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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澳門 審計報告 特點 啟示
一、澳門審計署審計報告概述
澳門特別行政區審計署于1999年12月20日成立,是一個由審計長領導, 享有財政自治權,并對行政長官負責的獨立機構。澳門審計署現有工作人員80人,其主要職責是審計澳門特區的總賬目,并對公共行政領域的部門及機構,以及大部分經費由財政支付的實體等審計對象進行各項審計工作。審計署通過發揮其職能,促使“審計對象”提高透明度,提升效率和效益,為澳門特區居民的整體利益而服務。澳門審計署一直秉持專業、獨立、盡責、客觀的理念開展各項審計工作,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增加了社會對公共審計的了解, 令澳門特別行政區逐漸建立起一個接受和重視審計的文化。
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工作主要有三種,一是政府賬目審計,即對每財政年度政府的總賬目及各自治部門的管理賬目進行審計監督;二是專項審計,即由政府賬目審計延伸出來具有特定性的專項審計工作,對其預算管理、內部管理、管理模式及財政活動之效益進行審查;三是衡工量值式審計,即對審計對象在履行職務時所達到的效率、效益及節省程度三方面進行審查、分析,評論經濟效益的優劣。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在報送行政長官后會在審計署網站上進行公布,公眾可以自由下載。澳門審計署近兩年來共審計報告12份,其中政府賬目審計報告2份,占比16.7%;專項審計報告和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各5份,各占比41.65%。專項審計和衡工量值式審計已成為澳門審計署審計工作的重點。在審計報告中,澳門審計署注意運用抽樣審計、資料分析、數據對比、圖文結合等方法來描述審計內容。
二、澳門審計署審計報告的特點
(一)審計報告的可讀性強
一是審計報告的謀篇布局考慮不同的閱讀對象。仔細研讀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可以發現,每份報告的布局都可劃分為“簡要版”和“詳盡版”。“簡要版”言簡意賅,往往只用兩到三頁就將審計的整體情況、建議以及被審計對象的回應呈現出來,便于迅速了解情況,宏觀把握全局;“詳盡版”則資料豐富、內容詳實,綜合運用文字、圖表、照片等手段對審計的各個方面進行詳細的描述,便于推敲分析,弄清整個審計過程的來龍去脈。具體而言,“賬目式審計”報告中的“審計長報告書”部分;“專項審計”報告和“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中的摘要部分就屬于各自報告的“簡要版”,其在整個審計報告中所占的篇幅大概只有10%左右,其余部分則為“詳盡版”?!昂喴妗辈糠秩缦卤硭荆?/p>
二是“模塊式分解”提升了讀者的閱讀效果。人民銀行的審計報告一般都是按照基本情況、發現問題、原因分析、審計建議的順序來布置,可以稱之為流線型報告模式。相比之下,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則是采用模塊式的分解,即將被審計單位的工作分成多個模塊,每個模塊又分成更細小的工作單元來報告。每個工作單元又包括基本情況、審計發現、改進建議和被審計單位的回應等部分,并制作了詳細的索引目錄,既能讓讀者迅速的找到目錄中標注的篇章,又方便讀者就其關心的問題集中閱讀,從而提升讀者的閱讀效果。比如:在《澳門基金會對社團的資助發放》中,就將基金會的工作分為“申請資助時所申報的收入及開支預算與最終執行結果之差異、資助款項發放后的跟進和監督、對受資助者提交活動報告義務的監督及對違反者的處分”等模塊。
(二)審計報告的互動性強
一是注重審計雙方的交流互動。研讀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會有一種讀武俠小說的酣暢淋漓之感。審計雙方你來我往,相互過招,且都有理有據,刀光劍影之間,孰是孰非,一目了然,正所謂“燈不挑不亮,理不辯不明”。具體來看,澳門審計署在審計報告的整體框架中增加了審計對象的回應以及就審計對象回應的補充兩部分內容,并在報告后附上了審計對象回應的原件。審計對象回應部分不僅包含審計對象對結論的認同及整改情況,同時也包含審計對象對某些結論存有的質疑,而就審計對象回應的補充部分又會就這些疑問給出進一步的解釋和說明。如果存有較多異議,審計報告還會在附件中列出更為詳細的回應內容。比如:在《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中,澳門審計署在審計報告附件中專門就審計對象回應部分中的76處疑問進行了逐一解釋。
二是注意交流過程中的方式方法。如果說互動交流是達成共識的基礎,那么交流過程中使用的方式方法則是達成共識的關鍵。在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中,對被審計單位的每一部分工作都作出詳盡的描述,綜合運用文字、圖表、照片、示意圖等手段,力求在報告中嚴謹、準確的呈現實際情況。其中就包括被審計單位為完成該項工作已經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績、審計部門在對該部分工作開展審計時采取了哪些方法等,對于審計中發現的可予改進之處,更是不惜篇幅,力求描述準確、以理服人。在交流過程中不急不躁,擺事實,講道理,讓被審計單位自己去判斷審計發現的問題是不是有理有據,做到以理“服”人,而不是以規章、制度“壓”人。
(三)審計報告的邏輯性強
認識問題和解決問題是邏輯的兩個方面。問題認識的怎么樣,解決的怎么樣,是判斷邏輯性強弱的根本標準。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在認識問題層面,其審計分析層層深入;在解決問題層面,其審計建議切實可行。
一是審計分析層層深入。在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中,大部分篇幅都用于審計發現的分析。雖然很少引用依據,但分析卻全面深入,層層遞進,如庖丁解牛,邏輯性極強。比如在《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費用估算》的專項審計報告中,審計署發現建設辦沒有建立一個以控制建設費用為目的的估算并對估算進行檢視和更新,針對該審計發現,報告首先對審計發現進行了描述,其次分別從項目管理決策和公共資源分配兩個角度分析該發現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其中在分析該審計發現時,采用層層深入的方法。原文如下“建設辦因應設計費用的判給而建立了最初估算后,繼續以這個粗略的估算,作為建設費用控制指標……再者,即使建設辦已掌握更多較為具體的資訊時……,但仍沒有因應各項因素的變動,主動計算更切合實際的工程費用,對有關估算金額做出整體更新。”在這種不斷深入,層層遞進的分析下,最終得出“建設辦在適時檢視、調整和更新項目估算的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不利于監控整個項目在建設費用方面的變化”的結論。
