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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十一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謀劃“十二五”發展的關鍵之年,更是運管機構職能改革調整之年,同時“世博會”在中國上海盛世開幕,也意味著是充滿機遇和挑戰的一年。半年來,市運管處在省運管局的精心指導下,在市交通運輸局的正確領導下,圍繞“內強人員素質,外
樹運管形象,做好兩個服務(服務民生、服務創業),實現三個提高(提高執法水平、提高機關效能、提高發展質量),推動行業發展”總體工作思路,有條不紊的展開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績。特別是2012年6月10日在鄱陽召開的全省農村公路建設及渡改橋現場會上,我市道路運輸管理工作得到了省政府凌副省長及與會人員的高度肯定。現將上半年工作匯報如下:
一、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1、營運車輛
2、客貨運輸量
3、道路運輸經濟收入
4、道路運輸業稅收
5、道路運輸業從業人員
以2012年6月底統計數據,全市道路運輸從業人員65815人,與去年同期比增長18%。
二、安全形勢
三、主要業務工作情況
(一)加快城鄉客運發展,科學縝密編制“十二五”農村客運網絡建設規劃。
(二)加快現代物流發展,做強做優貨運經濟。
(三)加大維修市場整治力度,完善維修救援網絡,推進“江西快修”品牌。
(四)規范駕校經營行為,提高駕駛員培訓質量。
23所,a駕校8所。五是部署開展駕駛員誠信考核工作。六是配合省局圓滿完成了全省駕培工作會議后勤保障工作。我市駕培工作得到省局領導的充分肯定。
(五)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提高行業管理和服務水平。
一是提高了oa系統及運政網的使用效果。二是進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設投入,通過政府采購,對市處駐汽車經濟服務中心工作窗口增添了5臺電腦、2臺打印機、1個背投影,投入近6萬元。三是充分發揮gps高科技監控手段,切實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工作,gps監控使用情況每月通報進入了常態化。四是以年審換證為契機,全面、準確做好車輛的電子信息檔案工作。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1、對監管對象實施行政檢查,應當遵循依法監管、公開透明、公正合理、廉潔高效的原則,充分體現行政監管合法性、公平性、規范性和簡約性,保障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2、推進行政檢查“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有效解決檢查任性、選擇執法、人情監管等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營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20xx年12月25日前隨機抽查事項要達到市交通運輸局監管執法事項的70%以上,其他行政執法事項的50%以上,20xx年實現全覆蓋。
二、年度工作計劃
第一季度:建立建全“一單兩庫一細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隨機抽查工作細則,待市政府批復后,嚴格已批復后的“一單兩庫一細則”為標準,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第一、二季度:由局機關,局屬各單位,按科室職責劃分,對每個監管對象(企業、單位)進行年度普查,要求對企業、單位100%覆蓋,100%事項覆蓋。對投訴舉報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失信行為或者嚴重違法違紀記錄等情況的監管對象,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對要求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監管對象,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預警。針對道路客貨運輸企業、城市客運企業、駕校、檢測站,20xx年第一季度,與春運安全檢查相配合完成隨機抽查事項50%,上半年配合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完成隨機抽查事項100%。下半年主要對抽查不合格的市場主體增加抽查頻次和比例。
在對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站經營資質核查的同時,抽查六家車輛綜合檢測站是否按照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對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高級和中級客車進行類型劃分和等級評定,對在用營運客車類型及等級進行年度復核。以上兩項隨機檢查整合成一次并于上半年完成。
第三、四季度:主要以抽查為主,并結合階段性治理如“執法大檢查”“春運”“小長假”等專項整治與檢查。展開相關抽查和督查整治行動,市局完成對下屬單位的“雙隨機一公開”計劃落實檢查。
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對市交通運輸局制定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全覆蓋,抽查率100%,并將檢查結果對社會公示。每年12月25日前將“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總結上報市法制辦。按上級部門部署及工作需要,臨時開展特定領域專項檢查、聯合執法檢查,將由牽頭部門制定臨時行政檢查工作計劃并落實,嚴格落實牽頭部門制定的檢查計劃。
三、工作要求:
總體上要按市局關于印發行政檢查“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撫交法字【20xx】30號)的要求落實,同時還要特別強調:
(一)切實履行法定監管職責,公平、有效、透明地進行事中事后監管,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增強市場主體守法的自覺性,嚴格落實監管責任。
(二)實施行政檢查時,應當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檢查人員應出示有效的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檢查通知書》,告知行政檢查的依據、內容、期限、要求、檢查人員名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