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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魚塘既可以以天然池塘,也可人工造塘。那么簽訂魚塘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魚塘承包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公共魚塘承包合同1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將 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乙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面積
甲方將座落在 魚塘 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承包款 元,其中(時間不超過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產的承包款后,即出具收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供給乙方使用:
。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位線不低于
米。
4、甲談戀愛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2、乙方在捕撈魚時,應慎重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3、乙方每年捕撈魚后,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4、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5、承包期屆滿,魚塘內不到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
6、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
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后,超額部分歸乙方所有。
7、合同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元給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承包款的金額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于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
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其它
1、雙方在合同期內如有未盡之宜,雙方協商解決。
2、在合同期限內,如遇政策性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力量不能繼續執行的,雙方協商。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如經公證或鑒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 (簽名)
乙方: (簽名)
年 月 日
公共魚塘承包合同2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甲方將集體所有的魚塘承包給乙方,用于養殖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鄉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承包給乙方。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為:養殖,但乙方可以適時以合理的方式調整和優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和設施設備配套提供:(水、電、路)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據。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并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并履行相關表決和報批手續保證承包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魚塘。
2.享有承包魚塘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魚塘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根據需要自主決定轉包或調整養殖結構或魚塘用途。
8、遇政府拆遷、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響享有補償、賠償的權利。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魚塘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5.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未定合同的相應順延。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
違約方應按乙方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包括養殖業可得利益和為重新承包相類似的魚塘需要多支付的承包費、和重新投資。
2.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共魚塘承包合同3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現地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為了提高魚塘經濟效益,甲方經研究決定,將魚塘進行發包,本著平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_____ _魚塘共計__ _畝交給乙方承包養殖,魚塘路邊自建房屋 間及場地交給乙方經營農家樂(注:農家樂為餐飲服務行業)。
第二條 乙方在魚塘和農家樂所有經營收益純利的 20 % 歸甲方所有。
第三條 承包期限為 年,以后每年 元/年。即從 年 月__ 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在承包期間,乙方所承包魚塘用電須服從電管站管理,要安全用電,開戶、電力設備安裝、材料費用以及魚塘用電電費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五條 魚塘用途