二是審計建議切實可行。審計具有確認與咨詢功能。只有當提出的審計建議切實可行時,審計的功能才能發揮出來。如果審計建議只是空中樓閣,無法實施,那也就失去了審計原本的價值。在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中,每條審計發現通常會對應一條甚至多條審計建議,每條建議只說明一個方面,雖然內容不多,但都比較具體,切實可行。如在《澳門基金會對社團的資助發放》的審計報告中,其中一條審計發現是“基金會在收到社團提交的活動報告后所編制的跟進表中未對其中資助款項收入所出現的異常狀況做出詳細的分析和跟進研究,評估出現有關差異之合理性”,針對這條審計發現給出的兩條建議分別為“基金會應關注受資助者在活動期間所得到的收入是否與基金會做出審批時的依據有所不同,并對異常的情況展開調查研究”和“基金會應盡快落實對受資助方執行賬目進行調查和審計的監察機制,并且訂定執行上的原則和細則,例如審計對象的納入準則和對受資助者賬目審計的深度及廣度范圍和審查標準。在訂立準則后應與受資助者進行充分的溝通,讓其清晰了解并做出相應的配合,解決基金會和受資助者在賬目審查事宜上的分歧和障礙,落實執行有關的審查機制”。
三、對人民銀行內部審計報告的啟示
澳門審計署在審計方面取得的成績與他們所采取的“提供審計增值服務”的姿態密不可分。在閱讀澳門審計署審計報告的過程中,可以很明顯的感覺到審計人員是在與被審計單位一起思考如何更好的改進工作,提供審計增值服務,而不僅僅是查錯糾弊。相比之下,我們的報告似乎缺少了一些親和力,更像是以居高臨下的姿態來“發現問題”。對于人民銀行而言,開展內部審計的出發點應該是幫助被審計單位或部門持續提高完成工作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不僅僅是簡單的查錯揪弊。具體而言,我們應把提供增值服務的姿態體現到審計報告中去:
1、定位更友善。在我們的審計報告中,要牢記內審部門所扮演“提供增值服務”的角色,要把這種理念融化在報告的字里行間,這不僅體現了一種友善的態度,更反映了我們工作的性質和特點。
2、溝通更充分。內審人員應多層次、多角度的與被審計人員交流,表現出同被審計單位互動互助的過程,被審計單位的解釋也應反應到報告中去。
3、語氣更緩和。審計報告在描述問題時,應盡量使用緩和的語氣,并且充分考慮到被審計單位面臨的困難,以及為解決該問題已經做出的努力。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盡可能“潤物無聲,踏雪無痕”。
4、建議更具體。前面已經提到,澳門審計署的每一條審計建議都確保具體可行,而且具有針對性,每條審計建議都切實考慮到了被審計單位面臨的困難,不僅是提出了問題,也設身處地的去思考如何改進。我們內審部門也應注意這一點,在審計報告中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建議,畫好審計報告的“點睛之筆”。
參考文獻:
[1]陳丹萍.我國內部審計管理現狀與對策[J].審計研究,2007.6
一、企業自我評價報告
(一)企業基本情況。
(二)企業科技創新、高新技術特征總結。
(三)近三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
(四)對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自我評價。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中主要產品的核心技術,并闡述其與知識產權、技術領域的關聯性。各技術領域如涉及軟件開發及技術服務的企業需提供相應軟件著作權對應軟件產品的運行界面截圖。
(六)企業總收入的構成情況說明。
以上材料須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568948158@qq.com。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網絡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企業依法成立證明材料
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特殊行業的需提供經營行政許可證。
知識產權相關材料
知識產權證書、專利說明頁、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企業自主研發獲得授權的知識產權可直接附證書復印件、專利說明頁,通過受讓、受贈或并購等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還必須增加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備案證明。
科研項目立項證明
按照立項時間的先后順序,已驗收結題項目需附驗收結題報告,以單個項目為單元進行立項證明和驗收結題報告等資料的歸集整理。
科技成果轉化
附企業成果轉化匯總表(表2),按照匯總表的順序逐次對每一項成果的轉化情況簡要進行說明,同時提供與之對應的該項成果的證明材料和轉化的證明材料。
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
包括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并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明確的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四項指標順序提供材料。
八、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
具體文字說明,并附相關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九、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填寫《企業職工情況表》(表3),并提供相應人員的社保繳費憑證。
十、專項審計報告或專項鑒證報告
