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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政府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本轄區消防工作全面負責,要以《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為指引,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深入貫徹全省、全市消防工作會議和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大力推行“黨政同責”,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將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政府目標責任、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內容,與干部提拔任用、評優評先掛鉤,嚴格督查考評。要加快組織制定并實施城鄉消防規劃,切實加強公共消防設施、消防力量、消防裝備建設,整治消除火災隱患。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專人負責消防工作,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加強消防安全基礎建設,全面提升農村和社區消防工作水平??h消防安全委員會要認真落實例會制度,協調住建、文廣、工商、衛生、安監等部門定期召開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建立執法信息通報、聯合執法制度,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從嚴把關,督促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制定出臺加強本行業、系統消防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
(二)全力推動各部門履行管理和監督職責。各行業主管和職能部門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住建、商務、文廣、教育、衛生、民政、宗教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建筑工地、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學校、醫院、公共娛樂場所、社會福利機構、烈士紀念設施、旅游景區(點)、博物館、文物保護單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嚴格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公安機關及其消防部門要嚴格履行職責,每半年對消防安全形勢進行分析研判和綜合評估,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同時,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對嚴重危及公眾生命安全的要依法從嚴查處;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農村)警務室要加強日常消防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及時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
(三)全面落實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要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實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各部門、各單位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評估機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季度、其他單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對本單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評估,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要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制度,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要嚴格落實消防控制室管理和應急程序規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體制,加大源頭管控力度
(一)加強消防安全源頭管控。各建設工程行政審批部門要嚴格依法把好行政許可關,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執業人員要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嚴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標準。凡不符合法定審批條件或達不到消防安全標準的,規劃、住建、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相關許可證照,安全監管部門不得核發相關安全生產許可證照,教育、民政、人社、衛生、文廣、文物、等部門不得批準開辦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社會福利機構、人力資源市場、醫院、博物館和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旅游部門不予評定為星級賓館、A級景區;工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對各類邊勘測、邊設計、邊施工的工程,規劃、住建、安監、消防部門要建立聯合監督和執法機制,嚴厲查處違法行為,確保不產生先天性消防安全隱患。
(二)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管理。要逐步推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對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單位,實行“戶籍化”管理,建立基礎臺帳和數據庫;各主管部門要實施更加嚴格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其按要求配備急救和防護用品,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從2012年開始,要建立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制度,由具有資質的機構定期開展評估,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作為單位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馂母呶挝粦攨⒓踊馂墓娯熑伪kU。規劃、住建、公安部門要推動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消防審核驗收責任制,聯合建立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重大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黑名單”制度。
