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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1、本方案以系統性為特征,目的是完善本公司的基層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和員工培訓效果。
2、為公司儲備人才的長期培訓或短期培訓,均需依本章所列之條例進行。
二、培訓目的
1、改進在職人員的工作效率;
2、通過培訓改進員工工作表現;
3、為在職人員未來發展或變動工作做準備;
4、通過培訓使員工有資格晉升;
5、為減少意外,加強安全的工作習慣;
6、為改善在職人員的工作態度,尤其是減少浪費的習慣;
7、打破生產技術上的瓶頸現象;
8、培養在職人員的指導能力,以便在公司擴充時,指導新進員工。
三、培訓形式
1、在崗培訓;
2、指定規定的場所做為培訓室,采用實地工作培訓和教室授課相結合的方式;
3、采用實地工作培訓和函授課程以達成培訓目的;
4、組織受訓人員到其他企業學習觀摩;
四、教學方法
采取投影講述培訓和光盤視頻培訓。
五、培訓視聽教具
1、一本教導手冊(培訓計劃大綱);
2、培訓資料(PPT)或相關培訓視頻光盤;
3、生產過程現場產品的圖片或照片,放大作為教學案例。
六、培訓設備
會議室或培訓室、筆記本、投影儀、音響。
七、培訓時間
1、培訓月份為5月、6月、7月。
2、無特殊情況每周四晚上18:30—20:30,有臨時變動的由人力資源部下發通知更改。每月4—6課時共計12—18課時。
3、8月份進行結業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合格人員上崗,不合格人員下崗(培訓期間會跟據公司的發展會提拔各免職部分人員)。
八、教師的指定
1、受訓者所屬的領導;
2、精良的技術人員;
3、外騁培訓師。
九、受訓人員的選擇
1、各部門主管以下的在職管理人員;
2、生產一線的儲干、多能工、技術工;
3、試用期間的所有管理人員;
4、有晉升想法的員工(自愿參加)。
十、培訓計劃
見附件
十一、公布培訓計劃
1、培訓計劃完成后,須公開以便引發員工的進取意識。
2、在開班前一周內向全公司員工發出相關的通知。
3、將培訓時間、地點、方法形成制度性文件下發到各部門。
4、培訓結束后發放結業證書。
第一條為貫徹國家“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完善民辦學校設置和管理,促進我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范圍為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在市區內面向社會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包括國家職業分類大典中所列職業和國家新頒布的職業)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職業培訓機構。
第三條設置職業培訓機構應適應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符合地區職業培訓事業發展規劃和實際需求。
第四條職業培訓機構應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技能培訓質量,培養合格技能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監督、檢查、評估和審計。
第二章設置條件
第五條舉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民辦培訓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舉辦者應為國家機構以外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或者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申請辦學。
(二)學校應當設立董事會、理事會或其他形式決策機構,(以下統稱董〔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權力機構。董(理)事會成員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組成,其中1/3以上的成員應當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董(理)事會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在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擔任任何形式的決策機構成員。
(三)有完善的各項管理制度。
(四)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培訓活動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
1、應有一定規模的培訓能力,所開設的培訓項目在2個以上,場所、設施、設備的設置應能滿足不低于(200人/年)的辦學規模。
2、辦學場所須在市區內,房屋產權清楚。租用的培訓場所租賃期不少于3年;適合辦學,無安全隱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為辦學場所。有辦公用房,教室和辦公室應設在一處。理論課集中的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方米以上(教學面積不少于校舍建筑總面積80%);無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風條件,桌椅、講臺和黑板設施齊全;培訓機構的實踐教學設備權屬應為自有;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招收住宿學生的,其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
3、應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有充足的實習工位。
4、應具有與培訓專業(職業、工種)相對應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職業資格培訓的教學(培訓)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符合國家職業標準。自編的教學(培訓)計劃、大綱和教材應經過專家論證,并報審批機關備案后組織實施。
5、舉辦者應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的評估應以舉辦者自有培訓場所的房產、培訓設施設備等與辦學有關的資產)。