經具有資質并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同時需提供中介機構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包括營業執照副本、執業資格證、至少6個在冊職工注冊會計師資格證書,2018、2019、2020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年檢公告,在職人員花名冊等;企業與中介簽訂合作協議時應要求中介機構作出符合相應資質要求的承諾)。
十一、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
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并提供中介機構的資質證明材料(營業執照、執業證書、至少2個在冊職工注冊會計師資格證)。
十二、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包括主表A表及附表。
十三、企業網絡申請材料上傳附件清單
(一)知識產權
1、知識產權證書(已發放)及最近一次繳費證明,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等;
2、相關專管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通過轉讓、受贈、并購獲得的知識產權)、協議和備案證明等;
3、Ⅱ類知識產權未重復使用聲明等其他證明材料。
4、軟件著作權對應的軟件產品運行界面截圖展示。
(二)人力資源
包括:勞動合同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企業人員花名冊(含人力資源情況表的所有內容)等。
(三)企業研究開發活動
包括:科技項目立項報告,結題報告或驗收報告,委托開發或合作開發協議。
(四)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
1、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產品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用戶使用報告、銷售發票等。
2、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其與技術領域的關聯性及對應知識產權對其的支撐作用說明。
(五)科技成果轉化
1、科技成果證明材料,已關聯的IP無需提供。
2、無關聯IP的科技成果證明,科技成果評價報告、經登記的科技成果、經備案含技術指標的企業標準,有技術指標的技術規程、軟件測評報告等。
3、轉化結果證明材料,包含以下內容:
(1)合同、發票、客戶驗收報告等材料;
(2)新產品:新產品證書、生產批文(藥類的)、銷售合同、訂單、銷售發票、檢測報告、企業標準等一種或多種材料;
(3)新設備:設備說明書、設備備案文件、發票等;
(4)新技術應用:多個使用單位的推廣應用證明、解決產品性能質量或生產效率問題情況等;
(5)樣品/樣機:檢測報告、毒理報告、用戶報告、說明書等。
(六)研究開發與技術創新管理組織
1、《研發項目管理制度》、《研發費用財務管理制度》、研發費用輔助臺賬等。
2、企業研發機構建立證明材料、研發設備清單、產學研合作協議等;
3、《科技成果管理及激勵制度》、創新創業平臺相關制度等證明文件等。
4、《科技人員培訓制度》、《職工技能培訓制度》、《人才引進措施》、《研發人員績效考核制度》等。
(七)企業參與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制定
包括:企業參與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范等材料(提供封面及主要頁即可)。
(八)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
包括:近三年企業財務審計報表,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審計單位營業執照、執業證書、至少2個在冊職工注冊會計師資格證等。
(九)近三年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和近一年高新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1、近一年的高新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編制說明、審計單位營業執照、執業證書、至少6個在冊職工注冊會計師資格證、三年年檢公告、員工花名冊、事務所承諾函等。
2、近三年研發項目情況表、近三年的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匯總表、三年研發費用結構明細表,明細表編制說明、情況說明、審計單位營業執照、資格證書、事務所承諾函等。
(十)近三年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包括:2018—2020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頁、《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A100000)、《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小型微利企業可不提供)、《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按規定不能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企業不提供)、《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1)(老高新技術企業需提供)六張表。
表1
企業注冊登記表
企業名稱
注冊時間
注冊類型
外資來源地
注冊資金
所屬行業
企業規模
行政區域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稅務登記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
企業所得稅
征收方式
查賬征收核定征收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企業法定
代表人
姓名
手機
身份證號/護照號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姓名
手機
電話
傳真
企業是否上市
是否
上市時間
股票代碼
上市類型
是否屬于國家級高新區內企業
是否
高新區名稱
表2
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
