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質量監督論文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對節能工程重點部位、關鍵工序的監督管理主要是為了保障建筑節能效果,在建筑節能工程的監督管理過程中要突出重點,要把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同地基、基礎、主體機構驗收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進行監督和檢查。同時,可以推行建筑節能工程檢驗批樣板制,過程監督和專項檢查相結合,保證建筑節能工程的節能效果。
1.1門窗、幕墻工程檢查現階段,先進的幕墻和門窗技術快速發展,相關節能技術也得到了廣泛的運用,現階段主要對門窗、幕墻的抗雨水滲透能力和抗風壓能力,以及門窗、幕墻的變形能力進檢查的較多,對于門窗、幕墻的節能以及氣密性能沒有過多關注。對于門窗、幕墻的質量監督和管理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入手。
1)金屬門窗主要檢查門窗隔斷熱橋措施是否符合設計圖紙和相關規范的要求,對于熱斷接點要檢查是否連接牢固,并能夠發揮效用,隔斷熱橋措施可靠。
2)門窗工程中所使用的中空玻璃應采用雙道密封,且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和中空層厚度應符合相關標準和設計圖紙的要求。玻璃密封條物理性能指標應該符合建筑所在地的地方規定。
3)門窗與周邊墻體的密封應該采用密封性和耐候性良好的密封材料進行密封。
4)門窗幕墻隔熱材料的選用應該確保型材的結構安全,現場使用的門窗幕墻型材應該具有生產廠家出具的對于耐老化性能和力學性能的檢測報告。對于現場的使用的材料按照要求需要復檢的應該嚴格按照求執行。
5)對于建筑結構的構造縫、幕墻結構單元的接縫、斷熱節點、熱橋部位、幕墻門窗保溫隔熱材料的填充,幕墻通風換氣裝置的安裝以及凝結水排放和收集結構的隱蔽工程,應該加強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1.2新型墻體檢查現階段新型節能墻體的種類較多,主要有空心小型混凝土砌塊、加氣混凝土砌塊、混凝土空心磚等幾個大類,由于生產廠家規模和生產工藝的限制,普遍存在著產品質量不夠穩定,在墻體工程施工結束后往往也存在著墻體開裂滲漏等質量通病,在節能型新型墻體的監督檢查過程中,可以通過如下手段加強現場施工質量控制。
1)砌塊進場應對砌塊齡期進行檢查,未滿28d齡期的砌塊嚴禁使用,施工現場進場新型節能型砌塊不得露天堆放,并加以苫蓋防止雨淋,進場墻體砌塊除了對抗壓強度、含水率等指標進行控制以外,還要對抗滲性、干燥收縮率以及干密度進行檢測,從而保證砌塊砌筑質量。
2)對墻體抹灰應要求施工單位有專項施工方案,通過對于電線線槽、不同材料交接處進行掛防裂網進行處理,質量監督部門應該加強隱蔽工程的質量抽查,并對墻體開裂的質量通病開展聯合檢查進行預控。
1.3外墻和屋面保溫系統監管現階段外墻保溫系統主要是由聚苯顆粒保溫灰漿以及EPS保溫板組成,由于外墻保溫技術推廣較晚,對于外墻保溫的防火、滲漏,以及飾面開裂還沒有統一而又完善的治理措施。對于外墻保溫的監督管理主要以預控為主。
1)外墻保溫施工采用成套技術或者成套產品時,施工單位施工中使用的產品應該具備耐候性檢測報告,對于非成套采用的外墻保溫材料,也要求施工單位對其耐候性進行抽樣檢測。對于黏結性材料(保溫砂漿),必須具備檢測報告,并嚴格按照廠家使用說明的配比進行施工。
2)加強外墻保溫施工過程中的抽查和監督,如:保溫材料錨固件的連接、保溫墻板和預制保溫板的構造節點和板逢的處理、外墻體加強網的布設、保溫墻體材料的固定和黏貼、重要節點和熱橋部位的處理、抗裂分隔縫的設置。
3)屋面保溫材料采用擠塑板或者聚苯板的應適當設置排氣孔排氣道,以利于屋面內水汽的排除,上人屋面應該澆筑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不宜小于40mm,鋪設屋面保溫材料的防水方式應采用倒置式。
2結語
[論文摘要]水利工程質量的優劣事關人民生活、生命財產的安全,為確保工程質量,工程質量監督就顯得非常重要。闡述了工程質量監督的性質,為搞好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奠定了基礎。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工程項目建設的質量是受到各級政府及人民群眾普遍重視和廣泛關注的問題。與其他項目相比,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質量顯得尤為重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是水利工程質量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質量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只有深刻領會工程質量監督的性質和地位,才能更好地搞好工程質量監督工作。
1、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的特性
第一,艱巨性。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對工程的安全運行至關重要,工程一旦失事,不僅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給國家和人民帶來巨大的災難,而且可能嚴重影響社會安定,甚至產生政治問題。水利工程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施工工序繁多,受外界因素影響較大,工程建設地點遠離城市,交通不便,生活條件艱苦,質量監督人員為了順利開展工作,就必須克服各種困難,才有可能完成艱巨的質量監督工作任務。
第二,專業性。水利工程種類繁多,如水庫、水閘、堤防.農田水利工程等,每一類工程又可以分成不同的結構形式。水利工程的水下結構多,這些工程絕大部分無法進行定性設計,因此水利工程對建筑材料、施工方法、施工條件等都有特殊的要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人員為了完成質量監督工作,就必須具有較強的水利工程專業技術知識。
2、質量監督工作內容和方法
(1)質量監督工作內容。質量監督工作原則是“監督、檢查、幫助、促進”。參建各單位應積極主動予以配合,并認真接受其質量監督檢查:質量監督工作內容可概括為“一項主持、二項確認、三項核定、四項復核、五項編寫、六項參加”。一項主持。在單位工程完工后,主持由建設、監理、設計和施工單位參加的工程外觀質量評定會議,對單位工程外觀質量進行現場檢驗,并評定打分,統計外觀質量得分率。二項確認。對工程項目劃分的確認;對工程外觀質量評定標準的確認。三項核定。核定或核備分部工程施工質量等級:核定單位工程施工質量等級:核定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等級。四項復核。對監理單位的資質進行復核;對設計單位的資質進行復核: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復核;對有關產品制作單位的資質進行復核。五項編寫。編寫質量監督實施細則;編寫質量監督總計劃和年度計劃:編寫質量監督報告和總結;編寫質量監督簡報:編寫施工質量評定報告。六項參加。按要求參加相關的工程質量會議;參加由建設、監理、設計和施工單位組成的聯合小組對重要隱蔽工程及工程關鍵部位的驗收,共同核定其質量等級;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方案的研究;參加主體建筑物分部工程驗收會;參加工程階段驗收會和單位工程驗收會,并宣讀工程施工質量評定報告;參加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會,并宣讀工程項目施工質量評定報告。
