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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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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的論文

國內的論文范文第1篇

企業別勞動組合

企業別勞動組合是指單純由職工組成的勞動集體,也就是我們常聽說的工會。日本的工會組織是由企業內部的職工組成的,企業一旦倒閉,工會也會解散,可以說日本的企業和工會是命運的共同體。為了補救這一弱點,日本企業工會也會組成多種聯盟。

日本的企業工會都是獨立行動的,他們除了為職工提高工資和改善工作條件外,還會提供一些日常與例行的輔助,例如改善人際沖突,協調職務和家庭生活有關的問題,協助貸款協商,提供休閑娛樂等。日本工人每年春季提出增薪,企業主與工會就會進行談判。因為過高工資要求并非長遠之計,所以工會也會協助企業降低產品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從而增加職工的收入。勞資雙方意見達成一致后,由工會向職工宣傳解釋,從而緩和了勞資矛盾。

以豐田企業為例談人事管理制度

豐田汽車公司始建于1973年,總廠位于日本愛知縣豐田市,現任職工7萬余人。豐田公司主要以生產運輸工具和住宅事業為主。經過幾十年的艱苦創業,在世界上享有盛譽,并使“有路必有豐田車”的廣告詞傳遍世界。

1豐田的雇傭制度

在豐田公司雇傭員工的十年之內,每年都會進行續簽勞動合同的考核,除了有處罰記錄和勞動紀律差的員工以外,99%都是要續簽勞動合同的。即使豐田公司在市場的訂單出現下滑,豐田公司也不會輕易裁減員工,因為豐田公司的理念是: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資源,是公司寶貴的財富,必須確保員工穩定的雇傭關系。

2豐田公司的薪酬福利待遇

豐田的理念是穩定提高薪酬福利水平,不管是大幅贏利還是大幅虧損,公司都會對員工的福利待遇實行每年小幅穩步提升的方法。這對員工來說是一種歸屬感,工作的時間越長,薪水就會越高。同時,豐田公司還會每年實行兩次獎金考核和一次人事考核,獎金考核是獎勵那些為企業貢獻程度大的,業績好的員工,從而使企業的經營業績與員工的業績緊密相連;人事考核是對員工的工作能力和業績進行整體考核,對考核成績優秀的員工給予晉升的資格,一旦晉升,員工的工資也將大幅提高。

3豐田公司內部的溝通體制

豐田公司的內部溝通形式多種多樣,具體分為兩種:勞資懇談會和職場懇談會。勞資懇談會是指公司資方定期與工會代表進行溝通,主要是關于公司福利待遇,個人職業發展,公司發展,公司經營業績等方面的溝通,豐田公司認為勞資關系就像是一輛汽車的兩個輪子,只有配合默契了才能正常行駛,穩定發展。職場懇談會是指人事行政部門定期與員工代表進行溝通,主要是對班車,食堂,工作環境,勞保用品等問題的溝通,通過溝通可以及時疏通員工的不滿情緒,及時了解員工思想狀態和公司存在的問題,從而及時采取適當的措施去消除員工的不滿,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增強企業凝聚力。

4豐田公司的人才培養

豐田公司非常注重對內部員工的培養,在2007年,豐田公司在天津豐田投資六千余萬元建設了教育常設機構———教育培訓中心,并每年投入三千萬元作為培訓預算,開展各項培訓業務,接受培訓約5000人次。與此同時,豐田具有獨特的員工級別劃分方法———員工資格管理。每個工種都有級別劃分,例如:車間技能工分為技能1、2、3級,事技員分為業務職、專門職1、2、3級等。每晉升一個級別需要2-5年,優秀的員工可以在進公司八年后晉升到最高級別。公司的管理人員從內部選拔,不會從外部環境招聘所謂的獵頭人才。

日本企業人事管理制度對我國的啟示

國內的論文范文第2篇

國際快遞巨頭加入國內快遞市場競爭的影響分析全文如下:

從2012年外資拿到國內牌照起,外資快遞公司加速布局國內市場,很多人說狼來了,但也有人不肖一顧,認為對于國內快遞而言,外資根本無法與國內企業競爭。無論是網點還是經營成本都無法形成競爭優勢。那國際快遞巨頭加入國內快遞市場的角逐究竟會對對國內快遞將會造成何種影響呢?

從國內外現狀分析:如果單純的從市場占有率和客戶的認知角度來看,聯邦快遞完全處于弱勢。就FDX而言上海集散中心的日包裹處理量是8000個,全國的是50000個。而圓通的日處理量是FDX的10倍。就網點而言FDX采用的是直營的形式,能直接覆蓋的城市是400多個,其中能做到次日達的城市是200多個。而順豐全國有近5000個營業網點。覆蓋300多個大中城市以及1800多個縣級市或市區。EMS則是有人的地方就能送到。

但是如果從盈利能力和貨物的價值而已,則外資占有很大優勢。國家郵政局公布的2011年郵政行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全年國有快遞企業業務量完成10.8億件,實現業務收入271.1億元;民營快遞企業業務量完成24.8億件,實現業務收入374.5億元;外資快遞企業業務量完成1.1億件,實現業務收入112.5億元。民營快遞企業業務量市場份額近七成,但業務收入卻不足五成。據公報數據顯示,國有、民營、外資快遞企業業務量市場份額分別為29.4%、67.6%和3.0%,業務收入市場份額分別為35.8%、49.4%和14.8%。