(三)推進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h消防安全委員會在4月中旬要完成對2012年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達標驗收工作的安排部署,確保年底前全縣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全部達標。年內,70%以上的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要實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
三、加大監督執法力度,整治和消除各類火災隱患
(一)強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要建立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在進一步鞏固“清剿火患”戰役成果的基礎上,縣公安消防大隊、公安派出所要組織開展高層和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城鄉結合部、縣城區老街區、集生產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場所、“城中村”、“棚戶區”、出租屋等薄弱環節的消防安全治理,對存在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性火災隱患的,要制定并組織實施整治工作規劃,及時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存在嚴重威脅公共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和場所,要督促限期改造、搬遷、或采取責令停產、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要嚴格落實重大火災隱患立案銷案、專家論證、掛牌督辦和公告制度。
(二)建立并完善火災隱患舉報投訴制度。要建立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完善火災隱患舉報投訴全過程工作機制,明確火災隱患舉報范圍和獎勵措施,集中開展宣傳,引導群眾通過正確渠道舉報火災隱患,邀請社會群眾對舉報投訴查處情況進行監督,最大限度地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加強火災防控,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四、加強綜合治理,夯實城鄉消防安全基礎
(一)加強城鄉消防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2012年,要啟動消防規劃的修訂工作,并與城市總體規劃同步完成。年底前,要完成全縣建制鄉鎮消防規劃的編制,并對各村的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提出規劃指導意見,50%的村莊完成消防規劃的編制或在總體規劃中明確消防規劃的內容;20%的村莊完善消防基礎設施,設有自來水管網的村莊應安裝4—6個消火栓,沒有給水管網的村莊要利用河流、水塘、水庫、水井、水渠等天然水源設置不少于2處消防取水設施;沒有給水管網且天然水源缺乏的村莊,要結合農村節水灌溉和人畜飲水工程統一規劃,設置不小于1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村莊內主要道路寬度不應小于4米;道路、橋梁應能保證消防車通行。
(二)積極發展消防公益事業和社會消防力量。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和支持消防公益事業,推動建立常態化的消防公益事業表彰獎勵機制,積極開展地方活動。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大力發展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專職、志愿、義務消防隊等非現役消防隊伍要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開展相應的業務訓練和滅火實戰演練,不斷提升戰斗力。繼續探索發展和規范消防文員隊伍建設。要確保非現役消防員工資待遇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所從事的高危險職業相適應,將非現役消防員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險體系;對因公傷亡的非現役消防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參照有關規定評功、評烈。
五、進一步加強消防業務經費保障,努力提升防滅火和應急救援能力
(一)增強消防部隊經費保障??h財政局要按照財政部《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財防〔〕330號)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將地方消防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制定落實消防經費最低保障標準??h公安消防部門要結合自身隊伍建設需要,積極爭取和整合各種社會資源資金,爭取國家有關政策支持項目資金。積極整合社會資源,充分利用好國家相關部門的專項配套資金。年內將官兵醫療費用、執勤補助、地方性生活補貼和合同制消防員工資等納入保障范圍,按要求落實專項匹配經費。
(二)強化消防部隊裝備配備。依據新修訂的《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啟動新一輪裝備達標活動,確保18項基本個人防護裝備和32項特種個人防護裝備、攻堅組裝備、應急救援裝備配備全部達到標準,補充完善特勤裝備,并逐步更新配備帶后場接受裝置的呼救器,全面提高部隊的防護能力和作戰能力。
(三)全面推進應急救援工作??h人民政府將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納入縣政府目標績效管理范疇,將應急救援建設的重要事項列入政府督辦內容。推動完善應急救援指揮體制、機制,初步建立跨縣級區域內的響應機制。做實縣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年內綜合應急救援大隊人員、裝備達標,制定災害事故處置預案和跨區域應急救援預案,加強與環境保護等部門的應急聯動機制建設,積極參與市政府組織開展的實戰性演練。
六、堅持以人為本,增強社會公眾消防安全意識
(一)強化農村和社區消防工作。夯實農村消防組織建設、消防設施建設、群防群治工作和消防隊伍建設基礎。農村、社區要建立健全消防組織;村(居)民委員會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要落實消防管理責任;村莊要實行消防安全多戶聯防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要以黨支部、社會治安積極分子、民兵預備役人員等先進組織為依托,結合當地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專職、志愿、義務消防隊,充分發揮其防火、滅火、處置突發性事故中的有力作用;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農村)警務室要對轄區消防工作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于已建的老建筑群、無物業(公司管理)的建筑應加強社區消防責任落實,采取多種方式新建或維修公共消防設施,確定社區消防安全管理人,提高社區防控火災的功能。