(2)質量監督工作方法。對監理、設計、施工和產品制作單位的資質進行復核;對建設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監理單位的質量控制體系、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及設計單位的現場服務體系的建立健全與運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工程項目的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的劃分及建筑物外觀質量評定標準的制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參建單位的技術規程、規范和質量標準,特別是強制性條文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建設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監理單位的質量控制旁站監理工作、設計單位的現場及時服務工作、施工單位的質量行為及產品制作安裝單位的質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對工作質量的檢驗和質量評定情況、抽查工程原材料、中間產品及工程實體質量。
3、目前質量監督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
(1)體制不順、權責不明。目前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采取了三級沒置,縣(區)不設質量總站分部,這樣不利于有效實施工程質量監督,在設置方式上主要有兩種形式,即掛靠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與獨立設置的事業單位。因此在質監機構中,既有行政性質又有參照公務員管理、全額撥款、差額補助、自收自支等多種性質。在職能上也與水利行政主管部門的建管科有交叉,質量監督與質量管理工作的關系難以界定。在項目質量監督分工方面,缺乏可操作的工程質量監督事權分工辦法。
(2)人員不足,素質不高。對于掛靠在水利行政主管部門的質量監督機構,由于行政公務員的編制有限,人員配備相對不足,專職質監人員配備更少。在工作上對獨立設置的質量監督機構,也由于經費有限,存在人員不足的情況,而且,無論是掛靠的質量監督機構,還是獨立設置的質量監督機構都普遍存在人員業務素質偏低的問題。(3)流于形式,缺乏權威。由于工程項目多、質監人員少、業務素質低、缺乏必備的交通工具和檢測手段,使得少數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工作出現走過場的現象;有的質量監督人員很少甚至不到受監工地現場檢查參建單位質量行為和實體工程質量情況,而在辦公室履行相關手續;有的缺乏抽查驗證檢測的數據,僅憑施工、監理單位提供的資料,形成質量評定報告;在現行質量等級評定工作中,有施工、監理單位把關不嚴,甚至資料做假,造成核定的工程優良率偏高等,使質量監督工作失去應有的嚴肅件和權威性。
(4)費用無保障,檢測難。對靠收取質監費維系工作的質量監督機構,由于質監費收費標準太低,收取難度較大,工作費用得不到保障,特別是部分由縣(區)水利局組織實施的水利工程自籌資金不到位,導致工期延誤,更加大工程質量監督工作難度。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中要求的委托檢測工作,由于對項目法人開支此項經費的渠道不明確,以致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的驗證和隨機抽檢難以落實到位。上述這些問題的存在,直接影響政府質量監督工作效能的發揮。
4、加強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的意見和建議
(1)完善體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明確了“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實行監督管理的制度”,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就應該成為各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的一項基本管理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因此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設置也應由現在的三級設置改為四級設置,同時應進一步明確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的性質。不論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自身還是專門機構履行質量監督職能,其在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的執法地位是一致的,機構性質應確定為行政或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機構的工作費用,在各級財政預算內安排。在項目質量管理的具體做法上,應側重對參建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管,推行強制性的第三方工程實體質量檢測,改變竣工驗收前的質量等級核定為質量專項驗收。
(2)明確職能。為適應新形勢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需要,應進一步明確監督機構的職能。一是按照國家制定并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對所轄水利建設市場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管—一是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益性及準公益性建設項目,對建設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和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監管,進行工程質量的專項驗收。對其他類別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監督參建單位開展建設過程的質量管理和質量驗收;三是監督水利工程質量事故的查處,組織政府設置的質量獎項評選。
(3)加強隊伍建設。質量監督是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質量監督隊伍建設是提高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水平的關鍵。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完善,以及對工程質量要求的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監督隊伍已經難以適應大規模水利工程建設的需要。特別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實施,對強化政府質量監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級質量監督機構—是要本著“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的原則,充實質量監督人員。二是加強質量監督人員的培訓,提高業務水平。
1.1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得到保障