其中的關鍵點在于貨物的結構。四通一達為代表的民營企業的客戶群是低價值的個人客戶,對價格敏感而且對時效要求高,更重要的是毫無忠誠度而言。所以現在幾乎是做一票虧一票。順豐的主要客戶群是中小企業,在這個領域無疑順豐占有很大優勢。但是作為FDX和UPS,他們的客戶群主要為高端客戶和外資公司。高端客戶是指,奢侈品、精密儀器(如晶圓,芯片等)、高端鮮花等,高價值,對價格不敏感,對安全性、時效性要求高的客戶。這也就是為什么外資公司在3%的市場占有率的情況下可以獲得14.8%的收入。

其實外資公司的國內業務早在2007年起就開始布局國內市場了。

2007年FDX收購大田的國內網絡。TNT收購華宇。DHL雖然已經退出國內市場,但是在開始時郵政法還沒有出臺的時候,他們在企業信件方面占有了很大的市場份額。

進軍中國物流市場的外資企業,多數是在其母國和地區甚至全球都知名的行業先鋒。他們擁有品牌溢價,在海外受到廣泛認可。來到中國,他們同樣在跨國制造業和服務業內享有這種本土物流企業無法比擬的優勢。目前跨國企業紛紛落戶中國,幾乎所有的世界500強企業都已在中國進行投資,這些大型跨國企業的生產設備、原材料、產品和服務在中國國內以及進出中國的流通,都要依靠物流企業的服務,而他們通常首選熟悉信得過并有強大海外網絡的國際性物流公司。不只是跨國企業,中國本土的企業和機構中,尤其是海外業務比重高的,也將外資物流企業作為理想之選。

外資物流巨頭擁有全球網絡,國際多式聯運操作經驗豐富,在海運和空運上的優勢尤為明顯,因此在中國的對外貿易物流領域中大顯身手。他們配備先進的物流設備和基礎設施,借助現代信息技術,大力開展口岸物流。比起大部分在國內以運輸和倉儲為主體、業務功能比較單一的本土企業,外資更勝于能夠提供高附加值的物流配套服務,他們注重客戶管理,善于統籌支配鏈上所有的資源打造全供應鏈服務,并且有能力為客戶提供專業物流咨詢和度身定制有針對性的物流方案。

從長期來看,由于外資快遞公司占據了90%的國際快遞市場。如果構建成了國內網絡。那么對國內快遞公司而言就會造成毀滅性的打擊。因為:

1、電子商務公司的快速崛起必然是日后的主旋律。

隨著國內競爭的惡化,勢必把觸角伸向海外,實際上已經有很多公司這樣做了,比如蘇州的蘭庭都已經在美國上市。這樣,國際快遞公司就可以提供一條龍的服務。比如FDX就有一種IPD/IED的服務,就是類似于配送的服務,它允許把多件貨物打包成一件來清關,到國外或者進口到國內再拆分,并送達每件貨物的收件人手上。

2、代收貨款業務。

代收貨款被認為是下個國內快遞的盈利點。這點從亞馬遜,當當等B2C的電子商務的收款模式就可以看出。而在這點上外資公司的技術能力將獲得體現。COD的關鍵競爭點在于回款,FEDDEX可以做到一周2次回款,而國內快遞公司的回款期遠遠高于FEDEX,例如順風是隔周。

3、個人消費者觀念的改變。

現在個人消費者的對于快遞的要求就是便宜。這樣就導致國內快遞公司的惡性競爭,而競爭的結果肯定是倒掉一批,剩下的一批肯定是集體漲價。比如說FDX現在江浙滬的首重價格是16元,四通一達是6-8元。如果價格漲到12元呢?如果再漲呢?當價格優勢不明顯的時候,服務水平就會成為決定消費傾向的關鍵。而且國內消費者對于快遞的關鍵在于快,這點上與美國的消費者有極大的不同。在美國亞馬遜的送貨時間通常在7天左右。而國內最好是能隔日達,甚至次日達。而在這樣的服務水準上,又要求極低的價格,這樣就壓制了快遞企業的盈利。長此以往,必然導致資金鏈斷裂。

所以如果國內快遞企業要與國際巨頭競爭,首先要做好長期斗爭的準備。外資的確在經營成本上遠遠高于國內企業,因為所有快遞員都為他們繳4金而且所有的設備都是自有的。而國內的快遞公司,大多數的快遞員都僅有提成獎金,很多公司甚至基本工資都沒有。這樣有違國家政策的行為遲早會被修正。到那時候經營成本處于同一水準之上,而國內企業的服務又無法與外資相比,到那時,生存就會產生危機。

而且現在的國內快遞企業基本上都是采用加盟形式,這樣形式的經營模式,有利于快速擴張占領市場,以及降低總部成本。但是這種模式的劣勢現在已經顯露無遺,那就是無法保證服務水平。快遞業的核心宗旨不是快,而是安全送達。哪怕一家企業能做到全國次日達,但是無法保證貨物的安全,那消費者同樣不會為此買單。

