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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組織保障
從事城市地下管線普查的監理單位,在接受建設單位委托任務后,首要工作就是按照投標文件的承諾,在工程實施區域建立項目監理部,配齊項目監理班子。任命素質高、監理經驗豐富、技術水平高、在行業內享有很高威望的專業技術人員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由于地下管線普查工程涉及物探、測量、計算機等多種學科,在監理人員組成上要充分考慮到各個專業的配比,合理配置各監理崗位的人員數量,且所投入的各級監理人員均應取得與其工作相對應的由國家認可的技術資格。建立健全以總監理工程師為領導的項目監理組織機構,發揮各自專業的優勢,履行監理的各項職責,為業主提供一流的監理技術服務。
1.2設備保障
配備先進、科學的檢測設備是做好監理服務的技術基礎。城市地下管線一般埋設于城市各級道路路面之下,有不可見的隱蔽性,受地理環境等工作條件和目前探查技術手段的局限,各環節存在的質量隱患都可能造成不可預測的工程事故,因此,為了確保如期高質量地完成普查監理工作,除了配備高素質的監理班子外,投入先進、科學的檢測設備,對管線普查工程監理極為必要。
2質量與安全保證體系
2.1質量保證體系
為確保給業主提供優秀的成果和優良的監理服務,監理單位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網絡和質量保證體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和項目技術負責是監理項目質量直接責任人;各專業監理負責本組質量把關,保證各級監理員嚴格按《監理導則》和《技術規程》的要求實施全過程質量控制。監理部監督探測單位的三檢情況并督促其落到實處,工程施工的每一環節始終處于“受控”狀態,從而保證了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
2.2安全保證體系
管線普查監理單位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組織機構,成立以總監理工程師為組長的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置專職安全員,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認真落實各專業監理的安全職責,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自作好本崗位的安全工作。監理單位在做好工程質量、進度監控的同時,要加強對探測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具體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保障人身安全、儀器設備安全、管線設施安全和周圍群眾的安全。監理人員巡視時,要嚴格監督探測人員是否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發現問題立即糾正,杜絕安全事故,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3過程控制與協調
3.1過程質量控制
在普查項目實施過程中,經常性地進行安全目標值、質量目標值、進度目標值、投資目標值與實際安全目標值、實際質量值、實際進度值、投資支出值進行比較,如發現偏離目標,則采取糾偏措施,以確保項目總目標的實現,這就是地下管線普查工程項目過程控制。監理受業主的委托以合同為依據,對地下管線普查項目實施進行監督與管理。控制是監理任務的核心,從根本上講沒有控制就沒有監理,控制是項目監理目標實現的重要保證,是其目標實現的必要手段。在地下管線普查工程實施過程中要使監理控制有成效,就必須堅持控制程序化、標準化和科學化。過程質量控制監理要貫穿始終。
3.2溝通與協調
做好溝通與協調,也是監理單位的職責所在。監理單位在開展協調工作時宜采用會議(例會)協調、現場協調和書面三種協調方式,具體方法的運用要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在管線普查工程中,監理單位要積極履行溝通與協調的職能,積極協調業主單位與探測單位、探測單位與權屬單位的關系,發揮橋梁紐帶的作用。
4服務化的監理模式
4.1嚴格監理、熱情服務
監理人員應嚴格遵守監理的職業道德,做到守法、誠信、公正、科學,按照“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的監理原則,明確崗位職責,努力做好項目監理工作。做好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施工安全和工程費用的四大目標控制。監理人員還應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積極主動、勤奮刻苦、虛心謹慎地工作,依法履行監理職責,成為業主的忠誠顧問,積極維護業主和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真正做到干一方工程,讓業主放心,讓施工單位安心。