建設工程施工單位的施工技術水平高低直接影響著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好壞,作為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質量監督站需要著重監督和管理施工單位的施工技術,并經常性地組織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在一起進行討論分析,讓施工單位更加全面有效的了解和掌握工程所需要的施工技術。同時也可以讓施工單位的施工技術水平得到不斷提高,從而有利于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提高。在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的監督和指導作用下,施工單位會更加重視提高施工技術,優化建筑施工單位自身的施工技術管理流程,進而使建筑工程的質量得到保障。與此同時,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站對本身指導職能重要性有一個深刻的認識,在日常工作中會不斷加強指導與監督建筑施工企業的技術性文件,尤其是對現場記錄和技術文件的管理情況,使施工單位知道如何才能更好的強化技術管理工作,進而不斷提高建筑施工單位的建筑施工技術水平,使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得到有效保障。
1.2加強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水平
在監督和檢查的過程中,能夠及時的發現施工單位質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并通過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指導職能,使高施工單位質量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并且在施工過程中,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可以通過第三方方式更加客觀和全面的分析施工單位的管理體系,在總結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單位出現問題的基礎上,并做到針對施工單位質量管理體系指出其體系中存在的問題。然后通過自身的指導職能讓建筑施工單位實現限期內的整改,進而不斷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能力。同時,作為我國建筑工程監督和管理的行政部門,監督人員要更加清楚認識與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有著。單就對這一點來說,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指導職能就能在建筑工程施工單位的施工過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建筑工程施工企業也要做到及時獲取和學習最新的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對施工質量管理工作認識,進而提高自身質量管理水平。
1.3建筑施工單位的培訓工作得到強化
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指導職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建筑施工單位的培訓工作。通過加強對建筑施工單位培訓工作的指導,建筑工程施工單位會逐步加大力度開展相應的培訓工作。經過多次培訓,會不斷提高建筑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的技術水平和責任感。進而建筑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水平和專業技術水平也會隨之得到提高,促使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得到有效保障。在日常監督和檢查過程中,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應該在發現問題的基礎上對建筑施工單位的培訓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比如因建筑工程施工單位內部質量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或施工人員自身專業水平的不足的因素引起的問題,建筑工程施工單位自身管理和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等等。另外通過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指導職能,還可以讓建筑施工單位更有針對性地開展相關培訓工作,有利于使培訓的效果得到最大化,使得建筑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得到提高。
2認識質量監督站指導職能的重要性的意義
認識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指導職能的重要性,有利于推動對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指導和監督水平的提高。我們已經清晰的認識到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指導職能起著無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首先要個正確的認識自身的指導職。然后再對建筑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和施工技術加強指導。在此基礎上,不斷提高建筑施工企業的質量管理水平,使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得到有效保障。在“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的正確引導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要將不斷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作為最終目標。在此基礎上,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也要讓其質量監督工作的機制得到不斷完善并在注重其監督和管理職能實現的基礎上,還要重視其指導職能,使得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建筑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水平得到不斷提高。另外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也要不斷的加強培訓和學習建筑施工質量監督管理技術。使得其內部監督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得到不斷提高,促進其指導職能更有效和更明顯的得以體現。
3結語
關鍵詞:設備物資;質量監督管理;電網安全運行
1入網設備物資質量監督管理的背景
近年來,電力設備設施生產廠商所需原材料一路攀升、人工費用逐年提高、管理成本節節攀升。國家電網公司實行物資集中采購率達到100%,供應商之間競爭愈演愈烈,一些供應商為了在競爭激烈的集中招標中拿到訂單,不惜采取一切手段降低生產成本。如采取降低原材料購置成本、減員增效、縮短管理鏈條等手段。上述原因導致入網物資設備質量明顯下降,給電網安全運行造成隱患。
2主要做法
2.1組織體系建設
為落實國家電網公司物資集約化管理的戰略,推進物資質量管理不斷深化,東營公司成立了質量監督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國家電網公司物資集約化戰略,提出東營公司質量監督工作的整體部署和管理目標,指導、協調質量監督管理中的重大問題,監督檢查質量監督工作落實情況,推進各項工作的全面開展。