從消費者的日常消費習慣可以看出。如果是郵寄重要的物品,通常是不會選用四通一達的,而是選用FEDEX或者順豐。只有郵寄無關緊要的物品才會考慮價格因素。但我們知道,凡是無關緊要的物品都是低價值的,如果做慣低價值的物品,將無法進入附加值高,容量更大的商務快遞領域。所以說,國內企業必須改變加盟店的營業模式,必須改成直營。如順豐。但是現在快遞企業要從各個地方加盟店收權,又面臨高昂的收購費用問題。其實四通一達現在都在做這件事情,申通和圓通則剛完成江浙滬的收購計劃。但直營的改制必須實行,而現在則是燒錢的時候,看誰能挺過去。我倒是認為這也是一種行業洗牌的機會。對增加企業競爭力是有好處的。

對于國內快遞企業而言,還有時間來布局,以應對外資企業的競爭。因為外資企業的短板使其難以在短時間內和本土企業全面競爭外資雖然在資金、技術、設備、人才和經驗等方面占有優勢,但必然也有水土不服的時候,在一些本土企業占有絕對優勢的細分領域,他們難以和本土企業展開競爭。同時在政策層面上也會得到國家的傾斜,比如外資現在就無法進入文件快遞的領域。而且在與官方的公關方面,外資還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之處。

國內的論文范文第3篇

內容提要: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了第三人侵權時安全保障義務人的補充責任,以及校園事故中第三人侵權時學校等教育機構的補充責任。在侵權責任中適用補充責任這一新的類型,無疑是我國侵權法領域的一大創新。補充責任制度的確立,不僅能夠解決第三人侵權情況下連帶責任和按份責任所面臨的法理困境,而且體現了民法的公平原則,同時也發揮了法律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的社會功能。本文由中國論文范文收集整理。

我國《侵權責任法》在侵權責任的承擔中確立了補充責任制度。具體規定在第37條第2款“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第40條也有關于補充責任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本文將結合《侵權責任法》上述兩個條款的規定,對侵權責任法中補充責任的基本理論進行討論,并對這兩條法律規定的含義進行分析。

一、我國侵權法中補充責任的確立及演變過程

我國侵權法領域關于補充責任的確立及演變經歷了一個通過學者的理論研究推動相關立法的過程。

(一)理論探討

關于補充責任的理論探討,始自對經營者安全保障義務中第三人的介入行為與經營者責任的研究。對于如何解決第三人介入時安全保障義務人的責任承擔問題,學者提出補充責任的構想。其后,學界開始接受并研究補充責任。但是,對于補充責任的性質、適用范圍等理論問題仍有不同的觀點。本文認為補充責任是一種與連帶責任、按份責任相對應的新型責任,適用于第三人介入時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及校園事故兩種情形。楊立新教授認為補充責任是不真正連帶責任的一種特殊情形,除適用于上述兩種情形外,還適用于被幫工人的補充責任和見義勇為受益人的補充責任。

(二)立法演變

盡管學術界對于補充責任的探討見仁見智,并無完全統一的觀點,甚至也有學者反對補充責任的適用。但正是理論界對于補充責任的研究和探討,以及實務界對于補充責任的嘗試性應用,逐步推動了補充責任制度在侵權法領域的確立。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號)第6條第2款規定“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賠償權利人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第7條第2款“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這是我國首次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將補充責任引入侵權法領域。在此之前,我國法律對于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并無補充責任的規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8條關于展銷、租賃柜臺經營的損害賠償和《產品質量法》第42條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時德責任雖有補充責任的萌芽,但仍適用連帶責任解決了相關的問題。

《侵權責任法》基本上沿用了上述司法解釋的立法思想,在第三人介入時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和校園事故中繼續適用補充責任,將補充責任這一獨立的責任形態予以確認。

二、補充責任的含義及其合理性

補充的侵權責任,是多個責任主體對同一損害后果承擔共同責任時的一種侵權賠償責任,簡稱為補充責任或補充賠償責任。補充責任,主要發生在一個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事實產生了兩個相重合的賠償請求權的情況下,法律規定權利人必須按照先后順序行使賠償請求權。只有排在前位的賠償義務人的賠償不足以彌補損害時,才能請求排在后位的賠償義務人賠償。在這樣的案件中,后位賠償義務人承擔的侵權責任為補充的侵權責任。我國《擔保法》所規定的一般保證的責任也可以認為是補充責任。

在侵權責任法中,補充責任制度的確立,解決了在第三人侵權的情況下安全保障義務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時的責任承擔問題。即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在這種情況下,補充責任的含義是:在能夠確定加害人時,由加害人或其他負有責任的人(如加害人的雇主、監護人)承擔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不承擔責任;只有在加害人無法確定時,由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全部責任;假如能夠確認加害人,但是加害人或者對損害負有賠償責任的人的資力不足以承擔全部責任時,則先由加害人或者對損害負有賠償責任的人盡力承擔責任,剩余部分由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人承擔。安全保障義務人對此承擔的是推定的過錯責任:假如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不承擔責任。