1、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后按原貌交還給甲方。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在承包期內,乙方在塘基建設建筑物,期滿后應拆除搬遷,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雇工拆除,所需一切費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條乙方承包的只是魚塘的水面,魚塘基面使用權仍屬甲方,乙方只能作暫時使用。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鎮需要征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征地單位按征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青苗費、土地補償費和其他補償費歸甲方。乙方在接通知30日內必須交出魚塘。
乙方施工的建筑物要在承包期滿后30天由乙方自行拆遷,逾期不處理的則歸甲方所有。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維修整治,但承包期滿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第八條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第九條 乙方必須按合同所定期限繳納承包款,逾期30天未完成的,作自動退包處理,甲方有權沒收押金并終止合同,收回魚塘重新發包。
第十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1.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2.乙方利用承包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
30__天的;
4.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在承包期間,如要轉讓給他人承包,須經甲方
第十一條 合同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第九條 。
第十二條 風險責任:
1、農家樂屬于服務行業,所涉及的食品安全、衛生許可、稅務、工商等一切相關事項的辦理由乙方自行解決,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在承包期間,乙方必須辦理齊全相關手續。
否則一切事故、災害及人為造成的損失,及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實行抵押承包的原則,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在___15___天內交納承包押金給甲方,即押金金額為_____萬元,作為履約的保證。承包合同期滿,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退還抵押金給乙方(按當時銀行利息%)。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全部承包押金。
3.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_30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押金,并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辦法:___當地仲裁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魚塘承包經營合同范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面積
甲方將位于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魚占____%,____魚占____%,____魚占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月____日(時間不超過前后10天)甲方?盞揭曳繳轄壞南視?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于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方法。
4.乙方每年捕魚后,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內不到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后,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給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魚,應按總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于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魚塘崩潰、干涸,經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魚塘承包經營合同范文2
甲 方:
乙 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面積
甲方將位于曹塘村 ,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20年,自2013年10月 日
起,至2033年10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承包期內,承包費每年一交,乙方每年10月 日(公歷)前向甲方上交承包費 元(大寫: ),甲方收到乙方所交承包費后,即應開具有效收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2.甲方應對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3.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為現有低涵管放不出水。
4.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期屆滿由乙方清塘后的小魚、魚苗,由甲方所有。
