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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月#日下午,消防支隊領導###、###、###蒞臨我單位視察指導工作,重點對餐廳、地下室進行了檢查,檢查中發現諸多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并給予當面指正提出嚴厲批評。
針對存在的消防隱患,公司領導高度重視,當天及時召集各部門召開“消防隱患排查及整改落實”會議,總經理提出要確保“消防安全檢查不留死角”,會后組織餐廳部、維修部、辦公室、安保部相關負責人進行工作布置并展開自查自糾工作。
一、檢查、自查存在的問題:
1、 主樓辦公區域:
1) 部分末端試水設置在辦公區,并有辦公桌椅遮擋。
2) 地下室一層部分安全出口標志、應急照明損壞。
3) 及個別樓層防火門閉門器損壞,個別防火門敞開未關閉
4) 一、二層消防栓內消防帶損壞。
5) 消防中控機排煙系統存在故障,測試排煙系統中控主機不打印。
6) 常閉式防火門開啟,防火卷簾未與中控主機連接。
7) 首層電梯旁送風口標識張貼有誤。
8) 地下一層水泵房一消火栓泵聯動控制中控室無法自動啟動。
9) 地下室樓梯處私加隔斷做臨時用房。
2、 附樓客房區:個別樓層防火門未關閉。
3、 餐廳區域:
1)樓層常閉防火門未關閉,多處閉門器損壞。
2)地下室安全出口處及消火栓處堆放有雜物。
3)防火巡查、檢查不到位,記錄不完整。
4)部分消火栓水帶損壞。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雜物。
二、消防安全隱患問題主要為:
1、 消防設備、設施維保、維護不及時。
2、 對消防器材檢查不及時、不到位。
3、 安全標識標牌損壞未及時更換。
4、 私自遮擋消防設施。
5、 遮擋、堵塞安全出口。
三、原因分析:
1、檢查中所存在的隱患問題,直接反應出維科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2、消防安全意識不強,餐飲部管理人員思想認識上不夠重視,日常巡視檢查工作還不到位,有待進一步強化管理。
3、賓館初期建設屬原爛尾樓基礎上改造而建,部分安全隱患屬于歷史遺留問題,先天不足,如防火卷簾門未與消防主機連接進行遠程控制,末端試水設置在租賃屋內等。
四、整改措施:
1、加強對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檢查,對已損壞的設施器材限期進行更換;對遮擋消防設施、器材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2、做好消防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有問題要及時與維保單位加強溝通及時予以解決,并要求維保單位定期對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及時提供相關的保養記錄;對已損壞的消防泵立即通知維保單位限期整改。
3、加強全員消防安全培訓工作,并定期組織開展消防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努力提高全員消防安全防范意識。
4、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疏散出口上鎖、阻塞,并安排專人對安全出口和通道強化管理,以確保人員財產安全。
五、整改期限:
1、對于損壞的消防器材更換(消防水帶、安全出口、應急照明等),需要申購,計劃8月底前整改完成。
2、消防系統整改需要聯系維保單位,現場查看并制定解決方案,計劃9月5日前整改完成。
根據《xxx局關于文物建筑安全隱患及消防安全大檢查情況的通報(xxx發[2019]x號)》整改要求,xxx局聯合公安消防、文化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對我縣x個市級文物建筑安全問題隱患進行對照檢查,具體整改如下:
成立綜合執法檢查小組。由公安消防大隊、文物管理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等組成綜合檢查小組,組長由xxx副局長擔任。于x月xx日至x月xx日分別到xx鎮、xx鎮、進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整改檢查。對照存在安全隱患及問題逐項整改,主要以四個方面進行了整改。
一、市級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整改情況。目前已對xxx人民會堂舊址、xx戰地醫院舊址成立各保護單位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各文保單位志愿消防隊、成立各保護單位消防安全疏散工作組、各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訂各文物保護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訂各保護單位火災脫險逃生應急采取的措施等工作得到落實。
二、消防器材的配備及更新情況。目前已與公安消防達成協議,統一對市級文物保護單位xx人民會堂舊址、xxx戰地醫院舊址維護維修后,更新滅火器26只、消防水池1個。
為切實抓好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區政府成立由區委常委、副區長為組長,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為副組長,各街道、園區分管領導、區消防大隊大隊長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在區消防大隊下設專項整治辦公室。各街道、園區應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同時設聯絡員一名(報送至專項整治辦公室),確保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整治范圍、內容
(一)整治范圍
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建筑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的鋼結構建筑物。
(二)整治內容
1、消防審批情況:建筑物是否依法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
2、建筑情況:建筑實際使用性質與消防審核及驗收要求是否一致;外墻及屋頂是否采用可燃性夾心彩鋼板
3、鋼結構防火涂裝情況:鋼結構防火涂裝使用的防火涂料是否符合要求,鋼結構防火涂裝的施工是否符合要求,有無合格的檢測報告等。對經過審核的在建和經過驗收的鋼結構建筑物,應逐一核查防火涂料檢測報告、施工及監理記錄、中介檢測機構檢測報告。
4、消防設施情況:建筑物室內外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消防設施及消防控制室設備是否按要求設置、運行是否正常,滅火器材配備是否符合規定。
5、安全管理情況: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確、責任是否落實;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實。
6、滅火救援條件:消防車道是否暢通,消防水源是否有保證。
三、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排查摸底階段
(二)集中檢查整治階段
第一階段為集中整治階段,第二階段為治理階段,。各街道、園區在排查摸底的基礎上要認真梳理發現的火災隱患,能夠當場改正的,責令隱患單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告知區消防大隊,由消防大隊及時下發法律文書,由各街道、園區和消防大隊一起督促單位落實整改方案、整改責任和整改資金,制定應急預案,限期進行整改。對擅自變更使用性質的,由消防大隊依法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處罰;消防大隊要加大在建鋼結構建筑物的施工現場檢查力度,對現場使用的防火涂料進行抽檢,對防火涂料涂刷的施工記錄仔細核查,發現問題應當場責令改正;對新驗收項目,要嚴格采用目測、涂層測厚、燃燒試驗等方法進行防火涂料的復驗,對發現耐火時間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項目,依法責令建設單位進行整改,對中介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要依法嚴厲查處,確保新驗收項目不遺留火災隱患。
(三)督查總結階段