在傳統的侵權法領域,多個責任主體對于同一損害后果承擔侵權責任的責任承擔方式,主要有數人承擔連帶的侵權責任和數人承擔按份的侵權責任兩種。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危害事故的劇增,各種新型侵權行為的涌現,侵權責任理論顯然應當不斷發展。作為安全保障義務這種在法典之外發展起來的理論,大陸法系國家的民法理論中對于安全保障義務的性質以及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法律責任的性質尚無統一的答案。我國侵權責任法中適用補充責任解決第三人介入時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其合理性在于:

(一)解決了連帶責任和按份責任的適用困境

1、非共同侵權情況下不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數人承擔連帶的侵權責任,是指數個責任主體作為一個整體對損害共同承擔責任;其中的任何一個責任主體對全部損害有義務承擔侵權責任;在責任主體之一人(或者部分人)對全部損害承擔了侵權責任之后,他有權向其他未承擔責任的其他責任主體追償,請求償付其承擔應當的賠償數額。而從受害人一方的請求權角度看,他既可以向全部責任主體主張權利,請求他們承擔對全部損害的賠償責任;他也可以向部分責任主體主張權利,請求他(或他們)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一旦責任主體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賠償了全部損害,也就履行了全部賠償義務,受害人一方不得再對其他責任主體提出請求;反之,假如受害人一方的請求沒有得到實現或者沒有完全得到實現,他則可以向其他責任主體請求賠償全部損害或者賠償剩余的部分損害。

適用連帶責任的責任的前提是數人作為一個整體對受害人實施了共同侵權行為或者共同危險行為。也就是說,各侵權責任主體構成共同侵權。而第三人介入情況下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中,安全保障義務人與實施直接加害行為的第三人并未構成共同侵權行為。在大多數的第三人介入案件中,安全保障義務人只是消極地不作為,為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損害后果的發生是由于第三人故意或者過失違反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利的義務。安全保障義務人與實施加害行為的第三人直接并無共同的故意或者過失的內容,而且一個積極的加害行為與一個消極的不作為行為也無法構成一個具有關聯性的共同行為。因此,從民法理論上,由于第三人介入情況下的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中,安全保障義務人和實施加害行為的第三人因不構成共同侵權而不適用連帶責任。從實踐的角度,假如要求安全保障義務人與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則容易因侵權第三人無力承擔賠償責任而使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了全部或者最終的賠償責任。這無疑對安全保障義務人施以過于嚴苛的義務,與其管理人或者組織者的身份與義務不相符,也不符合民法公平的原則。

2、難以分析原因力導致無法適用按份責任。

無意思聯絡的數人侵權,各侵權行為人應承當按份責任。數人承擔按份的侵權責任,是指在數個責任主體在無過錯聯系的情況下各自實施的行為結合在一起,每個人按照自己的過錯和原因力,承擔自己的責任份額的侵權責任形態。適用按份責任的情形下,每一個責任主體人只對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份額負清償義務,不與其他責任主體發生連帶關系的侵權責任,即不存在追償問題。任何一個責任主體在承擔了自己份額的賠償責任后,即從損害賠償等侵權責任關系中解脫出來。從受害人一方來看,于數人承擔按份的侵權責任之情形,他只能分別向各責任主體主張不同份額的損害賠償,這些主張的總合等于其全部損害。

適用按份責任的前提是數人共同侵權以及能夠確定各侵權行為人的原因力。而第三人介入情況下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情況下,有些案件可以分析原因力,有相當一部分案件無法分析原因力。尤其是在該類案件中,安全保障義務人主要是因其不作為而承擔侵權責任。對其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也是從“假如盡到了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是否可以避免或者減輕損害后果”的角度予以理解的。在這種情況下,很難分析出第三人的直接侵權行為與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消極不作為行為哪一個是導致損害后果發生的主要原因。因為,假如沒有第三人的直接加害行為,損害后果就不會發生;假如安全保障義務人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損害后果也可以避免。在此情況下,利用分析原因力的大小來確定侵權各方責任是否承擔侵權責任以及承擔多大責任的方法顯然難以適用。也就是說,在第三人介入情況下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無法適用按份責任來確定各自的責任份額,因此在實踐中不具有操作性。

3、不真正連帶責任無法徹底解決侵權責任人的順位問題。

有學者主張補充責任在性質上屬于不真正連帶責任,是不真正連帶責任的一種特殊情況。本文認為:補充責任與不真正連帶責任有相似之處,但補充責任不同于不真正連帶責任,而是與其相對應的一種新型責任形態。

不真正連帶責任也稱為不真正連帶債務,是指多數債務人就基于不同發生原因而偶然發生的同一內容的給付,各付全部履行之債務,并因債務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體債務人的債務歸于消滅的債務。具體到侵權法領域,不真正連帶責任就是兩個以上的行為人因違反了法定義務而對一個受害人實施了加害行為,或者不同的行為人因各自不同的行為而使受害人的權利受到損害,各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各負全部的賠償責任,并因行為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體責任人的責任歸于消滅的一種侵權責任形態。不真正連帶責任一直沒有被我國法律所采用。相反,對于上述這種無意思聯絡的數人分別侵權行為且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情形,我國侵權法則規定為連帶責任。