(二)強化社會消防宣傳教育。深入貫徹落實《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5年)》,部署開展家庭社區、學校、人員密集場所、農村、單位“六個一標準”消防宣傳教育,組織宣貫工作專項檢查。在火災多發季節、重大節日以及“119”消防宣傳日期間,廣播、電視、報刊、電信、網絡等媒體要大力開展提示性、知識性宣傳,倡導單位自行組織開展消防逃生自救演練,鼓勵家庭自備逃生自救器材,熟練掌握使用方法;督促影劇院、網吧、商場、市場、醫院等開展提示性宣傳,推進城市消防標識化建設。公安消防部門要指導全縣專職消防隊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三)加強社會消防安全培訓。要以貫徹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試行)》為契機,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培訓,科普、普法教育,以及農民工和再就業等培訓內容。公安消防部門要指導和加強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特種作業人員等消防安全培訓。2012年,縣人民政府對鄉鎮政府分管消防安全的鄉鎮長和村居“兩委”、街道辦事處、社區負責人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負責組織開展保安隊伍全員消防技能培訓。
一、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組織領導
(一)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責任。各區縣政府全面負責本地區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其他負責人應認真落實消防安全“一崗雙責”制度。各職能部門應依法履行消防監管職責,將消防安全與本行業、系統工作一并部署、考評,完善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形成橫向互通、上下聯動的消防工作協作機制和責任體系。建立“全民”消防工作機制,整合社會各方資源,積極規范和發展公益消防組織、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
(二)加強消防規劃編制和實施。將消防規劃納入城鄉總體規劃,同步編制、同步審批、同步實施??傮w規劃中沒有消防規劃專篇的,規劃、住建部門不予審批??傮w規劃中確定的消防站位置和用地,規劃部門應嚴格予以控制。主城區超過本區消防隊保護半徑的大型商業街區、高層建筑密集區規劃建設時要同步考慮規劃建設“微型消防站”。供水部門應根據城市建設進度,建設消防給水管道和供水設施,并加強各類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擠占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用地。
(三)筑牢基層火災防控基礎。各區縣要推進“消防之友”俱樂部建設,對社區消防監管工作站提檔升級。深入開展農村、社區消防安全達標創建活動。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明確1—3名消防專兼職人員,有條件的地方建立消防工作專門機構,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搭建消防工作溝通交流平臺。全市鄉鎮、街道及行政村、社區全部實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鄉村主要道路應當滿足消防車通行需要。
(四)加強建設工程消防源頭管理。本市行政審批部門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凡不符合法定審批條件的,公安消防部門嚴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標準進行審核驗收,并建立重大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黑名單”制度;規劃、住建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相關許可證照;安監部門不得核發相關安全生產許可證照;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文廣新、人防等部門不得批準開辦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社會福利機構、人力資源市場、醫院、博物館和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旅游園林部門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賓館、景區,在限期改正、消除隱患之前,不得評定為星級賓館、A級景區。
(五)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區縣政府每年針對轄區火災易發、高發和頻發的區域、場所和行業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持續加大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和地下建筑整治力度,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對存在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城中村”等區域性火災隱患要納入城鄉改造、綜合治理范疇,實行掛牌督辦,及時督促消除火災隱患。要嚴格落實重大火災隱患立案銷案、專家論證、掛牌督辦和公告制度,各區縣政府在接到報請掛牌督辦、停產停業整改報告后,要在7日內作出決定,并督促整改。要建立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及時查處受理的火災隱患。
(六)完善地方消防經費保障機制。貫徹落實財政部《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各級財政應將同級武警消防部隊作為預算單位,并將地方消防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將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的建設經費、招聘的合同制消防員、文職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等所需經費,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納入相應的經費渠道予以保障,對因公傷亡的非現役消防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各項撫恤待遇。提高經費保障標準,保證消防經費投入與地方財政收入同步增長。
(七)健全消防工作量化考評機制。各區縣政府、各職能部門要研究建立與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相適應的消防安全指標體系,對消防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將消防工作任務具體量化,納入任期責任目標考評、年度責任目標考評、政績考評、政務督查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嚴格督查考評,將督查考評結果作為評先評優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各區縣政府要加大街道、鄉鎮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力度,每年11月底前將本地區消防工作落實情況向市政府專題報告。市政府每年組織對各區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八)健全消防工作表彰獎勵機制。設立政府消防安全專項基金,對熱心消防公益事業、舉報投訴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主動報告火警和撲救火災的單位及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鼓勵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消防慈善捐贈,有關部門對捐贈的社會單位和個人支持落實相應的稅收減免政策。
