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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確定水樣采集對象
為使此次開展的研究性學習更有效,小組首先確定要進行測量的水樣采集對象:濰河國家水利風景區、濰河相州段、青墩水庫、三里莊水庫。濰河,古稱濰水,發源于莒縣箕屋山,上游流經莒縣、沂水、五蓮,從五蓮北部進入濰坊市,流經諸城等6市區,注入渤海萊州灣,干流全長246千米,支流143條,總流域面積6 376平方千米。濰河是流經諸城的最重要河流,是濰坊的母親河,諸城市濰河公園于2003年10月開工建設,是一處融防洪、生態、治污、交通、綠化、美化、文化、旅游于一體的綜合性濱水景觀工程,2005年8月被國家水利部命名為濰河國家水利風景區,成為全國首個縣級開發的河湖型水利風景區。青墩水庫,總容量約40萬立方米,是諸城市重要水源地之一,也是重要的飲用水水源地。三里莊水庫為總庫容5 434萬立方米的中型水庫,是諸城市城區居民飲用水水源地。選擇的4個研究對象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都是諸城重要的天然水源,水質好壞均與普通居民息息相關,這4處采水點水質的好壞對評價諸城水質的基本情況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小組分工及前期工作準備
為更好地開展水質測量活動,首先對小組成員進行分工合作,明確不同的職責任務。因為涉及到4個采水點,采集水樣較多,為了提高效率又在小組內部分成兩個團隊來完成不同工作。具體分工如表1。
三、水樣的采集、處理及pH測量
負責水樣采集的同學根據要求,在濰河水利風景區核心區、濰河相州段、青墩水庫附近支流、三里莊水庫與扶淇河交匯處,每處具體確定5個采水點,每采水點直線距離大于20米,利用5月6、7日假期取得水樣,共計20瓶。5月9日,小組進行了水樣的測量與記錄。兩小組每小組負責10個水樣,對水樣進行過濾,將過濾后的水樣使用精密試紙測定溶液的酸堿性并記錄。
四、結果分析
(1)水庫水質明顯優于濰河流域水質。兩個水庫的數值酸堿性比較理想,明顯優于濰河水水質。兩個水庫均為飲用水水源地,水庫上游保護力度都較大,如三里莊水庫緊鄰市區,由于近年來市政府對其上游的常山等地加大綠化力度,雖然受到市區的一些影響但水質仍然較好,而濰河作為主要流經市區的河流,雖然采取保護措施但水質仍較差,其比水庫水的堿性強,證明有生活污水等注入。
(2)非居民區附近水質優于居民生活區附近水質。濰河風景區因離市區較近,水質比濰河相州段稍差,而三里莊水庫因離市區較近,水質也比青墩水庫差。濰河水利風景區與三里莊水庫位于市郊邊緣,水質比遠離市區的河段、水庫水質有一定下降,這證明居民活動對水質的好壞影響比較明顯,這不僅是居民生活污水等的排放問題,此外,居民聚集區空氣質量差、粉塵含量高等都可能對水質造成影響。
(3)同一河流不同流域水質好壞有區別。濰河水利風景區位于相州段上游,水質較差,向下游到相州段有所改善,這說明河流本身有一定的自我凈化能力,但這種能力有限,水質改善不明顯。
五、意見及建議
雖然諸城市的水質從酸堿性看比較理想,但為了使諸城的水資源得到更好保護,調查小組建議:在水源地上游植樹造林;減少水源地附近居民數量;減少污水的排放;人人節約用水;發展生態農業,減少沿岸農田農藥和化肥的使用量;定期清理河道等。
一、當前我縣地稅稅收執法人員基本情況和特點
我縣地稅稅收系統共有XXX人,其中稅收執法人員XXX人,在城區XXX人,在農村鄉鎮XXX人??偟恼f,城區稅收執法力量較強,農村鄉鎮稅收執法力量薄弱。我縣地稅主要征管的稅費有: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等,另外還承擔著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保障金等征收工作。
近年來,我縣地稅稅收執法人員能夠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落實稅收征管法,積極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行政,提升稅收管理水平,努力克服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堅定信心,攻堅克難,做了大量的工作,努力完成地稅入庫任務,為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支援地方經濟建設與社會事業發展,作出較大的貢獻。
二、當前我縣地稅稅收執法人員存在的問題