2.2隊伍建設
東營公司在組織體系建設的同時,重視人員隊伍的培養,對質量監督相關單位和部門員工的設備監造專業知識培訓并進行業務考試,考試合格后頒發執業證書,作為東營公司質量監督工作具體實施的后備力量,實現兼職監理工程師持證上崗,合理利用東營公司兼職監理師和社會技術資源,共同實施對供應商產品的質量監督工作。每年開展質量監督工作培訓,宣傳國家電網公司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思路,不斷學習創新,保證質量監督工作人員業務素質與時俱進。
2.3常態化機制建設
物資質量監督人員按時參加東營公司的安全生產例會,參加公司每月召開的質量監督與供應商關系管理月度例會,建立與生產、基建、營銷、物資等部門和單位的橫向溝通機制,以及與項目管理部門、施工單位等上下聯動的縱向機制,深化設備材料質量監督主體責任的落實。常態化機制的建立充分調動基建、生產、營銷、物資等各環節的力量并使得信息高度綜合和集中,使得每次抽檢的結果分析都能全面和客觀,每次問題處理都徹底、及時,保證質量監督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2.4考核機制建設
結合山東省電力公司物資質量監督管理有關規定,根據《山東省電力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實施細則》及東營公司有關制度,制定了《國網東營供電公司物資質量監督管理考核辦法》。物資管理部門每月組織相關部門召開月度例會,對各單位月質量監督工作完成情況予以通報,并按照指標得分進行排名,考核機制的形成有效地提高各單位的工作積極性,壯大質量監督人員隊伍,改變原來參與性不強、工作質量不高的弊端,為保障質量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起到積極作用。
2.5監造工作管理
保證主設備質量,公司監造工作由物資部門統一管理,監造范圍除嚴格按照公司要求的范圍實施外,擴展了110kV變壓器、電抗器、斷路器、組合電器四類產品,均通過招標方式選擇中標的監理公司進行監造。對于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其他設備類產品,由物資部門組織項目單位結合廠內出廠試驗進行關鍵點見證。保證監造質量,杜絕監造不力,缺崗,漏監等情況,對駐廠監造組進行“飛檢”,并根據“飛檢”結果對監造組進行評分,評分標準涉及內部管理、監造人員配置、檔案文件管理、監造過程管理、監造文件編寫以及信息溝通管理等多個方面,根據年度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的參考,保證主設備的駐廠監造工作實效打下基礎。
2.6抽檢工作管理
結合東營公司實際情況,按照電壓等級及項目需求單位對抽檢實施單位進行劃分,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工程項目,公司組織質量檢測中心或送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抽檢,110kV及以下工程項目由各項目需求單位組織抽檢。充分利用公司資源,避免到貨高峰時任務扎堆,人員不足的情況,充分調動各項目需求單位的積極性,保證抽檢工作的實際效果。
2.7安裝調試階段的質量管理
物資安裝調試階段,質量監督人員對設備安裝、調試過程中的質量控制,主要內容如下:(1)監督設備基礎、預埋件的施工及檢測工作。(2)對設備安裝中的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3)在設備安裝過程中進行旁站監理,監督設備安裝的工藝過程和關鍵工序的施工。
2.8運行階段的質量管理
在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已交工驗收后,按正式生產條件和規定的期限運行,通過運行數據記錄與設計要求對比,檢查生產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和調試的設備連續正常運行的可靠性和穩定性。
3實施效果
3.1提高入網設備物資質量
通過不斷探索發現部分設備制造過程中的質量問題。例如,在配電變壓器的抽測中,發現諸如空、負載損耗超標、漏油、防腐涂層偷工減料等多種質量問題,有些問題情況較為嚴重。對線纜類裝置性材料的抽檢中發現問題較多,主要為導線節徑比、線密度、直流電阻不符合要求等。針對發現的問題都做了妥善處理,通過對供應商不同程度的處罰,提高了供應商的質量意識,保證了入網產品的質量。
3.2“四位一體”有效聯動機制初步形成
深入開展供應商產品質量監督工作以來,一直將質量監督工作與招標工作及供應商關系管理相結合,改變了原來各部門銜接不夠緊密的多頭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了質量監督與合同、招標及供應商關系管理“四位一體”的有效聯動機制。
3.3產品質量監督鏈條形成
抽樣檢測結果作為供應商績效考核的一部分計入考核,供應商現場實地認證結果作為招標部門評標的重要參考,這一聯動機制形成了以檢測為手段,以數據為支撐,以提升中標供應商水平為目的的環環相扣的產品質量監督鏈條。
關鍵詞:道路工程;施工質量;監督管理;市政
1市政工程施工質量監督管理的前期準備
1.1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手續
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在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投標工作完成后,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之前,應攜帶有關資料到所在地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手續,填寫工程質量監督登記表并按規定交納工程質量監督費用。
1.2制定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質量監督計劃
根據受監工程的規模和特點、投資形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的質量信譽及質量保證能力、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勘察成果報告、合同,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技術標準、規范、文件而制定。并根據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情況及時做出調整。監督計劃的編制,以事前控制為主,以監督各質量責任主體的行為為重點,來保證工程實體質量。以樣板引路的工作方法,推動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2市政工程施工準備階段的質量監督管理
2.1有關文件的核查
對施工前的監督管理,主要是有關文件審查的監督。根據建設單位辦理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時,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提交的以下有關資料:1)規劃許可證;2)施工、監理中標通知書;3)施工、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5)經批準的道路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于工程開工前對建設單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2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單位的資質核查