2.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后,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3.合同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魚塘崩潰、干涸,經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4.本合同及其變更合同或附屬合同一律經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印章,方可生效,其他方式一律無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魚塘承包經營合同范文3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現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生產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甲方經研究決定,將魚塘進行招標承包,乙方參加競投中標。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承包魚塘的土名:_________,魚塘面積:_________畝_________分_________厘。
第二條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承包金額和繳交方法:魚塘承包總金額為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魚塘每年承包金額為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角_____分,每年的承包金應于當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交完畢。
第四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的魚塘需要用電必須服從電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裝上電表和漏電開關,才能用電,一切費用由_______方負責。電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后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
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筑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后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雇請民工,所需一切費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條 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鎮需要征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征地單位按征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有關青苗補償費歸乙方,土地補償費 和其他補償費歸甲方。
第八條 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于_________米。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九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1.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魚塘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為名,實質是改變承包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準并辦妥手續者除外);
2.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________天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有關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條 風險責任: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有關農業稅、水產稅、特產稅均由_________方負責,與_________方無關。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實行抵押承包的原則,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在_____天內按魚塘承包款總額_____%作為承包押金給甲方,即押金金額為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作為履約的保證。承包合同期滿,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退還抵押金給乙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承包押金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押金_____萬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____角_____分。
3.乙方逾期繳交承包款,須向甲 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總額每日_____%計付違約金,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押金,并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第十三條 糾紛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并經_________鑒證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會計入帳一份,合同鑒證機關一份。
第十五條 其它條款: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一、糾紛的主要類型
土地二輪承包中發生的糾紛,有的與一輪承包中發生糾紛相同,也有的是二輪發包過程中新產生的糾紛,還有的是一輪承包糾紛在二輪承包中的繼續。主要的糾紛類型有:
1,經濟糾紛。土地承包合同是農戶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簽訂的、明確他們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法律性質屬于經濟合同,適用《經濟合同法》的規定。在訂立、履行、變更土地承包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大量屬于經濟糾紛。比如,不履行合同而隨意提高承包費的糾紛、農戶不按規定繳納承包費的糾紛等等。從司法實踐看,農戶狀告集體經濟組織的原因主要是隨意變更、終止承包合同;而集體狀告農戶的主要是拖欠承包費的案件。某縣法院今年以來就受理承包合同糾紛案件51起,其中不少是農戶狀告集體的案件。
