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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成立于X年X月X日,實際經營范圍為XX,后經我公司申請,你局認定我公司為(輔導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效期從X年X月X日起。
我公司X年X月的全部銷售收入為XXXX元,其中應稅銷售收入為XXX元,繳納增值稅額為XXX元,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量為X份;X年X月的全部銷售收入為X元,其中應稅銷售收入為X元,繳納增值稅為X元,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量為X份;X年X月的全部銷售收入為X元,其中應稅銷售收入為X元,繳納增值稅額為X元,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量為X份。我公司X年X月至X月專用發票月平均使用量為X份。(注:此段填寫前三個月的增值稅申報及交納情況,要求必需按照增值稅申報表有關內容填寫)
目前貴局批準我公司每月領購X次最大開票金額X萬元稅控專用發票,每次X份。由于我公司業務量逐漸增加,故申請增購X份最大開票金額X萬元稅控專用發票。(注:此段按照企業實際情況填寫,以上內容僅為參考,具體內容自定,要求企業將增量原因寫清楚,內容必須真實詳細)
申請增購增值稅專用發票需報送資料
1.《增值稅專用發票票種核定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注:最大開票限額一千萬元及以上的企業一式四份);
2.書面申請(一式二份,注:最大開票限額一千萬元及以上的企業一式三份);
3.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一式二份,上需加蓋一般納稅人/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印章__流轉稅科負責);
4.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式二份);
5.銷售合同(協議)復印件(一式二份,上需貼印花稅票,合同必須為與一般納稅人簽定的有效合同,要求雙方蓋章清楚,合同項目填寫齊全);
6.購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二份);
7.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批復復印件(一式二份);
8.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一式二份,要求每頁復印,輔導期一般納稅人除外);
9.前三個月增值稅專用發票匯總表及本月增值稅專用發票匯總表、增值稅專用發票明細表(一式二份);
10.稅務機關要求附送的其他資料。
以上資料需加蓋公司公章,合同書復印件及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騎縫公章!
(以上要求僅供參考,具體以當地稅務局要求為準。)
申請單位:
論文摘要:加強社會福利企業枕收管理,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在促進殘疾人就業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稅務機關必須明確稅收管理的范圍和重點,著重加強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枕務檢查等環節的日常管理與監督,認真把好稅款退還的審批關。
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對社會福利企業實行增值稅的“即征即退”、“服務業”(廣告業除外)營業稅的免稅以及企業所得稅的減征或免征等優惠政策。這項稅收優惠政策在實踐中執行得如何,直接關系到殘疾人就業保障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筆者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社會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結合實踐中一些同志存在的不同認識或做法,作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稅務機關有無必要介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民政福利企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55號)規定,“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舉辦的民政福利企業,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的嚴格審查批準”,這就是說,凡申辦社會福利企業的,除了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社會福利企業應具備的條件、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及資料外,還必須經過省級民政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一般認為是縣級稅務機關)的審批,才能設立。這項規定明確了“主管稅務機關”應直接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我們知道,一般企業的設立是由工商機關審批登記,特殊企業除了工商機關審批登記外,還必須經過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比如設立米粉生產企業,必須經過當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批,取得“經營衛生許可證”;設立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必須經過公安機關的審批,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樣,設立社會福利企業也需要經過民政部門的審批,取得“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生產經營。但是否需要經過稅務機關的審批,的確是個值得商榷的問題。眾所周知,稅務機關是稅收執法機關,它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力。稅務機關管理的內容是企業設立之后的涉稅事務,對企業設立程序本身的管理,嚴格說來不屬于稅務機關的職責。換句話說,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之前的企業設立審批事項,稅務機關一般不應介人。稅務機關的職責是對與稅收有關的企業事務進行管理;米粉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都涉及稅收政策的執行,這些企業的設立審批均不需要稅務機關介人,為什么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就非要稅務機關介人呢?況且,即使稅務機關參與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并不等于稅務機關就可以或一定要根據“設立審批”的決定給予退稅;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條件是動態的,不是固定不變的,究竟是否符合退稅的條件,需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日常稅收管理情況進行判定。“設立審批”不能代替日常稅收管理,更不能代替退稅審批。因此,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沒有必要介人社會福利企業設立的審批事項。從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并辦理稅務登記起,稅務機關才開始行使稅務管理的職能。
至于是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還是由市(州)級或省級民政部門審批,主要看管理的需要。在《行政許可法》實施的今天,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社會氛圍里,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批最好也放在縣級民政部門,不要集中到省級審批,以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有的省對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是由縣、市(州)、省三級的民政、國稅、地稅審批,一共要蓋九個公章,才能批準一戶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有的省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經由主管稅務機關和省級民政部門審批,蓋五個公章就可以設立福利企業。筆者認為,稅務機關把福利企業的設立環節納人稅收管理是不適當的,為此,建議民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修改現行社會福利企業設立審批的有關規定,將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審批權授予縣級民政部門即可,稅務機關不介人設立審批。
思考之二: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稅務機關應把重點放在哪里?