二、落實單位場所消防監管責任
(九)加強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監管。公安、商務、教育、衛生、文廣新、民政、旅游園林等部門應加強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學校、醫院、公共娛樂場所、博物館、文物保護單位、社會福利機構、烈士紀念設施、旅游景區景點等單位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嚴格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安監、工商、質監、交通運輸、鐵路、公安等部門應加強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壓力容器的安全監管,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運輸、經營危險化學品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十)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監管。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門依法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合理劃分臨時辦公、生活、生產、儲存、作業等功能區,設置符合規定的臨時消防設施、消防車道,嚴格動火管理,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確保消防安全。
(十一)加強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監管。安監、住建、人防、公安等部門對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建筑、地下公共建筑、人員密集場所等火災高危單位應實施更加嚴格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其采用先進適用的消防技術,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十二)加強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監管。質監部門對生產、經營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應依法取消其相關產品市場準入資格;工商部門應依照《消防法》和《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吊銷其營業執照;公安消防部門對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的,應依法從嚴查處;公安經偵部門對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或者未銷售貨值金額達15萬元的,應依法從嚴查處。
三、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十三)加強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建立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動態考核機制,按照公安消防部門部署,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達標創建活動。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季度、其他單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對本單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評估。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逐步建立專兼職消防隊伍。易燃易爆、高層、地下公共建筑、人員密集場所等火災高危單位應按要求配備急救和防護用品,按照《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投?;馂墓娯熑伪kU。商業步行街、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和住宅區應保證消防車通道暢通。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的單位應建立終身負責制。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執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嚴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標準。
(十四)加強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單位應認真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各項規定,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制度,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與城市消防安全遠程監控系統聯網。嚴格落實消防控制室管理和應急程序規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埋壓、圈占、損壞公共消防設施。
(十五)嚴格建設工程施工行為自律。實施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單位外保溫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嚴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并符合新修訂的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實施建筑室內裝修單位所用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消防安全要求。屬于公共建筑的單位在營業、使用期間不得進行外保溫材料施工作業。負責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的單位作業期間應撤離居住人員,嚴格分離用火用焊作業與保溫施工作業。各類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嚴禁在施工建筑內安排人員住宿。
四、加強滅火應急救援基礎建設