1、執法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我縣地稅稅收執法人員素質總體還不能適應當前地稅工作需要,稅收業務素質精、處理工作能力強的人員不多,在基層執法活動中,時常出現執法文書使用不當,程序違法等情況。對學習不夠重視,特別是45歲以上人員,缺乏學習進取精神,學習業務知識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強,因而造成精通稅收知識、財務知識和計算機知識的執法人員所占比例不高,難以適應不斷發展的地稅工作新形勢。
2、存在執法不作為和執法隨意性的現象
當前稅收執法程序較為繁瑣,取證困難,因此,相當一部分稅收執法人員存在畏難情緒,寧可不作為,也不愿意承擔責任。在執法不作為的情況下,又存在稅收執法人員執法隨意性的問題。在執法中,經常出現延期審批待批文書、逾期申報沒有按時催報催繳、逾期納稅沒有責令限期改正等過錯。在制作文書時,存在文書填寫、使用不規范、項目不全的問題,如缺少字號、日期,加蓋與權限不相符的公章或者未按照規定時限下達文書等。
3、執法人員依法征稅意識差
一些稅收執法人員依法征稅意識差,在征稅中不是以法律為準繩,而是唯任務,想法逃避責任。在執法中表現為該查的不查,當管的不管,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隨意處理或擱置稅收執法權,將稅收執法的公共權力當作個人私權濫發號令,收“人情稅”、“關系稅”的現象禁而不止。
三、產生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1、稅收執法人員愛崗敬業、公正廉潔高效不夠
做好地稅征收工作,獲得納稅人的滿意,構建和諧地稅,需要公正廉潔高效的征收工作,但目前在這方面存在較大差距,部分稅收執法人員職業道德不高,精神文明意識不強,還沒有真正做到愛崗敬業、公正執法、誠信服務、廉潔奉公。個別稅收執法人員甚至營私舞弊,枉法貪贓,極大損害地稅部門的公信力,在納稅人造成極壞影響。
2、稅收執法人員提升素質力度不夠
要做好新時期的地稅征收工作,需要高素質的稅收執法人員,就需要不斷學習,掌握稅收政策知識與稅收業務技能。但目前這方面情況不容樂觀,相當數量的稅收執法人員習慣于傳統的工作思路和征管方式,只求于掌握最簡單、安排性的工作,缺乏自覺學習完善的意識,不能及時更新稅收業務知識,不熟悉各類新頒布稅收規定,甚至有的執法人員根本不知道新頒布的稅收規定,從而造成執法偏差和過錯。
3、接受監督意識不強
部分稅收執法人員還沒有轉變稅收執法理念,自覺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接受監督意識不強,總以為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接受稅收執法監督是自己戴“緊箍咒”,自己找麻煩,自己整自己,存在消極對待的情緒。
4、稅收執法監督內容不健全
雖然當前強調了稅收執法監督,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規定,但總體說,做表面文章多,實際稅收執法監督內容不健全,有的稅收執法監督面太廣,針對性不強,抓不住實質問題;有的是太簡單、太籠統,起不到檢查監督的作用。
5、稅收法律保障不夠
要做好地稅征收工作,維護稅法的嚴肅性,需要稅收法律來保障,要有完整的稅收司法保衛體系,但目前該體系建設還處于摸索階段,沒有真正建立健全,造成稅務機關的司法權力有限,使得稅收的偵察、詢問等權力缺乏剛性和力度,造成了稅收違法犯罪案件立案難、偵破難、審理難、執行難。
四、解決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1、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切實提高執法能力
隨著稅收事業的深入發展和稅收法制的逐漸完善,對稅收執法人員的素質要求也越來越高,需要掌握的知識除了稅收業務本身外,還需要掌握財經、法律、司法、計算機等多方面知識,除了能夠按部就班、規范操作外,還需要有分析、預測、應急處理的能力。為此,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切實提高稅收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要組織稅收執法人員系統全面學習《稅收執法范本》、《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等稅收法律法規,有計劃地開展稅政、征管、稽查、計算機和文秘等知識的培訓,充實稅收執法人員的理論知識,提高政治思想覺悟與業務素質,提升執法水平。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廣大稅收執法人員牢記“兩個務必”的要求,認真算好政治、經濟、人身和家庭“四筆賬”,嚴格執行各項廉政規定,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的侵蝕,建設一支思想、作風過硬、精通稅收政策業務,能打硬仗的稅收執法隊伍。