序號
科技成果名稱
科技成果來源
轉化年度
成果轉化形式
轉化結果
證明材料
備注:證明材料應圍繞科技成果轉化鏈條來提供,即科技成果的證明材料和轉化結果的證明材料。
表3
企業職工基本情況表
序號
姓名
職務/職稱
身份證號
社保號
在職、兼職或外聘
是否科技人員
一、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投資可享受抵免稅優惠
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按規定審批、核準或備案的技術改造項目,其國產設備投資額的40%抵免企業新增所得稅。申報資料及辦理程序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審核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3號)、《江蘇省計經委關于開展技術改造項目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確認工作的通知》(蘇計經技發[*]664號)和《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實施辦法〉的通知》(蘇地稅發[*]038號)的具體規定辦理。
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按規定審批、核準或備案的技術引進項目,進口的自用設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申報資料及辦理程序按照《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的具體規定辦理。
二、企業研發費用享受稅前抵扣
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上述費用包括新產品設計費、工藝規程制訂費、設備調試費、原材料和半成品試制費、技術圖書資料費、中間試驗費、研究機構人員工資、研究設備折舊、委托其他單位進行科研試制的費用以及與新產品試制、技術研究有關的其他經費。辦理程序按照《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省科技廳關于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鼓勵和促進科技創新創業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實施細則》(蘇國稅發[2006]107號)的具體規定辦理。
三、民營科技企業享受減免所得稅優惠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新辦民營科技企業可享受稅惠。
1、經認定的新辦軟件生產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所得稅。其中對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所得稅。
2、生產線寬小于0.8微米(含)集成電路產品的生產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所得稅。
3、經有權部門認定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按軟件企業的有關規定享受減免稅政策。
4、民營科技企業從事技術轉讓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稅。
符合條件的企業憑有權部門的認定證書或批準文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申請,稅務機關經審核批準后予以辦理。
四、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1、獎勵對象、條件和標準。
(1)對年度含稅開票銷售在10億元(含)以上或實際入庫稅金在5000萬元(含)以上的地方企業,按單個納稅主體實際入庫稅收與上年相比新增的地方留成部分獎勵企業。其中,所得稅第一年獎勵100%,第二、第三年分別獎勵50%;增值稅三年內每年獎勵50%。
對年度含稅開票銷售在20億元(含)以上或實際入庫稅金在7500萬元(含)以上的地方企業,按單個納稅主體實際入庫稅收與上年相比新增的地方留成部分獎勵企業。其中,所得稅第一年獎勵100%,第二年、第三年分別獎勵60%;增值稅三年內每年獎勵60%。
對年度含稅開票銷售在30億元(含)以上或實際入庫稅金在1億元(含)以上的地方企業,按單個納稅主體實際入庫稅收與上年相比新增的地方留成部分獎勵企業。其中,所得稅第一年獎勵100%,第二年、第三年分別獎勵70%;增值稅三年內每年獎勵70%。
(2)對屬市確定培育的50-100億元以上,并完成當年培育目標的地方企業,按單個納稅主體實際入庫稅收與上年相比新增的地方留成部分獎勵企業。其中,所得稅第一年獎勵100%,第二、第三年分別獎勵80%;增值稅三年內每年獎勵80%。
2、需提供的材料。
(1)經授權的中介機構審計的本年度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
(2)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企業本年度和上年度實際入庫稅金和本年度開票銷售額的證明。
3、補充事項。
(1)企業近兩年內無違法和其它不正當的經營行為,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對市確定培育的50-100億元以上的企業,實行年度目標考核和動態管理,采取百分考核的辦法確定是否予以獎勵。
(3)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有增有減時,應分別計算分稅項的地方留成,相互抵算后,按凈增加的地方留成計算獎勵金額。獎勵資金:縣(市)由企業納稅關系所在地財政負擔,市區按財政體制分成比例分攤。
(4)獎勵資金專項用于該企業的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投入。
五、鼓勵新產品產業化
1、獎勵條件。
(1)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屬揚州市首次研制并投產。
(2)產品于申報獎勵年度獲得專利授權或已評為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產品。
(3)該產品當年含稅開票銷售在1000萬元以上。
2、獎勵標準。
根據新產品銷售收入和新增稅收確定獎勵金額,企業納稅關系所在地財政按1:1配套。