4.2“防檢幫”結合的監理模式
“預控為主,檢驗為輔,安全第一”是地下管線普查工程監理的基本方針,必須積極貫徹執行。同時,也應該樹立“預防為主,檢驗為輔,積極幫助”的‘防檢幫’監理服務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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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機動車數量增加,城市交通壓力增大
目前,在現代化城市發展的背景下,城市建設規模不斷擴大,不僅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還改善了人們的生活方式。人們對交通工具舒適、便捷的要求,導致城市私家車數量的增加。隨著城市人口數量不斷增加,城市交通所使用的能源也大量的增加,這樣就會給城市帶來一定的壓力。
1.2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較落后
由于交通運輸業對城市經濟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了確保城市經濟的發展,就需要相關單位做好對城市交通的管理工作。目前,對于交通管理單位,相關的節能法對其要求的責任及義務較少,國家還需對交通運輸業制定一系列完善的管理體系,交通管理還需要提高公路的運輸效率,這樣就才會減少公路資源的浪費。
2低碳交通所具有的特征
1)系統性。低碳交通是一個整合系統,這就要求各種交通方式的組合效率和整體優勢得到有效的發揮。就交通方式而言,任何的一種交通方式都不能取代其他的交通方式。
2)雙向性。低碳交通具有供給、需求兩方面的內容。就供給而言,為其提供一個低碳的交通運輸服務體系,不僅是基礎,還是硬件。就需求而言,則需要一種公眾更新傳統的觀念,其出行方式需要理性選擇,不僅是補充,還是軟件。所以,做好系統內供需的平衡,才可以提高城市化交通的低碳化理念。
3低碳理念的城市綜合交通工程規劃設計
3.1綜合交通運輸通道規劃
綜合交通運輸通道規劃就是將各種方式基礎設施、通道資源的合理配置進行合理的安排,更好地運用各種運輸方式的優勢以及通道資源,這樣可以提高綜合交通體系的低能耗、低污染及低排放。
1)要科學合理地利用地理條件,對江河、水網發達地區的內河水運進行主要的開發,對水運通道的形成具有一定的作用。
2)要利用軌道交通的優點,做好城市密集地區城際軌道交通網的建設,還要做好城市中心區和周邊衛星城兩者之間城市軌道交通網的建設。
3)對于主要綜合運輸通道公路、鐵路、內河及航空等做好統籌規劃、標準選擇及建設的時間等,要利用好各線路之間的關系。
4)對交通和土地利用兩者之間的聯系進行充分的考慮,集約利用土地的建設應該作為首要的考慮因素。另外,還要對城市密集地區鐵路、城際軌道及高速公路線位選擇進行深入的研究。
3.2綜合交通樞紐的規劃
綜合交通樞紐是在綜合交通網絡節點的基礎上形成的客貨流轉換中心。應該對規劃綜合交通樞紐的綜合交通樞紐站場、集疏運網絡的建設進行充分的研究,這樣就可以提高綜合交通體系的高效能以及高效益。
1)綜合交通樞紐站場建設。對于綜合交通樞紐站場是以中心城市為中心進行綜合客運樞紐的建設。以建設民航、公路及鐵路等各種方式集約布置,以及立體化布局的綜合客運樞紐為主要的考慮目標,這樣就可以推進地鐵、公共汽車等城市交通的發展,為提高綜合客運樞紐站的立體化布局提供了依據,還可以實現城市交通與對外交通的零距離換乘的目的。
2)樞紐站場的集疏運網絡建設。就貨運而言,需要對主要港口的疏港鐵路及內河集疏運通道進行重點建設,這樣可以對疏港公路具有良好的輔助。此外,還要對鐵路、公路貨運樞紐站場及干線路網銜接的城市道路建設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
4城市低碳理念規劃的策略
4.1對城市空間布局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
對于城市來說,需要建立科學合理、有序及穩定的高效空間結構,這樣可以避免城市交通擁擠及空氣污染等現象的產生,為城市運行的效率提供有力的依據,為減少城市能源的消耗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根據我國城市所存在的現狀,要對城市“攤大餅式”的現象進行有效的制治,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城市空間結構的優化。針對城市區域人口密集及城市過度集中的部分進行合理的疏散,對城市空間規劃進行合理的布局,這樣就能夠避免城市膨脹現象的產生以及減少城市的污染,為降低城市交通能源的消耗提供有效的依據。
4.2對城市產業進行合理的規劃