區政府將組織督查組對各街道、園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對各轄區內10%以上的鋼結構建筑、2個以上新驗收項目進行核查。對檢查發現整治不到位的,將責令其重新組織排查整治。消防大隊要認真總結,及時歸納專項整治的基本情況、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問題,把好建審、驗收源頭關口,建立鋼結構建筑的長效監管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認真梳理,確保統計完整齊全。各街道、園區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明確專人負責排查統計工作,仔細梳理轄區內所有鋼結構建筑物,認真填寫《鋼結構建筑情況統計表》和《鋼結構建筑檢查記錄表》,確保轄區內鋼結構建筑底數清、情況明。將《鋼結構建筑情況統計表》報專項整治辦公室。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明電〔〕7號)等精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構筑“平安”,服務和保障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為目標,以突出火災隱患整改為重點,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除火災隱患,改善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條件,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治理范圍和內容
(一)治理的范圍:
l、座位為50個以上的影劇院、禮堂、錄像廳(若有可放置座位但未放置座位的空間,按1人/M2計);
2、含大廳或包廂建筑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夜總會、舞廳、卡拉OK廳、游樂廳;
3、保齡球館、桑拿浴室;
4、配有50臺以上電腦的網吧(若有空間但未放置電腦,按1臺/M2計);
5、容納50人以上的營業性餐館;就餐人數與住宿人數之和為50人以上的旅館、賓館、飯店(接就餐座位和床位計,若有空間可放置座位或床位的也應計入);
6、可容納50人以上或20O平方米以上的商場、超市和室內市場;
7、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敬老院等社會福利機構)的集體宿舍,醫院的病房樓;
8、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的車間、員工集體宿舍。
(二)治理的重點內容: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的場所使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的;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有故障或損壞影響正常使用的;
3、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日的位置、數量和寬度,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的設置場所、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標志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應急照明燈損壞或失效的;常閉式防火門閉門裝置損壞不能保持常閉狀態的,以及疏散門開啟方向錯誤的;
4、公眾聚集場所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生產車間在營業、生產、工作期間將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鎖閉、封堵或占用的;學校、養老院(敬老院等社會福利機構)、幼兒園、托兒所、醫院病房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的集體住宿場所將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鎖閉、封堵或占用的;商場、市場及其他場所內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被廣告、貨架或其他物品遮擋、覆蓋的;
5、商住樓營業部分與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的;
6、在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和在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區域的外窗及集體住宿房間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攔影響消防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
7、人員密集場所按照規定應設火災應急廣播系統,或系統不能保證在火災發生時該場所各個位置都能聽到應急疏散廣播的;
8、在建筑物周圍違法亂搭亂建棚、房屋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
9、在建筑物周圍空中和地面設置影響消防車通行或正常工作障礙物的;
10、在人員密集場所設置的常閉防火門上,應當設有常閉防火門應隨時處于關閉狀態的警示標識、內推閂式疏散門上應當設有疏散使用操作方法的提示標識而沒有設置的;
11、室內市場的消防水源不充足、消防車通道不暢通、消防設施不齊全的。
三、治理要求和措施
(-)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
專項治理工作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區政府成立區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宋仟根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公安、消防、經發、安監、教育、民政、建設、文體、衛生、工商、旅游、監察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區公安消防大隊。各鎮街要切實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也要成立由鎮街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專門辦事機構和工作人員,認真抓好專項治理工作的部署、實施、督促等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各級各部門要以對黨、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以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深刻認識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緊迫性、復雜性、艱巨性,堅決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杜絕敷衍應付、走過場的虛浮作風,認真查找當地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突出重點,標本兼治,努力改善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條件,堅決遏制和防止群死群傷重特大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各鎮街要召集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領導,以及專項治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負責人和年以來歷次專項治理中未整改的火災隱患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召開專題會議,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要組成專門的檢查和整改隱患督辦工作組,按照專項治理的內容,認真做好火災隱患的檢查和督促整改。要適時組織聽取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專項治理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各鎮街要于7月5日前,將當地組織部署情況、有關部門職責分工及落實情況、遺留火災隱患的整改方案、整改時限及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等階段性情況寫出專題報告,上報區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0月20日前,寫出專項治理工作總結性專題報告,上報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專題向市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接受市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對專項治理情況的抽查。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對各鎮街重大火災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各鎮街和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等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和通報。對于專項治理工作組織領導不力、火災隱患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區政府將責成有關鎮街作出檢查匯報。
