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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消防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建設持續健康發展,依據《湖北省消防條例》,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實行消防工作問責制。現通知如下:
一、各級政府消防工作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工作,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職責:
(一)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將消防工作經費以及應急救援經費、外聘消防員工資等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二)應當統籌城鄉消防工作,編制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將其納入城鄉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三)市政府負責建立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完善消防通信指揮、戰勤保障系統和滅火搶險救援區域協作機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督促整改重大火災隱患,并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體系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范圍。
(四)市政府每年初與有關部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分別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并對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五)各級政府應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消防安全措施,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和滅火演練,并根據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專職、志愿或治安聯防消防隊。
(六)各村(社區居)民委員會要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開展消防宣傳教育,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負責人對消防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政府職能部門消防工作職責
市公安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實施。市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職責:
(一)發改部門應當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列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并督促落實。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三)城管、供水、供電、通信等有關單位負責消防供水、供電、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和日常管理維護,保證公共消防設施的完備、有效。
(四)水利、農業、交通等部門和各鄉鎮辦區應當將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保障其正常使用,改善農村消防安全條件。
(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協調相關部門實施易燃易爆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生產、銷售的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七)科技、司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將消防安全知識列入科普、普法、職業教育培訓內容。
(八)教育部門應當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指導、監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學校應當制定消防安全教學計劃,確定熟悉消防知識的教師或者聘請消防專業人員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對學生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學年組織學生開展一次以上避險自救、應急疏散演練。
(九)文化、新聞出版、廣電部門應當組織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報刊、廣播、電影、電視、互聯網站、樓宇電視等公眾媒體應當無償為消防宣傳教育提供便利。
(十)環保、氣象、地震、測繪、通信、供水、供電、供油、供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及時、無償向消防機構提供可能影響消防安全、滅火和搶險救援工作的信息資料。
(十一)市公安消防大隊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職責: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并建檔備查;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檢查,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組織消防安全培訓,指導消防隊伍建設;依法對消防服務機構、消防產品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滅火救援和依照國家規定參加其他應急救援工作;調查火災事故,統計火災損失。公安派出所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三、社會單位消防工作職責
全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逐級明確責任人員,落實工作經費,組織實施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履行上述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三)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四)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公眾聚集場所的經營者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應當健全火災風險防范機制,保證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公眾安全,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四、個體工商業主消防工作職責
從事生產加工、銷售、餐飲、休閑娛樂、住宿服務等個體工商業主應當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加強生產經營場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以及倉儲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防火措施,配置必要的消防設備,保證疏散通道暢通,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安全自查,消除火災隱患。個體工商業主生產經營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履行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一)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二)經營、使用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的人員密集場所的;
(三)從業人員10人以上的;
(四)較大火災危險性的其他情形。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和“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導思想,準確判斷當前消防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不斷加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力度,全面落實各項火災防控措施,堅決控制火災總量和傷亡人數量,保持防火形勢的持續平穩。
二、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春季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縣長助理、縣公安局局長
王信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成員:縣防火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具體負責春季防火工作的組織和協調。
主任:*縣公安消防大隊教導員
副主任:*縣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
三、工作安排
今年的春季防火工作共分三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組織發動階段(3月12日至15日)
各鄉鎮要按照縣政府的要求,認真研究分析本地在消防工作上存在的問題和火災形勢,制定出春季防火工作方案,下發至各部門、各村(屯)實施,落實各項防火工作具體措施,把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到人頭,同時結合本地實際,召開春季防火工作動員會議,安排和部署春季防火工作。
(二)第二階段:檢查整改階段(3月16日至5月26日)