對于城市低碳理念來說,城市產業結構是關鍵性的因素,就需要對高碳產業進行有效的控制,不僅能夠強化經濟結構,還可以通過技術革新提高產業的轉型。另外,還需要相關管理部分進行有力的監督,對排放標準進行明確的規定。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其優勢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為產業的轉型奠定基礎,這樣不僅可以實現產業集聚,還對城市產業的規模發展具有一定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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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水利工程報告不完善是主要存在的問題,原因來自各方面:原因一前期工作經費不夠;二改擴建工程地質勘查資料不完善;三勘察任務不明確內容不詳盡;四勘查方法不合理;五地質勘察力度不足。因為地質勘查工作進行不全面,無法為工程再建設項目提供原有資料。
2地質勘察的具體工作要求和方法
對于水利工程的地質勘察階段可以分為四個它們分別是:規劃———研究———設計———施工,在地質勘查時必須保證各階段工作和設計要求相適應,每個階段的地質勘察任務必須嚴格按照合同進行,要明確設計意圖,清楚設計階段和各項技術指標的要求,熟悉施工圖紙,如果即將在野外進行勘察活動時,對前往地區的地質考察非常必要,收集資料和分析地形做好準備工作,為了進一步的了解當地自然條件必須結合實際的設計,編制出工程地質勘察總綱領。
2.1工程地質勘察大綱內容
工程地質大綱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1)進行勘察的主要目的、現場的工程情況和勘查主要的階段;(2)了解所要勘察地方的工作條件、地形和地質情況;(3)熟知勘察工作的內容使用方法和完成的工程量;(4)規定確定的計劃進度和竣工時間;(5)預算所需經費;(6)書寫勘察資料;(7)包含地質勘察工程繪制布置示意圖。在制定勘察總綱領時可根據實際的地質變化做出相應的調整。
2.2工程地質勘察的施工要求
工程地質勘察的施工要求首先是地質測繪的進行,根據勘察階段設定工程地質測繪的比例尺,也可以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和地點選取合適的比例;不論選取哪種比例尺,都必須有勘探點或者露頭觀察點表示在工程測繪的過程中。工程地質在測繪時可參考人造衛星、航空測量和地面攝像片遙感資料對地質解釋,解釋的結果可根據野外審核和檢驗。在水利工程的地質勘探過程中,保持適宜的巖土物性和場地地形,選擇適合的物探方法和應用物探技術。像常見的坑、洞、孔、井常被這些勘探工程綜合利用。在每次的施工前應對各類鉆孔進行施工程序設計和鉆孔的專業設計,并按原來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巖土試驗將原位測試和室內試驗相結合所使用的。通常室內試驗是土工試驗的基礎,輔助為原位測試。室內試驗以及原位測試在巖土試驗的眼中都是一樣的重要。不同試樣和原位測試點應該擁有地質代表性。
2.3工程地質勘察的編制程序
(1)對收集到的外業和試驗資料進行核實統計。這項工作的開展總是在外業進行完開始,在勘察前需要對各個資料進行檢查是否完善,尤其是實驗資料,可依據這些資料繪制測量結果表、勘探點(鉆孔)平面位置圖和勘察工作量統計表。(2)參考土工試驗和原位測試的相關資料,修正地質資料。這些工作的開展很重要很重要,在工作中卻是常常被工作人員遺忘。因此,實驗資料和野外定名出現不對應的現象,還出現了原位測試和砂土狀態的實驗資料不符合的結果,像一些野外定名為黏土的,實驗結果塑性指數不大于17;此外,野外定名是細砂的,根據實驗資料顯示是中砂的,它的顆粒含量以每顆0.25~0.5mm顆粒到達含量的50%以上;還有野外名為可塑性黏性土的,它的實驗液性指數不于0;野外名為稍密狀況的砂性土,砂性土的貫入擊數標準不大于10,野外定為淤泥或者名為淤泥質土的,實驗結果的孔隙比不到1;對于那些野外名為硬塑性黏性土的,小于18擊數。綜上所述產生這些矛盾是由于野外分層深度和定名具有不準確性,還有個原因是試驗資料具有不真實性,面對這樣的情況應該找出問題,及時的改正,讓實驗資料和巖土定名的數據結果達到一致。(3)描述鉆孔工程地質概況繪制綜合柱狀圖。(4)對巖土地質層劃分,繪制分層統計表,對數理統計。地基巖土的分層的適合性直接影響著評價好壞。所以這個工作需要按原因類型、地質年限、巖土特性、風化程度、狀態、力學特征進行全面的考慮,合理的規劃每個巖土層,根據數據繪制分層統計表,其中包含每個巖土層的埋藏條件和分布狀態的統計表,實驗測試和原位測試的物理力學統計表等。最后進行試驗資料的統計整理,計算分層承載力。(5)繪制工程地質剖面圖以及相關的專門圖件。(6)書寫文字報告,為了減少重復率就得按照以上的順序進行,避免出錯,提升工作效率是保證質量的大前提。對于勘察場規模大的場地或者地貌地質復雜的場地而言,可以采取有針對性的進行勘察例如分區勘察,最后做出評價。對于完整的工程地質勘察報告的書寫,它是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正文、附表、附圖、附照和插表。而對地質勘察要書寫的文字部分應包括該區域的地質情況、地質條件和地貌條件,還有地質勘察的結論和實施的意見建議等都是其中需要書寫的部分。另外,為了使報告更具有真實性,相應的加入一些和勘探有關的圖表數據等都會幫助提升內容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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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濟南