目前,一些地方將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納人了稅務管理的范圍,這給我們造成了一種錯覺,似乎只要把好福利企業的設立關,稅務機關就萬事大吉了,結果稅務機關是“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已的田”,放松了對社會福利企業的日常稅收監管和退稅審批。其實,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日常稅收監管和嚴格退稅審批,才是稅務機關管理的重點。稅務機關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的日常稅收監管,包括辦理稅務登記以及之后的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稅務檢查等環節以及退稅審批環節的管理。
(一)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結合稅收管理員制度的推行,明確稅收管理員職責,要求稅收管理員應當經常深人社會福利企業,了解社會福利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了解殘疾人員的安置及上崗情況,輔導福利企業健全帳務,真實記帳,并寫出社會福利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及殘疾人員的安置、上崗及工資發放情況的月度報告。月度報告是主管稅務機關審批社會福利企業能否退稅的主要依據。因此,稅收管理員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工作細致不細致,了解企業的情況是否真實有效,對稅務機關退稅和社會福利企業的發展起著關鍵性的作用,稅收管理員肩負著稅收管理的重要使命。
(二)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財務核算的管理與監督。社會福利企業必須健全財務制度,規范財務核算。按規定設置“應交稅金”明細帳,準確核算收人、成本、稅金、利潤等科目,真實反映經營成果。
(三)社會福利企業必須嚴格按月進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必須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納稅申報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對未按規定進行申報和繳納稅款的,事后被稅務機關查補的稅款,不得再享受有關稅收優惠待遇;對不進行納稅申報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加強發票管理。社會福利企業是一般納稅人的,必須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對購進貨物應當取得進項發票的,必須按規定取得,對應取得而不取得或取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稅務機關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依法作出處理;對取得的進項發票必須按期到稅務機關認證,沒有認證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五)加強稅務稽查。社會福利企業由于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在財務會計核算、發票的取得和填開、稅款的繳納等諸環節上可能存在管理的薄弱環節,甚至漏洞;稅務機關也因為社會福利企業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有放松稅收監管的思想。為此,主管稅務機關必須克服管理松懈的思想,充分發揮稅務稽查的鐵拳作用,加強對福利企業用工情況、貨物購銷情況、以及發票的取得、領購開具等情況的檢查,督促福利企業嚴格財務核算,嚴格依法納稅。
(六)嚴格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審批。根據財政部《關子稅制改革后對某些企業實行“先征后退”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財預199455號)規定,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應報省國稅局核準批復。雖然,報經省國稅局核批增加了審批環節,有損行政效率,但是在稅收管理信息化、網絡化發達的今天,由省國稅局審批社會福利企業退稅是可以做到的。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減輕省級國稅局核批福利企業退稅的工作量,建議對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實行分級審批。