(五)有與所申請的職業培訓活動相適應的教師、管理人員:
1、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沒有受過刑事處罰,具有較高政治素質和管理能力,年齡不超過65周歲,身體健康,不得在校外兼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熟悉國家職業培訓工作和法律法規。
2、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3、配備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的相關人員。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財會人員資格證書。
4、配備專(兼)職教師隊伍。專職教師一般不少于教師總數的1/4。每個培訓專業(工種)至少配備2名以上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理論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均應具有與其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上崗資格。
(六)舉辦專業性較強、對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響較大的培訓須經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民辦培訓機構不得舉辦軍事、警察、宗教、政治等類培訓。
第三章設置申請
第六條申請舉辦民辦培訓機構的,由申辦者向審批機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以下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七條申請辦學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辦學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簡況、擬辦學校名稱、擬任法人代表、校長、辦學校址、擬設專業、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條件(設施設備等)、辦學形式等;舉辦者為單位的應加蓋單位公章,舉辦者為公民個人的應由本人簽字。
(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社會組織舉辦的,應提供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國家事業單位投資辦學,還應提交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其辦學的證明文件;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資參股企業投資辦學,還應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證明文件);個人舉辦的,應提供身份證、戶口?。粚駛€人和外地市社會組織申請辦學的,還需由本市有經濟能力的社會組織或公民提供經濟擔保。擔保協議應符合《擔保法》有關規定,并經本地公證部門公證。(擔保資產額不能小于申請民辦培訓機構的注冊資金,并簽訂擔保協議和出具擔保人的相關證明材料);聯合出資舉辦的,提供聯合辦學協議,協議中要明確辦學宗旨、培養目標以及各方的出資數額、方式、各自權利、義務和爭議調解解決方式,并確定其中一方為主辦者。
(三)學校董(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首屆會議決議(應寫明時間、地點、參加人、決議內容,包括通過學校辦學章程的決議、選舉董(理)事長和任命校長的決議、全體成員簽字);董(理)事會成員花名冊、身份證和簡歷;舉辦者與其他成員的聘用協議書。
(四)各項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以及校園安全應急預案等項制度)。
(五)辦學場地證明。自有辦學場地需提交相應的房屋和土地產權證明復印件(應加蓋公章);租賃場地應提交出租方的房地產產權證明的復印件(需加蓋產權單位公章)、租賃協議(租賃協議應寫明校舍租賃總面積、租賃期限和租賃用途)。消防部門出具合格的證明,教學場所必須要有兩個保持暢通的疏散通道(場所分配使用說明書)。
(六)擬設置專業相對應的教學設備、設施清單(注明詳細名稱、型號、數量和權屬),以及教學設備的合法有效的權屬證明;
(七)每個專業的教學計劃中應寫明教學目標、開設課程、授課時數、教學安排、使用教材書目、考核方式。
(八)辦學資金證明應提交法定資產評估和驗資機構出具的固定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九)擬任校長的資格證明及《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校長核準表》。資格證明包括簡歷表、身份證、大專以上學歷證書、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無刑事記錄和不良行為的證明材料。
(十)專職教學管理人員的花名冊及資格證明。資格證明包括身份證、大專以上學歷證書、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證明。(其中財會人員應另提供從事財會資格證書;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人員提供職業指導和就業證書。)
(十一)所設專業的專兼職教師花名冊及資格證明。資格證明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書、相對應專業的技術職稱證書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十二)使用規范名稱,即“市+字號+(專業領域)+職業培訓學校(或中心)”,且中外文名稱應一致;并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十三)填寫《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審批表》。
以上所提交材料中的各類證照、文件,均應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對不宜留作檔案的原件,可在審批機關核對后予以退還。所有復印件均應由原件所有者簽字或蓋章,并注明用途。
第八條培訓機構聘任教師、職員,應當簽訂合法、公正的聘用合同,保障其工資、福利待遇,辦理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等。
第四章評估審批