城市地下管線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被稱為城市的“血管”和“生命線”。因此,做好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關系到城市的安全運行,已成為當前和今后城市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然選擇。
一、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現狀
城市地下管線是城市的重要生命線,是現代化城市高效率、高質量運轉的根本保證。近年來,國內各城市結合道路改建擴建,不斷加大地下管線設施建設力度,城市綜合服務功能大大提升。以濟南市為例,目前濟南市共建有供電、供水、供暖、供氣、通訊、排污、消防、照明、寬帶等20多種地下管線,管網遍布整個城區,總長度約1萬公里,其中城區供排水、供暖、供氣管線的長度就達5,000多公里。這些管線涉及城建、電力、信息、廣電、鐵路、公安、軍事等多個部門,基本上由各權屬單位和各行業部門進行鋪設和管理。
濟南市和國內大多數城市一樣,都沒有建設像歐美城市那樣先進的地下綜合管廊(共同溝),各種管線都是平鋪直埋,密密匝匝像“蜘蛛網”一樣遍布整個城市,由于在地下管線建設方面缺乏統一規劃管理,因而導致道路隨意刨掘和“拉鏈工程”屢見不鮮,特別是野蠻施工造成地下管線受損事故頻繁。據不完全統計,2008年濟南市僅供水和燃氣管線受損事故就近600起,直接經濟損失約500萬元,間接損失高達數千萬元。如清河北路工程施工中,曾造成一直徑1,200mm的供水主管線“下折漏水”,致使周圍10km2范圍內停水或降壓,近1.2萬用戶停水。地下管線受損事故頻繁發生,嚴重影響了城市生產和居民生活,也嚴重損害了政府威望,社會各界對此反響很大。更為嚴重的是,地下管線受損還將給城市安全帶來巨大隱患。由于地下各種管線相互鄰近,其中一種管線受損,極有可能影響到另一種管線的安全,特別是電力、燃氣等高危性管線一旦發生事故,勢必出現連鎖反應,不僅財產損失巨大,而且還會嚴重危及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2009年3月27日濟南市歷下區漿水泉路一根直徑300mm的中壓天然氣管道被施工單位挖斷,直接影響了城市東部城區5,200多戶居民用氣,離事故泄漏點約30m處就有一個加油站,如果燃氣著火,其后果將不堪設想,這條管線在一個月內被同一家施工單位先后兩次挖斷。
二、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在城市快速發展過程中,地下管線受損有時是難以避免的,世界上任何一個大城市無一例外地都發生過此類事故。但地下管線受損事故頻繁發生則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從實際情況看,造成城市地下管線受損的主要原因,除了部分施工企業野蠻施工外,更深層的原因是城市管理問題,凸顯了在城市建設和管理上還存在著“重地上、輕地下”的觀念。
1、地下管線施工現場管理不到位。按照相關規定,在道路或管線施工前,其他管線產權單位都派專門監護人員到場,同時提供管線具體圖紙,但施工現場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十分突出,有的施工單位擅自移動挖掘位置、擴大挖掘面積;有的施工單位不嚴格按照規劃定點和圖紙設計進行挖掘鋪設,變更后不按規定辦理變更設計手續;有的施工單位偷工減料,管線覆土深度遠遠低于規劃要求和施工標準,為其他管線的施工埋下安全隱患;還有部分施工單位為搶工期,采取“歇人不歇馬”的做法,輪班操作挖掘機的施工人員對管線鋪設情況不相互告知,導致地下管線受損事故頻繁發生。
2、對野蠻施工事故的賠償處罰機制不健全。從目前情況看,野蠻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線受損,雖然影響范圍大、造成的損失重,但在處理中卻缺乏相關適用的具體法規和措施。現有的《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等,也僅僅只是規定了施工企業損壞地下管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但卻沒有具體的賠償標準和相應的處罰機制。目前,因施工造成的管線受損事故,通常都是由管線產權單位與施工企業雙方協商處理解決,但賠償數額遠遠低于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如,2008年濟南市燃氣管線受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但賠償數額不足10%,至于間接損失和相應處罰往往是不了了之。正是由于這種對事故處理手段不強的做法,導致野蠻施工屢禁不止。