(1)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上、新增稅收300萬元以上,市政府獎勵25-30萬元。
(2)銷售收入1億元(含)-2億元、新增稅收200萬元以上,市政府獎勵20-25萬元。
(3)銷售收入5000萬元(含)-1億元、新增稅收150萬元以上,市政府獎勵15萬元。
(4)銷售收入1000萬元(含)-5000萬元、新增稅收100萬元以上,市政府獎勵10萬元。
3、需提供的資料。
(1)專利授權證書、省級高新技術產品或國家重點新產品批準文件(證書)。
(2)經授權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該新產品銷售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
(3)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該新產品當年入庫稅金證明。
六、鼓勵企業建立技術創新研發機構
1、獎勵條件。
年度內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行業共性及關鍵技術平臺、博士后工作站(技術創新中心),市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企業納稅關系所在地財政按1:1配套。
2、獎勵標準。
國家級20萬元、省級10萬元。
3、需提供的資料。
國家、省相關部門批準認定的文件。
七、鼓勵企業增加有效投入
(一)列入國家和省各類工業科技計劃和技術改造計劃的項目,由企業納稅關系所在地財政給予配套貼息。
1、貼息標準。
按國家和省規定的配套貼息比例。
2、需提供的資料。
國家和省各類工業科技計劃和技改項目計劃貼息批文。
(二)設備和技術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技改項目,由企業納稅關系所在地財政給予配套貼息。
1、貼息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社會、經濟效益顯著,技術先進,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2)經過核準或備案的技術改造項目,單個項目的設備和技術投資在3000萬元(含)以上。
(3)項目在申請當年竣工投產。
(4)項目未享受過國家或省貼息。
2、貼息標準。
按人民銀行同期一年期基準貸款利率的50%-30%,對項目中用于設備和技術的投資金額按超額累進法進行貼息,其中3000萬元(含)以內的部分按50%貼息,3000-5000萬元(含)的部分按40%貼息,5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30%貼息。
3、需提供的資料。
(1)項目核準或備案的文件。
(2)企業提供購買設備和技術清單,以及中介機構對項目投資的專項審計報告。
(3)項目竣工總結材料。
(三)圍繞主業、實施上下游配套、延伸產業鏈的技改項目,由企業納稅關系所在地財政給予配套貼息。
1、貼息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的自我配套率達到50%以上(含)。
(2)項目經過核準或備案,其中設備和技術的投資在1500萬元(含)以上。
(3)項目未享受過國家或省貼息。
2、貼息標準。
按人民銀行同期一年期基準貸款利率的50%-30%,對項目中用于設備和技術的投資金額按超額累進法進行貼息,其中1500-3000萬元(含)按50%貼息,3000-5000萬元(含)的部分按40%貼息,5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30%貼息。
3、需提供的資料。
(1)項目核準或備案的文件。
(2)企業提供購買設備和技術清單,以及中介機構對項目投資和項目產品自我配套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
(3)項目竣工總結材料。
(四)對實施10億元(含)以上的重大工業投資項目,享受綠卡優惠政策,并實行一事一議給予優惠或獎勵。
1、扶持條件。
(1)屬于產業政策鼓勵類的投資項目。
(2)總投資在10億元(含)以上,其中設備和技術投資在60%以上,批準后30個月內竣工投產的項目。
2、需提供的資料。
(1)項目核準和備案文件。
(2)項目決算審計報告書。
同時符合以上多項技改貼息獎勵的,按最高獎勵標準條款執行,不重復享受。
八、對博士后獎勵
1、獎勵條件。
有博士后進站(中心)工作,已按合同完成成果研發、成果已應用于產業化并產生效益,市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
2、獎勵標準。
(1)研發成果已完成,獎勵5萬元。
(2)研發成果已應用于小批試產,獎勵8萬元。
(3)研發成果已應用于批量投產,獎勵10萬元。
3、需提供的資料。
(1)國家人事部、省人事廳等設站(中心)批復。
(2)企業與博士后簽訂的合同。
(3)研發成果生產應用情況。
九、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購置物業、汽車進行補助
1、補助條件。
(1)年薪超過30萬元(含)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年薪包括工資、獎金等收入,不含個人資本投資收益等其它收入。
(2)申請人以本人名義新購置了非經營性物業或汽車(享受一次)。
2、補助標準。
由申請人納稅所在地財政部門按其所繳房產契稅或車輛購置附加稅的50%給予補助,總的補助金額不超過申請人從2006年1月1日起上繳的個人所得稅中的市(縣)地方留成額,每年的節余部分可用于以后年度購置物業或汽車的補助,但時間不超過三年。
3、需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2)申請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復印件。
(3)申請人的納稅證明及復印件。
(4)申請人所購置物業的產權證明或汽車的行駛證及復印件。
(5)申請人所交納的房產契稅或車輛購置稅證明及復印件。
十、鼓勵企業創品牌
對首次獲得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和省名牌產品、省著名商標稱號的企業,市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企業納稅關系所在地財政按1:1配套。
1、獎勵標準。
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一次性獎勵15萬元,省名牌產品、省著名商標一次性獎勵5萬元。
2、需提供的資料。