第九條審批機關受理舉辦者的辦學申請后,組織專家對舉辦者提供的辦學申請材料以及實際辦學條件和辦學能力進行實地評估認定,并根據本市職業培訓發展規劃、結構布局和需求等進行審批。
第十條經批準的民辦培訓機構,由審批機關發給《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第十一條民辦培訓機構的名稱應規范。名稱一般應為“市職業培訓學校(或中心)”,不得稱做“XX學院”。
第五章變更與終止
第十二條民辦培訓機構變更有關內容,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變更舉辦者。須按辦學章程規定的議事規則,并在進行學校財務審計清算后,由決策機構董(理)事會等作出變更決議,由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出變更申請。經審批機關核準、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后,新舉辦者方可開展辦學活動。
申請變更舉辦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變更申請報告;
2.決策機構同意變更舉辦者的決議;
3.會計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和《清算報告》;
4.資產變更驗資報告;
5.舉辦者變更的有關協議書;
6.新舉辦者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7.新決策機構成員名單;
8.變更后的新辦學章程;
9.變更登記表。
(二)變更法定代表人。須進行離任財務審計,經決策機構同意后,報審批機關核準。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變更申請報告;
2.擬任新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況及資格證明;
3.原法定代表人離任財務審計報告;
4.決策機構同意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決議;
5.變更登記表。
(三)變更機構名稱、辦學范圍(辦學層次、辦學專業)。由決策機構提出,報審批機關批準。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變更申請報告;
2.變更登記表。
3.擬變更的新名稱需先經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預核。若擴大辦學范圍,需提供師資、設備、教學大綱等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四)變更校長(負責人)。由決策機構提出,報審批機關批準。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變更校長的報告;
2.擬任新校長基本情況及資格證明;
3.變更登記表。
如果校長同時是民辦培訓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即按變更法定代表人的要求辦理。
(五)變更辦學地址。由決策機構提出,報審批機關批準。審批機關組織專家實地考察。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變更報告;
2.辦學場地證明材料;
3.變更登記表。
以上五項變更事項不可同時進行。如民辦培訓機構在一年內連續變更(一)、(二)、(三)項內容的任何二項,都應按新的辦學機構審批。
第十三條凡有變更項目的民辦培訓機構,應向審批機關提供原辦學許可證(正、副本)換領新證或由審批機關在副本上填寫變更記錄。涉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內容,應及時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民辦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終止辦學。
(一)因故無法開展正常的培訓教學活動的,舉辦者或校董(理)事會根據學校章程規定要求終止,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二)違反《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三)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
第十五條民辦培訓機構終止時,由審批機關收回辦學許可證和銷毀印章,并辦理注銷登記。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民辦培訓機構領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后,需辦理法人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進行稅務登記。將刻制印章的式樣、開戶銀行及帳號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七條民辦培訓機構必須依據《辦學許可證》規定的職業(工種)、層次及辦學地點開展培訓。
第十八條民辦培訓機構應當設立董(理)事會,作為培訓機構權力(決策)機構。培訓機構實行董(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民辦培訓機構應按審批機關核準的學校章程規范辦學行為和內部管理。
第十九條民辦培訓機構開展辦學活動所使用的名稱須同審批機關核準的名稱相一致。
第二十條民辦培訓機構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真實、準確。招生簡章應當載明民辦培訓機構的名稱、辦學許可證編號、培訓項目、辦學地、培訓時間、收費標準、證書發放等事項。
民辦培訓機構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在前向原審批機關備案。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與報備案的材料一致。民辦培訓機構未經備案或虛假招生簡章和廣告的,由審批機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未能履行招生簡章和廣告的有關承諾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民辦培訓機構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應報價格管理部門備案并公示。在交費時應將有關退費辦法向學生進行公示,并與學生簽訂退費協議,退費時依照協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民辦培訓機構應當建立辦學有關檔案。主要建檔資料包括:學員學籍管理制度、學籍卡片和學員結業成績檔案;批準設立和登記的文件資料、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設置的專業、實施性的培訓教學計劃、選用的教材;教學管理制度;相關部門的年檢(審)資料;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決定、向社會公布的與其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有關的材料、財務狀況等。