3、對地下管線建設缺乏統一管理。由于地下管線投資主體不同,產權單位隸屬關系復雜,而城市又缺乏一個專門的部門對地下管線建設實施統一管理和協調,因而往往是各管線產權單位各行其是,管線建設隨意性較大,“隨建隨報”現象十分普遍,造成了同一條道路在較短時間內被多次挖掘,給城市管網的安全運行埋下巨大隱患;還有不少建設單位以所謂重點工程為由,自行簡化報建手續,施工前對地下管線不查詢、不勘測、不辦理規劃定點和建設工程許可,甚至“建而不報”,因而出現了“今天你挖斷我的電纜、明天他刨漏你的水管”的問題。
4、地下管線信息管理滯后。目前,由于缺乏對管線產權單位向城建檔案部門報送竣工資料的強制措施,加之這些單位隸屬關系復雜難以協調,致使城市地下管線資料歸檔率低,許多城市地下管線檔案資料殘缺不全,地下管線信息資源無法做到共享利用,嚴重制約了城市建設發展。部分管線產權單位管理粗放,許多“竣工圖”實際只是一種“示意圖”,僅能反映管線大致走向和方位,缺少垂直定位,甚至有的管線產權單位連自己的管線具置都不知道,給后續管理帶來很大難度。
三、完善城市地下管線綜合管理機制
1、加強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立法。為確保城市建設和城市安全,必須依法對地下管線規劃建設進行管理。進一步加快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法規的立法進程,明確城市地下管線的管理體系和執法主體,進一步規范地下管線的規劃審批程序、建設要求和管理內容,特別是要對管線竣工測量和報送城建部門備案等要求作出明確規定,強化法律責任和保障措施,使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步入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的軌道。同時,研究制定地下管線共同溝的具體實施規范、技術標準、使用管理制度,積極開展試點建設,為共同溝技術推廣積累經驗。
2、逐步形成城市地下管線統一管理機制。城市地下管線的管理實際上是對地下空間資源的一種管理,是一項政府行為。針對各種地下管線產權單位各自為政、多頭管理的問題,各城市應成立城市地下管線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統一行使協調職能,負責制定全市地下管線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對地下管線的開挖施工進行協調管理,承辦管線工程的申請、查勘、初審、發證及挖掘回填作業的監督檢查和驗收,負責地下管線事故的監察處理和仲裁。今后,凡是沒有管線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的管線項目,一律不再給予審批,堅決杜絕“隨建隨報”行為。
3、加強城市地下管線規劃環節管理。將各類地下管線發展規劃統一到城市總體規劃范圍內,在規劃中要明確各類管線的建設時序,使各類管線的建設時序與城市道路發展規劃相一致。同時,要對各類管線規劃執行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對發現不按既定規劃要求進行管線建設與管理的,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糾正。加強城市道路管理綜合規劃工作,指導各管線權屬單位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避免各類管線之間及與相關建(構)筑物之間的矛盾,為各類管線的工程設計、施工及管理提供條件和依據。
4、強化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環節管理。嚴格要求管線建設單位按照有關要求履行報批手續,進一步加強對管線建設行為的監督管理,對不履行報批手續、不按照批準的方案施工、隨意改變管線方位的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把施工企業的不良行為記入單位信用檔案,并視情節、性質及危害程度,分別予以通報、經濟處罰、評標扣分、限制市場準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企業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及有關責任人的執業資格證書等處罰;對因野蠻施工情節特別嚴重、造成公共安全事故的,司法機關要嚴格依法追究施工單位和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5、嚴格地下管線竣工測量和歸檔管理。地下管線工程屬于隱蔽工程,如不進行竣工測量、編制管線工程竣工圖,將嚴重影響今后新建改建管線的規劃、設計和建設,也會給城市安全留下事故隱患。今后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建設單位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測量單位進行竣工測量,編制符合國家標準的管線工程竣工圖,報城建部門歸檔管理,有關部門必須強化監督、加強管理。對于不按規定查詢地下管線的,規劃部門不得對其管線工程進行規劃定點審批;對于不辦理規劃定點和建設工程許可的,要堅決予以查處。