比如對月(筆)退稅額在10萬元(含)以下的,由縣(市、區)國稅局審批;對月(筆)退稅額在10—50萬元(含)的,報由市、州國稅局審批;對月(筆)退稅額在50萬元以上的,報由省局審批。同時,社會福利企業申請退還已繳增值稅應當向縣級國稅局提供退稅申請報告、退稅申請審批表、已繳稅款的《稅收通用繳款書》復印件、殘疾人員上崗情況及工資發放表以及國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縣級國稅局根據社會福利企業的退稅申請及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稅收管理員寫出的社會福利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殘疾人員的安置、上崗及工資發放情況月度報告嚴格審核,并按照審批權限審批。對經審核符合退稅條件的,縣(市、區)國稅局開具“收人退還書”,由國庫部門按退稅稅種的預算級次分別從中央國庫和地方國庫中退付。目前,有的省份為簡化社會福利企業退稅審批程序,對福利企業的退稅均由縣級稅務機關審批。當然,由縣級稅務機關審批,的確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為此,建議財政部將社會福利企業增值稅退稅的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稅務機關;縣級以上稅務機關主要行使對下級稅務機關的行政監督職能,減少行政審批的具體事務。:
(七)上級稅務機關應當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對下級稅務機關實施監督的權力。在對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上,應當經常采取調查、檢查等形式了解主管稅務機關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漏洞,及時糾正執法中的偏差,為加強福利企業的稅收管理提出建設性意見。
我司原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出口一批貨物至國外,因質量不合格,客戶要求退貨。此貨退運前未辦理核銷和退稅。根據報關單填制規范,退運時應以進料成品退換貿易方式進行進口清關,原出口報關單和出口退稅專用聯已被海關備注“全部退運”。貨物到達工廠后再次加工處理,復出口時同樣以進料成品退換貿易出口,通關海關只簽發了進料加工專用聯報關單,沒有簽發報關單退稅聯。當地稅務局要求必須出具第二次進料成品退換出口報關單的出口退稅專用聯方可辦理退稅,否則還要征稅。請問該怎么辦?
退運時以進料成品退換貿易方式進行進口清關,原出口報關單和該報關的出口退稅專用聯已被海關備注上“全部退運”,表明這一出一進行為已經相互抵消。貨物到達工廠后再次加工處理,復出口時貴司應該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申報出口,海關就會簽發出口退稅專用聯,當地稅務局就會憑海關簽發的出口退稅專用聯辦理退稅。
02
我司上月征稅進口的一臺設備,因調試階段發現設備質量不符要求,現與商協商后決定退換一臺新設備到我司。原先進口的報關單上顯示的原產國是美國,起運國是新加坡(商)。現在,我司應將設備退回何處?采用何種貿易方式?再進口同一型號的新設備時的貿易方式是什么?
1、可將設備退回美國;2、設備退回時的貿易方式是“其他”;3、再進口同一型號的新設備時的貿易方式是“無代價抵償”。
03
我司向海關申報一批出口貨物,不小心把中文品名和HS編碼寫錯,但英文品名正確,退單下來后無法進行核銷退稅。現能否將錯誤的中文品名和HS編碼更改過來?如何更改?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者其人申請修改或者撤銷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應當提交《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撤銷申請表》(格式見海關總署令第143號附件1),并相應提交下列有關單證:(一)可以證明進出口實際情況的合同、發票、裝箱單等相關單證;(二)外匯管理、國稅、檢驗檢疫、銀行等有關部門出具的單證;(三)應稅貨物的海關專用繳款書、用于辦理收付匯和出口退稅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等海關出具的相關單證。海關自受理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或者撤銷申請之日起最長不超過30日內作出決定并完成相關操作。其他相關規定可參見海關總署令第14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
04
我司出口監管倉庫現儲存一批尿素,入庫時已按7%征收出口關稅。現由于特殊原因貨物不能實際離境,想退回原生產企業。請問這種情況是否符合出口監管倉庫貨物的退倉?如符合是否免征進口關稅?能否將已經征收的出口關稅退回?