(1)國家或省質監、工商部門的批準文件。
(2)名牌、商標證書。
十一、鼓勵專利申請
對于符合《揚州市市級專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專利申請進行資助,具體標準及申報資料按《揚州市市級專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十二、鼓勵企業和產業集群式發展
1、扶持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產業集群規劃目錄的企業和項目。
(2)落戶在市確定的特色產業集群園(區)、設備和技術投資在30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和項目。
(3)圍繞主業、實施上下游配套、延伸產業鏈的企業和項目。
2、扶持政策。
(1)按有關政策優先保證優惠供地,或根據企業要求,建設符合企業生產條件的標準廠房,以優惠價提供使用。
(2)保證國家、省和市相關優惠政策得到落實,優先幫助企業申請專項政策扶持。
(3)企業所有繳納的政府性基(資)金及行政事業性和服務性收費,參照市政府揚府發[2006]134號文《揚州市經濟開發區外商投資企業收費減免實施辦法》規定執行。
(4)企業投資者、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其家屬隨從就業的,由所在地勞動部門負責安置;子女隨從入學的,由所在地教育部門負責安排就地入學,免收借讀費。
(5)按單個納稅主體實際入庫稅收與上年相比新增的地方留成部分獎勵企業。具體獎勵標準和期限由各縣(市、區)根據當地財力狀況確定。
以上關于鼓勵企業和產業集群式發展的扶持政策均由項目所屬的縣(市、區)級政府負責落實并承擔相應義務。
十三、設立組織推進獎
設立市“雙創”和“三重”工作組織推進專項獎勵基金,對全市工業“雙創”和“三重”工作進行目標管理和考核獎勵。
十四、申請辦理程序
1、屬于落實國家和省已有政策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
2、屬于我市新設的鼓勵政策、由市和企業納稅關系所在地財政支付的獎勵、貼息、補助項目的申請,按下列程序辦理。
(1)每年5月份和11月份,市工業“雙創”和“三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集中受理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市工業“雙創”和“三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資料,凡申請資料不齊全的,可當場或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證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視同資料已經齊全。
(3)市工業“雙創”和“三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經審查后的申請資料,對各項獎勵、貼息、補助的資金進行審核。
(4)每年6月、12月,市工業“雙創”和“三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示有關項目的初審結果,接受公眾監督,公示期7天。
(5)對于在公示期間收到異議的申請,市工業“雙創”和“三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進一步核實,報分管市長審批。
(6)每年7月和次年1月,市工業“雙創”和“三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最終審查結果通知所有申請人。對符合鼓勵條件并由市財政承擔的申請,通知申請人到市財政部門辦理領取獎勵、貼息、補助手續。
3、對于符合鼓勵扶持政策、由各縣(市、區)財政支付的獎勵、貼息、補助項目的申請辦理程序,由各縣(市、區)根據當地情況另行制定。
十五、罰則
1、對于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貼息、補助的申請人,市工業“雙創”和“三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通報,追回撥付的獎勵、貼息、補助,并取消其三年內申請獎勵、貼息、補助的資格。
2、對于工作人員收受申請人賄賂,與申請人串通騙取獎勵、貼息、補助的,由其所在單位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六、附則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編制2007年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的通知》(國發[2006]37號)和《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要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將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實施。為確保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建立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礎上,建立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動態監管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資產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財政部門編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準日和范圍
(一)清查基準日。
此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統一以2006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經濟實體,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須根據本方案規定由行政事業單位填報相關數據。