6、開展地下管線普查工作。地下管線資料是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礎性信息資料。地下管線普查的直接目的是查清地下管線的現狀,并在此基礎上,建立起城市統一的地下管線信息共享平臺,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奠定基礎。鑒于國內各城市地下管線基礎資料欠賬太大,已嚴重影響和制約了新一輪城市規劃、建設和發展,各城市應成立專門的地下管線普查工作領導機構,開展全市地下管線普查補測工作,并依據普查數據資料,建立起綜合地下管線動態管理系統,實現數字化管理。
主要參考文獻:
[1]唐世平,徐飛.淺議城市地下管線管理[J].市政技術,2009.6.
與其他FIDIC合同條件一樣,FIDIC建造合同條件也具有以下三個特征:①設計屬于業主或其授權的企業的工作、施工則屬于承包人;②承包人通過施工得到相應的報酬、業主通過付款獲得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工程;③在招投標階段保持程序公開、公平競爭、機會均等。除了以上三個共同特征,FIDIC建造合同條件還具備以下三點專有的特征:①業主和承包商雙方權利義務對等,風險分攤平衡;②以監理工程師為中心的合同履行模式,賦予監理工程師應有的權利以保證工程項目按要求完成;③工程承包合同采用單價合同,保證工程量的準確性,避免承包商承擔過多的風險。
2FIDIC建造合同條件在我國應用的局限性
2.1法律體系差異
FIDIC作為全球權威性和認可度最高的咨詢工程師組織,它推動著世界范圍內高質量、高水平的工程項目行業發展的同時,也促進了中國工程項目管理水平的提升。盡管中國建設工程合同標準文件,比如《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以下簡稱《標準文件》)大量借鑒了FIDIC建造合同條件的先進經驗和理論,但FIDIC建造合同條件是歐美市場經濟環境中的產物,包含了英美普通法系的特征。中國法律體制與FIDIC建造合同條件的法律背景和基礎和完全不同,我國法律體制是大陸法體例,建設工程合同文本是在《經濟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基礎上編制的。中國建筑法律的產生于一個建筑法理論貧乏的時期,針對中國建筑業的混亂復雜狀態以及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制定的,因此難免存在不足的地方。因此存在FIDIC建造合同某些條款和中國法律條款相沖突的情況。比如,FIDIC建造合同條件與中國建筑法律對監理的規定不同。FIDIC建造合同條件明確規定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擁有全方位參與合同的監督、控制和管理的權限,但我國建筑法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對監理工程師的權利,業主可以通過行使合同審批、同意或者決定權直接參與合同管理,監理工程師在業主同意的前提下由監理單位行使上述權力。
2.2經濟環境差異
FIDIC建造合同條件是在市場經濟發達的條件下產生并應用的,是歐美發達國家從多年的工程項目管理實踐中總結,把工程技術、法律和管理等合理地整合在一起的一個合同條件。FIDIC系列合同條件經過了非常長的發展歷程。從其1957年頒布第—版《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來,到1999年頒布新的合同條件系列,歷時50余載,它們不僅被FIDIC會員國在世界范圍內廣泛使用,也被世界銀行等國際性銀行等世界金融組織在招標文件中使用,已經發展成熟。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才開始不久,還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一些舊的、落后的經濟機制還在起作用。我國工程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模式才起步不久,很多過程都還在摸索階段,現在還存在著地方經濟保護、行業壟斷的現象,離公平競爭的工程項目市場還有很長的距離。所以需要借助國家的經濟調控職能,引導工程項目市場逐步健康發展。另外,我國目前作為投資主體的建設單位雖然越來越表現為多元化,但對于大型項目,仍然還是以國家投資占主導地位。這種帶有公有性質的經濟的主要特征是生產資料的公有化。體現在工程建設方面主要表現為建設單位的國有化投資和施工單位的國有化經營。在肯定這種模式對我國經濟的貢獻的同時,也有一些弊端。比如,容易忽視投資風險。由于投資的主體是國家而不是個人,投資的損失也就主要由國家來承擔,作為決策者,由于自己將要承擔的責任與投資風險相比要小的多。如此看來,對于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國家重點項目,《標準文件》通用合同條款對雇主的資金安排方面沒有做出規定也就容易理解了。