2、正確處理好執法與服務的關系
正確處理好執法與服務的關系,二者不可偏廢。稅收執法人員一是要轉變陳舊觀念,增強服務意識。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與時俱進,轉變陳舊觀念,增強服務意識;二是必須牢固樹立依法治稅、依法行政的觀念,維護稅法的尊嚴和權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避免執法的隨意性。在正確處理好執法與服務的關系的同時,要加強程序教育,規范程序設置。執法程序是稅收執法人員實施行政行為時應當遵循的方式、步驟、時限和順序,是限制稅收執法人員隨意執法的前提,是保證執法相對人權利的關鍵,是公平和效率的平衡機制。要加強對稅收執法人員的程序培訓,通過培訓使稅收執法人員對于執法程序有一個系統的理解。要理順現行的一些不規范的程序設置,避免因程序設置本身的不科學、不規范而產生的問題。要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凡涉及納稅人的權利義務的,除法律法規規定應該保密的,都要向社會公開,依法允許查閱,加大外部監督的力度。
3、轉變思想,大力弘揚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精神
“法治、公平、文明、效率”是新時期的治稅思想,規范稅收執法行為,是地稅部門建設稅收文明的必由之路,要加強對稅收執法人員的教育與引導,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樹立七種治稅觀念。一是樹立責任本位觀,要由傳統的權力本位向責任本位轉變,要把責任分解落實到每一個工作環節,切實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侵權須賠償;二是樹立正確的收入觀,堅持按經濟發展狀況來確定稅收收入任務,“有稅不收”或“收過頭稅”都是違反稅收治稅原則的,要提高稅收收入質量,提高信息化運用水平,為組織收入服好務,增強收入的科技含量,努力提高宏觀稅負水平;三是樹立正確的服務觀,要堅持管理與服務并重,在執法中服好務,在服務中執好法。要在執法中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便民的原則,維護和尊重納稅人的權利;四是樹立正確的稅收成本觀。既要堅持依法行政,依法征稅,又要注重科學管稅、注意節約稅收執行性成本和稅收遵從性成本。簡化手續,方便納稅,提高行政審批效能,節約稅收成本,提高科學管稅水平;五是樹立正確的誠信觀,要堅持誠信的稅收執法理念,構建和諧征納關系,提升社會公信力;六是樹立合理行政觀,對有多種方式能達到行政目的的,應采取對納稅人權益損害最小的方式。要規范和約束自由裁量權,對納稅人性質和情節相同的違法事實,應當給以公平、公正的處理,而不能畸輕畸重;七是樹立程序否決觀。程序正當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執法程序是否合法,直接影響到整個執法的合法性,要始終堅持“步驟不能省略、順序不能顛倒、方式不能改變、時限不能縮短”的稅務行政執法程序。
4、統籌懲戒與激勵,建立健全完善的責任落實機制
要加大稅收執法監督檢查的力度,開展常規執法檢查與信息化檢查相結合的日常執法檢查,嚴格落實過錯追究,尤其要認真查處行政執法中的問題,分清責任,嚴肅處理,真正實現權力分解和制約。在稅收執法中,要進一步完善稅收執法的監督檢查機制,做到“崗位、責任、考核、獎懲”四落實,對稅收執法的事前、事中、事后進行全方位的監控并增強稅收執法公開的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要加強黨風廉政和職業道德教育,強化稅收執法人員的公仆意識,堅決杜絕和嚴肅查處稅收執法人員辦人情稅、關系稅等各類違紀違法案件,切實提高稅收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與業務技能。除公開執法依據、程序外,還對執法結果包括定稅結果和處罰結果等予以公開,全方位接受納稅人監督。要落實考核監督結果,統籌懲戒與激勵,建立健全完善的責任落實機制與獎懲處理機制,追究過錯責任不能只與經濟掛鉤,還要同稅收執法人員職務的升遷、培訓、進修相關聯,加強懲處力度。對執法能力強、執法無過錯的稅收執法人員要予以對應的獎勵,充分調動其正確執法的積極性
5、兼顧效率與公平,努力營造和諧的執法環境
稅收執法人員在稅收征收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廉潔、高效”,獲得納稅人的滿意,打造和諧地稅,離不開良好的執法環境。在加強稅收執法隊伍建設中,必須加強和同步開展執法環境建設,要做到兩不誤,兩促進。在開展執法環境建設中要做到三點:
一要處理好依法治稅與稅收計劃的關系。稅收計劃制定應逐步改革“基數法”,以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為原則,以經濟發展狀況為依據。同時,改革對稅收執法人員的考核辦法,把稅收征管質量的考核重點放在是否做到應收盡收,是否嚴格執法,而不是單純考核稅收任務,以入庫稅額大小論英雄。
目前,區在建及擬建拆遷安置房項目有化家湖小區、鳳凰新村、新安小區、區拆遷過渡安置房工程、松山花園、豐山小區、洪莊農民公寓、明珠小區、區廉租房工程、花園等10個小區。鎮建設的有化家湖小區、鳳凰新村、新安小區,其中:化家湖小區由華松建筑公司承建,1期已完工,2期已封頂,共20棟,住宅面積28000平方米,工程造價約2400萬元。新安小區由敬亭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濉溪縣東方建筑有限公司承建,住宅面積92600平方米,工程造價約9300萬元。洪莊村建設的有洪莊農民公寓,由合肥鵬程建筑公司承建,1、2期已完工,3期正在建設,住宅面積43435平方米。吳山口村建設的有明珠小區,由濉溪縣宏祥建筑公司承建,1期已完工,2期正在建設,住宅面積50000平方米。村建設的有花園,由淮南長青建筑公司、濉溪縣東方建筑有限公司承建,住宅面積238428平方米。
根據調查,目前在建拆遷安置房預計工程總造價約44700萬元,如果施工企業稅收報驗登記手續齊全,能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涉稅資料的,地方稅收綜合征收率為3.82%,實現地方稅收入1700萬元;如果施工企業稅收報驗登記手續不齊全,不能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涉稅資料的,地方稅收綜合征收率為5.82%,實現地方稅收入2600萬元。
二、存在問題
(一)政策理解存在偏差。部分項目工程的建設方和納稅人,對拆遷安置房、安居房和農民自建房的概念及稅收政策的理解有所混淆,認為在施工環節,可以不繳或者免繳有關稅收,因此在稅收執法過程中存在抵觸情緒,給稅務部門帶來很大阻力。
(二)納稅人稅法意識淡薄。部分鎮政府、村組織作為建設方以及施工單位稅收法治意識淡薄,在調查中發現:有些鎮(村)出于招商和建設單方考慮,私自承諾給施工單位稅收上的優惠和減免;有些建設方在預付或結算工程款時不能及時的向工程隊索要發票或者不要發票,以白條入帳,造成稅款不能及時入庫或者流失;以建筑材料購買發票代替建筑安裝業專用發票;外來施工單位、個人用外地發票領取工程款、抵扣違約金、罰金等;對應隨建筑安裝營業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代扣代繳的所得稅沒有及時征收及代扣代繳。
(三)賬務處理不規范。有的建設單位為了自已的工程進度,或是為克服資金不足,與施工單位形成默契,付款時,在帳務處理上不按“預付工程款”進行賬務處理,而是以“暫借款”支出,不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有些建設方由于資金壓力,在施工過程中由工程承包方墊資,有的施工單位不能按工程進度領取工程款,有的工程完工后依然拿不到全部工程款,便不進行工程結算,給稅款的催繳帶來難度。
(四)未按規定報驗登記。部分外來施工企業不按稅務機關的規定進行報驗登記,或者登記不及時,給稅務機關的征收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難度,造成了稅款不能及時、足額入庫。
(五)涉稅信息共享不夠。協稅護稅網絡不健全,信息交換不及時,使稅務機關無法及時準確掌握工程的立項、招標、開工、資金投入、合同承包、工程進度等情況,給稅收征管帶來被動。
三、法律依據
(一)協稅護稅法律依據?!抖愂照鞴芊ā返谖鍡l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征收稅款。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第六條規定“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這就充分說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社會有關團體(單位)均有義務支持、配合稅務機關執行法定公務,大力參與協稅護稅助稅活動,共同維護國家稅法。作為稅務機關也應積極主動與之建立協稅護稅網絡,以推動和建立整體稅收工作的開展。