(十六)加強消防站和救援中心建設。各區縣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市“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每年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多渠道推進消防站建設。六合區、高淳縣、溧水縣完成消防應急救援中心建設任務。新建消防站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的要求,一次性配齊所需的消防裝備,并按照每站30人配備合同制消防員。
(十七)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的意見》,2015年前,消防站數量未達到國家標準的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年均接(處)警超過300次的消防隊轄區;建成區面積超過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達5萬人以上的鎮;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密集的鎮;全國和省級重點鎮、歷史文化名鎮;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旅游度假區、風景名勝區全部建成政府專職消防隊。
(十八)加強消防水源設施建設。2015年前,全市增補市政消火栓4616個;各行政村消防水源建有率,目標值達到90%。新建開發區、工業園區的消防水源設施建設應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共同規劃,統一實施。在玄武湖、內秦淮河流域、長江流域等處設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取水平臺(碼頭)。
五、深化社會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十九)深化消防宣傳教育。貫徹國家八部委聯合下發的《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各區縣應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進行專題部署,將消防宣傳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依托消防隊(站)、博物館、文化館、公園、學校,建成1個以上功能設施齊全、同時容納50人以上參觀的消防科普教育場館,并積極申報“全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積極推進消防志愿者俱樂部、高校消防志愿者聯盟等民間社團建設,吸收經濟、科教、黨政等社會各界熱心消防事業的代表人士參與,搭建交流互動平臺。
(二十)加強部門分工協作。公安部門應根據消防安全形勢需要,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重點。教育部門應分級實施消防安全教育,指導各區縣培育2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保笇е行W每年開展不少于1次的全員應急疏散演練。民政部門應指導居(村)委會協調物業服務企業每年至少組織居民開展1次滅火應急疏散演練。衛生部門應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傷員救治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文廣新部門應指導新聞媒體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安排專門時段、版塊刊播消防公益廣告,利用互動電視等媒介,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安監部門應將消防法律法規納入注冊安全工程師和特種作業人員考試內容。
(二十一)開展消防安全培訓。貫徹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試行)》,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領導干部、公務員在職培訓和社會再就業培訓內容。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消防培訓,積極培養社會消防專業人才。公安消防部門應加強對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和消防設計、施工、監理人員及保安、電(氣)焊工、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二十二)建立符合地方實際的消防規章體系。市政府法制部門要牽頭組織調研建設工程防火設計、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產品質量監督和市場準入、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滅火救援等方面的先進經驗,制定《市消防監督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規定》、《市消防公益基金管理辦法》、《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市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等符合地方實際的消防規章和技術標準。
(二十三)建立消防安全評估申報制度。公安消防部門要建立消防安全評估制度,每半年對消防安全形勢進行分析研判和綜合評估,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建立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制度,將評估結果作為單位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實行單位消防責任人管理人變更、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評價“三項申報”制度。
(二十四)建立消防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安消防部門要探索建立注冊消防工程師、消防職業經理人等制度,推進社會消防從業人員職業化建設。加強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試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等取得職業資格持證上崗制度。
(二十五)建立單位和個人消防安全信用體系。金融系統、有關行業要將單位和個人消防安全信息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將火災隱患、火災事故、消防違法行為等不良記錄納入單位和個人信用重要內容,增強社會各方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覺性。
(二十六)推動消防科學技術創新研發。鼓勵企業、科研機構以消防工作實際需求為導向,重點開展新型防火、滅火和應急救援關鍵技術及新型防火材料、新型滅火劑、新型消防裝備的技術研發。推廣應用消防安全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以科技手段為降低火災風險提供有力支撐。
七、嚴格實行消防工作責任追究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引,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貫徹落實黨的五中全會和市委三屆八次全委會以及縣兩會精神,緊緊圍繞全縣安全生產“基礎攻堅年”總體部署,深入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大練兵”行動,大力提升社會防控火災能力,嚴格控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十二五”開局、建黨周年、“平安”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努力減少一般火災事故,有效控制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全年亡人火災死亡人數控制在人口總數的10萬分之0.19以內,即全縣年消防安全亡人指標不能超過2人。