第二十三條接受職業培訓的學員,經培訓的職業培訓機構考核合格,發給由審批機關審核批準的《職業培訓結業證書》;經職業技能鑒定合格的學員,由審批機關頒發給相應等級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四條突發事件與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各民辦培訓機構凡發生突發事件或學員發生安全事故須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審批機關。對于瞞報、不報的民辦培訓機構將根據已發生情況的程度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或責令停止招生、情節嚴重者將吊銷《辦學許可證》。
第二十五條審批機關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民辦培訓機構進行檢查、督導、評估,加強對民辦培訓機構的管理監督。
第二十六條民辦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審批機關獨立或聯合其他管理部門依法處理:責令期限改正,并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退還所收費用后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辦培訓機構的;
(二)擅自改變民辦培訓機構名稱、層次、類別、校址、舉辦者、法定代表人的;
(三)非法頒發或偽造培訓結業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四)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
(五)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六)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騙取辦學許可證的;
(七)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的;
(八)惡意終止辦學,抽逃資金或挪用辦學經費的;
(九)舉辦者虛假出資或者在培訓機構成立后抽逃出資。
(十)辦學條件明顯不能滿足教學要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學校管理混亂,未主動采取措施改進的;
(十一)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十二)未按照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財務資產管理混亂的;
(十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政府職能部門管理監督檢查的;
(十四)存在其他嚴重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
為進一步提升單位“一提雙優”建設水平, 優化勞動組織, 持續提高勞動生產率,進一步提高單位職工的技能水平,增強員工的崗位競爭實力,增加安全生產安排的彈性,促進年度各項生產任務的順利實現,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義
貫徹落實上級會議精神,嚴格落實“333人員配置模式”等相關規定,以單位高質量發展為中心,通過建立健全“一崗多能”技能培訓長效機制, 全面塑造“一崗多能、 一人多崗、 一人多證”復合型員工隊伍, 助力企業新時期“一提雙優” 建設再上新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崗位互通”與“業務互學”相結合原則;
(二)堅持“員工定制”與“專業統配”相結合原則;
(三)堅持“區隊培訓”與“專業考核”相結合原則;
(四)堅持“標準設計”與“精準施教”相結合原則;
(五)堅持“一崗多能”與“多能多薪”相結合原則;
(六)堅持“員工技能增長”與“人才晉升通道”相結合原則。
三、培訓對象
通風區全體成員
四、主要措施
(一)強素質、增技能,主動開展崗位培訓。
1.強化意識引導。各班組要因勢利導,結合““333”人員配置模式生產自動化、智能化趨勢, 配合礦井做好“管理智能增值”“操檢合一”“崗位區域化”等先進生產理念解讀,切實轉變員工觀念,為技能培訓實施夯實思想基礎。
2.強化責任落實。各班組要結合班組生產實際,持續優化班組培訓方案,明確層級責任,保障培訓有序實施,嚴格考核驗收,以有效的激勵措施提升員工參與學技能、練本領的積極性,確保技能培訓工作落到實處。
3. 強化目標管理。堅持目標導向,實行清單式培訓目標管理,將“一崗多能、一人多崗、一人多證”培訓目標進行細化分解,做到分階段、有重點、循序漸進,以現場實踐操作為主,通過創新培 訓方式,讓員工易于吸收、消化,做到快學快用。
(二)強設計、增動能,滿足員工培訓需求。
1.注重需求分析。技術室及各班組分管要深入班組生產現場,對勞動組織、用工分布、培訓場所等情況進行實地調研,征集意見建議,針對“區隊、班組、個人”三層次需求研究制定培訓方案,確保符合單位生產實際,得到員工認同,兼具可操作性。
2.注重培訓設計。各班組要借鑒先進經驗,促進培訓模式創新,選拔能干會講的業務骨干力量,以一對一、一對多、手把手等形式開展實戰化、輪崗式培訓。充分利用工匠大師工作室、崗位實操基地,以全景視野向員工展現各工種操作流程和銜接配合情況,切實提升員工對作業現場的整體感知和實操技能,以模擬事故現場提升員工安全風險、安全事故的預判及處置能力。
3.注重培訓反饋。嚴格執行培訓動態反饋機制,班組要及時組織培訓人員對各班組培訓情況實時跟進,動態檢視,及時發現和解決在培訓進度、培訓方式、培訓質量等環節中存在的問題,持續完善培訓方案,確保培訓成效。
(三)強培訓、增效能,強化班組自主培訓。
1.實施訂單式培訓。各班組自主向員工統配學習工種,在此基礎上,員工可自主選擇其他工種。按照需求組織實操作培訓的同時,單位根據職工培訓需求組織理論培訓和考核,并及時安排相關人員外出培訓取得相應證件。
2.實施精準式培訓。班組要充分運用崗位技能“大數據”信息, 排查制約生產效率提升的因素和技能弱化人員,按照“短精快”( 時間短、內容精、見效快)原則,由所在專業組織優質資源實施精準式培訓,確保勞動效率明顯提升。