根據海關對出口監管倉庫所存貨物的有關監管規定,對出口監管倉庫所存貨物轉為國內進口的,倉庫經營企業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及《海關出口監管倉庫申請事項審批表》,經審核同意后,按照實際貿易方式和貨物實際狀態辦理進口報關手續。從境內存入出口監管倉庫貨物需退倉的,倉庫經營企業提交書面申請及《海關出口監管倉庫申請事項審批表》,經審核同意后,撤銷原報關單證和《出口監管倉庫貨物入倉清單》。退倉貨物指已辦結出口報關手續從境內存入出口監管倉庫未實際離境,因質量不符、延誤交貨或其他原因,經海關核準后退回國內的貨物,但轉國內進口的貨物除外。你司描述的貨物出入倉的情形屬退倉貨物,對于退倉貨物根據相關規定經海關審核同意后,應撤銷原報關單證和《出口監管倉庫貨物入倉清單》,這意味著原征收的出口關稅應退回,且不存在要征收進口關稅的情形。
05
我司出口至德國的一批風機,因質量問題需退回修理,但無法確定何時能修好,而且也不確定是否要重新更換新機器。請問采用哪種方式把物品退回來比較合適?
如果是修理后再出口,建議用“修理物品”申報進出口;如果只是退回不再出口,建議用“退運貨物”;如果是退回后換一批同樣的貨出口,建議用“其他”的監管方式報進口,用“無代價抵償”的監管方式報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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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申報“其他進口免費提供”貨物有無金額或數量上的限制?
“其他免費提供”指除已具體列名的禮品、無償援助和贈送物資、捐贈物資、無代價抵償、國外免費提供的貨樣、廣告品等及歸入列名監管方式的免費提供貨物外,進出口其他免費提供的貨物,沒有金額或數量上的限制。管理上要求實行許可證管理,憑證驗放;法檢商品,憑通關單驗放;“進出口免費提供”貨物應照章征稅;本監管方式不得對外收付匯。
07
我司欲租賃進口模具,租賃期一年以上,監管方式代碼為“1523”。海關總署令第12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規定需按租金進行征稅,且“海關認為必要時,納稅義務人應當提供稅款擔保”。 請問:1、海關對租金有無底線規定?(該模具價格10萬,使用10年,租金為1萬/年) 2、海關在哪種情況下需要收取保證金?可否用銀行保函代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及有關規范規定,企業租賃進口的貨物都需要向海關提供稅款擔保,擔保額度不低于該貨物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應繳稅款的額度。擔保方式可以是保證金,也可以是海關認可的銀行保函。
08
請問非一批一證的玉米出口許可證是否有5%的溢裝?
玉米屬于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對玉米等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的散裝貨物溢短裝數量在貨物總量±5%以內的予以免證驗放。對分批進口或出口實行許可證管理的大宗散裝商品,每批貨物進出口時,按其實際進出口數量核扣許可證額度數量;最后一批貨物進口或出口時,其溢裝數量按該許可證實際剩余數量并在規定的允許溢裝上限內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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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產品100%出口,現有很多配套企業為我司提供零部件。配套企業因是間接出口,都與我公司進行深加工結轉。以前,深加工結轉申請表審批為紙質審批表,現在海關要求電子數據(通過電子口岸網)備案審批。 請問:同一關區,是否需審批表審批?此外,因我公司采購零部件數量品種太多,如電子數據備案,收發貨需輸入數據量太多,可否有更好的方法?
1.轉入、轉出企業應向各自主管海關申報結轉備案,經雙方主管海關備案后,可以辦理實際收發貨及報關手續。同一關區也需要備案。 2.申請表中備案的電子數據應以《加工貿易登記手冊》中電子底賬的數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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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出口服裝使用的標簽是國外客戶在中國生產的,屬于78種輔料,而且在5000美元以下。請問是否可按照總署對輔料的規定免稅?如果可行,是否可以從國內以深加工結轉的方式轉入我公司?
對外商提供的進口輔料品種在規定78種范圍內,金額在5000美元以下的,免辦手冊,不納入臺賬管理,主管海關按出口報關單核銷。因企業需持加工貿易手冊辦理深加工結轉業務,如你司按進口輔料向海關備案則無法辦理深加工結轉轉入手續。你司可選擇辦理加工貿易手冊以加工貿易方式直接進口或深加工結轉轉入出口服裝所需使用的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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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加坡進口咖啡豆原料到海南是否享受零關稅待遇?除增值稅外還有什么稅收嗎?