(二)分工合作,充分履行專項治理工作職責。
專項治理工作由各鎮街統一組織,采取“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各負其責、公安消防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依法督促指導”的辦法,具體分工是:公安部門負責對保齡球館、桑拿浴室的檢查和隱患的督促整改;經發部門負責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檢查和隱患的督促整改;外經貿部門負責對外商和港、澳、臺商投資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檢查和隱患的督促整改;建設部門負責對商住樓的檢查和隱患的督促整改;文體部門負責對歌舞廳、錄像廳、夜總會、卡拉OK廳、網吧、游樂廳等公共娛樂場所的檢查和隱患的督促整改;衛生部門負責對醫院的檢查和隱患的督促整改;工商部門負責對商場、室內市場、超市的檢查和隱患的督促整改;旅游部門負責對星級賓館、飯店的檢查和隱患的督促整改;教育部門負責對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檢查和隱患的督促整改;民政部門負責對養老院、敬老院等社會福利機構的檢查和隱患的督促整改;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對轄區內非星級旅館、飯店、賓館及營業性餐館的檢查和隱患的督促整改;監察部門負責對在治理工作中不履行職責、工作失職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紀律給予行政處分;公安消防部門、安監要認真督促指導各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治理工作,重點督促指導行業主管部門開展防火檢查和人員密集場所落實防火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滅火和應急預案,定期演練,切實提高單位的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和指導單位制定火災隱患整改方案,以及依法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行為的處罰。以上責任部門未涉及到的治理對象,由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檢查和督促隱患的整改。
各級各部門要切實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分工合作,形成專項治理合力。各鎮街要認真解決因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不足而導致的消防安全隱患,切實加強本行政區域的消防裝備、義務消防隊伍建設,督促檢查本鎮街有關部門和下屬村(社區居)委會認真履行保障社會公共消防安全的職能。各部門要切實加強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認真檢查并督促單位整改存在的火災隱患,主動、及時地向區政府匯報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及存在的問題、遇到的困難等。
(三)嚴格執法,認真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
專項治理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營業性場所凡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責令當場改正或責令限期改正,并責令單位在整改期間采取防止火災事故發生的有效措施;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前或者整改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依法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存在火災隱患逾期不改的,堅決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并處罰款;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應及時書面提請區政府依法決定;對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處罰決定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對整改期滿未消除火滅隱患的營業性場所,負責督促整改的部門要函告公安、民政、工商、文體、衛生、教育、旅游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門要依法予以吊銷證照或改變營業性質:對整改期滿未消除火災隱患的非營業性場所,要在依法給予處罰的同時,建議有關行政部門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理,并函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四)注重實效,建立火災隱患整改的長效機制。
在專項治理過程,各鎮街各部門要建立起一套促進火災隱患整改的長效機制。一要建立和完善火災隱患新聞通報和登報告示制度。整治期間,每月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不到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實、火災隱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其他有嚴重違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行為的單位,在當地媒體上通報曝光,通過輿論監督,促進隱患整改,并教育和警示社會各單位和廣大群眾。二要建立和實施重大火災隱患論證制。組織成立重大火災隱患論證專家小組,論證組成員由相關單位的專家和技術人員組成,負責重大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方案的論證,為火災隱患的認定和整改及時提供技術支持。今后各鎮街對核查、檢查中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須重大火災隱患論證小組論證并報區政府和主管部門備案。三要建立疑難火災隱患整改督辦責任制。各鎮街要將遺留的和新發現的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納入議事日程,明確火災隱患整改的行政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制定切實可行的火災隱患整改方案,落實整改任務和時限。年以來歷次專項治理遺留的火災隱患,尤其要進行認真檢查;對至今仍未整改的,當地鎮街要專項研究,衽征掛牌督辦,并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論證,幫助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期限,協調、督促落實整改到位。對久拖不決的火災隱患,區政府將通報有關鎮街,并實行督辦制。同時各鎮街要視情采取適當的優惠辦法和有力措施,幫助企業、群眾解決隱患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四要建立和實施火災事故告誡和問責制度。今后,凡發生死亡1人以上的火災事故和經濟損失達到重大火災標準的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地的鎮街要向區政府寫出專題檢查報告。因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不力、未依法履行職責而造成火災事故的,對有關責任人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對每日巡查情況做詳細記錄,并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并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采取積極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制度