2,民事糾紛。農戶之間發生糾紛、以及農戶與村組干部個人之間發生的糾紛多是民事糾紛。主要有在承包過程中,搶種他人承包地而發生的侵犯土地使用權糾紛,因承包中各種矛盾而發生打架、斗毆、損壞財物的人身損害賠償、財物損壞賠償糾紛,土地調整后相鄰土地的農戶因爭水、排水、通行等發生的相鄰關系糾紛等等。
3,刑事糾紛。因土地承包過程中矛盾激化而發生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投毒、放火及破壞生產經營案,雖然數量不多,但影響較大。比如某村民小組組長,在二輪土地承包中,因界址丈量方法與一農民意見不一,發生打斗而致人死亡,被以故意傷害罪判刑達13年。還有的因打架造成傷害,被害人要求追究刑事責任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的案件也不少,尤其是輕傷害案件。
二、糾紛的主要原因
土地二輪承包是一項政策性、法律性很強的工作,情況復雜,產生各種糾紛也是不可避免的。造成這些糾紛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法律意識不強、發包過程不規范、對政策理解上有偏差造成的。具體體現在:
1,農村干部的原因。有的鄉村干部認識上不全面,認為土地新一輪承包就是全部打亂、重新發包,不管原承包合同是否到期,而中央關于延長土地承包期的原意是穩定農村生產關系,鼓勵農民追加投入,應該是“大穩定,小調整”,有的干部對此沒有理解。全部重分,不僅工作量大,而且容易產生各種糾紛。而且有的村組干部法律意識比較缺乏,沒有認識到簽訂合同雙方是平等的法律主體,往往把自己的意志強加于對方,簽訂不平等的合同。有的漠視合同的法律效力,由此導致隨意對合同進行修改,單方決定提高承包費,隨意撕毀承包合同,隨意調整承包土地的面積、范圍,隨意將已經發包的土地又發包給第三者承包。有的承包合同違背民主議定原則,未經群眾大會討論決定,將面積大、土地肥沃、承包費低的土地根據干部個人好惡、親疏遠近擅自進行發包,有的干部個人仗權承包,或者在丈量土地時標準不一,還有的干部違背市場經濟規律強令農民在承包地上種植某種作物,引起農民不滿。
2,承包戶的原因。有的承包戶以村組帳目不清、其他農戶未交承包費、村組欠其往來款等為由拒交承包費,或者拒絕承擔合理的勞務、其他費用。也有的承包戶在簽訂承包合同后,又隨意將土地轉包、分包給他人,從中獲利或幫助沒有承包權的人取得承包權。還有的承包戶隨意改變承包土地用途,在承包地上挖魚塘、取土甚至燒窯,由此產生種種糾紛。
3,第三者的原因。有的土地起初比較貧瘠,承包費較低,承包戶經過多年開發后獲得較大收益,引起一些農戶嫉妒,要求終止原承包合同。有的農戶單獨或聯合其他農戶搶種承包地或瓜分承包地,或者阻止已簽訂承包合同的農戶進行耕種,矛盾激化時甚至發生打斗。
4,情況變化因素。在第一輪承包中,有的合同簽訂時承包費偏低,目前仍在合同履行期內,村組于是提出要么提高承包費,要么讓給價高的其他農戶承包,由此產生糾紛。有一件承包合同糾紛案件,簽訂合同時約定每畝承包費10元,隨著物價的變動,明顯偏低,法院根據“情勢變更”原則進行調解,適當提高了承包費,雙方均表示接受。有的地方由集體統一進行中低產田改造后,地力增強,村組要求提高承包費;有的地方土地征用、村鎮建設、道路建設影響到承包地時,承包合同雙方經常對土地調整、補償意見不一;還有的農戶因人口變動,為增地減地而發生糾紛。這些客觀情況,都會導致承包合同糾紛的產生。
5,合同簽訂不規范。有的承包合同內容簡單,主要條款不全,權利義務不具體,一旦發生糾紛,雙方就各執一詞。有的合同不能體現平等原則,有的直接違背法律規定。比如有一份承包合同規定:“乙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內不管遇到多大的自然災害,甲方概不負責”,與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可以免責的規定相悖。還有一份合同規定:“乙方不履行合同,罰款40%;擅自取土、燒窯的罰款5000-10000元”,不僅把違約責任錯當成“罰款”,而且比例過高,違背公平原則。有的采用不公平的格式合同,不少農戶連合同的內容是什么都看不到,發生糾紛時才發現合同條款對其不利。在合同形式方面,有的合同用圓珠筆書寫,保存時間根本達不到承包期的要求;有的隨意涂改、重簽合同,有一份承包合同在兩年內就重簽了三次。
三、解決糾紛的對策
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直接關系到黨的政策在農村的貫徹,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影響到農村的穩定和農村經濟的發展。但只要對這些糾紛引起足夠的重視,這些問題又是完全可以解決的。
1,加強法律和政策的宣傳。深入廣泛地宣傳黨的十五屆三中全全精神以及《農業法》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內容,使土地延長承包期的政策內容家喻戶曉,不斷增強村組干部和廣大農民的法律意識,宣傳長期堅持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政策,堅定農民長期實行、搞好生產經營的信心。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已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書》約定,目前,甲方已按合同約定付清所租土地10年租金,現根據甲方的項目建設規劃進展需求,需對租地范圍實施規劃開發管理。近期內需對乙方的魚塘(水面)進行補償并退塘,以便甲方進行生產配套設施建設。現就魚塘(水面)補償事宜,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乙方魚塘(水面)所在位置位于甲方已承包上述地塊的橫過甲丫1張魚塘,總面積
畝,魚塘(水面)補償按每畝
元的標準計算(含稅),補償款為一次性補償,補償金額共計
元整(¥
)。
二、本合同協議簽訂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補償款給乙方,乙方一致自愿要求甲方將魚塘補償款以銀行轉賬方式轉到指定銀行賬戶(賬號:
,戶名:
,開戶銀行:
),乙方收到補償款后向甲方開具收款收據。
三、本合同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即時自行清理魚塘內所有一切物品,于
年 月 日前把魚塘交給甲方使用。
四、
年 月 日起,甲方對乙方魚塘(水面)進行配套設施建設,乙方應全力積極配合甲方開發使用該土地(含水面),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擋甲方使用該土地。
五、本合同協議簽訂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再增加租用土地及租用土地范圍內青苗的補償費。
六、甲方在租用期間,建橋修路拉電桿等所經之處占用到乙方的田地、菜地、坡嶺、樹木,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攔,索取任何費用。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做好修路工作。