2.3社會環境差異
回看FIDIC建造合同條件產生的社會環境,我們很容易了解到,FIDIC建造合同條件是歐美法治社會環境下的成果,適應公平競爭、誠信交易和合法買賣的市場經濟環境。我國現在的工程項目市場還是買方處于強勢地位,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經常會出現對于賣方不平等的條款。這種權責不對稱的現象,往往會導致承包商的機會主義行為,架空監理工程師應該行使的職能,最終影響工程的質量。多年的行政權力代替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手段,使業主缺乏法律意識和契約精神,與監理工程師之間的職責沒有合理的劃分和明確的界限,阻礙了監理人員行使正當的職責。另外,中國社會是一個人情社會,由于社會關系網絡的普遍存在,當承包商權益受到損害時,當出現業主延遲付款時,承包商并不是不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更多的承包商選擇各種形式的“和解”,而不是仲裁或者訴訟。之所以做出這樣的選擇,主要就是考慮到“關系”的問題,擔心因為仲裁、訴訟破壞了雙方良好的合作關系,進而破壞了與相關聯的單位的關系。如果這樣,則得不償失,因為承包商將失去該建設單位“中標人”的資格,而且由于“口碑”不好,連鎖反應后失去該地區的市場。
2.4技術環境差異
電氣工程項目的管理是一種知識密集型的管理,需要電氣專業技術、項目管理、法律合同等多方面的知識和技能。所以要求工程項目的參與人員具備較高的素質,尤其是工程管理者既要有突出的專業技術水平,又要有優秀的管理能力。FIDIC成員協會有一套嚴格的準則來規范監理人員的行為:①承擔本職業的社會責任;②維護職業尊嚴和地位;③致力于可持續發展;④擁有并維持匹配管理、技術、法律要求的素質;⑤客觀地給出意見、合理地做出決策;⑥不收受一切額外酬答;⑦不能用任何行為損害其他工程師的職業;⑧監理工程師要避免自己的主觀性干擾選擇客戶和工作判斷;⑨提前告知客戶有可能出現的利益沖突;⑩加強根據能力進行判斷決策的觀念。而且它對監理工程師的訓練也要遵循嚴謹苛刻的步驟。我國工程監理領域的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水平較低,長期落后的人才培養機制和行政之手配置人力資源,導致了監理行業人員技能和專業單一,尤其缺乏高層次的同時懂專業技術、管理和法律知識的綜合人才。長期的計劃經濟環境下,造成我國的監理人員工程技術水平較高,但普遍忽視管理、商務、法律和合同方面的素質。這使得我國監理人員對市場經濟環境的工程項目管理的適應存在問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他們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的效用。
3采用FIDIC建造合同條件的對策
在電氣工程領域,FIDIC建造合同條件主要適合大型的、技術程度復雜的、工期長的工程項目,其適用應具有下列四個要求作為前提:①使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承包商;②工程建設過程中采用以監理工程師為中心的管理方法;③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使用單價合同;④創建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保險模式。
3.1使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承包商
雖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電氣設備工程項目管理有了巨大的進步,項目廣泛應用建設工程報建制度、招投標制度、工程監理制度等。然而,由于多年計劃經濟環境所形成的落后的工程管理模式,電氣工程行業還未充分具有實施FIDIC建造合同條件的行業環境和宏觀條件。比如,就承包商的選擇而言,我國現在還未形成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投標制度。在招標過程中,政府的地方保護主義,業主優先選擇自己的關系單位而排斥其他有競爭力的投標單位,這些現象仍然廣泛存在。有些承包商既沒有投標資格又不具備履行工程項目的能力,但是憑借資質掛靠、拉攏業主和評委等灰色手段而獲取承包合同。這些現象嚴重違背了FIDIC建造合同條件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采用公開招標,招標信息需公開,公開程度高,能有效防止了賄賂、暗箱操作等不公平招標現象的發生;另一方面,但凡具備資格的單位都可以參與公開招標,擴大了業主的選擇范圍,提高了競爭程度,有利于業主選擇更加合適的承包商。