1、咖啡豆原料如指咖啡豆莢及咖啡豆皮(歸入商品編碼0901901000),從新加坡進口則享受零關稅;2、從新加坡進口咖啡豆原料,在進口環節海關按規定征收關稅和增值稅,關稅稅率如按東盟協定稅率為0,增值稅稅率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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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學老師,想從英國購買試劑用于科研(國內買不到),通過聯邦快遞到國內。不知是否要辦理報關手續?根據規定關稅可以減免,如何辦理關稅減免?
按規定任何物品進口都需向海關如實申報,您可以通過學校向海關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根據《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征稅收規定》,科學研究機構和學校,以科學研究和教學為目的,在合理數量范圍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但要視你所在學校,是否在海關辦理過科教用品項目資格認定手續,是否具備享受稅收優惠待遇。具體的減免稅辦理程序可咨詢當地海關,或瀏覽當地海關門戶網站,上面刊登有詳細的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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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準備從韓國以租賃方式進口舊機器設備,成品返銷給國外設備租賃方。如果以租賃方式進口舊機器設備,進口時關稅和增值稅是免稅還是先征后退?
文/城云
面對當今激烈的市場競爭,企業自身稅收籌劃觀念的樹立顯得越來越重要,從事房屋、公路、鐵路和橋梁等土木工程生產的施工企業忽視稅收籌劃而付出代價的案例屢見不鮮。結合施工企業涉稅業務的特點,針對目前施工企業常見的涉稅業務和稅收籌劃內容進行分析,建議施工企業應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等制定有效的稅收籌劃方案和措施。
施工企業營業稅的籌劃
對甲供材料的籌劃。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勞務的,其營業額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如果由建設單位甲供材料,一般是直接從市場上購買,價格較高,而且在付施工企業工程款時是全額抵扣,建設單位通過財務轉賬,大部分都沒有發票,不能適應將來“營改增”的要求。但施工企業購買材料時一定會精打細算,嚴格控制工程原材料的預算開支。再者,施工企業一般與材料供貨商有長期合作的關系,價格上既可以得到優惠,又可以按比例支付,不僅擴大利潤空間,還降低了資金成本。所以,實際工作中盡量與建設單位不簽甲方供料合同。
利用工程合同價款的稅收籌劃。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這就要求建筑安裝企業在從事安裝工程作業時,合同中應盡量不將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可由建設單位提供機器設備,建筑安裝企業只負責安裝,取得的只是安裝費收入,使其營業額中不包括所安裝設備的價款,從而減少稅基,達到節稅的目的。
對分包工程的籌劃。第一,總包方不再是分包方建筑業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總包方和分包方應分別自行于勞務發生地申報繳納稅款,但總包方可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申報納稅。第二,涉及總分包施工項目的,總包和所有分包項目都必須在勞務發生地辦理項目登記,進行項目鑒定。第三,項目開票有三種方式,一是先分后總:總包單位差額納稅以取得分包發票為前提條件。二是見票抵票:總包方納稅人自開或代開發票時,申請抵減分包方發票金額,必須取得分包方合法有效的建筑發票。三是項目申報納稅:代開票納稅人先稅后票:即申請代開建筑業統一發票前必須先按規定繳納各項稅款。
對勞務用工的籌劃。一般來說,施工企業使用勞務用工有兩種情況:一是直接與勞務用工簽定勞務合同:二是與勞務公司簽定《工程勞務分包合同》。采用第一種方式對施工企業存在以下風險:一是勞務用工與企業沒有勞動合同關系,所發的工資稅務部門不認可“工資、薪金”,稅前抵扣困難。二是會涉及到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等稅務風險。三是勞動保障部門會要求企業為勞務用工購買綜合社會保險,增加企業負擔。采用第二種方式對施工企業更加有利:一是開具的工程發票許多地方可以稅前扣除。建筑勞務公司屬于建筑業總承包合同中的勞務分包部分,適用建筑業營業稅稅率,使用建筑業專用發票,按3%征收營業稅。建筑勞務公司中的其他業務取得的營業收入,按相應稅目稅率征稅。現在許多地方政策規定,勞務公司在當地注冊備案的可以享受營業稅抵扣政策,如北京、天津、上海、無錫等地。二是不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三是回避了交綜合社會保險的問題。因此,施工企業應與當地稅務部門聯系了解當地政府的相關規定,以減少重復交納營業稅。
利用融資租賃的稅收籌劃。大型工程項目一般需要專業化固定資產設備,如果施工企業直接購置,需要占用大量資金,并且大型設備往往具有專用性,本工程竣工后,其他工程項目的使用價值不大。因此,施工企業可以通過融資租賃,迅速獲得所需的施工設備,同時保存企業的舉債能力,更重要的是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可以計提折舊,稅法允許折舊計入成本費用,減少了企業的納稅基數,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規定在所得稅前扣除,進一步減少了納稅基數。