七、乙方必須積極協助甲方做好基地開發工作,及時解決處理開發過程中存在的各種糾紛及治安問題,不得有任何理由阻止、干擾甲方的生產工作。
八、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必須由違約方賠償對方損失。
九、本合同附件包含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十、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委托人簽字:
聯系電話:7732558
乙方(簽字并按指模):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進一步加強鄉鎮集體資產管理,鄉鎮集體資產是廣大農民多年辛勤勞動積累的效果。目的就是要使鄉鎮集體資產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逐步建立起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民主監督、科學管理的鄉鎮集體資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確保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發展鄉鎮經濟和建設社會主義新鄉鎮的重要物質基礎,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管好、用好鄉鎮集體資產,對于壯大集體經濟實力,改善農業生產條件,促進農業和鄉鎮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增強鄉鎮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堅持鄉鎮社會穩定,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鄉鎮集體資產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務
必需對鄉鎮各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進行全面清查核實,加強鄉鎮集體資產管理。界定資產權屬,明確產權關系,搞好產權登記,建章立制。
(一)摸清存量。對全市鄉鎮各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類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進行全面清查、核實。
(二)明晰結構。集體資產按經營性、非經營性和資源性三大類進行劃分。集體所有的貨幣資金、應收款、商鋪、廠房、機械設備等屬經營性資產;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水面、灘涂等屬資源性資產;辦公樓、學校、鄉鎮合作醫療、敬老院、硬底化村道、硬底化排灌渠、泵站等屬非經營性資產。
(三)核實產權。以鄉鎮集體經濟組織為單位。依法登記其所有權的歸屬關系。
(四)理順關系。通過征詢函等方式對集體債權、債務進行清理、確認。對清產核資中暴露的問題。并按有關規定作賬務處理。
三、工作措施和時間要求
這次開展的加強鄉鎮集體資產管理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工作準備階段
(一)成立機構。各鄉鎮(含涉農街道。落實辦公場所,配備足夠人員,做到機構、場所、人員三到位。
(二)學習動員。召開動員大會。消除各種有利因素,確保此項工作能順利有序地進行。
(三)培訓人員。資產清查前。明確清產核資的具體要求和步驟,統一方法。
(四)調查摸底。鄉鎮各集體經濟組織對集體所有的土地、山地、魚塘等進行調查登記。初估賬外其他資產(如硬底化村道、硬底化排灌渠等)填好有關表格,如實上報,全面掌握資產實際情況。
第二階段:全面實施階段
(一)統計調查
1統計調查內容:
1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耕地、荒地、山地、林木、水面、灘涂和鄉鎮的宅基地等資源性資產;
2集體所有的廠房、商鋪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經營性資產(特別是各集體經濟組織所屬的溫州城的商鋪。
3集體所有的建筑物、交通運輸工具、機械機電、辦公設備等非經營性資產;
4國家、社會及個人的無償撥款、資助、補貼和捐贈的財物及其形成的資產;
5現金、銀行(信用社)存款和有價證券;
6應收、應付款;
7依法屬于集體所有的其他資產。
2工作方法:
1自查申報。首先由鄉鎮各集體經濟組織以財務會計資料為基礎。進行全面的自清自查,填好一套“鄉鎮集體資產清查表”填報時,各類設備、工具、建筑物以及其他非生產性設施等固定資產,要逐項清點、逐一記錄;現金、銀行(信用社)存款、有價證券要盤點對賬;集體的債權、債務要逐筆核對,弄清真實情況,并且要積極追收欠款,特別是外欠款;建工程的資金來源和實際投資支出數額,以及資金往來情況;固定資產列清主體工程、附設工程的造價,工程合同、設計圖紙、預(決)算表、驗收證明等資料作為工程造價的證明資料。
2現金以實地盤點為基數。基準日后到實地盤點時的收支不予計算,有以借(領)款單等抵庫的要具體分析,區別處置:符合規定且未逾期的可視同現金;不符合規定或逾期的要即時追繳料理結算手續,暫時不能收繳、結清的要辦好債權確認手續并予以入賬;已成壞賬的要按規定順序報批核銷。
3銀行存款以基準日銀行對賬單、銀行定期存單為準。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加以調整。
4應收款按權責發生制為原則。依據合同、協議計算并取得債務人的確認。符合壞賬條件的債權依法予以核銷,因訴訟等原因處于不確定狀態的債權必需在清查表備注中單獨說明情況。
5應付款主要包括投標或經營押金、應付工程款、應付土地轉讓款、應付青苗款和其它應付款項。大額應付款必需發出詢證函取得債權人的確認。應付給村民小組或村民的土地彌補款、青苗彌補款、安排補助款。基準日前未登記入賬的要補充登記入賬。
6借款包括銀行和信用社借款、單位借款、個人借款。
7建工程以已支付的工程款為準。同時相應增加在建工程價值;未完工的建工程要分成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以基準日為準,已完工并已結算但未結轉的建工程或實際已投入使用的建工程,應先轉作固定資產,再進行清查。
8固定資產分經營性固定資產和非經營性固定資產兩大類。經營性固定資產包括廠房、商鋪、機械設備和其它經營用固定資產;非經營性固定資產包括辦公樓、學校、幼兒園、敬老院、硬底化道路、橋梁、硬底化排灌渠、泵站、辦公設備等。對應報廢的固定資產要先進行清理。再進行清查。所有賬上固定資產以賬面凈值計價(價值重估的除外)經營性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造成價值明顯虛增的要補提折舊,調整賬面凈值。
9產權登記按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進行分類登記。經營性資產應分為商鋪、廠房等類別進行登記;非經營性資產按清查表的分類進行登記;資源性資產要按照土地(水田、旱地、荒地、山地)魚塘、經濟林、非經濟林等資源的實際面積進行登記。鄉鎮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由鄉鎮政府根據鄉鎮集體經濟組織提供的權屬證明資料進行登記。
