督和管理者成為教育培訓的直接責任者和擔當者,使得現場監督和管理者不僅負有完成工作的責任,負有使部下更好地工作的責任,同時也負有教育培訓部下的責任。然而把教育培訓與工作直接銜接的唯一中介就是“績效考核”,即通過系統的考核,把教育培訓與工作銜接起來。首先,把指導、教育、幫助和培訓本部門人員作為部門管理者的責任,并列入日常考核內容,成為考核要素之一。其次,把對本部門人員的考核過程,直接作為教育、指導和培訓職工的過程,即所謂“崗位培訓和教育”。第三,把日常考核結果積累起來,作為單位人力資源開發的第一手材料交給培訓部門(日常考核結果中包含有關個人工作成績和工作能力方面的記錄,以及領導指導、教育的情況,個人的努力結果和個人的希望等等)。另外,依據每個人的工作情況和崗位培訓教育情況,單位的教育培訓部門可以在情況匯總、分析的基礎上,按單位整體要求,制定和實施培訓、教育計劃。第四,必須明確績效考核的地位。對職工的工作或者對工作中的職工進行考核,并把考核結果運用于工資、獎金、晉升、調動、教育培訓工作,這是對“績效考核的地位”最一般的描述。
三、結束語
隨著事業改革的全面推開,事業單位的績效考核工作也將進入一個全面推廣和深化的時期。對于大多數單位來說,績效考核工作是全新的工作,也是對原有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的挑戰。對于各單位的領導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來說,如何在穩定的基礎上,科學有序地引入績效考核體系,將是未來一個階段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改革與管理工作中的熱點話題。只有做好績效考核工作,為各項工作的開展提供理論依據,才能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作用,才能使人力資源各項工作得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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