一、各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二、各單位要對防火檢查工作要列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有計劃、組織、人員、內容、措施五落實。重點部位每日巡查一次,其它部位每月檢查一次。
三、各單位要建立防火檢查檔案,每次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記錄上簽字。
四、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學校有關部門每年進行不少于2次的全校防火安全大檢查,并視情況做好重點抽查工作,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五、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有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八)防火巡查情況。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園內動用明火要實行審批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擅自動用明火。
二、因教學、科研、生產需要在校園、學生宿舍區、禁火區內動用明火,施工單位應提前提出書面申請到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批,并辦理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施工。
三、申請的內容應該包括用火地點、時間、范圍、動火方案、防火措施、現場監護人、責任人等內容。
四、因教學、科研、生產等活動需進行焊接、切割作業,應嚴格遵守有關操作規程和規定。
五、電工、焊工、鍋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地點應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六、校內各基建工地動火、用火,施工承包單位負責人應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確保工地安全,規劃處負責監督檢查。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內輸變電設施必須嚴格按章管理,線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專門人員按規程作業。
二、電工人員安裝、改造、維修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規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嚴禁任何單位、個人在校內輸電線路上私自亂拉、亂接電線。
四、教學、科研、生產用電設備要確定專人負責、按章管理,一般應堅持人走拉閘斷電。
五、公寓管理部門要嚴格學生宿舍用電管理,杜絕私拉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違章電器,公寓管理中心要堅持用電用火檢查和巡查制度,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管理制度
一、校園內嚴禁生產、經營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
二、學校應建立危險品倉庫專門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并設專人進行管理,危險品倉庫的建立地點要遠離教學、生活區200米。
三、因教學、科研、生產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建立保管、領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四、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人員,須經過消防專項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各單位消防管理員,應定期和不定期對所屬單位使用危險品情況進行安全檢查或抽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備查。對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燃氣和電器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一、使用燃氣和電器設備的單位必須定期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嚴禁帶故障工作。
二、對重要設備要分類編號,登記立卡,有計劃地維修、保養和管理。
三、有關單位應定期檢測變壓器等設備及接地避雷器設施,注意防雷、防靜電。
四、安裝使用電器、煤氣、燃化氣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把關。
消防設施、器材配置、管理、維護保養制度
一、學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維修和管理由保衛處統一負責,要對全校消防設施、器材建立完整的電子檔案,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維修器材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二、學校新建樓體必須按消防安全設計要求配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設施、器材。
三、各單位、部門所轄區域的消防器材、設施由各單位、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看護和管理,并應將其數量、狀況、位置記錄在冊,出現問題及時報告,保證其完好有效性。
四、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未經同意,嚴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五、各駐校經營單位、各建筑工地,必須按規定配置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并負責管理、維護,確保完好有效。
重點部位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明確校級消防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
二、被明確的消防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其單位要結合實際情況單獨制定各類消防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崗位安全員,并報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在落實常規管理和措施的同時,所屬單位必須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檢查、設立檔案并保持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制定詳盡的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
舉辦大型群體性活動消防安全申請制度
一、室內超過200人,室外超過500人的各類活動視為大型群體性活動。
二、舉辦大型群體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向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申請。