(1)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核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均有明確規定:1)檢查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證書類別和等級及所規定的適用業務范圍與擬建工程的類型、規模、地點、行業特性及要求的勘察、設計任務是否相符,資質證書所規定的有效期是否已過期,其資質年檢結論是否合格;2)檢查勘察、設計單位的營業執照,重點是有效期和年檢情況;3)對參與該工程的主要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其注冊證書有效性,簽字權的級別是否與該工程相符。
(2)施工單位的資質核查。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了維護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加強管理,保障承包單位的合法權益和保證工程質量,制訂了建筑企業資質等級標準。承包單位必須在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經營活動,且不得超范圍經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承包單位的資質實行動態管理,建立相應的考核,資質升降及審查規定。
(3)監理單位的資質核查。①檢查監理單位的資質證書類別和等級及所規定的適用業務范圍與擬建工程的類型、規模、地點、行業特性及要求的是否相符。資質證書是否有效,其資質年檢結論是否合格。②對參與該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執業資格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其注冊證書有效性,專業是否與該工程相配套。
(4)檢測單位的資質核查。①核查檢測單位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格認可證書》和《計量認可合格證書》。資質證書是否有效,其年檢結論是否合格;②核查檢測單位的營業執照,重點是有效期和年檢情況3)對檢測單位的主要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其注冊證書有效性。
3市政工程施工階段的質量監督管理
3.1對建設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將工程發包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和具備相應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發包工程時,應該根據工程特點,以有利于工程的質量、進度、成本控制為原則,合理劃分標段,不得將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各系統肢解發包給幾個施工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價格競標,不得指定分包單位,不得收取質量保證金,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質量,不得要求承包單位以墊支或帶資為條件進行發包,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2)根據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特點,配備相應質量管理人員,依據國家規定實行工程監理制,必須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監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監理相應資質等級并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該工程的設計單位進行監理。并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3)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相關的設計圖紙、文件、水源、電源等原始資料,并保證所提供材料真實、準確、齊全。
(4)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規定供應的材料、構件和產品、設備等的采購應進行招標。采購的材料、構件和產品、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文件、合同及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使用或購買不合格的材料、構件和產品、設備。
(5)工程竣工驗收。收到竣工報告后,建設單位應當依據國家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技術標準和經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審定的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圖紙、相應技術資料,合同等相關文件組織竣工驗收。
(6)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建設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3.2對設計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設計單位是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的主要實施者,其質量行為的優劣直接關系著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的設計質量。
(1)設計單位應貫徹執行國家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標準和其他相關工程建設標準的規定,按照設計合同的要求進行設計。同時還應結合我國國情和工程實際,積極采用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在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中,遇到重大設計問題或國家標準尚無規定的問題,設計單位應進行方案比選,采取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并在方案或者初步設計階段提請建設單位向政府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監督管理機構申請組織技術專家論證;涉及采用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應當先送法定檢測機構檢測并出具安全技術性能檢測報告,再將設計文件報政府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監督管理機構組織技術專家論證。論證結論應當作為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的依據。
(2)設計單位必須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接相應的設計業務。從事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不得超越資質等級或超越業務范圍承接業務,不得將承接的業務轉包或違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單位的名義承攬業務或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業務。