(二)納稅主體明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和該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條例第一條所稱條例規定的勞務是指屬于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的規定,在區進行拆遷安置房建設的施工單位為納稅主體,在施工環節繳納營業稅及其他各稅。
(三)違反稅法承諾無效。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條“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和《實施細則》第三條“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作出的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一律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并應當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納稅人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其簽訂的合同、協議等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一律無效”的規定,任何鎮(村)組織為了招商和項目建設的需要,與施工單位承諾的稅收減免協議或約定均無效。
(四)施工企業需報驗登記。根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在同一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的規定,在區從事建筑安裝工程開發的外來的施工企業,應及時向區稅務機關進行報驗登記。
(五)按規定使用管理發票。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第二十一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和第二十二條“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的規定,在建筑安裝工程預付或結算工程款時,施工單位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合法發票作為報銷憑證。
四、建議措施
(一)有的放矢,加大宣傳力度。一是針對工作中暴露出的稅收法制意識薄弱的問題,有針對性的對鎮(村)領導干部、財務人員和建筑施工企業的相關人員加大稅收法律的宣傳力度,提高稅法的遵從度,促進征納和諧。二是加大發票開具、使用、保管以及發票違章處罰等知識的宣傳力度,重點是加強對付款方發票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稅收是國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最主要形式,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國家實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杠桿。新形勢下,中國稅收環境的變化推進了中國稅務工作法制化的進程,也對稅務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诖?,筆者所在團隊于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7月1日對廣西地稅系統部分市局執法人員隨機進行了問卷調查,以期探究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提高稅務執法人員法律素質的方法和途徑。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120份,有效回收問卷114份,有效回收率為95.0%。
一、對問卷調查結果的分析
第一,稅務執法人員法治理念現狀。
稅務執法人員樹立法治理念,要求稅務執法人員謹遵法律原則和法律目標去把握稅收法律事物,唯法至上,正確處理稅務執法當中的各種法律關系。從調查的總體情況看,62.7%的受訪者對法律理念有了正確的認識,但仍有37.3%的受訪者顯示出了混淆或模糊不清晰的狀況。分項調查中,如表1所示:
表1 廣西國稅執法人員法治理念潛在認同度調查
法治理念內容 潛在認同數 潛在認同度
法律至上理念 110 96.5%
權力制約與權利保障理念 46 40.4%
司法獨立理念 103 90.4%