3.實施對標式培訓。針對培訓進度慢、培訓質量低的班組和個人,單位對其實施對標式培訓,通過“選標、樹標、對標”、轉換換施訓人員、轉換工種等方式解決問題,確保要統籌兼顧,全面推進提升。
(四)強引領、增智能,推進培訓品牌建設。
1.推進模塊化實操培訓流程建設。培訓過程中,各班組要持續優化培訓流程,完善培訓機制,總結實操培訓經驗,規范形成模塊實操培訓流程,努力打造高標準、高效率、高質量、可復制借鑒的“一崗多能”實操培訓品牌。
2.推進精品化實操培訓課堂建設。為全面提升實操培訓質量,充分發掘高技能人才潛能,最大程度實現資源共享,單位實施精品課堂創建計劃,通過培訓效果評估,以具備精準式的培訓目標性、實戰式的體驗性和延伸式的創新性為條件,甄選出精講人和精品課,在全區推廣。
3.推進標準化實操培訓基地建設。充分利用礦井先進生產裝備、實操工作室和VR 培訓基地等優質培訓資源,打造以現場操作、模擬演練和仿真互動培訓為中心的“三位一體”標準化實操作培訓基地,為單位培育更多“一崗多能”復合型高技能人才。
(五)強激勵、增勢能,健全考核獎懲機制。
1.健全激勵機制。按照考核驗收標準,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考核驗收者,每多掌握一項新技能給予100元獎勵。所在班組按要求一次性全部考核驗收合格的,給予分管領導及班組長適當獎勵。
2.健全問責機制。凡拒絕參加培訓在規定期限內考核驗收不達標者,給予按學徒工記資直至考核驗收合格為止。所在區隊班組出現考核驗收不達標者,每出現一人次,分別對分管領導班隊長罰款50元/人。
(六)強塑造、增潛能,開辟人才晉升通道
1.開辟技能等級晉升通道。凡新取得三項位上位技能并繼續扎根班組保持應有的勝任力。由單位科備案,優先推薦晉升技能等級。
2.開辟技術職稱晉升通道。凡新取得三項及以上崗位技能且為本專業解決重大安全生產技術難題并獲得集團公司及以上表彰獎勵的,優先給予崗位職稱提升。
五、組織領導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黨支部書記
副組長:區長
成員:各班組分管及技術室、工匠工作室成員
<二>、職責分工
組長:負責培訓的組織實施并承擔考核責任,成為一崗多能培訓的“總教練”。明確標準,確保高潛力人員得到正確對待。
副組長:提供培訓指導并制定核心課程的輸出,負責培訓的組織實施并承擔考核責任。
成員:及時給予分管班組職工工作中的指導和幫助;將工作與發展有機結合;對所在班組職工的績效做出評估并與單位達成一致;了解班組職工的思想動態
職工:對個人能力與發展承擔責任,包括:自我認知、管理自我期望;明確個人發展方向;為自己建立反饋渠道和機制;借助、利用內外部資源創造學習機會,尋求幫助。
六、工作要求
(一)總體要求。各班組分管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積極主動承擔相應工作任務,確保礦井在年底前具備““333”人員配置模式”條件。
(二)結合本專業實際。統籌組織好本單位安全生生產工作,及時制定培訓方案、考核驗收方案、明確培訓進度,配合單位統籌做好技能培訓人員分配,動態指導監督培訓過程,牽頭組織考核驗收,定期向區領導匯報培訓進展確保培訓取得實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分級管理的原則,以制度創新為動力,提升效能為重點,效能監察為手段,積極推進效能政府四項制度工作,進一步提高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綜合素質,提升行政能力,轉變工作作風,打造為民、務實、高效的政府,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又好有快發展。
二、主要內容
(一)創建學習型機關,提高環衛局機關工作人員的綜合蘇子。
(二)依法規范行政行為,提高環衛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實施重點工作目標倒逼管理,推動執行力的提高。
(四)推行一線工作方案,強化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水平。
(五)推進電子政務建設,提高政務效率和公共服務水平。
三、實施步驟
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分為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提高鞏固3個步驟:
第一步:制定實施方案階段。結合環衛工作實際,在充分了解分析具體情況的基礎上,及時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區環衛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實施方案及各項配套措施,同時開展好各項學習培訓、宣傳動員等工作,做好組織保障和輿論宣傳準備工作。
第二步:組織實施階段。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目標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具體任務,按時按質按量開展好工作。
第三步:提高鞏固階段。在逐項開展工作的基礎上,認真查缺補漏,及時整改提高,切實鞏固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實施成果,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加強各有關部門對我局實際工作的指導。
四、具體措施
按照《市區行政機關能力提升制度實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從以下五個方面推進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建設工作。
(一)建設學習型機關
建設學習型機關是落實科學發展觀,適應發展趨勢的基本要求。區環衛局以職業道德建設為主線,以轉變職能、改進作風、搞好服務、提高效率,建設政治堅定、務實高效、清正廉潔、人民滿意的機關為目標,開展以“忠于祖國、服務人民、恪盡職守、清正廉潔”為主題的學習培訓和“多讀書、讀好書、善讀書”的讀書活動,通過組織培訓學習,使全體工作人員在思想上有新境界,理念上有新突破,素質上有新提高。在學習過程中建立完善培訓報備制度、集中培訓制度、培訓登記制度、培訓抽查制度。通過各項學習制度的建立,全面保證學習時間、保證學習質量、保證學習效果。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是政府效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改變機關作風,強化法制意識,優化發展環境的基礎工程。我局針對工作實際,通過規范行政能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尤其注重規范行政處罰的行為。主要采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方式,按照《省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的規定》及《市區行政機關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實施方案》,制定符合我局實際情況的行政處罰具體裁量標準和實施方案。