——單位消防主體責任有效落實。鞏固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成果,完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等級評定制度,年內除2010年達標外的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人員密集場所一般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全部達標。
——城鄉消防安全基礎全面加強。加強和規范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建設,配備與監管任務相適應的消防專管人員;推動農村消防工作與新農村建設同步建設發展;完成《縣城鄉消防規劃》;創建2-5個“消防安全示范社區”;推動鄉鎮政府專職消防力量和合同制消防員編配建設。
——全民消防安全意識穩步提高。實施“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家庭消防安全計劃”,開展“網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動”、“聘任社區消防宣傳員”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力爭公民消防知識知曉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達到60%以上。
——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日趨完善。全縣已有10個鎮完成消防規劃,鄉鎮新建街道已建設完成了消防設施;其余鄉鎮將按照“防火墻”工程三年規劃要求,按照年度進度目標加強消防設施設備和裝備建設。配置53米舉高消防車1臺,完成渤海消防站征地和設計工作,各鄉鎮要進一步完善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裝備建設,落實人員編制,市政局(含自來水公司)要結合縣城發展進程,推動縣城市政消防取水設施建設。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動“防火墻”工程,完善社會化消防工作體系。
1.推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充分利用二級防火安全委員會平臺,建立健全季度考核、抽查督導機制,督促各鄉鎮政府、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和履行消防法定職責。探索制定符合實際的城市消防安全評價體系,組織對全縣消防安全狀況進行評價。以縣政府名義制定出臺《深入推進“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意見》,督促各鄉鎮制定實施“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
2.加強消防基層基礎建設。進一步規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建設,配備與監管任務相適應的消防專管人員,實行全員培訓、持證上崗,全面提升履職能力。貫徹實施《城鄉社區消防安全管理規范》,開展“城鄉消防安全示范社區”創建活動,評選2個“示范社區”申報市級示范社區,評出5個縣級消防安全“示范社區”??h公安局(消防大隊)和農委要推動農村消防工作與新農村建設同步建設發展。打造城鄉統籌消防工作示范社區,召開現場會在全縣推廣。加快《自治縣城鄉消防規劃》編制;已完成消防規劃的鄉鎮,要根據建設需要加強消防規劃修編工作;未完成消防規劃編制工作的建制鎮,年內必須完成消防規劃編制工作。
3.提高單位“四個能力”。開展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回頭看、回頭查”,促進達標單位“提檔升級”。推動行業主管部門加大對本行業、本系統“四個能力”建設工作的行政監管,分行業和區域召開推進會。推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自查自評,定期申報評級,與公安消防部門嚴格等級考核、隨機抽查復核相結合的工作模式,力爭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一般單位年內達標。督促單位責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職,嚴格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控制室專業人員持證上崗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推進社會消防管理創新。培育和扶持消防管理,推動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安全評價等規范發展,加強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逐步建立單位消防安全社會信用體系,穩步推廣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投保工作。建立火災隱患舉報投訴機制,發動全民關注消防安全、整改火災隱患。
5.提高消防執法公信力。深化“執政為民、服務發展”成果,按照“立警為公、執法為民”要求,積極開展“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依托“陽光警務”監督查詢系統和消防社會公眾服務信息平臺,推進消防政務公開。在依法嚴格查處消防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的同時,注重公正、文明、理性、平和執法,切實提升消防執法公信力,讓人民群眾安心、放心。
(二)強力整治消防安全隱患,提升城鄉抗御火災整體水平。
1.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落實行業主管部門消防監管職責,強化消防執法聯動機制。加強消防安全源頭管控,采取技術措施強化重點工程和特殊建筑的消防安全監管,加大對違法設計、施工行為的查處力度。施行《重慶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提升建筑施工消防管理水平。加強建筑消防設施監督管理,對消防產品生產、流通、使用領域實行全方位管控,切實提高消防產品質量。
2.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隱患。嚴格按照“網格式”排查、“谷歌式”定位、“層級式”分解、“反抽式”核查等方式,以高層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九小場所”、“三合一”場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為重點,以建筑消防設施設置運行情況和建筑使用性質及裝修情況、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等為主要內容,切實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嚴厲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攻堅整治中小學校舍火災隱患,確保年內完成全部火災隱患整改任務。結合季節火災特點、火災防控薄弱環節,適時部署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3.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提前謀劃,提早介入,扎實做好建黨90周年各項慶典活動以及各類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確保不發生較大影響火災事故。加大對經常性警衛任務涉及地點、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嚴格執行警衛任務標準要求,按照“點、線、面結合,人員、裝備、預案落實”原則,優化細化方案,確保萬無一失。