法律普遍性理念 111 97.4%
程序正義理念 33 28.9%
由上表可知,受訪者對于上述五項法治理念的內容中,對于法律至上理念、司法獨立理念和法律普遍性理念均顯示了高度的潛在認同感,潛在認同度均在90%以上。而對于權力制約與權利保障理念及程序正義理念則顯示潛在認同度較低。
第二,稅務執法人員稅務執法能力知識現狀。
稅務執法人員的稅務執法能力的高低,直接決定著我國稅收制度運行的關鍵環節能否有效運作、國家經濟體制發展的穩定和發展以及稅法主體權利的維護。我們的調查活動針對稅務執法人員的執法知識,從以下幾個內容展開調查:
對于行政法基本理論的法律知識內容,71.9%的受訪者的掌握熟練,25.8%的受訪者的認識則較為模糊,2.3%的受訪者掌握較差。
對于稅務行政處罰知識的掌握程度喜憂參半,受訪者部分知識掌握得很熟練,而部分則不然:114名受訪者中,只有不到半數(45.6%)對稅務行政處罰體系有一個全面而正確的理解和掌握。
對于稅務行政強制方面的法律知識,絕大多數受訪者掌握知識的程度并不系統。大多數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114名受訪者中,有102人知曉在行政強制當中稅務執法人員應有的權力和職責,但僅有14人明確知曉具體行政行為相對人所擁有的權利。
對于稅務行政復議方面的法律知識,僅有40.4%的受訪者概念清晰且能正確理解,結果有些差強人意。例如:當被問及“某次稅務稽查活動中,行政相對人乙打傷了稽查人員甲,公安機關認定以乙“妨礙公務”,對乙處200元罰款。甲認為處罰過輕,該如何做?”時,有76.4%的受訪者選擇了“甲對乙受到的處罰決定可先申請行政復議,如對復議決定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殊不知,在公安機關所做的對乙的處罰,甲既不能申請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他只能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為自己爭取權利。
對于稅務行政許可方面的法律知識,114名受訪者當中,有112名知曉稅務行政許可的相關法律條文,但在一些稅務行政許可實務當中出現的問題處理上,僅有13.2%能夠給出正確且完滿的處理方式。
第三,納稅執法人員對稅法相關程序了解情況。
正如之前第一部分的調查結果所顯示,我們的執法人員法制潛在認同度中并不太重視“程序的正義性”。本次調查中,共有8道問題涉及到了稅法程序,受訪者回答正確的概率分別是:78.1%、76.3%、81.6%、81.6%、21.9%、75.4%、5.3%及1.67%。有59.6%的受訪者認為“行政機關做出的準予行政許可決定,除涉及國家秘密的,應一律公開。”這部分受訪者忽略了另外兩個不能公開的情形,即“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由此可見,我們的執法者在一些具體的程序問題上,理論功底不夠扎實,對于相關法律程序掌握得不夠全面。
綜上所述,此次調查暴露出目前廣西地稅系統執法人員法律素質存在著法律知識掌握不系統,執法能力有待提高等問題。
二、調研樣本中發現的問題分析
課題組在通過問卷調查,統計分析,梳理出問題后,進一步針對問題,召開小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方式進行深入調研,探究問題原因,歸納如下:
第一,稅務執法人員執法理念更新遲滯。
30多年來,稅收立法的不斷完善,帶來的是稅收執法理念的重大轉變:由“治民”轉向“治權”、由單純維護國家利益轉向國家個人利益兼顧,由事實上的計劃管理轉向法定程序化的公開管理,由“人管人”轉向“制度管人”,由權利本位轉向社會責任本位等等。然而,稅務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更新表現出了滯后現象。長久以來,他們保有著適應原先制度的執法思維方式和套路,主要表現為:認為“執法”即“”;認為“執法”即“執權”和“管人”;認為“執法”即單純的職業;認為“執法”即“利己”和“實用”。在我們的調查中,調查對象所顯示出來的“權力制約與權利保障理念”缺失一定程度上印證了上述原因。
第二,日趨復雜的稅收執法環境。
隨著中國社會大發展時期的到來,稅務執法人員所面臨的稅務執法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且日趨復雜,諸如稅務法律體系愈發龐雜,造成一些稅務執法人員進行稅務執法過程當中,面對執法沖突、執法依據等具體的法律問題,難以快速準確地找到解決辦法;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使“地方政策”凌駕于稅收法律之上,造成稅務執法人員執法不嚴;公民納稅意識淡薄等,使很多稅務執法人員無所適從。