不真正連帶責任制度下,受害人無需確定最終的責任人,即可要求任一責任人行使其賠償請求權。而補充責任制度下,存在直接責任人和補充責任人兩個不同的責任主體。直接責任人應當承擔最終的賠償責任,而補充責任人不承擔最終的賠償責任。對受害人而言,其賠償請求權具有一定的順位問題。也就是說,受害人只能先請求直接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只有直接責任人不明確或者不能夠承擔完全的賠償責任時,才能要求補充責任人承擔補充的賠償責任。補充責任制度的設計兼顧了受害人的利益要求與補充責任人最終份額的承擔問題,既避免了受害人的賠償請求得不到支持,同時利用追償權的設計避免加重補充責任人的最終負擔。

(二)體現了民法的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是民法貫徹始終的一個重要原則。傳統的侵權法,對于不作為行為是不得要求賠償的。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危險度的增加,源自德國的“交往安全義務”得到各國民法的認可,并獲得不同程度的發展。安全保障義務人因其消極不作為而承擔侵權責任的做法也普遍應用。但是對于侵權責任的擴張與受害人利益之間的平衡問題成為一個是否體現民法公平原則的難題。補充責任制度的創設既使受害人的損害得到了填補,又通過求償順位的設置合理限制了受害人的求償選擇權,同時賦予補充責任人對直接責任人的追償權。較之連帶責任和按份責任,補充責任制度較好地平衡了受害人利益的保護和侵權責任的最終承擔問題,體現了民法的公平原則。

(三)有利于發揮法律促進社會和諧的功能

司法實踐中,適用補充責任的案件大多數情況下是無法確定直接加害人,或者雖然能夠確定直接加害人但其無力賠償或者賠償能力有限。而補充責任人往往是具有一定賠償能力的機構。在這種情況下,要求補充責任人先行承擔侵權責任,使受害人的損害得到填補,有利于促進社會的和諧和穩定。

三、適用范圍: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補充責任

(一)立法變遷

法釋20號首次使用“安全保障義務”和“補充責任”的規定,第6條第2款規定“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賠償權利人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該條規定了第三人介入時安全保障義務人要承擔補充責任,并且將其補充責任的范圍限定在過錯范圍內;同時也賦予安全保障義務人在承擔賠償責任之后對實際侵權的第三人享有追償權。

《侵權責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該規定繼續采用了補充責任的形態解決第三人介入時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但未規定安全保障義務人的補充責任的承擔方式及限額。

(二)法條分析

從該條規定可以看出,在“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消極不作為+第三人的積極加害行為”的情況下,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補充責任。

1、安全保障義務的性質原則上是法定義務

我國侵權責任法將安全保障義務規定為一項法定義務,安全保障義務的主體主要是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上述安全保障義務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要承擔侵權責任。

安全保障義務的內容包括硬件方面的義務和軟件方面的義務。硬件方面的義務包括物的方面之安全保障和人的方面之安全保障。軟件方面的安全保障義務包括消除內部的不安全因素,創造安全的活動環境;對于外部不安全因素的防范,制止來自第三方的侵害;不安全因素的提示、說明、勸告和協助義務。

2、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補充責任的法理依據是其存在過錯,即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的安全保障義務主體主要是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上述主體在其在管理和組織活動中應到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在第三人實施加害行為的情況下,安全保障義務人假如能夠證明自己已經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則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其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往往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行為,如提供的硬件設施不符合有關的安全規范、經營和活動的場所存在安全隱患、沒有及時制止來自第三人的侵害等。:

3、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補充責任的賠償范圍是補充性的

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的大小取決于直接責任人承擔的責任的大小。由實施加害行為的第三人或其他負有責任的人(如加害人的雇主、監護人)承擔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不承擔責任;只有在直接加害人無法確定時,由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全部責任;假如能夠確認加害人,但是加害人或者對損害負有賠償責任的人的資力不足以承擔全部責任時,則先由加害人或者對損害負有賠償責任的人盡力承擔責任,剩余部分由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人承擔。

國內的論文范文第4篇

關鍵詞:拍賣現狀計量 統計分析 存在的問題

1986年,廣州率先在全國恢復成立了第一家拍賣行,中國拍賣業在中斷了30年后開始進入了恢復、試點階段。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頒布標志著中國拍賣業進入了規范發展時期。隨著中國拍賣業的發展壯大,“拍賣”也成為了學者們的一個研究熱點。本文從文獻計量學角度,對近年來拍賣研究論文進行分析。

1.數據來源

以CNKI(China 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中國知識基礎設施工程)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為檢索工具,設置檢索字段條件為“主題=拍賣”。由于1996年頒布《拍賣法》,規范拍賣業,所以本文自此時間開始研究,設置檢索時間為“1996年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共檢索到16908篇論文。