三、工作原則和方法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按行政隸屬關系組織本級政府管轄范圍的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各主管,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組織所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財政部對中央部門和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統一匯總。其中:
(一)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許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其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更新有關數據后,匯總上報。
(二)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首先由部門(單位)進行自查,然后請社會中介機構對自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及相關工作。各部門(單位)向財政部上報的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應當包括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參與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由財政部統一招標確定。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組織開展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時,自行確定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工作的方式。
(三)經過清查的固定資產,要按照財政部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為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奠定基礎。
(四)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另行制訂)和實際情況,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認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在資產清查結果核實、資產損溢認定等方面的具體權限,由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根據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具體情況另行確定。
四、工作內容和步驟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有關規定,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做好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項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2006年9月-12月)。
1.研究確定資產清查報表。
2.組織開發資產清查工作軟件。
3.擬訂有關資產清查的工作文件。
4.組織開展資產清查試點工作,修正報表和軟件。
5.對中央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進行業務培訓。
6.財政部組織招標,確定參與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
7.中央部門、各地區組織本系統、本地區的培訓,布置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二)實施階段(2007年1月-6月)。
1.中央各部門(單位)自查,資產清查結果經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后,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的規定,將有關資料于2007年5月31日前報送財政部。
2007年6月,財政部對中央部門(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分析匯總,并形成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為2008年及以后年度預算編制提供支撐。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于2007年6月30日前將本地區資產清查統計表匯總報送財政部。
(三)總結階段(2007年7月)。
1.財政部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表彰。
2.財政部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完善相關資產管理制度;部門和地方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具體的實施辦法。
五、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財政部將成立“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小組”,統一領導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并組織開展中央級資產清查工作。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本地區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具體組織機構和職責,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自行確定。
主管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由資產、財務、紀檢、人事、基建、后勤等,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相關部門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領導和實施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將組織機構情況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六、經費保障