三、申請內容應明確活動內容、參加人數、人員結構、活動地點、消防器材設施情況消防安全負責人、滅火疏散應急預案等內容。
四、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要根據單位提交的申請,現場進行勘察,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權責令其緩辦、停辦,火災隱患整改合格后方可舉辦。
校園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一、校園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的消防設計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二、工程項目設計、施工全過程要接受公安消防機關審核監督管理。
三、工程管理部門在與施工單位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應當簽訂工地防火安全責任書,明確甲乙方消防安全工作負責人和責任人,并在施工過程中加強對施工人員及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工程竣工后,須由公安消防機關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消防驗收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門應與消防主管部門履行嚴格的交接手續。
六、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改變原防火設計。
七、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校園內擅自搭建小型建筑物,特殊情況需要搭建的,必須書面報告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核準,或視情況轉報公安消防部門核準。
八、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和樓群安全間距上違章搭建。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演習制度
一、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對全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習工作。各中層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參與并組織好本單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二、各單位各部門要通過校報、板報、櫥窗、校園網、主題班會、講座、演出等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和相關技能。
三、消防重點單位、重點崗位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技能演練。
四、各單位、部門的安全責任人,消防管理人員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五、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持證后方可上崗。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崗位消防安全員。
(二)特殊工種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六、學校每年組織一次學生火場逃生大型演習。
消防疏散通道及設施管理制度
一、嚴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雜物、安裝鐵柵欄、將安全出口鎖死。
二、疏散通道、出口應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安裝應急照明燈。
三、嚴禁各部門、個人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遮擋或挪作它用。
四、公共場所和高層建筑的通道、安全門、樓梯等應當有明顯的消防標志,并保持暢通。
五、嚴禁在公用道路、建筑物門口停放自行車和其它物品。
六、嚴禁在校園建筑物內及校園內燃燒廢紙、雜物、垃圾和樹葉。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公安消防部門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巡查、檢查出的火災隱患有權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二、被下達火災隱患的單位應立即采取措施、確定專人、落實有關資金,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上交火災隱患整改報告。
三、被檢查單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后,對不能盡快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制訂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予以通報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存在隱患的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確保消防安全。
五、對于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造成火災事故的,應立即停止使用。
六、隱患單位確實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部門。
七、學校鼓勵師生對身邊的火災隱患進行舉報,一經查實,對舉報人進行表揚和獎勵。
八、學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公示,同時實行掛帳督辦。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各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替崗未經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二、值班人員應加強學習,掌握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防火、滅火技能。
三、值班人員要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一、各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檔案,管理檔案應一式兩份,一份自用,一份送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存檔。
二、消防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情況,消防重點崗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五)消防安全制度。
(六)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七)與消防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八)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九)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超級秘書網
(十)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十一)有關燃氣、電器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記錄。
(十二)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十三)火災情況記錄。
(十四)參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十五)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一、學校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各單位年終考核、考評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