對檢索數據進行按年代劃分,如表1所示。從年論文產量可以看出,1996年到2001年論文產量在600篇/年左右浮動,2002年到達700篇,2003年飛躍至1034篇,之后穩步增長到2008年的1726篇,2009年、2010年、2011年論文產量相近但有所回落。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從科學發展規律角度,拍賣研究論文增長呈現文獻計量學中的邏輯增長規律。從社會背景角度,1996年行業規范,拍賣業開始平穩起步,到2003年經濟迅猛發展,中國的藝術品發展經歷了井噴式的大發展,拍賣成交額突破1000億,大量人才涌進拍賣行業,出現拍賣研究論文飛漲情況。

2統計分析

2.1高產作者和高產機構分析

高產作者和高產機構代表著拍賣行業研究的集中情況。對檢索數據按作者進行統計,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授王育民最多,共24篇。但王育民教授在24篇文章中均不是第一作者,可以看出王育民教授指導其學生研究拍賣領域技術。王育民教授指導研究領域主要集中在從技術角度對電子拍賣的設計和開發。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的陳劍教授發表關于拍賣論文17篇,主要從經濟學角度,對拍賣機制進行研究和設計,尤其是政府采購組合拍賣機制。武漢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的王先甲教授主要從博弈的角度分析拍賣均衡,共16篇。產量前十的高產作者還有重慶大學的黃河、浙江傳媒學院的馬健、江蘇科技大學的田劍、華中科技大學的魯耀斌、哈爾濱工業大學的馮玉強、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的劉魯和上海商學院的竇莉梅。

對研究機構進行統計,上海交通大學最多,75篇。其中,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對拍賣研究居多,主要是從經濟學角度出發,研究拍賣機制、風險規避、均衡等。華中科技大學在拍賣方面研究較廣,經濟學院研究拍賣機制、管理學院研究拍賣博弈、技術學院研究電子拍賣技術,特別指出的是法學院進行拍賣犯罪研究。拍賣研究論文前十名高產機構還有華中科技大學、重慶大學、武漢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清華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上海大學和浙江大學。

從高產作者和高產機構數據中可以看出,高產作者普遍集中在高產機構中,高產機構均為高等院校,拍賣研究已經出現了核心作者和核心機構,而這些核心又推動和引導著拍賣行業發展。

2.2期刊分析

文獻在期刊上分布呈離散狀態,統計拍賣研究論文期刊情況,發現拍賣行業性期刊只有《中國拍賣》,并且發文最多。《中國拍賣》雜志是由國家商務部主管、中國拍賣行業協會主辦的拍賣業的專刊,報道面更廣、知道性更強。其他文獻發表在藝術類期刊居多,其次是財經類期刊。刊登拍賣論文前十的期刊:中國拍賣、藝術市場、收藏界、藝術與投資、收藏家、東方藝術、中國花卉園藝、榮寶齋、中外房地產導報和中國書畫。

2.3關鍵詞分析

對文獻關鍵詞進行歸類分析,“網上拍賣”“組合拍賣”“拍賣機制”“博弈”出現頻次最高,這也正體現了拍賣研究中的熱點,也是高產作者和高產機構研究的核心方向。

3.存在的問題

從上述數據分析中,可以看出,拍賣研究中還在很多問題。

3.1缺少系統性研究。根據高產作者和高產機構可以看出,拍賣研究一般集中在經濟領域、管理領域、技術領域等,只是利用各專業知識將拍賣作為研究對象進行研究,而缺少拍賣自身的系統性研究,如拍賣技巧研究、拍賣業發展研究、拍賣環境研究、拍品定價研究、拍賣主體研究等。這種現狀也與拍賣教育體系有關,拍賣專業知識由拍賣協會組織從業培訓,在高校中未設立專業學科,甚至沒有專業課程。

3.2缺少法制研究。高產機構研究時,只有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對拍賣法制問題進行研究,這說明法學領域對拍賣行業關注較少,在拍賣研究中法制監管研究還存在一定缺失。規范的行業監管、法律才能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3.3缺少專業領域期刊。拍賣研究文獻發表在藝術類期刊居多,其次是經濟管理類期刊,拍賣行業期刊目前只有一種,應該多增加拍賣行業期刊種類,共同促進拍賣研究發展。

3.4理論與實踐脫節。拍賣研究中高產機構多為高校,高產作者中理論學者居多,缺少實踐經驗,而拍賣從業人員參與拍賣理論研究的較少,出現實踐與理論想脫節。應該鼓勵從業人員對拍賣行業進行專業交流。

參考文獻:

[1]許鮮苗、張海艷.我國拍賣行業的增長與集中度分析[J].科技和產業,2009.06.