第三,稅務執法隊伍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依法治稅”還需要一支法制觀念強、稅收業務精的執法隊伍。而當今稅務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極大影響了依法治稅的形成。稅務執法人員雖對稅收基本知識掌握熟練,但缺乏基本的法律素養和系統的法律知識,時有曲解和肢解法律法規的現象,更無法融會貫通地運用法律理念去處理稅收執法事物。對此,大多稅收單位采用的是擴大人員編制的外延式方案來緩解稅收人員執法能力低下問題,但治標不治本。內源性的問題還需內源性的改革來解決,提高現有稅收執法隊伍的法律素質,挖掘內部潛力才是正解。
第四,法制培訓機制亟待完善。
在調查中,許多基層稅務執法人員都迫切希望能夠得到及時有用的法律知識培訓,更新陳舊觀念,掌握新知識,提高自身素質,適應時展。
三、建立和完善廣西地稅系統執法隊伍培訓管理考核制度
提高廣西地稅系統執法隊伍的法律素質,當務之急就是要建立和完善稅務本系統的法律培訓管理考核機制。完備的培訓管理考核機制應分為培訓、管理以及考核三大塊:
第一,建立健全法律培訓機制,全面提高稅務執法人員素質。
首先,開展應用培訓,關鍵在于講求培訓的實效性。在培訓內容上,應依據崗位的需求,按需施教。在培訓對象上,應按照文化基礎、專業、特長等,將受訓對象加以區分,以提高培訓效率。在培訓時長設計上,應根據培訓對象的法律素質高低不同分為長期、中期和短期培訓。
其次,注重骨干法律人才培養,使其在整個執法隊伍當中起到先鋒帶頭作用。結合工作實際,重點選擇部分有培養潛力的人才,送至政法類院校進修,切實提高其法律素養。學成后,可安排至稅收執法部門的重要崗位,做好稅收執法當中的法務工作,甚至是領導崗位。
第二,實施專業化執法資格能級管理,促進執法人員自我促進和提高。
將執法能力和水平依照分成若干個級別,以該標準作為執法人員業績評定考核的綜合指標之一。稅務執法人員須通過業務考試和綜合業績考核等方式來獲取級別。此種能及管理方式實為一種激勵競爭機制,敦促稅務執法人員通過努力工作和涉獵稅收法律知識,達到理想的執法資格級別,從而晉升到較高的職位。相反,如若工作不認真努力,不及時更新法律知識,出現錯誤執法的人員,可能會被降低級別,進而可能帶來的是降級減薪。這樣,動力與壓力并存,可最大程度增強執法人員的法制責任意識,在法律學習當中變被動為主動,形成一股愛崗敬業的良好風氣。
第三,嚴格執法責任追究,敦促稅務執法人員不斷提高法律素質。
通過制度的約束,嚴肅執法紀律,嚴格追究錯誤執法行為。從以下四方面監督稅務人員執法狀況,對存在執法錯誤的人員予以在經濟、紀律、行政上的處理,必要時,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以促使稅務人員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和素質:
一是合理設置崗位。合理設定執法崗位,采取“一權多崗”的設置,使一個權力達到“分權制約”的效果,實現執法人員之間的相互監督和制約。
二是明確崗位職責,規范崗位體系。每一個崗位的工作標準和職責權限都應該根據案件數量、執法效果、群眾滿意度等指標進行標準化構建,科學設置崗位職責。
三是強調責任追究制度,嚴格遵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法及相關規定制定責任追究措施,通過扣發崗位津貼、降低執法資格能級、取消執法資格以及紀律行政處分等方式,約束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
四是科學監控和整體把握。對每個崗位及個人的工作情況,稅務領導干部應心中有數,及時掌握各執法崗位及其工作人員的執法質量,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問題,最大限度消除執法隱患,避免因執法錯誤造成的重大損失。
四、小結
【關鍵詞】 高脂血癥;血糖;高血壓病;代謝綜合征;患病率
血脂代謝紊亂可直接導致冠心病、腦梗死、外周動脈粥樣硬化等疾病的發病率增高,代謝綜合征(MS)可直接導致嚴重心血管疾病發生并造成死亡。2004年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學分會提出了我國人群MS的診斷標準[1],寶雞地區尚無大規模人群中按CDS標準診斷MS的報道,因此進行血脂紊亂、糖尿病、高血壓、MS患病情況的調查分析,旨在對高危人群進行干預,為心腦血管疾病的綜合防治提供科學依據。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2008年4月至2009年9月在寶雞市第二人民醫院健康體檢者,共計21237例,年齡18~90歲,男13729例,女7508例,平均年齡42歲,并按不同年齡將其分為6個組,18~29歲、30~39歲、40~49歲、50~59歲、60~69歲、70歲以上者。職業類別有工人、機關干部、文教衛生、銀行職員等。其中有549例(2.6%)服用降糖藥或注射胰島素,1720例(8.1%)服用降壓藥,1023例(4.8%)服用降脂藥物治療。