(三)實施重點工作目標倒逼管理
全面梳理現代管理理念,通過對重點工作實施目標倒逼管理,充分發揮工作人員的主觀能動性,促進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推動執行力的提高。一是確定重點管理目標,從本年度重點工作中確定幾項工作,實施目標倒逼管理;二是實施目標倒逼管理,按照目標倒逼管理重點工作任務表,通過流程再造,時間分解控制,以目標倒逼進度,以時間倒逼程序,以任務倒逼責任人,以監督倒逼落實,以社會倒逼部門,對經確定的年度重點工作實行全過程倒逼管理;三是進行目標成果檢查,在年度重點工作推進過程中,隨時進行自檢自查,及時糾正解決出現的各種問題。
(四)推行一線工作法
一線工作法是探索新時期群眾工作的新機制,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加強作風建設,提高執政能力的有力手段。我局認真落實一線工作法,真正做到“決策在一線制定、工作在一線落實、問題在一線解決、創新在一線體現。”
我局作為一個職工眾多的單位,處理好一線與機關的關系,才能更好的推動我局各項工作的開展。所以要建立一線工作制度,建立一線職工民意溝通制度,建立責任倒查追究制度。
(五)推進電子政務建設
推進電子政務建設時提高政府行政能力,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我局通過加強電子政務建設,提高政府監管能力、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務水平。一是完善電子政務平臺建設,提高政務工作效率;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提升公共服務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網站、電話、政務服務中心“三位一體”的公共服務體系。超級秘書網
五、工作要求
行政能力提升時一項系統工程,也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我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保證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的有序推進。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我局成立工作領導
小組,完善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由局領導擔任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第一責任人,明確專門部門,制定專人主抓,落實工作責任,科學合理制定計劃,細化方案,做到扎實深入推進,務求取得實效。
(二)加強貫徹落實
我局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各項推進工作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認真抓落實,從根本上保證該項工作的全面完成。
一、成立機構,切實加強對行政行為監督制度推行工作的組織領導
為全面貫徹落實《縣監察局關于印發縣行政機關推行行政行為監督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鎮監字〔〕7號)精神,進一步強化行政責任,提高工作效能,加大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從源頭上預防腐敗,我局積極推行行政行為監督制度。6月1日,我局召開干部職工會,組織學習了相關文件,對我局推行行政行為監督制度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和部署。同時,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鎮沅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局推行行政行為監督制度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行政辦公室,具體辦理相關工作。領導機構的建立健全,為確保行政行為監督制度在我局的順利實施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強化學習培訓,切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3月份,我局安排專人參加了效能政府四項制度培訓會議,培訓會議結束后我局及時召開干部職工大會,組織對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進行了傳達、學習。并結合人口計生工作的職能職責,對如何順利推行行政行為監督制度進行了深入的討論研究。通過學習和討論,廣大干部職工切實提高了對推行行政行為監督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基本把握了行政行為監督制度的特點、要求和內涵,明確了初步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并堅定了以推行行政行為監督制度為重點,不斷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行政能力的信心和決心。
三、制定工作方案,有序推進行政行為監督制度實施工作
為了確保行政行為監督制度分階段、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我局根據具體工作職責以及省、市的統一安排,研究制定了縣人口計生局推行行政行為監督制度的具體實施方案,在方案中對相關股室的職責及其相關工作任務作了明確的細化分解。
四、進一步推進、完善電子監察系統建設
我局適時在鎮沅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各類公開信息、重點工作、重要事項等200余條。真正實現了面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五、與黨風廉政建設相結合,全面推行行政行為監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