(3)設計單位應對本單位編制的設計文件和圖紙的質量負責。設計文件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工程設計標準和合同的規定,建立設計技術負責人審查制度,并由設計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復核后簽字,加蓋單位印章。設計單位應當指派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并在驗收記錄上簽字。
(4)認真接受政府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審核意見修改施工圖設計文件。如因無證設計、出賣圖簽、越級設計,設計文件不符合規定要求,或設計不當造成重大工程事故,將視情節輕重,受到政府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監督管理機構沒收非法所得、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分,對因此而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3對監理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1)監理單位應當依照國家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技術標準和經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審定的設計圖紙及文件,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實施工程監理,并承擔監理責任。監理單位不得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質量。不得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單位以及市政工程材料、構件或者產品、設備的生產單位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2)監理單位應審查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審查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準備情況。
(3)監理單位不得向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推薦或指定市政工程材料、構件或者產品、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擅自接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的津貼、禮金和可能導致判斷不公的報酬。
3.4對施工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
(1)承擔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的單位必須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證書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不得超越資質等級或超業務范圍承接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不得將承接的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或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2)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據國家有關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技術標準和經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審定的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圖紙文件、及施工合同進行施工。不得擅自變更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施工單位發現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設計有差錯時,應當及向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
(3)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落實施工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抓好職工培訓,確保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提高企業技術素質,廣泛積極的采用新技術,以利于保證工程質量,并對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質量負責。
(4)依照合同由施工單位負責采購的市政工程材料、構件和產品、設備,其性能應當符合設計文件要求,其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
(5)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對工程施工應當進行質量檢查和記錄;尤其對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等隱蔽工程的施工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工程監理等單位檢查簽字確認。
(6)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必須對施工質量進行全面檢查,確認施工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報告。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印章。
(7)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竣工報告、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各功能性試驗記錄、隱蔽工程記錄、設施操作維護管理手冊和施工質量保修書等竣工資料。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未經政府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驗收備案或者經驗收不許備案的,不得交工。
(8)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施工質量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保修期限為設計使用年限,保修期從驗收備案之日起計算,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市政基礎設施道路工程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負責及時修復。
4市政工程實體的質量監督檢查
檢查的內容有:完成這個項目制定的技術措施、操作工藝、配備的技術文件及其執行情況;工程實體質量符合規范的程度;有關工程質量記錄文件的完整情況,包括數據有效、及時、真實、完整等。
參考文獻
[1]徐波.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監督[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