1、自檢自查。各黨政機關;商(市)場、影劇院、客運車站、歌(舞)廳、游戲廳、網吧等商業、文化(休閑)娛樂場所;賓館(飯店)、洗浴、餐館等住宿餐飲場所;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油及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單位和場所;糧、棉、木材等可燃物資儲存倉庫、堆垛管理單位;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和醫院、學校、敬老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認真對本單位消防安全狀況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自檢自查。重點檢查是否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是否存在火災隱患或消防違法行為,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問題要立即進行整改。
2、行業復查。縣政府要組織行業系統主管部門成立檢查組,對本行業、本系統所屬單位自檢自查情況逐一進行復查。教育、衛生、民政、廣電、建設等行業和系統負責對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廣播電臺、建筑工程等行業、系統內部各單位進行復查;文體、旅游、民委、人防等部門負責對體育場館、賓館(飯店)、寺廟等建筑、地下場所等單位進行復查;公安、交通等部門負責對火車站、客運站等管轄單位進行復查;公安、安監、工商、文化、質檢等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經營性場所進行復查。重點檢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春季防火自檢自查情況、消防安全狀況以及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逃生演練情況。對自查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存在火災隱患或嚴重消防安全問題的,要依法依紀予以查處,限定時限整改落實。
3、專項檢查。將春季防火工作與全年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組織公安、安監、消防等部門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集中開展一次抽查,尤其要注重對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及易燃易爆場所的抽查。重點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自動消防設施、滅火器材,以及消防安全責任制、員工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等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一抓到底,及時消除隱患,督促單位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的機制,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確保安全。
4、切實加強新《消防法》的宣傳貫徹工作。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已正式實施。各鄉鎮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要集中力量,迅速掀起聲勢浩大的新《消防法》宣傳教育。一是結合各鄉鎮、各單位、各部門的實際,統籌規劃、科學安排,制定詳細周密的宣傳貫徹方案。二是依托“消防志愿者服務隊”,延伸新《消防法》宣傳觸角,進一步擴充消防宣傳隊伍,使志愿者們擔負起新《消防法》宣傳貫徹普及工作科普宣傳員的責任。要積極組織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區、農村、企業、學校開展普法宣傳活動,使新《消防法》家喻戶曉。三是強化新《消防法》宣傳普及工作。各鄉鎮、各單位、各部門要積極通過《消防法》圖版展覽、組織滅火演練、舉辦消防培訓講座,開展滅火救人演練等方式開展宣傳,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安全工作新格局。使各系統、行業、單位和廣大群眾充分認識《消防法》在推進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法制建設、落實社會消防安全責任、有效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意義,自覺學習消防法、遵守消防法、落實消防法,為《消防法》的全面貫徹實施奠定堅實的社會基礎。
(三)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5月27日至31日)
春季防火工作結束后,要認真進行分析總結,對好的做法要及時推廣和上報,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要進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各鄉鎮要加強對春季防火工作的領導,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立即行動,具體組織實施,迅速掀起春季防火。
為切實做好全市冬季防火工作,全面推進“清剿火患”戰役,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力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的緊急通知》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增強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當前已進入冬季,風干物燥,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大量增加。隨著圣誕節、元旦、春節即將來臨,人流、物流集中,各種慶祝集會和傳統民俗文化活動頻繁,火災事故隱患增多,防控難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勢十分嚴峻。青鋁股份四期變壓器發生火災,損失慘重;今年春天,鎮河西區燒荒,發生火災,滅火工作延續長達幾個小時,火災損壞小鐵橋橋墩及橋面木板。市新華東街建發家世界附近開心賓館發生火災,造成5人受傷。事故發生后,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毅作出重要批示,對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后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各鎮場、各部門、各單位要站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將冬季防火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制定防范措施,深入扎實開展“清剿火患”戰役,以最大的決心、最強有力的措施,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全面推進“清剿火患”戰役,強力整治火災隱患
市政府將把“清剿火患”戰役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工作內容。各鎮場、裕民街道辦事處,市直各部門及庫區濕地建設保護管理局、金沙灣農業綜合開發技術推廣中心要立即行動起來,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靠前指揮,統籌安排,突出重點,落實“網格化”排查責任,徹底查清火災隱患,整改消除火災苗頭,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區。公安消防部門對火災隱患突出的單位要用足用好法律法規賦予的拘留、停業、罰款等手段,嚴肅查處各類消防違法案件。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掛牌督辦,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場所,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一)突出抓好要害部門和單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供電、供水、供油、供氣、文化旅游廣電、交通運輸和通信等重點要害部門、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切實整改存在的火災隱患,確保消防安全。
(二)突出抓好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改。對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學校醫院、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歌舞廳、游藝廳、影劇院、網吧、洗浴等公共娛樂場所,要集中開展“拉網式”消防安全大檢查,加大錯時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督促單位消除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教育,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和防火巡查制度,確保消防設施完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組織開展滅火和疏散演練,切實提高單位、場所自防自救能力。
(三)突出抓好農村、社區、“三合一”和“九小”場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深入農村、社區、“三合一”場所和小賣場、小學校(幼兒園)、小醫務所、小餐飲、小旅館、小加工企業等“九小場所”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把排查整治責任延伸到每一個角落,消除盲區死角,堅決整治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嚴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四)突出抓好節日期間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緊緊盯住圣誕節、元旦、春節等關鍵時段,進一步加大對購物、休閑娛樂場所的檢查力度,以車站、商場市場、大型活動以及煙花爆竹的儲存、銷售、燃放場所為重點,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步驟,集中開展清查整治,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嚴格大型活動的審批,凡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一律不得批準。
三、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全面提升全社會消防安全意識