通過內部非獨立核算的施工單位進行稅收籌劃。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 60號)的規定,“負有營業稅納稅義務的單位為發生應稅行為并向對方收取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單位,包括獨立核算的單位和不獨立核算的單位”中的“向對方收取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是指發生應稅行為的獨立核算單位或者獨立核算單位內部非獨立核算單位向本獨立核算單位以外單位和個人收取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不包括獨立核算單位內部非獨立核算單位從本獨立核算單位內部收取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因此施工企業內部非獨立核算的施工單位為本單位承擔建筑安裝業務,不征收營業稅。
利用納稅義務地點的稅收籌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基本建設單位和從事建筑安裝業務的企業附設的工廠、車間,用于本單位或本企業的建筑工程的,應在移送使用時征收增值稅。但對其在制造的預制構件,凡直接用于本單位或本企業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稅。因此,建筑施工企業生產水泥預制構件、其他構件或建筑材料的工廠、車間應盡可能的設在建筑現場,以適用于稅率較低的營業稅(建筑業3%)。
施工企業所得稅的籌劃
利用固定資產折舊政策進行籌劃。在施工建設過程中,一般需要大型設備,因此,施工企業的固定資產價值通常較大,固定資產折舊是繳納所得稅前準予抵扣的項目,在收入既定的情況下,折舊額越大,應納稅所得額就越少。稅法對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凈殘值率有明確的規定。施工企業在確定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時應采用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這樣,企業可以及時將折舊費用計入成本,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不僅使固定資產成本在使用期限中加快得到補償,又延緩所得稅的納稅義務時間。由于資金存在時間價值,增加前期折舊額,把稅款推遲到后期交納,相當于依法從國家取得一筆無息貸款,緩解了企業資金壓力。
利用集團優勢進行籌劃。施工企業可以通過組建集團公司的方法來平衡稅負,適當地選擇子公司、分公司和局指揮部的組織形式,以此實現集團公司的內部各個納稅主體之間利益協調和平衡,進一步降低集團公司的稅收負擔。不同的施工合同其利潤空間是不一樣的,各企業享受的所得稅的稅率不同,企業集團可以將施工利潤高的任務分配給處于虧損的子公司施工,利用子公司利潤彌補虧損的政策,也可以利用高稅率的公司少盈利,低稅率的公司多盈利,達到降低整個集團公司稅負的目的。還可以通過合理分配總機構管理費方式平衡稅負,稅法規定母公司向其多個子公司提供同類項服務,其收取的服務費可以采取分項簽訂合同或協議收取:也可以采取服務分攤協議的方式。
對工程收入及成本籌劃。企業所得稅是采取按年征收,分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征管辦法,預繳是保證稅款及時,均衡入庫的種手段,但根據稅法規定,企業預繳中少繳的稅款不做偷稅處理,企業在前三個季度盡量少確認收入,延緩支付所得稅,減少資金壓力,節約資金成本。施工企業確認收入是按工程完成進度或完成的工作量進行收入確認,所以,企業在稅法允許的前提下,合理地確認相關的工程結算收入,以便延遲納稅期限。
工程成本費用的列支方面。首先,對已經發生的成本費用應該及時入賬核銷。其次,對預付工程款及其他應收往來款項應催討對方發票,及時核銷。分包的工程要求分包人按工程完成產值開足發票。最后,對于原材料已到工地并領用而發票未到的應及時辦估價入庫和領用。對于那些能夠合理預計發生額的費用應采用預先列支的方法列支費用,如未發放的到期職工獎金應該按照未發放的月份和職工人數的平均工資進行工資總額列支。
利用西部大開發政策進行籌劃。國家相關稅法規定,企業既符合西部大開發15%優惠稅率條件,又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務院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在涉及定期減免的減半期內,可以按照企業適用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減半征稅。因此,在西部及民族自治地區投資設立子、分公司,進行主要經營業務的轉移,一方面可以支持西部地區建設,同時也可以享受到較低的稅率優惠。
利用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籌劃。根據企業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稅減按15%的稅率,比原來的25%優惠10%,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認證工作,應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 172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 362號)、《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 203號)等文件的規定可以自行認證或通過專門的稅務所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已經認證的單位,要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三年復審工作,要重視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證和復審。