(三)開展消防大宣傳大培訓,提升公眾消防安全整體素質。
1.開展全民消防宣傳教育。大力推進消防宣傳“五進”工作,增強消防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推動實施“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加強提示性消防宣傳;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全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創建活動,聘任“社區消防宣傳員”,通報消防安全重大情況,集中宣傳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強化媒體消防宣傳,推動各類媒體開展經常性消防常識宣傳;開展“網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動”,評選“優秀社區消防宣傳員”、“熱心消防宣傳工作企業家”;電視臺和報要主動協調縣公安消防大隊開展消防公益宣傳,確保公民消防知識知曉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達到60%以上。
2.加強消防安全培訓。貫徹落實《社會消防培訓大綱》,推動全縣中小學校、職業教育學校、特殊學校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入學教育,推動縣社會勞動保障局、就業服務中心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就業人員就業前培訓內容,縣黨校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納入鄉鎮長、村干部消防安全培訓內容,開展保安隊伍消防技能培訓。加強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等消防安全培訓。年內,縣政府將組織對鄉鎮長、街道辦主任、職能部門領導干部,村居“兩委”負責人開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不少于1次;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責任人、管理人、專兼職消防人員進行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不少于1次,督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消防逃生演練不少于1次。
(四)加強滅火及應急救援工作,提高災害事故處置水平。
1.加強專業消防力量建設。加強戰訓基礎工作,深入開展“六熟悉”,強化模擬化訓練,加強高層建筑等三維預案制定及室內消防設施熟悉、運用;進一步規范執勤、滅火救援秩序;建立滅火救援現場逃生避險標志、標識系統。
2.強化綜合應急救援建設。建立區域應急救援協作機制,提高協同作戰能力。推進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對水上、?;?、抗洪、交通災害事故專業處置能力,加強應急救援支隊裝備建設,提升跨區域應急救援聯動水平。加強全縣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訓練督導,抓好大型應急和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訓練,年內舉行大型綜合演練,提升協同救援能力。
3.鞏固發展多種形式消防力量。深入落實公安部等七部門《關于深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快發展政府合同制專職消防隊伍。探索消防監督檢查文員協作機制,督促石油、化工等大型企業建立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職消防隊,舉辦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業務競賽,提高聯勤、聯戰、聯訓水平。
4.推進消防裝備和設施建設。政府將為縣公安消防大隊配齊配強滅火救援攻堅器材裝備,淘汰更新超期服役裝備。完成消防裝備建設規劃評估論證,加強戰勤保障裝備、應急物資儲備建設。
(五)加快消防站建設步伐。按照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加快龍潭渤海消防站建設前期準備工作,解決現有消防站不足的狀況。“十二五”期間,根據《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三年規劃要求,結合縣域經濟發展消防安全形勢需要,計劃年完成龍潭渤海消防站建設征地和方案設計工作,為2012年成功修建打下基礎,確保目標任務的完成。
六、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消防部隊戰斗力
一、大力推動社會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建立社會化消防工作新格局
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是推進我鄉消防事業發展的重要基礎工程,各村(居)、企事業單位要提高認識,從以下幾方面抓好落實。一是繼續將消防工作納入2013年政府全鄉總體工作目標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之中,建立鄉、村、組三級消防安全責任制網絡體系,完善考評機制,嚴格落實獎懲措施,推動各項消防工作的圓滿完成。二是充分發揮鄉防火安全委員會的作用,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工作形勢,制定推進消防工作發展的措施。各村(居)、企事業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檢查和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三是各單位、部門要大力規范和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堅持檢查巡查和隱患整改制度,規范完善檔案管理,加強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全面提高單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四是要建立、完善、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啟動責任倒查制,實行發生亡人火災、重特大火災事故責任倒查、消防工作目標任務完不成責任倒查、重大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責任倒查等多項倒查機制,切實推動年度消防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加大消防經費投入,加快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步伐,提高全社會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