10組織核對復查。由鄉鎮鄉鎮集體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組織力量,對逐個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全面核對和重點復查,處置好清查出來的各種問題,核定資產存量。
11填報資產清查表。通過自查、復查。根據復查確定的數據,鄉鎮政府按清查單位編制資產負債表。利用電腦將數據錄入,打印一式三份,鎮(街道)被清查單位各執一份存檔,一份上墻公布。
(二)核實產權
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各鄉鎮鄉鎮集體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駐村干部對集體經濟組織填報的土地、山地、魚塘、賬外固定資產等進行核實。分清山界、地界,核實資產所有權屬。核實權屬工作中,堅持鄉鎮集體所有的原則,堅持誰投資、誰收益、誰擁有產權的原則,堅持尊重歷史事實、平等協商、依法界定的原則,堅持力求準確、合理,依據充沛的原則。對個別性質交叉、構成復雜的資產,如耕地、山地等,本著嚴格法律政策界限,尊重歷史事實,有利于管理發展的原則,實事求是地進行核實。
(三)登記立冊。
建立臺賬;對賬外固定資產進行登記入賬;對各種承包合同分類登記,各鄉鎮政府對已核實確認的土地、山地、魚塘等逐一登記。建立承包合同登記簿,做好檔案管理,各村分類歸檔;對資源性的資產、村道、宅基地等由有關業務部門制圖存檔;資產登記中,核實資產總量和核實產權后,由鄉鎮政府依法進行登記。
(四)工作中須注意的問題
1全市統一的清查基準日為年月日。
2清查表中清查值由鄉鎮各集體經濟組織自行填報。核實值由鄉鎮進行核實,所有者權益清查表和資產負債表由鄉鎮有關人員根據鄉鎮各集體經濟組織上報的清查值和鄉鎮確定的核實值進行匯總編制。
3清查時。加蓋集體經濟組織印章方可上報;實地盤點記錄要由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財務人員簽字確認;對需要調整的事項,要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民主理財小組成員進行說明,集體研究后形成處置意見,由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財務人員簽字確認;對轉銷應收款和處置大額資產等事項,必需按有關規定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報鄉鎮政府審核后實施。
4鄉鎮各集體經濟組織要有足夠力量對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水田、魚塘、旱地、荒地)面積。填報各種承包合同登記表,評估賬外固定資產。清產核資中,從查賬入手,做到賬表結合,賬內與賬外結合,清賬與追收欠款結合,核實資產與上墻公布結合。采取先賬內,后賬外,先查賬,后查物,全面清查的基礎上,確定集體資產的份額。對個人承包和租賃的項目,只清查集體所有的局部。對清查出來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置并調整賬務,以摸清集體資產的真實家底,確保集體資產不漏報、不重報。
5鄉鎮學校依據相關的權屬證明資料。土地是國家征用的校舍是國家建設的視為國有資產,產權由教育部門登記;土地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產權由集體經濟組織登記,校舍由國家、集體經濟組織共同出資的產權按出資比例登記。
6對有賬無物的資產。通過詢證函方式進行確認,被確認為壞賬的先核銷,后登記。對于清查進去的有物無賬的賬外資產可以參照同類資產的現價確定,增加資產存量;對確已無法收回的應收款和確已無法追查的有賬無物的資產,可以作為待處置財富損失掛賬,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并報鄉鎮政府審核批準后報損;對于所有權、使用權不明確的土地,以及共同占有、使用的土地和建筑物,先核準面積數量,暫不評估價值入賬。對有物無賬的資產,按核實值的數據進行入賬。
7非經營性固定資產清查表分為辦公設備類、農用設備類、公共設施類、其他四大類逐一明細填報。按現行市場價格估值填報,對同一類型同一價值的明細資產如辦公臺、辦公椅等可匯總一并填報。
8賬內資產的清查值與賬面值不一致的以賬面值為依據。最后按核實值進行賬面調整。
9對盤盈資產賬、賬外資產按現行市場價值進行重估。
10未入賬(賬外)應收款。將到期未交款項計入應收款。對確已無法收回并符合壞賬條件的應收款作壞賬處理,不作為本次清查范圍。未入賬(賬外)應付款按未入賬(賬外)應收款清查方法進行填報。
11設立聯隊的自然村。有收入的經濟實體,有法人代表,視為經濟合作社同級登記。
12資產清查完成后。聲明內容真實合法、完整,無重大事項遺漏。
13資產清查過程中。規范鄉鎮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14資產清查表確定數據后。經參與清查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的有關人員簽字、單位蓋章,確認后按檔案管理的要求進行存檔。
15核實產權應從實際出發。經營性和非經營性資產則以價值來核實。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
匯總好有關文件、表格和數據,各鄉鎮對鄉鎮集體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總結。立卷歸檔,接受上級主管部門驗收。
第四階段:統計匯總階段
市鄉鎮集體資產管理總站對各鄉鎮上報的數據進行匯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由副市長任組長,成員由市政府辦公室、市監察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市教育局、市法制辦等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鄉鎮集體資產清查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鄉鎮集體資產管理總站,由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由擔任。各鄉鎮相應成立機構,落實人員,各村也要成立工作小組。
(二)統一思想。切實加強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到點到位具體落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全市全面加強鄉鎮集體資產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三)堅持原則。工作中必須做到三個民主”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和“四個統一”表格統一、時間統一、制度統一、方法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