利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進行籌劃。企業應加強指導,提高享受技術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單位數量、項目數量及研發費用總額。應籌劃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科研、財務等責任部門加強合作,事先籌劃研發項目,積極規范財務核算,準確歸集研發費用。同時,要加強與稅務、科委等部門的溝通,及時做好涉稅備案、中介鑒證等工作,充分用足研發費用加計50%扣除的優惠政策。
利用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進行籌劃。根據《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25號公告)規定,企業資產損失按其申報內容和要求的不同,分為清單申報和專項申報兩種申報形式,其中,屬于清單申報的資產損失,企業可按會計核算科目進行歸類、匯總,然后再將匯總清單報送稅務機關,有關會計核算資料和納稅資料留存備查;屬于專項申報的資產損失,企業應逐項(或逐筆)報送申請報告,同時附送會計核算及其他相關的納稅資料。因此,企業應積極爭取資產損失在所得稅稅前扣除,降低稅負。企業應定期清理資產損失,及時搜集整理相關資料,選擇適用的申報方式,保證按時申報,最大程度地爭取所得稅稅前抵扣。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后方能在稅前扣除。未經申報的損失,不得在稅前扣除。境外資產損失也應及時清理申報,爭取在境內所得稅申報時稅前抵扣。
利用固定資產優惠進行籌劃。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的需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置列入國家稅務總局《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內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在5年內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但結轉期不得超過5個納稅年度。因此,企業應加強對優惠政策的了解,熟悉掌握設備目錄,建立采購選擇流程,在目錄內優先選擇,同時做好臺賬統計。
其他方面的稅收籌劃
個人所得稅籌劃。施工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考慮在稅前可以列支的情況下為員工建立醫療保險基金、職工教育基金、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障基金等統籌基金,以國家規定的最高限額為職工交納住房公積金,這樣既可以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也可以減少稅負,降低經營風險和福利負擔。
對出口退稅優惠政策的利用。企業應隨時關注國家對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變化,梳理本企業的出口貨物情況,收集整理退稅所需要的憑證資料,及時按規定要求和程序做好出口退稅資格認定、內容變更認定、出口退稅申報等相關申報工作。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從出口方式、原材料采購方式、適用稅目稅率、出口內銷比例、轉廠出口、境外關聯交易等方面進行籌劃。
對免征政策的利用。根據《關于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1011] 99號)規定,對企業持有2011—2103年發行的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企業要加強與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溝通,摸清、了解國家及各地政府出臺的各種免征稅費政策,最大限度利用好免征稅收政策。
對BT/BOT項目稅務籌劃。國家稅務總局尚缺乏對BT或者BOT業務稅務處理的規范,各地稅務機關對于BT業務的稅收政策不盡相同,主要分為以下兩種處理方式,重慶市地方稅務局規定:對BT模式的營業稅征收管理,無論其是否具備建筑總承包資質,對融資人應認為為建筑業總承包方,按建筑業稅目征收營業稅。融資方取得的回購價款,包括工程建設費用、融資費用、管理費用和合理回報等收入,應全額交納建筑業營業稅,并全額開具建安發票。廣東省惠州市地方稅務局規定:若建設方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給其他施工企業,則該施工企業應為建筑業營業稅納稅人,計稅營業額為工程承包總額。建設方在取得業主支付回購款項時按扣除支付給施工企業承包總額后的余額繳納建筑安裝營業稅。由于國家稅務總局沒有專門針對BT(BOT)業務的統一規范,各地稅務系統對于該業務的認定不盡相同,為避免BT(BOT)項目在取得回購價款、建筑施工和運營階段重復征稅,在項目實施前,應主動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進行統籌可考慮,科學系統做好籌劃。
【關鍵詞】 企業所得稅 匯算清繳 關鍵問題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對企業一年來企業所得稅的一個匯總計算、多退少補、提供證據等的過程。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以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企業所得稅配套、補充政策文件,也廢止了一系列企業所得稅配套、補充政策文件,要科學合理地根據紛繁復雜的稅收政策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規避企業所得稅匯算風險,本文認為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關鍵問題。