國內的論文范文第5篇

關鍵詞:中國;傳統文化;內涵;特征

中國的傳統文化,歷史悠久、形態多樣。豐富、燦爛的中國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勤勞、勇敢和智慧的結晶,是世界文化百花園中的一朵奇葩。它充分展現了中華民族開辟的文明發展道路,突出體現了人類文明的多樣性,在世界文化發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揭示中國傳統文化的深刻內涵,把握其基本特征,對于繼承優秀傳統文化,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繁榮大發展,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傳統文化的內涵

從精神文化的視角,綜合學術界對傳統文化的多種界定,我們認為,傳統文化是由三個層次的涵義構成的綜合性概念。第一個層次也是最基本的層次的涵義,是產生于過去的一切精神文化的總和;第二個層次的涵義是,產生于過去,但是對現在的社會生活仍然產生某種程度的影響的諸多精神文化形式的總和;第三個層次的涵義是,產生于過去對現在的社會生活產生影響并且也對未來的社會生活發生作用的諸多精神文化形式的總和。綜上所述,我們所謂的傳統文化,就是產生于過去,其中有一些對現在的社會生活仍然發生影響、作用,并且對未來的社會生活也會產生影響和作用的精神文化的總和。

傳統文化是產生于過去的文化,對此觀點,學界無人置疑;那些過去產生的,但是對現在已經沒有什么影響的文化還是不是傳統文化,對此,學界爭論很大,爭論的焦點在于實際作用是否是判斷傳統文化的唯一尺度。如果把對現在社會生活發生實際作用作為判斷是否是傳統文化的唯一尺度,我們就要問,我們是如何知道我們稱之為傳統文化的東西對現在的影響和作用呢?作為傳統的精神文化,它完全可能內化為支配一個人和一個民族的信念、理想、思維方式甚至于積淀成為我們無法察覺的深層的“集體無意識”。至于一種文化能否對現存的社會發生作用和影響,也不取決于這種文化本身,還和現實的很多因素有關。我們要探討傳統文化必須以承認傳統文化的實體性存在為前提,而不能以傳統文化是否具有現代功能為前提,肯定產生于過去的文化是傳統文化就是肯定了傳統文化的實體性存在。

傳統文化是隨著時間流逝而在成分和結構上不斷地變化,呈現出不斷增加的趨勢。對現在的社會生活發生影響和作用的傳統文化被整合進現代文化之中,成為現代文化結構中的一個組成部分,而現代文化中對未來的社會生活發生影響和作用的一部分又被整合進入未來的文化結構之中,成為未來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

從概念的外延來看,傳統文化的概念結構呈現為一個倒三角的結構,其中第三層次的涵義是傳統文化內涵中規定其本質的方面,它是對傳統文化前兩個層次的涵義的綜合,體現了傳統、現在、未來的聯系。

從時間和空間關系的角度看,所謂中國傳統文化就是由中華民族創造、繼承和發展,在中國范圍內產生、生長,從古代延續到現代的文化所構成的文化整體。

傳統文化因其文化性質的不同而有所區別。東方文化有東方文化的傳統,西方文化有西方文化的傳統,希臘文化有希臘文化的傳統,中國文化有中國文化的傳統等等;中國傳統文化和歐洲的傳統文化不同,歐洲的傳統文化和美洲的傳統文化又不同等等。傳統文化不但因文化性質和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別,而且其自身也有時間上的差別。就西方文化而言,傳統文化有古代傳統文化、中世紀傳統文化、近代傳統文化;就中國文化而言,傳統文化有先秦傳統文化、兩漢傳統文化、隋唐傳統文化等。由此可見,傳統文化在時間上是連續的,在空間上是延伸的,傳統文化是一個融時空規定于一體的概念。我們所說的傳統文化是指中國傳統文化,它開始于中華民族創造文化之時,是一個由古代延續到現代的文化。從空間上看,中國傳統文化是在中國的土地上生長起來的文化。從時空結合的角度來看中國傳統文化,中國傳統文化就是中華民族創造、繼承和發展了的,生于中國、長于中國,從古代延續到現代的文化。

中華民族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創造主體,創造中國傳統文化的中華民族是一個多民族的集合體,所以傳統文化是多元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統一體。在中國傳統文化從古代向現代的延展過程中,也吸收了外來的文化,如印度的佛教文化、近代西方文化,這些外來的文化雖然不是中華民族創造出來的,但是它們當中的一部分經過中國化過程而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組成部分。傳統文化包含著內與外、新與舊、積極與消極的矛盾。從傳統文化的結構上看,價值觀念、思維方式、民族精神等構成傳統文化的內核,而語言、文字、概念、理論等表現文化價值觀念、思維方式、民族精神的外在形式則構成傳統文化的部分,內核部分相對穩定,部分則相對易變。傳統文化因為和現代的時間距離不等,也有新舊之別,舊傳統和新傳統不但和現代的距離有遠近的差別,而且對現代的作用和影響也不一樣。一般來講,新傳統在一定的程度上揚棄了舊傳統,在內容上比舊傳統要豐富,因而對現代的影響也較大,舊傳統遠離現代社會,其對現代社會具有更強的誘惑力。從傳統文化的作用上看,有積極和消極的差別。

中國傳統文化是一個包含不同派別的內容龐雜的文化總體。我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把中國傳統文化分為不同的文化類型,從學科的角度,傳統文化可分為傳統的哲學、傳統文學藝術、傳統宗教、傳統科學技術等;從學派的角度,我們可以把傳統文化分為儒家文化、道家文化、墨家文化、佛家文化等;從文化的社會地位的角度可以把它分為主流文化和非主流文化或顯文化和隱文化;從文化和社會階層的關系的角度,又可以把傳統文化分為雅文化和俗文化或精英文化和民間文化;從文化所體現的人生態度和追求的意趣上來看,傳統文化可以分為山林文化和廟堂文化;從主體的角度上,可把傳統文化分為本土文化和外來文化、漢族文化和少數民族文化。