按照“政府負責、落實規劃、健全設施、加強管理”的指導思想,加快解決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步伐。今年鄉政府準備建立多種形式消防隊,并配備必要消防器材。
三、切實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強力推進全鄉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
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全鄉發展規劃,11個行政村(居)要全面建立消防組織,制定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宣傳,組織季節性消防檢查,配備滅火器材,并結合村村通工程,打通消防通道今年年底前。
四、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推動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推動我鄉內的火災隱患的排查整治,力求通過消防的排查,有效的遏制有較大影響力的火災在我鄉發生。一是建立完善火災隱患舉報、公示輿論監督等長效機制,大力整治火災隱患,實現排查一起,整改一起。二是集中開展“三合一”、“二合一”場所、建筑消防設施、消防產品、易燃易爆場所專項治理活動,加大對“五小場所”和衛生院、場鎮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監督力度,確保我鄉有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五、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活動
進一步增強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今年的消防宣傳工作要結合“”消防日活動,積極建立消防宣傳工作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推動年度大項消防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進一步提升社會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2013年全年,鄉防委會建立重大火災隱患回訪、火災隱患曝光臺、每月火情通報、消防科普知識園地等固定欄目,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經常性、公益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教育部門要將消防知識納入中小學生義務教育內容,開設專門的消防課程。加大對重點工種、重點崗位、重點人員的消防教育培訓。大力實施消防標語工程,在鄉內出入口、主要街道等部位設置大型公益廣告。認真開展“消防宣傳日”等活動。
一、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力度,不斷增強社會創建合力
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推進難度大,要始終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群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工作原則,凝心聚力,形成創建合力。
(一)強化政府主導功能
戶部山處于放心消費創建工作的基層位置,是最接近人民群眾的服務者,要制定創建工作計劃,圍繞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熱點,組織開展放心消費活動和相關的創建工作。同時要進一步整合創建力量,充分調動和發揮商場、酒店、店鋪參與者的積極性,要適時調整充分創建辦成員單位,從機構、人員、制度、經費等方面切實保障創建辦的工作,以強有力的組織領導,保證創建工作各項要求在每個業戶中真正落實到實處。
(二)發揮部門聯動作用
戶部山要切實承擔牽頭協調的職責,認真落實聯席會議、工作通報等工作制度,加強創建機構內部各成員單位之間的聯系、溝通與協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創建工作進展情況,研究需要集中解決的創建難題,工作上統籌推進,情況上相互通氣,經驗上相互啟發,成果上綜合運用,不斷提升創建實效。
(三)加強動態督查考核
要注意總結過去創建活動積累的經驗,進一步細化分解各創建成員單位、試點單位的工作職責和任務,簽訂責任狀,下達任務書,努力做到職責清楚、目標明確、措施到位。要充分發揮人大、政協代表的放心消費創建義務監督員作用,定期組織對各地、各部門開展創建活動和創建達標情況進行指導、檢查和督促。適時開展問卷調查活動,深入了解人民群眾對消費環境的實際感受,不斷改進工作,提高創建水平。
二、進一步強化宣傳造熱,不斷營造創建氛圍
以放心消費創建標識、提示語、放心消費之歌為載體,進一步聚焦社會視線,發揮輿論宣傳的導向作用,精心策劃,上下聯動,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社會宣傳活動,著力營造有利放心消費創建活動開展的社會氛圍,經營者、群眾對創建活動的知曉率達到100%
(一)開展典型宣傳
開展創建示范(先進)單位典型和經驗的宣傳報道,推廣好的經驗做法,激勵先進,帶動其他行業、企業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以進一步展示轄區的社會文明程度和社會形象,增強行業、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擴大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的社會影響力。
(二)開展品牌宣傳
圍繞“美麗我的家,放心消費靠大家”為品牌口號,繼續開展放心消費活動,結合試點行業和區域推廣工作,規范使用創建活動統一標識和宣傳標語,積極營造創建氛圍,促進企業、行業規范自律,努力把“放心消費”打造成人人知曉的社會品牌。
三、進一步加大市場整治力度,不斷提升長效監管機制
始終堅持“標本兼治、打防結合”的工作要求,扎實推進監管關口前移,實施源頭控制戰略,逐步完善創建長效機制,努力提高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的實際成效。
(一)集中開展整治,優化市場環境
針對消費領域存在的不安全、不放心問題,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全面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要認真吸取“三鹿”等嬰幼兒奶粉事件的教訓,扎實抓好以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確保不發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有重大影響的質量安全事故。要高度重視服務領域的環境整治,要加大對廣告、合同、價格和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強制消費和利用霸王合同、信息不對稱等手段,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二)完善網絡建設,推進消費維權
各創建成員單位要依法建立健全受理消費者申(投)訴機構,認真處理和查處消費者的申訴和舉報,向社會公示申訴舉報電話。要進一步加大消費維權網絡體系的建設力度,商場、酒店、商鋪都應建立和完善消費者投訴快速處理機制,及時受理和調節消費投訴和消費糾紛,推動投訴站(點)進入到戶部山內的每個商鋪,努力實現投訴不出門、解決不出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