一、重視企業所得稅匯算工作
企業所得稅的特點是按年計征,分季預繳,年度匯算清繳,匯算清繳的期限是納稅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這是給企業一個全面自查自核的機會,也是最后一次的調整機會。因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主體是納稅人,納稅人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有關補充政策文件的規定,正確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如實、正確填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時報送相關資料,并對納稅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納稅人違反上述規定,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風險和責任很大,納稅人要想控制企業所得稅上的風險,避免巨額的滯納金和罰款,就需要摒棄僥幸心理,扎扎實實做好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
二、弄清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范圍
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實行核定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進行匯算清繳。因此,所有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和核定征收中定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都是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納稅人。
三、按時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如果納稅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可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延期納稅申報。如果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四、及時掌握相關稅收政策新變化
在實踐中,企業未能正確履行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義務而招致損失很大一部分源于對稅收政策不了解或誤解。所得稅匯算清繳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它隨著我國稅收法規和政策的調整而不斷的變化。這就要求企業的財稅人員通過有關涉稅的報刊、雜志、網絡、參加財稅實訓等多種信息渠道,及時學習和掌握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新變化,為企業正確納稅、避免匯算清繳風險提供支持。如: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25號公告對資產損失稅前扣除辦法由原自行計算扣除和經稅務機關審批扣除兩類改為現行的“清單申報和專項申報”扣除,其中,屬于清單申報的資產損失,企業可按會計核算科目進行歸類、匯總,然后再將匯總清單報送稅務機關,有關會計核算資料和納稅資料留存備查;屬于專項申報的資產損失,企業應逐項(或逐筆)報送申請報告,同時附送會計核算資料及其他相關的納稅資料。若企業沒有及時了解掌握資產損失稅前扣除辦法新變化,未申報或未按規定申報而自行扣除的損失一律不得在稅前扣除。
五、及時辦理匯算清繳備案事項
列入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的企業所得稅優惠不少,包括免稅收入、定期減免稅、優惠稅率、加計扣除、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加速折舊、減計收入、稅額抵免和其他專項優惠政策,企業要享受這些優惠須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備案的具體方式分為事先備案和事后報送相關資料兩種,列入事先備案的稅收優惠,納稅人應在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前向稅務機關報送相關資料提請備案,經稅務機關登記備案后執行;對需要事先向稅務機關備案而未按規定備案的,納稅人不得享受稅收優惠;經稅務機關審核不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不得享受稅收優惠。比如,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需要在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前進行小型微利企業備案,才能在本年度申報及下一年季度預繳申報享受優惠稅率20%,未按規定備案的企業,一律不得享受減免稅。列入事后備案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納稅人應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附報規定的資料。
六、做好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自查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是對企業所得稅的一次全面、完整、系統的計算、繳納過程,涉及大量稅收法規,而且與企業會計處理密切相關,要避免不必要的涉稅風險,企業應認真做好企業所得稅匯算自查調整工作。