按照現行財政體制,除財政部統一配發資產清查軟件、資料等外,各級財政分別負擔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并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參與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所需費用,由財政部統一支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部門、各地方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內部應當分工明確、落實到人,配備強有力的領導班子,有關負責人應當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一、統一思想,明確目標,提高了對異地監督工作的認識
由于異地項目部地點比較分散,離礦本部較遠,給監督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2011年以前,對異地創業干部的監督主要是,電話調度安排工作多,深入實地檢查監察少;泛泛要求的多,形成制度落實的少;事后處理的多,事前做工作少。異地項目部一度出現過反映干部問題的來信多、職工打架鬧事的多、干部流失的多、干部被誡勉談話的多、職工找領導解決問題的多等現象。針對存在的問題,通過組織學習集團公司和礦黨委工作會議精神、召開座談會,紀委全體人員進一步統一了思想,提高了認識,對異地項目監督要做到與礦本部一樣高度重視、一樣研究布置、一樣抓好檢查落實、一樣追究履職責任。
二、多管齊下,多措并舉,強化了對異地項目部的監督
建立監督辦法,規范監督程序。2011年3月份,礦紀委在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實施了《某礦異地項目部黨風黨紀監督員監督辦法》。該《監督辦法》共分監督職責、監督內容、時間和方式、落實整改和情況反饋、責任追究等6個方面23條內容。規定被監督對象為異地項目部各級管理服務人員,監督的重點是領導干部。監督的內容涵蓋黨支部建設和作用發揮、干部安全生產履職、經營管理、干部作風、反腐倡廉建設和干部廉潔自律、解決職工困難等九個方面,監督的方式包括聽取情況說明、查閱資料、參加會議、參與管理、實地察看等。明確規定,屬于工資獎金分配等固定事項,實行定期監督,每月不少于一次,屬于臨時發生的事項,隨時發生隨時監督。為及時解決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還規定在項目部黨支部職責范圍內能夠解決的一般性問題,要在20日內解決完畢,項目部解決不了的,要向礦紀委匯報處理,采取的措施包括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經濟處罰等。為及時掌握監督信息,規定各異地項目部監督員以匯報表的形式,每兩月書面向礦紀委反饋一次工作開展情況。
成立監督隊伍,落實監督職責。經各異地項目部黨支部推薦,礦紀委、監察室審定,2011年3月份,在xx銅川、xx長城等四個項目部聘請了10名黨員為黨風黨紀監督員,在各黨支部的支持下,依據《監督辦法》,對干部作風形象、工資獎金分配、材料采購、干部廉潔自律、黨務公開、區務公開、解決職工反映的生產生活問題等,認真開展監督檢查。從實施一年來的情況看,每名監督員都能以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通過查閱資料、參加會議、參與管理、實地察看等方式,切實履行監督責任,監督內容、監督時間、情況反饋制度得到較好執行。到目前為止,按照每兩月向礦反饋一次監督信息的要求,各異地項目部監督員填寫反饋監督情況匯報表24份,反饋監督信息86條,其中需要項目部自主解決的問題67條,礦解決的問題19條,全部得到落實。監督過程中,先后有2名干部被通報批評,5名干部被誡勉談話,7名干部受到了經濟處罰。
實施黨紀巡查,規范創業行為。2011年以來,紀委會同組織、審計、工資、企管、安監等部門,先后5次深入各異地項目部,通過召開班組長以上人員干部會、職工座談會,檢查各種記錄和公開欄,到職工宿舍個別了解,到井下現場督察,對干部作風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行“一崗雙責”、執行廉潔自律規定、職工隊伍穩定等進行實地巡查,對經營業績、工資獎金分配、材料采購、資金使用開展專項審計,形成調查報告3份、專題匯報材料2份,專項審計報告1份。6月份,紀委、審計、企管聯合對xx申南凹項目部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對該項目部累計材料費欠款18.4萬元的問題,紀委同志對每張材料領用單逐一進行核對,每天工作時間達14個小時以上。通過核實料單、與當地供貨商對賬,發現了多填少用、白條領用等不規范行為,并據實逐一糾正,為礦減少損失11萬元。8月份,根據監督員反饋的信息,礦黨委委派紀委同志對xx后溫家梁項目部領導班子作用發揮等情況進行了專門調查,形成了調查報告,為礦黨政調整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據。
回礦述職述廉,自覺接受監督。從2011年年初開始,由礦紀委、組織科負責,組織異地項目分管副總、黨政負責人,利用回礦參加黨委工作會議的時間,集中進行了述職述廉。礦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及紀委、組織、宣傳、工會、工資、財務、安監等部門負責人必須參加會議。在聽取匯報的同時,相關部門組織學習上級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規范履職、廉潔自律要求。通過這一形式,對異地創業主要干部起到了較好的教育提醒作用。
三、求真務實,監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增強了創業干部的民主意識,接受監督成為大家的自覺行動?,F在,各項目部做到了材料采購、招待費使用、工人工資獎金分配等敏感性問題及時在公開欄公示。少數民主管理意識不強的區隊行政干部,也認識到黨風黨紀監督的重要意義,在材料采購、工資分配時,主動與監督員聯系,自覺接受監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有的還主動向監督員征求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