3.2工程建設過程中采用以監理工程師為中心的管理方法
監理工程師的授予權力來自合同,我國目前的監理工程師制度的缺陷和合同文本本身密切相關。盡管我國根據FIDIC的《業主咨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條件》制定了與其相似的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可是承發包合同采用的依舊是工商局和建設部于1991年聯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兩個示范文本極不匹配。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除了名詞解釋,談到監理的只有三處,授予監理工程師的權利不清晰、不完整、力度小。所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這一示范文本存在的不足,從根源上限制了監理工程師在工程項目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FIDIC建造合同條件是可作為電氣設備工程領域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好、最合適的選擇。但是,由于示范文本本身并不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頒布,只能起到示范的作用,并不具備法律強制效力,業主和承包商可以選擇使用、不使用或者修改,這仍然會在極大程度上限制FIDIC建造合同條件作為示范文本的應用。所以,我們可以采用法律法規的方式規定示范文本的強制效力,使這種監督形式制度化、透明化,從法律層面規范工程建設行業的合同管理。另一方面,FIDIC建造合同條件在我國更好的適用,應允許業主和承包商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對其進行更改。但為了示范文本的強制性名副其實,合同條件的更改必須以下列三點要求為前提:①無論何種情況之下,都不能剝奪和減少監理工程師的權力,但可擴充監理工程師的權力;②需保證通用條件不變更,除了部分在國際上通用但在國內不適用的條款,例如與貨幣和匯率相關的條款,或者僅僅是稱號上的變更,例如將“監理工程師”變更成“監理人員”;③合同條件變更只能在專用合同條件范圍內。監理工程師有對業主和承包商雙方都應起到監督的作用。若監理合同的簽訂在承包合同的簽訂之后,監理工程師很可能會由于業務業績的壓力和需要而不得不接受業主和承包商對示范合同條件的不合理甚至不合法變更。所以,監理工程師從招標階段開始就應該參與合同管理,這樣可以保證業主和承包商更好地執行示范合同條件,確保在合同中賦予監理工程師應有的權利。在我國,這一點也應該用法律法規的形式給予頒布,在法律層面規定監理工程師在招標投標階段應有的合理權利和位置。這樣就可以確保工程項目的管理模式真正是以監理工程師為中心。最后要加強我國電氣工程監理行業的人才建設,形成一個獨立而且穩定的監理職業體系,培養高素質、高水平的監理人員。針對我國現階段電氣工程監理行業人才結構單一的狀況,目前應著重培養既熟悉管理、商務和法律法規,又精通電氣專業技術的綜合型人才,豐富我國電氣工程監理行業人才的結構層次。
3.3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使用單價合同
FIDIC建造合同條件是根據單價合同制定招標文件,投標單位綜合評估自身的管理水平、成本、利潤率和風險控制能力等因素給出單價再報價,投標單位的報價是企業自身的整體競爭實力的真實反映。就承包合同的性質來說,我國現在的招標文件卻是以定額和費率為基礎來報價,而定額和費率代表的是整個行業的整體生產水平,不能真實反映某個企業的綜合素質和管理水平。這樣的報價模式下確定的承包商不一定具有按要求完成工程項目的能力。
3.4創建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保險模式
工程保修是確保工程項目順利完成的一個重要保障,是FIDIC建造合同條件中核心的內容之一。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業主準備工程項目的的保險是目前國際上最廣泛應用的工程保險模式,這種有效的工程保險模式的經驗非常值得我國的電氣工程項目借鑒。一方面,這是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如果發生任何風險性事故,業主可以憑借工程保險將自身的損失降到最低。另一方面,這也是約束承包商的一種可行方法,確保承包商按要求執行合同,保證工程項目按質量和進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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