各鎮場、各部門、各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作為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質的重要手段,扎實開展“119消防宣傳月”活動,結合實際,圍繞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四個能力”,有重點地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等基層自治組織和消防志愿者的作用,深入家庭、社區、學校和農村開展“面對面”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門和單位要結合消防工作發展形勢,不斷改進方法,豐富宣傳形式,切實開展消防宣傳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進清真寺的“六進”活動,增強宣傳效果。宣傳、文化旅游廣電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充分履行消防宣傳職責,廣泛宣傳冬季防火措施,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燃放煙花爆竹等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進一步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能力建設。及時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及整改進展,曝光剖析冬季火災案例,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清剿火患”的強大輿論聲勢。
一、工作目標
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廣泛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切實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工作,全力維護全市火災形勢總體平穩,堅決實現“三個確保”工作目標,即:確保今冬明春不發生群死群傷的大火,確保重要節日、重大活動和城市重要區域不發生大火,確保全國、全省、全市“兩會”期間全市火災形勢持續平穩。
二、工作內容
(一)全面落實火災防控舉措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各鄉鎮人民政府、街辦處、工業區管委會要全面分析研判轄區消防安全形勢和冬春季節火災特點,切實找準問題。進一步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經驗,督促社會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常態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及時消除單位自身發現的火災隱患。市公安、住建、商務、安監、城管等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對建筑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轉、人員密集場所通道堵塞、商場市場以店代庫違章施工、室外廣告牌影響滅火救援、違規搭建彩鋼板建筑、石化企業易燃易爆單位火災隱患突出等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出臺治理標準,開展集中整治,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效果。
2.全力做好重大活動和“兩節”期間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兩會”、“兩節”等重大活動和重要時段消防安全保衛工作,集中組織5次“燕趙風暴”夜查行動。全國“兩會”前,重點加強對黨政機關、通訊、供油、供氣、供水、供暖、供電、交通樞紐等重點部位和重點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市公安、安監、工商、商務、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防火檢查,對煙花爆竹燃放區域以及重點區域實行“實名制”巡防看守。全市“兩會”前,對會場、代表駐地及周邊范圍所有單位、場所再次檢查,督促相關單位落實各項安保措施。
3.統籌推進火災防控基礎工作。市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門,聯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街辦處、居(村)委會開展“網格化”排查,建立“網格化”排查臺賬,做到單位場所底數清楚,火災隱患明確,全面掌握消防安全狀況,對發現的隱患徹底消除。已建立綜治平臺的,要將消防安全納入綜治平臺,尚未建立綜治平臺的,要把轄區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個人,確保今年60%的鄉鎮、街道網格化建設達標。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督促重點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職、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自我評估“三項報告備案制度”,年底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全部達標。深入開展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達標復驗工作,進一步抓好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年底前全市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一般單位要全部達標。
4.嚴格落實執法高壓管控措施。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履行職責,加大執法力度,對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要明確整改期限和措施,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二)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1.全面開展專項宣傳行動。針對冬春季節火災特點,充分利用電視臺、戶外視頻、樓宇電視、大型電子顯示屏播放公益廣告,利用網站、手機短信等媒體安全提示等方式,開展常態化的提示性宣傳,廣泛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圍繞“認識火災、學會逃生”宣傳主題,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學校、社區家庭、人員密集場所、農村、社會單位專項宣傳行動,為專項行動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同時,加大“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宣傳力度,廣泛發動群眾舉報投訴身邊火災隱患,對舉報投訴的隱患做到及時核查處理、及時反饋答復。
2.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各級各部門要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積極開展消防培訓,在切實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素質和技能的同時,注重對重點領域、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培訓。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對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務必確保培訓到位,合格上崗。
(三)扎實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工作
市政府應急辦、民政、安監、衛生、交通運輸、公安消防等部門要適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聯合實戰演練,加強應急聯動機制建設,提升協同作戰能力。市公安消防大隊要針對冬春季節火災規律和特點,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大活動舉辦場所為重點,加強轄區情況“六熟悉”,修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深化“百場滅火救援戰例剖析”專題活動等專項滅火救援準備工作。春節、元宵節和全國“兩會”期間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等級戰備、值班備勤和全勤指揮制度,調整充實執勤力量,做到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快速、科學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22日)。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各階段工作任務,召開動員部署會,動員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今冬明春的火災防控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階段(2013年11月23日至2014年3月15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辦處、工業區管委會要在轄區內逐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自查行動,動員和督促各單位對照標準排查整治。市公安、教育體育、安監、民政、衛生、工商、商務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開展全方位排查,對自查程度不夠深入,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單位,責令其停業整頓。