二、傳統文化的特征

中國傳統文化時間跨度大,成分復雜,學派眾多,覆蓋的范圍廣泛,包含的內容非常豐富,并且傳統文化中也存在著新、舊傳統的對立,因此,在理論上概括出中國傳統文化的特征也比較困難。從整體的文化品質和作用上看,中國傳統文化具有雙重特征。

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上,中國傳統文化既主張“天人合一”,又主張“人定勝天”。中國傳統文化十分強調人對自然的了解與尊重,注意在人與自然之間尋找一種協調和平衡。早在二千多年前,中國偉大的思想家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理論,莊子提出了“太和萬物”的命題。中國傳統文化又強調人對自然的駕御和改造。儒家學者荀子主張對“自然” 應去利用它,應去征服它,主張“制天命而用之”。

在人與人、人與社會的關系上,中國傳統文化既主張“和”、“愛”,又強調“差別”、“等級”。中國傳統文化主張貴和,貴和的思想所提倡的是,萬物講平和,講和解,講團結和睦,講和諧統一。在此基礎上,強調在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施之以“愛”。《國語》有云:“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為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左傳》也說,“和如羹焉”。孔子認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禮之用,和為貴”《中庸》說:“中者天下之本也,和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夫地位焉,萬物育焉”。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中”、“和”具有本體論的意義。以此為前提,孔子提出了“仁愛”的思想,“仁者愛人”,用“愛”來實現人于人之間、人與社會的“和”。墨子提出了“兼愛”的思想,主張“以兼相愛,交相利之法易之。”“若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兼愛中》)“為彼猶為己也。”(《兼愛下》)通過“和”“愛”實現人于人、人與社會的和諧共處,天下太平。中國傳統文化在強調“和”“愛”的同時,又十分注重人之間的等級差別。中國傳統社會的倫理關系都是圍繞著等級和差別而展開的,所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級觀念、差別意識是傳統文化在人與人、人與社會關系問題上占主導地位的觀念和意識。

在治理國家上,傳統文化既主張“德治”,又強調“法治”。傳統文化中,“德”成為天地本體所具有的內在特征,具有至高無上的本體地位。儒家學說的使命就是整頓倫理綱常,制定倫理規范,賦予“禮崩樂壞”的社會以一定的道德秩序。孔子說:“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拱)之。”(《為政》)用德來治國,統治者就會像北斗為眾星所拱衛著那樣,為民所自愿歸順。他又說,“道(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道(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為政》)認為,用“德”和“禮”來治國,要比用“政”和“刑”來治國更高明,更有效。與儒家不同,法家則強調“法”,極力主張用法來治理國家。法家的代表人物韓非就主張“遠仁義,去智能,服之以法。”他得出結論,要“重刑而少賞”“以刑去刑”“以刑致刑”。法家的以法治國思想雖然被歷代統治者所實際使用,但在思想界和封建意識形態上的影響遠不及儒家的以德治國思想的影響大。

傳統文化既追求“守常”,又承認“變易”。中國傳統文化體現出追求形而上的文化品格,喜歡在變化中,撲捉不變的東西,在短暫易逝中留住永恒,既承認不斷的變易,又追求恒常。中國最古老的典籍《周易》,就是一本關于變化、變易、生成過程的著作,中國古代哲學提出了“變化日新”的重要命題。關于“變易”的樸素的辯證法思想是中國古代哲學的基本思想方法,其產生的時間比古希臘的樸素辯證法思想還要早,其發展水平也達到了人類樸素辯證思想發展的最高峰。變易思想成為政治變革和社會變革的思想基礎,在推動中國社會發展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中國傳統文化恪守先王之道,因襲古制舊禮,中國封建傳統文化歷來強調“天不變道亦不變”,在事實上承認變化,但在心理上卻反對劇烈的變化,普通百姓也追求安逸、閑適的田園牧歌式的生活。

在思維方式上,傳統文化既強調“內省”,又注重“外求”。中國傳統文化充分表現出反向主體自身,向自我內心世界尋求知識,提升境界的內傾性的文化趨向。儒家提倡“君子求諸己”、“三省吾身”;道家也主張“心齋”、“坐忘”,中國佛教也強調“識自本心”,體現在認識論中,傳統文化把“內省”作為一種有效地認識事物的方法;表現在道德方面,“內省”是一種道德休養的方法。傳統文化也并非一味地向內追求,它也要發之于內,表現于外,注重外求,體現出注重實踐理性的精神。孔子提出:“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論語?憲問》)“君子欲訥于言,而敏于行。”傳統文化所謂的“行”主要是指道德實踐,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其“經世致用”的主張卻培養了國人敢做敢為的實踐品格。

參考文獻:

[1]趙玉華.中國傳統文化基本內涵探析[J].東岳論 叢,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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