1.2 問卷調查與體格檢查 包括年齡、性別、糖尿病、高血壓及高脂血癥疾病史、用藥史等,檢查身高、體重、血壓測量。調查人員均為經過統一培訓的醫院醫務人員。BMI=體重(kg)÷身高(m)的平方(kg/m2),BMI在18~23之間為正常,BMI≥24為超重,BMI≥28肥胖[2]。
1.3 標本采集、運送和檢測 坐位采集空腹12~14 h后的靜脈血液3 ml,室溫靜置,凝集后分離血清,4 h內完成檢測。血糖(FBG)、甘油三酯(TG)、總膽固醇(TC)測定采用酶法[3],試劑來自3v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C)、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采用勻相法,試劑及定標液來自日本第一化學試劑公司。本室常年參加陜西省室間質評活動,測定結果均為優秀。
1.4 診斷標準 MS診斷標準參考文獻[1]。血脂異常根據1997年全國血脂異常防治建議標準[4]。
1.5 統計學分析 所有資料均由雙人錄入Excel 2000,建立數據庫。統計學處理采用SPSS 11.0統計學軟件,正態分布資料采用(x±s)表示,非正態分布資料以中位數表示,率的比較用χ2檢驗。
2 結果
2.1 受試者21237例的平均血脂、血糖水平和一般資料,見表1。
2.2 各種代謝異常的患病率
2.2.1 血脂、血糖異?;疾÷?見表2。
受試者至少具有一種血脂異常者7929例,檢出率37.3%,男40.5%(5554例),女31.6%(2375例)。有6329例(46.1%)的男性和2721例(36.2%)的女性有一項或以上的血脂濃度高于合適水平,總檢出率9050例(42.6%)。
2.2.2 高血壓、MS、超重/肥胖的檢出率,見表3。
2.3 年齡、性別分層后各種代謝異常患病率,見表4。
由表4可見,40歲以上組的各項患病率隨年齡增長而增高,且男性明顯高于女性(P
3 討論
MS是高血壓、血糖異常、血脂紊亂和肥胖癥等多種疾病在人體內集結的一種狀態,直接導致嚴重心血管疾病的發生并造成死亡,同時它也是一種可預防控制的疾病。近20年來,隨著中國人群生活結構及生活方式的明顯變化,使超重/肥胖、血脂紊亂、高血壓、糖尿病患病率明顯增加。采用我國CDS診斷標準,本次調查顯示寶雞地區MS在人群中的患病率較高為11.6%,男性患病顯著高于女性。超重、肥胖、高血糖、高血壓、高TG 、高TC、高LDL-C、低HDL-C血癥患病率分別是19.9%、7.7%、5.0%、16.1%、24.7%、12%、13.2%、4.2%。
多數人習慣將高血糖、高血壓、高脂血癥獨立看待,特別是對高脂血癥中的高LDL-C、低HDL-C被檢者和部分醫護人員往往忽略不管,認為只要TG、TC正常就沒有問題。本次調查顯示女性50歲后高LDL-C患病率超過30%,男性40歲后患病率20%,女性明顯高于男性。HDL-C在一個很窄的范圍內與冠心病危險呈負相關,HDL-C
MS中最常見的代謝異常組合有三種:超重/肥胖+高TG+低HDL-C;超重/肥胖+高TG+高血糖;超重/肥胖+高TC+高血壓,因此肥胖可直接帶來高MS風險。本次調查顯示40歲以上組的高血糖、高TC、高LDL-C、高血壓、MS患病率隨年齡增長而增高。它的每一種組分都是心血管病的危險因素,因此應將該類人群作為重點預防心腦血管疾病的極高危人群,對人群實施健康教育及行為干預,進行早期識別和重點預防,指導他們形成并保持科學的生活習慣,進行膳食平衡營養教育,積極進行體育鍛煉,保持樂觀向上的精神是防治MS的基礎和預防關鍵,有效控制體重,減輕胰島素抵抗,良好控制血糖,改善血脂紊亂,控制血壓是應對MS的最佳方案。特別對于還沒有達到MS高發且易于干預的中青年人群,應加強血脂檢測并指導合理膳食和體育鍛煉,以降低高脂血癥和心血管病發生。
參 考 文 獻
[1] 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學分會代謝綜合癥研究協作組.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學分會關于代謝綜合征的建議.中華糖尿病雜志,2004,12:156-161.
[2] 中國肥胖問題工作組數據匯總分析協作組.我國成人體重指數和腰圍對相關疾病危險因素異常的預測價值:適宜體重指數和腰圍切點的研究.中華醫學雜志,1988,68:327-331.
[3] 全國臨床檢驗操作規程.東南大學出版社,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