(三)總結階段(2014年3月16日至2014年3月18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本轄區本部門火災防控工作開展情況回頭看,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認真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建立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街辦處、工業區管委會在全國“兩會”結束后2日內,報送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總結到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重大情況及時報送。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冬春季節風干物燥,氣候寒冷,群眾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大量增加,元旦、春節、元宵節期間人流物流大,節慶活動多,燃放煙花爆竹多,引發火災特別是亡人火災的風險激增。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消防工作,認真研判分析形勢,找準火災防控薄弱環節,嚴格履職盡責,扎實做好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的火災防控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王少芳任組長,市公安局主管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公安消防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蘇同強同志兼任,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督導。各鄉鎮人民政府、街辦處、工業區管委會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認真部署落實,召開專題消防工作會,切實解決消防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確保圓滿完成今冬明春的火災防控工作。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將坐落于***市 號“*****” 號商鋪,出租給乙方,總建筑面積為 ㎡建筑面積與套內面積均發生差異時,每平方米租金不變,以產權登記的建筑面積為準計算房屋及其他費用,租賃物具體移交狀況見本合同第六條約定。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不同意續租。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確定,租金為:**元/平方米/月,租金每季度繳納一次,乙方應于每季度初*日內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過**日未支付的,則乙方需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第四條 稅費、保險費承擔
房產稅、契稅等所有稅金均由乙方繳納。如乙方需要甲方開具正規財稅發票,費用及相關稅金由乙方繳納。需要保險的項目均由乙方自費投保。
第五條 出租物及附屬物的移交狀況及返還要求
甲方將上述房屋級附屬設備設施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實地清點,出租物移交時狀況如下表:
1、暖氣:9組
2、燈架:13組
3、燈管:39個
4、消防箱:2個
……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保證對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狀況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內墻面、地面完好、門窗及玻璃無破壞(門窗把手均完好齊全),其它附屬設備設施及附屬物外觀均完好無損,經雙方當面清點并實驗,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后保證在承租期內妥善使用、保管、保養該物。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十日內將租賃的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物清掃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雙方當面清點,如發生損壞、丟失等,乙方按照租賃期滿移交時新購買該物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第六條 租賃用途
乙方承諾,承租上述場地及其附屬物僅作為辦公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租賃期間內未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變上款約定的用途,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租賃年租金。
第七條 甲方權利和責任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實施。
2、協助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教育。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承租范圍內的安全、衛生等工作進行檢查和抽查。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其經營活動,但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2、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項稅費。乙方承租期間所發生的水、電、暖氣、通訊、設備、光纜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合理使用并愛護配套設施,租賃期限內,如水、電、暖氣、門、窗、設備設施出現毀損的,均由乙方自費維修。
4、乙方必須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環衛、市政、工商、稅務、衛生等部門的管理規定。
5、乙方裝修、安裝、改動附屬設施等,應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如裝修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
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修改或采取補救措施或者拒絕乙方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防盜、防火、防搶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內不得將上述承租物轉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賃場所和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經營、犯罪活動或因任何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甲方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將追究乙方的全部責任。
9、因乙方對租賃物進行裝修、裝飾而使租賃物增值的,本合同終止時或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壞乙方承租期間的任何裝修和裝飾物,將承租物完好無損的移交甲方。
第九條 關于乙方負有保護租賃物責任的約定
為保證租賃物的整體外觀完好、達到合理使用壽命,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將住宅及附屬用房如儲藏室用于營業、辦加工廠等。
2、乙方不得對房屋的內外承重墻、梁、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不得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等公用設施及場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
3、乙方不得損壞、拆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第十條 乙方保證合理使用租賃物的約定
為保證小區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二次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須積極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制定各項防范制度。辦公區域內無“黃、賭、毒”,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須保證承租范圍內整潔衛生,不得在租賃房屋上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宣傳標語。
3、乙方不得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4、消防安全
租賃期間,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甲方的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及相關消防器材,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賃期間,確因維修等事務需在租賃物內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如電焊明火作業),須按規定報消防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限內,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如要求退租的,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按違約處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賠償。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按約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變更或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且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經甲方三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3、乙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出租物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繼續承租的。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市**區人民法院。
第十五條 生效
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章)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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